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二、假瘋子兇殺案</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二、假瘋子兇殺案</h3><br /><br />    1<br /><br />  猿渡卯平策劃這樁殺人案,已經有一年那麼久了。其實,他策劃的並不是殺人,而是殺了人之後的「法庭戰術」。<br /><br />  猿渡卯平是住在「本鄉」〔地名,在東京都。〕的裱褙商,今年三十五歲。他的妻子和他相差五歲,有個六歲的女兒。<br /><br />  正像許多從事這種工作的人,他也不是學手藝出身的。他已過世的父親,是在東京很有名氣的裱褙師,不過他本身卻是在大學唸經濟的人,原本希望畢業後在公司或銀行界謀個差事幹幹。十五年前老爸過世後,店面漸漸冷落了。由於老爸自己就是個藝術家氣質的大師傅,自然而然吸引來了有上乘手藝的師傅為他工作,可是在這方面只是半吊子的卯平繼承了店面以後,這些裱褙師都失望了,紛紛求去。<br /><br />  卯平原本沒有承襲家業之意,可是親戚和老主顧的骨董商都勸他,他便放棄學業了。他倒是個手巧的人,從小就學老爸的樣子做了些這方面的活兒,可是並沒有真正地去學。他以為師傅們會在店裡留下來繼續幫他,結果只有他和一個小學徒留了下來。這一來,偌大的店面便無法維持下去了,只得搬到巷子裡的小住屋。<br /><br />  儘管如此,由於有亡父的一層關係,因此偶爾還是會有美術商把活兒帶來給他做。當然,多半是些不值錢的東西,卻也夠他這位半路出家的裱褙師糊口。說起來,還是拜亡父的餘蔭呢。<br /><br />  如果只是接受那種便宜貨的工作,那麼猿渡卯平無疑是可以過雖平凡,卻也平穩的一生的。不料某日,亡父生前的一個老主顧,堪稱一流美術商的蒼古堂,那麼稀罕地,把上等貨的工作帶到他這裡來。是一件掛軸的裱褙工作。它成了一場災難的原因。<br /><br />  蒼古堂的老掌櫃向卯平說:<br /><br />  「這是一位重要的主顧交來要裱的,時間非常急迫。所以想請你們能夠十萬火急地做好。還有,這幅畫,時價在一百萬圓以上,因此希望特別小心。」<br /><br />  又要好又要急,這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照理,卯平應該婉拒這件工作才是,可是他心裡不免有弄弄上等貨的渴求。並且,老掌櫃雖然沒有明說,但很像是因為太趕,被別家拒絕過的。一方面是因為老爸那一代就受他們照顧,另一方面則是希望幫幫人家,兼且他又想顯顯自己也有處理貴重貨的能力,便接下來了。<br /><br />  從這一天晚上,卯平就開始了這樁工作。那是一位著名畫家的五彩花鳥。蒼古堂同時也送來了裱褙材料,是顧客所指定的古代織物布片。<br /><br />  卯平日以繼夜,努力工作。期限只剩下最後一天了。到此為止,工作進行順利,他也覺得很滿意。當時正是隆冬季節,工作房放著好大的一隻大缽,炭火熊熊燒著──不曉得怎麼緣故,他一向不喜歡瓦斯火爐。最大的不幸,發生在他離身上廁所之後。屋裡,正好妻也不在。還不到五分鐘,回來一看,畫上面正在冒著一縷煙。是燃燒的炭火彈出了一粒火星,掉落在木框裡的絹布上。他連忙把它拿掉,但已經遲了,一朵牡丹的華麗花瓣上被燒了一個洞。那直徑才不過五厘米的小小黑洞,竟把卯平的人生整整地給吞噬掉了。<br /><br />  這一瞬間,卯平但覺六神出竅,一片茫然。這還得了,真是糟糕透頂──這還算有理性的想法,他慌亂得連這些都想不到。就在這片刻裡,猛烈襲擊他腦裡的是失去了重要主顧的絕望感、非賠不可的龐大經濟負擔,還有這疏忽在同業間傳開後,必定集中過來的蔑視、嘲笑,那種名譽掃地後的屈辱感。<br /><br />  蒼古堂不用說,憤激地要求損害賠償,表示賠了一百二十萬圓,也還不足以向主顧謝罪。還說:把工作交給你,是我們的疏忽,我們也願意負部分責任,所以只要求賠一百萬圓。不用說,在談妥這個條件以前,卯平必需忍受蒼古堂老掌櫃那傾瀉在他低垂的頭頂上的一切詈罵與惡言。<br /><br />  他的存摺裡別說一百萬,連三十萬都沒有。不過蒼古堂倒也說,如果付了一百萬,那麼這一次的失敗可以不計較,以後還會交些活兒給他做。卯平竟然相信了這番說詞,這便是他的不幸的第二步。<br /><br />  他渴望以後蒼古堂還會給他工作做。如果被第一流的美術商斷絕了往來,那就等於他做為一名裱褙師的生命宣告完畢,別處便也不可能再交來工作的。他之所以去找高利貸荒磯滿太郎借了一百萬圓,便是因為這緣故。<br /><br />  荒磯滿太郎,六十二歲。他只允許借七十萬,這對卯平已是莫大的幫助。然而,當場他拿到手的現款,卻是扣除月息一成五的五十九萬五千圓。這還不止,荒磯藉口還要謝禮,把零頭的五千圓也扣去了。<br /><br />  卯平東挪西借了約三十萬,加上自己僅有的少許存款,好不容易湊了一百萬,賠給蒼古堂。可是蒼古堂方面再也不肯送貨過來了。還要來往的應許,完全是謊言,不過是為了索賠而使的手段罷了。<br /><br />  從此卯平開始過地獄日子。荒磯滿太郎那邊,每月都不留情面地來要債。當然,本金是無法償還的,只得張羅著付十萬五千圓的利息,而這也經常遲付。高利貸都是複利的,不多久之後,荒磯那邊的債膨脹成三倍。<br /><br />  卯平想緩和一下荒磯嚴厲的討債方式,邀他到常去的位於池袋的一家小吃店。荒磯雖然一把年紀,但還熱中於酒和女色。這家小吃店有個叫澤子的女侍,年方三十一,膚白而豐滿。面孔雖然不怎麼出色,卻是男人所喜歡的那一類。荒磯好像頗為中意,起初以為是卯平的女人,客客氣氣的,漸漸地卻變得露骨了。不久,荒磯開始一個人去,賬卻全部記在卯平名下。還以為這些賬可以從債裡扣除呢,哪裡知道荒磯的說詞是:幫了你的大忙,表示一點禮數,是千該萬該的。<br /><br />  末了是荒磯把澤子搶過去了。這女人被荒磯的多金吸引過去了。<br /><br />  卯平對荒磯恨之入骨。傳聞裡,荒磯以惡質的高利貸聞名,過去著實使不少人吃過苦頭。據說,甚至也有過債務人因為承受不了他的強取豪奪而自殺。<br /><br />  卯平對荒磯萌生殺意,便是因為有了這種經過。<br /><br />  卯平雖然立意要殺害這個高利貸,但也同時細心計畫使自己的犯罪不致於受罰。當然,犯罪者都會圖謀自己的安全,不過在他來說,卻認為幹掉像荒磯這種人,如果自己也成為犧牲,那是一件太不合理的事。<br /><br />  殺人償命,判死刑是一定的。縱使有可能獲得稍稍寬減,也是無期,或十幾年。監禁十年,等於是行屍走肉,從某種意義來看,比死刑更殘酷。像荒磯這種禽獸,人世間的害蟲,如果自己也以同等價值判死罪,那叫人如何受得了!他這麼想。<br /><br />  卯平想起以前讀過的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裡,拉斯哥里尼科夫所說的話。這位大學生計畫殺害一個有錢的老婦,並在理論上使此舉合法化。<br /><br />  「一方面有無知、毫無意義、一無價值、壞心腸,而且一身是病的老女人──對誰都沒有用處,寧可說是對千千萬萬的人有害的、連自己都不曉得為什麼而活著的,並且說不定明天就可能死掉的老婆子。──另一方面,卻又有著只因沒有金錢上的援助而面臨挫折的、年輕而新鮮的力量。而且這種人還是到處都有的!你以為那個癆病鬼、愚劣而邪惡的老婆子的生命,在社會一般的天秤上有多少意義?和白虱或蟑螂等的生命毫無二致,不,連這樣的價值都沒有。因為老婆子是有害的,那是腐蝕別人生命的東西呢。」<br /><br />  說起這個荒磯滿太郎,簡直比這位俄羅斯大學生所憎惡的飯袋更糟糕,更一文不值。他是社會的害蟲。不,不,管他社會不社會。他使我的家破碎,還搶走了我的女人……。<br /><br />    2<br /><br />  猿渡卯平真的認真想起殺害荒磯滿太郎的事來了。<br /><br />  荒磯是六十二歲的衰老老人。殺他是簡單的事,根本就像一把打死蟑螂那樣。問題是事後,怎樣才能使警察抓不到把柄。這才是需要精心設計的。他不願萬一失敗了,在和他同樣價值的衡量下,被判死刑或無期。<br /><br />  前此,他讀過一些小說或真實故事,知道犯罪者為了掩飾犯行而如何地苦心焦慮。有的把屍首放進爐裡燒,以便讓人家找不到屍首,也有埋在山裡的,肢解開來,藏在許多地方的也有,最奇的是愛倫坡的小說「黑貓」,把屍體嵌進牆壁裡。其實這個手法,十幾年前就在倫敦的住宅區被實施過了。還有,為了使人相信不在兇案現場,加害者怎樣地偽造出不在場證明而苦心啊。<br /><br />  不用說,在現實的世界裡,未能破案的兇案也不少。即使是找到屍體的案子,仍然有不少陷入迷宮破不了案。這一類的,便都可以稱為「完全犯罪」了。<br /><br />  但是,以完全犯罪為目標的計畫,也不一定全部成功。相反,輕易被逮捕的兇手也不少。寫在書裡的故事,便是多數以這一類事件來做為題材。<br /><br />  猿渡卯平把這種所謂的完全犯罪想了又想。每一樁似乎都好像可以成功,另一方面卻也總是伴著重大的危險。說不定他這種疑慮,是來自他的欠缺勇氣,以及怯懦、躊躇、猶疑也未可知。行兇確實是容易的,而逃避刑罰卻是困難重重。這麼想著想著,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的另一段又浮現腦際。<br /><br />  殺死了老女人的大學生拉斯哥里尼科夫,終於還是被警察逮捕了,和檢察官波爾菲利來了一場對決。這一段是這部小說的壓卷,也是檢察官與被告的充滿刺激的心理鬥爭場面。<br /><br />  他好像記得其中還有一樁波爾菲利所舉的犯罪實例。那是精神病患的犯罪。由於兇犯是精神病患,因而被判無罪。<br /><br />  猿渡卯平想起了這些,馬上跑到舊書店,從書架上抽出一本髒兮兮的「罪與罰」。掀了五、六頁,很快地就找到那個地方。