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三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三章</h3><br /><br />  上帝造人有時候是很惡作劇的。<br /><br />  朱浣浣是一例。<br /><br />  白水晶也是一例。<br /><br />  這也足以說明她們為什麼會成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br /><br />  以現代國民生活水準之高、營養過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O就略嫌營養不良了--這對一個一心想當女強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擊。白水晶當了律師半年,工作一直很賣力、很辛苦。<br /><br />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種停頓在「發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辯的致命傷;有多次上法庭,還被擋在外面被當成偷媽媽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難堪的是還有人曾問她讀國中沒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經很努力地改裝自己,使自己看起來更成熟了,為什麼別人永遠不相信她已經二十四歲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贏得勝訴之後,心中才有一些安慰。<br /><br />  天知道她有多討厭束著老處女髮髻,穿著沒法子大步走的窄裙套裝。摸著厚厚的粉,外加三寸高的高跟鞋;然而為了維護冷靜敏銳的專業形象,上法庭時她一定要這麼打扮。一旦所有行頭卸下來,給化妝品點出的幾分姿色也洗去之後,她就只有一張清水臉蛋與國中女生的身材了;除了那雙精銳大眼難以抹煞,平常的她看起來真的非常天真無邪,即使穿一件T恤上街、打著赤腳,人家也會覺得她好可愛。<br /><br />  怎麼會長不大呢?好不好看不重要,朱浣浣不就是太好看了才會被當成花瓶供著?但白水晶真的很不滿意自己的身高於娃娃長相,可是又能如何?二十四歲了還能有什麼指望?<br /><br />  剛上完法庭,想不到一轉眼已中午了,難怪肚子餓得發疼,找個地方將早餐兼中餐一併解決掉才是正事。眼角餘光掃描到巷子中一家牛肉店,遠遠的就聞到香味,綠燈後她就打定主意調車回巷子中大快朵頤一番。打從畢業後就再沒吃過路邊攤的東西了;不是累得沒吃,就是陪客戶去吃商業午餐、偶爾幾個不長眼的傢伙約她上館子。入了這一行才知道每一個同仁皆自視太高,眼睛多長高了二吋,在頭頂上;未婚的男同事、長相端正的更是成天被大票女人追著跑,高尚職業嘛!有時候撥出時間約女人吃飯還擺出施恩的嘴臉--看多了,也就失望了。她不要這種男人當男朋友。白領階級的單身男女自有一套遊戲規則,並且又劃分了階級於地位;這種感情太工心計,玩起來也沒意思,因此她目前保持感情生活的空白--也許活了三十歲她會找人相親、嫁了--免得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唉!再多的遊戲方程式還不是求偶期的花招,荷爾蒙作祟所致。<br /><br />  停好車,從鏡中看了一下自己;在出法庭立即到化妝室換了一身T恤牛仔褲,不然太盛裝來吃東西會引人注目。在法庭以外的地方,她最不喜歡的就是招人側目。<br /><br />  巷子中五張桌子全坐了人。她向老板叫了麵候卻不知道該坐哪裡了--全都是大男人,幾乎全滿了--只好走到角落裡一張只坐著一個男子的那一桌去。<br /><br />  白水晶深深明白,盯著陌生人瞧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可是她卻忍不住打量眼前這個衣服顯然不怎麼合身的高大男人;他長得挺不錯的,但給人感覺很冷酷,椅腳邊放著一隻很舊的小行李,不知要去旅行,還是已歸來?他的年紀看起來不會很大,卻流露出滿身滄桑,是那種江湖味很重的男人,就是那股特別的氣質不自覺吸引住白水晶的眼光。由於襯衫太緊,他上身有三顆扣子沒扣上,隱約看到他裡頭左肩有一截小火燄的刺青。她從沒見過江湖人,接的官司都屬於離婚方面的case,刑事案件還輪不到她接;他--是黑社會份子吧?<br /><br />  他的頭髮太長,前面劉海蓋住雙眼,而且他又一直低頭吃麵,所以看不出神色如何。哇!第三大碗了。他後腦的頭髮蓋過了衣領了,握著筷子的手修長又有力,並且十分粗,有些厚繭,看來像做苦力的人;半捲的袖子露出肌肉結實的手臂,有一條白色的不規則傷痕從袖口中延伸到手腕。她實在很想叫他抬起頭來讓她看個仔細,可是她不能;唉!她向來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對陌生人的騷擾也深惡痛絕,此時又怎好做這種連自己也不齒的事呢?可是這個人引起了她有生以來最大的興趣。<br /><br />  老板端來幾盤小菜與湯麵後,他決定先填飽自己的胃;反正他那種吃法一定會比她先吃完,他總會站起來吧!那時她再抬頭看,就可以一清二楚了。<br /><br />  第一口還來及吹涼下肚,有一隻長著毛的大手擱到桌子上,再來一隻穿著托鞋的大腳踏上她身邊的長椅子上。<br /><br />  「呦--這不是石強嗎?你大哥在『洗蘭齋』給你辦接風洗塵宴盛大地歡迎你出獄,做什麼躲在這地方吃豬食呢?風雲堂有你回來可真是服氣哪!」<br /><br />  說話的男人矮矮壯壯的,滿口檳榔,身後還跟了四個手下,一雙邪賊的眼還瞄了下白水晶。<br /><br />  「感情是有了新姘頭;真是的,王妮如那騷貨不要,偏看中這個洗衣板。」<br /><br />  「老大,吃幼齒的補眼睛!」身後一個人叫著,接著引起大笑。<br /><br />  男子終於抬起頭,冷冷地看向那一伙來意不善的人。<br /><br />  「滾!」聲音低低的、冷冷的,不含一絲溫度,眼光卻傷人於無行。<br /><br />  那個老大下意識退了一步,他身後的手下又有人叫了:「媽的!石強,你也不看看這是誰的地方!在我們『李派』的地盤也敢猖狂!你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來打招呼是給你面子,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br /><br />  「你們要打架嗎?」白水晶故作天真地問著,用非常有禮貌的聲音。<br /><br />  「臭婊子!輪不到你開口!」為首的男子兇了她一句。<br /><br />  白水晶慢條斯理的從皮包中拿出電話,按了附近管區的警察局電話。「喂!警察局嗎?我這邊是紅福巷,大王牛肉麵這邊有人在打架滋事,快派人來呀。」她收線。<br /><br />  「臭女人!」為首的人一巴掌打向她,水晶沒有躲,就等著這幾個只會用蠻力的痞子過來。<br /><br />  但,還沒近她的身,為首的人卻早已被一拳打得飛撞到身後四個手下身上,倒成一堆。<br /><br />  「老大!」其中一人將手伸入口袋。<br /><br />  「不可以。」為首的人按住手下的手。<br /><br />  而那個叫石強的人早已擋在白水晶面前,用低沉的聲音道:「陳昆明,聰明的話就快走!這地方亮傢伙的下場你自己清楚。」<br /><br />  五人站起來,在為首的人點頭示意下,飛快地走了;臨走時,為首的陳昆明撂下狠話:<br /><br />  「我們『李派』不會放過你的!」<br /><br />  警笛聲遠遠傳來。白水晶丟下五百元,抓著男人的手不由分說拉著就跑--她可不想上社會版丟人,也不想被帶到警局盤問個沒完--拉著他跑是覺得兩人同一陣線;他是個好人,剛才那些人有槍,而這男人發現後立即擋在她身前;一個人的好壞不是外表或一張嘴可以看得出來的,肢體所表現出來的最準確,這個男人若不是認為自己死活無所謂就是不願殃及無辜。<br /><br />  感動,只是一剎那間的事,平靜二十四年的心湖竟然起了波瀾;如果一個男人可以用生命去保護一個素昧平生的人,那你還有什麼好猶豫的--這種好男人當然要好好把握:她決定了!<br /><br />  「你到底要到去哪裡?」在巷子間鑽來鑽去近二十分鐘後,那男人終於忍不住問了。<br /><br />  「吃飯!