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二章 愛,美在無法擁有</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二章 愛,美在無法擁有</h3><br /><br />  「他本來是我的,時光錯漏,就流落在另一個女人的生命裡,就像家具店裡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家具那樣,他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br /><br />  方維志和高以雅的婚禮很簡單,只是雙方家人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吃一頓飯。高以雅的白色裙子是我替她做的,款式很簡單。<br /><br />  「我身上這條裙子是蜻蜓的作品。」高以雅向大家宣佈。<br /><br />  「將來你也要替我設計婚紗。」良湄說。<br /><br />  臨別的時候,高以雅擁抱著我說:「希望將來到處都可以買到你的作品。」<br /><br />  「謝謝你。」<br /><br />  「我後天便要上機了。」<br /><br />  「這麼快?」<br /><br />  我看得出她很捨不得。她緊緊握著方維志的手,她是否自私,我不知道,有一個男人願意等她三年,她是幸福的。在這個步伐匆匆的都市裡,誰又願意守身如玉等一個人三年?<br /><br />  「文治,你負責送蜻蜓回家。」喝醉了的方維志跟文治說。<br /><br />  「沒問題。」文治說。<br /><br />  「你是不是追求蜻蜓?」方維志突然問他。<br /><br />  文治尷尬得滿臉通紅,我都不敢望他。<br /><br />  「哥哥,你別胡說。」良湄笑著罵他。<br /><br />  「你為以雅設計的裙子很漂亮。」路上,文治首先說話。<br /><br />  「謝謝。」<br /><br />  然後,又是一陣沉默。<br /><br />  文治如果真的喜歡我,應該乘著這個機會告訴我吧?可是他沒有。<br /><br />  「那個特輯完成了沒有?」我問他。<br /><br />  「已經剪輯好了。」<br /><br />  「什麼時候播出?」<br /><br />  「快了,我還沒有想好這輯故事的名字,什麼『移民夢』之類的名字毫不吸引。」車子到了我家樓下。<br /><br />  「有沒有想過就叫『別離是為了重聚』?」我向他提議。<br /><br />  他怔怔地望著我,好像有些感動。<br /><br />  「故事裡那位太太不是這樣說的嗎?」我搓著冰冷的雙手取暖。<br /><br />  「是的。」他的聲音有點顫抖,也許是風太冷了。<br /><br />  忽然之間,我很想擁抱他。<br /><br />  「我上去了,這裡很冷。」我掉頭跑進大廈裡,努力拋開要想擁抱他的欲望。<br /><br />  那個移民故事特輯終於定名為「別離是為了重聚」。<br /><br />  播出的時候,我在家裡收看。文治在冰天雪地裡娓娓道出一個別離是為了重聚的故事。那個探親之後孤單地回來香港的丈夫,在機艙裡來來回回哼著粵劇「鳳閣恩仇未了情」裡面的幾句歌詞:<br /><br />  「人生如朝露,何處無離散。」<br /><br />  從前的別離,是為了國家。為了國家,放下兒女私情。<br /><br />  今天的別離,首先犧牲的,也是兒女私情。<br /><br />  兒女私情原來從不偉大,敵不過別離。<br /><br />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br /><br />  「你在看嗎?」我問他。<br /><br />  「嗯。」<br /><br />  「很感動。」<br /><br />  「是的。」他帶著唏噓說。<br /><br />  畫面消去,我整夜也睡得不好。<br /><br />  午夜爬起床,我畫了很多張設計草圖。<br /><br />  楊弘念是我們的客席講師,也是香港很有名氣的時裝設計師,一天下課後,他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br /><br />  「我打算推薦你參加七月份在巴黎舉行的新秀時裝設計大賽。」<br /><br />  「什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br /><br />  「這是由各地時裝設計學院推薦學生參加的比賽。」<br /><br />  「為什麼你會選中我?」<br /><br />  「你以前的設計根本不行。」他老實不客氣地說,「但是最近這幾款設計,很特別,有味道。」<br /><br />  那一輯草圖正是我在那個無法成眠的晚上畫的。<br /><br />  「現在距離七月只有三個月時間準備。」我擔心。<br /><br />  「我可以幫你,怎麼樣?」<br /><br />  我當然不可能拒絕。<br /><br />  我立刻就想到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文治。我在學校裡打了一通電話給他。<br /><br />  「我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br /><br />  「我也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他說。<br /><br />  「我們晚上出來見面好嗎?」<br /><br />  「好的,在哪裡?」<br /><br />  我約好文治在銅鑼灣見面。<br /><br />  「你的好消息是什麼?」我問他。<br /><br />  「公司決定把『別離是為了重聚』這個特輯送去參加紐約一個國際新聞紀錄片比賽。你的好消息又是什麼?」<br /><br />  「也是一個比賽,講師推薦我參加巴黎的國際新秀時裝設計大賽。」<br /><br />  「真的?恭喜你,可以去時裝之都參賽,不簡單的。」<br /><br />  「高手如雲,我未必有機會呢。」<br /><br />  「能夠參加,已經證明你很不錯。」<br /><br />  「但是距離比賽只有三個月,我必須在這三個月內把參加比賽的一批衣服趕起,時間很緊迫。」<br /><br />  「你一定做得到的。」<br /><br />  「我差點忘了恭喜你。」<br /><br />  「謝謝。」<br /><br />  「這三個月我不能再到電視台報告天氣,因為工作實在太迫,我要專心去做,我已經跟方維志請了假,準備迎接三個月昏天暗地的日子。」<br /><br />  「那我們三個月後再見,不要偷懶。」<br /><br />  那三個月裡,我每天都在楊弘念專用的製衣廠裡,跟他的裁縫一起工作,修改草圖、選布料,找模特兒試身。<br /><br />  昏天暗地的日子,益發思念文治,只好趁著空檔,在製衣廠裡打電話給他。<br /><br />  「努力呀。」他總是這樣鼓勵我。<br /><br />  「我很掛念你。」我很想這樣告訴他,可是我提不起勇氣,等到我從巴黎回來,我一定會這樣做。<br /><br />  差不多是在出發到巴黎之前的兩天,我終於完成了那批參賽的時裝。<br /><br />  我早就告訴過文治,我會在七月二日起程,如果他對我也有一點意思,他應該會打一通電話給我。<br /><br />  七月一日的那天,我留在家裡,等他的電話。他負責黃昏的新聞報導。新聞報導結束之後,他並沒有打電話來給我。<br /><br />  也許他根本忘了我在明天出發。<br /><br />  晚上十點多鐘,正當我萬念俱灰的時候,他的電話打來了。<br /><br />  「你還沒有睡嗎?」<br /><br />  「沒有。」我快樂地說。<br /><br />  「我剛才要採訪一宗突發新聞,所以這麼晚才打來,你是不是明天就出發?」<br /><br />  「嗯。」<br /><br />  「我明天早上有空,你行李多不多,要不要我來送機?」<br /><br />  「不,我不是說過討厭別離嗎?機場是別離最多的地方,不要來。」<br /><br />  「哦。」他有點兒失望。<br /><br />  「你現在在哪裡?」我不捨得讓他失望。<br /><br />  「我在家裡,不過晚一點要回電視台剪片。」<br /><br />  「不如你過來請我喝一杯咖啡,當作送行,好嗎?」<br /><br />  「好,我現在就過來。」<br /><br />  我換好衣服在樓下等他,三個月不見了。我從來沒有飲這一刻那樣期待一個人的出現。<br /><br />  文治來了,並沒有開車來。<br /><br />  「你的機車呢?」<br /><br />  「拿去修理了。」他微笑說。<br /><br />  三個月不見,站在我面前的他,樣貌絲毫沒變,眼神卻跟從前不一樣了。他望著我的眼神,好像比從前複雜。<br /><br />  我垂下頭,發現他用自己的右腳踏著左腳,他不是說過緊張的時候才會這樣做的嗎?<br /><br />  他是不是也愛上了我?<br /><br />  選擇步行而來,是因為雙腳發抖嗎?<br /><br />  「你喜歡去哪裡?」他問我,用複雜的眼神等我回答。<br /><br />  「去便利店買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走好嗎?今天晚上的天氣很好。」<br /><br />  我們買了兩杯咖啡,走出便利店。<br /><br />  週五晚上的駱克道,燈紅酒綠,吧女在路上招搖,風騷的老女人在酒吧門前招徠客人,賣色情雜誌的報販肆意地把雜誌鋪在地上。雖然看來墮落而糜爛,灣仔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安全的地方。<br /><br />  「紐約新聞獎的結果有了沒有?」我問他。<br /><br />  「這個週末就揭曉。」<br /><br />  「那個時候我在巴黎,你打電話把結果告訴我好嗎?」我央求他。<br /><br />  「如果輸了呢?」<br /><br />  「不會的。那個特輯很感動,別離,本來就是人類共通的無奈。」<br /><br />  「你呢?心情緊張嗎?」<br /><br />  「你說得對,能去巴黎參賽,已經很難得,勝負不重要。況且,可以免費去巴黎,太好了,比賽結束之後,我會坐夜車到倫敦看看,在那裡留幾天。」<br /><br />  「你不是說很喜歡義大利的嗎?為什麼不去義大利?」<br /><br />  「對呀,就是因為太喜歡,所以不能只留幾天,最少也要留一個月,我哪有時間?還要回來準備畢業作品呢。」<br /><br />  「真奇怪。」<br /><br />  「什麼奇怪?」<br /><br />  「如果很喜歡一個地方,能去看看也是好的,即使是一兩天,又有什麼關係?」<br /><br />  「我喜歡一個地方,就想留下來,永遠不離開。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吧?如果只能夠生活一段日子,不如不要開始。」<br /><br />  「是的。」他低下頭說。<br /><br />  咖啡已經喝完,文治送我回家。<br /><br />  「你到了。」他說。<br /><br />  我不捨得回去。<br /><br />  「你什麼時候要回去電視台?」我問他。<br /><br />  「一點鐘。」<br /><br />  我看看手錶,那時才十一點四十五分。<br /><br />  「時間還早呢,你打算怎樣回去電視台?」<br /><br />  「坐地鐵。」<br /><br />  「我送你去地鐵站好嗎?我還不想睡。」<br /><br />  他沒有拒絕我。<br /><br />  我陪他走到地鐵站外面。<br /><br />  「時間還早呢。」他說,「如果你不想睡,我陪你在附近走走。」<br /><br />  「好的。」<br /><br />  結果,我們又回到我家樓下。<br /><br />  「我說過要送你去地鐵站的--」我說。<br /><br />  「不用了,地鐵站很近。」<br /><br />  「不要緊,我陪你走一段路。」<br /><br />  我們就這樣在灣仔繞了不知多少個圈,最後來到地鐵站口,已經是十二點四十分,誰也沒時間陪對方走一段路了。<br /><br />  「我自己回去好了。」我說。<br /><br />  文治望著我,欲言又止,我發現他又再用右腳踏著左腳面。<br /><br />  我好想抱著他,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br /><br />  「希望你能拿到獎。」他結結巴巴地說。<br /><br />  我有說不出的失望。<br /><br />  「你也是。」