<br /><br />  「『對對,我們處理過的案子當中,有一樁是和它一樣的心理案件。是個病態的事件呢。』波爾菲利急口說:『是一個男子,把殺人罪硬往自己頭上加,而且那種妄想還非常厲害。把自己在幻覺裡所看到的,當做事實來陳述,現場經過也說得頭頭是道,聽得大家如墜入五里霧中。然後你以為怎樣啦!那個男子完全偶然地,下意識地,多少成了殺人原因,可是也確實只是多少而已。不料自從他曉得自己造成了殺人的誘因之後,忽然就變得畏畏葸葸地,腦子裡也起了變化,妄念四起,好像發了瘋一般,末了竟認定自己就是兇手,不過法院總算清清楚楚地審理出來龍去脈,證實了那個可憐的男子無罪,在給予監視的條件下開釋了。這都是法院的功勞!……』」<br /><br />  「就是這個。」猿渡卯平想。不錯,做一名精神病患。法官一定會無條件宣告無罪的。<br /><br />  只因想策劃什麼完全犯罪,罪行才會給揭露出來的。越是綿密的犯罪計畫,反而越容易產生破綻,這一點是古往今來的推理小說與真實故事所告訴人們的。而只要是個瘋人,便可以在大庭廣眾裡大膽行兇。搞什麼綿密計畫,或者深夜裡偷偷地潛入荒磯的住居,都大可不必。隱匿屍首啦,不在場證明啦,這些麻煩事也都全免了。從此,猿渡卯平下定決心要當一個精神病患。<br /><br />  不用說,他也當然而然地碰上了一個疑問:能不能一直裝瘋下去?法院會下令專科醫生鑑定他的精神。這位專科醫生會診察、實驗、觀察,然後鑑別是真的還是假的精神病患。卯平有了新的不安,他於是決定研究一下假瘋子能不能不被識破。<br /><br />  這種事當然不可以去向別人求教。如果他在犯罪以前去詢問這樣的事,計畫便不免泡湯了。他打算去找有關這件事的專門書籍。<br /><br />  從書店買這一類書也是危險的事。因為萬一讓人家曉得了他在犯罪以前買過這種書來看,那就和向別人討教一樣,居心馬上被識破了。那麼剩下的就只有圖書館了。但是,一連往同一家圖書館跑,也是極危險的事。為了避免被圖書館管理員認出來,還是多找幾家為佳。只去看了一次那種專門性的書,事情發生後,管理員大概不致於想起來才是。不用說,到了每家圖書館,借書時都應該用不同的化名為妥。<br /><br />  東京市區裡頭,有像上野圖書館、國會圖書館等大型的,也有各區所設立的區立圖書館。東京共有二十三區,只要去十處左右,應該充分了。<br /><br />  首先,他為了確證精神異常者可以不負刑責,信步走進一家書店,翻看了六法全書。<br /><br />  刑法第二十九條有:「心神喪失者之行為不罰,心神耗弱者之行為,減輕其刑。」心神喪失者和心神耗弱者〔所謂心神喪失者與心神耗弱者,係指處於精神障礙狀態者之謂,兩者差異在乎障礙程度之差別;前者因精神障礙,喪失是非善惡之辨別能力,或指不能依此判斷而行動之狀態;後者係指精神狀態雖未至上述能力之喪失程度,唯其能力顯著減退之狀態者。──昭和七年大審院判例。──原註〕,又有何不同呢?他雖然不大明瞭,不過他想:精神病患必定就是心神喪失者了。即使減刑,也仍舊必需受刑,那就沒意思了,還是必需當一名完全的精神異狀者吧。<br /><br />  他跑了各地的圖書館,借了精神醫學、犯罪病學理一類的書籍拚命閱讀。他知道了所謂精神病,病例範圍甚為廣泛,為此深感驚異。<br /><br />  有一本書寫假病,他細心地讀了又讀。<br /><br />  「犯罪者,尤其累犯,為了免去刑責,偶有偽裝精神病患者。尤以有若干精神病知識的人之中較多,如醫師、看護人、或曾與精神病患有過接觸者。演員也有巧妙的偽裝者。然而,假病並不如世間一般人想像之多,因為假裝精神病,殊非想像中容易。何況對精神病無知識、無經驗的人,欲在專門醫師面前矇混過關,殆屬不可能。根據精神病學之經驗,假病者往往原本即多為一定的精神異常者。易言之,這種場合,假病即可視為一種症狀。尤其歇斯底里或變態者之間,假病屢見不鮮。並且此類假瘋子,常有成為真瘋症狀者。」<br /><br />  卯平還涉獵了類似的專門書,都在指陳偽裝精神病患實在是困難的事。不管怎樣裝瘋,扮成瘋狂的樣子,都無法逃過專門醫生的法眼。此外,身體上的症狀,例如從反射運動、脈搏等的症狀,也可以揭發其偽裝。<br /><br />  還有,連續裝成錯亂狀態,必定疲倦不堪,不可能持久,好比偷看監視的耳目,停止亢奮狀態,想休息休息,尾巴便露出來了;假裝抑鬱狀態,那麼伴之而來的傷心苦悶,以及精神上的感覺脫落等,是無法偽裝的。再者,裝扮癡呆狀態或昏迷狀態,那麼感情的麻飩和表情、舉止,不容易長久裝下去。也有這樣的記載:在那種狀態下,對外來的刺激是不發生反應的,可是偽裝當中卻仍舊清楚外界動態,對外來的刺激必不得不有所反應。<br /><br />  讀過這些書,便知裝瘋是如何困難的事。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卯平想:<br /><br />  面對死刑,只要拚命去努力,應該可以克服困難吧。問題是如何發現困難。<br /><br />  精神病有種種症候群,但是他覺得最適合偽裝的,似乎是精神分裂症。因為記載裡,精神病是以精神及身體的症狀為基礎來診斷,而精神分裂症的身體基礎,還完全不明瞭。<br /><br />  「這是僅以精神症狀為本加以限定的疾患單位類似的狀態,可以想像可能是某種一定的原因,或身體過程成為基因。克列培林以為是起自新陳代謝的某種障礙所造成,但是項身體過程並不止一種,而有幾種類別,可能是有著某種素質,因種種身體上的病變過程而引致分裂症,也可能是腦部某一特定部位受到侵害而引起症狀。總之,是從心理學立場而加以規定的。」(「犯罪精神病概論」)<br /><br />  根據這項記載,精神分裂症即令看不出身體上的徵候,亦可從心理立場來加以診斷。這個不錯啊,卯平想。<br /><br />  此外,諸如酒精中毒、遺傳、癲癎、腦震盪、腦腫瘍、尿毒症、傳染病、中毒等,卯平都沒有過任何經驗,因此無法假裝這一類身體症狀。<br /><br />    3<br /><br />  卯平還更加用功學習,並把重點放在假瘋會在如何情形下被識破。這一來,明白了多半是因為本人在醫學方面的無知,才被揭露出來的。<br /><br />  有的人以為只要裝瘋狂的樣子,便胡亂假裝。但是,精神病有一定的病型、一定的症狀群,也有一定的經過,絕對不能互相混淆。假瘋子胡亂裝瘋,都因來自無知的矛盾,一下子就洩底了。<br /><br />  例如假裝暴躁錯亂的狀態,隨便小解,吃自己解的大便等,卻又再去模仿別的瘋子的動作,專科醫師便可以立即看穿其真偽。這就是說,並不是隨便模仿瘋子就好,必需充分掌握一定的病型、症狀、經過等的知識。<br /><br />  針對這樣的偽裝精神病患,即假瘋子,有揭穿的方法。這便是在一定的期間內,予以嚴密的觀察,有時故意讓監視者離開,偷偷地趁其不備,留心患者的動作、言談。有時,醫生還會試試下列的特殊方法與手段:<br /><br />  一、夜聞問診法──運用於緘口昏迷的假病,起初對嫌疑者絕口不提假病的事,僅靜靜觀察數日,使其鬆懈。然後,突然於夜間睡眠中叫醒,實施問診。這一來,多半會開口發言。<br /><br />  二、暗示法──讓幾個醫師在涉嫌者身邊,互相討論其病狀並下結論,讓他聽到還欠缺某幾種症狀。兩三天後再加問診,這時他就會假裝出醫師們所提的症狀。<br /><br />  三、說服法──對假病嫌犯說明:如果確定你是精神病患,刑責是可以免去,但是必需收容在精神醫院。這一來,和監獄不同,說不定無限期拘留在那裡。這不是反而更不利嗎?如果是輕罪嫌犯,多半會吐露出假病。如果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聽了這一類話也不會有任何反應。<br /><br />  四、威嚇法──把假病嫌犯帶到醫師的研究會或講習會一類場合,告訴眾人此嫌犯有假病的嫌疑,要大家精密加以觀察。這時假瘋子多半會因恥辱而招認。<br /><br />  五、酒精試驗──這是讓嫌犯喝酒精飲料測試精神反應的方法。其人進入酩酊狀態後無法再偽裝精神異常,或者亦可推知犯行當時的酩酊狀態。<br /><br />  卯平決定把這些手法熟記。只要反其道而行之,事情便可順利。<br /><br />  那麼真實的精神分裂症,究竟有怎樣的症狀特徵呢?有些書說:亦稱早發性癡呆,但現今多用精神分裂症這個名稱,並且也不一定是「早發性」的。主要是「青年時代受某種外因、或未有心因性動機而發病」。照此說法,到了壯年期,某日突然出現症狀亦非不可能。<br /><br />  下面是以精神病醫師的立場寫的:<br /><br />  「分裂症之狀,極為雜駁多歧,依不同個案,吾人在診斷之際,宜以極其相異者為根據。第一、聽取患者的體驗;第二、表情、行為、生活態度等客觀症狀;第三、面對分裂症患者對吾人的反應,分裂症患者給予吾人的印象。上述第一與第二易於理解,第三則屬心理性,不易明瞭地說明出來。和分裂症患者面對時,吾人會有莫名其妙、無法互相心靈交通、不可捉摸、冷漠的感覺。或許這是因為習慣了,能把握住微妙的、容易疏忽的症狀之故,但是仍然不僅這些,且亦與內科名醫之由患者眼光,一眼可以診斷出輕度甲狀腺病患的情形不同。分裂症給人一種獨特的感覺,諸如,看到爬蟲類時的冷森感,看到小鳥時的溫暖感,首次碰見即感覺不喜歡的違和感等。不但是患者的表情、舉止,還有其陳述的體驗與反應,均有同樣的印象。這些都屬於檢驗者的主觀,憑此即對分裂症下診斷,一般而言是否妥當,尚不無疑問,但依此先心裡有數,然後始進一步去探索分裂症症狀,對躁鬱症、心因性反應、精神病質等之鑑定極有裨益;分裂症原就有駁雜多種症狀,但根本上似乎有這些共同症狀。」<br /><br />  其主觀症狀有幻覺、妄想、自我障礙等,客觀症狀則有行動異常,與生活樣式的異常。<br /><br />  例如:患者是懶惰的,不肯工作,做了也遲緩,效率差。不修邊幅、吊兒郎當,早上非叫不醒,不漱洗,不換洗衣服,身體不潔,終日窮極無聊,不能做好一件事。