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3 俱樂部</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3 俱樂部</h3><br /><br />  史蒂芬跟往常一樣送我們到門口,手中拿著外套,祝大家有個最快樂的耶誕節,也謝謝大家的慷慨。我故意留到最後才走,等我開口說話的時候,史蒂芬臉上沒有絲毫意外的神色。<br /><br />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問一個問題。」<br /><br />  他微微一笑。「問吧,」他說,「耶誕節是問問題的大好時機。」<br /><br />  從左端的走廊一直走下去,老爺鐘的滴答聲清晰可聞,那是時間的消逝聲音;這個走廊通向一個大廳,但我從來沒去過。我可以嗅到舊皮革與塗油木柴的味道,但比這兩種味道還要淡的,是史蒂芬的刮鬍水。<br /><br />  「不過我得警告你,」史蒂芬說話時,門外捲起一陣冷風,「如果你還想來的話,最好不要問太多。」<br /><br />  「有人因為問太多而被擋在門外?」其實我並不想用「擋在門外」四個字,但一時只想得出這句話。<br /><br />  「不是,」史蒂芬回答道,他的口氣和以往一樣低沉、一樣彬彬有禮,「是他們自己決定不再上門的。」<br /><br />  我望著他的眼睛,背脊不禁竄起一陣涼颼颼的感覺,彷彿有一隻冷冰冰的無形大掌擱在上面,我突然記起有一天晚上聽見由樓上傳來的奇怪碰撞聲,不禁想知道樓上到底有多少房間。<br /><br />  「艾德利先生,要是你有什麼問題,請提出來,夜已深了──」<br /><br />  「你待會兒要搭長途夜車?」我問道,但史蒂芬仍然一無表情。「好吧,」我說,「圖書室裡有些書我在別的地方都找不到──紐約公立圖書館裡沒有,所有古書商的圖書目錄也都沒有,當然目前尚在發行的圖書書目裡更沒有了。小房間裡的撞球桌是『諾得』牌,我從沒聽說過這種牌子,於是我打電話問國際商標局,查出兩個『諾得』牌──一家製造滑雪屐,一家是木質廚具供應商。長房間裡有一個『西豐』牌唱片點唱機,商標局裡登記的只有『西伯』牌,但沒有『西豐』牌。」<br /><br />  「艾德利先生,你的問題是什麼?」<br /><br />  他的聲音依然溫和,但他的眼中突然有一種好可怕的東西,不,我說得雀時歇,不僅是他的眼睛,連周遭都瀰漫著一股恐怖氣氛,從左端大廳傳來的滴答聲,已不再是不斷擺動的老爺鐘鐘擺發出的聲音,而是劊子手在絞刑臺上的腳步聲,皮革與油的味道變得刺鼻而怕人。這時自門外又捲進一陣狂風,我幾乎認定門被吹開的時候,映入眼簾中的將不是三十五街,而是奇幻小說家史密斯(Clark Ashton Smith)筆下的詭異景象:光禿禿的地平線上扭曲的樹影,背後兩顆火紅的太陽逐漸滑落天際,散發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紅光。<br /><br />  他知道我想問什麼,我是從他的灰眼裡看出來的。<br /><br />  我想問的是:<br /><br />  ◆<br /><br />  這些東西都是打哪兒來的?喔,史蒂芬,我知道你是打哪兒來的,你的口音是純粹的布魯克林腔,而不是來自不知第幾度空間,可是你究竟都去哪兒了?為什麼你的眼中、臉上會深印著那種超越時間的神情?還有,史蒂芬──<br /><br />  我們「這一刻」究竟是在什麼地方?<br /><br />  ◆<br /><br />  但他一直在等我發問。<br /><br />  我張開嘴,問的問題卻是:「樓上的房間很多嗎?」<br /><br />  「喔,是的,先生。」他說道,一直盯著我的眼睛。「多著呢!說不定還會迷路,其實還真有人迷失過;有時候我覺得房間和走廊好像有幾哩那麼遠。」<br /><br />  「還有入口與出口?」<br /><br />  他的雙眉梢揚。「喔,是的。還有入口與出口。」<br /><br />  他還在等我問問題,但我問的已經夠多了,我想──我已走到臨界點了,再走下去,也許我會瘋掉。<br /><br />  「謝謝你,史蒂芬。」<br /><br />  「不客氣,先生。」他替我撐起外套,我兩手滑了進去。<br /><br />  「還會有更多的故事?」<br /><br />  「先生,這裡總是有更多的故事。」<br /><br />  ※※※<br /><br />  那天晚上已經過去許久了,從那時到現在,我的記憶力沒有改善多少(到了我這把年紀,記憶力越來越差才是真的),但我還清清楚楚記得史蒂芬替我開門的剎那,我心中是多麼恐懼,以為會見到那一幕煉獄般的詭異景象,深怕見到那兩個寫紅色的太陽西沉後,可能帶來一小時、十小時或甚至一萬年的黑暗。我解釋不清楚,但我可以告訴你,那個世界確實存在──我很肯定,就像麥卡朗說史黛菲的斷頭還在呼吸一樣肯定。就在史蒂芬開門的那超越時間的剎那間,我覺得史蒂芬會把我推入那個世界,然後我就會聽見身後傳來的關門聲,永遠把我關在門外。<br /><br />  不過我看到的是三十五街,街角停著一輛計程車正排出縷縷廢氣,我感到一陣徹底的輕鬆,幾乎手腳發軟。<br /><br />  「沒錯,總是有更多的故事。」史蒂芬重複道,「晚安,先生。」<br /><br />  (總是有更多的故事。)<br /><br />  的確如此,也許很快的,有一天,我會再說一個故事。<br /><br />  ※※※<br /><br />  後記<br /><br /><br />  雖然我最常被問的問題是:「你是打哪兒得到這些構想的?」但問的次多的問題應該是:「你只寫恐怖小說嗎?」等到我否認的時候,實在很難看出問問題的人究竟是失望,還是大大鬆了一口氣。<br /><br />  在我出版第一本小說《魔女嘉麗》之前不久,我的編輯比爾.湯普森(Bill Thompson)寫了一封信給我,建議我開始思考下一本書該寫什麼。(也許你會覺得有點奇怪,連第一本小說都還未問世,怎麼就開始想下一本了?不過由於一本小說出版前花費的時間,幾乎與電影的後製過程一樣漫長,當時我們已經跟《魔女嘉麗》糾纏了許久──幾乎有一年的時間。)收到信後,我立刻寄出兩本小說的手稿給比爾,一本為《火焰》(Blaze),另一本是《二次降臨》(Second Coming);前一本是在《魔女嘉麗》完成後立刻動筆寫的,花了我六個月的時間。