我可還沒吃哩。」她指著巷子一家自助餐。<br /><br />  「小妹妹,你自己去吃,我沒空陪你。吃完快回家,乖乖地。」石強口氣有些柔和,與冷酷氣質不搭,口氣聽來也怪怪的,但關心之意非常明顯。還沒見過小女生像她這麼有勇氣的。入獄五年了,他殺手特訓出來的敏銳直覺早知道小女孩在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那時就覺得她十分有膽。他現在這種樣子像土匪又像流浪漢,她敢看不怕被騷擾,膽子當然很大;再來陳昆明挑釁時,她非但沒立刻逃開與他劃清界限,甚至還笑嘻嘻地打電話在眾人面前報警。太大膽的人總是早死,等小女孩長大了就會明白這一點;如果她這種性子能活到二十歲的話。<br /><br />  「你要去哪裡?回家嗎?」她雙手連忙抓住他的手臂;哪能白白地放他走。<br /><br />  石強眼光黯了一下說道:「我沒有家。我只是要去找一個人,他會給我工作。」<br /><br />  「在哪裡?我要知道;我們是生死之交呢!你要告訴我地點,我才好去找你。」白水晶乾脆就順應外表裝得很小很小--至少他不會對一個小女生設防。<br /><br />  他拉開她的手,輕聲道:「沾上我這種人會倒大楣;別找我。」<br /><br />  「喂!」她很想追去,可是又停住了;追上去要做什麼呢?他叫石強,今天出獄;他大哥似乎是黑道老大,可是他卻要去找工作。這些對她都是陌生的,能在此刻幫助他什麼?等他站穩了再說吧!有緣,及會再見的。她是個聰明的女人,自己是個律師;而他卻是混黑道甫出獄的人。她有心於他,他搞不好會退避三舍;男人的自尊與自卑是一體二面的,女人是傷不得的,要是遇上那種不會轉圜的大男人就更完蛋了。白水晶咬了咬唇;會再見的!那時可要想個好辦法,她不玩欺瞞的遊戲,而且她要嫁給他。改天找浣浣去吧!她搬去與一個據說是「聖人君子」的男人同住,近兩個星期不見了,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發生;如果有戀愛事件,她正好可以觀摩一下。<br /><br />  ※※※<br /><br />  丁皓是個坐不住的人,如果他能安靜坐在辦公椅上超過一小時,就代表那時他很想睡覺;最正常的丁皓是跟著員工四處巡視,一回來就隨意癱在沙發上,煙酒不離身,聽著朱浣浣報告這些天工作的進度,露出一貫懶懶的表情。<br /><br />  今天丁皓沒出公司,真是奇怪。朱浣浣一邊輸入客戶資料到電腦中建檔,一邊偷瞄他;他甚至還叫她閉嘴。有很多次,她在口頭報告時,用甜甜軟軟的嗓音催眠了丁皓,往後丁皓午睡睡不著時,都會叫她背一篇文言文來給他助眠。天生的嗓音她改不了,對他的「善加利用」又好氣又好笑。悶一早上了,丁皓一會兒到樓下,一會兒上來,說在等人,而孟冠人也用高度興趣的眼神在門口張望。這兩個人今天真是太奇怪了,他們連午餐也不肯下去吃,到最後委託她去買自助餐。<br /><br />  是什麼重要人物呢?朱浣浣提兩個飯盒從巷子口走出來,等綠燈時還在想。昨天丁皓要她一同到六樓搬一些雜物去丟,說是要給客人住,她還順便大清掃了一番,到今天腰還有些痠疼;誰叫她天生的雞婆命。見不得屋子雜亂不堪。<br /><br />  正想得入神,一輛賓士車擋住了她的去路。朱浣浣睜大眼看到三個彪形大汗圍住她,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身雪白西裝、手捧一大束玫瑰的王平志。他拿著花的手擱在車蓋上,另一手叉在褲子上,雙腿交叉而立,面孔以四十五度角面對她,前額的頭髮吹得高高的,活像是剛從精品店走出來的樣子,從頭到腳都一塵不染。<br /><br />  下了二三天的梅雨,此刻天空仍灰灰的,有絲陰鬱,他這一身白實在很不搭調。<br /><br />  「嗨!浣浣!」王平志以很酷的手勢將花送到她面前。<br /><br />  朱浣浣並不怎麼想見到這一個人。在公司幫哥哥的忙時,成天受他騷擾;她已經拒絕得很明白了,可是這人並不懂得罷休,天天藉故找她,並且雙眼明確地寫著「慾望」二字,老是流著口水盯她的胸部看--那是她堅持離開公司、到律師事務所工作的主因,已經半個月不曾見到這個人,以為可以就此擺脫,想不到他竟然又蹦了出來:好神通廣大呀!<br /><br />  「有事嗎?」她沒接過花--一直覺得玫瑰俗氣,並且廉價,更討厭送花的人。<br /><br />  王平志揚起眉毛,雙肩一聳。<br /><br />  「你哥哥人在國外,我當然有義務關心你呀!你怎麼到一間流氓公司當會計呢?到自己公司當主管不是更好嗎?我真是替你抱屈。一同吃午餐吧!」他眼光輕蔑地瞄了一下她手中提的飯盒,說完就抓住她手腕要進車。<br /><br />  朱浣浣掙扎著,叫道:<br /><br />  「放開我!你要做什麼?我已經吃飽了。王平志,我還要會公司上班。」<br /><br />  王平志色迷迷地看她胸部,不滿地說道:<br /><br />  「你連流氓都可以陪睡,為什麼不能陪我睡?我王平志有錢有勢,是個人物;那傢伙算什麼?我要弄垮他!你還是乖乖地跟我吧!」<br /><br />  「你說什麼?!」朱浣浣驚呼。哦!這男人心中除了錢、權、色欲之外,就沒什麼了嗎?竟然開口閉口這麼淫穢。這人以前還算客氣,說話還很含蓄,現在他竟然說得這麼露骨,且毫無羞色。「放開我!王平志,大庭廣眾之下你想做什麼?」<br /><br />  「哼!他們管我做什麼?誰敢管?」王平志得意地掃了四周一眼,路人匆匆走避--他身邊這三個手下夠嚇人了。<br /><br />  丁皓,你在哪裡?朱浣浣心中暗叫。真是的!用得上的時候偏不在身邊,平常派不上用場卻總是跟著她四處跑。她心中暗道:可不能與他上車。心念一轉猛用鞋尖踢他腳後跟,在他痛得尚未叫出口時,又將手中的飯盒砸在他頭上,急忙轉身要逃。<br /><br />  「抓住她,快!」王平志氣急敗壞地大叫。<br /><br />  街上人多,是利也是弊;一方面可以混淆他們的視線於阻擋他們的速度,但同樣的也使得朱浣浣閃人閃得很辛苦。一頭栽入一具寬闊的胸膛中--丁皓?這人身上有丁皓的氣息!她匆忙抬頭,見到的卻是一張比丁皓好看的臉,不是孟冠人那種貴族化的俊美,而是很陽剛的那一種;很高,與丁皓不相上下;身子很結實,也與丁皓相同。唉!現在可不是大做比較的時候。「對不起!」她匆匆低語,忙要閃過,可是王平志的爪牙早已呈三角形包圍住他們,路人也很自動地退到兩邊閃開。一拐一拐而來的王平志企圖在疼痛中仍做瀟灑狀,表情十分怪異。<br /><br />  「抓住她--小子,你是誰?快閃開別多管閒事,免得惹禍上身。」<br /><br />  「你快走吧!這幾個人不講理的。」朱浣浣也沒打算拖人下水,好心地對面前這個壯漢說著。<br /><br />  石強皺眉看著眼前艷麗無比的女人--脂粉不施,卻亮麗可人,天生的尤物。包在層層衣服下的身材曲線隱約可見,完全不必靠化妝品來添色生輝,加上聲音嗲嗲柔柔地低沉誘人,想來應該是那種老大的女人,或酒家女之類的絕佳人選;不過,那一雙眼太純真了些,與她外表完全不符。他--有必要趟這個渾水嗎?他向來不多管閒事的;可是,若任這女人被抓走了,她會有什麼下場?那幾個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角色,什麼卑鄙事做不出來?<br /><br />  他心中暗自嘆了口氣;從早上十一點從新竹被放出來,搭車一會到台北,不惹事生非,別人可不放過他,事情自會沾上他,若真以為出獄後可以天下太平可就真是妄想了。<br /><br />  「他們抓你做什麼?」他問。<br /><br />  「色慾薰心!還能有什麼?」她輕哼著,瞪王平志。「擄人是犯法的,你眼中還有沒有法律?光是妨害自由就夠你關上半年了。」<br /><br />  「少廢話。抓不到你,我誓不為人!」王平志見那大漢似乎無意介入,很蠻悍地伸手抓向朱浣浣。她驚呼出聲;不過,不是因為王平志的祿山之爪,而是王平志被打飛出去,躺在地上;她的右肩上方出現一隻手臂,手指有力的成拳。她轉身看陌生人,輕聲道:「謝謝。」<br /><br />  「找死!」另外三個人立即撲向他們。石強將朱浣浣抓到身後,身手俐落地閃動,也沒有看清如何出手的,只一會兒就見三個人全跌到地上,隨即落荒而逃了,就像所有電視情節中的落水狗一樣。臨走時,他們撂下狠話:「給我記住!」然後逃之夭夭了。<br /><br />  「有沒有受傷?」她連忙上前問著,抓起他的雙手端詳。水晶說過,赤手空拳與人對打,使力不當就會傷到指關節;看他下手不輕呢!<br /><br />  「沒有。」石強收回雙手。今天淨遇到奇怪的女性。他看了一下四周,問道:「這附近有保全公司嗎?『迅雷保全公司』--」<br /><br />  「有啊!