或者行動任性,不聽話,不工作,有時還獨自遊蕩,給警察增添麻煩。也可使做一些沒有目標、文不對題、毫無用處的讀書或工作,其價值判斷,無法令我們了解。還看似:對別人的事漠然無動於衷,不能適應社會及家庭的生活,無法與人過共同生活,完全陷在獨自一個人的世界裡頭。<br /><br />  還有表情是這樣的:<br /><br />  有時是冷淡的、僵硬的、奇異的;有時是毫無表情,有時則是無意義、冷漠、空虛、淺薄的笑,一種癡笑,有時好像故意地在裝著一種奇異的「空笑」,也有蹙眉、撮嘴唇的時候。<br /><br />  還寫著感情反應性(不管發生什麼事多半無動於衷,不會有感情上的反應),行動(多數是動機不明、出人不意的行動,到底為何如此,叫人摸不著頭腦),言語(思想支離破碎,各節思路毫無連絡,言詞也支離破碎,常反覆無意義的言詞,有時片斷言語似有意義,整個地看卻無脈絡,主題不明)等。<br /><br />  猿渡卯平跑了各地的圖書館,耽讀這一類書籍,認為重要的地方還低頭猛抄筆記。他把它寫在薄薄的紙張上,秘密地帶在身邊,連妻子也絕不讓她看到。獨處時,恰似一個臨考學生,反覆熟讀,烙進腦海裡,確定熟記以後,一張張地燒掉。<br /><br />  不僅如此,夜裡躲進棉被以後,偷偷地練習從書裡學來的,妻子不在的時候便在屋裡溫習,有時也跑到沒有人看見的地方,反覆地自我訓練。這是真正地在和死刑對決了。敵人是精神科醫生。其次則是檢察官與推事。他必需充分地鍛鍊。最重要的是培養不管面對怎樣的危機,都不致動搖的膽識。能夠發揮巧妙的演技的人,多矣。然而,面對死刑時的勇氣與不動搖的定力,非任何名演員所可獲致的。<br /><br />    4<br /><br />  ○荒磯滿太郎被殺案被告猿渡卯平精神狀態鑑定書<br /><br />  鑑定事項 關於荒磯滿太郎被殺案被告猿渡卯平,請求鑑定其本案犯行當時(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的精神狀態及現今精神狀態。<br /><br />  一、犯罪事實:<br /><br />  被告於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約下午六時,在文京區本鄉彌生町××號路上,突然襲擊同區曙町××號金融業荒磯滿太郎(六十二歲),以短刀刺後者背部,繼而騎在倒地的後者身上,刺傷其心臟部等五處,使其因出血過多而於同日同地致死。<br /><br />  二、鑑定人直接調查所得事實:<br /><br />  家族歷(從略)。<br /><br />  本人歷──被告雖無特別發言,唯經查其小學、中學、高中成績均良好。高中二年時曾罹肋膜炎,休學約六個月。被告家庭因亡父在世時從事裱褙業,家計頗豐,故被告得就讀某私立大學經濟學系,曾期望將來入公司或銀行服務,嗣因父親死亡,不得已於大二時輟學,承繼家業。<br /><br />  昭和三十九年二月,顧客委託之裱褙工作,因失慎而告失敗,被請求賠償,因乏經濟餘裕,遂向被害者荒磯滿太郎以高利借款七十萬圓。其後生意清淡,家計困窘,苦無償還之力,從此鬱鬱;據其妻安子供謂,約從其時性格稍變。次(昭和四十)年三月前後起不眠症加劇,食量少,亂擲器物,有時食物須洗過多次始肯吃下,行動漸見不同尋常。雖曾接受妻勸告到某精神醫院就醫,未見治癒,有一次還堅稱警察即將來逮捕他,也曾猛撲路過警員。言語亦開始不明瞭,答非所問,有時似有幻聽,喃喃自語,亦曾忽然離家出走,亦不知前往何地。<br /><br />  據其妻安子陳述,其症狀未曾增進時,於昭和四十年二月間,被告曾向妻子說:我十九歲的時候,有一次在池袋的酒吧和小太保打架,被架到外頭,遭櫻木棒毆擊。那時曾昏迷了一陣子,回家後也不敢向雙親說。如今頭痛,想是那一次負的傷成為後遺症再發的。說得很是苦惱的樣子。<br /><br />  其後,被告有時晚間外出即兩天三天不見人,回來後問他哪裡去了,答說受美術商蒼古堂委託做一件工作,先去商洽,並住宿在該號,或說在友人家住,均屬謊言。有時突然向妻說有朋友來訪,快去開門,也都非事實。被告之妻尚供述被告對被害人絲毫未怨恨,且常表示:非快一點還錢,便對不起人家。<br /><br />  從八月上旬起,症狀益見嚴重,終於演變成行兇,殺害荒磯滿太郎。<br /><br />  三、現在症狀:<br /><br />  被告甫被引進診察室,立即在椅上落座,匆忙但若無其事,亦未向鑑定人稍示禮貌,但似有窺伺周遭狀況之意。乍看,被告身材矮,圓臉,相貌不俗,年齒相當,頭髮則蓬鬆,衣著稍亂。血色略見蒼白,唯雙唇紅潤;表情似遲鈍,但交談間時而發笑,時而發怒,時而涕泣。唯表情不見深刻狀。予人不自然感覺。眼多半半閉,幾乎未曾睜開。坐定後見几上有杯子,即要求喝茶,亦曾要求香菸。有時雙手舉到火缽上,俯下臉就火,行動悉不符常軌。然似不無故意為之之處。不停地喃喃自語。語無倫次,無法索解,但知大體而已。其內容少變化,且屢聞反覆。<br /><br />  問其記憶、知識、幻覺、妄想等病態症狀及有關本案的事,值答非所問,且不連貫情形亦如上述,藉對話以測定其知能等,極感困難。<br /><br />  其次為查其記憶情形,詢問過去情形,幾不得反應,其間他的容貌茫茫然,初無緊張跡象。聞其自言自語內容,有:「森羅萬象,我全看得一清二楚。夜裡電燈點點,美術商和朋友們都來了。蒼古堂的畫真不少呢……老爸雖然是裱褙師傅,卻是藝術院的會員。竹內栖鳳先生好疼我。油畫都太糟,非加以撲滅不可。」(談話中多閉目)<br /><br />  他的獨白裡似有幻覺、妄想口吻,就此詢問,回答如次:<br /><br />  「是聽到怪聲嗎?」「朋友來了,經常在聊。」「那是誰?」「豐田啦,渡邊啦,木村啦……」「他們都是幹什麼的?」「老同學啦,美術商啦,裱褙師啦……大家在商量要把畫壇消滅掉,畫壇太壞了。我手下弟兄們大約有一百人……他們會帶錢來,可是都給小偷偷走了……如果去栖鳳先生那裡,他會給我兩千圓。要我當秘書什麼的,可是我不想幹。」「怕拿毒藥給你吃嗎?」「會。摻進好多種東西。」「誰?」「人。為了奪財產。他們搶去我的財產三百萬圓。(哭泣)」「栖鳳先生還在世嗎?」「他好得很。有一次,和富岡鐵齋先生下圍棋,他剛好來了。」「你知道鐵齋先生的寒山拾得嗎?」「他是俄羅斯人。」「你認識俄羅斯人?」「有。杜思妥也夫斯基。」「知道拉斯哥里尼科夫嗎?」(無言)「在哪裡碰到杜思妥也夫斯基?」「我去俄羅斯的時候碰到的。托爾斯泰也在場。兩個都是好好先生。」「喜歡文學嗎?」(無言)「馬克思呢?認識不認識?」「他也是俄羅斯人。在火車上碰到的時候,給我俄羅斯菸草。」<br /><br />  問有關這次案子,回答如次:<br /><br />  「你有官司嗎?」(無言)「你不是刑案被告嗎?」「不。」「不是有很多兇殺案嗎?」「現在沒有。刑法是不合理的。」(然後是一大串自語)「認識荒磯滿太郎嗎?」「保險公司的外務員吧。」「不是搞錢莊的嗎?」(好像在苦思。無言)「向他借過錢嗎?」「我已經大徹大悟了……是日本第一的裱褙師傅了。不久我會當上藝術院會員。以前人家就勸我了,可是我每一次都拒絕……因為想當的人太多,都在活動。這次我可要當了。」「什麼時候?」(閉目考慮。不答)「是不是常常和荒磯滿太郎一起去吃館子?」「我必需快一點把栖鳳先生的畫裱好。他的作品已經積壓太多了。(以下一直反覆同樣的話)」<br /><br />  四、犯行後被告行動:<br /><br />  被捕收押在拘留所內,一進去即有異常舉動,除原籍、住址外,均不記得,其餘一概不答。時而涕泣。但似亦有可疑之處。出庭後高聲喧鬧。吵鬧、吼叫、哭笑,有時則似在禱告。<br /><br />  五、考察:<br /><br />  目前症狀──思想散漫,欠缺統一的思慮,且因不肯多作答,以致無法檢視真實記憶。問診時,似不無故作無知、答非所問之形跡。喃喃自語不斷,對所問多不回答,尤其出庭後上述症狀更甚,故其精神異常似不無模仿狂人之處。其目前所呈示症狀,雖然尚難排除詐病之可能,然以全精神狀態言,似未可悉皆歸諸詐病。<br /><br />  現在,被告思路欠缺脈絡,理解、判斷、感情均有顯著障礙,亦乏辨識是非善惡之能力。應可視為法律所稱之心神喪失狀態。<br /><br />  據此,鑑定如後:<br /><br />  鑑定主文:<br /><br />  一、被告自本案犯行約一年前起,罹患精神分裂症。<br /><br />  二、被告在本案犯行當時(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的精神狀態,欠缺是非善惡之辨識能力。<br /><br />  三、現在精神狀態,處於精神分裂症的興奮錯亂狀態。<br /><br />    5<br /><br />  副島二郎檢察官熟讀過津村吉雄教授所提出的有關猿渡卯平的精神鑑定書之後,禁不住地蹙了蹙眉頭。<br /><br />  被告猿渡卯平殺害金融業者荒磯滿太郎的兇案訴訟程序,已進行了一半。法院在審理之初即下令津村教授進行猿渡卯平的精神鑑定,這一方面固然是由於猿渡卯平的精神狀況十分荒廢,因而由辯護律師提出精神鑑定的申請;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被告的精神分裂狀態,根本無法訊問所致。庭上在身分審問時,被告只能說出自己的姓名年齡和妻小的名字,其餘不是默爾而息,便是胡言亂語甚或哭泣。<br /><br />  這是說,副島檢察官在起訴前的偵查階段,就已經吃夠了苦頭。被告正如鑑定書上所說,不管問什麼都毫無反應,無法做成筆錄。他好像渾然忘卻自己行兇,雖然知道被害人荒磯滿太郎的名字,卻說他是保險公司外務員,且依然在世。<br /><br />  但是,副島檢察官還是無法決定猿渡卯平是不是真正的瘋子。不,他是私下裡懷疑猿渡是在使詐的。鑑定書裡也有同樣懷疑的敘述。鑑定醫生的說法是:精神異狀的素質者常使詐,而當他被拘禁時,多數會使病勢亢進,成為真正的心神喪失者。