我祝福他。<br /><br />  「回來再見。」他移開踏在左腳上的右腳。<br /><br />  「保重。」我抬頭說。<br /><br />  我轉身離開,沒有看著他走進地鐵站,我不捨得。整夜不停地繞圈,腿在繞圈,心在繞圈,到底還要繞多少個圈?<br /><br />  楊弘念陪我一起去巴黎。他在巴黎時裝界有很多朋友。有他在身邊,我放心得多。<br /><br />  坊間有很多關於楊弘念的傳聞,譬如說他脾氣很怪,有很多女朋友。他的名字曾經跟多位當紅的模特兒走在一起。<br /><br />  他每星期來跟我們上兩課。以他的名氣,他根本不需要在學院裡教學生,我覺得他真的是喜歡時裝。<br /><br />  「你是不是在電視台報告天氣?」在機艙裡,楊弘念問我。<br /><br />  「你有看到嗎?」<br /><br />  「那份工作不適合你。」<br /><br />  「為什麼?」<br /><br />  「你將來是時裝設計師,去當天氣報告女郎,很不優雅。」<br /><br />  我有點生氣,跟他說:<br /><br />  「我只知道我需要生活,時裝設計師也不能不吃人間煙火。我沒錢。」<br /><br />  「沒有一個時裝設計師成名前是當過天氣報告女郎的。」他慢條斯理地說。<br /><br />  「我不一定會成名。」<br /><br />  「不成名,為什麼要當時裝設計師?在這一行,不成名就是失敗。你不要告訴我你這一次去巴黎,並不想贏。」<br /><br />  空中小姐在這個時候送晚餐給乘客,楊弘念施施然從他的手提袋裡拿出一隻香噴噴的燒鵝來。<br /><br />  「我每次都會帶一隻燒鵝上機。」他得意洋洋地說。<br /><br />  「你要吃嗎?」他問我。<br /><br />  「不要,你自己吃吧。」我賭氣地說。<br /><br />  「太好了,我不習慣與人分享。」<br /><br />  他津津有味地吃他的燒鵝,我啃著那塊像紙皮一樣的牛排。<br /><br />  「你成名前是幹什麼的?」我問他。<br /><br />  「你為什麼想知道?」他反問我。<br /><br />  「我想你成名前一定做著一些很優雅的工作。」我諷刺他。<br /><br />  「我是唸建築的,在建築師樓工作。」<br /><br />  「建築?一個建築師跑去當時裝設計師?」<br /><br />  「時裝也是一種建築,唯一不同的是時裝是會走動的建築物。」<br /><br />  「我只是個做衣服的人,我是裁縫的女兒。」<br /><br />  「怪不得你的基本功那麼好。」<br /><br />  沒想到他居然稱讚我。<br /><br />  「可是,你的境界還不夠。」他吃過燒鵝,仔細地把骨頭包起來。<br /><br />  「怎樣可以提升自己的境界?」<br /><br />  「你想知道嗎?」<br /><br />  我點頭。<br /><br />  他笑了一下,然後閉上眼睛睡覺。<br /><br />  真給他氣死。<br /><br />  雖說是設計界的新秀比賽,但是對手們的設計都十分出色。在那個地方,我忽然覺得自己很渺小。<br /><br />  結果,很合理地,我輸了,什麼名次也拿不到。雖然口裡不承認想贏,但是我是想贏的。<br /><br />  跟楊弘念一起回到酒店,我跟他說:<br /><br />  「對不起,我輸了。」<br /><br />  「我早就知道你會輸。」他冷冷地說,然後撇下我一個人在大堂。<br /><br />  我衝上自己的房間,忍著眼淚,告訴自己不要哭,不要給楊弘念看扁。<br /><br />  這個時候,電話鈴聲響起,我拿起話筒:<br /><br />  「誰?」<br /><br />  「是周蜻蜓嗎?」<br /><br />  「我是。你是誰?」<br /><br />  「我是徐文治--」<br /><br />  「是你?」<br /><br />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那個特輯拿了金獎。」<br /><br />  「恭喜你。」<br /><br />  「你呢?你怎麼樣?」<br /><br />  「我輸了。」我拿著話筒哽咽。<br /><br />  「不要這樣,你不是說,能到巴黎參賽已經很不錯嗎?」他在電話那邊廂安慰我。他愈安慰,我愈傷心。<br /><br />  「聽我說,你並沒有失去些什麼,你得的比失的多。」他說。<br /><br />  「謝謝你。」<br /><br />  「行嗎?」<br /><br />  「我沒事的。」<br /><br />  「那我掛線了。」<br /><br />  「嗯。」我抹乾眼淚。<br /><br />  「再見。祝你永遠不要悲傷。」<br /><br />  「謝謝你。」<br /><br />  雖然輸了,能夠聽到文治的安慰,卻好像是贏了。<br /><br />  第二天晚上,我退了房間,準備坐夜車到倫敦。<br /><br />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跟楊弘念說一聲,雖然他那樣可惡,但他畢竟和我一道來的,我一聲不響地離開,好像說不過去。<br /><br />  我走上楊弘念的房間,敲他的門,他睡眼惺忪出來開門。<br /><br />  「什麼事?」他冷冷地問我。<br /><br />  「通知你一聲,我要走了。」<br /><br />  「你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吵醒我?」<br /><br />  「對不起。」我難堪地離開走廊。<br /><br />  他砰然把門關上。<br /><br />  我愈想愈不甘心,掉頭走回去,再敲他的門。<br /><br />  他打開門,見到又是我,有點愕然。<br /><br />  「就是因為我輸了,所以你用這種態度對我?」我問他。<br /><br />  「我討厭失敗,連帶失敗的人我也討厭。」<br /><br />  「我會贏給你看的。」我悻悻然說完,掉頭就走,聽到他砰然把門關上的聲音。<br /><br />  我憋著一肚了氣,正要離開酒店的時候,大堂的接線生叫住我:<br /><br />  「周小姐,有電話找你,你還要不要聽?」<br /><br />  我飛奔上去接電話,是文治。<br /><br />  「你好了點沒有?」他問我。<br /><br />  沒想到是他,我還以為是楊弘念良心發現,打電話到大堂跟我道歉,我真是天真。<br /><br />  我努力壓抑自己的淚水。<br /><br />  「我現在就要坐夜車去倫敦。」我說。<br /><br />  「路上小心。」他笑說。<br /><br />  「你可以等我回來嗎?回來之後,我有話要跟你說。」<br /><br />  回去之後,我要告訴他,我喜歡他。<br /><br />  「嗯。」他應了一聲,彷彿已猜到我要說什麼。<br /><br />  「我要走了。」我說。<br /><br />  「再見。」<br /><br />  「謝謝。」<br /><br />  在從巴黎開往倫敦的夜車上,都是些孤單的旅客,可是我不再孤單。<br /><br />  在倫敦,我用身上所有的錢買下一個小小的銀色的相架,相架可以放三張大小跟郵票一樣的照片。相架的左上角有一個長著翅膀的小仙女,她是英國一套膾炙人口的卡通片裡的主角花仙子。相架上,刻著兩句詩,如果譯成中文,大概就是這個意思:<br /><br />  葉散的時候,你明白歡聚,<br /><br />  花謝的時候,你明白青春。<br /><br />  五天之後,回到香港的家裡,我正想打電話給文治,良湄的電話卻首先打來了。<br /><br />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我找了你很多次。」<br /><br />  「剛剛才到,什麼事?」<br /><br />  「徐文治進了醫院。」<br /><br />  「為什麼?」我嚇了一跳。<br /><br />  「他前天採訪新聞時,從高台掉下來,跌傷了頭。」<br /><br />  「他現在怎麼樣?」<br /><br />  「他昏迷了一整天,昨天才醒來,醫生替他做了電腦掃描,幸虧腦部沒有受傷。」<br /><br />  我鬆了一口氣,問良湄:「他住在哪一家醫院?」<br /><br />  我拿著準備送給他的相架,匆匆趕去醫院。只是,我從沒想過,走進病房時,我看到一個年輕女人,坐在床沿,正餵他吃稀粥。<br /><br />  那一剎,我不知道應該立刻離開還是留下來,但是他身邊的女人剛好回頭看到了我。<br /><br />  「你找誰?」女人站起來問我。<br /><br />  頭部包紮著的文治,看到了我,很愕然。<br /><br />  我結結巴巴的站在那裡,不知所措。<br /><br />  「讓我來介紹--」文治撐著虛弱的身體說,「這是我的同事周蜻蜓,這是曹雪莉。」<br /><br />  「你也是報告新聞的嗎?」曹雪莉問我。<br /><br />  「我報告天氣。」我說。<br /><br />  「哦。」她上下打量我,彷彿要從中找出我和文治的關係。<br /><br />  「請坐。」文治結結巴巴的跟我說。<br /><br />  「不了,我還有事要辦。」我把原本想送給他的相架放在身後,「良湄說你進了醫院,所以我來看看,你沒什麼吧?」<br /><br />  「沒什麼了,謝謝你關心。」曹雪莉代替他回答。<br /><br />  「那就好了,我有事,我先走。」我裝著真的有事要去辦的樣子。<br /><br />  「再見。」曹雪莉說。<br /><br />  文治只是巴巴的望著我。<br /><br />  「謝謝。」我匆匆走出病房。<br /><br />  出去的時候,方維志剛好進來。<br /><br />  「蜻蜓--」他叫了我一聲。<br /><br />  我頭也不回地離開走廊。<br /><br />  本來打算要跟文治說的話,已經太遲了,也許,我應該慶幸還沒有開口。<br /><br />  我在醫院外面等車,方維志從醫院出來。<br /><br />  「哥哥。」我叫了他一聲,我習慣跟良湄一樣,叫他哥哥。<br /><br />  「什麼時候回來的?」他問我。<br /><br />  「今天下午。」<br /><br />  「在巴黎的比賽怎麼樣?」<br /><br />  「我輸了。」<br /><br />  「哦,還有很多機會啊。你手上拿著的是什麼東西?」我指著我手上那個用禮物盒裝著的相架。<br /><br />  「沒用的。」我把相架塞進皮包裡。<br /><br />  「文治的女朋友一直住在舊金山。」<br /><br />  「是嗎?」我裝著一點也不關心。<br /><br />  「他們來往了一段時間,她便移民到那邊。」<br /><br />  「你早就知道了?」我心裡怪責他不早點告訴我。在他跟高以雅請吃喜酒的那天晚上,他還取笑文治追求我。<br /><br />  「曹雪莉好像是一九八四年初加入英文台當記者的,她在史丹福畢業,成績很棒。幾年前移民後,就沒有再回來,我以為他們分手了。」<br /><br />  一九八四年?如果一九八三年的時候,我答應到電視台擔任天氣報告女郎,我就比她早一步認識文治,也許一切都會不同;但那個時候,我只是個唸預科的黃毛丫頭,怎可能跟唸史丹福的她相比?<br /><br />  「他們看來很好啊。」我說。<br /><br />  「我也不太清楚。」他苦笑,「文治是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有責任感的男人是很痛苦的。」<br /><br />  「你是說你還是說他?」<br /><br />  「兩個都是。」<br /><br />  「你不想跟以雅結婚嗎?」<br /><br />  「我是為了負責任所以要等她,千萬別告訴她,她會宰了我。」他苦笑。<br /><br />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去醫院探望文治,我想不到可以用什麼身份去探望他。<br /><br />  知道他康復出院,是因為在直播室裡看到他再次出鏡報告新聞。<br /><br />  我站在攝影機旁邊看著他,那個用右腳踏著左腳的文治,也許只是我的幻覺。<br /><br />  新聞報告結束,我們無可避免地面對面。<br /><br />  「你沒事了?」我裝著很輕鬆地問候他。<br /><br />  「沒事了,謝謝你來探望我。」<br /><br />  「我要過去準備了。」我找個藉口結束這個尷尬的時刻。<br /><br />  報告天氣的時候,我悲傷地說:<br /><br />  「明天陽光普照。」<br /><br />  陽光普照又如何?<br /><br />  報告完天氣,我離開直播室,看到文治在走廊上徘徊。<br /><br />  「你還沒走嗎?」我問他。我心裡知道,他其實是在等我。<br /><br />  「我正準備回家。