有啊!你跟我來,過馬路再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也在那邊上班,正好同行。」朱浣浣猛然想到這人就是丁皓等了一上午要見的人。<br /><br />  「我叫朱浣浣,您呢?」<br /><br />  「石強。」<br /><br />  顯然也是個惜言如金的人。<br /><br />  朱浣浣也不多說,領他往公司走去。<br /><br />  拒絕了她牽他過馬路的好意,石強忍不住好奇地打量這個外表艷麗無比,個性卻非常母性的女人,她那種愛照顧人、把別人當小孩的性子,全在行為舉止中輕易可見。他坐牢的五年肩,台灣發生什麼事了!怎麼他以前所知道的女性與今天所見的完全不同?像朱浣浣這種美艷的女人他見得多了,雖個個不及她出色,但那種艷與美的特質不相上下,身材也是惹火級的。他注意到朱浣浣說話的嗓音是天生的,完全不是矯揉造作。一般老大、大哥級人物,身邊都會包養這型的情婦來暖床;當初大哥「分配」給他的女人王妮如也是這一型的。一般而言,這類女人頭腦空無一物、有瘋狂的採購欲、講究名牌,卻無品味、信奉寄生蟲理論、最擅長爭風吃醋,設計別的女人,勾引別的男人,原始本錢更是利用得淋漓盡致;但,朱浣浣不是--她的眼神很清純、很正直,笑起來毫無心機,怎麼會有這一種女人呢?還有,中午那個小女生的膽量也是無人可及;面對地痞流氓的拳頭還能談笑風生,那一雙晶亮的大眼閃著逗弄與促狹--才十六、七的丫頭,這等膽量能不讓人佩服嗎?初生牛犢不畏虎吧!不知怎地,一面之緣就將那個小女孩的面孔深刻的刻畫在心中,久久無法忘懷--<br /><br />  ※※※<br /><br />  「丁皓,我回來了。」朱浣浣探頭入丁皓的辦公室。<br /><br />  壁上的時鐘正指著一點五十八分;她見丁皓與孟冠人雙雙垮在沙發上,一點形象也沒有的把腳全放在茶几上,弄髒了她今天才舖上去的白色桌巾。<br /><br />  「飯呢?你從十二點半出門到現在才回來,你是跑到非洲去買了是不是!」丁皓忍不住吼出來;他餓壞了。<br /><br />  朱浣浣終於知道為什麼自己老是覺得少了件東西了--便當不見了。她盯著自己的雙手,然後再看向兩雙虎視眈眈的眼神,他有些心虛地笑著道:<br /><br />  「我拿去砸王平志了--呃,我去員工餐廳看看還有沒有剩下的!」連忙要逃。<br /><br />  「朱浣浣!」<br /><br />  「等一下!」<br /><br />  丁皓與孟冠人同時跳了起來。看來情勢非同小可,朱浣浣急忙躲到站在辦公室外的石強身後。<br /><br />  「丁皓,你們有客人!」她不知道兩個飢餓的男人會這麼可怕,難怪他們吃東西總是用搶的。近來孟冠人天天到丁皓家吃晚飯,她煮得再多也會被他們一掃而光;這還不恐怖,恐怖的是丁皓半夜還會叫醒她,叫她下廚炒個飯或煮個面給他吃,因為他餓壞了。丁皓最不耐餓,並且食量大得嚇人;所以現在這兩個男人殺氣騰騰也是十分理所當然了。<br /><br />  孟冠人與丁皓沒空管客人。孟冠人叫著:<br /><br />  「朱朱!過來,我們要問你王平志的事;那傢伙有沒有對你怎麼樣?」<br /><br />  朱浣浣拉高毛衣袖口,露出發紅的手腕,說道:<br /><br />  「他要抓我上車,是石強救了我。我想,他也許是你們等了一上午的人。」<br /><br />  丁皓一把拉過她低吼:<br /><br />  「那傢伙竟然敢碰你!我不會放過他的。」<br /><br />  「別開口閉口就是這些江湖話,我們可以告他呀!我不大想讓雙方難看而已。如果他趕敢再上門,我會讓他去坐牢。」--畢竟是個律師,喜歡依法處理。<br /><br />  孟冠人笑嘻嘻地說道:<br /><br />  「朱朱,你身兼原告與律師身分,上法庭能一分為二嗎?」<br /><br />  朱浣浣點頭說道:<br /><br />  「我擬的狀子萬無一失,再找我的好朋友來當律師就行了;她的口才是公認的好,在去年大專院校辯論賽中奪得冠軍。關他三個月到六個月就夠了。」<br /><br />  「天真。」丁皓翻了一下白眼,看向石強;第一眼就很對眼,深出手說道:「丁皓。」<br /><br />  「石強。」二人右手交握。<br /><br />  然後三個大男人就關入辦公室中密談了。朱浣浣當務之急就是快到員工餐廳弄二份午餐來給他們吃;丁皓的臉色已經很難看了,她還想活著看明天的日出呢。<br /><br />  當她端著二大盤蛋炒飯與三大杯五百cc的奶茶到辦公室後,不管先前三個人在談什麼,就見丁皓與孟冠人跳起來筆直衝向她;朱浣浣屏住呼吸看二人小心翼翼地接過飯,然後狼吞虎嚥匆匆解決。她吐了口氣走向沙發,遞了一杯茶給石強,再看了一眼那二個站著吃的男人,她懊惱地叫:「丁皓!吃小口一點,飯粒都掉到地上了--冠人,不要用手抓,有筷子呀!噢!」她的大叫,在看到丁皓猛捶胸膛後停止。她拿了杯奶茶匆匆走過去餵他喝,一邊還替他拍背;丁皓雙手還捧著飯呢。<br /><br />  「我也要!」孟冠人不依地叫了,硬是裝出也噎到的表情。<br /><br />  朱浣浣拿起另一杯奶茶,卻給丁皓拿走--此刻他倒是可以騰出一隻手了。「我來就好。」他殺氣沖天的走向孟冠人,孟冠人連忙叫:「我沒事了!自己來,自己來。」<br /><br />  朱浣浣見怪不怪地蹲下身子,拿抹布粘起地毯上的飯粒。為吃反目成仇的戲,每天固定上演。<br /><br />  石強倒是目瞪口呆;這兩個人--這兩個正在吃飯的人真的是丁皓與孟冠人嗎?五年前他就見過孟冠人了--一個深沉得可怕的男人,臉上總是掛著漫不經心的笑容。人人都說他的腦中有一部電腦,是個天才--「賽孔明」的封號可不是浪得虛名,也不是別人亂取的綽號。在孟冠人十六歲是就為黑道最大勢力「龍燄盟」的首領耿雄天所欣賞延攬,雖被拒絕但仍愛惜不已,任他自由出入「龍燄盟」的資料寶庫,並封他為「賽孔明」。五年前的驚鴻一瞥是在賭船上,當時他伴在耿雄天身邊。他巧妙地設計了一個大賭局,讓遠從日本渡海而來的「上口組」分支「櫻木組」無法在台灣開疆拓土搶地盤,也使台灣倖免淪為日本的毒品輸出國。一役成名天下知,但他並不屬於黑道,許多人都以為他回去繼承大家業了;想不到他混在這裡,並且--並且與丁皓搶飯吃。<br /><br />  再說丁皓;他的事跡更為久遠,久到很多人早遺忘了,加上丁家的解散,顯赫不比從前,黑社會的新血對他更沒印象;可是他曾聽大哥提過,丁皓是唯一能讓自己父親邱至尚發抖的人,其中因由如何石強不明白。從哥哥那一輩的手下口中知道丁皓高中的事跡:他是第一個將全台北高中太保集團、飛車集團收服並列入管轄的總舵主。他的手下有些步入黑社會,如今也是有名氣的人物,不過大多在丁皓的命令下走回正途。<br /><br />  從沈拓宇口中得知丁皓與孟冠人經營信譽最好、規模最大的保全公司,用意在幫助受刑人出獄後的出路。走在黑白兩道的刀口上,有心改邪歸正的人都會受到庇護,並且重新尋到自己的方向。頭腦一流的孟冠人與威振八方的「火燄」丁皓,是一對超強無敵的拍擋。<br /><br />  可是,怎麼每當這女孩出現,二個他心中的偶像全走了樣?朱浣浣竟然拿他們當小孩看,又吆來喝去的,像是媽媽在管二個調皮的兒子;但--這感覺真是好!在他十五歲之前的歲月,是一片黑暗;十五歲之後的日子更是一片血腥於無盡的噩夢。他不知道「笑」是什麼,也不曾輕鬆自在過;是他將自己逼入了絕境?還是他的生命比別人更灰暗?<br /><br />  一隻手輕拍他的臉,喚回了他失神的魂;他看到朱浣浣擔心的眼神。<br /><br />  「你的臉色好差,不舒服嗎?」<br /><br />  「沒事。」他有些狼狽地躲開了;怎麼會有這種女人?可以這麼自然地陌生人付出關懷。<br /><br />  丁皓拉回朱浣浣,皺眉看她。<br /><br />  「不要隨隨便便對別人毛手毛腳。」<br /><br />  「我哪有!你胡說。」近來丁皓不知怎麼回事,不許她對員工笑,也不許她與客戶聯絡生意的事;存心孤立她的生活嗎?真是過份。<br /><br />  孟冠人將盤子丟回桌上,坐下說道:<br /><br />  「丁皓,我看你還是帶石強去公寓吧,等會再叫人事部拿他的制服給他;明天開始受訓了。我帶朱朱去逛百貨公司。」<br /><br />  「不准!上班時間你們給我安份一點。」丁皓吼了出來,手中抓著朱浣浣的手更緊了。<br /><br />  孟冠人以極公事化的口吻說道:<br /><br />  「大哥,你屋子給他住,沒床沒被的,要凍死人呀?況且我看他也得買一些衣服,別有異議。」孟冠人指著正要開口的石強說道:「一切費用按月從薪水中扣除,不會讓你佔便宜的。」<br /><br />  石強也不好多說什麼;人家都把可以反駁的話說出來了,他簡直不必動口。