猿渡卯平的鑑定結果正是如此。<br /><br />  如果現在的猿渡是假瘋,那他的演技真是太好了。堪稱逼真。檢察官把猿渡的狀況詳細地記錄下來,交給認識的精神病醫生看。這位醫生認定是真病無訛,因為一點也看不出假病的人常見的其他症候群。他說:模仿精神病患不管手法多麼巧妙,由於假病者必定混同其他的症候群,馬腳立現。而這個被告卻一點也沒有那種情形。<br /><br />  儘管如此,檢察官仍然懷疑猿渡。首先,他在從被害人荒磯貸借高利的錢以前,是個完全普通的人。樣子開始有異,是在借貸的款子滾雪球般膨脹,受到嚴厲的索討,並且自己有關係的女人被荒磯搶去了以後。<br /><br />  當然,這對被告無可懷疑是重大的衝擊。精神科醫生的說法是:潛在的精神病症狀因受到精神上的打擊,而被顯著觸發。猿渡的場合,可以說從荒磯受到的精神上的痛苦、經濟上的痛苦,成了衝擊。<br /><br />  但是,令人無法首肯的是被告猿渡漸漸開始有異的當兒,向妻透露了他十九歲的時候,在池袋的酒吧和三個人成夥的小太保打了一架,頭部受到嚴重打擊。根據妻子的說法,一項往事,她也是第一次聽到,前此他未曾提起過。當然,被告說了這樁過去的事,是在他的精神異狀惡化以前,也是他開始常常頭痛、容易忘事、言語有了輕度障礙之際,說不定他自己害怕這種自覺症狀,所以才會向妻子說出這些可能是原因的往事。<br /><br />  然而,副島檢察官總覺得,那是被告當做今天的假病的伏筆,說給妻子聽的。他還覺得,被告之所以維持典型的分裂症症狀而顯得一絲不亂,說不定是從書本裡學得了有關精神病的知識,忠實地遵守過來的。這就是說,可能是書本裡有頭部受到嚴重打擊,或發過高熱,因而形成精神障礙的記述,於是編造了一個被小太保打傷了頭的故事也未可知。<br /><br />  津村教授所提的鑑定書裡也說,猿渡卯平的分裂症,未必沒有假病的嫌疑。可是最後結論則是:被告犯行當時的精神狀態欠缺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因而宜視為心神喪失者,並且現今的精神狀態亦可視為心神喪失者。如此便完全該當於刑法第三十九條,給猿渡卯平下一個無罪的判決,已經是決定性的。<br /><br />  可是,副島檢察官從前輩那兒聽過種種假病的實例。例如無罪判決確定後,被告的狀態馬上恢復正常;或者,很輕微的罪刑定讞假釋後,病狀逐漸痊癒等。這一類的,都不能算是真正因精神病而起的兇行。換言之,這是檢察官和法院都被被告擺了一道。裁判有一案一判的原則,即令事後知道了被告是假瘋子,案子既經定讞,便無法從頭再審了。<br /><br />  這一刻,猿渡仍收押在獨房裡。<br /><br />  副島檢察官早就請看守所所長不斷地監視被告猿渡卯平,而報告裡只能更加證實猿渡的分裂症而已。例如:監守者故意停止監視離開,然後偷偷地從鄰房觀察,被告猿渡的症狀仍然絲毫不變。這就是說,不管有沒有人在監視,他的症狀是一樣的。<br /><br />  儘管如此,如果猿渡讀過精神醫學的書,尤其特地去研讀犯罪精神醫學,上面的情形毋寧是當然而然的。他必然連醫生揭穿假病的方法都已經研究過了。<br /><br />  副島檢察官叫來了經常與他共事的書記官河田鐵五郎共同商議。也讓河田看過津村教授的鑑定書。<br /><br />  「專門醫生是鑑定出這結論了,可是我始終覺得猿渡是不折不扣的正常人。我是認定那個傢伙是在演他的好戲。這個樣子,如果判了無罪,一下子就會好起來的。在那以前,真想把猿渡的狐狸尾巴給揪出來。你有什麼好法子嗎?」<br /><br />  河田也有同感。他看過訊問室裡的猿渡,被告的那種症狀,使得老練的他也深感難以措手。人家在問,那個傢伙卻根本不當回事,喃喃地說著叫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話。<br /><br />  「檢察官,那種瘋子,是完全不懂人家說的話嗎?」<br /><br />  「嗯,好像這一點正是分裂症的症狀。對外界的刺激毫無反應。」<br /><br />  「是這樣嗎?」<br /><br />  河田想了想。這人年四十有五,當書記官以前是一名刑警。<br /><br />  「檢察官,葷話也不會反應嗎?」<br /><br />  河田抬起頭這麼說。<br /><br />  「葷話?」<br /><br />  「就是那個,說些黃色的。那個傢伙如果是正常人,抓起來已經快一年了,性方面一定又饑又渴。向他開一些黃腔,我相信一定會有反應。會亢奮起來的。」<br /><br />  「唔……」<br /><br />  檢察官落入沉思。<br /><br />  這主意不壞嘛。衝著弱點攻擊,是有一點不夠光明正大,但對方是在假裝瘋子想脫殺人罪的嫌犯,豈不是更加不夠光明正大嗎?檢察官下了一個判斷,為了社會公義,此法應被允許。<br /><br />  「但是,如果是您,或者我來做,恐怕不行的。」<br /><br />  河田又說。<br /><br />  「為什麼呢?」<br /><br />  「我想猿渡一定會提防的。所以我想看準沒有別人,就是他獨處的時候來試試才會有效。沒有人看著,本性就露出來了。」<br /><br />  河田說出了自己的經驗。有一次,他到鄉下去。為了想把客棧裡的女傭人弄到手,夜裡在上浴室以前,故意把一些黃色圖片遺留在房裡。女傭會來替客人攤鋪蓋,那時一定會看。他裝著若無其事地回到房裡,這時女傭的面相變了。不管怎麼掩飾,也可以看出那種亢奮。他那麼容易地把她弄到手。河田微笑著又說:因為客人不在,女傭只有一個人,是一定會看的,而且看得很詳細,在客人面前,她是絕對不會看的。<br /><br />  「不過猿渡一個人的時候,要讓他聽到黃腔,那不是容易的事呢。」<br /><br />  檢察官說。<br /><br />  「還是拘留所比較妥當吧,因為他關在獨房。」<br /><br />  河田還向檢察官建議了什麼。副島檢察官來到看守所,與所長見面,並請所長辦了一件事。<br /><br />  翌日,河田書記官從地檢處消失。有個很像河田的囚犯,進了猿渡隔鄰的獨房。猿渡缺乏語言方面的交通,獨白特多,不過夜裡從不叫喊、吵鬧,不會影響別人,因而一直未被移到病監,留在那間獨房。<br /><br />  各房的晚餐已畢,監守收去了食器。大約從這個時候,猿渡鄰房的囚犯開始朗誦什麼。起初聽起來有點像經文之類。被監禁的人們當中,讀經的人也不少。<br /><br />  大約過了十五分鐘,像是在流鼻涕的猿渡,漸漸開始傾聽那嗓音。他那鬆懈的表情,好像開始出現了一點緊張。他偷偷地瞧了瞧房門。廊上只有那盞夜明電燈發著冷清的光。<br /><br />  猿渡一點一點地移動身子,小心翼翼地挨向聲音傳過來的牆邊。他讓身子緊緊地貼在牆上,專心地聽朗誦聲。那臉上的茫茫然,已經完全不見了。<br /><br />  接著,他那張蒼白的臉上泛上了血色。朗誦好像到了精彩處。而且不是單調的讀法,男聲與女聲就像臺詞般分明。男聲像黏著一般,女聲像受到撫弄的貓。然後,男聲變成暴力的,女聲則反而越發柔順,像是就要溶化一般。而這一男一女都是一無遮掩,扔棄了羞恥的。<br /><br />  最後,兩人的話語沒有了,換上來的是好像颱風在颳的聲響。這中間,還偶爾挾雜著男聲喜悅的嘆息,和女聲的低泣,交互揚起。<br /><br />  猿渡卯平全身化成了耳朵,眼睛炯炯發光,滿臉紅潮,額角熱汗涔涔,氣息急喘。他不再有鎮靜,不住地蜿蜒身體。<br /><br />  這時,房門邊有人悄悄地挨近,把眼光投進裡頭,可是猿渡懵然不覺。<br /><br />  ※※※<br /><br />  半年後,河田書記官辭職了,兩個月後副島檢察官也轉到地方的地檢處去任職了。<br /><br />  不知內情的人,不會把書記官的辭職與副島檢察官的調動連在一起。<br /><br />  然而,連專門的鑑定醫生都被矇混過去的殺人兇嫌猿渡卯平的詐術,都那麼漂亮地偵破,在第一審就讓他判了無期徒刑的幹練的副島檢察官,為什麼會遭到這樣的降調呢?許多人都為此覺得不可解。<br /><br />  內情對外守秘──事實則是河田在設圈套時所用的道具乃是從警方借來的扣押品春宮本子。警局裡,有這一類以有傷風化的名義查扣而來的大批違禁品。河田因為曾經當過刑警,憑他的面子,把東西借出來,可是那以後,河田竟然看上癮。<br /><br />  「我不是自己想欣賞,只是喜歡拿給人家看。不管是怎樣端莊嚴肅的人,看了一些黃色照片、春宮圖片,必定會亢奮起來。有的人裝著一笑置之,但是眼光是掩飾不了的。因為是警察扣押的,所以有些東西真不得了。我喜歡上靠此來揭發人家的偽裝,暴露出他的本性。」<br /><br />  被捕時,河田做了這樣的供述。他從認識的刑警那裡一批又一批地取去大量的違禁品,有的看,有的送人。違法行為終於被揭發,而所以如此,直接動機是因為他讀這一類春宮本子給有夫之婦聽,還引誘了她,受到她丈夫的襲擊。<br /><br />  「我唸黃色書本,真個是出神入化啦。可以發出男聲女聲,維妙維肖,多半的女人都會漸漸地喘起來,眼光出現潤光。……最好的例子就是受了副島檢察官的命令,進了那個名噪一時的兇嫌猿渡卯平的鄰房,用這一手漂亮地偵破了他的假瘋,使他判了無期。他呀,連專門的精神科醫生都下了一紙心神喪失者的鑑定書呢。……這違法嗎?也許吧,可是那時副島檢察官可高興得不得了呢。」</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假瘋子兇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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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假瘋子兇殺案



