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第一章 論君主或國家的費用
第一節 論國防費
君主的義務,首在保護本國社會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暴行與侵略。而此種義務的完成,又只有借助於兵力。但平時準備兵力和戰時使用兵力的費用,則因社會狀態不同以及進化時期不同,而大不相同。
就最低級最粗野的狩獵民族說,人人都是狩獵者,人人亦都是戰士。現今北美土人,就是如此。當他為保護社會,或為社會復仇而去戰場打仗時,他也是以自己的勞動維持自己,像在家中時一樣。在這種狀態下,當然既沒有君主,也沒有國家。他的社會,無須為他上戰場,或無須為他在作戰期間的生活負擔何種費用。
就比較進步的遊牧民族的社會狀態,如韃靼人和阿拉伯人的社會狀態說,情況也大抵相同。在那種社會中,各個人是游收者,同時也是戰士。他們通常在蓬幕中,或在一種容易移動的有篷馬車中生活,沒有一定住所。整個部落或整個民族,每年因季節不同,或因其他偶發事故,時時遷移。當他們的畜群,把一個地方的牧草吃盡了,他們便移住另一地方,又從那地方移往第三地方。他們在乾燥季節,遷往河岸;在陰濕季節,又退回高地。當他們奔赴戰場時,並不把牲畜交給老人婦女兒童看護,也不把老人婦女兒童拋在後邊,而不予以保護和供養。他們全民族在平時就過慣了流浪的生活,所以一當戰爭,人人都很容易變為戰士。不管作為軍隊進軍時,或作為遊牧民游收時,他們的生活方式,總大抵一樣,雖然目的有不同。戰爭起來,他們一同作戰,所以每個人都盡其所能來動作。韃靼婦女參加戰爭,那是我們時常聽到的。他們如果戰勝了,敵方全種族所有的一切,都成了他們的勝利報酬;如果戰敗了,就一切都完蛋,自己的牲畜乃至婦女兒童,全都成了戰勝者的戰利品。連大部分沒有戰死的戰士,也不得不為得到當前的生活資料而服從征服者。其餘的一部分人,通常被逐四散,四處逃亡。
韃靼人或阿拉伯人的日常生活,日常操習,在可為其參加戰鬥作準備。他們普通的戶外遊戲,如競走、角力、耍棒、投槍、拉弓等等,儼然就在從事戰爭。他們在實際作戰時,也如平日一樣,由自己所領帶的牲畜維持生活。這些種族,是有酋長或君主的,但酋長或君主不曾為了訓練他們作戰,負擔什麼費用。在作戰的時候,掠奪的機會,就是他們所期待的或所要求的唯一報酬。
狩獵者的隊伍,通常不過二、三百人。因為狩獵所能提供的生活資料,既不確定,許多人如長久住在一塊,必無法維持。遊牧者不同,他們的隊伍,有時會達到二、三十萬人。只要他們的進行不受阻礙,他們能夠由牧草吃盡了的甲地域,遷到牧草完全沒有損耗的乙地域:他們共同一起進軍的人數,就似乎可無限制地增加。因此,狩獵民族對其鄰近的文明國民,沒有什麼可怕;而遊牧民族,就非同小可。所以,最不可怕的,無過於印第安人在美洲進行的戰爭;最可怕的,無過於韃靼人在亞洲屢次進行的侵略。修昔底德說:「無論是歐洲是亞洲,都不能抵抗團結起來的塞西亞人」。他這個斷言,是一切時代的經驗證明了的。塞西亞或韃靼的曠野,廣漠無垠,沒有大自然的屏障。那裡的居民,往往在一個征服者部落或種族的酋長的統治下團結起來。而他們結合的象徵,總是亞洲許多地方遍被蹂躪,變為荒地。另一個大遊牧民族,即阿拉伯不毛沙漠的居民,除在穆罕默德及其直接後繼者的統治下結合過一次外,從來不曾團結一起。他們那次的結合,與其說是征服的結果,毋寧說是宗教熱情的結果;但他們那次結合的象徵,也同於上述。假若美洲的狩獵民族都成了牧羊者群,那麼,鄰近他們的歐洲各殖民地居民,就一定不能像現在這樣平平穩穩地生活下去。