那時候,《魔女嘉麗》的手稿還躺在編輯的抽屜裡呢!後一本是在《魔女嘉麗》如牛步般緩慢的出版過程中寫的。<br /><br />  《火焰》是一本通俗小說,內容是關於一個近乎低能的大塊頭罪犯綁架了一個小嬰兒,準備向孩子富有的父母勒贖……結果卻愛上這孩子的故事。《二次降臨》講的是吸血鬼肆虐緬因州小鎮的故事。兩本小說都有幾分文學模仿的成分;《二次降臨》模仿《吸血鬼》(Dracula),《火焰》則模仿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的《人鼠之間》(Of Mice and Men)。<br /><br />  我想比爾看到我寄去的一大箱手稿之後,一定大吃一驚──就好比有個女人原本只想要一束花,卻發現丈夫出去買了整個花房給它一樣。(其中《火焰》的有些部分還打字在牛奶帳單的背面,《二次降臨》的手稿上聞得到酒味,因為三個月前在除夕宴會上,有位仁兄把啤酒打翻了,潑灑在稿紙上。)兩份手稿加起來,密密麻麻大概有五百五十頁左右。<br /><br />  兩星期之後,他把兩本稿子都讀玩了(簡直是編輯中的聖人),我也從緬因州赴紐約慶祝《魔女嘉麗》出版(一九七四年四月時,我的朋友兼鄰居約翰藍儂還活著,尼克森仍然坐在總統寶座上,而我的鬍子裡也還找不到一跟白毛),同時討論接下來應該先出版哪一部小說……還是兩部都不適合出版。<br /><br />  我在紐約待了兩三天,我們繞著這個主題談了三四次,最後的結果是在公園大道與第四十六街的交叉口決定的。比爾跟我正站在那裡等著紅燈轉綠燈,注視著計程車駛進隧道中,然後比爾說道:「我想先出《二次降臨》好了。」<br /><br />  正好,我自己也比較喜歡這本──可是他的口氣有點奇怪,好像不太情願,於是我抬起頭來問他是怎麼一回事。「沒什麼,不過如果前一本書是寫一個能以心靈力量移動物體的女孩,接著又出這本關於吸血鬼的書,你可能會被定型。」他說道。<br /><br />  「定型?」我問道,真的是一頭霧水,我實在看不出吸血鬼與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間有什麼相同的地方。「什麼型呀?」<br /><br />  「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家。」他說道,口氣更勉強了。<br /><br />  「喔!」我說道,大大鬆了一口氣,「就這樣啊!」<br /><br />  「再過幾年看看,」他說道,「到時候,看你還說不說『就這樣啊!』」<br /><br />  「比爾,」我說,心中頗覺有趣,「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謀生。洛夫克萊夫特﹡長期餓肚子,布洛奇﹡後來根本放棄而改寫懸疑小說和不知算什麼類型的戲謔之作。你看吧,電影《大法師》掀起的熱潮只是曇花一現。」<br /><br />  (﹡洛夫克萊夫特(H.P. Lovecraft,一八九〇─一九三七),恐怖與奇幻小說作家,史蒂芬.金稱他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古典恐怖小說作家」。)<br /><br />  (﹡布洛奇(Robert Bloch),著名作品為《驚魂記(Psycho)》。)<br /><br />  轉綠燈了,比爾輕拍我的肩膀說道:「你會非常成功,但我覺得你還是不明白。」<br /><br />  他比我更清楚真實狀況,後來事實證明,在美國還真能靠寫恐怖小說賺錢。《二次降臨》後來改成《午夜行屍》這個書名,出版後銷售奇佳。當時我跟家人已遷往科羅拉多州,著手寫一本新的小說,內容是關於一間鬧鬼的旅館。有一次在赴紐約時,我和比爾在一家名為「嘉士伯」的酒吧裡聊到半夜(一頭淡灰色的大雄貓顯然把點唱機據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來,才能看見有哪些歌可點),並將小說的情節說給他聽,聽到最後,他把手肘撐在桌上,頭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嚴重的偏頭痛。<br /><br />  「你不喜歡這個故事?」我問。<br /><br />  「我很喜歡。」他言不由衷地說道。<br /><br />  「那麼有什麼不對嗎?」<br /><br />  「先是一個有超能力的女孩,再來是吸血鬼,現在又是鬧鬼的旅館跟能通靈的小男孩,你會被定型的。」<br /><br />  這一回我比較認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許多恐怖小說作家,例如洛夫克萊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法蘭克.貝爾克納普.朗恩、弗里茲.雷伯、羅伯.布洛奇、理察.麥西森、秀蘭.傑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歸為恐怖小說作家)等,多年來他們都讓我得到不少樂趣。於是在嘉士伯酒吧裡,看著貓睡在自動點唱機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編輯把頭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況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為像約瑟夫.海勒那樣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出版一部小說;或變成像約翰.賈德納這類作家,作品較艱澀,不那麼大眾化,讀者全是些優秀學者,他們吃健康食品、開著舊紳寶汽車(車子後面的保險桿還貼著「支持金恩.麥卡錫擔任總統」的褪色貼紙)。<br /><br />  「沒有關係,比爾,」我說,「如果讀者喜歡,我就繼續寫恐怖小說好了,這樣也不錯。」<br /><br />  我們再也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比爾仍然做他的編輯,我則繼續寫我的恐怖小說,我們兩人都不需要看心理醫生。這是一筆好交易。<br /><br />  於是我被定了型,但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大多時候,我寫的確實是恐怖小說。