他並不喜歡麻煩別人,這些恩情只會給他帶來困擾;但石強明白,一個過去歲月中除了大殺之外,乏善可陳的人,他憑什麼去賺錢?天下之大,又何處能容身?身上僅有的數千元甚至租不起最差的房子;這筆恩情,他是欠定了。<br /><br />  「別想太多,我們是惺惺相惜!江湖上講的不就是這一句嗎?緣分吧!錯過了那麼多年,我們對你的聲名可是如雷貫耳。石強,心中要是有一點難受就是娘們的行徑了!男子漢大丈夫還這麼斤斤計較,如何志在四方?」孟冠人自是看透他的心思。<br /><br />  「娘們是哪裡惹到你了?」朱浣浣聽了可有些光火。她看向丁皓,「我想今晚,不,從今以後我們的晚餐客人中可以剔除孟冠人這個大人物;本娘們不高興煮你的晚餐。」<br /><br />  丁皓頭點得只差沒落地,直說好。就見因一時失言,落了個悲慘下場的孟冠人當場傻了眼,一副懊惱的模樣。<br /><br />  「你是女性主義的擁護者?」<br /><br />  她笑笑道:「不,我不是那種人,我只是反歧視女性的沙豬主義而已。小心哦,孟帥哥!我以前經手的離婚訴訟全是源自男性主義太過高漲、矮化女性所致;而那種男人通常一場官司打下來,所有身家財產全成了離婚太太的贍養費。以後你太太要離婚,記得叫她來找我,包她成為大富婆,足以媲美前美國總統甘迺迪的遺孀傑奎琳。」<br /><br />  孟冠人這才明白朱浣浣的可怕;這女人被惹火了可真不得了,律師本色表露無疑。她只擔心朱浣浣不給他吃飯;說真的,他已經吃上癮了。<br /><br />  「朱朱,你真的不收留我嗎?想想我每天保護你不受丁皓的狼吻,你怎麼可以狠心的不要我呢?這不會是你故意製造機會要勾引丁皓吧!」孟冠人原先是想乞求的,但促狹的天性難改,在最後很頑皮的加上這一句。<br /><br />  「孟冠人!」許久不見的紅暈飄上朱浣浣粉嫩嫩的雙頰。<br /><br />  石強這會兒倒看出端倪;難怪丁皓不讓朱浣浣碰別人,連握手業不許。<br /><br />  「朱大律師,舌頭打結啦?」孟冠人笑嘻嘻地說道,算準了朱浣浣開不了口。<br /><br />  「別逗她了。你先帶石強回我公寓,我與浣浣去百貨公司。如果你這條命還想留著吃晚飯的話,就給我閉嘴。」<br /><br />  孟冠人迫於「淫威」當然三緘其口,推了下石強往外走去。逗人要適可而指,他是很有分寸的。<br /><br />  「走吧。」丁皓穿上夾克。<br /><br />  朱浣浣拿起皮包,鄭重對丁皓說道:「我對你真的沒有企圖,別聽孟冠人胡說。」<br /><br />  他揚了下眉,走近她,將她困在辦公桌與他之間,雙手撐住二邊的桌面傾身看著她;它那句話說得可真挑舋,並且讓他聽得非常不是滋味。半個月來與她共處一室,將自己的情欲克制得連聖人也沒得比,就怕冒犯她,即使自己非常想要她;但她現在竟然說一點也不要他,實在太損他男性的尊嚴了。<br /><br />  朱浣浣突然覺得心跳加速了起來。他的氣息微微拂著她前額的劉海--他要做什麼呢?走這麼近,好像也包圍住她;他的眼光好奇怪,不再是懶洋洋的,而是專注,很專注地看著她的臉,在一段深長凝視後,他的眼光落印在她紅艷豐滿的唇上。<br /><br />  「呀--」不開口說話好像怪怪的,她張口正要問話,卻冷不防地被他的唇吻住。<br /><br />  朱浣浣先是嚇呆了,一雙圓睜的大眼驚奇地看著丁皓。他沒有閉上眼,眼色更加深沉了,最幽黑深處似乎燃著二團火燄,閃動著向她雙眼催眠。她有些站不穩,雙手連忙搭上丁皓寬廣的肩。接著,他的吻結束了,當他的唇與她分開時,她心中竟然掠過失落感;當然啦,並沒有什麼觸電的感覺,但並不討厭。<br /><br />  「閉上眼!」他命令。當她睜著一雙天真不解世事的眼睛看他,他心中就會浮現摧殘民族幼苗的罪惡感;這女人連接吻也不曾有過呢。心中又喜又內疚,但狂喜的成分比較多,內疚只有一些些,其他全是得意與佔用;他;要定她了。<br /><br />  朱浣浣依言閉上眼,他似乎又想吻她了。閉上眼會有所不同嗎?--唉,的確是不同的,這一次比前一次猛太多了;剛剛突如其來的吻只是淺吻而已,這一次可沒那麼客氣了。他一手托住他後頸,一手扶住他腰,完全侵略。完全佔用。百分之百丁皓式的吻。<br /><br />  不由自主的熱在全身擴散。朱浣浣在他唇舌的挑逗下覺得自己輕飄飄的,這是什麼感覺?他的心跳好急,與自己一樣的怦動;而二人早已擁抱得難解難分了。他--可以回應嗎?她並不喜歡站在被動的位置,所以輕輕挑了下舌尖,令他震動了一下,立即熱烈地與她糾纏吸吮--直到丁皓猛然停住,她才得以好好地調整呼吸,覺得自己好像閉氣很久了。她臉埋在他胸前急喘--一個問題同時跳到腦中--「為什麼--吻我?」她抬起臉問。<br /><br />  「我高興。」他任性地回答,很少笑的臉上竟然笑得十分邪氣,再次啄了下她的紅唇。<br /><br />  「那你常常保持很高興的狀態嗎?如果你在高興時身邊正好沒有女人呢?就算是男人也將就了?」她信以為真。他吻過很多人嗎?心中討厭這個想法。<br /><br />  丁皓嘆了口氣,他就是凡事認真。他也不是個有幽默感的人;但,天知道,他真的好喜歡逗她。<br /><br />  「我高興也要看人的,你嘛--最有機會看到我高興哦。」<br /><br />  朱浣浣輕聲道:「不可以隨便吻人的,我以為只有那種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戀人才會以吻為誓。它很神聖的,是不是?」<br /><br />  他正色道:「沒有感覺的男女接吻一千遍還是沒有感覺;可是你有,對不對?」<br /><br />  她點頭,眼光像是一個急於求知的學生,充滿全然的信賴,等他再說下去。<br /><br />  「那就代表,你會是我的女人。」<br /><br />  「姘頭嗎?我不要!」她對感情或許迷迷糊糊,對丁皓說過的話可從沒有忘過,這二個字眼她可不敢領教。死丁皓,當他的女朋友不算太壞,反正她並不討厭;可是對於那二個難以入耳的字眼,還是留給倒霉的人吧。<br /><br />  「不是姘頭,死腦筋!是女朋友--以後要當妻子的那一種。」他幹脆明說。反正他已在她唇上留下了他的唇印,將來誰要敢打他大主意,他會率先揍死那個不長眼的傢伙;那個王平志是第一個要痛宰的對象。<br /><br />  朱浣浣疑惑地看著他,「可是--我答應了嗎?怎麼你的口氣像是你說了就算。」<br /><br />  「你會的,只是你不明白而已。」他替她做決定,反正他不打算讓她跑掉。去他的高學歷。正經小姐!他不在乎,這個女人在他眼中只是個傻乎乎的丫頭,不保護不行--世道險惡,外面壞人一大堆。平生第一次,他有了想結婚的念頭,不是想找個人暖床,不是為了一個固定的床伴,只為了她--一個叫朱浣浣的女人!<br /><br />  你跑不掉了--孟冠人不是這麼說嗎?<br /><br />  別人談戀愛都是這樣嗎?朱浣浣不知道;可是丁皓從頭到尾沒說一句好聽的話,是不是連哄帶騙的樣子。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他呀,而且他的缺點罄竹難書;她要這種丈夫嗎?反正來想,丁皓的確需要她這種老婆;如果沒有她這麼愛乾淨,丁皓三天之內就可以再堆一座垃圾山,那實在太恐怖了。<br /><br />  「丁皓--」想一想又似乎覺得不大對勁,正要開口,就被丁皓阻止;他想到另一件事。<br /><br />  「浣浣,中午你說王平志來騷擾你,那他有沒有說什麼話?」<br /><br />  「他說要弄垮你。」她皺眉思索另二句話要不要說。<br /><br />  「還有呢?」他抬起她的下巴;一看就知道還有下文。她嘆口氣道:「他還說,我可以讓流氓睡,他有錢有勢。」王平志那種人沒什麼計較的,怪只怪自己長相太「情婦」味了;她總是十分感嘆自己的容貌常常招來不幸,從小到大,沒一件事順心。<br /><br />  丁皓瞇起了眼,不說話。<br /><br />  「丁皓?」她突然感覺氣氛變得有些暴戾與森冷,抬頭看他陌生的神色--是初相見時的那一張嚇人的臉,也是一個令她陌生的面孔,叫人打心底起寒顫。<br /><br />  「我不會讓你受委屈的。」他輕輕說著,再度吻住她。<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使你為我迷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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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上帝造人有時候是很惡作劇的。