在比較更進步的農業社會,即在沒有對外貿易,除了幾乎全在各自家中製造為自己使用的粗劣用品的製造業外,沒有其他製造業的農業社會裡,每個人也都是戰士,或可以很容易地成為戰士。從事農業工作的人,一般是整天都在露天之下,受盡日曬雨打風吹。這種困苦的日常生活,正可鍛煉他們,使他們能熬受戰爭的苦難。其實,農業上有若干工作,就與戰時的一部分困難工作非常類似。比方說,農民在農場上,非掘鑿溝渠不可,而有了這套本領,他們便可從容地在戰場上構築戰壕與圍牆。農民的平常消遣,也像遊牧人民的遊戲一樣,儼然是從事戰爭。但由於農民不像遊牧者那樣閒暇,所以不像游收者那樣經常地從事這些遊戲,他們雖也都是兵,卻不家遊牧者那樣精於戰鬥本領。可是,照他們的樣子,訓練他們使能上陣打仗,很少要使君主或國家破費。
不過,農業是有固定性的。那怕開化最淺、耕作最幼稚的農民,也必須有一個固定住所。這固定住所一旦放棄,勢必蒙受大損失。所以農耕民族的作戰,就不能像狩獵民族遊牧民族那樣,全體出動。他們至少要把老人婦女兒童留在後方,照料住所。可是,其他符合兵役年齡的男子則當全赴戰場,小民族往往都是如此。在一切國家,符合兵役年齡的男子,就一般推算,約佔全人口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假使戰爭在播種期後開始,收穫期前終了,農民及其主要勞動者即使全部離開農場,亦不會蒙受大的損失。在這個期間,農場上雖有必須進行的業作,但他們相信,有老人婦女兒童就很可以把這事情作好。所以,短期從事戰役,他們盡可不要報酬;他們成為戰士,既不需要君主或國家花很大的訓練費用;他們實際作戰,也不需要君主或國家花很大的維持費用。古代希臘各邦市民,在第二次波斯戰爭發生以前,似即依這種方式從事兵役。伯羅奔尼撒人,在伯羅奔尼撒戰爭發生以前,也還是依這種方式從事兵役。據修昔底德觀察:伯羅奔尼撒人大概在夏季離開戰場,回去辦理收穫。羅馬人在各國王統治下乃至共和國初期,亦是採取這種辦法。直到維伊之圍以後,他們才開始把維持在前方作戰的人的費用加在那些留在家鄉的人身上。以後羅馬帝國沒落了,它的廢墟上,又建立了歐洲各王國。這些王國,在可適當地叫做封建法制定以前及既經制定了以後若干期間,許多大領主,連同他們的直接屬民,往往是以自己的費用服事國王。他們在戰場上,如在家庭中一樣,也是以自己的收入支持自己;他們從未由國王那裡領到何等俸金或報酬。
在更為進步的社會裡,上戰場作戰的人,以自己的費用維持自己就全不可能了。這其中有兩種原因:一是製造業的進步,一是戰爭技術的改良。
就農民從事遠征說,只要那遠征是播種期後開始,收穫期前終了,他們在作業上這樣的中斷,就不致大大影響其收穫。因為,即使他們不加入勞動,大自然可替他們進行一大部分的殘餘工作。可是,征役對於一般技術工人,那就非同小可了。比如說,鐵匠、木匠、織工吧,他們一離去作業的場所,其唯一收入源泉馬上就要涸竭。他們的一切工作,都要仰仗自己,大自然不給與一點幫助。所以,他們這種人如為國家服兵役,就無法自己維持,而不能不由國家給養。這樣看來,一國大部分居民如是技術工人及製造業者,則大部分服兵役的人就不能不由他們中間徵集,因而,他們在服兵役期間,也就不能不由國家的費用維持。