不過我寫的只是恐怖故事嗎?如果你讀了前面的故事,就會知道並非如此……不過每個故事裡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不僅僅是〈呼─吸─呼─吸〉而已──〈總要找到你〉中吸血蟲那檔子事就頗嚇人的,〈納粹追凶〉裡的夢中意象也同樣可怖,天曉得為什麼,我的腦子好像遲早都會轉回那個方向。<br /><br />  這裡的每篇稍長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長篇小說後寫成的──似乎我每完成一項浩大的工作後,瓦斯桶中殘留的燃料都剛好足夠我寫一篇中篇小說。最早完成的〈總要找到你〉寫於《午夜行屍》之後,〈納粹追凶〉則是《幽光》完成後,花了兩個星期寫成(〈納粹追凶〉寫完後,我精疲力竭,停筆了三個月);〈麗泰海華絲和蕭山克監獄的救贖〉寫在《再死一次》就緒之後,〈呼─吸─呼─吸〉則是四個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燒的凝視》寫竣之後動筆。<br /><br />  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過,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評估,為什麼呢?因為每個故事都在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之間──雖不是非常精確,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訴你:即使最大膽的作家,碰到二萬五千到三萬五千字這個數目,也會心驚膽跳。我們很難明確劃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說還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數來界定,不過當一個作家寫出近二萬字的東西時,他知道這已經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樣的,如果他寫的故事超過四萬字,就比較接近一篇小說。但是,在二萬字以下與四萬字以上這兩塊較明確的區域之間是個模糊地帶,作家寫到這個地方時,才猛然發覺自己來到小說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帶──「中篇小說」。<br /><br />  從藝術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說並沒有什麼不對;當然,馬戲團裡那些畸形怪胎也沒什麼不對,只是在馬戲團以外的世界裡,你就難得看到這類人;我的意思是,偉大的中篇小說很多,可是傳統上總是只能在類型小說迷的小眾市場上銷售(這還是客氣的說法,比較不客氣、但更正確的說法是:幾乎乏人問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說賣給《艾勒里昆恩推理雜誌》、《麥可仙恩推理雜誌》,或把中篇科幻小說賣給《驚愕》(Amazing)、《類比》(Analog)等雜誌,甚至《全知》(Omni)或《科幻小說雜誌》。諷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說也有市場:前面提過的《科幻小說雜誌》是其中一個例子,《陰陽魔界》(Twilight Zone)是另外一個例子,其他還有許多原創恐怖小說的選集,例如由雙日書屋出版、葛蘭特編輯的「幽影」(Shadows)系列。<br /><br />  但是對於只能用「主流」二字來形容的中篇小說(這個形容詞和「類型」一樣令人沮喪)……就市場性而言,你的麻煩可大了。你憂愁地看著自己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的手稿,打開一瓶啤酒,在腦中聽到一個很重的外國腔問道:「先生,您好,歡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飛機,旅途愉快嗎?應該還不錯吧!先生,歡迎加入中篇小說的行列,我猜您會很喜歡這趟旅程!來根便宜雪茄吧!把腳翹起來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說還會放在這裡很久、很久……對不對?哈─哈─哈─哈─哈!」<br /><br />  真令人沮喪。<br /><br />  從前,這類故事真的有市場(他哀嘆)──例如《星期六晚郵報》和《柯立爾》、《美國水星》等雜誌,不管長篇或短篇故事,都是這類刊物的主要內容。如果故事太長而無法在一期內刊登完畢,他們就會採取連載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當時還沒有人想到「濃縮」或「摘要」小說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夢波丹》尤其喜歡這種糟糕的做法,你現在可以在二十分鐘內讀完整本小說),雜誌會提供充分的篇幅來刊登小說。我還記得從前我會花一整天在家裡等郵差送信,因為最新的《星期六晚郵報》即將出刊,而之前曾經預告本期將刊登布萊德伯利的最新小說,或因為凱倫的連載小說將於本期刊出完結篇。<br /><br />  (那種迫不及待的焦慮心情,讓我成為醒目的目標。郵差終於出現了,當他穿著短袖夏季制服、背著郵包、踏著輕快步伐走來,我會在走道盡頭等他,身體動來動去,好像急著要上廁所的樣子,一顆心簡直快跳到胸口。他臉上冷然一笑,遞給我一張電費單,其他什麼都沒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後他於心不忍,終於把《星期六晚郵報》遞給我,封面是由洛克威爾所繪、滿臉笑容的艾森豪,裡面有一篇關於蘇菲亞羅蘭的報導,還有由派特.尼克森執筆的文章〈我說他是個很棒的人〉,她說的是誰呢,你猜,當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森啦。還有很多故事,有長篇、有短篇,還有凱倫連載小說的完結篇。謝天謝地!)<br /><br />  而且這樣的情形還不是偶一為之,而是每個星期都發生!