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施淡妝的男人</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施淡妝的男人</h3><br /><br />  1<br /><br />  三月三日,這天早上的五點半,天色初亮,晨曦由雜木林間斜斜的穿射出去,四周仍有點昏暗,霧氣猶在屋簷下徘徊不去。田園間的小徑,敷上了一層銀白色的霜。<br /><br />  送牛奶的少年騎著單車在路上奔馳,籃中的牛奶瓶不停發出碰撞聲響,他便一家一家沿途送著。<br /><br />  送完了這個住宅區,要經過一個寬闊的田園,再送下一個住宅區。田園裏有幾間屋頂上鋪著稻草的農舍,草上蓋著白霜,路上還不見行人。<br /><br />  雞鳴不已。<br /><br />  送牛奶的少年是個十七歲的大孩子。馬路在自行車的輪子下向後急退,路面上也覆著一層白霜。忽然,發現正前方停了一輛轎車。<br /><br />  他奇怪這地方怎麼會有轎車?近來擁有轎車的人很多都沒有車庫,因此,任車子停在外面風吹雨淋的不在少數。想來這車子停在這裏也是為此吧!但仔細再想,此地離住宅區相當遠,而且又停放在路中間,車頂上並且蒙上一層寒霜,這事似乎不尋常。<br /><br />  才這樣想著,又發現車子裏的駕駛座上,有個男人伏在方向盤上,似乎是睡著了。很快的,送牛奶的少年就知道這輛車停在此處的理由,原來在這輛車不到一公尺的前方路上,設置了一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交通號誌牌,這車子想必是看見了這塊黃黑色相間的號誌牌才停下來的。<br /><br />  送牛奶的人心裏納悶了!昨天這個地方並沒有看見什麼交通號誌牌,何況這條馬路一直往前走才轉進新住宅區,就算有什麼工程,也不用在此處設牌呀!<br /><br />  最近,東京都的馬路到處都在挖掘修補,往往前一天還不見任何徵候,次日卻已挖得面目全非。<br /><br />  送牛奶的少年還是不解,既然因為禁止通行而停車,為什麼不掉頭開走,卻停在這裏和那塊號誌牌互不相讓地對峙著?<br /><br />  這少年忽然有了一項發現,路面上的白霜有自己單車輾過的痕跡,卻不見這輛轎車的胎痕,而且,它的頂上也覆著一層厚厚的霜。<br /><br />  這種情形即使是十七歲的少年,也瞧得出來這輛車子是從昨晚就停在這裏的。<br /><br />  當然,少年對那位睡覺的駕駛人抱著很強烈的好奇心,於是,他走近去看那位老兄是否真睡得不省人事。<br /><br />  那個男人伏在方向盤上,看不清楚他的臉,只見一頭凌亂微稀的黑髮垂在前額。<br /><br />  在太陽完全上昇之前,天色仍有些黯淡,但已經足夠看清車內的景象。<br /><br />  少年想到了兩種可能,車上的人若不是已沉睡很久,就是遇害了?他站在車窗旁,口鼻中呵出白色的氣體,靜靜的注視著車內的男人兩分鐘之久,發現他的身子竟絲毫未動,即使在沉睡中,肩膀也該有呼吸起落的動靜才對。<br /><br />  少年趕緊回轉單車,騎上來時的原路;警察局就在這附近,他知道。<br /><br />  依行政區分,這裏是屬於東京都練馬區春日町二之一〇五號的路段。<br /><br />  ※※※<br /><br />  警察局急報警視廳之後,立刻派了搜查一課的人員在一小時之內趕到現場。<br /><br />  這是一輛綠色的雷諾轎車。被害者的屍體伏在方向盤上,少年初看時由於天未全亮,所以,還有許多跡象不曾發現。男子的頸項被麻繩綑了三圈,在身後打了死結。被害者穿的是很名貴的西裝外套。檢查的結果,他西裝內的皮夾不見了。<br /><br />  這輛車是自動停止的;換言之,即車子本身自動煞車,非外力所阻。<br /><br />  被害者的年齡大約五十二三歲,頭髮稀疏,但色澤仍黑亮,一副式樣新穎、無框型的眼鏡,掉落在腳邊,已經破了一塊鏡片。<br /><br />  使這男人致命的不僅是頸子上的麻繩,仔細看又發現後腦部有血液滲出,很明顯曾遭毆打的痕跡。<br /><br />  至於攻擊的凶器為何?驗屍後立即可知。在死者身後的後座間掉了一把鐵鉗,鉗子上沾了些許血液與兩根毛髮,以及幾乎可以斷定為死者所有的一頂狩獵帽,落在駕駛座下方。<br /><br />  驗屍人員將屍體移出車外,檢驗完畢之後,確定此人已死亡約九至十個鐘頭,換言之,即在昨天晚上九點至十點之間遇害。致命的原因是頸上的勒痕,並且,凶手事先曾於背後以鈍器襲擊後腦,待擊昏之後再行絞殺。<br /><br />  在現場有一樣不可忽視的事,即雷諾轎車前面設置的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交通號誌。<br /><br />  經過調查,這條路上並無任何施工情形,因此可能是凶手從他處取來放在路上,讓車子停下後再行凶的。<br /><br />  經由這輛轎車的牌照號碼,死者的身分很快的被查出來了,其實也不必這麼費事,因為死者身上帶有名片,只是需要更進一步的證實而已。<br /><br />  名片上寫著死者是東京都中央區京橋二之一四號,小田護謨股份有限公司的總務課長草村卓三,五十四歲,家住練馬區高松町二之一五八號,距離命案現場不到一公里。<br /><br />  警視廳將屍體運往監察醫務院作進一步的解剖分析,結果與驗屍報告大致相符,確定死亡時刻在昨晚九點至十點之間無誤。死者胃中的食物是蚵仔煎和蔬菜,根據消化的程度來看,應該是吃過晚飯後一小時遇害,對於這點,被害人之妻及鄰人均可證明。<br /><br />  另一項經由解剖知道的結果,是死者的黑髮原來曾染色,事實上,他的頭髮已斑白。<br /><br />  死者之妻名叫淳子,四十歲,只有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沒有子女。<br /><br />  警視廳的調查人員,在那天早上九點鐘到達草村家中,其妻剛洗好臉,化了早妝,對於丈夫徹夜不歸毫無緊張之情,調查人員不免覺得可疑。<br /><br />  事情很快有了答案。當調查人員告訴她草村卓三遇害時,這位太太臉色大變,一口咬定說:「那個女人殺了他,你們快去捉她吧!」<br /><br /><br /><br />  2<br /><br />  立即就知道了草村之妻淳子,叫他們調查那個女人的理由。<br /><br />  那女人名叫風松百合,是死者草村卓三的情婦,目前住在豐島區椎名町三之一九五號一間買來的房子裏,二十三歲,與死者在兩年前發生關係,但死者為她買下這間房子是半年前之事。這女人原是銀座一家酒店的女侍,卓三在那裏尋歡時與之相識,進而同居。<br /><br />  即使是目前,每當卓三不來看她,無聊之時她還是到池袋,朋友所開的酒吧裏幫忙。<br /><br />  淳子發現丈夫與百合的姦情是在一年以前,那時,百合還在酒店上班。<br /><br />  卓三不顧其妻的反對,仍然在外購屋,將百合安置下來,從此,淳子對百合更恨之入骨。<br /><br />  警視廳的調查人員通知她卓三遇害時,她直接反應為那女人所殺,也正是因為如此。<br /><br />  還有一項理由是自從卓三與百合在外同居之後,每週至少有兩晚在她那裏過夜。<br /><br />  但是經過現場調查及驗屍報告的結果,發現這位太太所說原是毫無根據的氣話。<br /><br />  首先,卓三的皮夾不在身上,雖然淳子不知皮夾中確實的錢數,但卓三通常總會帶著兩三萬圓在身上,那天晚上,身上也應該有這麼多錢。依他太太所言,小田護謨規模雖然不大,但業績很好。而身為總務課長的卓三。可以有一筆相當可觀的交際費,這也就是他生前得以花天酒地的本錢。<br /><br />  遇害當天,草村卓三的行蹤,經調查結果證實他在六點以前從京橋公司出來,坐上雷諾自用車,七點二十分回到自宅。當時雖已天黑,但有鄰人看見並證實。從京橋公司回到家所花費的時間似乎長了些,但那是交通尖峰時刻,時間長些也並無不合理。<br /><br />  「我先生回來時,我正好不在家。」淳子回答調查員的詢問:<br /><br />  「我先生並沒有說一定會回家,那天晚上,我約六點出門到池袋的XX劇場看電影,他是在我出門後才回到家的,我走時曾經上了鎖,但他也有一把鑰匙。」<br /><br />  這些話和鄰居的證詞相脗合。<br /><br />  開車回家的卓三在開門時發出聲響,也有人目睹。<br /><br />  「我把中午做的蚵仔煎和煮白菜放在碗櫥中,才外出的,回來後看見這些菜沒吃完被擱在餐桌上,可想而知是他回家後吃了這些東西,又出門去了。」<br /><br />  這些話與死者的胃部解剖所得一致。<br /><br />  回到家的卓三見不到太太,也許覺得無聊,也許覺得有機可乘,所以經過一個半小時以後,也就是九點左右又出門去了。那時正好有一鄰婦看見他開雷諾車,地點在距卓三家十公尺處,由於照過來的車燈很刺眼,所以,只是稍微瞥見戴著狩獵帽的卓三。<br /><br />  那個時候,卓三想上那兒呢?<br /><br />  由他的車子所停的地點與方向推測,那條路往前走,可以通到風松百合住處的街上。<br /><br />  他又為何在現場緊急剎車?是因為車子的前燈照見了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號誌牌,而踩了煞車嗎?<br /><br />  當然,這條路上並無任何工程正在施工,經過調查那塊交通號誌牌,是由距離現場約七十公尺遠的另一條路上被移過來的。<br /><br />  草村平常都經由這條路到情婦的住處,如果他事先知道這裏有道路工程,應該不會再走這條路,由此可以斷定,他是在突然發現的情況下停車,而遭埋伏在現場的兇手趁機狙擊。<br /><br />  這麼說來,這件罪行是有計畫的行動。<br /><br />  問題是兇手作案的目標一定是草村嗎?經過此地的人不一定只有草村,如果故意以這塊號誌牌攔車,也許會攔截到其他人的車也有可能。<br /><br />  對於這點,警方很重視,所以查訪了這一帶有車子的人,結果證實在晚上八點三十分之前,這條路上還未出現那塊號誌牌,因為在這之前仍有車輛經過,因此那塊牌子是在八點三十分以後被人放在路上的。<br /><br />  這麼說起來,好像是針對草村卓三,但卓三那天晚上並非一定會往椎名町的情婦家裏去,這個推測仍有矛盾之處。那天晚上他已經回家,只因久候不見妻子,所以才臨時有了出門的念頭。也許兇手將任何八點三十分以後經過的車子都視為他作案的目標,卓三只是不幸被遇上,因而慘遭劫財殺身之禍。<br /><br />  警方對於指紋的查證也很嚴密,在那塊「禁止通行」的號誌牌上採集到很多指紋,都是工程工人的,雖然對他們進行了普查,但均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br /><br />  至於其他的凶器或車子內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可疑的指紋,也許凶手戴著手套作案?<br /><br />  第一個假設是凶手從七十公尺以外的地方,取來了這塊號誌牌,正好遇上草村卓三的車子停了下來,於是上前攻擊。<br /><br />  但是,警方並非僅作了這項單純的強盜殺人劫財的假設,何況死者有複雜的人際關係,而且那晚其妻出外看電影之事,也要求證。