你去哪裡?是不是也準備回家?」<br /><br />  「不。」我說。<br /><br />  他流露失望的神色。<br /><br />  「我回去學校,你順路嗎?」<br /><br />  「順路。」他鬆了一口氣。<br /><br />  再次坐上他的機車,感覺已經不一樣了。我看著他的背脊,我很想擁抱這個背脊,但這個背脊並不屬於我。<br /><br />  「你女朋友呢?不用陪女朋友嗎?」我問他。<br /><br />  「她回去舊金山了。」<br /><br />  「這麼快就走?」<br /><br />  「是的。」<br /><br />  「特地回來照顧你,真是難得。」<br /><br />  「她不是特地回來照顧我的,她回來接她外祖母過去,剛好碰上我發生意外。」<br /><br />  「她什麼時候回來?照理她拿了公民身分,就可以回來跟你一起。」<br /><br />  「她已經拿到了,但是她不喜歡香港,她很喜歡那邊的生活。她在那邊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文治沒有再說下去,我也沒法再裝著若無其事的跟他談論他女朋友。我愈說下去,愈顯得我在意。可是,我們兩個愈不說話,卻也顯得我們兩個都多麼在乎。沉默,是最無法掩飾的失落。<br /><br />  車子終於到了學校。<br /><br />  「謝謝你。」我跳下車。<br /><br />  「有一件事,一直想跟你說--」他關掉機車的引擎。<br /><br />  我站在那裡,等他開口。<br /><br />  他望著我,欲言又止,終於說:<br /><br />  「對不起,我應該告訴你我有女朋友,我不是故意隱瞞,只是一直不知道怎樣說--」<br /><br />  「你不需要告訴我。」我難過地說,「這是你的秘密,況且,我們沒發生過什麼事--」<br /><br />  我在背包裡拿出那個準備送給他的相架來,我一直放在身邊。<br /><br />  「在倫敦買的,送給你,祝你永遠不要悲傷。」<br /><br />  他接過相架,無奈地望著我。<br /><br />  「這個相架可以放三張照片,將來可以把你、你太太和孩子的照片放上去。」<br /><br />  「謝謝你。」他難過地說。<br /><br />  「不是說過不要悲傷嗎?」<br /><br />  他欲語還休。<br /><br />  「不要跟我說再見。」我首先制止他。<br /><br />  他望著我,不知說什麼好。<br /><br />  「我要進去了。」我終於鼓起勇氣說。再不進去,我會撲進他懷裡,心甘情願做第三者。<br /><br />  我跑進學校裡,不敢再回頭看他。<br /><br />  他本來是我的,時光錯漏,就流落在另一個女人的生命裡,就像家具店裡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家具那樣,他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我來得太遲,即使多麼喜歡,也不能把他拿走,只可以站在那裡嘆息。<br /><br />  愛,真的是美在無法擁有嗎?<br /><br />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方維志,辭去電視台的兼職。<br /><br />  「為什麼?」他問我。<br /><br />  「我要準備畢業作品。」我說。<br /><br />  我只是不能再見到文治。<br /><br />  文治也沒有找我,也許方維志說得對,負責任的男人是很痛苦的。<br /><br />  良湄在中環一間規模不小的律師樓實習,熊弼留在大學裡攻讀碩士課程。那天晚上,良湄來我家找我,我正忙著準備一個星期後舉行的畢業生作品比賽。<br /><br />  「你真正就這樣放棄?」良湄問我。<br /><br />  「你以為我還可以怎樣?」<br /><br />  「既然他和女朋友長期分開,為什麼不索性分手?」<br /><br />  「也許文治很愛她,願意等她,就像你哥哥願意等以雅一樣。」<br /><br />  「不一樣的,哥哥跟以雅已經結婚,而且有很多年的感情。」<br /><br />  「也許文治和曹雪莉之間有一項盟約,他在香港為自己的理想努力,她拿一個外國公民權,必要時可以保障他,令他沒有後顧之憂。」<br /><br />  「你真的相信是這樣嗎?」良湄反問我。<br /><br />  「我只可以這樣相信,況且,不相信也得相信,我沒可能跟她相比。」<br /><br />  「你太沒自信了。」良湄罵我。<br /><br />  「到現在我才明白,愛上一個沒有女朋友的男人,是多麼幸運的一回事。」我黯然說。<br /><br />  「這是不是叫做適當的人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良湄問我。<br /><br />  「如果是適當的人,始終也會在適當時間再出現一次。」<br /><br />  「這些就是你的畢業作品嗎?」良湄在床上翻看我的設計草圖,「很漂亮,我也想穿呢。」<br /><br />  「這次我一定要贏。」<br /><br />  「為什麼?」<br /><br />  「我不能輸給一個人看。」<br /><br />  「是徐文治嗎?」<br /><br />  我搖頭。<br /><br />  楊弘念是這次設計系畢業生作品大賽的其中一位評判。<br /><br />  比賽當天,我在台下看到他,他一如以往,顯得很高傲,沒有理我。<br /><br />  良湄和熊弼結伴來捧我的場,電視台也派了一支採訪隊來拍攝花絮,只是,來採訪的記者,不是文治。<br /><br />  我參加的是晚裝組的比賽,我那一系列設計,主題是花和葉。裙子都綑上不規則的葉邊,模特兒戴上浪漫的花冠出場,像花仙子。<br /><br />  我想說的,是一個希望你永遠不要悲傷的故事。那個我在倫敦買來送給文治的相架上,刻著的詩,詩意是:<br /><br />  葉散的時候,你明白歡聚,<br /><br />  花謝的時候,你明白青春。<br /><br />  花會謝,葉會散,繁花甜酒,華衣美服,都在哀悼一段早逝的愛。<br /><br />  我把我的作品送給那個我曾經深深喜歡過的男人。<br /><br />  那夜輕輕的叮嚀,哀哀的別離,依舊重重的烙在我心上,像把一個有刺的花冠戴在頭上。<br /><br />  「很漂亮,你一定會贏的。」在台下等候宣佈結果時,良湄跟我說。<br /><br />  我也這樣渴望,結果,我只拿了一個優異獎,失望得差點站不起來。<br /><br />  「沒可能的,你的設計最漂亮。」良湄替我抱不平。<br /><br />  「拿到優異獎已經很不錯。」熊弼說。<br /><br />  我當然知道,只拿到一個優異獎就是輸。<br /><br />  散場之後,我留在後台收拾。<br /><br />  當我正蹲在地上把衣服上的假花除下來的時候,有一個聲音叫我。<br /><br />  我抬頭,是楊弘念。<br /><br />  「什麼事?」我低頭繼續做我的事,沒理他。<br /><br />  「聽說你沒有在電視台報告天氣了。」<br /><br />  「是的,不過這不是因為我覺得這份工作不優雅。」<br /><br />  「你有沒有興趣當我的助手?」<br /><br />  我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抬頭望他,他的神情是認真的。<br /><br />  「你不是說過你討厭失敗的人嗎?今晚我輸了,你沒理由聘用我。」我冷冷地說。<br /><br />  「你輸的不是才華,而是財力,其他得獎的人用的布料都是很貴的,效果當然更好。」忽然之間,我有點感動。<br /><br />  「怎麼樣?很多人也想當我的助手。」<br /><br />  「我要考慮。」我說。<br /><br />  他有點詫異,大概從來沒有人這樣拒絕他。<br /><br />  「好吧,你考慮一下,我只能等你三天,三天之內不見你,我就不再等你。」<br /><br />  「你還要考慮些什麼呢?」良湄問我。<br /><br />  「我不喜歡他,你沒見過他那些難看的嘴臉。」我躺在良湄的床上說。<br /><br />  「這個機會很難得,他只是脾氣有點怪怪罷了。」<br /><br />  「你也認為我應該去嗎?」<br /><br />  「是他來求你,又不是你去求他。」<br /><br />  「如果身邊有個男人就好了。」我苦笑,「遇上這種問題就可以問他。」<br /><br />  「你可以去問問徐文治的呀。」良湄扭開電視機,文治正在報導新聞。<br /><br />  我看看鐘,奇怪:「這個時候為什麼會有新聞報導?」<br /><br />  「是我昨天晚上錄下來的。」<br /><br />  文治正在報導昨日舉行的設計系畢業生時裝比賽。<br /><br />  「雖然人沒有來採訪,但是這段花邊新聞由他報導。」良湄說,「是不是很奇妙?」<br /><br />  我在螢幕上看到了我的設計,那一襲襲用花和葉堆成的裙子,雖然沒有贏出,卻在鏡頭前停留得最久。<br /><br />  忽然之間,我有了決定。<br /><br />  「我會去的。」我告訴良湄。<br /><br />  「你決定了?」<br /><br />  「如果有一天,我成名的話,文治就可以經常看到我的作品,或聽到我的名字。即使是十年、二十年後,他也不會忘記我。如果我沒有成名,他也許會把我忘掉。唯一可以強橫地霸佔一個男人的回憶的,就是活得更好。」<br /><br />  「那麼你一定要成名,要永遠活在他的腦海裡,讓他後悔沒有選擇你。要勝過他那個唸史丹福的女朋友。」<br /><br />  為了能永遠留在文治的回憶裡,我放下尊嚴,在第三天,來到楊弘念在長沙灣的工作室。<br /><br />  楊弘念正在看模特兒試穿他最新的設計,他見到我,毫不詫異。<br /><br />  「你替我拿去影印。」他把一疊新畫好的設計草圖扔給我。<br /><br />  「影印?」我沒想到第一天上班竟然負責影印。<br /><br />  「難道由你來畫圖嗎?」他反問我。<br /><br />  我只好去影印。他的草圖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畫功流麗,畫中的模特兒都有一雙很冷漠,卻好像看穿人心事的眼睛。<br /><br />  楊弘念另外有一個工作室在他自己家裡,是他創作的地方。他住在跑馬地一幢有四十年歷史的平房裡,地下是工作室,一樓是睡房。<br /><br />  他有一個怪癖,就是只喜歡喝一種叫「天國蜜桃」的桃子酒。<br /><br />  「天國蜜桃」由義大利威尼斯一間著名的酒吧調配出來,由於受到歡迎,所以酒吧主人把它放入瓶裡,自行出品。<br /><br />  「天國蜜桃」是用新鮮蜜桃汁和香檳混合而成的,顏色很漂亮,是帶點魔幻色彩的通透的粉紅色。瓶子只有手掌般大小,瓶身透明,線條流麗,喝一口,令人飄飄欲仙,血管裡好像流著粉紅色的液體。<br /><br />  「天國蜜桃」只在中環一間專賣洋食品的超級市場裡買得到,而且經常缺貨,楊弘念如果喝不到,就沒有設計靈感,所以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買「天國蜜桃」。<br /><br />  那天,他的「天國蜜桃」喝光了,我跑到那間超級市場,貨架上的「天國蜜桃」正缺貨,職員說,不知道下一批貨什麼時候來,我只好硬著頭皮回去。<br /><br />  「我不理,你替我找回來。」他橫蠻地說。<br /><br />  我唯有再去其他超級市場找,超級市場裡沒有,我到蘭桂坊的酒吧去,逐間碰運氣,還是找不到,這樣回去的話,一定會捱罵。<br /><br />  我在水果店看到一些新鮮的蜜桃,靈機一觸,買了幾個蜜桃和一瓶香檳回去,把蜜桃搾汁,混合香檳,顏色雖然跟「天國蜜桃」有點差距,但是味道已經很接近,我放在杯裡,拿出去給楊弘念。<br /><br />  「這是什麼?」他拿著酒杯問我。<br /><br />  「『天國蜜桃』。」我戰戰兢兢地說。<br /><br />  他喝了一口說:「真難喝。是哪一支牌子?」<br /><br />  「是我在廚房裡調配出來的。」<br /><br />  「怪不得。」他放下酒杯,拿起外衣出去,「找到了才叫我回來。」<br /><br />  「沒有『天國蜜桃』你就不做事了?」我問他。<br /><br />  他沒理我。<br /><br />  我只好打電話去那間超級市場,跟他們說,如果「天國蜜桃」來了,立刻通知我。<br /><br />  幸好等了一個星期,「天國蜜桃」來了,楊弘念才肯回到工作裡前面,重新構想他的夏季新裝。<br /><br />  「如果世上沒有了『天國蜜桃』這種酒,你是不是以後也不工作?」我問他。<br /><br />  「如果只能喝你弄出來的那種難喝死的東西,做人真沒意思。」<br /><br />  「我就覺得味道很不錯。」