每當《星期六晚郵報》送來的時候,我猜我簡直是整個東岸最快樂的小孩!<br /><br />  現在還有一些雜誌會刊登長的小說──《大西洋月刊》和《紐約客》特別同情寫出三萬字小說的作者所碰到的出版問題,不過這些雜誌並不特別歡迎我寫的故事,因為我寫的東西比較平淡,文學性不太強,有時又太冗長累贅(雖然要我承認這點是非常痛苦的事)。<br /><br />  但就某種程度而言,我猜我的小說之所以如此暢銷,還得歸功於這些特質(儘管這些特質似乎不太值得讚賞)。我的小說大多是發生在平凡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就好像文學界的麥當勞推出麥香堡和大包薯條一樣。我懂得欣賞優雅的散文,但是發現自己很難或根本不可能寫出那樣的文章(所以我欣賞的作家大都是像西奧多.德萊賽或諾里斯之類的寫實作家)。如果把「優雅」這個元素抽離了作家的文筆,他就只剩下一條強壯的腿可以立足,那條腿就是「份量」。結果,我總是努力寫出有份量的作品。換句話說,如果你發現你無法像純種馬一樣奔馳,還是可以拚命發揮腦力(陽臺上傳來一個聲音:「你說什麼腦子?」哈!哈!很幽默,走開吧,你!)。<br /><br />  結果就是,當談到你剛剛閱讀的這幾個短篇故事時,我發現自己的處境令人困惑。人們說我的小說受歡迎的程度,已經到了即使我想拿送洗衣物單去出版都成(在批評家口中,過去八年來,我寫的東西不過就是又臭又長的洗衣單),但是我卻無法出版這幾篇故事,因為這些故事的長度說長不長,說短又不短,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br /><br />  「我明白了,先生!脫掉鞋子!喝點廉價的蘭姆酒!等會平庸革命鋼鐵樂團就要為我們演奏幾首千里達歌曲。我想你會喜歡的。還有很多時間,先生。時間還有很多,因為我想你的小說會──」<br /><br />  ──放在這裡很長一段時間,對呀、對呀,太棒了,你何不找個地方去推翻哪個帝國主義的傀儡民主政權?<br /><br />  我最後決定看看我的精裝版小說出版商──維京出版社與平裝版小說商──新美國圖書館出版社,對這幾個故事有沒有興趣,故事分別是關於一個很特別的越獄犯、一個老人和一個男孩被困在一種相互寄生的關係中、四個鄉下小孩的發現之旅,以及年輕女人決定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或許故事其實是關於那個不是俱樂部的俱樂部),結果出版商說他們願意出版。這就是我如何讓這四篇很長的故事掙脫中篇小說的奇怪處境的經過。<br /><br />  我希望你們喜歡這些故事。<br /><br />  喔,關於定型這件事,我還有另外一件事要提一提。<br /><br />  大約一年前,有一天我告訴我的編輯──不是比爾,而是新編輯,一個名叫阿倫.威廉斯的好人,精明、機智而能幹,但經常在新澤西的某個地方擔任陪審員。<br /><br />  「愛死你的《狂犬庫丘》了。」阿倫說。(當時編輯部正在準備那本小說的出版作業,內容是關於一隻長毛狗的真實故事,剛剛才寫完。)「有沒有想到下一本要寫什麼?」<br /><br />  似曾相識的感覺出現了,以前我就有過這樣的談話。<br /><br />  「嗯,有了,」我說道,「我已經有一些概念──」<br /><br />  「說說看。」<br /><br />  「你覺得出版一本四個中篇小說的合輯如何?大部分都是普通故事,你覺得如何?」<br /><br />  「中篇小說?」阿倫說道;他是個大好人,但從他的聲音聽來,那天的好心情好像突然打了折扣,彷彿他剛贏來兩張革命航空的機票,要去某個奇怪的小小香蕉共和國。「你的意思是長篇故事?」<br /><br />  「是的,一點也不錯,」我說道,「我們就稱這本書為《四季奇譚》什麼的(原名為Different Seasons,即「不同的季節」),這樣大家看了,就知道這本書講的不是吸血鬼或鬧鬼的旅館之類的故事。」<br /><br />  「那麼下一本小說是不是關於吸血鬼的故事?」阿倫滿懷希望地問道。<br /><br />  「不,我想不是;你說呢,阿倫?」<br /><br />  「描寫鬧鬼的旅館如何?」<br /><br />  「不,我已經寫過鬧鬼的旅館了。阿倫,你不覺得《四季奇譚》聽起來很不錯嗎?」<br /><br />  「聽起來好極了,史蒂芬。」阿倫說著嘆了口氣,彷彿一個大好人坐在革命航空公司新飛機的三等艙中,看到前座椅背上有蟑螂爬來爬去時發出的無奈嘆息。<br /><br />  「希望你會喜歡。」我說。<br /><br />  「我可不這麼認為。裡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阿倫問,「只要一篇就行?有點像……『類似的季節』(而不是不同的季節)?」<br /><br />  我微微一笑──僅僅微微一笑──一邊想著史黛菲與麥卡朗醫生的呼吸方法。「我大概可以加強一點恐怖氣氛。」<br /><br />  「好極了!還有那本新小說──」<br /><br />  「寫一輛鬧鬼的車如何?」<br /><br />  「這才對呀!」阿倫喊道,我感覺得出來,他待會兒回去開編輯會議(或坐上陪審席)時,會非常快樂;我也很快樂──我愛我的鬼車,我想它會讓很多人在天黑後穿過鬧街時變得緊張兮兮。<br /><br />  不過我也很愛這本書裡的每一個故事,而且我想我會永遠喜愛這些故事,希望所有讀者也喜歡,希望這幾個故事能像所有的好故事一樣──使你們暫時忘卻積壓在心頭的一些現實問題,帶你們到從未去過的地方,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愛的魔術。<br /><br />  好了,我得走了,再見,請各位保持頭腦清醒,讀些好書,做點有用的事,快快樂樂地生活。<br /><br />  獻上我的愛與祝福 史蒂芬.金<br /><br />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四日於美國緬因州</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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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俱樂部