<br /><br />  草村之妻的言行與事實有所出入。那天晚上,她去看電影之事雖然不假,但看電影之後的行蹤卻不曾透露,有關此事是在查問了風松百合之後才獲知的。<br /><br />  風松百合對於警方的詢問,作了如下的回答:「那天晚上我患了小感冒,所以很早就休息了。那一晚草村先生不曾來我這邊,而我因為身體不適,所以也就沒去池袋的『葉花』酒吧幫忙,很早就上床睡了。大約七點半左右,草村先生的太太忽然來了。<br /><br />  「說起來很難為情!自從我和草村先生在一起之後,他的太太經常歇斯底里的胡鬧,好幾次到這裏來作人身攻擊。起初我自知理虧,一再向她賠不是,但她的言詞下流、刻薄,毫不留情,我忍無可忍之餘,也開始反擊她。自從我搬到這個家以後,她三番兩次的找上門來惡言中傷,要趕我走,甚至罵我是狗,是畜牲,說什麼這種地方不是為養狗和畜牲而設的!什麼狠話都說得出口的。那位太太有點反常,每一次大吵過後,可以相安無事兩三天,但是兩三天之後,又開始心有不甘而故態復萌,再過來大鬧一番。我和她之間有時不僅是吵罵,還會大打出手。那天晚上她七點半到了這裏,一直罵到十點左右才回去。」<br /><br /><br /><br />  3<br /><br />  草村之妻淳子對於她曾到過那個女人住處之事,覺得難以啟齒而不作說明,只說出她那晚曾看電影,事實上,她看電影的時間還不到一小時。<br /><br />  她在七點鐘已離開劇場,三十分鐘以後突襲風松百合在靠近池袋的椎名町家,這件事可以找到人證。有一位風松百合的鄰居在七點半左右,瞧見淳子大力敲百合的家門。為什麼鄰人可以肯定敲門者是淳子?因為淳子與百合兩人的爭吵事件,早已引起別人的非議。<br /><br />  風松百合搬到此地之初,鄰人即知她是被人供養的情婦。因為草村卓三至少每隔三日會來一趟,每一次來都把雷諾自用車停在屋外,而且經常留下過夜。<br /><br />  其次是淳子偶爾登門吵鬧不休,罵盡了所有損人的髒話,經常引來好奇的鄰人在外窺聽。<br /><br />  有時草村卓三不巧與她二人正好碰上,他毆打太太淳子的拳腳聲,屋外清晰可聞,激揚跌宕忽起忽落的叫喊哭罵之聲,惹得鄰人閒言四起。<br /><br />  所以,那天晚上淳子在百合屋外敲門時,看見的人心裏都會想著「又來了」!尤其是最近十天中,淳子突襲的次數特別頻繁,風松百合這麼說:<br /><br />  「草村太太約從十天前起,開始來得比往常勤,前一次來鬧的那個晚上,還帶了五萬圓丟在我的腳下,說是給我的了斷金,叫我滾蛋。雖然說五萬圓也是錢,如果是由草村先生拿出來,理由還說的過去。但他的太太是在歇斯底里的情況下,像扔給乞丐一般的丟給我,所以,我不能接受,又扔了回去。當然,那個晚上不可避免的又是一頓大吵。事後只隔一日,她又怒氣沖沖地找上門,威脅我離開草村,否則,將潑灑硫酸或在食物中下毒,她一直不停地叫囂,我無法忍受也用言語反擊,她聽了之後更憤恨,又是一番驚天動地的吵鬧。」<br /><br />  調查人員聽了她的描述之後,都覺得這兩個女人真是水火不容的剋星,有那種激烈爭吵的場面,很容易可以想像得出。他們又以同樣的話質問淳子,雖然說詞不盡相同,但對這個事實已然承認,當然,為了保護自己,她也說了些有利於己的話:<br /><br />  「那個女人欺騙草村,草村以前每個月的薪水都很規矩的全數交給我。自從和她來往之後,大部分的錢都花在那女人身上,不再顧全家用,這個家經常是三餐不繼的狀況。再加上草村打算和她長久在一起,她也有這個心思,因此視我如眼中釘,我當然無法忍下這口怨氣,每當草村晚歸或不歸,我一個人愈想愈恨,所以忍不住前去找她理論,她那人也非省油的燈,氣勢上一點也不肯吃虧,簡直弄不清楚誰才是真主。」<br /><br />  三月二日那天晚上,淳子在七點半左右,又跑到百合家中吵鬧了兩個多鐘頭。她二人的爭吵經常一發不可收拾,有時甚至長達三個多鐘頭。那天晚上淳子在十點多離開,也有鄰人看見。當時正好有位鄰居太太打從門口經過,看見淳子怒氣沖天的用力捶上大門後離去的背影。接著看見剛被關上的門又打開了。她心想也許是百合出來要關大門,正快步走開卻已來不及,因此兩人只好打了照面,她見風松百合既尷尬又心有不甘的恨恨說道:<br /><br />  「這種太太真討厭!別說是草村,換作任何男人都無法忍受。」<br /><br />  聽了這話的鄰婦,一時也答不上話,所以就轉身離開,這部分已在警方留下筆錄。<br /><br />  調查到此,已知淳子於案發時刻,正在情敵風松百合的家中是無庸置疑的。同樣那個時候,風松百合在自宅中與淳子兩相對峙,因此這兩人有了共同的不在場證明。<br /><br />  警視廳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準備全力緝凶。首要目標是強盜殺人,針對目標,嚴查附近一帶的不良分子,也並不放棄臨時起意而犯案的可能性。尤其是凶手能利用那塊「禁上通行」的號誌牌,可見其對附近的路況很熟悉,也許作案的對象並非以草村卓三為特定人選,但凡路過此處之人,皆有成為被害者的可能。為了萬無一失起見,有關草村卓三的人際關係也進行清查,目前已知風松百合這條線索,尚不知另外是否還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如果有,也必須加以追查。<br /><br /><br /><br />  4<br /><br />  刑警也前往草村卓三所服務的公司,向同事們打聽其為人。所有人的說法大體上都一致,大家都說草村卓三之所以能當上總務課長一職,並非憑其才幹,而是得利於資深,不過,他個人倒有一點小本事。<br /><br />  所謂小本事是指他在金錢的管理上,有一手遮天的能耐。他人既死,公司中的同事對他的批評也就不諱言,同事們說草村在工作上雖無任何建樹,但私下卻很能攢錢,公司規定的機密費有一半以上流入他的荷包。會計課的職員說草村經常動手腳,造假傳票。<br /><br />  他在外私生活不檢,供養百合這個歡場中的女子,公司裏的同仁上下皆知,董事長一方面為了公司的風氣,再則也懷疑他的經濟能力,曾經想對他提出口頭警告,如不改善,將勒令退職。總而言之,大家對他的風評極差。<br /><br />  草村這人貪財又吝嗇,照理說他手下帶領了十多名員工,身為總務課長的他,偶遇特殊狀況總有自掏腰包,慰勞屬下的時候。但草村卓三從不曾有此作風,因此,背後怨聲載道,人稱他為「小氣課長」。<br /><br />  草村還有一點,就是他對自己外表的修飾十分重視,為斑白的頭髮染色,抹上髮油,每天都梳得光亮照人。<br /><br />  草村年輕時也稱得上是美男子,如今雖已五十開外,仍依稀可見當年俊美的容顏。但人年紀大了,畢竟無法挽留青春,尤其是當年俊美的外表,一經歲月侵蝕,更覺得蒼老得厲害。深深的皺紋、鬆弛的肌膚,無一不顯出他的老態。<br /><br />  但是草村卓三對自己的儀表,似乎充滿自信,非但染黑了頭髮,還戴著一副有色的眼鏡,有時甚至在臉上略施薄粉,企圖掩飾他刻畫在臉上歲月的痕跡。<br /><br />  他雖然自認自己那張臉還頗具吸引力,但對金錢的處理卻吝嗇得討人嫌。他也愛開開女職員或小妹的玩笑,占些小便宜,但是所換來的評語是「自不量力」。但是警方在調查中,並未發現他另有其他不正常的男女交際。<br /><br />  他雖然吝於花錢,卻偏愛上酒吧,在那種風月場所,他的出手也很乾脆,從來不曾賞過任何小費。他總喜歡把小姐都叫到自己的桌上,但卻不為她們買酒,甚至連他自己喝的也都是些便宜的劣酒。<br /><br />  既然草村捨不得花錢,又為什麼喜歡到風月場所呢?理由是他生就一張小白臉,事實上,草村年輕時俊美的長相,相當受女人的歡迎,如今雖然上了年紀,卻仍然忘不了當年在歡場中得意的景象,因此至今仍經常留連至此,希望能重溫舊夢,再享當年的風光。<br /><br />  刑警調查了四、五家他常去的酒吧,問起他們對於草村卓三這人的印象時,連服務生都用極為不屑的口氣批評他說:<br /><br />  「很討厭的人!」<br /><br />  「那個人常喜歡獨坐在角落,似笑非笑的看著人,令人覺得發毛!也不知年紀多大了,臉上還化妝,簡直像戲台上的小丑!」<br /><br />  「他戴的眼鏡很奇怪,淡茶色的鏡框和鏡片,看起來很詭異!鏡片底下的那對眼珠子,一見到女人就想把對方看穿似的盯著不放。」<br /><br />  據說,他不只是在一旁虎視眈眈,還會趨近搭訕,吃豆腐,以為自己還年輕、自命風流,幾乎每一家酒吧的小姐,都曾被他糾纏過。<br /><br />  「沒人要跟那種人接近,大家都不理睬他!」女服務生們笑著說。<br /><br />  「他一人獨坐在角落裏,自認瀟灑不羈,但在別人眼裏卻認為他一身的妖氣。」有個女人這麼說。<br /><br />  「那麼風松百合是存著什麼樣的心理,肯與他同居在一起?」<br /><br />  「百合的心理,我們也猜不透。」認識的人無人知其究竟。<br /><br />  「至於我們,任憑他有三寸不爛之舌,也不可能答應當他的情婦!」大家異口同聲的說。<br /><br />  那麼在百合與之同居之後,可曾聽她提起過對草村卓三有任何的不滿或批評?刑警又向那些女服務生打聽。<br /><br />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雖然大家都很討厭草村卓三,但百合對他的印象似乎不錯,還有點主動與之接近。所以同居之後,縱有任何的不滿或抱怨,全都是自找的,為了顧全顏面,也不便說出來。其實,百合並不像我們一樣討厭那種人,就像是海邊有逐臭之夫一樣的意思吧!」<br /><br />  也許是草村卓三對於百合的金錢供應比較大方,否則百合也不可能甘願跟著他。這是女孩子們的見解,另外,草村之妻淳子經常與百合發生糾紛之事,她們也都知道。<br /><br />  「百合小姐對他那位太太也很頭痛,聽說,她有嚴重的歇斯底里症。像那種處處惹人嫌惡的人,在妻子的眼中還是很重要的,所以不願被人奪其所愛吧!」<br /><br />  「如果是我,還不如趁機與他分手。」<br /><br />  「但是,對他太太來說,這位丈夫也許是很好的。何況還有個風松百合,受盡他太太的凌辱也不願意離開他,難道他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長處?」<br /><br />  刑警又問到除了百合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女人與草村有關係?她們皆嗤之以鼻的笑說不可能。<br /><br />  「除非是同他一樣的怪物,否則怎麼能忍受?據我們所知,再也沒有人願意跟他在一起。」<br /><br />  總之,調查的結果顯示無論男人或女人對他均無好感,也沒有任何跡象證明他尚有第三個女人。於是警方又將調查的方向轉往其他的目標,諸如財產或保險等。結果得知他個人一點也沒什麼積蓄,薪水的收入可能都被風松百合花盡了,只剩下淳子所住的那棟房子,稍微有點價值,但也不超過兩百萬圓。此外在保險方面,沒有任何高額的投保,只有一項郵局的簡易人壽保險。<br /><br /><br /><br />  5<br /><br />  搜查本部起初認為本案為強盜殺人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傾全力往這方向調查,卻得不到任何有利的線索。