加之,戰爭的技術已漸漸發達成為一種錯綜複雜的科學。戰爭的行為,已不是初期社會那種簡單隨便的小格鬥小爭奪;而戰爭的時間更沒有一定,往往連續爭戰幾次,每次說不定要繼續大半年。這時,從事征役的人民,至少在戰鬥繼續期間,是有仰賴國家維持的必要的。一個人平時不論所執何業,如果要他長期服兵役,長期自費支持,那就未免是一個過重的負擔。所以,第二次波斯戰爭以後,雅典的軍隊似乎大體上就已採用了傭兵制度,一部分由本國人民編成,也有一部分由外國人編成,但全是以國家費用支給薪餉。羅馬自維伊之圍以來,其軍隊在留在前方的期間亦受有相當報酬。以後在各封建政府統治下,大領主及其扈從服兵役的義務,在一定時間後,普遍是以付若干貨幣作抵,這貨幣就是用以維持那班頂替他們服役的人。
在文明社會裡,服兵役人數與人民總數的比例,必然要比未開化社會中小得多。文明社會維持兵士的費用,統由那些非兵士的勞動者負擔。這些勞動者,不但要維持兵士,而且要按照各自的身份,維持他們自身乃至他們的行政司法官吏。因此,兵士的數目就不能超過這些勞動者除了維持他們自身及國家官吏外所能維持的限度。在古代希臘小農業國家中,全體人民中有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自認為兵士,時時從役戰場。但在近代文明各國,一般推算,兵士的人數不能超過全體居民百分之一,過此,即不免負擔太重,危及國家經濟。
戰場上軍隊概由君主或國家供養以後好久,為作戰而練兵的費用,才成為國家的一項大的開支,在此以前,似乎不見得怎樣繁重。古代希臘各共和國的軍事訓練,是國家加在各個自由市民身上的教育的必要部分。各都市似乎都備有一公共廣場,就在這廣場裡面,各教師在國家官員監督下,對青年施以種種軍事教練。這種簡單設施的費用,似乎構成希臘各共和國為訓練市民作戰所付的費用的全部。古代羅馬也有所謂運動場教練,那與古希臘的競技場教練,具有同一目的。後來封建各政府,也曾為這目的,頒發許多命令,規定各區市民,必須演習箭術及受其他軍事訓練,但似乎結果不那麼圓滿。由於所委任執行這些命令的官吏缺乏責任心及其他原因,這種命令,似乎往往成為一紙具文。在那些政府的更迭消長中,軍事訓練在人民大眾中似乎逐漸廢而不行。
在古希臘、羅馬各共和國存在的整個時期,在封建政府成立以後相當長的期間,兵士的職業不是一種獨立的、可判然區劃的職業,不構成某市民階級的唯一的主要工作。一切人民,不論其平日依靠何種職業或業務謀生,在普通的場合,他總覺得他也同樣適合於做一個軍人,而在非常的場合,又覺得有充當軍人的義務。
然而在一切技術中,戰爭的技術確是最高尚的;所以改良進步的結果,這種技術也就必然成為一切技術中最複雜的了。戰爭技術在某特定時期能夠發展到怎樣完善的程度,固然是由機械技術,及其他必然與戰爭技術相關聯的若干技術狀態決定的,但是,要使其發展至十分完善程度,那還有成為特種市民的主要或唯一職業的必要;並且,和其他技術改良一樣,這種技術的改良,也有分工的必要。不過,他種技術的分工,是個人精明的必然結果,因為他發覺要增進自己的利益,與其從事幾種職業,不如專精一種特定職業。至於兵士職業與其他職業分開,使成為一種獨立的專門職業,卻非出於個人的打算、而是出於國家的智慧。在太平無事時,一個不待國家特別獎勵而把自己大部分時間花在軍事訓練上的市民,無疑的,他會在軍事知識上取得很大的進步,此外還可得到很大的樂趣,但對於自身的利益,那卻沒有一點增進。只有國家的智慧,才能使他為自己的利益,花費大部分時間來從事這種特殊工作。不過有許多國家,即在非有這種智慧即難於繼續存立的時候,往往仍然沒有這種智慧。