  史蒂芬跟往常一樣送我們到門口,手中拿著外套,祝大家有個最快樂的耶誕節,也謝謝大家的慷慨。我故意留到最後才走,等我開口說話的時候,史蒂芬臉上沒有絲毫意外的神色。

  「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問一個問題。」

  他微微一笑。「問吧,」他說,「耶誕節是問問題的大好時機。」

  從左端的走廊一直走下去,老爺鐘的滴答聲清晰可聞,那是時間的消逝聲音;這個走廊通向一個大廳,但我從來沒去過。我可以嗅到舊皮革與塗油木柴的味道,但比這兩種味道還要淡的,是史蒂芬的刮鬍水。

  「不過我得警告你,」史蒂芬說話時,門外捲起一陣冷風,「如果你還想來的話,最好不要問太多。」

  「有人因為問太多而被擋在門外?」其實我並不想用「擋在門外」四個字,但一時只想得出這句話。

  「不是,」史蒂芬回答道,他的口氣和以往一樣低沉、一樣彬彬有禮,「是他們自己決定不再上門的。」

  我望著他的眼睛,背脊不禁竄起一陣涼颼颼的感覺,彷彿有一隻冷冰冰的無形大掌擱在上面,我突然記起有一天晚上聽見由樓上傳來的奇怪碰撞聲,不禁想知道樓上到底有多少房間。

  「艾德利先生,要是你有什麼問題,請提出來,夜已深了──」

  「你待會兒要搭長途夜車?」我問道,但史蒂芬仍然一無表情。「好吧,」我說,「圖書室裡有些書我在別的地方都找不到──紐約公立圖書館裡沒有,所有古書商的圖書目錄也都沒有,當然目前尚在發行的圖書書目裡更沒有了。小房間裡的撞球桌是『諾得』牌,我從沒聽說過這種牌子,於是我打電話問國際商標局,查出兩個『諾得』牌──一家製造滑雪屐,一家是木質廚具供應商。長房間裡有一個『西豐』牌唱片點唱機,商標局裡登記的只有『西伯』牌,但沒有『西豐』牌。」

  「艾德利先生,你的問題是什麼?」

  他的聲音依然溫和,但他的眼中突然有一種好可怕的東西,不,我說得雀時歇,不僅是他的眼睛,連周遭都瀰漫著一股恐怖氣氛,從左端大廳傳來的滴答聲,已不再是不斷擺動的老爺鐘鐘擺發出的聲音,而是劊子手在絞刑臺上的腳步聲,皮革與油的味道變得刺鼻而怕人。這時自門外又捲進一陣狂風,我幾乎認定門被吹開的時候,映入眼簾中的將不是三十五街,而是奇幻小說家史密斯(Clark Ashton Smith)筆下的詭異景象:光禿禿的地平線上扭曲的樹影,背後兩顆火紅的太陽逐漸滑落天際,散發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紅光。

  他知道我想問什麼,我是從他的灰眼裡看出來的。

  我想問的是:

  ◆

  這些東西都是打哪兒來的?喔,史蒂芬,我知道你是打哪兒來的,你的口音是純粹的布魯克林腔,而不是來自不知第幾度空間,可是你究竟都去哪兒了?為什麼你的眼中、臉上會深印著那種超越時間的神情?還有,史蒂芬──

  我們「這一刻」究竟是在什麼地方?

  ◆

  但他一直在等我發問。

  我張開嘴,問的問題卻是:「樓上的房間很多嗎?」

  「喔,是的,先生。」他說道,一直盯著我的眼睛。「多著呢!說不定還會迷路,其實還真有人迷失過;有時候我覺得房間和走廊好像有幾哩那麼遠。」

  「還有入口與出口?」

  他的雙眉梢揚。「喔,是的。還有入口與出口。」

  他還在等我問問題,但我問的已經夠多了,我想──我已走到臨界點了,再走下去,也許我會瘋掉。

  「謝謝你,史蒂芬。」

  「不客氣,先生。」他替我撐起外套,我兩手滑了進去。

  「還會有更多的故事?」

  「先生,這裡總是有更多的故事。」

  ※※※

  那天晚上已經過去許久了,從那時到現在,我的記憶力沒有改善多少(到了我這把年紀,記憶力越來越差才是真的),但我還清清楚楚記得史蒂芬替我開門的剎那,我心中是多麼恐懼,以為會見到那一幕煉獄般的詭異景象,深怕見到那兩個寫紅色的太陽西沉後,可能帶來一小時、十小時或甚至一萬年的黑暗。我解釋不清楚,但我可以告訴你,那個世界確實存在──我很肯定,就像麥卡朗說史黛菲的斷頭還在呼吸一樣肯定。就在史蒂芬開門的那超越時間的剎那間,我覺得史蒂芬會把我推入那個世界,然後我就會聽見身後傳來的關門聲,永遠把我關在門外。