我還擊他。<br /><br />  「所以這就是我和你的分別,我只要最好的。」<br /><br />  「你怎知道我不是要最好的?」我駁斥他。<br /><br />  「希望吧。」<br /><br />  我以為有了「天國蜜桃」他會專心設計,誰知過了兩星期,他又停筆。<br /><br />  「什麼事?」我問他。<br /><br />  「我的筆用完了。」<br /><br />  「我替你去買。」<br /><br />  「已經找過很多地方了,也買不到。」他沮喪地說。<br /><br />  每個設計師都有一支自己慣用的筆,楊弘念用的那支筆名叫PANTEL1.8CM,筆嘴比較粗。<br /><br />  「我去找找。」我說。<br /><br />  我找了很多間專賣美術工具的文具店,都說沒有那種筆,由於太少人使用,所以這種筆不常有貨。<br /><br />  一天找不到那種筆,楊弘念一天也不肯畫圖,那天在他家裡,我跟他說:<br /><br />  「大家都在等你的設計,趕不及了。」<br /><br />  「沒有那支筆,我什麼也畫不出來。」他一貫野蠻地說。<br /><br />  「那夏季的新裝怎麼辦?」<br /><br />  「忘了它吧!我們出去吃飯。」<br /><br />  我們坐計程車去尖沙咀吃飯,沒想到在路上會碰到文治。<br /><br />  計程車停在交通燈前面,他騎著機車,剛好就停在我旁邊。<br /><br />  他首先看到了我,也看到了坐在我身邊的楊弘念。他一定會以為楊弘念是我的男朋友。<br /><br />  「很久不見了。」我先跟他打招呼。<br /><br />  楊弘念竟然也跟他揮手打招呼。<br /><br />  文治不知說什麼好,交通燈變成綠色,他跟我說:「再見。」<br /><br />  又是一聲再見。<br /><br />  「謝謝。」我說。<br /><br />  沒見半年了,半年來,我一直留意著馬路上每一個開機車的人,希望遇到文治,這天,我終於遇到他了,偏偏又是錯誤的時間。<br /><br />  「剛才你為什麼跟他打招呼?」我質問楊弘念。<br /><br />  他這樣做,會令文治誤會他是我男朋友。<br /><br />  「他是不是那個在電視台報告新聞的徐文治?」<br /><br />  「是又怎樣?」<br /><br />  「我是他影迷,跟他打招呼有什麼不對?」<br /><br />  我給他氣死。<br /><br />  「他是不是你以前的男朋友?」<br /><br />  「不是。」<br /><br />  「那你為什麼害怕他誤會我是你男朋友?」<br /><br />  「誰說我害怕?」我不承認。<br /><br />  「你的表情告訴了我。」<br /><br />  「沒這回事。」<br /><br />  「他看來挺不錯。」<br /><br />  「你是不是同性戀的?」<br /><br />  「為什麼這樣說?就因為我說他不錯?」<br /><br />  「半年來,我沒見過有女人來找你。」<br /><br />  「我不是說過,我只要最好的嗎?」<br /><br />  接著的一個月,楊弘念天天也不肯工作,只是要我陪他吃飯。<br /><br />  「你什麼時候才肯工作?」我問他。<br /><br />  「我沒有筆。」他理直氣壯地說。<br /><br />  「你怎可以這樣任性?」<br /><br />  「不是任性,是堅持。別嘮叨,我們去吃飯。」<br /><br />  「我不是來跟你吃飯的,我是來跟你學習的。」<br /><br />  「那就學我的堅持。」<br /><br />  九個月過去了,找不到那款筆,楊弘念竟然真的什麼也不做。除了陪他吃飯和替他買「天國蜜桃」,我什麼也學不到,再這樣下去,再熬不出頭,文治把我忘了。<br /><br />  那天在楊弘念家裡,我終於按捺不住問他:<br /><br />  「是不是找不到那款筆,你就從此不幹了?」<br /><br />  「我每個月給你薪水,你不用理我做什麼。」<br /><br />  「我不能再等,我趕著要成名。」我衝口而出。<br /><br />  「趕著成名給誰看?」他反問我。<br /><br />  「你別理我。」<br /><br />  他沮喪地望著我說:「難道你不明白嗎?」<br /><br />  「我明白,但我不能再陪你等,我覺得很無聊。」<br /><br />  「那你走吧。」他說,「以後不要再回來,我看見你就討厭。」<br /><br />  「是你要我走的--」我覺得丟下他好像很殘忍。這一年來,我漸漸發現,他外表雖然裝得那樣高傲,內心卻很孤獨,除了創作,差不多凡事都要依賴我。<br /><br />  「你還不走?我現在開除你。」他拿起我的背包扔給我。<br /><br />  「我走了你不要後悔。」<br /><br />  「荒謬!我為什麼要後悔?快走!」<br /><br />  我立刻拿著背包離開他的家。<br /><br />  這個人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對他僅餘的一點好感都沒有了。<br /><br />  從跑馬地走出來,我意外地發現一間毫不起眼的文具店,為了可以找個地方抹乾眼淚,我走進店裡,隨意看看貨架上的東西,誰知道竟然讓我發現這半年來我們天天在找的PANTEL1.8CM。<br /><br />  「這種筆,你總共有多少?」我問店東。<br /><br />  「只來了三打。」店東說。<br /><br />  「請你統統給我包起來。」<br /><br />  我抱著那盒筆奔跑回去,興奮地告訴楊弘念。<br /><br />  「我找到了!」<br /><br />  他立刻就拿了一支開始畫草圖。<br /><br />  我整夜站在他身邊,看著他完成一張又一張的冬季新裝草圖。那些設計,美麗得令人心動,原來這半年來,他一直也在構思,只是沒有畫出來。<br /><br />  「很漂亮。」我說。<br /><br />  「你不是說過辭職的嗎?」他突然跟我說。<br /><br />  為了自尊,我拿起背包。<br /><br />  「不要走,我很需要你。」他說。<br /><br />  「我不是最好的。」我回頭說。<br /><br />  「你是最好的。」他拉著我的手,放在他臉上。<br /><br />  也許我跟他一樣寂寞吧,那一剎,我愛上了他。<br /><br />  「竟然是楊弘念?」跟良湄在中環吃飯時,我把這個消息告訴她,她嚇了一跳。<br /><br />  「是他。」我說。<br /><br />  「那徐文治呢?」<br /><br />  「他已經有女朋友,不可能的了。」<br /><br />  「你不是為了他才去當楊弘念的助手嗎?怎麼到頭來卻愛上了楊弘念?」<br /><br />  跟良湄分手之後,我獨個兒走在路,上想起她說的話,是的,我為了一個男人而去跟著另一個男人工作,陰差陽錯,卻愛上了後來者;就好像一個每天守候情人的來信的女孩子,竟然愛上了天天送信來的郵差。是無奈,還是寂寞?生命,畢竟是在開我們的玩笑。<br /><br />  玩笑還不止這一個,那天在銀行裡,我碰到文治,他剛好就在我前面排隊,我想逃也逃不了。<br /><br />  「很久不見了。」他說。<br /><br />  「是的。」<br /><br />  「工作順利嗎?」他問我。<br /><br />  「還不錯,你呢?」<br /><br />  「也是一樣。那天跟你一起在計程車上的男人,就是那個著名的時裝設計師嗎?你就是當他的助手?」<br /><br />  「都一年前的事了,你到現在還記得?」<br /><br />  他靦腆地垂下頭。<br /><br />  原來他一直放在心裡。<br /><br />  「先生,你要的美元。」櫃台服務員把一疊美金交給他。<br /><br />  「你要去舊金山嗎?」<br /><br />  「是的。」<br /><br />  「去探望女朋友嗎?」我裝著很輕鬆的問他。<br /><br />  他尷尬地點頭,剎那之間,我覺得心酸,我以為我已經不在意,我卻仍然在意。<br /><br />  「我不等了,我趕時間。」我匆匆走出銀行,害怕他看到我在意的神色。<br /><br />  外面正下著滂沱大雨,我只得站在一旁避雨。<br /><br />  文治走出來,站在我旁邊。我們相識的那一天,不也正是下著這種雨嗎?一切又彷彿回到以前。他,必然看到了我在意的神色。<br /><br />  「你很愛她吧?」我幽幽地說。<br /><br />  「三年前她決定去舊金山的時候,我答應過,我會等她。」<br /><br />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br /><br />  「沒人知道將來的事,但是我既然答應過她,就無法反悔。」<br /><br />  「即使你已經不愛她?」他望著我,說不出話。<br /><br />  雨漸漸停了。<br /><br />  我身邊已經有另一個男人,我憑什麼在意?<br /><br />  「雨停了。」我說。<br /><br />  「是的。」<br /><br />  「我走了。」我跟他道別。<br /><br />  他輕輕地點頭,沒有跟我說再見。<br /><br />  我跳上計程車,知道了文治只是為了一個諾言而苦苦等待一個女人。那又怎樣?她比我早一步霸佔他,我來遲了,只好眼巴巴的看著他留在她身邊。<br /><br />  我一直不認為他很愛她,也許每一個女人都會這樣騙自己。這一天,他證實了我所想的,照理我應該覺得高興,可是,我卻覺得失落。也許,他不是離不開她,而是他不能愛我更多。比起他的諾言,我還是微不足道。<br /><br />  在楊弘念的床上,他詫異地問我:<br /><br />  「你以前沒有男朋友的嗎?」<br /><br />  也許他覺得感動吧。<br /><br />  但是他會否理解,對一個人的懸念,不一定是曾經有慾。單單是愛,可以比慾去得更深更遠。<br /><br />  「你不是曾說我的境界不夠嗎?」我問他。<br /><br />  「我有這樣說過嗎?」他用手指撫弄我的頭髮。<br /><br />  「在往巴黎的飛機上,你忘了嗎?」<br /><br />  「我沒有忘記--」<br /><br />  「你還沒有告訴我怎樣才可以把境界提高。」<br /><br />  「我的境界也很低--」他把頭埋在我胸口。<br /><br />  「不,你做出來的衣服,也許是我一輩子都做不到的。」<br /><br />  「有一天,你一定會超越我。」他呷了一口「天國蜜桃」說。<br /><br />  「不可能的。」<br /><br />  「你一點也不了解自己。我在你這個年紀,決做不出你在畢業禮上的那一系列晚裝。那個時候,你是在愛著一個人吧?」<br /><br />  「誰說的?」我否認。<br /><br />  「只有愛和悲傷可以令一個人去到那個境界。最好的作品總是用血和愛寫成的。曾經,我最好的作品都是為了一個和我一起呷著『天國蜜桃』的女人而做的。」<br /><br />  他還是頭一次向我提及他以前的女人。<br /><br />  「後來呢?」我問他。<br /><br />  「她不再愛我了。」<br /><br />  「你不是說,悲傷也是一種動力嗎?」<br /><br />  「可是我連悲傷都不曾感覺到--」<br /><br />  「你還愛她嗎?」<br /><br />  「我不知道--」<br /><br />  忽然,他問我:「你愛我嗎?」<br /><br />  我難以置信地看著他。<br /><br />  「為什麼這樣看著我?」他有點委屈。<br /><br />  「想不到像你這麼高傲的人也會問這個問題。」<br /><br />  「這個問題跟高傲無關,你怎麼知道,我的高傲會不會是一件華麗的外衣?」<br /><br />  我失笑。<br /><br />  「你還沒有回答我--」他說。<br /><br />  「我還沒有去到可以答這個問題的境界。」我說。<br /><br />  我用一個自以為很精采的答案迴避了他的問題。但是我愛他嗎?也許我不過是他的「天國蜜桃」,我們彼此依賴。<br /></div></body></html>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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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裡的幸福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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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愛,美在無法擁有