  朱浣浣是一例。

  白水晶也是一例。

  這也足以說明她們為什麼會成為惺惺相惜的好朋友了。

  以現代國民生活水準之高、營養過剩的年代而言,身高不足一六O就略嫌營養不良了--這對一個一心想當女強人的女人而言更是很大的打擊。白水晶當了律師半年,工作一直很賣力、很辛苦。

  一五八的身高、小女孩那種停頓在「發育中」的身材,本已是她站在法庭滔滔雄辯的致命傷;有多次上法庭,還被擋在外面被當成偷媽媽衣服扮大人的高中小女生,更難堪的是還有人曾問她讀國中沒有?她真是不懂,她已經很努力地改裝自己,使自己看起來更成熟了,為什麼別人永遠不相信她已經二十四歲了?只有在替受害人贏得勝訴之後,心中才有一些安慰。

  天知道她有多討厭束著老處女髮髻,穿著沒法子大步走的窄裙套裝。摸著厚厚的粉,外加三寸高的高跟鞋;然而為了維護冷靜敏銳的專業形象,上法庭時她一定要這麼打扮。一旦所有行頭卸下來,給化妝品點出的幾分姿色也洗去之後,她就只有一張清水臉蛋與國中女生的身材了;除了那雙精銳大眼難以抹煞,平常的她看起來真的非常天真無邪,即使穿一件T恤上街、打著赤腳,人家也會覺得她好可愛。

  怎麼會長不大呢?好不好看不重要,朱浣浣不就是太好看了才會被當成花瓶供著?但白水晶真的很不滿意自己的身高於娃娃長相,可是又能如何?二十四歲了還能有什麼指望?

  剛上完法庭,想不到一轉眼已中午了,難怪肚子餓得發疼,找個地方將早餐兼中餐一併解決掉才是正事。眼角餘光掃描到巷子中一家牛肉店,遠遠的就聞到香味,綠燈後她就打定主意調車回巷子中大快朵頤一番。打從畢業後就再沒吃過路邊攤的東西了;不是累得沒吃,就是陪客戶去吃商業午餐、偶爾幾個不長眼的傢伙約她上館子。入了這一行才知道每一個同仁皆自視太高,眼睛多長高了二吋,在頭頂上;未婚的男同事、長相端正的更是成天被大票女人追著跑,高尚職業嘛!有時候撥出時間約女人吃飯還擺出施恩的嘴臉--看多了,也就失望了。她不要這種男人當男朋友。白領階級的單身男女自有一套遊戲規則,並且又劃分了階級於地位;這種感情太工心計,玩起來也沒意思,因此她目前保持感情生活的空白--也許活了三十歲她會找人相親、嫁了--免得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唉!再多的遊戲方程式還不是求偶期的花招,荷爾蒙作祟所致。

  停好車,從鏡中看了一下自己;在出法庭立即到化妝室換了一身T恤牛仔褲,不然太盛裝來吃東西會引人注目。在法庭以外的地方,她最不喜歡的就是招人側目。

  巷子中五張桌子全坐了人。她向老板叫了麵候卻不知道該坐哪裡了--全都是大男人,幾乎全滿了--只好走到角落裡一張只坐著一個男子的那一桌去。

  白水晶深深明白,盯著陌生人瞧是很不禮貌的行為,可是她卻忍不住打量眼前這個衣服顯然不怎麼合身的高大男人;他長得挺不錯的,但給人感覺很冷酷,椅腳邊放著一隻很舊的小行李,不知要去旅行,還是已歸來?他的年紀看起來不會很大,卻流露出滿身滄桑,是那種江湖味很重的男人,就是那股特別的氣質不自覺吸引住白水晶的眼光。由於襯衫太緊,他上身有三顆扣子沒扣上,隱約看到他裡頭左肩有一截小火燄的刺青。她從沒見過江湖人,接的官司都屬於離婚方面的case,刑事案件還輪不到她接;他--是黑社會份子吧?

  他的頭髮太長,前面劉海蓋住雙眼,而且他又一直低頭吃麵,所以看不出神色如何。哇!第三大碗了。他後腦的頭髮蓋過了衣領了,握著筷子的手修長又有力,並且十分粗,有些厚繭,看來像做苦力的人;半捲的袖子露出肌肉結實的手臂,有一條白色的不規則傷痕從袖口中延伸到手腕。她實在很想叫他抬起頭來讓她看個仔細,可是她不能;唉!她向來不是好奇心重的人,對陌生人的騷擾也深惡痛絕,此時又怎好做這種連自己也不齒的事呢?可是這個人引起了她有生以來最大的興趣。

  老板端來幾盤小菜與湯麵後,他決定先填飽自己的胃;反正他那種吃法一定會比她先吃完,他總會站起來吧!那時她再抬頭看,就可以一清二楚了。

  第一口還來及吹涼下肚,有一隻長著毛的大手擱到桌子上,再來一隻穿著托鞋的大腳踏上她身邊的長椅子上。

  「呦--這不是石強嗎?你大哥在『洗蘭齋』給你辦接風洗塵宴盛大地歡迎你出獄,做什麼躲在這地方吃豬食呢?風雲堂有你回來可真是服氣哪!」

  說話的男人矮矮壯壯的,滿口檳榔,身後還跟了四個手下,一雙邪賊的眼還瞄了下白水晶。

  「感情是有了新姘頭;真是的,王妮如那騷貨不要,偏看中這個洗衣板。」

  「老大,吃幼齒的補眼睛!」身後一個人叫著,接著引起大笑。

  男子終於抬起頭,冷冷地看向那一伙來意不善的人。

  「滾!」聲音低低的、冷冷的,不含一絲溫度,眼光卻傷人於無行。

  那個老大下意識退了一步,他身後的手下又有人叫了:「媽的!石強,你也不看看這是誰的地方!在我們『李派』的地盤也敢猖狂!你的時代已經過去了,來打招呼是給你面子,你以為你是什麼東西!」

  「你們要打架嗎?」白水晶故作天真地問著,用非常有禮貌的聲音。

  「臭婊子!輪不到你開口!」為首的男子兇了她一句。

  白水晶慢條斯理的從皮包中拿出電話,按了附近管區的警察局電話。「喂!警察局嗎?我這邊是紅福巷,大王牛肉麵這邊有人在打架滋事,快派人來呀。」她收線。

  「臭女人!」為首的人一巴掌打向她,水晶沒有躲,就等著這幾個只會用蠻力的痞子過來。

  但,還沒近她的身,為首的人卻早已被一拳打得飛撞到身後四個手下身上,倒成一堆。

  「老大!」其中一人將手伸入口袋。

  「不可以。」為首的人按住手下的手。

  而那個叫石強的人早已擋在白水晶面前,用低沉的聲音道:「陳昆明,聰明的話就快走!這地方亮傢伙的下場你自己清楚。」

  五人站起來,在為首的人點頭示意下,飛快地走了;臨走時,為首的陳昆明撂下狠話:

  「我們『李派』不會放過你的!」

  警笛聲遠遠傳來。白水晶丟下五百元,抓著男人的手不由分說拉著就跑--她可不想上社會版丟人,也不想被帶到警局盤問個沒完--拉著他跑是覺得兩人同一陣線;他是個好人,剛才那些人有槍,而這男人發現後立即擋在她身前;一個人的好壞不是外表或一張嘴可以看得出來的,肢體所表現出來的最準確,這個男人若不是認為自己死活無所謂就是不願殃及無辜。

  感動,只是一剎那間的事,平靜二十四年的心湖竟然起了波瀾;如果一個男人可以用生命去保護一個素昧平生的人,那你還有什麼好猶豫的--這種好男人當然要好好把握:她決定了!