遊牧民多餘暇,幼稚農業狀態下的農民,也有一些空閒時間,至於手藝工人或製造業者,則全無閒暇。關於武藝的訓練,第一種人就是把大部分時間花費在它上面,都干自己無損。第二種人把一部分時間花費在它上面,也不會蒙受大損失。第三者的情況卻大不同。他費去一小時,即有一小時的損失。為他自身的利益計,他自然而然地會完全漠視這教練。並且,技術進步,製造業進步,必然會引起農耕上的種種改良,使得農民和城市的工人一樣,沒有閒暇。於是,農民自然而然地也和市民一樣忽視軍事訓練,大多數人都養成了不好戰的習性。然而在另一方面,由農業改良而產生的財富,或者說,由這些改良蓄積下來的財物,卻又不免誘起鄰國的覬覦和侵略。事實上,勤勉而因此富裕的國家,往往是最會引起四鄰攻擊的國家。所以,國家對於國防如不採取新的手段,人民的自然習性是會使他們全然失去自衛能力的。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對於國防軍備的設施,似只能採取兩種方策。
第一,它可不管國民的利益怎樣,資質怎樣,傾向怎樣,用一種極嚴厲的法令,施以強迫軍事訓練;凡在兵役年齡內的一切市民,或其中的一定人數,不管他們從事何種職業,非在一定限度上與兵士的職業結合起來不可。
第二,它可維持並僱用一部分公民,不斷施以軍事訓練,使兵士的職業,脫離其他職業,而確然成為一個獨立的特殊職業。
假使國家採取前一方策,那麼,這個國家的兵力,就是所謂民兵;如採取後至方策,那麼,這個國家的兵力,就是所謂常備軍。進行軍事訓練是常務軍的唯一主要職業。國家給與他們的生活費或餉金,即他們日常生活的主要和經常來源。至於民兵軍事訓練,則只是臨時的工作,他們日常生活的主要和經常來源,得由其他職業贏得。在民兵,普通工人、工匠、商人的性質多於兵士的性質;在常備軍,剛軍人的性質多於一切其他職業的性質。這兩種區別,似乎就是這兩種軍人本質上的區別。
單就民兵說,亦分有若干種類。有的國家對於捍衛國防的公民,只施以軍事訓練,卻不曾編為隊伍,換言之,沒有編為各個獨立的部隊,沒在各自正式和固定的官長下從事操練。在古希臘羅馬各共和國,各公民留在家鄉的時候,多半是單獨地、分開地,或和所喜歡的伴侶一同操演,不到實際作戰時期,不屬於任何特定部隊。在其他國家則又不同。它們的民兵,不但要操演,而且編為隊伍。在英國,在瑞典,乃至在近代歐洲設有這種不完全兵備的一切國家,每個民兵都有其所從屬的特定部隊,都有其正式和固定的官長。在戰時固不待言,在平時亦是如此。
火器未發明以前,一個軍隊的優越程度,是要看其中各個兵士使用武器的熟練和技巧程度而定。體力和動作的敏捷最為重要,通常以此決定戰鬥的命運。使用武器的熟練和技巧,與今日的劍術同,不是夾在大眾之中能夠學成的。要獲得那種武藝,只有各人進特定的學校,從特定的教師,單獨學習或和與自己本領相同的特別朋友一起學習。火器發明以來,體力和敏捷,甚至使用武器的特別技巧和熟練,雖然不是全無用處,但比較以前,不重要得多了。新式火器的性質,雖然不會把笨拙者提高到和熟練者立於同一水準,但比較以前,卻使他們更接近於同一水準。同時,人們一般認為,使用這新式火器所必要的一切技巧和熟練,可夾在大部隊中學習獲得。