  不過我看到的是三十五街,街角停著一輛計程車正排出縷縷廢氣,我感到一陣徹底的輕鬆,幾乎手腳發軟。

  「沒錯,總是有更多的故事。」史蒂芬重複道,「晚安,先生。」

  (總是有更多的故事。)

  的確如此,也許很快的,有一天,我會再說一個故事。

  ※※※

  後記


  雖然我最常被問的問題是:「你是打哪兒得到這些構想的?」但問的次多的問題應該是:「你只寫恐怖小說嗎?」等到我否認的時候,實在很難看出問問題的人究竟是失望,還是大大鬆了一口氣。

  在我出版第一本小說《魔女嘉麗》之前不久,我的編輯比爾.湯普森(Bill Thompson)寫了一封信給我,建議我開始思考下一本書該寫什麼。(也許你會覺得有點奇怪,連第一本小說都還未問世,怎麼就開始想下一本了?不過由於一本小說出版前花費的時間,幾乎與電影的後製過程一樣漫長,當時我們已經跟《魔女嘉麗》糾纏了許久──幾乎有一年的時間。)收到信後,我立刻寄出兩本小說的手稿給比爾,一本為《火焰》(Blaze),另一本是《二次降臨》(Second Coming);前一本是在《魔女嘉麗》完成後立刻動筆寫的,花了我六個月的時間。那時候,《魔女嘉麗》的手稿還躺在編輯的抽屜裡呢!後一本是在《魔女嘉麗》如牛步般緩慢的出版過程中寫的。

  《火焰》是一本通俗小說,內容是關於一個近乎低能的大塊頭罪犯綁架了一個小嬰兒,準備向孩子富有的父母勒贖……結果卻愛上這孩子的故事。《二次降臨》講的是吸血鬼肆虐緬因州小鎮的故事。兩本小說都有幾分文學模仿的成分;《二次降臨》模仿《吸血鬼》(Dracula),《火焰》則模仿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的《人鼠之間》(Of Mice and Men)。

  我想比爾看到我寄去的一大箱手稿之後,一定大吃一驚──就好比有個女人原本只想要一束花,卻發現丈夫出去買了整個花房給它一樣。(其中《火焰》的有些部分還打字在牛奶帳單的背面,《二次降臨》的手稿上聞得到酒味,因為三個月前在除夕宴會上,有位仁兄把啤酒打翻了,潑灑在稿紙上。)兩份手稿加起來,密密麻麻大概有五百五十頁左右。

  兩星期之後,他把兩本稿子都讀玩了(簡直是編輯中的聖人),我也從緬因州赴紐約慶祝《魔女嘉麗》出版(一九七四年四月時,我的朋友兼鄰居約翰藍儂還活著,尼克森仍然坐在總統寶座上,而我的鬍子裡也還找不到一跟白毛),同時討論接下來應該先出版哪一部小說……還是兩部都不適合出版。

  我在紐約待了兩三天,我們繞著這個主題談了三四次,最後的結果是在公園大道與第四十六街的交叉口決定的。比爾跟我正站在那裡等著紅燈轉綠燈,注視著計程車駛進隧道中,然後比爾說道:「我想先出《二次降臨》好了。」

  正好,我自己也比較喜歡這本──可是他的口氣有點奇怪,好像不太情願,於是我抬起頭來問他是怎麼一回事。「沒什麼,不過如果前一本書是寫一個能以心靈力量移動物體的女孩,接著又出這本關於吸血鬼的書,你可能會被定型。」他說道。

  「定型?」我問道,真的是一頭霧水,我實在看不出吸血鬼與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間有什麼相同的地方。「什麼型呀?」

  「專寫恐怖小說的作家。」他說道,口氣更勉強了。

  「喔!」我說道,大大鬆了一口氣,「就這樣啊!」

  「再過幾年看看,」他說道,「到時候,看你還說不說『就這樣啊!』」

  「比爾,」我說,心中頗覺有趣,「在美國,沒有人能專靠寫恐怖小說謀生。洛夫克萊夫特﹡長期餓肚子,布洛奇﹡後來根本放棄而改寫懸疑小說和不知算什麼類型的戲謔之作。你看吧,電影《大法師》掀起的熱潮只是曇花一現。」

  (﹡洛夫克萊夫特(H.P. Lovecraft,一八九〇─一九三七),恐怖與奇幻小說作家,史蒂芬.金稱他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古典恐怖小說作家」。)

  (﹡布洛奇(Robert Bloch),著名作品為《驚魂記(Psycho)》。)

  轉綠燈了,比爾輕拍我的肩膀說道:「你會非常成功,但我覺得你還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實狀況,後來事實證明,在美國還真能靠寫恐怖小說賺錢。《二次降臨》後來改成《午夜行屍》這個書名,出版後銷售奇佳。當時我跟家人已遷往科羅拉多州,著手寫一本新的小說,內容是關於一間鬧鬼的旅館。有一次在赴紐約時,我和比爾在一家名為「嘉士伯」的酒吧裡聊到半夜(一頭淡灰色的大雄貓顯然把點唱機據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來,才能看見有哪些歌可點),並將小說的情節說給他聽,聽到最後,他把手肘撐在桌上,頭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嚴重的偏頭痛。