  「你到底要到去哪裡?」在巷子間鑽來鑽去近二十分鐘後,那男人終於忍不住問了。

  「吃飯!我可還沒吃哩。」她指著巷子一家自助餐。

  「小妹妹,你自己去吃,我沒空陪你。吃完快回家,乖乖地。」石強口氣有些柔和,與冷酷氣質不搭,口氣聽來也怪怪的,但關心之意非常明顯。還沒見過小女生像她這麼有勇氣的。入獄五年了,他殺手特訓出來的敏銳直覺早知道小女孩在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那時就覺得她十分有膽。他現在這種樣子像土匪又像流浪漢,她敢看不怕被騷擾,膽子當然很大;再來陳昆明挑釁時,她非但沒立刻逃開與他劃清界限,甚至還笑嘻嘻地打電話在眾人面前報警。太大膽的人總是早死,等小女孩長大了就會明白這一點;如果她這種性子能活到二十歲的話。

  「你要去哪裡?回家嗎?」她雙手連忙抓住他的手臂;哪能白白地放他走。

  石強眼光黯了一下說道:「我沒有家。我只是要去找一個人,他會給我工作。」

  「在哪裡?我要知道;我們是生死之交呢!你要告訴我地點,我才好去找你。」白水晶乾脆就順應外表裝得很小很小--至少他不會對一個小女生設防。

  他拉開她的手,輕聲道:「沾上我這種人會倒大楣;別找我。」

  「喂!」她很想追去,可是又停住了;追上去要做什麼呢?他叫石強,今天出獄;他大哥似乎是黑道老大,可是他卻要去找工作。這些對她都是陌生的,能在此刻幫助他什麼?等他站穩了再說吧!有緣,及會再見的。她是個聰明的女人,自己是個律師;而他卻是混黑道甫出獄的人。她有心於他,他搞不好會退避三舍;男人的自尊與自卑是一體二面的,女人是傷不得的,要是遇上那種不會轉圜的大男人就更完蛋了。白水晶咬了咬唇;會再見的!那時可要想個好辦法,她不玩欺瞞的遊戲,而且她要嫁給他。改天找浣浣去吧!她搬去與一個據說是「聖人君子」的男人同住,近兩個星期不見了,不知道有沒有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發生;如果有戀愛事件,她正好可以觀摩一下。

  ※※※

  丁皓是個坐不住的人,如果他能安靜坐在辦公椅上超過一小時,就代表那時他很想睡覺;最正常的丁皓是跟著員工四處巡視,一回來就隨意癱在沙發上,煙酒不離身,聽著朱浣浣報告這些天工作的進度,露出一貫懶懶的表情。

  今天丁皓沒出公司,真是奇怪。朱浣浣一邊輸入客戶資料到電腦中建檔,一邊偷瞄他;他甚至還叫她閉嘴。有很多次,她在口頭報告時,用甜甜軟軟的嗓音催眠了丁皓,往後丁皓午睡睡不著時,都會叫她背一篇文言文來給他助眠。天生的嗓音她改不了,對他的「善加利用」又好氣又好笑。悶一早上了,丁皓一會兒到樓下,一會兒上來,說在等人,而孟冠人也用高度興趣的眼神在門口張望。這兩個人今天真是太奇怪了,他們連午餐也不肯下去吃,到最後委託她去買自助餐。

  是什麼重要人物呢?朱浣浣提兩個飯盒從巷子口走出來,等綠燈時還在想。昨天丁皓要她一同到六樓搬一些雜物去丟,說是要給客人住,她還順便大清掃了一番,到今天腰還有些痠疼;誰叫她天生的雞婆命。見不得屋子雜亂不堪。

  正想得入神,一輛賓士車擋住了她的去路。朱浣浣睜大眼看到三個彪形大汗圍住她,而站在她面前的,是一身雪白西裝、手捧一大束玫瑰的王平志。他拿著花的手擱在車蓋上,另一手叉在褲子上,雙腿交叉而立,面孔以四十五度角面對她,前額的頭髮吹得高高的,活像是剛從精品店走出來的樣子,從頭到腳都一塵不染。

  下了二三天的梅雨,此刻天空仍灰灰的,有絲陰鬱,他這一身白實在很不搭調。

  「嗨!浣浣!」王平志以很酷的手勢將花送到她面前。

  朱浣浣並不怎麼想見到這一個人。在公司幫哥哥的忙時,成天受他騷擾;她已經拒絕得很明白了,可是這人並不懂得罷休,天天藉故找她,並且雙眼明確地寫著「慾望」二字,老是流著口水盯她的胸部看--那是她堅持離開公司、到律師事務所工作的主因,已經半個月不曾見到這個人,以為可以就此擺脫,想不到他竟然又蹦了出來:好神通廣大呀!

  「有事嗎?」她沒接過花--一直覺得玫瑰俗氣,並且廉價,更討厭送花的人。

  王平志揚起眉毛,雙肩一聳。

  「你哥哥人在國外,我當然有義務關心你呀!你怎麼到一間流氓公司當會計呢?到自己公司當主管不是更好嗎?我真是替你抱屈。一同吃午餐吧!」他眼光輕蔑地瞄了一下她手中提的飯盒,說完就抓住她手腕要進車。

  朱浣浣掙扎著,叫道:

  「放開我!你要做什麼?我已經吃飽了。王平志,我還要會公司上班。」

  王平志色迷迷地看她胸部,不滿地說道:

  「你連流氓都可以陪睡,為什麼不能陪我睡?我王平志有錢有勢,是個人物;那傢伙算什麼?我要弄垮他!你還是乖乖地跟我吧!」

  「你說什麼?!」朱浣浣驚呼。哦!這男人心中除了錢、權、色欲之外,就沒什麼了嗎?竟然開口閉口這麼淫穢。這人以前還算客氣,說話還很含蓄,現在他竟然說得這麼露骨,且毫無羞色。「放開我!王平志,大庭廣眾之下你想做什麼?」

  「哼!他們管我做什麼?誰敢管?」王平志得意地掃了四周一眼,路人匆匆走避--他身邊這三個手下夠嚇人了。

  丁皓,你在哪裡?朱浣浣心中暗叫。真是的!用得上的時候偏不在身邊,平常派不上用場卻總是跟著她四處跑。她心中暗道:可不能與他上車。心念一轉猛用鞋尖踢他腳後跟,在他痛得尚未叫出口時,又將手中的飯盒砸在他頭上,急忙轉身要逃。

  「抓住她,快!」王平志氣急敗壞地大叫。

  街上人多,是利也是弊;一方面可以混淆他們的視線於阻擋他們的速度,但同樣的也使得朱浣浣閃人閃得很辛苦。一頭栽入一具寬闊的胸膛中--丁皓?這人身上有丁皓的氣息!她匆忙抬頭,見到的卻是一張比丁皓好看的臉,不是孟冠人那種貴族化的俊美,而是很陽剛的那一種;很高,與丁皓不相上下;身子很結實,也與丁皓相同。唉!現在可不是大做比較的時候。「對不起!」她匆匆低語,忙要閃過,可是王平志的爪牙早已呈三角形包圍住他們,路人也很自動地退到兩邊閃開。一拐一拐而來的王平志企圖在疼痛中仍做瀟灑狀,表情十分怪異。

  「抓住她--小子,你是誰?快閃開別多管閒事,免得惹禍上身。」

  「你快走吧!這幾個人不講理的。」朱浣浣也沒打算拖人下水,好心地對面前這個壯漢說著。

  石強皺眉看著眼前艷麗無比的女人--脂粉不施,卻亮麗可人,天生的尤物。包在層層衣服下的身材曲線隱約可見,完全不必靠化妝品來添色生輝,加上聲音嗲嗲柔柔地低沉誘人,想來應該是那種老大的女人,或酒家女之類的絕佳人選;不過,那一雙眼太純真了些,與她外表完全不符。他--有必要趟這個渾水嗎?他向來不多管閒事的;可是,若任這女人被抓走了,她會有什麼下場?那幾個人一看就知道是不入流的角色,什麼卑鄙事做不出來?

  他心中暗自嘆了口氣;從早上十一點從新竹被放出來,搭車一會到台北,不惹事生非,別人可不放過他,事情自會沾上他,若真以為出獄後可以天下太平可就真是妄想了。

  「他們抓你做什麼?」他問。

  「色慾薰心!還能有什麼?」她輕哼著,瞪王平志。「擄人是犯法的,你眼中還有沒有法律?光是妨害自由就夠你關上半年了。」

  「少廢話。抓不到你,我誓不為人!」王平志見那大漢似乎無意介入,很蠻悍地伸手抓向朱浣浣。她驚呼出聲;不過,不是因為王平志的祿山之爪,而是王平志被打飛出去,躺在地上;她的右肩上方出現一隻手臂,手指有力的成拳。她轉身看陌生人,輕聲道:「謝謝。」

  「找死!」另外三個人立即撲向他們。石強將朱浣浣抓到身後,身手俐落地閃動,也沒有看清如何出手的,只一會兒就見三個人全跌到地上,隨即落荒而逃了,就像所有電視情節中的落水狗一樣。臨走時,他們撂下狠話:「給我記住!」然後逃之夭夭了。

  「有沒有受傷?」她連忙上前問著,抓起他的雙手端詳。水晶說過,赤手空拳與人對打,使力不當就會傷到指關節;看他下手不輕呢!