  「他本來是我的,時光錯漏,就流落在另一個女人的生命裡,就像家具店裡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家具那樣,他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

  方維志和高以雅的婚禮很簡單,只是雙方家人和要好的朋友一起吃一頓飯。高以雅的白色裙子是我替她做的,款式很簡單。

  「我身上這條裙子是蜻蜓的作品。」高以雅向大家宣佈。

  「將來你也要替我設計婚紗。」良湄說。

  臨別的時候,高以雅擁抱著我說:「希望將來到處都可以買到你的作品。」

  「謝謝你。」

  「我後天便要上機了。」

  「這麼快?」

  我看得出她很捨不得。她緊緊握著方維志的手,她是否自私,我不知道,有一個男人願意等她三年,她是幸福的。在這個步伐匆匆的都市裡,誰又願意守身如玉等一個人三年?

  「文治,你負責送蜻蜓回家。」喝醉了的方維志跟文治說。

  「沒問題。」文治說。

  「你是不是追求蜻蜓?」方維志突然問他。

  文治尷尬得滿臉通紅,我都不敢望他。

  「哥哥,你別胡說。」良湄笑著罵他。

  「你為以雅設計的裙子很漂亮。」路上,文治首先說話。

  「謝謝。」

  然後,又是一陣沉默。

  文治如果真的喜歡我,應該乘著這個機會告訴我吧?可是他沒有。

  「那個特輯完成了沒有?」我問他。

  「已經剪輯好了。」

  「什麼時候播出?」

  「快了,我還沒有想好這輯故事的名字,什麼『移民夢』之類的名字毫不吸引。」車子到了我家樓下。

  「有沒有想過就叫『別離是為了重聚』?」我向他提議。

  他怔怔地望著我,好像有些感動。

  「故事裡那位太太不是這樣說的嗎?」我搓著冰冷的雙手取暖。

  「是的。」他的聲音有點顫抖,也許是風太冷了。

  忽然之間,我很想擁抱他。

  「我上去了,這裡很冷。」我掉頭跑進大廈裡,努力拋開要想擁抱他的欲望。

  那個移民故事特輯終於定名為「別離是為了重聚」。

  播出的時候,我在家裡收看。文治在冰天雪地裡娓娓道出一個別離是為了重聚的故事。那個探親之後孤單地回來香港的丈夫,在機艙裡來來回回哼著粵劇「鳳閣恩仇未了情」裡面的幾句歌詞:

  「人生如朝露,何處無離散。」

  從前的別離,是為了國家。為了國家,放下兒女私情。

  今天的別離,首先犧牲的,也是兒女私情。

  兒女私情原來從不偉大,敵不過別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

  「你在看嗎?」我問他。

  「嗯。」

  「很感動。」

  「是的。」他帶著唏噓說。

  畫面消去,我整夜也睡得不好。

  午夜爬起床,我畫了很多張設計草圖。

  楊弘念是我們的客席講師,也是香港很有名氣的時裝設計師,一天下課後,他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

  「我打算推薦你參加七月份在巴黎舉行的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什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是由各地時裝設計學院推薦學生參加的比賽。」

  「為什麼你會選中我?」

  「你以前的設計根本不行。」他老實不客氣地說,「但是最近這幾款設計,很特別,有味道。」

  那一輯草圖正是我在那個無法成眠的晚上畫的。

  「現在距離七月只有三個月時間準備。」我擔心。

  「我可以幫你,怎麼樣?」

  我當然不可能拒絕。

  我立刻就想到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文治。我在學校裡打了一通電話給他。

  「我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

  「我也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他說。

  「我們晚上出來見面好嗎?」

  「好的,在哪裡?」

  我約好文治在銅鑼灣見面。

  「你的好消息是什麼?」我問他。

  「公司決定把『別離是為了重聚』這個特輯送去參加紐約一個國際新聞紀錄片比賽。你的好消息又是什麼?」

  「也是一個比賽,講師推薦我參加巴黎的國際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真的?恭喜你,可以去時裝之都參賽,不簡單的。」

  「高手如雲,我未必有機會呢。」

  「能夠參加,已經證明你很不錯。」

  「但是距離比賽只有三個月,我必須在這三個月內把參加比賽的一批衣服趕起,時間很緊迫。」

  「你一定做得到的。」

  「我差點忘了恭喜你。」

  「謝謝。」

  「這三個月我不能再到電視台報告天氣,因為工作實在太迫,我要專心去做,我已經跟方維志請了假,準備迎接三個月昏天暗地的日子。」

  「那我們三個月後再見,不要偷懶。」

  那三個月裡,我每天都在楊弘念專用的製衣廠裡,跟他的裁縫一起工作,修改草圖、選布料,找模特兒試身。

  昏天暗地的日子,益發思念文治,只好趁著空檔,在製衣廠裡打電話給他。

  「努力呀。」他總是這樣鼓勵我。

  「我很掛念你。」我很想這樣告訴他,可是我提不起勇氣,等到我從巴黎回來,我一定會這樣做。

  差不多是在出發到巴黎之前的兩天,我終於完成了那批參賽的時裝。

  我早就告訴過文治,我會在七月二日起程,如果他對我也有一點意思,他應該會打一通電話給我。

  七月一日的那天,我留在家裡,等他的電話。他負責黃昏的新聞報導。新聞報導結束之後,他並沒有打電話來給我。

  也許他根本忘了我在明天出發。

  晚上十點多鐘,正當我萬念俱灰的時候,他的電話打來了。

  「你還沒有睡嗎?」

  「沒有。」我快樂地說。

  「我剛才要採訪一宗突發新聞,所以這麼晚才打來,你是不是明天就出發?」

  「嗯。」

  「我明天早上有空,你行李多不多,要不要我來送機?」

  「不,我不是說過討厭別離嗎?機場是別離最多的地方,不要來。」

  「哦。」他有點兒失望。

  「你現在在哪裡?」我不捨得讓他失望。

  「我在家裡,不過晚一點要回電視台剪片。」

  「不如你過來請我喝一杯咖啡,當作送行,好嗎?」

  「好,我現在就過來。」

  我換好衣服在樓下等他,三個月不見了。我從來沒有飲這一刻那樣期待一個人的出現。

  文治來了,並沒有開車來。

  「你的機車呢?」

  「拿去修理了。」他微笑說。

  三個月不見,站在我面前的他,樣貌絲毫沒變,眼神卻跟從前不一樣了。他望著我的眼神,好像比從前複雜。

  我垂下頭,發現他用自己的右腳踏著左腳,他不是說過緊張的時候才會這樣做的嗎?

  他是不是也愛上了我?

  選擇步行而來,是因為雙腳發抖嗎?