    1

  猿渡卯平策劃這樁殺人案,已經有一年那麼久了。其實,他策劃的並不是殺人,而是殺了人之後的「法庭戰術」。

  猿渡卯平是住在「本鄉」〔地名,在東京都。〕的裱褙商,今年三十五歲。他的妻子和他相差五歲,有個六歲的女兒。

  正像許多從事這種工作的人,他也不是學手藝出身的。他已過世的父親,是在東京很有名氣的裱褙師,不過他本身卻是在大學唸經濟的人,原本希望畢業後在公司或銀行界謀個差事幹幹。十五年前老爸過世後,店面漸漸冷落了。由於老爸自己就是個藝術家氣質的大師傅,自然而然吸引來了有上乘手藝的師傅為他工作,可是在這方面只是半吊子的卯平繼承了店面以後,這些裱褙師都失望了,紛紛求去。

  卯平原本沒有承襲家業之意,可是親戚和老主顧的骨董商都勸他,他便放棄學業了。他倒是個手巧的人,從小就學老爸的樣子做了些這方面的活兒,可是並沒有真正地去學。他以為師傅們會在店裡留下來繼續幫他,結果只有他和一個小學徒留了下來。這一來,偌大的店面便無法維持下去了,只得搬到巷子裡的小住屋。

  儘管如此,由於有亡父的一層關係,因此偶爾還是會有美術商把活兒帶來給他做。當然,多半是些不值錢的東西,卻也夠他這位半路出家的裱褙師糊口。說起來,還是拜亡父的餘蔭呢。

  如果只是接受那種便宜貨的工作,那麼猿渡卯平無疑是可以過雖平凡,卻也平穩的一生的。不料某日,亡父生前的一個老主顧,堪稱一流美術商的蒼古堂,那麼稀罕地,把上等貨的工作帶到他這裡來。是一件掛軸的裱褙工作。它成了一場災難的原因。

  蒼古堂的老掌櫃向卯平說:

  「這是一位重要的主顧交來要裱的,時間非常急迫。所以想請你們能夠十萬火急地做好。還有,這幅畫,時價在一百萬圓以上,因此希望特別小心。」

  又要好又要急,這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照理,卯平應該婉拒這件工作才是,可是他心裡不免有弄弄上等貨的渴求。並且,老掌櫃雖然沒有明說,但很像是因為太趕,被別家拒絕過的。一方面是因為老爸那一代就受他們照顧,另一方面則是希望幫幫人家,兼且他又想顯顯自己也有處理貴重貨的能力,便接下來了。

  從這一天晚上,卯平就開始了這樁工作。那是一位著名畫家的五彩花鳥。蒼古堂同時也送來了裱褙材料,是顧客所指定的古代織物布片。

  卯平日以繼夜,努力工作。期限只剩下最後一天了。到此為止,工作進行順利,他也覺得很滿意。當時正是隆冬季節,工作房放著好大的一隻大缽,炭火熊熊燒著──不曉得怎麼緣故,他一向不喜歡瓦斯火爐。最大的不幸,發生在他離身上廁所之後。屋裡,正好妻也不在。還不到五分鐘,回來一看,畫上面正在冒著一縷煙。是燃燒的炭火彈出了一粒火星,掉落在木框裡的絹布上。他連忙把它拿掉,但已經遲了,一朵牡丹的華麗花瓣上被燒了一個洞。那直徑才不過五厘米的小小黑洞,竟把卯平的人生整整地給吞噬掉了。

  這一瞬間,卯平但覺六神出竅,一片茫然。這還得了,真是糟糕透頂──這還算有理性的想法,他慌亂得連這些都想不到。就在這片刻裡,猛烈襲擊他腦裡的是失去了重要主顧的絕望感、非賠不可的龐大經濟負擔,還有這疏忽在同業間傳開後,必定集中過來的蔑視、嘲笑,那種名譽掃地後的屈辱感。

  蒼古堂不用說,憤激地要求損害賠償,表示賠了一百二十萬圓,也還不足以向主顧謝罪。還說:把工作交給你,是我們的疏忽,我們也願意負部分責任,所以只要求賠一百萬圓。不用說,在談妥這個條件以前,卯平必需忍受蒼古堂老掌櫃那傾瀉在他低垂的頭頂上的一切詈罵與惡言。

  他的存摺裡別說一百萬,連三十萬都沒有。不過蒼古堂倒也說,如果付了一百萬,那麼這一次的失敗可以不計較,以後還會交些活兒給他做。卯平竟然相信了這番說詞,這便是他的不幸的第二步。

  他渴望以後蒼古堂還會給他工作做。如果被第一流的美術商斷絕了往來,那就等於他做為一名裱褙師的生命宣告完畢,別處便也不可能再交來工作的。他之所以去找高利貸荒磯滿太郎借了一百萬圓,便是因為這緣故。

  荒磯滿太郎,六十二歲。他只允許借七十萬,這對卯平已是莫大的幫助。然而,當場他拿到手的現款,卻是扣除月息一成五的五十九萬五千圓。這還不止,荒磯藉口還要謝禮,把零頭的五千圓也扣去了。

  卯平東挪西借了約三十萬,加上自己僅有的少許存款,好不容易湊了一百萬,賠給蒼古堂。可是蒼古堂方面再也不肯送貨過來了。還要來往的應許,完全是謊言,不過是為了索賠而使的手段罷了。

  從此卯平開始過地獄日子。荒磯滿太郎那邊,每月都不留情面地來要債。當然,本金是無法償還的,只得張羅著付十萬五千圓的利息,而這也經常遲付。高利貸都是複利的,不多久之後,荒磯那邊的債膨脹成三倍。

  卯平想緩和一下荒磯嚴厲的討債方式,邀他到常去的位於池袋的一家小吃店。荒磯雖然一把年紀,但還熱中於酒和女色。這家小吃店有個叫澤子的女侍,年方三十一,膚白而豐滿。面孔雖然不怎麼出色,卻是男人所喜歡的那一類。荒磯好像頗為中意,起初以為是卯平的女人,客客氣氣的,漸漸地卻變得露骨了。不久,荒磯開始一個人去,賬卻全部記在卯平名下。還以為這些賬可以從債裡扣除呢,哪裡知道荒磯的說詞是:幫了你的大忙,表示一點禮數,是千該萬該的。

  末了是荒磯把澤子搶過去了。這女人被荒磯的多金吸引過去了。

  卯平對荒磯恨之入骨。傳聞裡,荒磯以惡質的高利貸聞名,過去著實使不少人吃過苦頭。據說,甚至也有過債務人因為承受不了他的強取豪奪而自殺。

  卯平對荒磯萌生殺意,便是因為有了這種經過。

  卯平雖然立意要殺害這個高利貸,但也同時細心計畫使自己的犯罪不致於受罰。當然,犯罪者都會圖謀自己的安全,不過在他來說,卻認為幹掉像荒磯這種人,如果自己也成為犧牲,那是一件太不合理的事。

  殺人償命,判死刑是一定的。縱使有可能獲得稍稍寬減,也是無期,或十幾年。監禁十年,等於是行屍走肉,從某種意義來看,比死刑更殘酷。像荒磯這種禽獸,人世間的害蟲,如果自己也以同等價值判死罪,那叫人如何受得了!他這麼想。

  卯平想起以前讀過的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裡,拉斯哥里尼科夫所說的話。這位大學生計畫殺害一個有錢的老婦,並在理論上使此舉合法化。

  「一方面有無知、毫無意義、一無價值、壞心腸,而且一身是病的老女人──對誰都沒有用處,寧可說是對千千萬萬的人有害的、連自己都不曉得為什麼而活著的,並且說不定明天就可能死掉的老婆子。──另一方面,卻又有著只因沒有金錢上的援助而面臨挫折的、年輕而新鮮的力量。而且這種人還是到處都有的!你以為那個癆病鬼、愚劣而邪惡的老婆子的生命,在社會一般的天秤上有多少意義?和白虱或蟑螂等的生命毫無二致,不,連這樣的價值都沒有。因為老婆子是有害的,那是腐蝕別人生命的東西呢。」

  說起這個荒磯滿太郎,簡直比這位俄羅斯大學生所憎惡的飯袋更糟糕,更一文不值。他是社會的害蟲。不,不,管他社會不社會。他使我的家破碎,還搶走了我的女人……。

    2

  猿渡卯平真的認真想起殺害荒磯滿太郎的事來了。

  荒磯是六十二歲的衰老老人。殺他是簡單的事,根本就像一把打死蟑螂那樣。問題是事後,怎樣才能使警察抓不到把柄。這才是需要精心設計的。他不願萬一失敗了,在和他同樣價值的衡量下,被判死刑或無期。

  前此,他讀過一些小說或真實故事,知道犯罪者為了掩飾犯行而如何地苦心焦慮。有的把屍首放進爐裡燒,以便讓人家找不到屍首,也有埋在山裡的,肢解開來,藏在許多地方的也有,最奇的是愛倫坡的小說「黑貓」,把屍體嵌進牆壁裡。其實這個手法,十幾年前就在倫敦的住宅區被實施過了。還有,為了使人相信不在兇案現場,加害者怎樣地偽造出不在場證明而苦心啊。

  不用說,在現實的世界裡,未能破案的兇案也不少。即使是找到屍體的案子,仍然有不少陷入迷宮破不了案。這一類的,便都可以稱為「完全犯罪」了。

  但是,以完全犯罪為目標的計畫,也不一定全部成功。相反,輕易被逮捕的兇手也不少。寫在書裡的故事,便是多數以這一類事件來做為題材。

  猿渡卯平把這種所謂的完全犯罪想了又想。每一樁似乎都好像可以成功,另一方面卻也總是伴著重大的危險。說不定他這種疑慮,是來自他的欠缺勇氣,以及怯懦、躊躇、猶疑也未可知。行兇確實是容易的,而逃避刑罰卻是困難重重。這麼想著想著,杜思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的另一段又浮現腦際。