決定近代軍隊戰鬥命運的,與其說是兵上使用武器的技巧和熟練,倒不如說是紀律、秩序和迅速服從命令。近代的火器是有聲響的,是有煙氣的,是會使人一聽到炮聲,而且往往早在距戰鬥開始還很久之前,就感到隨時會遭遇目不能見的死神的。所以,往往戰鬥一經開始,這紀律、秩序和服從性就難於保持。古代的戰鬥情況,遲不相同。除人的叫吼聲外,沒有聲響,沒有煙氣,也沒有看不見的負傷和致死的原因。在致死的武器實際接近以前,在他附近有沒有這種武器,各人都看得很清楚。在這種情況下,一支軍隊只要對使用武器的熟練和技巧有相當把握,則維持紀律和秩序,就不但在戰鬥開始時,即在戰鬥全過程中,或者直到兩軍勝負判然時為止,都必定比在使用火器場合容易得多。不過,紀律、秩序和迅速服從命令,那是要在大隊一起操練的軍隊才能獲得的。
可是,民兵不論用什麼方法教練或訓練,訓練好了的民兵,總遠不及紀律良好訓練得宜的常備軍。
在使用武器的熟練上,一周或一月訓練一回的兵士,決不及每日或隔日訓練一回的兵士。軍隊使用武器的熟練,雖可以說在近代沒有往昔孤樣重要,但舉世公認的普魯土軍隊的優越,據說就是得力於他們更善於使用武器。這證明,即在今日,這種熟練,亦還是極其重要的。
一種兵士,僅僅每週或每月聽長官指揮一次,其餘一切時間,都可自由處理自己的事務,在任何方面不必對長官負責。另一種兵士,其全部生活及行動,每日都在長官指揮之下,甚至每日起床上床,至少到營舍睡覺,都要依長官的命令。就這兩種兵士比較起來,對於長官的敬畏程度,對於服從命令的迅速程度,前者是決不如後者的。所以,就所謂手法訓練說,換言之,就操縱和使用武器說,民兵往往不及常備軍。就紀律說,換言之,就迅速服從命令的習慣說,民兵更遠遠不及常備軍.可是,在近代戰爭中,立即服從命令的習慣,比操縱武器的本事,重要得多。
跟隨平時所慣於服從的酋長作戰的民兵,像韃靼及阿拉伯的民兵那樣,是最好的民兵,他們尊敬長官和立即服從命令的習慣,最與常備軍接近。蘇格蘭高地的民兵,當其在自己酋長指揮下活動時,也具有這種優點。不過,他們不是到處流浪的牧人,而是有固定住所的收入,他們在平時沒有追隨酋長由一個地方轉移到其他地方的習慣。所以,和韃靼人阿拉伯人比較,他們到戰時是不大願意同酋長馳赴遠方的,也是不大願意長久留在戰爭場所的。他們一獲得戰利品,馬上就渴望回家,酋長的權威,不一定能夠制止他們。這就是說,講到服從,他們是遠不及韃靼人、阿拉伯人的。此外,此等高地居民,一向過慣了固定的生活,在野外的時候少,所以他們不像韃靼人、阿拉伯人那樣慣於軍事訓練,不如韃靼人、阿拉伯人那樣善於使用武器。
不過,我們要注意一點,無論何種民兵,只要作過幾回戰,就可以成為一個十足的常備軍。因為他們每日操練武器,不斷在長官的指揮之下,所以不久就獲得了常備軍那樣迅速服從命令的習慣。未赴戰場以前,他們是做什麼的,這是沒有什麼關係的,只要作過幾次戰,他們就必然會獲得常備軍的一切優點。所以美洲的戰爭,如果再延長一點,美洲的民兵,無論就那一點說,都可以和那支在前次戰爭中所顯示的武勇並不稍差於法國和西班牙最頑強老兵的常備軍相抗衡。
知道了這個區別,我們就可依歷史的事實,來證明有紀律的常備軍對於民兵,有無比的優越性。
有史可稽的最初出現的常備軍之一,就是馬其頓王腓力普率領的軍隊。他常與色雷斯人戰,與伊裡奧人戰,與色薩利亞人戰,乃至與馬其頓鄰近的希臘各都市戰。歷次戰爭的結果,他漸漸把他最初也許是民兵的軍隊,化成了一個受有嚴格訓練的常備軍。就在和平時候──這種時候很少也不很長──他也是小心地把軍隊保留下來,不予解散。後來,經過長久激烈戰爭之後,希臘各主要共和國的勇敢而精練的民兵,被他打敗了,征服了。接著,稍一接觸,大波斯帝國羸弱而缺乏訓練的民兵,也被他征服了。希臘各共和國和波斯帝國的沒落,就是常備軍對於民兵持有無比的優越性的結果。這可以說是歷史中有相當明確詳細記錄的第一次人類事務的大革命。