  「你不喜歡這個故事?」我問。

  「我很喜歡。」他言不由衷地說道。

  「那麼有什麼不對嗎?」

  「先是一個有超能力的女孩,再來是吸血鬼,現在又是鬧鬼的旅館跟能通靈的小男孩,你會被定型的。」

  這一回我比較認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許多恐怖小說作家,例如洛夫克萊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法蘭克.貝爾克納普.朗恩、弗里茲.雷伯、羅伯.布洛奇、理察.麥西森、秀蘭.傑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歸為恐怖小說作家)等,多年來他們都讓我得到不少樂趣。於是在嘉士伯酒吧裡,看著貓睡在自動點唱機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編輯把頭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況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為像約瑟夫.海勒那樣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出版一部小說;或變成像約翰.賈德納這類作家,作品較艱澀,不那麼大眾化,讀者全是些優秀學者,他們吃健康食品、開著舊紳寶汽車(車子後面的保險桿還貼著「支持金恩.麥卡錫擔任總統」的褪色貼紙)。

  「沒有關係,比爾,」我說,「如果讀者喜歡,我就繼續寫恐怖小說好了,這樣也不錯。」

  我們再也沒有討論過這個問題;比爾仍然做他的編輯,我則繼續寫我的恐怖小說,我們兩人都不需要看心理醫生。這是一筆好交易。

  於是我被定了型,但我並不是很在意──畢竟大多時候,我寫的確實是恐怖小說。不過我寫的只是恐怖故事嗎?如果你讀了前面的故事,就會知道並非如此……不過每個故事裡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不僅僅是〈呼─吸─呼─吸〉而已──〈總要找到你〉中吸血蟲那檔子事就頗嚇人的,〈納粹追凶〉裡的夢中意象也同樣可怖,天曉得為什麼,我的腦子好像遲早都會轉回那個方向。

  這裡的每篇稍長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長篇小說後寫成的──似乎我每完成一項浩大的工作後,瓦斯桶中殘留的燃料都剛好足夠我寫一篇中篇小說。最早完成的〈總要找到你〉寫於《午夜行屍》之後,〈納粹追凶〉則是《幽光》完成後,花了兩個星期寫成(〈納粹追凶〉寫完後,我精疲力竭,停筆了三個月);〈麗泰海華絲和蕭山克監獄的救贖〉寫在《再死一次》就緒之後,〈呼─吸─呼─吸〉則是四個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燒的凝視》寫竣之後動筆。

  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過,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評估,為什麼呢?因為每個故事都在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之間──雖不是非常精確,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訴你:即使最大膽的作家,碰到二萬五千到三萬五千字這個數目,也會心驚膽跳。我們很難明確劃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說還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數來界定,不過當一個作家寫出近二萬字的東西時,他知道這已經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樣的,如果他寫的故事超過四萬字,就比較接近一篇小說。但是,在二萬字以下與四萬字以上這兩塊較明確的區域之間是個模糊地帶,作家寫到這個地方時,才猛然發覺自己來到小說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帶──「中篇小說」。

  從藝術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說並沒有什麼不對;當然,馬戲團裡那些畸形怪胎也沒什麼不對,只是在馬戲團以外的世界裡,你就難得看到這類人;我的意思是,偉大的中篇小說很多,可是傳統上總是只能在類型小說迷的小眾市場上銷售(這還是客氣的說法,比較不客氣、但更正確的說法是:幾乎乏人問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說賣給《艾勒里昆恩推理雜誌》、《麥可仙恩推理雜誌》,或把中篇科幻小說賣給《驚愕》(Amazing)、《類比》(Analog)等雜誌,甚至《全知》(Omni)或《科幻小說雜誌》。諷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說也有市場:前面提過的《科幻小說雜誌》是其中一個例子,《陰陽魔界》(Twilight Zone)是另外一個例子,其他還有許多原創恐怖小說的選集,例如由雙日書屋出版、葛蘭特編輯的「幽影」(Shadows)系列。

  但是對於只能用「主流」二字來形容的中篇小說(這個形容詞和「類型」一樣令人沮喪)……就市場性而言,你的麻煩可大了。你憂愁地看著自己二萬五千字到三萬五千字的手稿,打開一瓶啤酒,在腦中聽到一個很重的外國腔問道:「先生,您好,歡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飛機,旅途愉快嗎?應該還不錯吧!先生,歡迎加入中篇小說的行列,我猜您會很喜歡這趟旅程!來根便宜雪茄吧!把腳翹起來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說還會放在這裡很久、很久……對不對?哈─哈─哈─哈─哈!」

  真令人沮喪。

  從前,這類故事真的有市場(他哀嘆)──例如《星期六晚郵報》和《柯立爾》、《美國水星》等雜誌,不管長篇或短篇故事,都是這類刊物的主要內容。如果故事太長而無法在一期內刊登完畢,他們就會採取連載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當時還沒有人想到「濃縮」或「摘要」小說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夢波丹》尤其喜歡這種糟糕的做法,你現在可以在二十分鐘內讀完整本小說),雜誌會提供充分的篇幅來刊登小說。我還記得從前我會花一整天在家裡等郵差送信,因為最新的《星期六晚郵報》即將出刊,而之前曾經預告本期將刊登布萊德伯利的最新小說,或因為凱倫的連載小說將於本期刊出完結篇。

  (那種迫不及待的焦慮心情,讓我成為醒目的目標。郵差終於出現了,當他穿著短袖夏季制服、背著郵包、踏著輕快步伐走來,我會在走道盡頭等他,身體動來動去,好像急著要上廁所的樣子,一顆心簡直快跳到胸口。他臉上冷然一笑,遞給我一張電費單,其他什麼都沒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後他於心不忍,終於把《星期六晚郵報》遞給我,封面是由洛克威爾所繪、滿臉笑容的艾森豪,裡面有一篇關於蘇菲亞羅蘭的報導,還有由派特.尼克森執筆的文章〈我說他是個很棒的人〉,她說的是誰呢,你猜,當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森啦。還有很多故事,有長篇、有短篇,還有凱倫連載小說的完結篇。謝天謝地!)