  殺死了老女人的大學生拉斯哥里尼科夫,終於還是被警察逮捕了,和檢察官波爾菲利來了一場對決。這一段是這部小說的壓卷,也是檢察官與被告的充滿刺激的心理鬥爭場面。

  他好像記得其中還有一樁波爾菲利所舉的犯罪實例。那是精神病患的犯罪。由於兇犯是精神病患,因而被判無罪。

  猿渡卯平想起了這些,馬上跑到舊書店,從書架上抽出一本髒兮兮的「罪與罰」。掀了五、六頁,很快地就找到那個地方。

  「『對對,我們處理過的案子當中,有一樁是和它一樣的心理案件。是個病態的事件呢。』波爾菲利急口說:『是一個男子,把殺人罪硬往自己頭上加,而且那種妄想還非常厲害。把自己在幻覺裡所看到的,當做事實來陳述,現場經過也說得頭頭是道,聽得大家如墜入五里霧中。然後你以為怎樣啦!那個男子完全偶然地,下意識地,多少成了殺人原因,可是也確實只是多少而已。不料自從他曉得自己造成了殺人的誘因之後,忽然就變得畏畏葸葸地,腦子裡也起了變化,妄念四起,好像發了瘋一般,末了竟認定自己就是兇手,不過法院總算清清楚楚地審理出來龍去脈,證實了那個可憐的男子無罪,在給予監視的條件下開釋了。這都是法院的功勞!……』」

  「就是這個。」猿渡卯平想。不錯,做一名精神病患。法官一定會無條件宣告無罪的。

  只因想策劃什麼完全犯罪,罪行才會給揭露出來的。越是綿密的犯罪計畫,反而越容易產生破綻,這一點是古往今來的推理小說與真實故事所告訴人們的。而只要是個瘋人,便可以在大庭廣眾裡大膽行兇。搞什麼綿密計畫,或者深夜裡偷偷地潛入荒磯的住居,都大可不必。隱匿屍首啦,不在場證明啦,這些麻煩事也都全免了。從此,猿渡卯平下定決心要當一個精神病患。

  不用說,他也當然而然地碰上了一個疑問:能不能一直裝瘋下去?法院會下令專科醫生鑑定他的精神。這位專科醫生會診察、實驗、觀察,然後鑑別是真的還是假的精神病患。卯平有了新的不安,他於是決定研究一下假瘋子能不能不被識破。

  這種事當然不可以去向別人求教。如果他在犯罪以前去詢問這樣的事,計畫便不免泡湯了。他打算去找有關這件事的專門書籍。

  從書店買這一類書也是危險的事。因為萬一讓人家曉得了他在犯罪以前買過這種書來看,那就和向別人討教一樣,居心馬上被識破了。那麼剩下的就只有圖書館了。但是,一連往同一家圖書館跑,也是極危險的事。為了避免被圖書館管理員認出來,還是多找幾家為佳。只去看了一次那種專門性的書,事情發生後,管理員大概不致於想起來才是。不用說,到了每家圖書館,借書時都應該用不同的化名為妥。

  東京市區裡頭,有像上野圖書館、國會圖書館等大型的,也有各區所設立的區立圖書館。東京共有二十三區,只要去十處左右,應該充分了。

  首先,他為了確證精神異常者可以不負刑責,信步走進一家書店,翻看了六法全書。

  刑法第二十九條有:「心神喪失者之行為不罰,心神耗弱者之行為,減輕其刑。」心神喪失者和心神耗弱者〔所謂心神喪失者與心神耗弱者,係指處於精神障礙狀態者之謂,兩者差異在乎障礙程度之差別;前者因精神障礙,喪失是非善惡之辨別能力,或指不能依此判斷而行動之狀態;後者係指精神狀態雖未至上述能力之喪失程度,唯其能力顯著減退之狀態者。──昭和七年大審院判例。──原註〕,又有何不同呢?他雖然不大明瞭,不過他想:精神病患必定就是心神喪失者了。即使減刑,也仍舊必需受刑,那就沒意思了,還是必需當一名完全的精神異狀者吧。

  他跑了各地的圖書館,借了精神醫學、犯罪病學理一類的書籍拚命閱讀。他知道了所謂精神病,病例範圍甚為廣泛,為此深感驚異。

  有一本書寫假病,他細心地讀了又讀。

  「犯罪者,尤其累犯,為了免去刑責,偶有偽裝精神病患者。尤以有若干精神病知識的人之中較多,如醫師、看護人、或曾與精神病患有過接觸者。演員也有巧妙的偽裝者。然而,假病並不如世間一般人想像之多,因為假裝精神病,殊非想像中容易。何況對精神病無知識、無經驗的人,欲在專門醫師面前矇混過關,殆屬不可能。根據精神病學之經驗,假病者往往原本即多為一定的精神異常者。易言之,這種場合,假病即可視為一種症狀。尤其歇斯底里或變態者之間,假病屢見不鮮。並且此類假瘋子,常有成為真瘋症狀者。」

  卯平還涉獵了類似的專門書,都在指陳偽裝精神病患實在是困難的事。不管怎樣裝瘋,扮成瘋狂的樣子,都無法逃過專門醫生的法眼。此外,身體上的症狀,例如從反射運動、脈搏等的症狀,也可以揭發其偽裝。

  還有,連續裝成錯亂狀態,必定疲倦不堪,不可能持久,好比偷看監視的耳目,停止亢奮狀態,想休息休息,尾巴便露出來了;假裝抑鬱狀態,那麼伴之而來的傷心苦悶,以及精神上的感覺脫落等,是無法偽裝的。再者,裝扮癡呆狀態或昏迷狀態,那麼感情的麻飩和表情、舉止,不容易長久裝下去。也有這樣的記載:在那種狀態下,對外來的刺激是不發生反應的,可是偽裝當中卻仍舊清楚外界動態,對外來的刺激必不得不有所反應。

  讀過這些書,便知裝瘋是如何困難的事。那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卯平想:

  面對死刑,只要拚命去努力,應該可以克服困難吧。問題是如何發現困難。

  精神病有種種症候群,但是他覺得最適合偽裝的,似乎是精神分裂症。因為記載裡,精神病是以精神及身體的症狀為基礎來診斷,而精神分裂症的身體基礎,還完全不明瞭。

  「這是僅以精神症狀為本加以限定的疾患單位類似的狀態,可以想像可能是某種一定的原因,或身體過程成為基因。克列培林以為是起自新陳代謝的某種障礙所造成,但是項身體過程並不止一種,而有幾種類別,可能是有著某種素質,因種種身體上的病變過程而引致分裂症,也可能是腦部某一特定部位受到侵害而引起症狀。總之,是從心理學立場而加以規定的。」(「犯罪精神病概論」)

  根據這項記載,精神分裂症即令看不出身體上的徵候,亦可從心理立場來加以診斷。這個不錯啊,卯平想。

  此外,諸如酒精中毒、遺傳、癲癎、腦震盪、腦腫瘍、尿毒症、傳染病、中毒等,卯平都沒有過任何經驗,因此無法假裝這一類身體症狀。

    3

  卯平還更加用功學習,並把重點放在假瘋會在如何情形下被識破。這一來,明白了多半是因為本人在醫學方面的無知,才被揭露出來的。

  有的人以為只要裝瘋狂的樣子,便胡亂假裝。但是,精神病有一定的病型、一定的症狀群,也有一定的經過,絕對不能互相混淆。假瘋子胡亂裝瘋,都因來自無知的矛盾,一下子就洩底了。

  例如假裝暴躁錯亂的狀態,隨便小解,吃自己解的大便等,卻又再去模仿別的瘋子的動作,專科醫師便可以立即看穿其真偽。這就是說,並不是隨便模仿瘋子就好,必需充分掌握一定的病型、症狀、經過等的知識。

  針對這樣的偽裝精神病患,即假瘋子,有揭穿的方法。這便是在一定的期間內,予以嚴密的觀察,有時故意讓監視者離開,偷偷地趁其不備,留心患者的動作、言談。有時,醫生還會試試下列的特殊方法與手段:

  一、夜聞問診法──運用於緘口昏迷的假病,起初對嫌疑者絕口不提假病的事,僅靜靜觀察數日,使其鬆懈。然後,突然於夜間睡眠中叫醒,實施問診。這一來,多半會開口發言。

  二、暗示法──讓幾個醫師在涉嫌者身邊,互相討論其病狀並下結論,讓他聽到還欠缺某幾種症狀。兩三天後再加問診,這時他就會假裝出醫師們所提的症狀。

  三、說服法──對假病嫌犯說明:如果確定你是精神病患,刑責是可以免去,但是必需收容在精神醫院。這一來,和監獄不同,說不定無限期拘留在那裡。這不是反而更不利嗎?如果是輕罪嫌犯,多半會吐露出假病。如果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聽了這一類話也不會有任何反應。

  四、威嚇法──把假病嫌犯帶到醫師的研究會或講習會一類場合,告訴眾人此嫌犯有假病的嫌疑,要大家精密加以觀察。這時假瘋子多半會因恥辱而招認。

  五、酒精試驗──這是讓嫌犯喝酒精飲料測試精神反應的方法。其人進入酩酊狀態後無法再偽裝精神異常,或者亦可推知犯行當時的酩酊狀態。

  卯平決定把這些手法熟記。只要反其道而行之,事情便可順利。

  那麼真實的精神分裂症,究竟有怎樣的症狀特徵呢?有些書說:亦稱早發性癡呆,但現今多用精神分裂症這個名稱,並且也不一定是「早發性」的。主要是「青年時代受某種外因、或未有心因性動機而發病」。照此說法,到了壯年期,某日突然出現症狀亦非不可能。

  下面是以精神病醫師的立場寫的:

  「分裂症之狀,極為雜駁多歧,依不同個案,吾人在診斷之際,宜以極其相異者為根據。第一、聽取患者的體驗;第二、表情、行為、生活態度等客觀症狀;第三、面對分裂症患者對吾人的反應,分裂症患者給予吾人的印象。上述第一與第二易於理解,第三則屬心理性,不易明瞭地說明出來。和分裂症患者面對時,吾人會有莫名其妙、無法互相心靈交通、不可捉摸、冷漠的感覺。或許這是因為習慣了,能把握住微妙的、容易疏忽的症狀之故,但是仍然不僅這些,且亦與內科名醫之由患者眼光,一眼可以診斷出輕度甲狀腺病患的情形不同。分裂症給人一種獨特的感覺,諸如,看到爬蟲類時的冷森感,看到小鳥時的溫暖感,首次碰見即感覺不喜歡的違和感等。不但是患者的表情、舉止,還有其陳述的體驗與反應,均有同樣的印象。這些都屬於檢驗者的主觀,憑此即對分裂症下診斷,一般而言是否妥當,尚不無疑問,但依此先心裡有數,然後始進一步去探索分裂症症狀,對躁鬱症、心因性反應、精神病質等之鑑定極有裨益;分裂症原就有駁雜多種症狀,但根本上似乎有這些共同症狀。」