迦太基的沒落,和代之而起的羅馬的興隆,那是人類歷史中的第二次大革命。這兩個有名共和國的一切消長變動,都可由同一原因說明。
從第一次迦太基戰爭終了,至第二次迦太基戰爭開始,迦太基的軍隊,不斷從事戰爭,相繼由三個大將即哈米爾卡爾、其婿哈斯德拉巴及其子漢尼巴率領。他們最初懲創了自己國內叛變的奴隸,接著鎮定了非洲叛亂的各民族,最後又征服了西班牙大王國。到了漢尼巴率領軍隊,由西班牙向義大利進攻時,他的軍隊必然由這歷次戰爭受到了常備軍的嚴格訓練。當時羅馬人雖不是完全過著和平生活,但他們那時沒有經歷像樣的戰爭,他們的軍事訓練,自然不免大大弛緩。所以羅馬軍隊在特雷比阿、在斯雷米阿以及在肯尼地方,與漢尼巴的軍隊會戰,那是以一種民兵對抗常備軍。這一情況,也許比任何其他情況更有力地決定這幾次戰爭的命運。
漢尼巴留在西班牙的常備軍,對於羅馬派去抵禦它的民兵,也具有同樣的優越性,所以這常備軍在他的弟弟小哈斯德拉巴指揮下,不到幾年,就把羅馬的民兵,通通逐出西班牙了。
漢尼巴沒有從本國得到充分的供給。同時,久役戰場的羅馬民兵,又漸漸在戰爭過程中,成了訓練有素操練純熟的常備軍。在對比上,漢尼巴所固有的優越日益低降。小哈斯德拉巴後來認為有必要領他在西班牙所統率的全部或幾乎全部的常備軍,往義大利支援他的兄長。在進軍中,據說被嚮導者指錯了路。他躓躅在生疏的國土裡面,猝不及防地受到另一支同樣精練或更精練的常備軍的襲擊,結果全軍覆沒。
當哈斯德拉巴由西班牙退去後,羅馬大將西皮阿所遭遇的抵抗,不過是一些劣於自己軍隊的民兵。他一氣把那些民兵打敗了、克服了,而他自己的民兵,在戰爭過程中,自然而然地成了訓練有素操練純熟的常備軍。後來,這種軍隊,派往非洲,非洲抵抗它的,不過是一些民兵。這時,為防禦迦太基計,漢尼巴的常備軍,有被召回的必要。那些屢戰屢敗的垂頭喪氣的非洲民兵,也加入該常備軍。在查馬會戰中,這些民兵構成漢尼巴的軍隊的大部分。而這相互敵對的兩大共和國的命運,就由那一次戰鬥的結局決定了。
從第二次迦太基戰爭告終,直到羅馬共和國沒落,羅馬的軍隊可以說是十足的常備軍。當時馬其頓的常備軍,對它抵抗。在戰爭聲威達於頂點的時候,羅馬軍隊尚須經過兩次大戰爭及三次大會戰,才能征服這小小王國。假使馬其頓的最後國王不肯示弱,恐怕征服這小國還更要困難呢。上古世界一切文明國家的民兵,如希臘的民兵,敘利亞的民兵,埃及的民兵,對於羅馬的常備軍,都只作微弱的抵抗。其他野蠻國家的民兵,則抵抗比較激烈。米斯裡德斯由黑海、裡海以北各國率領來的塞西亞或韃靼民兵,是羅馬在第二次迦太基戰爭後碰到的最可怕的勁敵。帕斯阿及日耳曼的民兵,亦很可欽佩。他們曾有幾次把羅馬軍隊打得落花流水。可是就大體說,羅馬軍隊如果好好指揮,這般民兵究竟不是它的敵手。羅馬人對征服帕斯阿、日耳曼不肯徹底做下去的,那恐怕是因為他們認為帝國已經夠大了,無須乎再加上兩個野蠻國家。古代帕斯阿人,似乎為塞西亞或韃靼系屬的民族,始終保持著很多的祖先風習。和塞西亞人或韃靼人一樣,古代日耳曼人也是一種流浪的遊牧民族。他們平時由酋長率領著在各地遷流;戰時依舊由同一酋長率領著進行爭鬥。他們的民兵,正與塞西亞或韃靼的民兵同其種類。說不定,他們還是前兩者的後裔。