由作案的手法來分析,凶手利用別處道路工程中的號誌牌阻擋來車,是屬於智慧型的犯罪,因此不太可能是臨時起意的突發事件。所以,重點還是盡量放在強盜殺人方面,但是偵查工作卻陷入泥淖,始終未發現任何可疑者。<br /><br />  辦案人員中,也有人針對其家庭不和而懷疑是妻子下手行凶。但淳子在案發當晚六點離家,七點三十分到百合住處爭吵,至十點多才回去,因此在時間上她有完全不在場的證明,以下是她行動的時間表:<br /><br />  ※六點多,淳子離開自宅,在池袋看了約一個小時的電影。(當局確認。)<br /><br />  ※七點半,淳子離開劇場,前往風松百合家。(有目擊者。)<br /><br />  ※七點二十分,草村卓三自駛雷諾轎車返宅。(有目擊者。)當時淳子不在家中,他吃下中午的蚵仔煎與煮白菜。<br /><br />  ※九點多鐘草村卓三開雷諾轎車外出。(有目擊者。)<br /><br />  ※九點至十點之間草村遇害。<br /><br />  ※十點五分淳子離開百合家,百合亦曾出現於門口。(有目擊者。)<br /><br />  由以上的事實,可以推出一項大膽的假設。<br /><br />  淳子七點半抵達百合住處直到十點多才離去,這中間的兩個半小時,她有可能從百合家溜出去作案,當然這只是一項假設。<br /><br />  依此假設來推測,淳子可能在八點左右離開百合的住處,從椎名町搭計程車返回高松町的自宅。當時卓三還在家中,淳子先從停在屋外的自用車內取了鐵鉗,進入屋裏從後腦襲擊,再以麻繩勒斃。<br /><br />  這又不對了!殺人的手法雖然脗合,但是卓三九點多鐘駕駛著自用轎車經過自宅附近,這時有人看見他的確是活著離開的。<br /><br />  難道是淳子先潛在自用轎車中,待卓三上車開到現場之後,才下手行凶?那麼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號誌牌,應該是淳子事先安置的,卓三開車經過那裏,必然會看見而停下來,淳子利用這瞬間的變化展開攻擊。<br /><br />  事成之後,她走到別條路上,再搭車返回百合家──這也是一種方法。<br /><br />  但是在這樣的行動中,有太多的巧合不可能事先估計得到,最重要的是那塊交通號誌牌。假設那塊牌子是淳子事先由別處取來放置在現場的,那麼淳子一定先要確定她丈夫必在九點左右離家外出,而且又必經此路。但是根據調查草村卓三平日返家的時刻不定,有時六點、有時九點,甚至也有半夜兩三點才回家的紀錄。<br /><br />  就算淳子事先得知草村卓三當天晚上七點半會回家,九點左右又將再出門,但又怎麼能肯定他一定會開著自用車經由這條路往百合的住處呢?<br /><br />  只有一種解釋,即淳子事先與其夫有所約定,要他在七點半準時回家,又設法讓他在九點左右照著她安排的路線離開,這樣一來,事情就顯得十分牽強!以他們夫婦間不睦的情形來看,卓三怎麼可能會依言而行?想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讓卓三照她的話去做,而且卓三在返家之後,以中午所剩的飯菜充當晚飯填腹,可見其本無外出的意向,又之所以在九點駕車外出,只因為妻子偶爾不在家,才臨時起意想外出會情人,這種解釋比較合理。另外那個假設也還有矛盾之處,若真是淳子中途離開百合家,行凶之後再折返,這一點風松百合絕不能知情不報,她兩人原是水火不容的情敵,彼此恨之入骨,但是,百合的供詞中,卻證明著淳子一直到十點糾纏不休,由此可見,淳子不可能中途脫身行凶。<br /><br />  反之,也有人懷疑凶嫌是風松百合。由於草村遇害時間在九點至十點之間,暫且撇開這前後之事不提,端看九點至十點這一個鐘頭所發生的事,那個時候,百合與淳子兩人口舌之爭正烈,也不可能分身離開。……慢著,刑警靈機一動,忽然有了奇想。<br /><br />  百合可以在倒給淳子的茶水中摻入安眠藥,利用她睡著的時候偷偷外出,又趕在她轉醒之前回來,這麼一來,淳子只會訝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覺中小睡片刻,卻不知道百合曾經離開過。<br /><br />  利用淳子睡眠的時間,百合離開住處來到現場,她可以事先與卓三約定,卓三依約赴會,看見百合而停車。百合進了後座,趁其不備將之擊昏,再以麻繩勒斃。<br /><br />  至於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路牌,可能是事後才取來放在現場,以掩人耳目。事畢後,她又趕回住處,等待淳子醒來。……<br /><br />  從這個假設中,對於車子為什麼停在那裏,以及卓三一定選擇那條路的必然性可以得到根據了,但是淳子對於自己曾經不知不覺睡著的事,一定還有點印象,為何在調查中不曾有所表示?還有一個不能解釋的疑點,按照一般駕駛車輛的習慣,一旦別人入了座,便會立即發動車子;那麼在凶手狙擊之時,車子必然已在進行中,這點和現場所留的痕跡又互相矛盾。<br /><br />  此外,有關目擊者的證詞中,有一點值得檢討懷疑的,即卓三在九點左右駕著自用的雷諾轎車離開家門時,曾有鄰人親眼目睹,但是目擊者並未確實看清楚他的臉。當時車內的光線昏暗,加之目擊者在他車燈刺眼的照射下,只是很短暫的一瞥,看見一個像是卓三的人,戴著他慣用的狩獵帽,開著他的雷諾轎車從家門口出發,理所當然會認定這個人必然是草村卓三無疑。<br /><br />  所以,事情在這裏出現了一個盲點,不知是誰戴了狩獵帽,把外套的領子翻上來,在昏暗的夜色中,讓人以為是草村卓三,也許兇手早已算計好這點,就算兇手是個女子,在這樣的裝扮之下,也能魚目混珠,讓人不辨真偽。<br /><br />  有了這種假設後,警方又暗中偵查淳子與百合兩人,卻發現她二人都不會駕駛,所以這個假設也必須推翻。<br /><br />  於是又懷疑有第三者,也就是有共犯的可能,關於這點,搜查本部也遍尋無著。最後歸納所有的可能性,重點既然放在強盜殺人身上,但在案情尚未有進一步的突破之前,專案小組即面臨解散的命令。<br /><br />  話說到此,先談點別的,在草村卓三的葬禮上,不見風松百合的蹤影,其實就算百合來了,以淳子的個性也不會讓她參加葬禮。那天晚上,參加法事的刑警們對於所有前來追悼的賓客都倍加注意,也看不出絲毫可疑之處。<br /><br />  專案小組成立四十天之後,因案情毫無進展,終告解散。在此同時,淳子賣掉她的房子,不知去向,而風松百合則回酒吧重操舊業。<br /><br />  「啊!真倒楣,癡人作夢似的過了半年,幸虧不致為那個人毀了一生,也算是僥倖了。」風松百合對朋友們這麼自我解嘲。<br /><br /><br /><br />  6<br /><br />  又過了兩年,這兩年中曾經發生了三起因丈夫外遇而醞釀成家庭悲劇的案件,這三件案子都上了報章雜誌。<br /><br />  其一、髮妻到丈夫金屋藏嬌之所施加暴力,致使對方遭受重傷害。<br /><br />  其二、髮妻潛入情敵公寓中,欲施以偷襲,卻反而為丈夫與情婦聯手所弒。<br /><br />  其三、情婦登堂入室鬧到家裏,在髮妻面前服毒自盡,以示抗議。<br /><br />  總而言之,妻子與情婦之間的關係,正如水火不容般相斥相剋。<br /><br />  風松百合在「早春之夜」以瓦斯自盡。百合在草村卓三事件之後,與新的愛人同居。不久,遭遺棄,因而厭世自尋短見。<br /><br />  由於這是自殺案件,所以警方必須派員到現場調查,並且會同法醫驗屍。想不到在現場卻聽到了一些不太尋常的閒話。<br /><br />  風松百合的屍體於死亡當夜的十一點多,經由酒吧管理員無意間發現的。<br /><br />  葬禮訂於兩天後的下午三點。<br /><br />  管區的警員是在出殯之前,聽到那些不尋常的閒話。<br /><br />  根據酒吧管理員所說,百合自殺次日的晚上十一點四十分,有一中年婦女前來追問百合是否留下遺書,而且反覆問了多次。<br /><br />  事實上,百合的確留有遺書,內容全是對拋棄她的那男人的怨言,可是那名中年婦女對這樣的內容似乎並不滿意,還執意追問其他,一直到她確定別無遺書之後,才放心的離去。<br /><br />  「我是百合的親友。」<br /><br />  「百合應該還有其他的遺書。」她一直在堅持。<br /><br />  管理員從未見過這名婦人。<br /><br />  那些話是搜查本部的警員聽到的,但是當轄區的刑事課長聽到他的回報後,突然有所預感。<br /><br />  由那名婦人的年齡、相貌來推測,應是草村之妻淳子無疑。於是開始調查淳子的去向,據報她目前在新宿地方開一家小吃店,每天晚上,從銀座下了班的女服務生都會到她店裏吃宵夜。那些人之中,一定有人知道她的亡夫以往與百合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她很有可能獲知風松百合自殺身亡的消息,但她為什麼上門去找尋遺書?難道她對風松百合的死有任何不一樣的感覺嗎?<br /><br />  風松百合的自殺,完全因為遭受男人的遺棄。但是,在淳子的心裏也許認為她另有輕生的裏由。事情到此,已經是柳暗花明略見徵兆。<br /><br />  刑事課長立即向法院申請逮捕令,理由是淳子涉嫌殺人。<br /><br /><br /><br />  7<br /><br />  「我全部都認了!」淳子緊繃著蒼白的臉,向警方招供。<br /><br />  「我先生草村卓三是我與百合二人共同謀殺,我們在事前一個月開始策畫商量。<br /><br />  「雖然作妻子的不該批評她的丈夫,但他確實是箇令人討厭的男人,是箇自私自利、孤僻固執、殘酷又吝嗇的人渣。<br /><br />  「我年輕的時候就跟著他,吃盡了苦頭,他卻不停的與女人發生關係,而我哭泣的日子從無間斷。就算後來年紀大了,他依舊不改本性,雖然已不如當年那般荒唐,但還留連在風月場所,與女人糾纏不清。<br /><br />  「上了年紀之後,為了掩人耳目,特意將白髮染黑,配戴一副有色的眼鏡,還在臉上施粉,雖然苦苦相勸,他卻置之不理。<br /><br />  「他雖然行為不端,花錢卻極吝嗇,自己飽有私囊,每月卻只給我一點微不足道的生活費。他在兩年前勾搭上風松百合,當時我為此事非常氣憤,尤其還為她在椎名町置產,因此我曾三番兩次的前往理論,這是事實。<br /><br />  「百合本來不知我先生是那麼可厭的男人,才會答應讓他出錢買下房子同居在一起,如果她事先了解,必然不會跟他。就是因為不清楚他的底細,才受其誘惑。<br /><br />  「這些也是我後來才得知,起初我發瘋似的攻擊百合,而她也非弱者,所以每次去鬧,必大打出手,引來鄰人的非議與好奇。<br /><br />  「我對丈夫的厭惡感與日俱增,也許你們要問為什麼不乾脆離婚呢?事實上,我曾提出這項要求,但他不答應,表面上看起來他風度瀟灑,卻動輒使用暴力。不但不願離婚,也不肯放棄百合,還拳打腳踢的威脅我不能有離開他的念頭,下手毫不留情,居心更是固執、陰狠。<br /><br />  「老實說,我也摸不透他的心理,我走了,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與百合住在一起,應求之不得才對。但他卻不這麼想。至於不讓我走,也並非為了愛我,完全是一種瘋狂的舉止!<br /><br />  「我幾次均想不告而別,可是一想起他那雙恐怖的眼神,就嚇得腳都軟了。