  其主觀症狀有幻覺、妄想、自我障礙等,客觀症狀則有行動異常,與生活樣式的異常。

  例如:患者是懶惰的,不肯工作,做了也遲緩,效率差。不修邊幅、吊兒郎當,早上非叫不醒,不漱洗,不換洗衣服,身體不潔,終日窮極無聊,不能做好一件事。或者行動任性,不聽話,不工作,有時還獨自遊蕩,給警察增添麻煩。也可使做一些沒有目標、文不對題、毫無用處的讀書或工作,其價值判斷,無法令我們了解。還看似:對別人的事漠然無動於衷,不能適應社會及家庭的生活,無法與人過共同生活,完全陷在獨自一個人的世界裡頭。

  還有表情是這樣的:

  有時是冷淡的、僵硬的、奇異的;有時是毫無表情,有時則是無意義、冷漠、空虛、淺薄的笑,一種癡笑,有時好像故意地在裝著一種奇異的「空笑」,也有蹙眉、撮嘴唇的時候。

  還寫著感情反應性(不管發生什麼事多半無動於衷,不會有感情上的反應),行動(多數是動機不明、出人不意的行動,到底為何如此,叫人摸不著頭腦),言語(思想支離破碎,各節思路毫無連絡,言詞也支離破碎,常反覆無意義的言詞,有時片斷言語似有意義,整個地看卻無脈絡,主題不明)等。

  猿渡卯平跑了各地的圖書館,耽讀這一類書籍,認為重要的地方還低頭猛抄筆記。他把它寫在薄薄的紙張上,秘密地帶在身邊,連妻子也絕不讓她看到。獨處時,恰似一個臨考學生,反覆熟讀,烙進腦海裡,確定熟記以後,一張張地燒掉。

  不僅如此,夜裡躲進棉被以後,偷偷地練習從書裡學來的,妻子不在的時候便在屋裡溫習,有時也跑到沒有人看見的地方,反覆地自我訓練。這是真正地在和死刑對決了。敵人是精神科醫生。其次則是檢察官與推事。他必需充分地鍛鍊。最重要的是培養不管面對怎樣的危機,都不致動搖的膽識。能夠發揮巧妙的演技的人,多矣。然而,面對死刑時的勇氣與不動搖的定力,非任何名演員所可獲致的。

    4

  ○荒磯滿太郎被殺案被告猿渡卯平精神狀態鑑定書

  鑑定事項 關於荒磯滿太郎被殺案被告猿渡卯平,請求鑑定其本案犯行當時(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的精神狀態及現今精神狀態。

  一、犯罪事實:

  被告於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約下午六時,在文京區本鄉彌生町××號路上,突然襲擊同區曙町××號金融業荒磯滿太郎(六十二歲),以短刀刺後者背部,繼而騎在倒地的後者身上,刺傷其心臟部等五處,使其因出血過多而於同日同地致死。

  二、鑑定人直接調查所得事實:

  家族歷(從略)。

  本人歷──被告雖無特別發言,唯經查其小學、中學、高中成績均良好。高中二年時曾罹肋膜炎,休學約六個月。被告家庭因亡父在世時從事裱褙業,家計頗豐,故被告得就讀某私立大學經濟學系,曾期望將來入公司或銀行服務,嗣因父親死亡,不得已於大二時輟學,承繼家業。

  昭和三十九年二月,顧客委託之裱褙工作,因失慎而告失敗,被請求賠償,因乏經濟餘裕,遂向被害者荒磯滿太郎以高利借款七十萬圓。其後生意清淡,家計困窘,苦無償還之力,從此鬱鬱;據其妻安子供謂,約從其時性格稍變。次(昭和四十)年三月前後起不眠症加劇,食量少,亂擲器物,有時食物須洗過多次始肯吃下,行動漸見不同尋常。雖曾接受妻勸告到某精神醫院就醫,未見治癒,有一次還堅稱警察即將來逮捕他,也曾猛撲路過警員。言語亦開始不明瞭,答非所問,有時似有幻聽,喃喃自語,亦曾忽然離家出走,亦不知前往何地。

  據其妻安子陳述,其症狀未曾增進時,於昭和四十年二月間,被告曾向妻子說:我十九歲的時候,有一次在池袋的酒吧和小太保打架,被架到外頭,遭櫻木棒毆擊。那時曾昏迷了一陣子,回家後也不敢向雙親說。如今頭痛,想是那一次負的傷成為後遺症再發的。說得很是苦惱的樣子。

  其後,被告有時晚間外出即兩天三天不見人,回來後問他哪裡去了,答說受美術商蒼古堂委託做一件工作,先去商洽,並住宿在該號,或說在友人家住,均屬謊言。有時突然向妻說有朋友來訪,快去開門,也都非事實。被告之妻尚供述被告對被害人絲毫未怨恨,且常表示:非快一點還錢,便對不起人家。

  從八月上旬起,症狀益見嚴重,終於演變成行兇,殺害荒磯滿太郎。

  三、現在症狀:

  被告甫被引進診察室,立即在椅上落座,匆忙但若無其事,亦未向鑑定人稍示禮貌,但似有窺伺周遭狀況之意。乍看,被告身材矮,圓臉,相貌不俗,年齒相當,頭髮則蓬鬆,衣著稍亂。血色略見蒼白,唯雙唇紅潤;表情似遲鈍,但交談間時而發笑,時而發怒,時而涕泣。唯表情不見深刻狀。予人不自然感覺。眼多半半閉,幾乎未曾睜開。坐定後見几上有杯子,即要求喝茶,亦曾要求香菸。有時雙手舉到火缽上,俯下臉就火,行動悉不符常軌。然似不無故意為之之處。不停地喃喃自語。語無倫次,無法索解,但知大體而已。其內容少變化,且屢聞反覆。

  問其記憶、知識、幻覺、妄想等病態症狀及有關本案的事,值答非所問,且不連貫情形亦如上述,藉對話以測定其知能等,極感困難。

  其次為查其記憶情形,詢問過去情形,幾不得反應,其間他的容貌茫茫然,初無緊張跡象。聞其自言自語內容,有:「森羅萬象,我全看得一清二楚。夜裡電燈點點,美術商和朋友們都來了。蒼古堂的畫真不少呢……老爸雖然是裱褙師傅,卻是藝術院的會員。竹內栖鳳先生好疼我。油畫都太糟,非加以撲滅不可。」(談話中多閉目)

  他的獨白裡似有幻覺、妄想口吻,就此詢問,回答如次:

  「是聽到怪聲嗎?」「朋友來了,經常在聊。」「那是誰?」「豐田啦,渡邊啦,木村啦……」「他們都是幹什麼的?」「老同學啦,美術商啦,裱褙師啦……大家在商量要把畫壇消滅掉,畫壇太壞了。我手下弟兄們大約有一百人……他們會帶錢來,可是都給小偷偷走了……如果去栖鳳先生那裡,他會給我兩千圓。要我當秘書什麼的,可是我不想幹。」「怕拿毒藥給你吃嗎?」「會。摻進好多種東西。」「誰?」「人。為了奪財產。他們搶去我的財產三百萬圓。(哭泣)」「栖鳳先生還在世嗎?」「他好得很。有一次,和富岡鐵齋先生下圍棋,他剛好來了。」「你知道鐵齋先生的寒山拾得嗎?」「他是俄羅斯人。」「你認識俄羅斯人?」「有。杜思妥也夫斯基。」「知道拉斯哥里尼科夫嗎?」(無言)「在哪裡碰到杜思妥也夫斯基?」「我去俄羅斯的時候碰到的。托爾斯泰也在場。兩個都是好好先生。」「喜歡文學嗎?」(無言)「馬克思呢?認識不認識?」「他也是俄羅斯人。在火車上碰到的時候,給我俄羅斯菸草。」

  問有關這次案子,回答如次:

  「你有官司嗎?」(無言)「你不是刑案被告嗎?」「不。」「不是有很多兇殺案嗎?」「現在沒有。刑法是不合理的。」(然後是一大串自語)「認識荒磯滿太郎嗎?」「保險公司的外務員吧。」「不是搞錢莊的嗎?」(好像在苦思。無言)「向他借過錢嗎?」「我已經大徹大悟了……是日本第一的裱褙師傅了。不久我會當上藝術院會員。以前人家就勸我了,可是我每一次都拒絕……因為想當的人太多,都在活動。這次我可要當了。」「什麼時候?」(閉目考慮。不答)「是不是常常和荒磯滿太郎一起去吃館子?」「我必需快一點把栖鳳先生的畫裱好。他的作品已經積壓太多了。(以下一直反覆同樣的話)」

  四、犯行後被告行動:

  被捕收押在拘留所內,一進去即有異常舉動,除原籍、住址外,均不記得,其餘一概不答。時而涕泣。但似亦有可疑之處。出庭後高聲喧鬧。吵鬧、吼叫、哭笑,有時則似在禱告。

  五、考察:

  目前症狀──思想散漫,欠缺統一的思慮,且因不肯多作答,以致無法檢視真實記憶。問診時,似不無故作無知、答非所問之形跡。喃喃自語不斷,對所問多不回答,尤其出庭後上述症狀更甚,故其精神異常似不無模仿狂人之處。其目前所呈示症狀,雖然尚難排除詐病之可能,然以全精神狀態言,似未可悉皆歸諸詐病。

  現在,被告思路欠缺脈絡,理解、判斷、感情均有顯著障礙,亦乏辨識是非善惡之能力。應可視為法律所稱之心神喪失狀態。

  據此,鑑定如後:

  鑑定主文:

  一、被告自本案犯行約一年前起,罹患精神分裂症。

  二、被告在本案犯行當時(昭和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的精神狀態,欠缺是非善惡之辨識能力。

  三、現在精神狀態,處於精神分裂症的興奮錯亂狀態。

    5

  副島二郎檢察官熟讀過津村吉雄教授所提出的有關猿渡卯平的精神鑑定書之後,禁不住地蹙了蹙眉頭。

  被告猿渡卯平殺害金融業者荒磯滿太郎的兇案訴訟程序,已進行了一半。法院在審理之初即下令津村教授進行猿渡卯平的精神鑑定,這一方面固然是由於猿渡卯平的精神狀況十分荒廢,因而由辯護律師提出精神鑑定的申請;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被告的精神分裂狀態,根本無法訊問所致。庭上在身分審問時,被告只能說出自己的姓名年齡和妻小的名字,其餘不是默爾而息,便是胡言亂語甚或哭泣。

