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惘然記》張愛玲</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惘然記》張愛玲</h3>《二○一五年八月七日版》<br />《好讀書櫃》典藏版<br /><br /><br />本版: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刷<br /><br /><br />惘然記<br /><br /><br />  北宋有一幅「校書圖」,畫一個學者一手持紙卷,一手拿著個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還是文具──在搔頭髮,彷彿躊躇不決。下首有個僮兒托盤送茶來。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圖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員背後的兩折大屏風,上有朝服下緣的海濤圖案。看上去他環境優裕。他校的書也許我們也不怎麼想看。但是有點出人意表地,他赤著腳,地下兩隻鞋一正一反,顯然是兩腳互相搓抹著褪下來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灣兩個老人脫了鞋坐在矮石牆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為圖畫,這張畫沒有什麼特色,脫鞋這小動作的意趣是文藝性的,極簡單扼要地顯示文藝的功用之一:讓我們能接近否則無法接近的人。<br /><br />  在文字的溝通上,小說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就連最親切的身邊散文,是對熟朋友的態度,也總還要保持一點距離。只有小說可以不尊重隱私權。但是並不是窺視別人,而是暫時或多或少的認同,像演員沉浸在一個角色裏,也成為自身的一次經驗。<br /><br />  寫反面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內心,只能站在外面罵,或加以丑化?時至今日,現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當熟悉,對我們自己的傳統小說的精深也有新的認識,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時候,提出這樣的問題該是多餘的。但是似乎還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br /><br />  對敵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過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因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導向原宥,了解這種人也更可能導向鄙夷。缺乏了解,才會把罪惡神化,成為與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祕偉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彌撒」還有它的魅力。<br /><br />  這小說集裏三篇近作其實都是一九五○年間寫的,不過此後屢經徹底改寫,「相見歡」與「色,戒」發表後又還添改多處。「浮花浪蕊」最後一次大改,才參用社會小說做法,題材比近代短篇小說散漫,是一個實驗。<br /><br />  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了。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br /><br />  此外還有兩篇一九四○年間的舊作。聯合報副刊主編瘂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圖書館裏舊雜誌上看到,影印了兩篇,寄來問我是否可以再刊載。一篇散文「華麗緣」我倒是一直留著稿子在手邊,因為部份寫入「秧歌」,迄未發表。另一篇小說「多少恨」是以前從大陸出來的時候不便攜帶文字,有些就沒帶出來。但是這些年來,這幾篇東西的存在並不是沒人知道,如美國學者耿德華(Edward Gunn)就早已在圖書館裏看見,影印了送給別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樣從圖書館裏的舊期刊上影印下來,擅自出書,稱為「古物出土」,作為他的發現;就拿我當北宋時代的人一樣,著作權可以逕自據為己有。口氣中還對我有本書裏收編了幾篇舊作表示不滿,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權利,身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盜竊罪似的。<br /><br />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電影劇本「不了情」。原劇本沒有了,附錄另一隻電影劇本「情場如戰場」根據美國麥克斯.舒爾曼(Max Shulman)著舞台劇「The Tender Trap(溫柔的陷阱)」改編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攝製,林黛陳厚張揚主演。<br /><br />  「多少恨」裏有些對白太軟弱,我改寫了兩段,另一篇舊作「殷寶灧送花樓會」實在太壞,改都無從改起。想不收入小說集,但是這篇也被盜印,不收也禁絕不了,只好添寫了個尾聲。不得不嚕囌點交代清楚,不然讀者看到雙包案,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還以為我在盜印自己的作品。</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惘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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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惘然記》張愛玲

《二○一五年八月七日版》
《好讀書櫃》典藏版


本版: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刷


惘然記


  北宋有一幅「校書圖」,畫一個學者一手持紙卷,一手拿著個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還是文具──在搔頭髮,彷彿躊躇不決。下首有個僮兒托盤送茶來。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圖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員背後的兩折大屏風,上有朝服下緣的海濤圖案。看上去他環境優裕。他校的書也許我們也不怎麼想看。但是有點出人意表地,他赤著腳,地下兩隻鞋一正一反,顯然是兩腳互相搓抹著褪下來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灣兩個老人脫了鞋坐在矮石牆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為圖畫,這張畫沒有什麼特色,脫鞋這小動作的意趣是文藝性的,極簡單扼要地顯示文藝的功用之一:讓我們能接近否則無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溝通上,小說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就連最親切的身邊散文,是對熟朋友的態度,也總還要保持一點距離。只有小說可以不尊重隱私權。但是並不是窺視別人,而是暫時或多或少的認同,像演員沉浸在一個角色裏,也成為自身的一次經驗。

  寫反面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內心,只能站在外面罵,或加以丑化?時至今日,現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當熟悉,對我們自己的傳統小說的精深也有新的認識,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時候,提出這樣的問題該是多餘的。但是似乎還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對敵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過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因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導向原宥,了解這種人也更可能導向鄙夷。缺乏了解,才會把罪惡神化,成為與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祕偉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彌撒」還有它的魅力。

  這小說集裏三篇近作其實都是一九五○年間寫的,不過此後屢經徹底改寫,「相見歡」與「色,戒」發表後又還添改多處。「浮花浪蕊」最後一次大改,才參用社會小說做法,題材比近代短篇小說散漫,是一個實驗。

  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了。因此結集時題名「惘然記」。

  此外還有兩篇一九四○年間的舊作。聯合報副刊主編瘂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圖書館裏舊雜誌上看到,影印了兩篇,寄來問我是否可以再刊載。一篇散文「華麗緣」我倒是一直留著稿子在手邊,因為部份寫入「秧歌」,迄未發表。另一篇小說「多少恨」是以前從大陸出來的時候不便攜帶文字,有些就沒帶出來。但是這些年來,這幾篇東西的存在並不是沒人知道,如美國學者耿德華(Edward Gunn)就早已在圖書館裏看見,影印了送給別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樣從圖書館裏的舊期刊上影印下來,擅自出書,稱為「古物出土」,作為他的發現;就拿我當北宋時代的人一樣,著作權可以逕自據為己有。口氣中還對我有本書裏收編了幾篇舊作表示不滿,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權利,身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盜竊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電影劇本「不了情」。原劇本沒有了,附錄另一隻電影劇本「情場如戰場」根據美國麥克斯.舒爾曼(Max Shulman)著舞台劇「The Tender Trap(溫柔的陷阱)」改編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攝製,林黛陳厚張揚主演。

  「多少恨」裏有些對白太軟弱,我改寫了兩段,另一篇舊作「殷寶灧送花樓會」實在太壞,改都無從改起。想不收入小說集,但是這篇也被盜印,不收也禁絕不了,只好添寫了個尾聲。不得不嚕囌點交代清楚,不然讀者看到雙包案,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還以為我在盜印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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