若以他的為人行事,必定不肯放過我。一旦被他找到,下場如何我心裏也有數!他曾經以小刀抵在我的臉頰上,恐嚇我不得輕舉妄動,事實上他並非虛張聲勢,從他凶惡的目光,我知道他是當真的。<br /><br />  「同樣的,百合雖然和我不睦,但也愈來愈無法忍受他那種令人憎厭的性格,她也曾提出分手的要求,當然我先生不同意。也許,他對於百合的態度更強硬,因為百合畢竟年輕又貌美,所以我先生絕不可能答應讓她離開。<br /><br />  「基於他吝嗇的本性,所以他每個月給百合的費用並不富裕,甚至只是一小部分而已。當然這點錢對年輕小姐而言,是無法滿足的。以前,我說我先生每個月給她很多錢,只是為了強調我與百合之間關係惡劣,事實上,我先生對她只是略施小惠。<br /><br />  「百合也曾對我表明她多次想走,只因懼怕我先生不肯放過她,才一再忍氣吞聲。<br /><br />  「這種事實不為人知,外人只知道我與百合為了先生而發生爭奪戰。<br /><br />  「那個時候,似乎百合有了別的愛人,我丈夫也略有所聞,因此對她更固執的約束、威脅,不許她投入他人的懷抱,否則絕不讓他們活命,縱使遠走高飛,也要找到他們加以報復,百合相信他說得出,絕對做得到。<br /><br />  「一天,百合偷偷來找我,告訴我她有了別的愛人,因此想離開我先生,她的話立刻又興起我離開丈夫的念頭。百合因憎惡他而想離開他,我也早有此意,如果她走了,我卻必須留下來,不免令人覺得懊惱。<br /><br />  「相反的,百合留下來,由我一人脫身,又缺少這份勇氣,但如果眼睜睜的看百合離開,只剩下我獨自陪伴那個可厭的人,實在無法忍受,也沒有這個必要。假如對方真能成功的逃脫,我也不願意留下。<br /><br />  「我已經四十歲了,再這樣耗下去,等人老珠黃之後,更不可能有機會。所以我突發異想,倒不如與百合一起走。說到這裏,你大概也可以體會出我的心情,我渴望追求新生活,但為了這可厭的丈夫必須封閉自己、糟蹋自己,往後的人生毫無希望,我再也不能忍受了。<br /><br />  「百合和我一樣,由於先生的存在而阻礙了她的未來,為共同的目的,我二人不約而同的動了殺死卓三的念頭。<br /><br />  「這件事需要相當周密的計劃,而且不能有外人插手,否則事機容易外洩。但是我二人皆為女子,卓三的手勁很強,萬一失敗,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我們更加嚴密的策劃著每一個行動的細節。<br /><br />  「至於行凶之後,只要不出破綻,憑著我與百合平素水火不容,彼此恨之入骨的立場,相信任誰也想像不到竟是我二人聯手所為。<br /><br />  「在事情發生的前一個月,我故意增加到百合住處大鬧的次數,每一回都特意虛張聲勢的辱罵她,甚至砸東西,以引鄰人的注意。<br /><br />  「事發之後,果然無人懷疑我們的計畫,妻子與情婦本是水火不容的兩個排斥體,誰想得到她們會聯手呢?這是人性心理上的盲點。」<br /><br /><br /><br />  8<br /><br />  淳子繼續供述。<br /><br />  「只要我丈夫活著,我二人永無解脫之日,就算逃走也躲不過他的追蹤,一旦被發現,必招致殺身之禍!<br /><br />  「所以,我們的計畫一定要謹慎!<br /><br />  「現在,我告訴你們當日之事。<br /><br />  「在卓三死亡的前一天,我到百合住處表面上仍與之爭吵不休,暗地裏商量對策,最後她決定在轎車內下手。<br /><br />  「本來我們決定在兩個家中,選一處作為動手的地點,但是考慮到卓三身強力大,又有左右鄰居,萬一發出一點聲響,不免引人注意。所以才決定在車子內動手,利用他開車時眼睛注視前方,再趁其不備從後攻擊,應該沒有問題。<br /><br />  「接下來該如何進行呢?最好是在黑暗的馬路上。我家附近有一片廣闊的田園,距離住宅區稍遠的路上並無燈光設備,那裏將是最佳地點,就這樣決定了。<br /><br />  「我丈夫回家的時刻一向不定,以前你們問及,我也曾說過,有時候六點,有時甚至半夜才歸,要確定他的時間是有點困難。<br /><br />  「對於這點,百合想出了一項對策。由她在前一天與先生商量妥當,要他在七點半回到我家裏,這麼做的理由是基於我經常找她吵鬧,使她無法忍受,於是要找個機會三個人當面解決問題。本來卓三認為無此必要,但經不起百合再三要求,所以,決定在我家裏進行,約百合在七點半也來我家。<br /><br />  「那天早上,我丈夫將這事告訴我,囑咐我一定要在家裏等,也好三人當面說個明白,我當然很快就答應,因為這樣一來,就可以確定當晚七點半必定回來。<br /><br />  「我在六點左右出門,往池袋看了一小時的電影,然後到百合住處特意用力敲打她的門,讓鄰居都發現而證明我確實在七點半到過那裏,這點對我們非常有利。<br /><br />  「我丈夫回來之後,發現我不在,所以自己開門進屋,打算等我回去。在等待中也許肚子餓了,所以把中午剩下的蚵仔煎與煮白菜當飯吃了。<br /><br />  「另一方面,正在百合家中假意爭吵的我們兩人,由百合先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偷跑到我家,三十分鐘後我也悄悄的離開她的住處。兩個人同時離開怕被人發覺,所以才個別的、一前一後偷偷離去,果然不曾被人看見。<br /><br />  「百合偷溜進我家裏時,卓三正一邊看報紙一邊等著我們。她進入之後,卓三即對她表示太太不知那裏去了?所以才坐在家裏看報紙等人,百合故意生氣的說那有這種事,並且告訴他說你太太正在我家裏大鬧,說好三個人當面談判,卻讓她一個人過來大吵,豈有此理。<br /><br />  「卓三聞言大怒,立刻說要到百合家裏教訓我。他出門發動雷諾轎車,百合坐上後座。兩人上車時無人看見,百合又將身體側躺下來,所以始終不為人所見。<br /><br />  「這件事說起來也很巧合,在他們發動車子走了十公尺之後,遇到了鄰人,讓他看見開車子的是我先生。<br /><br />  「我和百合事先約定等候在春日町的現場。百合叫他走這條路,毫不知情的卓三於是將車子開向我所守候的地方。當我看見他的來車時,立刻跳到路中間,他突然發現所閃出的人影,慌忙中踩了緊急煞車。<br /><br />  「那個瞬間,正是我們計畫中約定下手的時候。<br /><br />  「百合早已有所準備,手握鐵鉗在煞車的同時,從後腦全力一擊,我丈夫突然遭受攻擊,雖然受傷卻未完全失去知覺,他的神色驟變正欲起身。那時候,我急奔入車內,關掉車燈,和百合一起將麻繩綁在他頭上,兩人合力勒緊,他那般強壯有力的人,也終於在五、六分鐘之後,停止呼吸。事成之後,將他的臉放在方向盤上,我兩人離開車子,大約是九點多鐘。<br /><br />  「當時還做了一件事。事前我們也曾經考慮到車子停在馬路中央有點不對勁,所以從附近正在施工的道路上,取來一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牌子放在車子前面,這樣看起來比較不那麼唐突。另外,又在丈夫的口袋中取出放了三萬圓的皮夾,這樣一來,很明顯的是強盜殺人劫財,相信大家都會這麼認為,事實也證明如此,警方的確將調查目標指向這方面。<br /><br />  「在進行這項計畫時,我二人均考慮到指紋問題,所以在整個過程中都戴了手套。百合所使用的鐵鉗是外來之物,她故意讓車上原有的那把鐵鉗也沾上血跡,讓人誤以為是凶器,其實真正的凶器在我們離開的中途,已將之丟棄於溪流中。<br /><br />  「事後,警察讓我看現場所發現的凶器時,我曾經指認那鐵鉗是丈夫的所有物。<br /><br />  「我二人又先後回到椎名町的住處。眼看四下無人,由百合先進入五分鐘之後,我才跟進。我們兩人在燈光下相互對看良久,那種心情無法言喻。百合的兩眼發直,臉色鐵青,我的身子顫抖不已。<br /><br />  「那是我們殺人之後的恐懼,另一方面也害怕先生又活過來。<br /><br />  「後來,我又按照原定計畫在十點左右離開百合的家,當時我故意用力摔門讓鄰居聽見,又故作怒不可遏的模樣離去,正巧又被經過的鄰人看見。<br /><br />  「那一晚我徹夜未眼,躺在被窩裏睜著雙眼,在擔心我丈夫死裏逃生的那種恐怖感下,不停的發出叫聲。直到天亮時,才稍微定下心,一夜不歸,想必是死定了。<br /><br />  「早上九點多,警察先生上門通知我先生遇害的消息,我故意強烈反應此事必是百合所為,這麼做的目的,是使別人根本不可能聯想到此事竟是我二人的共謀。事實上,我和百合的關係惡劣,幾乎是無人不知,我也不可能提出任何對她有利的證言,尤其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正在她家裏爭吵,自然成為最有利的不在場證明,這一點早在我們的計畫之中。<br /><br />  「事後我們的行動仍然很謹慎,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不再碰面,並繼續維持仇恨對方的假象,因此,在卓三出殯之日,百合也不曾出現。<br /><br />  「經過一段日子,百合如其所願與新愛人同居,過著她的新生活。我也在葬禮之後的第三十五天賣了房子,遷到新宿地方。由於我只是個單身的女人,所以不敢獨守在那種曾經有人死去的屋子,也不會引人非議。<br /><br />  「我在新宿地方經營一家小吃店,心情也逐漸平靜。長久以來的枷鎖終於打開了,那個可厭復可恨的男人消失了,我又呼吸到自由的空氣。雖然,殺了人之後,心理上一直有一點罪惡的意識,但比起重獲自由的歡悅,實在微不足道。<br /><br />  「我把賣房子的款項,作為經營小吃店的資本。有段時間,我還與一名比我年輕卻對我頗有意思的男子來往,比起現在的新生活,以往的日子仿如生活在地獄中。因此對於殺死丈夫之事,我始終無悔。<br /><br />  「在經過很長的一段時間之後,我與百合曾見過兩三次面。我在新宿的小吃店每天打烊的時間很晚,原因是附近酒吧的服務生在十一點半下班後,會過來吃點宵夜、聊天。她們中間有人知道我丈夫從前與百合的關係,所以,她們也絕不會想到竟然是我與百合聯手殺了丈夫。<br /><br />  「那天晚上,有個女孩到我店裏來吃宵夜時,告訴我百合自殺身亡的消息。我聞言,大驚失色,望著她的臉,說不出一句話。她說百合在昨天晚上吃藥自盡,聽說明天將出殯。我強自鎮定後又向她打聽,百合為什麼要自殺,她卻說不知道。於是我開始心慌意亂,擔心百合輕生是為了殺害卓三之事而自苦。<br /><br />  「或許不是吧!我也曾存著僥倖的心理自我安慰,但實在放心不下,果真是為了前事,百合必然留下遺書表白當日之事。這麼一來,我的事也隱瞞不住了。就算她遺書中沒有提到我,只要落入警方的手中,一定會重新再展開調查,那麼其中有許多不可能獨力完成行凶的疑點,也將被追查出來。<br /><br />  「我決定取回她的遺書,這件事必須刻不容緩,以免被人先得到,於是我直奔百合的公寓。至於她的地址,她以前曾經留給我。<br /><br />  「想不到百合沒有留下我所想像的遺書,她純粹是為情所苦而輕生。<br /><br />  「若非我作賊心虛,自己跑去翻尋她的遺物,這件事將永無人知。但是,我當時的確心急如焚,總以為百合一定會留下一份自白遺書的。」</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影之車