  「你喜歡去哪裡?」他問我,用複雜的眼神等我回答。

  「去便利店買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走好嗎?今天晚上的天氣很好。」

  我們買了兩杯咖啡,走出便利店。

  週五晚上的駱克道,燈紅酒綠,吧女在路上招搖,風騷的老女人在酒吧門前招徠客人,賣色情雜誌的報販肆意地把雜誌鋪在地上。雖然看來墮落而糜爛,灣仔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紐約新聞獎的結果有了沒有?」我問他。

  「這個週末就揭曉。」

  「那個時候我在巴黎,你打電話把結果告訴我好嗎?」我央求他。

  「如果輸了呢?」

  「不會的。那個特輯很感動,別離,本來就是人類共通的無奈。」

  「你呢?心情緊張嗎?」

  「你說得對,能去巴黎參賽,已經很難得,勝負不重要。況且,可以免費去巴黎,太好了,比賽結束之後,我會坐夜車到倫敦看看,在那裡留幾天。」

  「你不是說很喜歡義大利的嗎?為什麼不去義大利?」

  「對呀,就是因為太喜歡,所以不能只留幾天,最少也要留一個月,我哪有時間?還要回來準備畢業作品呢。」

  「真奇怪。」

  「什麼奇怪?」

  「如果很喜歡一個地方,能去看看也是好的,即使是一兩天,又有什麼關係?」

  「我喜歡一個地方,就想留下來,永遠不離開。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吧?如果只能夠生活一段日子,不如不要開始。」

  「是的。」他低下頭說。

  咖啡已經喝完,文治送我回家。

  「你到了。」他說。

  我不捨得回去。

  「你什麼時候要回去電視台?」我問他。

  「一點鐘。」

  我看看手錶,那時才十一點四十五分。

  「時間還早呢,你打算怎樣回去電視台?」

  「坐地鐵。」

  「我送你去地鐵站好嗎?我還不想睡。」

  他沒有拒絕我。

  我陪他走到地鐵站外面。

  「時間還早呢。」他說,「如果你不想睡,我陪你在附近走走。」

  「好的。」

  結果,我們又回到我家樓下。

  「我說過要送你去地鐵站的--」我說。

  「不用了,地鐵站很近。」

  「不要緊,我陪你走一段路。」

  我們就這樣在灣仔繞了不知多少個圈,最後來到地鐵站口,已經是十二點四十分,誰也沒時間陪對方走一段路了。

  「我自己回去好了。」我說。

  文治望著我,欲言又止,我發現他又再用右腳踏著左腳面。

  我好想抱著他,可是我明天就要走了。

  「希望你能拿到獎。」他結結巴巴地說。

  我有說不出的失望。

  「你也是。」我祝福他。

  「回來再見。」他移開踏在左腳上的右腳。

  「保重。」我抬頭說。

  我轉身離開,沒有看著他走進地鐵站,我不捨得。整夜不停地繞圈,腿在繞圈,心在繞圈,到底還要繞多少個圈?

  楊弘念陪我一起去巴黎。他在巴黎時裝界有很多朋友。有他在身邊,我放心得多。

  坊間有很多關於楊弘念的傳聞,譬如說他脾氣很怪,有很多女朋友。他的名字曾經跟多位當紅的模特兒走在一起。

  他每星期來跟我們上兩課。以他的名氣,他根本不需要在學院裡教學生,我覺得他真的是喜歡時裝。

  「你是不是在電視台報告天氣?」在機艙裡,楊弘念問我。

  「你有看到嗎?」

  「那份工作不適合你。」

  「為什麼?」

  「你將來是時裝設計師,去當天氣報告女郎,很不優雅。」

  我有點生氣,跟他說:

  「我只知道我需要生活,時裝設計師也不能不吃人間煙火。我沒錢。」

  「沒有一個時裝設計師成名前是當過天氣報告女郎的。」他慢條斯理地說。

  「我不一定會成名。」

  「不成名,為什麼要當時裝設計師?在這一行,不成名就是失敗。你不要告訴我你這一次去巴黎,並不想贏。」

  空中小姐在這個時候送晚餐給乘客,楊弘念施施然從他的手提袋裡拿出一隻香噴噴的燒鵝來。

  「我每次都會帶一隻燒鵝上機。」他得意洋洋地說。

  「你要吃嗎?」他問我。

  「不要,你自己吃吧。」我賭氣地說。

  「太好了,我不習慣與人分享。」

  他津津有味地吃他的燒鵝,我啃著那塊像紙皮一樣的牛排。

  「你成名前是幹什麼的?」我問他。

  「你為什麼想知道?」他反問我。

  「我想你成名前一定做著一些很優雅的工作。」我諷刺他。

  「我是唸建築的,在建築師樓工作。」

  「建築?一個建築師跑去當時裝設計師?」

  「時裝也是一種建築,唯一不同的是時裝是會走動的建築物。」

  「我只是個做衣服的人,我是裁縫的女兒。」

  「怪不得你的基本功那麼好。」

  沒想到他居然稱讚我。

  「可是,你的境界還不夠。」他吃過燒鵝,仔細地把骨頭包起來。

  「怎樣可以提升自己的境界?」

  「你想知道嗎?」

  我點頭。

  他笑了一下,然後閉上眼睛睡覺。

  真給他氣死。

  雖說是設計界的新秀比賽,但是對手們的設計都十分出色。在那個地方,我忽然覺得自己很渺小。

  結果,很合理地,我輸了,什麼名次也拿不到。雖然口裡不承認想贏,但是我是想贏的。

  跟楊弘念一起回到酒店,我跟他說:

  「對不起,我輸了。」

  「我早就知道你會輸。」他冷冷地說,然後撇下我一個人在大堂。

  我衝上自己的房間,忍著眼淚,告訴自己不要哭,不要給楊弘念看扁。

  這個時候,電話鈴聲響起,我拿起話筒:

  「誰?」

  「是周蜻蜓嗎?」

  「我是。你是誰?」

  「我是徐文治--」

  「是你?」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那個特輯拿了金獎。」

  「恭喜你。」

  「你呢?你怎麼樣?」

  「我輸了。」我拿著話筒哽咽。

  「不要這樣,你不是說,能到巴黎參賽已經很不錯嗎?」他在電話那邊廂安慰我。他愈安慰,我愈傷心。

  「聽我說,你並沒有失去些什麼,你得的比失的多。」他說。

  「謝謝你。」

  「行嗎?」

  「我沒事的。」

  「那我掛線了。」

  「嗯。」我抹乾眼淚。

  「再見。祝你永遠不要悲傷。」

  「謝謝你。」

  雖然輸了,能夠聽到文治的安慰,卻好像是贏了。

  第二天晚上,我退了房間,準備坐夜車到倫敦。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跟楊弘念說一聲,雖然他那樣可惡,但他畢竟和我一道來的,我一聲不響地離開,好像說不過去。

  我走上楊弘念的房間,敲他的門,他睡眼惺忪出來開門。

  「什麼事?」他冷冷地問我。

  「通知你一聲,我要走了。」

  「你就是因為這個原因吵醒我?」

  「對不起。」我難堪地離開走廊。

  他砰然把門關上。

  我愈想愈不甘心,掉頭走回去,再敲他的門。

  他打開門,見到又是我,有點愕然。

  「就是因為我輸了,所以你用這種態度對我?」我問他。

  「我討厭失敗,連帶失敗的人我也討厭。」

  「我會贏給你看的。」我悻悻然說完,掉頭就走,聽到他砰然把門關上的聲音。

  我憋著一肚了氣,正要離開酒店的時候,大堂的接線生叫住我:

  「周小姐,有電話找你,你還要不要聽?」

  我飛奔上去接電話,是文治。

  「你好了點沒有?」他問我。

  沒想到是他,我還以為是楊弘念良心發現,打電話到大堂跟我道歉,我真是天真。

  我努力壓抑自己的淚水。

  「我現在就要坐夜車去倫敦。」我說。

  「路上小心。」他笑說。

  「你可以等我回來嗎?回來之後,我有話要跟你說。」

  回去之後,我要告訴他,我喜歡他。

  「嗯。」他應了一聲,彷彿已猜到我要說什麼。

  「我要走了。」我說。

  「再見。」

  「謝謝。」

  在從巴黎開往倫敦的夜車上,都是些孤單的旅客,可是我不再孤單。

  在倫敦,我用身上所有的錢買下一個小小的銀色的相架,相架可以放三張大小跟郵票一樣的照片。相架的左上角有一個長著翅膀的小仙女,她是英國一套膾炙人口的卡通片裡的主角花仙子。相架上,刻著兩句詩,如果譯成中文,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葉散的時候,你明白歡聚,

  花謝的時候,你明白青春。

  五天之後,回到香港的家裡,我正想打電話給文治,良湄的電話卻首先打來了。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我找了你很多次。」

  「剛剛才到,什麼事?」

  「徐文治進了醫院。」

  「為什麼?」我嚇了一跳。

  「他前天採訪新聞時,從高台掉下來,跌傷了頭。」

  「他現在怎麼樣?」

  「他昏迷了一整天,昨天才醒來,醫生替他做了電腦掃描,幸虧腦部沒有受傷。」

  我鬆了一口氣,問良湄:「他住在哪一家醫院?」

  我拿著準備送給他的相架,匆匆趕去醫院。只是,我從沒想過,走進病房時,我看到一個年輕女人,坐在床沿,正餵他吃稀粥。

  那一剎,我不知道應該立刻離開還是留下來,但是他身邊的女人剛好回頭看到了我。

  「你找誰?」女人站起來問我。

  頭部包紮著的文治,看到了我,很愕然。

  我結結巴巴的站在那裡,不知所措。

  「讓我來介紹--」文治撐著虛弱的身體說,「這是我的同事周蜻蜓,這是曹雪莉。」

  「你也是報告新聞的嗎?」曹雪莉問我。

  「我報告天氣。」我說。

  「哦。」她上下打量我,彷彿要從中找出我和文治的關係。

  「請坐。」文治結結巴巴的跟我說。

  「不了,我還有事要辦。」我把原本想送給他的相架放在身後,「良湄說你進了醫院,所以我來看看,你沒什麼吧?」

  「沒什麼了,謝謝你關心。」曹雪莉代替他回答。

  「那就好了,我有事,我先走。」我裝著真的有事要去辦的樣子。

  「再見。」曹雪莉說。

  文治只是巴巴的望著我。

  「謝謝。」我匆匆走出病房。

  出去的時候,方維志剛好進來。

  「蜻蜓--」他叫了我一聲。

  我頭也不回地離開走廊。

  本來打算要跟文治說的話,已經太遲了,也許,我應該慶幸還沒有開口。

  我在醫院外面等車,方維志從醫院出來。

  「哥哥。」我叫了他一聲,我習慣跟良湄一樣,叫他哥哥。

  「什麼時候回來的?」他問我。

  「今天下午。」

  「在巴黎的比賽怎麼樣?」

  「我輸了。」

  「哦,還有很多機會啊。你手上拿著的是什麼東西?」我指著我手上那個用禮物盒裝著的相架。

  「沒用的。」我把相架塞進皮包裡。

  「文治的女朋友一直住在舊金山。」

  「是嗎?」我裝著一點也不關心。

  「他們來往了一段時間,她便移民到那邊。」

  「你早就知道了?」我心裡怪責他不早點告訴我。在他跟高以雅請吃喜酒的那天晚上,他還取笑文治追求我。

  「曹雪莉好像是一九八四年初加入英文台當記者的,她在史丹福畢業,成績很棒。幾年前移民後,就沒有再回來,我以為他們分手了。」

  一九八四年?如果一九八三年的時候,我答應到電視台擔任天氣報告女郎,我就比她早一步認識文治,也許一切都會不同;但那個時候,我只是個唸預科的黃毛丫頭,怎可能跟唸史丹福的她相比?