  「沒有。」石強收回雙手。今天淨遇到奇怪的女性。他看了一下四周,問道:「這附近有保全公司嗎?『迅雷保全公司』--」

  「有啊!有啊!你跟我來,過馬路再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也在那邊上班,正好同行。」朱浣浣猛然想到這人就是丁皓等了一上午要見的人。

  「我叫朱浣浣,您呢?」

  「石強。」

  顯然也是個惜言如金的人。

  朱浣浣也不多說,領他往公司走去。

  拒絕了她牽他過馬路的好意,石強忍不住好奇地打量這個外表艷麗無比,個性卻非常母性的女人,她那種愛照顧人、把別人當小孩的性子,全在行為舉止中輕易可見。他坐牢的五年肩,台灣發生什麼事了!怎麼他以前所知道的女性與今天所見的完全不同?像朱浣浣這種美艷的女人他見得多了,雖個個不及她出色,但那種艷與美的特質不相上下,身材也是惹火級的。他注意到朱浣浣說話的嗓音是天生的,完全不是矯揉造作。一般老大、大哥級人物,身邊都會包養這型的情婦來暖床;當初大哥「分配」給他的女人王妮如也是這一型的。一般而言,這類女人頭腦空無一物、有瘋狂的採購欲、講究名牌,卻無品味、信奉寄生蟲理論、最擅長爭風吃醋,設計別的女人,勾引別的男人,原始本錢更是利用得淋漓盡致;但,朱浣浣不是--她的眼神很清純、很正直,笑起來毫無心機,怎麼會有這一種女人呢?還有,中午那個小女生的膽量也是無人可及;面對地痞流氓的拳頭還能談笑風生,那一雙晶亮的大眼閃著逗弄與促狹--才十六、七的丫頭,這等膽量能不讓人佩服嗎?初生牛犢不畏虎吧!不知怎地,一面之緣就將那個小女孩的面孔深刻的刻畫在心中,久久無法忘懷--

  ※※※

  「丁皓,我回來了。」朱浣浣探頭入丁皓的辦公室。

  壁上的時鐘正指著一點五十八分;她見丁皓與孟冠人雙雙垮在沙發上,一點形象也沒有的把腳全放在茶几上,弄髒了她今天才舖上去的白色桌巾。

  「飯呢?你從十二點半出門到現在才回來,你是跑到非洲去買了是不是!」丁皓忍不住吼出來;他餓壞了。

  朱浣浣終於知道為什麼自己老是覺得少了件東西了--便當不見了。她盯著自己的雙手,然後再看向兩雙虎視眈眈的眼神,他有些心虛地笑著道:

  「我拿去砸王平志了--呃,我去員工餐廳看看還有沒有剩下的!」連忙要逃。

  「朱浣浣!」

  「等一下!」

  丁皓與孟冠人同時跳了起來。看來情勢非同小可,朱浣浣急忙躲到站在辦公室外的石強身後。

  「丁皓,你們有客人!」她不知道兩個飢餓的男人會這麼可怕,難怪他們吃東西總是用搶的。近來孟冠人天天到丁皓家吃晚飯,她煮得再多也會被他們一掃而光;這還不恐怖,恐怖的是丁皓半夜還會叫醒她,叫她下廚炒個飯或煮個面給他吃,因為他餓壞了。丁皓最不耐餓,並且食量大得嚇人;所以現在這兩個男人殺氣騰騰也是十分理所當然了。

  孟冠人與丁皓沒空管客人。孟冠人叫著:

  「朱朱!過來,我們要問你王平志的事;那傢伙有沒有對你怎麼樣?」

  朱浣浣拉高毛衣袖口,露出發紅的手腕,說道:

  「他要抓我上車,是石強救了我。我想,他也許是你們等了一上午的人。」

  丁皓一把拉過她低吼:

  「那傢伙竟然敢碰你!我不會放過他的。」

  「別開口閉口就是這些江湖話,我們可以告他呀!我不大想讓雙方難看而已。如果他趕敢再上門,我會讓他去坐牢。」--畢竟是個律師,喜歡依法處理。

  孟冠人笑嘻嘻地說道:

  「朱朱,你身兼原告與律師身分,上法庭能一分為二嗎?」

  朱浣浣點頭說道:

  「我擬的狀子萬無一失,再找我的好朋友來當律師就行了;她的口才是公認的好,在去年大專院校辯論賽中奪得冠軍。關他三個月到六個月就夠了。」

  「天真。」丁皓翻了一下白眼,看向石強;第一眼就很對眼,深出手說道:「丁皓。」

  「石強。」二人右手交握。

  然後三個大男人就關入辦公室中密談了。朱浣浣當務之急就是快到員工餐廳弄二份午餐來給他們吃;丁皓的臉色已經很難看了,她還想活著看明天的日出呢。

  當她端著二大盤蛋炒飯與三大杯五百cc的奶茶到辦公室後,不管先前三個人在談什麼,就見丁皓與孟冠人跳起來筆直衝向她;朱浣浣屏住呼吸看二人小心翼翼地接過飯,然後狼吞虎嚥匆匆解決。她吐了口氣走向沙發,遞了一杯茶給石強,再看了一眼那二個站著吃的男人,她懊惱地叫:「丁皓!吃小口一點,飯粒都掉到地上了--冠人,不要用手抓,有筷子呀!噢!」她的大叫,在看到丁皓猛捶胸膛後停止。她拿了杯奶茶匆匆走過去餵他喝,一邊還替他拍背;丁皓雙手還捧著飯呢。

  「我也要!」孟冠人不依地叫了,硬是裝出也噎到的表情。

  朱浣浣拿起另一杯奶茶,卻給丁皓拿走--此刻他倒是可以騰出一隻手了。「我來就好。」他殺氣沖天的走向孟冠人,孟冠人連忙叫:「我沒事了!自己來,自己來。」

  朱浣浣見怪不怪地蹲下身子,拿抹布粘起地毯上的飯粒。為吃反目成仇的戲,每天固定上演。

  石強倒是目瞪口呆;這兩個人--這兩個正在吃飯的人真的是丁皓與孟冠人嗎?五年前他就見過孟冠人了--一個深沉得可怕的男人,臉上總是掛著漫不經心的笑容。人人都說他的腦中有一部電腦,是個天才--「賽孔明」的封號可不是浪得虛名,也不是別人亂取的綽號。在孟冠人十六歲是就為黑道最大勢力「龍燄盟」的首領耿雄天所欣賞延攬,雖被拒絕但仍愛惜不已,任他自由出入「龍燄盟」的資料寶庫,並封他為「賽孔明」。五年前的驚鴻一瞥是在賭船上,當時他伴在耿雄天身邊。他巧妙地設計了一個大賭局,讓遠從日本渡海而來的「上口組」分支「櫻木組」無法在台灣開疆拓土搶地盤,也使台灣倖免淪為日本的毒品輸出國。一役成名天下知,但他並不屬於黑道,許多人都以為他回去繼承大家業了;想不到他混在這裡,並且--並且與丁皓搶飯吃。

  再說丁皓;他的事跡更為久遠,久到很多人早遺忘了,加上丁家的解散,顯赫不比從前,黑社會的新血對他更沒印象;可是他曾聽大哥提過,丁皓是唯一能讓自己父親邱至尚發抖的人,其中因由如何石強不明白。從哥哥那一輩的手下口中知道丁皓高中的事跡:他是第一個將全台北高中太保集團、飛車集團收服並列入管轄的總舵主。他的手下有些步入黑社會,如今也是有名氣的人物,不過大多在丁皓的命令下走回正途。

  從沈拓宇口中得知丁皓與孟冠人經營信譽最好、規模最大的保全公司,用意在幫助受刑人出獄後的出路。走在黑白兩道的刀口上,有心改邪歸正的人都會受到庇護,並且重新尋到自己的方向。頭腦一流的孟冠人與威振八方的「火燄」丁皓,是一對超強無敵的拍擋。

  可是,怎麼每當這女孩出現,二個他心中的偶像全走了樣?朱浣浣竟然拿他們當小孩看,又吆來喝去的,像是媽媽在管二個調皮的兒子;但--這感覺真是好!在他十五歲之前的歲月,是一片黑暗;十五歲之後的日子更是一片血腥於無盡的噩夢。他不知道「笑」是什麼,也不曾輕鬆自在過;是他將自己逼入了絕境?還是他的生命比別人更灰暗?