影之車 線上小說閱讀

施淡妝的男人



  1

  三月三日,這天早上的五點半,天色初亮,晨曦由雜木林間斜斜的穿射出去,四周仍有點昏暗,霧氣猶在屋簷下徘徊不去。田園間的小徑,敷上了一層銀白色的霜。

  送牛奶的少年騎著單車在路上奔馳,籃中的牛奶瓶不停發出碰撞聲響,他便一家一家沿途送著。

  送完了這個住宅區,要經過一個寬闊的田園,再送下一個住宅區。田園裏有幾間屋頂上鋪著稻草的農舍,草上蓋著白霜,路上還不見行人。

  雞鳴不已。

  送牛奶的少年是個十七歲的大孩子。馬路在自行車的輪子下向後急退,路面上也覆著一層白霜。忽然,發現正前方停了一輛轎車。

  他奇怪這地方怎麼會有轎車?近來擁有轎車的人很多都沒有車庫,因此,任車子停在外面風吹雨淋的不在少數。想來這車子停在這裏也是為此吧!但仔細再想,此地離住宅區相當遠,而且又停放在路中間,車頂上並且蒙上一層寒霜,這事似乎不尋常。

  才這樣想著,又發現車子裏的駕駛座上,有個男人伏在方向盤上,似乎是睡著了。很快的,送牛奶的少年就知道這輛車停在此處的理由,原來在這輛車不到一公尺的前方路上,設置了一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交通號誌牌,這車子想必是看見了這塊黃黑色相間的號誌牌才停下來的。

  送牛奶的人心裏納悶了!昨天這個地方並沒有看見什麼交通號誌牌,何況這條馬路一直往前走才轉進新住宅區,就算有什麼工程,也不用在此處設牌呀!

  最近,東京都的馬路到處都在挖掘修補,往往前一天還不見任何徵候,次日卻已挖得面目全非。

  送牛奶的少年還是不解,既然因為禁止通行而停車,為什麼不掉頭開走,卻停在這裏和那塊號誌牌互不相讓地對峙著?

  這少年忽然有了一項發現,路面上的白霜有自己單車輾過的痕跡,卻不見這輛轎車的胎痕,而且,它的頂上也覆著一層厚厚的霜。

  這種情形即使是十七歲的少年,也瞧得出來這輛車子是從昨晚就停在這裏的。

  當然,少年對那位睡覺的駕駛人抱著很強烈的好奇心,於是,他走近去看那位老兄是否真睡得不省人事。

  那個男人伏在方向盤上,看不清楚他的臉,只見一頭凌亂微稀的黑髮垂在前額。

  在太陽完全上昇之前,天色仍有些黯淡,但已經足夠看清車內的景象。

  少年想到了兩種可能,車上的人若不是已沉睡很久,就是遇害了?他站在車窗旁,口鼻中呵出白色的氣體,靜靜的注視著車內的男人兩分鐘之久,發現他的身子竟絲毫未動,即使在沉睡中,肩膀也該有呼吸起落的動靜才對。

  少年趕緊回轉單車,騎上來時的原路;警察局就在這附近,他知道。

  依行政區分,這裏是屬於東京都練馬區春日町二之一〇五號的路段。

  ※※※

  警察局急報警視廳之後,立刻派了搜查一課的人員在一小時之內趕到現場。

  這是一輛綠色的雷諾轎車。被害者的屍體伏在方向盤上,少年初看時由於天未全亮,所以,還有許多跡象不曾發現。男子的頸項被麻繩綑了三圈,在身後打了死結。被害者穿的是很名貴的西裝外套。檢查的結果,他西裝內的皮夾不見了。

  這輛車是自動停止的;換言之,即車子本身自動煞車,非外力所阻。

  被害者的年齡大約五十二三歲,頭髮稀疏,但色澤仍黑亮,一副式樣新穎、無框型的眼鏡,掉落在腳邊,已經破了一塊鏡片。

  使這男人致命的不僅是頸子上的麻繩,仔細看又發現後腦部有血液滲出,很明顯曾遭毆打的痕跡。

  至於攻擊的凶器為何?驗屍後立即可知。在死者身後的後座間掉了一把鐵鉗,鉗子上沾了些許血液與兩根毛髮,以及幾乎可以斷定為死者所有的一頂狩獵帽,落在駕駛座下方。

  驗屍人員將屍體移出車外,檢驗完畢之後,確定此人已死亡約九至十個鐘頭,換言之,即在昨天晚上九點至十點之間遇害。致命的原因是頸上的勒痕,並且,凶手事先曾於背後以鈍器襲擊後腦,待擊昏之後再行絞殺。

  在現場有一樣不可忽視的事,即雷諾轎車前面設置的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交通號誌。

  經過調查,這條路上並無任何施工情形,因此可能是凶手從他處取來放在路上,讓車子停下後再行凶的。

  經由這輛轎車的牌照號碼,死者的身分很快的被查出來了,其實也不必這麼費事,因為死者身上帶有名片,只是需要更進一步的證實而已。

  名片上寫著死者是東京都中央區京橋二之一四號,小田護謨股份有限公司的總務課長草村卓三,五十四歲,家住練馬區高松町二之一五八號,距離命案現場不到一公里。

  警視廳將屍體運往監察醫務院作進一步的解剖分析,結果與驗屍報告大致相符,確定死亡時刻在昨晚九點至十點之間無誤。死者胃中的食物是蚵仔煎和蔬菜,根據消化的程度來看,應該是吃過晚飯後一小時遇害,對於這點,被害人之妻及鄰人均可證明。

  另一項經由解剖知道的結果,是死者的黑髮原來曾染色,事實上,他的頭髮已斑白。

  死者之妻名叫淳子,四十歲,只有兩個人在一起生活,沒有子女。

  警視廳的調查人員,在那天早上九點鐘到達草村家中,其妻剛洗好臉,化了早妝,對於丈夫徹夜不歸毫無緊張之情,調查人員不免覺得可疑。

  事情很快有了答案。當調查人員告訴她草村卓三遇害時,這位太太臉色大變,一口咬定說:「那個女人殺了他,你們快去捉她吧!」



  2

  立即就知道了草村之妻淳子,叫他們調查那個女人的理由。

  那女人名叫風松百合,是死者草村卓三的情婦,目前住在豐島區椎名町三之一九五號一間買來的房子裏,二十三歲,與死者在兩年前發生關係,但死者為她買下這間房子是半年前之事。這女人原是銀座一家酒店的女侍,卓三在那裏尋歡時與之相識,進而同居。

  即使是目前,每當卓三不來看她,無聊之時她還是到池袋,朋友所開的酒吧裏幫忙。

  淳子發現丈夫與百合的姦情是在一年以前,那時,百合還在酒店上班。

  卓三不顧其妻的反對,仍然在外購屋,將百合安置下來,從此,淳子對百合更恨之入骨。

  警視廳的調查人員通知她卓三遇害時,她直接反應為那女人所殺,也正是因為如此。

  還有一項理由是自從卓三與百合在外同居之後,每週至少有兩晚在她那裏過夜。

  但是經過現場調查及驗屍報告的結果,發現這位太太所說原是毫無根據的氣話。

  首先,卓三的皮夾不在身上,雖然淳子不知皮夾中確實的錢數,但卓三通常總會帶著兩三萬圓在身上,那天晚上,身上也應該有這麼多錢。依他太太所言,小田護謨規模雖然不大,但業績很好。而身為總務課長的卓三。可以有一筆相當可觀的交際費,這也就是他生前得以花天酒地的本錢。

  遇害當天,草村卓三的行蹤,經調查結果證實他在六點以前從京橋公司出來,坐上雷諾自用車,七點二十分回到自宅。當時雖已天黑,但有鄰人看見並證實。從京橋公司回到家所花費的時間似乎長了些,但那是交通尖峰時刻,時間長些也並無不合理。

  「我先生回來時,我正好不在家。」淳子回答調查員的詢問:

  「我先生並沒有說一定會回家,那天晚上,我約六點出門到池袋的XX劇場看電影,他是在我出門後才回到家的,我走時曾經上了鎖,但他也有一把鑰匙。」

  這些話和鄰居的證詞相脗合。

  開車回家的卓三在開門時發出聲響,也有人目睹。

  「我把中午做的蚵仔煎和煮白菜放在碗櫥中,才外出的,回來後看見這些菜沒吃完被擱在餐桌上,可想而知是他回家後吃了這些東西,又出門去了。」

  這些話與死者的胃部解剖所得一致。

  回到家的卓三見不到太太,也許覺得無聊,也許覺得有機可乘,所以經過一個半小時以後,也就是九點左右又出門去了。那時正好有一鄰婦看見他開雷諾車,地點在距卓三家十公尺處,由於照過來的車燈很刺眼,所以,只是稍微瞥見戴著狩獵帽的卓三。

  那個時候,卓三想上那兒呢?

  由他的車子所停的地點與方向推測,那條路往前走,可以通到風松百合住處的街上。

  他又為何在現場緊急剎車?是因為車子的前燈照見了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號誌牌,而踩了煞車嗎?

  當然,這條路上並無任何工程正在施工,經過調查那塊交通號誌牌,是由距離現場約七十公尺遠的另一條路上被移過來的。

  草村平常都經由這條路到情婦的住處,如果他事先知道這裏有道路工程,應該不會再走這條路,由此可以斷定,他是在突然發現的情況下停車,而遭埋伏在現場的兇手趁機狙擊。

  這麼說來,這件罪行是有計畫的行動。

  問題是兇手作案的目標一定是草村嗎?經過此地的人不一定只有草村,如果故意以這塊號誌牌攔車,也許會攔截到其他人的車也有可能。

  對於這點,警方很重視,所以查訪了這一帶有車子的人,結果證實在晚上八點三十分之前,這條路上還未出現那塊號誌牌,因為在這之前仍有車輛經過,因此那塊牌子是在八點三十分以後被人放在路上的。

  這麼說起來,好像是針對草村卓三,但卓三那天晚上並非一定會往椎名町的情婦家裏去,這個推測仍有矛盾之處。那天晚上他已經回家,只因久候不見妻子,所以才臨時有了出門的念頭。也許兇手將任何八點三十分以後經過的車子都視為他作案的目標,卓三只是不幸被遇上,因而慘遭劫財殺身之禍。

  警方對於指紋的查證也很嚴密,在那塊「禁止通行」的號誌牌上採集到很多指紋,都是工程工人的,雖然對他們進行了普查,但均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

  至於其他的凶器或車子內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可疑的指紋,也許凶手戴著手套作案?