羅馬軍隊紀律鬆弛的原因,不一而足。而紀律過於嚴峻,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在他們非常強盛時,既已打得天下無敵,那堅重的盔甲,就當作不必要的重荷而拋開了,那煩難的教練,就視為不必要的勞作而疏忽了。加之,羅馬各皇帝治下的那些常備軍,特別是成守邊疆防備日耳曼人及班諾尼亞人的常備軍,他們簡直是各皇帝的危害勢力;它們屢屢反對皇帝,擁立自己的將軍。為要減弱這些常備軍的危害程度,據某些作家說,是德奧克里希恩大帝,又據其他作家說,是康士但丁大帝,首先把總是由兩三軍團合成的大部隊的屯駐邊境的常備軍,召回內地,然後再化分為小部隊,散駐各省的都市,非有用武逐敵必要,即不許其移動。軍隊常川駐在商業及製造業都市,兵士們自身就漸漸變成了商人、技工或製造業者。市民的性質,於是漸漸超過軍士的性質而佔優勢。這一來,羅馬的常備軍,就逐漸頹廢了,成為腐敗、疏忽、無訓練的民兵,後來日耳曼和塞西亞民兵入侵,西羅馬帝國就抵擋不住了。那時,各皇帝沒有辦法,就開始僱傭那些國家中的某些國家的民兵,抵抗另一些國家的民兵,這樣才多維持了一些時候。西羅馬帝國的沒落,是古代史中比較保有明確詳細記錄的人類事務上的第三次大革命。這革命的原因,就是野蠻國民兵對於文明國民兵的無比的優越,也就是游收者國家的民兵對於由農夫、技工及製造業者組成的國家的民兵的無比的優越。這裡,民兵所戰敗的,大都不是常備軍,只是在訓練與紀律方面不及他們的民兵。希臘民兵戰敗波斯民兵是如此,後來瑞士民兵戰敗奧地利和勃艮第民兵亦是如此。
西羅馬帝國沒落了,在它廢墟上建立起來的是日耳曼民族和塞西亞民族的國家。這些民族移遷新土後,他們的兵力依然在若干時期內保持原來的性質,它是由牧人及農夫組成的民兵,在戰時即由平時所慣於服從的酋長帶往戰場作戰。所以,他們是經過了相當訓練,具有相當紀律的。但是,隨著技術及產業的進步,酋長的權威逐漸衰微了,大多數人民能勻出來受訓練的時間也比較減少了。封建式的民兵訓練逐漸荒廢,紀律亦日趨鬆弛。為糾正這缺陷,就逐漸著手建立起了常備軍。並且,編制常備軍的方策,一經為某文明國所採用,其他文明國就有立即仿行的必要。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自己的民兵,非這樣編成的常備軍的敵手,要想國防安固,只有採用這種方策。
常備軍的士兵,縱使從未上過陣,從未經過炮火,也往往顯得有老兵那樣的勇氣,而且,一開始上陣作戰就配得上和最頑強最有經驗的老兵見個高低。一七五六年,俄羅斯軍隊攻打波蘭,俄羅斯軍隊所表現的武勇,簡直可以與歐洲當時最頑強最老練的普魯士兵士相頡頏。然而俄羅斯帝國前此二十年是國泰民安的;它那時軍隊中曾上過陣的兵士,決不很多。一七三九年,西班牙戰爭爆發,當時英國享受了二十八年的太平。可是,它的常備兵士並不為這長期和平所腐化,在攻打喀他基那時,他們所表現的武勇尤為特出。這一戰役,是他們在這次不幸戰爭中第一次的不幸冒舉。和平日子過久了,將官們說不定有時會忘卻他們的技能,但管理得法的常備軍,如果不忘訓練,似乎決不會忘卻其武勇的。
一個文明國的國防,如果仰仗民兵守衛,它將隨時有被鄰近野蠻民族征服的危險。亞洲各文明國往往被韃靼人征服的事實,充分證明了野蠻國民兵對於文明國民兵的自然優越性。有紀律有訓練的常備軍,較任何民兵為優。只有富裕的文明國家,才能好好維持這種軍隊;亦只有這種軍隊,才能保衛這種國家不受貧困野蠻鄰國的侵掠。所以,一國要永久保存其文明,甚或要相當長久保存其文明,只有一個方法,那就是編制常備軍。