  「他們看來很好啊。」我說。

  「我也不太清楚。」他苦笑,「文治是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有責任感的男人是很痛苦的。」

  「你是說你還是說他?」

  「兩個都是。」

  「你不想跟以雅結婚嗎?」

  「我是為了負責任所以要等她,千萬別告訴她,她會宰了我。」他苦笑。

  那天之後,我沒有再去醫院探望文治,我想不到可以用什麼身份去探望他。

  知道他康復出院,是因為在直播室裡看到他再次出鏡報告新聞。

  我站在攝影機旁邊看著他,那個用右腳踏著左腳的文治,也許只是我的幻覺。

  新聞報告結束,我們無可避免地面對面。

  「你沒事了?」我裝著很輕鬆地問候他。

  「沒事了,謝謝你來探望我。」

  「我要過去準備了。」我找個藉口結束這個尷尬的時刻。

  報告天氣的時候,我悲傷地說:

  「明天陽光普照。」

  陽光普照又如何?

  報告完天氣,我離開直播室,看到文治在走廊上徘徊。

  「你還沒走嗎?」我問他。我心裡知道,他其實是在等我。

  「我正準備回家。你去哪裡?是不是也準備回家?」

  「不。」我說。

  他流露失望的神色。

  「我回去學校,你順路嗎?」

  「順路。」他鬆了一口氣。

  再次坐上他的機車,感覺已經不一樣了。我看著他的背脊,我很想擁抱這個背脊,但這個背脊並不屬於我。

  「你女朋友呢?不用陪女朋友嗎?」我問他。

  「她回去舊金山了。」

  「這麼快就走?」

  「是的。」

  「特地回來照顧你,真是難得。」

  「她不是特地回來照顧我的,她回來接她外祖母過去,剛好碰上我發生意外。」

  「她什麼時候回來?照理她拿了公民身分,就可以回來跟你一起。」

  「她已經拿到了,但是她不喜歡香港,她很喜歡那邊的生活。她在那邊有一份很好的工作。」文治沒有再說下去,我也沒法再裝著若無其事的跟他談論他女朋友。我愈說下去,愈顯得我在意。可是,我們兩個愈不說話,卻也顯得我們兩個都多麼在乎。沉默,是最無法掩飾的失落。

  車子終於到了學校。

  「謝謝你。」我跳下車。

  「有一件事,一直想跟你說--」他關掉機車的引擎。

  我站在那裡,等他開口。

  他望著我,欲言又止,終於說:

  「對不起,我應該告訴你我有女朋友,我不是故意隱瞞,只是一直不知道怎樣說--」

  「你不需要告訴我。」我難過地說,「這是你的秘密,況且,我們沒發生過什麼事--」

  我在背包裡拿出那個準備送給他的相架來,我一直放在身邊。

  「在倫敦買的,送給你,祝你永遠不要悲傷。」

  他接過相架,無奈地望著我。

  「這個相架可以放三張照片,將來可以把你、你太太和孩子的照片放上去。」

  「謝謝你。」他難過地說。

  「不是說過不要悲傷嗎?」

  他欲語還休。

  「不要跟我說再見。」我首先制止他。

  他望著我,不知說什麼好。

  「我要進去了。」我終於鼓起勇氣說。再不進去,我會撲進他懷裡,心甘情願做第三者。

  我跑進學校裡,不敢再回頭看他。

  他本來是我的,時光錯漏,就流落在另一個女人的生命裡,就像家具店裡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家具那樣,他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我來得太遲,即使多麼喜歡,也不能把他拿走,只可以站在那裡嘆息。

  愛,真的是美在無法擁有嗎?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方維志,辭去電視台的兼職。

  「為什麼?」他問我。

  「我要準備畢業作品。」我說。

  我只是不能再見到文治。

  文治也沒有找我,也許方維志說得對,負責任的男人是很痛苦的。

  良湄在中環一間規模不小的律師樓實習,熊弼留在大學裡攻讀碩士課程。那天晚上,良湄來我家找我,我正忙著準備一個星期後舉行的畢業生作品比賽。

  「你真正就這樣放棄?」良湄問我。

  「你以為我還可以怎樣?」

  「既然他和女朋友長期分開,為什麼不索性分手?」

  「也許文治很愛她,願意等她,就像你哥哥願意等以雅一樣。」

  「不一樣的,哥哥跟以雅已經結婚,而且有很多年的感情。」

  「也許文治和曹雪莉之間有一項盟約,他在香港為自己的理想努力,她拿一個外國公民權,必要時可以保障他,令他沒有後顧之憂。」

  「你真的相信是這樣嗎?」良湄反問我。

  「我只可以這樣相信,況且,不相信也得相信,我沒可能跟她相比。」

  「你太沒自信了。」良湄罵我。

  「到現在我才明白,愛上一個沒有女朋友的男人,是多麼幸運的一回事。」我黯然說。

  「這是不是叫做適當的人出現在錯誤的時間?」良湄問我。

  「如果是適當的人,始終也會在適當時間再出現一次。」

  「這些就是你的畢業作品嗎?」良湄在床上翻看我的設計草圖,「很漂亮,我也想穿呢。」

  「這次我一定要贏。」

  「為什麼?」

  「我不能輸給一個人看。」

  「是徐文治嗎?」

  我搖頭。

  楊弘念是這次設計系畢業生作品大賽的其中一位評判。

  比賽當天,我在台下看到他,他一如以往,顯得很高傲,沒有理我。

  良湄和熊弼結伴來捧我的場,電視台也派了一支採訪隊來拍攝花絮,只是,來採訪的記者,不是文治。

  我參加的是晚裝組的比賽,我那一系列設計,主題是花和葉。裙子都綑上不規則的葉邊,模特兒戴上浪漫的花冠出場,像花仙子。

  我想說的,是一個希望你永遠不要悲傷的故事。那個我在倫敦買來送給文治的相架上,刻著的詩,詩意是:

  葉散的時候,你明白歡聚,

  花謝的時候,你明白青春。

  花會謝,葉會散,繁花甜酒,華衣美服,都在哀悼一段早逝的愛。

  我把我的作品送給那個我曾經深深喜歡過的男人。

  那夜輕輕的叮嚀,哀哀的別離,依舊重重的烙在我心上,像把一個有刺的花冠戴在頭上。

  「很漂亮,你一定會贏的。」在台下等候宣佈結果時,良湄跟我說。

  我也這樣渴望,結果,我只拿了一個優異獎,失望得差點站不起來。

  「沒可能的,你的設計最漂亮。」良湄替我抱不平。

  「拿到優異獎已經很不錯。」熊弼說。

  我當然知道,只拿到一個優異獎就是輸。

  散場之後,我留在後台收拾。

  當我正蹲在地上把衣服上的假花除下來的時候,有一個聲音叫我。

  我抬頭,是楊弘念。

  「什麼事?」我低頭繼續做我的事,沒理他。

  「聽說你沒有在電視台報告天氣了。」

  「是的,不過這不是因為我覺得這份工作不優雅。」

  「你有沒有興趣當我的助手?」

  我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抬頭望他,他的神情是認真的。

  「你不是說過你討厭失敗的人嗎?今晚我輸了,你沒理由聘用我。」我冷冷地說。

  「你輸的不是才華,而是財力,其他得獎的人用的布料都是很貴的,效果當然更好。」忽然之間,我有點感動。

  「怎麼樣?很多人也想當我的助手。」

  「我要考慮。」我說。

  他有點詫異,大概從來沒有人這樣拒絕他。

  「好吧,你考慮一下,我只能等你三天,三天之內不見你,我就不再等你。」

  「你還要考慮些什麼呢?」良湄問我。

  「我不喜歡他,你沒見過他那些難看的嘴臉。」我躺在良湄的床上說。

  「這個機會很難得,他只是脾氣有點怪怪罷了。」

  「你也認為我應該去嗎?」

  「是他來求你,又不是你去求他。」

  「如果身邊有個男人就好了。」我苦笑,「遇上這種問題就可以問他。」

  「你可以去問問徐文治的呀。」良湄扭開電視機,文治正在報導新聞。

  我看看鐘,奇怪:「這個時候為什麼會有新聞報導?」

  「是我昨天晚上錄下來的。」

  文治正在報導昨日舉行的設計系畢業生時裝比賽。

  「雖然人沒有來採訪,但是這段花邊新聞由他報導。」良湄說,「是不是很奇妙?」

  我在螢幕上看到了我的設計,那一襲襲用花和葉堆成的裙子,雖然沒有贏出,卻在鏡頭前停留得最久。

  忽然之間,我有了決定。

  「我會去的。」我告訴良湄。

  「你決定了?」

  「如果有一天,我成名的話,文治就可以經常看到我的作品,或聽到我的名字。即使是十年、二十年後,他也不會忘記我。如果我沒有成名,他也許會把我忘掉。唯一可以強橫地霸佔一個男人的回憶的,就是活得更好。」

  「那麼你一定要成名,要永遠活在他的腦海裡,讓他後悔沒有選擇你。要勝過他那個唸史丹福的女朋友。」

  為了能永遠留在文治的回憶裡,我放下尊嚴,在第三天,來到楊弘念在長沙灣的工作室。

  楊弘念正在看模特兒試穿他最新的設計,他見到我,毫不詫異。

  「你替我拿去影印。」他把一疊新畫好的設計草圖扔給我。

  「影印?」我沒想到第一天上班竟然負責影印。

  「難道由你來畫圖嗎?」他反問我。

  我只好去影印。他的草圖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畫功流麗,畫中的模特兒都有一雙很冷漠,卻好像看穿人心事的眼睛。

  楊弘念另外有一個工作室在他自己家裡,是他創作的地方。他住在跑馬地一幢有四十年歷史的平房裡,地下是工作室,一樓是睡房。

  他有一個怪癖,就是只喜歡喝一種叫「天國蜜桃」的桃子酒。

  「天國蜜桃」由義大利威尼斯一間著名的酒吧調配出來,由於受到歡迎,所以酒吧主人把它放入瓶裡,自行出品。

  「天國蜜桃」是用新鮮蜜桃汁和香檳混合而成的,顏色很漂亮,是帶點魔幻色彩的通透的粉紅色。瓶子只有手掌般大小,瓶身透明,線條流麗,喝一口,令人飄飄欲仙,血管裡好像流著粉紅色的液體。

  「天國蜜桃」只在中環一間專賣洋食品的超級市場裡買得到,而且經常缺貨,楊弘念如果喝不到,就沒有設計靈感,所以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買「天國蜜桃」。

  那天,他的「天國蜜桃」喝光了,我跑到那間超級市場,貨架上的「天國蜜桃」正缺貨,職員說,不知道下一批貨什麼時候來,我只好硬著頭皮回去。

  「我不理,你替我找回來。」他橫蠻地說。

  我唯有再去其他超級市場找,超級市場裡沒有,我到蘭桂坊的酒吧去,逐間碰運氣,還是找不到,這樣回去的話,一定會捱罵。

  我在水果店看到一些新鮮的蜜桃,靈機一觸,買了幾個蜜桃和一瓶香檳回去,把蜜桃搾汁,混合香檳,顏色雖然跟「天國蜜桃」有點差距,但是味道已經很接近,我放在杯裡,拿出去給楊弘念。