  第一個假設是凶手從七十公尺以外的地方,取來了這塊號誌牌,正好遇上草村卓三的車子停了下來,於是上前攻擊。

  但是,警方並非僅作了這項單純的強盜殺人劫財的假設,何況死者有複雜的人際關係,而且那晚其妻出外看電影之事,也要求證。

  草村之妻的言行與事實有所出入。那天晚上,她去看電影之事雖然不假,但看電影之後的行蹤卻不曾透露,有關此事是在查問了風松百合之後才獲知的。

  風松百合對於警方的詢問,作了如下的回答:「那天晚上我患了小感冒,所以很早就休息了。那一晚草村先生不曾來我這邊,而我因為身體不適,所以也就沒去池袋的『葉花』酒吧幫忙,很早就上床睡了。大約七點半左右,草村先生的太太忽然來了。

  「說起來很難為情!自從我和草村先生在一起之後,他的太太經常歇斯底里的胡鬧,好幾次到這裏來作人身攻擊。起初我自知理虧,一再向她賠不是,但她的言詞下流、刻薄,毫不留情,我忍無可忍之餘,也開始反擊她。自從我搬到這個家以後,她三番兩次的找上門來惡言中傷,要趕我走,甚至罵我是狗,是畜牲,說什麼這種地方不是為養狗和畜牲而設的!什麼狠話都說得出口的。那位太太有點反常,每一次大吵過後,可以相安無事兩三天,但是兩三天之後,又開始心有不甘而故態復萌,再過來大鬧一番。我和她之間有時不僅是吵罵,還會大打出手。那天晚上她七點半到了這裏,一直罵到十點左右才回去。」



  3

  草村之妻淳子對於她曾到過那個女人住處之事,覺得難以啟齒而不作說明,只說出她那晚曾看電影,事實上,她看電影的時間還不到一小時。

  她在七點鐘已離開劇場,三十分鐘以後突襲風松百合在靠近池袋的椎名町家,這件事可以找到人證。有一位風松百合的鄰居在七點半左右,瞧見淳子大力敲百合的家門。為什麼鄰人可以肯定敲門者是淳子?因為淳子與百合兩人的爭吵事件,早已引起別人的非議。

  風松百合搬到此地之初,鄰人即知她是被人供養的情婦。因為草村卓三至少每隔三日會來一趟,每一次來都把雷諾自用車停在屋外,而且經常留下過夜。

  其次是淳子偶爾登門吵鬧不休,罵盡了所有損人的髒話,經常引來好奇的鄰人在外窺聽。

  有時草村卓三不巧與她二人正好碰上,他毆打太太淳子的拳腳聲,屋外清晰可聞,激揚跌宕忽起忽落的叫喊哭罵之聲,惹得鄰人閒言四起。

  所以,那天晚上淳子在百合屋外敲門時,看見的人心裏都會想著「又來了」!尤其是最近十天中,淳子突襲的次數特別頻繁,風松百合這麼說:

  「草村太太約從十天前起,開始來得比往常勤,前一次來鬧的那個晚上,還帶了五萬圓丟在我的腳下,說是給我的了斷金,叫我滾蛋。雖然說五萬圓也是錢,如果是由草村先生拿出來,理由還說的過去。但他的太太是在歇斯底里的情況下,像扔給乞丐一般的丟給我,所以,我不能接受,又扔了回去。當然,那個晚上不可避免的又是一頓大吵。事後只隔一日,她又怒氣沖沖地找上門,威脅我離開草村,否則,將潑灑硫酸或在食物中下毒,她一直不停地叫囂,我無法忍受也用言語反擊,她聽了之後更憤恨,又是一番驚天動地的吵鬧。」

  調查人員聽了她的描述之後,都覺得這兩個女人真是水火不容的剋星,有那種激烈爭吵的場面,很容易可以想像得出。他們又以同樣的話質問淳子,雖然說詞不盡相同,但對這個事實已然承認,當然,為了保護自己,她也說了些有利於己的話:

  「那個女人欺騙草村,草村以前每個月的薪水都很規矩的全數交給我。自從和她來往之後,大部分的錢都花在那女人身上,不再顧全家用,這個家經常是三餐不繼的狀況。再加上草村打算和她長久在一起,她也有這個心思,因此視我如眼中釘,我當然無法忍下這口怨氣,每當草村晚歸或不歸,我一個人愈想愈恨,所以忍不住前去找她理論,她那人也非省油的燈,氣勢上一點也不肯吃虧,簡直弄不清楚誰才是真主。」

  三月二日那天晚上,淳子在七點半左右,又跑到百合家中吵鬧了兩個多鐘頭。她二人的爭吵經常一發不可收拾,有時甚至長達三個多鐘頭。那天晚上淳子在十點多離開,也有鄰人看見。當時正好有位鄰居太太打從門口經過,看見淳子怒氣沖天的用力捶上大門後離去的背影。接著看見剛被關上的門又打開了。她心想也許是百合出來要關大門,正快步走開卻已來不及,因此兩人只好打了照面,她見風松百合既尷尬又心有不甘的恨恨說道:

  「這種太太真討厭!別說是草村,換作任何男人都無法忍受。」

  聽了這話的鄰婦,一時也答不上話,所以就轉身離開,這部分已在警方留下筆錄。

  調查到此,已知淳子於案發時刻,正在情敵風松百合的家中是無庸置疑的。同樣那個時候,風松百合在自宅中與淳子兩相對峙,因此這兩人有了共同的不在場證明。

  警視廳成立了一個專案小組,準備全力緝凶。首要目標是強盜殺人,針對目標,嚴查附近一帶的不良分子,也並不放棄臨時起意而犯案的可能性。尤其是凶手能利用那塊「禁上通行」的號誌牌,可見其對附近的路況很熟悉,也許作案的對象並非以草村卓三為特定人選,但凡路過此處之人,皆有成為被害者的可能。為了萬無一失起見,有關草村卓三的人際關係也進行清查,目前已知風松百合這條線索,尚不知另外是否還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如果有,也必須加以追查。



  4

  刑警也前往草村卓三所服務的公司,向同事們打聽其為人。所有人的說法大體上都一致,大家都說草村卓三之所以能當上總務課長一職,並非憑其才幹,而是得利於資深,不過,他個人倒有一點小本事。

  所謂小本事是指他在金錢的管理上,有一手遮天的能耐。他人既死,公司中的同事對他的批評也就不諱言,同事們說草村在工作上雖無任何建樹,但私下卻很能攢錢,公司規定的機密費有一半以上流入他的荷包。會計課的職員說草村經常動手腳,造假傳票。

  他在外私生活不檢,供養百合這個歡場中的女子,公司裏的同仁上下皆知,董事長一方面為了公司的風氣,再則也懷疑他的經濟能力,曾經想對他提出口頭警告,如不改善,將勒令退職。總而言之,大家對他的風評極差。

  草村這人貪財又吝嗇,照理說他手下帶領了十多名員工,身為總務課長的他,偶遇特殊狀況總有自掏腰包,慰勞屬下的時候。但草村卓三從不曾有此作風,因此,背後怨聲載道,人稱他為「小氣課長」。

  草村還有一點,就是他對自己外表的修飾十分重視,為斑白的頭髮染色,抹上髮油,每天都梳得光亮照人。

  草村年輕時也稱得上是美男子,如今雖已五十開外,仍依稀可見當年俊美的容顏。但人年紀大了,畢竟無法挽留青春,尤其是當年俊美的外表,一經歲月侵蝕,更覺得蒼老得厲害。深深的皺紋、鬆弛的肌膚,無一不顯出他的老態。

  但是草村卓三對自己的儀表,似乎充滿自信,非但染黑了頭髮,還戴著一副有色的眼鏡,有時甚至在臉上略施薄粉,企圖掩飾他刻畫在臉上歲月的痕跡。

  他雖然自認自己那張臉還頗具吸引力,但對金錢的處理卻吝嗇得討人嫌。他也愛開開女職員或小妹的玩笑,占些小便宜,但是所換來的評語是「自不量力」。但是警方在調查中,並未發現他另有其他不正常的男女交際。

  他雖然吝於花錢,卻偏愛上酒吧,在那種風月場所,他的出手也很乾脆,從來不曾賞過任何小費。他總喜歡把小姐都叫到自己的桌上,但卻不為她們買酒,甚至連他自己喝的也都是些便宜的劣酒。

  既然草村捨不得花錢,又為什麼喜歡到風月場所呢?理由是他生就一張小白臉,事實上,草村年輕時俊美的長相,相當受女人的歡迎,如今雖然上了年紀,卻仍然忘不了當年在歡場中得意的景象,因此至今仍經常留連至此,希望能重溫舊夢,再享當年的風光。

  刑警調查了四、五家他常去的酒吧,問起他們對於草村卓三這人的印象時,連服務生都用極為不屑的口氣批評他說:

  「很討厭的人!」

  「那個人常喜歡獨坐在角落,似笑非笑的看著人,令人覺得發毛!也不知年紀多大了,臉上還化妝,簡直像戲台上的小丑!」

  「他戴的眼鏡很奇怪,淡茶色的鏡框和鏡片,看起來很詭異!鏡片底下的那對眼珠子,一見到女人就想把對方看穿似的盯著不放。」

  據說,他不只是在一旁虎視眈眈,還會趨近搭訕,吃豆腐,以為自己還年輕、自命風流,幾乎每一家酒吧的小姐,都曾被他糾纏過。

  「沒人要跟那種人接近,大家都不理睬他!」女服務生們笑著說。

  「他一人獨坐在角落裏,自認瀟灑不羈,但在別人眼裏卻認為他一身的妖氣。」有個女人這麼說。

  「那麼風松百合是存著什麼樣的心理,肯與他同居在一起?」

  「百合的心理,我們也猜不透。」認識的人無人知其究竟。

  「至於我們,任憑他有三寸不爛之舌,也不可能答應當他的情婦!」大家異口同聲的說。

  那麼在百合與之同居之後,可曾聽她提起過對草村卓三有任何的不滿或批評?刑警又向那些女服務生打聽。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雖然大家都很討厭草村卓三,但百合對他的印象似乎不錯,還有點主動與之接近。所以同居之後,縱有任何的不滿或抱怨,全都是自找的,為了顧全顏面,也不便說出來。其實,百合並不像我們一樣討厭那種人,就像是海邊有逐臭之夫一樣的意思吧!」

  也許是草村卓三對於百合的金錢供應比較大方,否則百合也不可能甘願跟著他。這是女孩子們的見解,另外,草村之妻淳子經常與百合發生糾紛之事,她們也都知道。

  「百合小姐對他那位太太也很頭痛,聽說,她有嚴重的歇斯底里症。像那種處處惹人嫌惡的人,在妻子的眼中還是很重要的,所以不願被人奪其所愛吧!」

  「如果是我,還不如趁機與他分手。」

  「但是,對他太太來說,這位丈夫也許是很好的。何況還有個風松百合,受盡他太太的凌辱也不願意離開他,難道他有什麼不為人知的長處?」

  刑警又問到除了百合之外,是否還有其他的女人與草村有關係?她們皆嗤之以鼻的笑說不可能。

  「除非是同他一樣的怪物,否則怎麼能忍受?據我們所知,再也沒有人願意跟他在一起。」

  總之,調查的結果顯示無論男人或女人對他均無好感,也沒有任何跡象證明他尚有第三個女人。於是警方又將調查的方向轉往其他的目標,諸如財產或保險等。結果得知他個人一點也沒什麼積蓄,薪水的收入可能都被風松百合花盡了,只剩下淳子所住的那棟房子,稍微有點價值,但也不超過兩百萬圓。此外在保險方面,沒有任何高額的投保,只有一項郵局的簡易人壽保險。