  一隻手輕拍他的臉,喚回了他失神的魂;他看到朱浣浣擔心的眼神。

  「你的臉色好差,不舒服嗎?」

  「沒事。」他有些狼狽地躲開了;怎麼會有這種女人?可以這麼自然地陌生人付出關懷。

  丁皓拉回朱浣浣,皺眉看她。

  「不要隨隨便便對別人毛手毛腳。」

  「我哪有!你胡說。」近來丁皓不知怎麼回事,不許她對員工笑,也不許她與客戶聯絡生意的事;存心孤立她的生活嗎?真是過份。

  孟冠人將盤子丟回桌上,坐下說道:

  「丁皓,我看你還是帶石強去公寓吧,等會再叫人事部拿他的制服給他;明天開始受訓了。我帶朱朱去逛百貨公司。」

  「不准!上班時間你們給我安份一點。」丁皓吼了出來,手中抓著朱浣浣的手更緊了。

  孟冠人以極公事化的口吻說道:

  「大哥,你屋子給他住,沒床沒被的,要凍死人呀?況且我看他也得買一些衣服,別有異議。」孟冠人指著正要開口的石強說道:「一切費用按月從薪水中扣除,不會讓你佔便宜的。」

  石強也不好多說什麼;人家都把可以反駁的話說出來了,他簡直不必動口。他並不喜歡麻煩別人,這些恩情只會給他帶來困擾;但石強明白,一個過去歲月中除了大殺之外,乏善可陳的人,他憑什麼去賺錢?天下之大,又何處能容身?身上僅有的數千元甚至租不起最差的房子;這筆恩情,他是欠定了。

  「別想太多,我們是惺惺相惜!江湖上講的不就是這一句嗎?緣分吧!錯過了那麼多年,我們對你的聲名可是如雷貫耳。石強,心中要是有一點難受就是娘們的行徑了!男子漢大丈夫還這麼斤斤計較,如何志在四方?」孟冠人自是看透他的心思。

  「娘們是哪裡惹到你了?」朱浣浣聽了可有些光火。她看向丁皓,「我想今晚,不,從今以後我們的晚餐客人中可以剔除孟冠人這個大人物;本娘們不高興煮你的晚餐。」

  丁皓頭點得只差沒落地,直說好。就見因一時失言,落了個悲慘下場的孟冠人當場傻了眼,一副懊惱的模樣。

  「你是女性主義的擁護者?」

  她笑笑道:「不,我不是那種人,我只是反歧視女性的沙豬主義而已。小心哦,孟帥哥!我以前經手的離婚訴訟全是源自男性主義太過高漲、矮化女性所致;而那種男人通常一場官司打下來,所有身家財產全成了離婚太太的贍養費。以後你太太要離婚,記得叫她來找我,包她成為大富婆,足以媲美前美國總統甘迺迪的遺孀傑奎琳。」

  孟冠人這才明白朱浣浣的可怕;這女人被惹火了可真不得了,律師本色表露無疑。她只擔心朱浣浣不給他吃飯;說真的,他已經吃上癮了。

  「朱朱,你真的不收留我嗎?想想我每天保護你不受丁皓的狼吻,你怎麼可以狠心的不要我呢?這不會是你故意製造機會要勾引丁皓吧!」孟冠人原先是想乞求的,但促狹的天性難改,在最後很頑皮的加上這一句。

  「孟冠人!」許久不見的紅暈飄上朱浣浣粉嫩嫩的雙頰。

  石強這會兒倒看出端倪;難怪丁皓不讓朱浣浣碰別人,連握手業不許。

  「朱大律師,舌頭打結啦?」孟冠人笑嘻嘻地說道,算準了朱浣浣開不了口。

  「別逗她了。你先帶石強回我公寓,我與浣浣去百貨公司。如果你這條命還想留著吃晚飯的話,就給我閉嘴。」

  孟冠人迫於「淫威」當然三緘其口,推了下石強往外走去。逗人要適可而指,他是很有分寸的。

  「走吧。」丁皓穿上夾克。

  朱浣浣拿起皮包,鄭重對丁皓說道:「我對你真的沒有企圖,別聽孟冠人胡說。」

  他揚了下眉,走近她,將她困在辦公桌與他之間,雙手撐住二邊的桌面傾身看著她;它那句話說得可真挑舋,並且讓他聽得非常不是滋味。半個月來與她共處一室,將自己的情欲克制得連聖人也沒得比,就怕冒犯她,即使自己非常想要她;但她現在竟然說一點也不要他,實在太損他男性的尊嚴了。

  朱浣浣突然覺得心跳加速了起來。他的氣息微微拂著她前額的劉海--他要做什麼呢?走這麼近,好像也包圍住她;他的眼光好奇怪,不再是懶洋洋的,而是專注,很專注地看著她的臉,在一段深長凝視後,他的眼光落印在她紅艷豐滿的唇上。

  「呀--」不開口說話好像怪怪的,她張口正要問話,卻冷不防地被他的唇吻住。

  朱浣浣先是嚇呆了,一雙圓睜的大眼驚奇地看著丁皓。他沒有閉上眼,眼色更加深沉了,最幽黑深處似乎燃著二團火燄,閃動著向她雙眼催眠。她有些站不穩,雙手連忙搭上丁皓寬廣的肩。接著,他的吻結束了,當他的唇與她分開時,她心中竟然掠過失落感;當然啦,並沒有什麼觸電的感覺,但並不討厭。

  「閉上眼!」他命令。當她睜著一雙天真不解世事的眼睛看他,他心中就會浮現摧殘民族幼苗的罪惡感;這女人連接吻也不曾有過呢。心中又喜又內疚,但狂喜的成分比較多,內疚只有一些些,其他全是得意與佔用;他;要定她了。

  朱浣浣依言閉上眼,他似乎又想吻她了。閉上眼會有所不同嗎?--唉,的確是不同的,這一次比前一次猛太多了;剛剛突如其來的吻只是淺吻而已,這一次可沒那麼客氣了。他一手托住他後頸,一手扶住他腰,完全侵略。完全佔用。百分之百丁皓式的吻。

  不由自主的熱在全身擴散。朱浣浣在他唇舌的挑逗下覺得自己輕飄飄的,這是什麼感覺?他的心跳好急,與自己一樣的怦動;而二人早已擁抱得難解難分了。他--可以回應嗎?她並不喜歡站在被動的位置,所以輕輕挑了下舌尖,令他震動了一下,立即熱烈地與她糾纏吸吮--直到丁皓猛然停住,她才得以好好地調整呼吸,覺得自己好像閉氣很久了。她臉埋在他胸前急喘--一個問題同時跳到腦中--「為什麼--吻我?」她抬起臉問。

  「我高興。」他任性地回答,很少笑的臉上竟然笑得十分邪氣,再次啄了下她的紅唇。

  「那你常常保持很高興的狀態嗎?如果你在高興時身邊正好沒有女人呢?就算是男人也將就了?」她信以為真。他吻過很多人嗎?心中討厭這個想法。

  丁皓嘆了口氣,他就是凡事認真。他也不是個有幽默感的人;但,天知道,他真的好喜歡逗她。

  「我高興也要看人的,你嘛--最有機會看到我高興哦。」

  朱浣浣輕聲道:「不可以隨便吻人的,我以為只有那種一生一世要在一起的戀人才會以吻為誓。它很神聖的,是不是?」

  他正色道:「沒有感覺的男女接吻一千遍還是沒有感覺;可是你有,對不對?」

  她點頭,眼光像是一個急於求知的學生,充滿全然的信賴,等他再說下去。

  「那就代表,你會是我的女人。」

  「姘頭嗎?我不要!」她對感情或許迷迷糊糊,對丁皓說過的話可從沒有忘過,這二個字眼她可不敢領教。死丁皓,當他的女朋友不算太壞,反正她並不討厭;可是對於那二個難以入耳的字眼,還是留給倒霉的人吧。

  「不是姘頭,死腦筋!是女朋友--以後要當妻子的那一種。」他幹脆明說。反正他已在她唇上留下了他的唇印,將來誰要敢打他大主意,他會率先揍死那個不長眼的傢伙;那個王平志是第一個要痛宰的對象。

  朱浣浣疑惑地看著他,「可是--我答應了嗎?怎麼你的口氣像是你說了就算。」

  「你會的,只是你不明白而已。」他替她做決定,反正他不打算讓她跑掉。去他的高學歷。正經小姐!他不在乎,這個女人在他眼中只是個傻乎乎的丫頭,不保護不行--世道險惡,外面壞人一大堆。平生第一次,他有了想結婚的念頭,不是想找個人暖床,不是為了一個固定的床伴,只為了她--一個叫朱浣浣的女人!

  你跑不掉了--孟冠人不是這麼說嗎?

  別人談戀愛都是這樣嗎?朱浣浣不知道;可是丁皓從頭到尾沒說一句好聽的話,是不是連哄帶騙的樣子。她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歡他呀,而且他的缺點罄竹難書;她要這種丈夫嗎?反正來想,丁皓的確需要她這種老婆;如果沒有她這麼愛乾淨,丁皓三天之內就可以再堆一座垃圾山,那實在太恐怖了。

  「丁皓--」想一想又似乎覺得不大對勁,正要開口,就被丁皓阻止;他想到另一件事。

  「浣浣,中午你說王平志來騷擾你,那他有沒有說什麼話?」

  「他說要弄垮你。」她皺眉思索另二句話要不要說。

  「還有呢?」他抬起她的下巴;一看就知道還有下文。她嘆口氣道:「他還說,我可以讓流氓睡,他有錢有勢。」王平志那種人沒什麼計較的,怪只怪自己長相太「情婦」味了;她總是十分感嘆自己的容貌常常招來不幸,從小到大,沒一件事順心。

  丁皓瞇起了眼,不說話。

  「丁皓?」她突然感覺氣氛變得有些暴戾與森冷,抬頭看他陌生的神色--是初相見時的那一張嚇人的臉,也是一個令她陌生的面孔,叫人打心底起寒顫。

  「我不會讓你受委屈的。」他輕輕說著,再度吻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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