  這是說,副島檢察官在起訴前的偵查階段,就已經吃夠了苦頭。被告正如鑑定書上所說,不管問什麼都毫無反應,無法做成筆錄。他好像渾然忘卻自己行兇,雖然知道被害人荒磯滿太郎的名字,卻說他是保險公司外務員,且依然在世。

  但是,副島檢察官還是無法決定猿渡卯平是不是真正的瘋子。不,他是私下裡懷疑猿渡是在使詐的。鑑定書裡也有同樣懷疑的敘述。鑑定醫生的說法是:精神異狀的素質者常使詐,而當他被拘禁時,多數會使病勢亢進,成為真正的心神喪失者。猿渡卯平的鑑定結果正是如此。

  如果現在的猿渡是假瘋,那他的演技真是太好了。堪稱逼真。檢察官把猿渡的狀況詳細地記錄下來,交給認識的精神病醫生看。這位醫生認定是真病無訛,因為一點也看不出假病的人常見的其他症候群。他說:模仿精神病患不管手法多麼巧妙,由於假病者必定混同其他的症候群,馬腳立現。而這個被告卻一點也沒有那種情形。

  儘管如此,檢察官仍然懷疑猿渡。首先,他在從被害人荒磯貸借高利的錢以前,是個完全普通的人。樣子開始有異,是在借貸的款子滾雪球般膨脹,受到嚴厲的索討,並且自己有關係的女人被荒磯搶去了以後。

  當然,這對被告無可懷疑是重大的衝擊。精神科醫生的說法是:潛在的精神病症狀因受到精神上的打擊,而被顯著觸發。猿渡的場合,可以說從荒磯受到的精神上的痛苦、經濟上的痛苦,成了衝擊。

  但是,令人無法首肯的是被告猿渡漸漸開始有異的當兒,向妻透露了他十九歲的時候,在池袋的酒吧和三個人成夥的小太保打了一架,頭部受到嚴重打擊。根據妻子的說法,一項往事,她也是第一次聽到,前此他未曾提起過。當然,被告說了這樁過去的事,是在他的精神異狀惡化以前,也是他開始常常頭痛、容易忘事、言語有了輕度障礙之際,說不定他自己害怕這種自覺症狀,所以才會向妻子說出這些可能是原因的往事。

  然而,副島檢察官總覺得,那是被告當做今天的假病的伏筆,說給妻子聽的。他還覺得,被告之所以維持典型的分裂症症狀而顯得一絲不亂,說不定是從書本裡學得了有關精神病的知識,忠實地遵守過來的。這就是說,可能是書本裡有頭部受到嚴重打擊,或發過高熱,因而形成精神障礙的記述,於是編造了一個被小太保打傷了頭的故事也未可知。

  津村教授所提的鑑定書裡也說,猿渡卯平的分裂症,未必沒有假病的嫌疑。可是最後結論則是:被告犯行當時的精神狀態欠缺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因而宜視為心神喪失者,並且現今的精神狀態亦可視為心神喪失者。如此便完全該當於刑法第三十九條,給猿渡卯平下一個無罪的判決,已經是決定性的。

  可是,副島檢察官從前輩那兒聽過種種假病的實例。例如無罪判決確定後,被告的狀態馬上恢復正常;或者,很輕微的罪刑定讞假釋後,病狀逐漸痊癒等。這一類的,都不能算是真正因精神病而起的兇行。換言之,這是檢察官和法院都被被告擺了一道。裁判有一案一判的原則,即令事後知道了被告是假瘋子,案子既經定讞,便無法從頭再審了。

  這一刻,猿渡仍收押在獨房裡。

  副島檢察官早就請看守所所長不斷地監視被告猿渡卯平,而報告裡只能更加證實猿渡的分裂症而已。例如:監守者故意停止監視離開,然後偷偷地從鄰房觀察,被告猿渡的症狀仍然絲毫不變。這就是說,不管有沒有人在監視,他的症狀是一樣的。

  儘管如此,如果猿渡讀過精神醫學的書,尤其特地去研讀犯罪精神醫學,上面的情形毋寧是當然而然的。他必然連醫生揭穿假病的方法都已經研究過了。

  副島檢察官叫來了經常與他共事的書記官河田鐵五郎共同商議。也讓河田看過津村教授的鑑定書。

  「專門醫生是鑑定出這結論了,可是我始終覺得猿渡是不折不扣的正常人。我是認定那個傢伙是在演他的好戲。這個樣子,如果判了無罪,一下子就會好起來的。在那以前,真想把猿渡的狐狸尾巴給揪出來。你有什麼好法子嗎?」

  河田也有同感。他看過訊問室裡的猿渡,被告的那種症狀,使得老練的他也深感難以措手。人家在問,那個傢伙卻根本不當回事,喃喃地說著叫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話。

  「檢察官,那種瘋子,是完全不懂人家說的話嗎?」

  「嗯,好像這一點正是分裂症的症狀。對外界的刺激毫無反應。」

  「是這樣嗎?」

  河田想了想。這人年四十有五,當書記官以前是一名刑警。

  「檢察官,葷話也不會反應嗎?」

  河田抬起頭這麼說。

  「葷話?」

  「就是那個,說些黃色的。那個傢伙如果是正常人,抓起來已經快一年了,性方面一定又饑又渴。向他開一些黃腔,我相信一定會有反應。會亢奮起來的。」

  「唔……」

  檢察官落入沉思。

  這主意不壞嘛。衝著弱點攻擊,是有一點不夠光明正大,但對方是在假裝瘋子想脫殺人罪的嫌犯,豈不是更加不夠光明正大嗎?檢察官下了一個判斷,為了社會公義,此法應被允許。

  「但是,如果是您,或者我來做,恐怕不行的。」

  河田又說。

  「為什麼呢?」

  「我想猿渡一定會提防的。所以我想看準沒有別人,就是他獨處的時候來試試才會有效。沒有人看著,本性就露出來了。」

  河田說出了自己的經驗。有一次,他到鄉下去。為了想把客棧裡的女傭人弄到手,夜裡在上浴室以前,故意把一些黃色圖片遺留在房裡。女傭會來替客人攤鋪蓋,那時一定會看。他裝著若無其事地回到房裡,這時女傭的面相變了。不管怎麼掩飾,也可以看出那種亢奮。他那麼容易地把她弄到手。河田微笑著又說:因為客人不在,女傭只有一個人,是一定會看的,而且看得很詳細,在客人面前,她是絕對不會看的。

  「不過猿渡一個人的時候,要讓他聽到黃腔,那不是容易的事呢。」

  檢察官說。

  「還是拘留所比較妥當吧,因為他關在獨房。」

  河田還向檢察官建議了什麼。副島檢察官來到看守所,與所長見面,並請所長辦了一件事。

  翌日,河田書記官從地檢處消失。有個很像河田的囚犯,進了猿渡隔鄰的獨房。猿渡缺乏語言方面的交通,獨白特多,不過夜裡從不叫喊、吵鬧,不會影響別人,因而一直未被移到病監,留在那間獨房。

  各房的晚餐已畢,監守收去了食器。大約從這個時候,猿渡鄰房的囚犯開始朗誦什麼。起初聽起來有點像經文之類。被監禁的人們當中,讀經的人也不少。

  大約過了十五分鐘,像是在流鼻涕的猿渡,漸漸開始傾聽那嗓音。他那鬆懈的表情,好像開始出現了一點緊張。他偷偷地瞧了瞧房門。廊上只有那盞夜明電燈發著冷清的光。

  猿渡一點一點地移動身子,小心翼翼地挨向聲音傳過來的牆邊。他讓身子緊緊地貼在牆上,專心地聽朗誦聲。那臉上的茫茫然,已經完全不見了。

  接著,他那張蒼白的臉上泛上了血色。朗誦好像到了精彩處。而且不是單調的讀法,男聲與女聲就像臺詞般分明。男聲像黏著一般,女聲像受到撫弄的貓。然後,男聲變成暴力的,女聲則反而越發柔順,像是就要溶化一般。而這一男一女都是一無遮掩,扔棄了羞恥的。

  最後,兩人的話語沒有了,換上來的是好像颱風在颳的聲響。這中間,還偶爾挾雜著男聲喜悅的嘆息,和女聲的低泣,交互揚起。

  猿渡卯平全身化成了耳朵,眼睛炯炯發光,滿臉紅潮,額角熱汗涔涔,氣息急喘。他不再有鎮靜,不住地蜿蜒身體。

  這時,房門邊有人悄悄地挨近,把眼光投進裡頭,可是猿渡懵然不覺。

  ※※※

  半年後,河田書記官辭職了,兩個月後副島檢察官也轉到地方的地檢處去任職了。

  不知內情的人,不會把書記官的辭職與副島檢察官的調動連在一起。

  然而,連專門的鑑定醫生都被矇混過去的殺人兇嫌猿渡卯平的詐術,都那麼漂亮地偵破,在第一審就讓他判了無期徒刑的幹練的副島檢察官,為什麼會遭到這樣的降調呢?許多人都為此覺得不可解。

  內情對外守秘──事實則是河田在設圈套時所用的道具乃是從警方借來的扣押品春宮本子。警局裡,有這一類以有傷風化的名義查扣而來的大批違禁品。河田因為曾經當過刑警,憑他的面子,把東西借出來,可是那以後,河田竟然看上癮。

  「我不是自己想欣賞,只是喜歡拿給人家看。不管是怎樣端莊嚴肅的人,看了一些黃色照片、春宮圖片,必定會亢奮起來。有的人裝著一笑置之,但是眼光是掩飾不了的。因為是警察扣押的,所以有些東西真不得了。我喜歡上靠此來揭發人家的偽裝,暴露出他的本性。」

  被捕時,河田做了這樣的供述。他從認識的刑警那裡一批又一批地取去大量的違禁品,有的看,有的送人。違法行為終於被揭發,而所以如此,直接動機是因為他讀這一類春宮本子給有夫之婦聽,還引誘了她,受到她丈夫的襲擊。

  「我唸黃色書本,真個是出神入化啦。可以發出男聲女聲,維妙維肖,多半的女人都會漸漸地喘起來,眼光出現潤光。……最好的例子就是受了副島檢察官的命令,進了那個名噪一時的兇嫌猿渡卯平的鄰房,用這一手漂亮地偵破了他的假瘋,使他判了無期。他呀,連專門的精神科醫生都下了一紙心神喪失者的鑑定書呢。……這違法嗎?也許吧,可是那時副島檢察官可高興得不得了呢。」

假瘋子兇殺案 -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