有了好紀律的常備軍,一個文明國才能抵禦外侮;同樣,有了好紀律的常備軍,一個野蠻國才能突然地而且相當地文明化。常備軍憑其威力,可以把君主的法令,推行到一個帝國的最僻遠地方,可以使在沒有常備軍威力的情況下即無政治可言的國家,維持相當程度的正規統治。凡小心考察過俄羅斯彼得大帝變法圖強的各種設施的人,他一定會發覺那各種設施的樞紐,就是正規常備軍的建設。這常備軍,是大帝執行和維持其他一切規章的工具。俄羅斯帝國此後得以享有相當的秩序與和平,不能不說是這種常備軍之賜。
有共和主義思想的人,往往耽心常備軍會危及自由。當擁兵大員的利益與國家憲法的維持不一定有何等關聯時,這危險性的確存在。例如,凱撒的常備軍破壞了羅馬共和國;克倫威爾的常備軍解散了英國成立已久的議會。不過,一國的軍權,如握在君主手裡,各軍隊的主要將官,如是這國的貴介與華族,換言之,全國兵力,如果都是由那些由於自己享有民政權力的最大部分,所以本身的最大利益在於支持民政權力的這種人指揮,則常備軍對於自由決無危險。反之,在某種場合,它說不定還有利於自由。君主有了常備軍護持,他就自以為安全了,無須乎要象近代一些共和國所行的那樣,監視各市民的細微行動,時時疑忌市民擾亂和平。如果一國行政長官.儘管國內的主要人民願意予以支持,但群眾的每一不滿,都會使其安全感到威脅;或如果那怕是一個小小的紛擾,也有可能不到幾小時就掀起大的革命,那麼為防微杜漸起見,政府就不得不使用權力,來鎮壓一切對自己表示的不平不滿。反之,一國君主如果感到支持自己的,不但有可靠的貴族,且有精練的常備軍,那麼,就是最粗暴、最無稽、最放肆的抗議,也不至引起他的不安。他可以平心靜氣地寬恕這抗議,或竟置之不問。並且,他既意識到了他自己地位的穩固,他會自然而然地傾向於這樣做。所以,接近於放肆的自由,只有在君主有精練的常備軍保障的國家,才可見到;亦只有在這種國家,才無須為公共安全而付與君主以壓抑任何放肆的自由的絕對權力。
總之,君主的第一義務,就是策本國社會的安全,使其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橫暴與侵悔。這種義務的實行,勢必隨社會文明的進步,而逐漸需要越來越大的費用。原來在平時在戰時都無須君主支出何等費用的社會的兵力,隨著社會進步的過程,初則在戰時要君主出錢維持,後則在平時亦非君主出錢維持不可。
火器發明後,戰爭技術起了大變化。於是,平時訓練一定兵額,戰時使用一定兵額,所需的費用,都進一步增加。軍隊所使用的武器與彈藥,都比以前更貴。與矛及弓箭比較,短槍是更貴的武器,與弩炮或石炮比較,大炮或臼炮也是更貴的武器。近代閱兵所消費的火藥,放射出去,就不復返,這更非巨額的費用不可。至於往時,閱兵所投的矛,所放的箭,均很容易收回,並且其價值極微。與努炮石炮比較,大炮臼炮不僅為高價的機械,且為非常笨重的機械。這笨重機械,製造起來,要較大的費用,製成後運往戰場,也要較大的費用。此外,近代大炮的作戰效力,非往昔石弩可比,所以要給一個都市設防來抵禦這大炮的攻擊,那怕只是幾個星期也困難得多,因而,其所需費用也浩大得多。近代,有種種原因使國防費用日益增大。在這方面,事物自然推移的不可避免的結果,又被戰爭技術上的大革命促進不少,而引起這個大革命的,似乎不過是一個偶發事件,即火藥的發明。
近代戰爭火藥費用的浩大,顯然給能夠負擔此浩大費用的國家提供了一種利益,而使文明國家對野蠻國家立於優勝的地位。在古代,富裕文明國家很難防禦貧窮野蠻國家的侵略;在近代,貧窮野蠻國家卻很難防禦富裕文明國家的宰割。火器的發明,乍看起來,似對文明的持久與繼續有害。但實際上,乃對文明的持久與繼續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