  「這是什麼?」他拿著酒杯問我。

  「『天國蜜桃』。」我戰戰兢兢地說。

  他喝了一口說:「真難喝。是哪一支牌子?」

  「是我在廚房裡調配出來的。」

  「怪不得。」他放下酒杯,拿起外衣出去,「找到了才叫我回來。」

  「沒有『天國蜜桃』你就不做事了?」我問他。

  他沒理我。

  我只好打電話去那間超級市場,跟他們說,如果「天國蜜桃」來了,立刻通知我。

  幸好等了一個星期,「天國蜜桃」來了,楊弘念才肯回到工作裡前面,重新構想他的夏季新裝。

  「如果世上沒有了『天國蜜桃』這種酒,你是不是以後也不工作?」我問他。

  「如果只能喝你弄出來的那種難喝死的東西,做人真沒意思。」

  「我就覺得味道很不錯。」我還擊他。

  「所以這就是我和你的分別,我只要最好的。」

  「你怎知道我不是要最好的?」我駁斥他。

  「希望吧。」

  我以為有了「天國蜜桃」他會專心設計,誰知過了兩星期,他又停筆。

  「什麼事?」我問他。

  「我的筆用完了。」

  「我替你去買。」

  「已經找過很多地方了,也買不到。」他沮喪地說。

  每個設計師都有一支自己慣用的筆,楊弘念用的那支筆名叫PANTEL1.8CM,筆嘴比較粗。

  「我去找找。」我說。

  我找了很多間專賣美術工具的文具店,都說沒有那種筆,由於太少人使用,所以這種筆不常有貨。

  一天找不到那種筆,楊弘念一天也不肯畫圖,那天在他家裡,我跟他說:

  「大家都在等你的設計,趕不及了。」

  「沒有那支筆,我什麼也畫不出來。」他一貫野蠻地說。

  「那夏季的新裝怎麼辦?」

  「忘了它吧!我們出去吃飯。」

  我們坐計程車去尖沙咀吃飯,沒想到在路上會碰到文治。

  計程車停在交通燈前面,他騎著機車,剛好就停在我旁邊。

  他首先看到了我,也看到了坐在我身邊的楊弘念。他一定會以為楊弘念是我的男朋友。

  「很久不見了。」我先跟他打招呼。

  楊弘念竟然也跟他揮手打招呼。

  文治不知說什麼好,交通燈變成綠色,他跟我說:「再見。」

  又是一聲再見。

  「謝謝。」我說。

  沒見半年了,半年來,我一直留意著馬路上每一個開機車的人,希望遇到文治,這天,我終於遇到他了,偏偏又是錯誤的時間。

  「剛才你為什麼跟他打招呼?」我質問楊弘念。

  他這樣做,會令文治誤會他是我男朋友。

  「他是不是那個在電視台報告新聞的徐文治?」

  「是又怎樣?」

  「我是他影迷,跟他打招呼有什麼不對?」

  我給他氣死。

  「他是不是你以前的男朋友?」

  「不是。」

  「那你為什麼害怕他誤會我是你男朋友?」

  「誰說我害怕?」我不承認。

  「你的表情告訴了我。」

  「沒這回事。」

  「他看來挺不錯。」

  「你是不是同性戀的?」

  「為什麼這樣說?就因為我說他不錯?」

  「半年來,我沒見過有女人來找你。」

  「我不是說過,我只要最好的嗎?」

  接著的一個月,楊弘念天天也不肯工作,只是要我陪他吃飯。

  「你什麼時候才肯工作?」我問他。

  「我沒有筆。」他理直氣壯地說。

  「你怎可以這樣任性?」

  「不是任性,是堅持。別嘮叨,我們去吃飯。」

  「我不是來跟你吃飯的,我是來跟你學習的。」

  「那就學我的堅持。」

  九個月過去了,找不到那款筆,楊弘念竟然真的什麼也不做。除了陪他吃飯和替他買「天國蜜桃」,我什麼也學不到,再這樣下去,再熬不出頭,文治把我忘了。

  那天在楊弘念家裡,我終於按捺不住問他:

  「是不是找不到那款筆,你就從此不幹了?」

  「我每個月給你薪水,你不用理我做什麼。」

  「我不能再等,我趕著要成名。」我衝口而出。

  「趕著成名給誰看?」他反問我。

  「你別理我。」

  他沮喪地望著我說:「難道你不明白嗎?」

  「我明白,但我不能再陪你等,我覺得很無聊。」

  「那你走吧。」他說,「以後不要再回來,我看見你就討厭。」

  「是你要我走的--」我覺得丟下他好像很殘忍。這一年來,我漸漸發現,他外表雖然裝得那樣高傲,內心卻很孤獨,除了創作,差不多凡事都要依賴我。

  「你還不走?我現在開除你。」他拿起我的背包扔給我。

  「我走了你不要後悔。」

  「荒謬!我為什麼要後悔?快走!」

  我立刻拿著背包離開他的家。

  這個人為什麼要這樣對我?我對他僅餘的一點好感都沒有了。

  從跑馬地走出來,我意外地發現一間毫不起眼的文具店,為了可以找個地方抹乾眼淚,我走進店裡,隨意看看貨架上的東西,誰知道竟然讓我發現這半年來我們天天在找的PANTEL1.8CM。

  「這種筆,你總共有多少?」我問店東。

  「只來了三打。」店東說。

  「請你統統給我包起來。」

  我抱著那盒筆奔跑回去,興奮地告訴楊弘念。

  「我找到了!」

  他立刻就拿了一支開始畫草圖。

  我整夜站在他身邊,看著他完成一張又一張的冬季新裝草圖。那些設計,美麗得令人心動,原來這半年來,他一直也在構思,只是沒有畫出來。

  「很漂亮。」我說。

  「你不是說過辭職的嗎?」他突然跟我說。

  為了自尊,我拿起背包。

  「不要走,我很需要你。」他說。

  「我不是最好的。」我回頭說。

  「你是最好的。」他拉著我的手,放在他臉上。

  也許我跟他一樣寂寞吧,那一剎,我愛上了他。

  「竟然是楊弘念?」跟良湄在中環吃飯時,我把這個消息告訴她,她嚇了一跳。

  「是他。」我說。

  「那徐文治呢?」

  「他已經有女朋友,不可能的了。」

  「你不是為了他才去當楊弘念的助手嗎?怎麼到頭來卻愛上了楊弘念?」

  跟良湄分手之後,我獨個兒走在路,上想起她說的話,是的,我為了一個男人而去跟著另一個男人工作,陰差陽錯,卻愛上了後來者;就好像一個每天守候情人的來信的女孩子,竟然愛上了天天送信來的郵差。是無奈,還是寂寞?生命,畢竟是在開我們的玩笑。

  玩笑還不止這一個,那天在銀行裡,我碰到文治,他剛好就在我前面排隊,我想逃也逃不了。

  「很久不見了。」他說。

  「是的。」

  「工作順利嗎?」他問我。

  「還不錯,你呢?」

  「也是一樣。那天跟你一起在計程車上的男人,就是那個著名的時裝設計師嗎?你就是當他的助手?」

  「都一年前的事了,你到現在還記得?」

  他靦腆地垂下頭。

  原來他一直放在心裡。

  「先生,你要的美元。」櫃台服務員把一疊美金交給他。

  「你要去舊金山嗎?」

  「是的。」

  「去探望女朋友嗎?」我裝著很輕鬆的問他。

  他尷尬地點頭,剎那之間,我覺得心酸,我以為我已經不在意,我卻仍然在意。

  「我不等了,我趕時間。」我匆匆走出銀行,害怕他看到我在意的神色。

  外面正下著滂沱大雨,我只得站在一旁避雨。

  文治走出來,站在我旁邊。我們相識的那一天,不也正是下著這種雨嗎?一切又彷彿回到以前。他,必然看到了我在意的神色。

  「你很愛她吧?」我幽幽地說。

  「三年前她決定去舊金山的時候,我答應過,我會等她。」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沒人知道將來的事,但是我既然答應過她,就無法反悔。」

  「即使你已經不愛她?」他望著我,說不出話。

  雨漸漸停了。

  我身邊已經有另一個男人,我憑什麼在意?

  「雨停了。」我說。

  「是的。」

  「我走了。」我跟他道別。

  他輕輕地點頭,沒有跟我說再見。

  我跳上計程車,知道了文治只是為了一個諾言而苦苦等待一個女人。那又怎樣?她比我早一步霸佔他,我來遲了,只好眼巴巴的看著他留在她身邊。

  我一直不認為他很愛她,也許每一個女人都會這樣騙自己。這一天,他證實了我所想的,照理我應該覺得高興,可是,我卻覺得失落。也許,他不是離不開她,而是他不能愛我更多。比起他的諾言,我還是微不足道。

  在楊弘念的床上,他詫異地問我:

  「你以前沒有男朋友的嗎?」

  也許他覺得感動吧。

  但是他會否理解,對一個人的懸念,不一定是曾經有慾。單單是愛,可以比慾去得更深更遠。

  「你不是曾說我的境界不夠嗎?」我問他。

  「我有這樣說過嗎?」他用手指撫弄我的頭髮。

  「在往巴黎的飛機上,你忘了嗎?」

  「我沒有忘記--」

  「你還沒有告訴我怎樣才可以把境界提高。」

  「我的境界也很低--」他把頭埋在我胸口。

  「不,你做出來的衣服,也許是我一輩子都做不到的。」

  「有一天,你一定會超越我。」他呷了一口「天國蜜桃」說。

  「不可能的。」

  「你一點也不了解自己。我在你這個年紀,決做不出你在畢業禮上的那一系列晚裝。那個時候,你是在愛著一個人吧?」

  「誰說的?」我否認。

  「只有愛和悲傷可以令一個人去到那個境界。最好的作品總是用血和愛寫成的。曾經,我最好的作品都是為了一個和我一起呷著『天國蜜桃』的女人而做的。」

  他還是頭一次向我提及他以前的女人。

  「後來呢?」我問他。

  「她不再愛我了。」

  「你不是說,悲傷也是一種動力嗎?」

  「可是我連悲傷都不曾感覺到--」

  「你還愛她嗎?」

  「我不知道--」

  忽然,他問我:「你愛我嗎?」

  我難以置信地看著他。

  「為什麼這樣看著我?」他有點委屈。

  「想不到像你這麼高傲的人也會問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跟高傲無關,你怎麼知道,我的高傲會不會是一件華麗的外衣?」

  我失笑。

  「你還沒有回答我--」他說。

  「我還沒有去到可以答這個問題的境界。」我說。

  我用一個自以為很精采的答案迴避了他的問題。但是我愛他嗎?也許我不過是他的「天國蜜桃」,我們彼此依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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