  5

  搜查本部起初認為本案為強盜殺人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傾全力往這方向調查,卻得不到任何有利的線索。由作案的手法來分析,凶手利用別處道路工程中的號誌牌阻擋來車,是屬於智慧型的犯罪,因此不太可能是臨時起意的突發事件。所以,重點還是盡量放在強盜殺人方面,但是偵查工作卻陷入泥淖,始終未發現任何可疑者。

  辦案人員中,也有人針對其家庭不和而懷疑是妻子下手行凶。但淳子在案發當晚六點離家,七點三十分到百合住處爭吵,至十點多才回去,因此在時間上她有完全不在場的證明,以下是她行動的時間表:

  ※六點多,淳子離開自宅,在池袋看了約一個小時的電影。(當局確認。)

  ※七點半,淳子離開劇場,前往風松百合家。(有目擊者。)

  ※七點二十分,草村卓三自駛雷諾轎車返宅。(有目擊者。)當時淳子不在家中,他吃下中午的蚵仔煎與煮白菜。

  ※九點多鐘草村卓三開雷諾轎車外出。(有目擊者。)

  ※九點至十點之間草村遇害。

  ※十點五分淳子離開百合家,百合亦曾出現於門口。(有目擊者。)

  由以上的事實,可以推出一項大膽的假設。

  淳子七點半抵達百合住處直到十點多才離去,這中間的兩個半小時,她有可能從百合家溜出去作案,當然這只是一項假設。

  依此假設來推測,淳子可能在八點左右離開百合的住處,從椎名町搭計程車返回高松町的自宅。當時卓三還在家中,淳子先從停在屋外的自用車內取了鐵鉗,進入屋裏從後腦襲擊,再以麻繩勒斃。

  這又不對了!殺人的手法雖然脗合,但是卓三九點多鐘駕駛著自用轎車經過自宅附近,這時有人看見他的確是活著離開的。

  難道是淳子先潛在自用轎車中,待卓三上車開到現場之後,才下手行凶?那麼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號誌牌,應該是淳子事先安置的,卓三開車經過那裏,必然會看見而停下來,淳子利用這瞬間的變化展開攻擊。

  事成之後,她走到別條路上,再搭車返回百合家──這也是一種方法。

  但是在這樣的行動中,有太多的巧合不可能事先估計得到,最重要的是那塊交通號誌牌。假設那塊牌子是淳子事先由別處取來放置在現場的,那麼淳子一定先要確定她丈夫必在九點左右離家外出,而且又必經此路。但是根據調查草村卓三平日返家的時刻不定,有時六點、有時九點,甚至也有半夜兩三點才回家的紀錄。

  就算淳子事先得知草村卓三當天晚上七點半會回家,九點左右又將再出門,但又怎麼能肯定他一定會開著自用車經由這條路往百合的住處呢?

  只有一種解釋,即淳子事先與其夫有所約定,要他在七點半準時回家,又設法讓他在九點左右照著她安排的路線離開,這樣一來,事情就顯得十分牽強!以他們夫婦間不睦的情形來看,卓三怎麼可能會依言而行?想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讓卓三照她的話去做,而且卓三在返家之後,以中午所剩的飯菜充當晚飯填腹,可見其本無外出的意向,又之所以在九點駕車外出,只因為妻子偶爾不在家,才臨時起意想外出會情人,這種解釋比較合理。另外那個假設也還有矛盾之處,若真是淳子中途離開百合家,行凶之後再折返,這一點風松百合絕不能知情不報,她兩人原是水火不容的情敵,彼此恨之入骨,但是,百合的供詞中,卻證明著淳子一直到十點糾纏不休,由此可見,淳子不可能中途脫身行凶。

  反之,也有人懷疑凶嫌是風松百合。由於草村遇害時間在九點至十點之間,暫且撇開這前後之事不提,端看九點至十點這一個鐘頭所發生的事,那個時候,百合與淳子兩人口舌之爭正烈,也不可能分身離開。……慢著,刑警靈機一動,忽然有了奇想。

  百合可以在倒給淳子的茶水中摻入安眠藥,利用她睡著的時候偷偷外出,又趕在她轉醒之前回來,這麼一來,淳子只會訝異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覺中小睡片刻,卻不知道百合曾經離開過。

  利用淳子睡眠的時間,百合離開住處來到現場,她可以事先與卓三約定,卓三依約赴會,看見百合而停車。百合進了後座,趁其不備將之擊昏,再以麻繩勒斃。

  至於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路牌,可能是事後才取來放在現場,以掩人耳目。事畢後,她又趕回住處,等待淳子醒來。……

  從這個假設中,對於車子為什麼停在那裏,以及卓三一定選擇那條路的必然性可以得到根據了,但是淳子對於自己曾經不知不覺睡著的事,一定還有點印象,為何在調查中不曾有所表示?還有一個不能解釋的疑點,按照一般駕駛車輛的習慣,一旦別人入了座,便會立即發動車子;那麼在凶手狙擊之時,車子必然已在進行中,這點和現場所留的痕跡又互相矛盾。

  此外,有關目擊者的證詞中,有一點值得檢討懷疑的,即卓三在九點左右駕著自用的雷諾轎車離開家門時,曾有鄰人親眼目睹,但是目擊者並未確實看清楚他的臉。當時車內的光線昏暗,加之目擊者在他車燈刺眼的照射下,只是很短暫的一瞥,看見一個像是卓三的人,戴著他慣用的狩獵帽,開著他的雷諾轎車從家門口出發,理所當然會認定這個人必然是草村卓三無疑。

  所以,事情在這裏出現了一個盲點,不知是誰戴了狩獵帽,把外套的領子翻上來,在昏暗的夜色中,讓人以為是草村卓三,也許兇手早已算計好這點,就算兇手是個女子,在這樣的裝扮之下,也能魚目混珠,讓人不辨真偽。

  有了這種假設後,警方又暗中偵查淳子與百合兩人,卻發現她二人都不會駕駛,所以這個假設也必須推翻。

  於是又懷疑有第三者,也就是有共犯的可能,關於這點,搜查本部也遍尋無著。最後歸納所有的可能性,重點既然放在強盜殺人身上,但在案情尚未有進一步的突破之前,專案小組即面臨解散的命令。

  話說到此,先談點別的,在草村卓三的葬禮上,不見風松百合的蹤影,其實就算百合來了,以淳子的個性也不會讓她參加葬禮。那天晚上,參加法事的刑警們對於所有前來追悼的賓客都倍加注意,也看不出絲毫可疑之處。

  專案小組成立四十天之後,因案情毫無進展,終告解散。在此同時,淳子賣掉她的房子,不知去向,而風松百合則回酒吧重操舊業。

  「啊!真倒楣,癡人作夢似的過了半年,幸虧不致為那個人毀了一生,也算是僥倖了。」風松百合對朋友們這麼自我解嘲。



  6

  又過了兩年,這兩年中曾經發生了三起因丈夫外遇而醞釀成家庭悲劇的案件,這三件案子都上了報章雜誌。

  其一、髮妻到丈夫金屋藏嬌之所施加暴力,致使對方遭受重傷害。

  其二、髮妻潛入情敵公寓中,欲施以偷襲,卻反而為丈夫與情婦聯手所弒。

  其三、情婦登堂入室鬧到家裏,在髮妻面前服毒自盡,以示抗議。

  總而言之,妻子與情婦之間的關係,正如水火不容般相斥相剋。

  風松百合在「早春之夜」以瓦斯自盡。百合在草村卓三事件之後,與新的愛人同居。不久,遭遺棄,因而厭世自尋短見。

  由於這是自殺案件,所以警方必須派員到現場調查,並且會同法醫驗屍。想不到在現場卻聽到了一些不太尋常的閒話。

  風松百合的屍體於死亡當夜的十一點多,經由酒吧管理員無意間發現的。

  葬禮訂於兩天後的下午三點。

  管區的警員是在出殯之前,聽到那些不尋常的閒話。

  根據酒吧管理員所說,百合自殺次日的晚上十一點四十分,有一中年婦女前來追問百合是否留下遺書,而且反覆問了多次。

  事實上,百合的確留有遺書,內容全是對拋棄她的那男人的怨言,可是那名中年婦女對這樣的內容似乎並不滿意,還執意追問其他,一直到她確定別無遺書之後,才放心的離去。

  「我是百合的親友。」

  「百合應該還有其他的遺書。」她一直在堅持。

  管理員從未見過這名婦人。

  那些話是搜查本部的警員聽到的,但是當轄區的刑事課長聽到他的回報後,突然有所預感。

  由那名婦人的年齡、相貌來推測,應是草村之妻淳子無疑。於是開始調查淳子的去向,據報她目前在新宿地方開一家小吃店,每天晚上,從銀座下了班的女服務生都會到她店裏吃宵夜。那些人之中,一定有人知道她的亡夫以往與百合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她很有可能獲知風松百合自殺身亡的消息,但她為什麼上門去找尋遺書?難道她對風松百合的死有任何不一樣的感覺嗎?

  風松百合的自殺,完全因為遭受男人的遺棄。但是,在淳子的心裏也許認為她另有輕生的裏由。事情到此,已經是柳暗花明略見徵兆。

  刑事課長立即向法院申請逮捕令,理由是淳子涉嫌殺人。



  7

  「我全部都認了!」淳子緊繃著蒼白的臉,向警方招供。

  「我先生草村卓三是我與百合二人共同謀殺,我們在事前一個月開始策畫商量。

  「雖然作妻子的不該批評她的丈夫,但他確實是箇令人討厭的男人,是箇自私自利、孤僻固執、殘酷又吝嗇的人渣。

  「我年輕的時候就跟著他,吃盡了苦頭,他卻不停的與女人發生關係,而我哭泣的日子從無間斷。就算後來年紀大了,他依舊不改本性,雖然已不如當年那般荒唐,但還留連在風月場所,與女人糾纏不清。

  「上了年紀之後,為了掩人耳目,特意將白髮染黑,配戴一副有色的眼鏡,還在臉上施粉,雖然苦苦相勸,他卻置之不理。

  「他雖然行為不端,花錢卻極吝嗇,自己飽有私囊,每月卻只給我一點微不足道的生活費。他在兩年前勾搭上風松百合,當時我為此事非常氣憤,尤其還為她在椎名町置產,因此我曾三番兩次的前往理論,這是事實。

  「百合本來不知我先生是那麼可厭的男人,才會答應讓他出錢買下房子同居在一起,如果她事先了解,必然不會跟他。就是因為不清楚他的底細,才受其誘惑。

  「這些也是我後來才得知,起初我發瘋似的攻擊百合,而她也非弱者,所以每次去鬧,必大打出手,引來鄰人的非議與好奇。

  「我對丈夫的厭惡感與日俱增,也許你們要問為什麼不乾脆離婚呢?事實上,我曾提出這項要求,但他不答應,表面上看起來他風度瀟灑,卻動輒使用暴力。不但不願離婚,也不肯放棄百合,還拳打腳踢的威脅我不能有離開他的念頭,下手毫不留情,居心更是固執、陰狠。

  「老實說,我也摸不透他的心理,我走了,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與百合住在一起,應求之不得才對。但他卻不這麼想。至於不讓我走,也並非為了愛我,完全是一種瘋狂的舉止!

  「我幾次均想不告而別,可是一想起他那雙恐怖的眼神,就嚇得腳都軟了。若以他的為人行事,必定不肯放過我。一旦被他找到,下場如何我心裏也有數!他曾經以小刀抵在我的臉頰上,恐嚇我不得輕舉妄動,事實上他並非虛張聲勢,從他凶惡的目光,我知道他是當真的。

  「同樣的,百合雖然和我不睦,但也愈來愈無法忍受他那種令人憎厭的性格,她也曾提出分手的要求,當然我先生不同意。也許,他對於百合的態度更強硬,因為百合畢竟年輕又貌美,所以我先生絕不可能答應讓她離開。

  「基於他吝嗇的本性,所以他每個月給百合的費用並不富裕,甚至只是一小部分而已。當然這點錢對年輕小姐而言,是無法滿足的。以前,我說我先生每個月給她很多錢,只是為了強調我與百合之間關係惡劣,事實上,我先生對她只是略施小惠。

  「百合也曾對我表明她多次想走,只因懼怕我先生不肯放過她,才一再忍氣吞聲。

  「這種事實不為人知,外人只知道我與百合為了先生而發生爭奪戰。

  「那個時候,似乎百合有了別的愛人,我丈夫也略有所聞,因此對她更固執的約束、威脅,不許她投入他人的懷抱,否則絕不讓他們活命,縱使遠走高飛,也要找到他們加以報復,百合相信他說得出,絕對做得到。

  「一天,百合偷偷來找我,告訴我她有了別的愛人,因此想離開我先生,她的話立刻又興起我離開丈夫的念頭。百合因憎惡他而想離開他,我也早有此意,如果她走了,我卻必須留下來,不免令人覺得懊惱。

  「相反的,百合留下來,由我一人脫身,又缺少這份勇氣,但如果眼睜睜的看百合離開,只剩下我獨自陪伴那個可厭的人,實在無法忍受,也沒有這個必要。假如對方真能成功的逃脫,我也不願意留下。

  「我已經四十歲了,再這樣耗下去,等人老珠黃之後,更不可能有機會。所以我突發異想,倒不如與百合一起走。說到這裏,你大概也可以體會出我的心情,我渴望追求新生活,但為了這可厭的丈夫必須封閉自己、糟蹋自己,往後的人生毫無希望,我再也不能忍受了。

  「百合和我一樣,由於先生的存在而阻礙了她的未來,為共同的目的,我二人不約而同的動了殺死卓三的念頭。

  「這件事需要相當周密的計劃,而且不能有外人插手,否則事機容易外洩。但是我二人皆為女子,卓三的手勁很強,萬一失敗,後果將不堪設想,所以,我們更加嚴密的策劃著每一個行動的細節。

  「至於行凶之後,只要不出破綻,憑著我與百合平素水火不容,彼此恨之入骨的立場,相信任誰也想像不到竟是我二人聯手所為。

  「在事情發生的前一個月,我故意增加到百合住處大鬧的次數,每一回都特意虛張聲勢的辱罵她,甚至砸東西,以引鄰人的注意。

  「事發之後,果然無人懷疑我們的計畫,妻子與情婦本是水火不容的兩個排斥體,誰想得到她們會聯手呢?這是人性心理上的盲點。」



  8

  淳子繼續供述。

  「只要我丈夫活著,我二人永無解脫之日,就算逃走也躲不過他的追蹤,一旦被發現,必招致殺身之禍!

  「所以,我們的計畫一定要謹慎!

  「現在,我告訴你們當日之事。

  「在卓三死亡的前一天,我到百合住處表面上仍與之爭吵不休,暗地裏商量對策,最後她決定在轎車內下手。

  「本來我們決定在兩個家中,選一處作為動手的地點,但是考慮到卓三身強力大,又有左右鄰居,萬一發出一點聲響,不免引人注意。所以才決定在車子內動手,利用他開車時眼睛注視前方,再趁其不備從後攻擊,應該沒有問題。

  「接下來該如何進行呢?最好是在黑暗的馬路上。我家附近有一片廣闊的田園,距離住宅區稍遠的路上並無燈光設備,那裏將是最佳地點,就這樣決定了。

  「我丈夫回家的時刻一向不定,以前你們問及,我也曾說過,有時候六點,有時甚至半夜才歸,要確定他的時間是有點困難。

  「對於這點,百合想出了一項對策。由她在前一天與先生商量妥當,要他在七點半回到我家裏,這麼做的理由是基於我經常找她吵鬧,使她無法忍受,於是要找個機會三個人當面解決問題。本來卓三認為無此必要,但經不起百合再三要求,所以,決定在我家裏進行,約百合在七點半也來我家。

  「那天早上,我丈夫將這事告訴我,囑咐我一定要在家裏等,也好三人當面說個明白,我當然很快就答應,因為這樣一來,就可以確定當晚七點半必定回來。

  「我在六點左右出門,往池袋看了一小時的電影,然後到百合住處特意用力敲打她的門,讓鄰居都發現而證明我確實在七點半到過那裏,這點對我們非常有利。

  「我丈夫回來之後,發現我不在,所以自己開門進屋,打算等我回去。在等待中也許肚子餓了,所以把中午剩下的蚵仔煎與煮白菜當飯吃了。

  「另一方面,正在百合家中假意爭吵的我們兩人,由百合先在無人知曉的情況下,偷跑到我家,三十分鐘後我也悄悄的離開她的住處。兩個人同時離開怕被人發覺,所以才個別的、一前一後偷偷離去,果然不曾被人看見。

  「百合偷溜進我家裏時,卓三正一邊看報紙一邊等著我們。她進入之後,卓三即對她表示太太不知那裏去了?所以才坐在家裏看報紙等人,百合故意生氣的說那有這種事,並且告訴他說你太太正在我家裏大鬧,說好三個人當面談判,卻讓她一個人過來大吵,豈有此理。

  「卓三聞言大怒,立刻說要到百合家裏教訓我。他出門發動雷諾轎車,百合坐上後座。兩人上車時無人看見,百合又將身體側躺下來,所以始終不為人所見。

  「這件事說起來也很巧合,在他們發動車子走了十公尺之後,遇到了鄰人,讓他看見開車子的是我先生。

  「我和百合事先約定等候在春日町的現場。百合叫他走這條路,毫不知情的卓三於是將車子開向我所守候的地方。當我看見他的來車時,立刻跳到路中間,他突然發現所閃出的人影,慌忙中踩了緊急煞車。

  「那個瞬間,正是我們計畫中約定下手的時候。

  「百合早已有所準備,手握鐵鉗在煞車的同時,從後腦全力一擊,我丈夫突然遭受攻擊,雖然受傷卻未完全失去知覺,他的神色驟變正欲起身。那時候,我急奔入車內,關掉車燈,和百合一起將麻繩綁在他頭上,兩人合力勒緊,他那般強壯有力的人,也終於在五、六分鐘之後,停止呼吸。事成之後,將他的臉放在方向盤上,我兩人離開車子,大約是九點多鐘。

  「當時還做了一件事。事前我們也曾經考慮到車子停在馬路中央有點不對勁,所以從附近正在施工的道路上,取來一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牌子放在車子前面,這樣看起來比較不那麼唐突。另外,又在丈夫的口袋中取出放了三萬圓的皮夾,這樣一來,很明顯的是強盜殺人劫財,相信大家都會這麼認為,事實也證明如此,警方的確將調查目標指向這方面。

  「在進行這項計畫時,我二人均考慮到指紋問題,所以在整個過程中都戴了手套。百合所使用的鐵鉗是外來之物,她故意讓車上原有的那把鐵鉗也沾上血跡,讓人誤以為是凶器,其實真正的凶器在我們離開的中途,已將之丟棄於溪流中。

  「事後,警察讓我看現場所發現的凶器時,我曾經指認那鐵鉗是丈夫的所有物。

  「我二人又先後回到椎名町的住處。眼看四下無人,由百合先進入五分鐘之後,我才跟進。我們兩人在燈光下相互對看良久,那種心情無法言喻。百合的兩眼發直,臉色鐵青,我的身子顫抖不已。

  「那是我們殺人之後的恐懼,另一方面也害怕先生又活過來。

  「後來,我又按照原定計畫在十點左右離開百合的家,當時我故意用力摔門讓鄰居聽見,又故作怒不可遏的模樣離去,正巧又被經過的鄰人看見。

  「那一晚我徹夜未眼,躺在被窩裏睜著雙眼,在擔心我丈夫死裏逃生的那種恐怖感下,不停的發出叫聲。直到天亮時,才稍微定下心,一夜不歸,想必是死定了。

  「早上九點多,警察先生上門通知我先生遇害的消息,我故意強烈反應此事必是百合所為,這麼做的目的,是使別人根本不可能聯想到此事竟是我二人的共謀。事實上,我和百合的關係惡劣,幾乎是無人不知,我也不可能提出任何對她有利的證言,尤其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正在她家裏爭吵,自然成為最有利的不在場證明,這一點早在我們的計畫之中。

  「事後我們的行動仍然很謹慎,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不再碰面,並繼續維持仇恨對方的假象,因此,在卓三出殯之日,百合也不曾出現。

  「經過一段日子,百合如其所願與新愛人同居,過著她的新生活。我也在葬禮之後的第三十五天賣了房子,遷到新宿地方。由於我只是個單身的女人,所以不敢獨守在那種曾經有人死去的屋子,也不會引人非議。

  「我在新宿地方經營一家小吃店,心情也逐漸平靜。長久以來的枷鎖終於打開了,那個可厭復可恨的男人消失了,我又呼吸到自由的空氣。雖然,殺了人之後,心理上一直有一點罪惡的意識,但比起重獲自由的歡悅,實在微不足道。

  「我把賣房子的款項,作為經營小吃店的資本。有段時間,我還與一名比我年輕卻對我頗有意思的男子來往,比起現在的新生活,以往的日子仿如生活在地獄中。因此對於殺死丈夫之事,我始終無悔。

  「在經過很長的一段時間之後,我與百合曾見過兩三次面。我在新宿的小吃店每天打烊的時間很晚,原因是附近酒吧的服務生在十一點半下班後,會過來吃點宵夜、聊天。她們中間有人知道我丈夫從前與百合的關係,所以,她們也絕不會想到竟然是我與百合聯手殺了丈夫。

  「那天晚上,有個女孩到我店裏來吃宵夜時,告訴我百合自殺身亡的消息。我聞言,大驚失色,望著她的臉,說不出一句話。她說百合在昨天晚上吃藥自盡,聽說明天將出殯。我強自鎮定後又向她打聽,百合為什麼要自殺,她卻說不知道。於是我開始心慌意亂,擔心百合輕生是為了殺害卓三之事而自苦。

  「或許不是吧!我也曾存著僥倖的心理自我安慰,但實在放心不下,果真是為了前事,百合必然留下遺書表白當日之事。這麼一來,我的事也隱瞞不住了。就算她遺書中沒有提到我,只要落入警方的手中,一定會重新再展開調查,那麼其中有許多不可能獨力完成行凶的疑點,也將被追查出來。

  「我決定取回她的遺書,這件事必須刻不容緩,以免被人先得到,於是我直奔百合的公寓。至於她的地址,她以前曾經留給我。

  「想不到百合沒有留下我所想像的遺書,她純粹是為情所苦而輕生。

  「若非我作賊心虛,自己跑去翻尋她的遺物,這件事將永無人知。但是,我當時的確心急如焚,總以為百合一定會留下一份自白遺書的。」

影之車 -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