  而且這樣的情形還不是偶一為之,而是每個星期都發生!每當《星期六晚郵報》送來的時候,我猜我簡直是整個東岸最快樂的小孩!

  現在還有一些雜誌會刊登長的小說──《大西洋月刊》和《紐約客》特別同情寫出三萬字小說的作者所碰到的出版問題,不過這些雜誌並不特別歡迎我寫的故事,因為我寫的東西比較平淡,文學性不太強,有時又太冗長累贅(雖然要我承認這點是非常痛苦的事)。

  但就某種程度而言,我猜我的小說之所以如此暢銷,還得歸功於這些特質(儘管這些特質似乎不太值得讚賞)。我的小說大多是發生在平凡人身上的平凡故事,就好像文學界的麥當勞推出麥香堡和大包薯條一樣。我懂得欣賞優雅的散文,但是發現自己很難或根本不可能寫出那樣的文章(所以我欣賞的作家大都是像西奧多.德萊賽或諾里斯之類的寫實作家)。如果把「優雅」這個元素抽離了作家的文筆,他就只剩下一條強壯的腿可以立足,那條腿就是「份量」。結果,我總是努力寫出有份量的作品。換句話說,如果你發現你無法像純種馬一樣奔馳,還是可以拚命發揮腦力(陽臺上傳來一個聲音:「你說什麼腦子?」哈!哈!很幽默,走開吧,你!)。

  結果就是,當談到你剛剛閱讀的這幾個短篇故事時,我發現自己的處境令人困惑。人們說我的小說受歡迎的程度,已經到了即使我想拿送洗衣物單去出版都成(在批評家口中,過去八年來,我寫的東西不過就是又臭又長的洗衣單),但是我卻無法出版這幾篇故事,因為這些故事的長度說長不長,說短又不短,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了,先生!脫掉鞋子!喝點廉價的蘭姆酒!等會平庸革命鋼鐵樂團就要為我們演奏幾首千里達歌曲。我想你會喜歡的。還有很多時間,先生。時間還有很多,因為我想你的小說會──」

  ──放在這裡很長一段時間,對呀、對呀,太棒了,你何不找個地方去推翻哪個帝國主義的傀儡民主政權?

  我最後決定看看我的精裝版小說出版商──維京出版社與平裝版小說商──新美國圖書館出版社,對這幾個故事有沒有興趣,故事分別是關於一個很特別的越獄犯、一個老人和一個男孩被困在一種相互寄生的關係中、四個鄉下小孩的發現之旅,以及年輕女人決定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或許故事其實是關於那個不是俱樂部的俱樂部),結果出版商說他們願意出版。這就是我如何讓這四篇很長的故事掙脫中篇小說的奇怪處境的經過。

  我希望你們喜歡這些故事。

  喔,關於定型這件事,我還有另外一件事要提一提。

  大約一年前,有一天我告訴我的編輯──不是比爾,而是新編輯,一個名叫阿倫.威廉斯的好人,精明、機智而能幹,但經常在新澤西的某個地方擔任陪審員。

  「愛死你的《狂犬庫丘》了。」阿倫說。(當時編輯部正在準備那本小說的出版作業,內容是關於一隻長毛狗的真實故事,剛剛才寫完。)「有沒有想到下一本要寫什麼?」

  似曾相識的感覺出現了,以前我就有過這樣的談話。

  「嗯,有了,」我說道,「我已經有一些概念──」

  「說說看。」

  「你覺得出版一本四個中篇小說的合輯如何?大部分都是普通故事,你覺得如何?」

  「中篇小說?」阿倫說道;他是個大好人,但從他的聲音聽來,那天的好心情好像突然打了折扣,彷彿他剛贏來兩張革命航空的機票,要去某個奇怪的小小香蕉共和國。「你的意思是長篇故事?」

  「是的,一點也不錯,」我說道,「我們就稱這本書為《四季奇譚》什麼的(原名為Different Seasons,即「不同的季節」),這樣大家看了,就知道這本書講的不是吸血鬼或鬧鬼的旅館之類的故事。」

  「那麼下一本小說是不是關於吸血鬼的故事?」阿倫滿懷希望地問道。

  「不,我想不是;你說呢,阿倫?」

  「描寫鬧鬼的旅館如何?」

  「不,我已經寫過鬧鬼的旅館了。阿倫,你不覺得《四季奇譚》聽起來很不錯嗎?」

  「聽起來好極了,史蒂芬。」阿倫說著嘆了口氣,彷彿一個大好人坐在革命航空公司新飛機的三等艙中,看到前座椅背上有蟑螂爬來爬去時發出的無奈嘆息。

  「希望你會喜歡。」我說。

  「我可不這麼認為。裡面能不能有一篇是恐怖故事?」阿倫問,「只要一篇就行?有點像……『類似的季節』(而不是不同的季節)?」

  我微微一笑──僅僅微微一笑──一邊想著史黛菲與麥卡朗醫生的呼吸方法。「我大概可以加強一點恐怖氣氛。」

  「好極了!還有那本新小說──」

  「寫一輛鬧鬼的車如何?」

  「這才對呀!」阿倫喊道,我感覺得出來,他待會兒回去開編輯會議(或坐上陪審席)時,會非常快樂;我也很快樂──我愛我的鬼車,我想它會讓很多人在天黑後穿過鬧街時變得緊張兮兮。

  不過我也很愛這本書裡的每一個故事,而且我想我會永遠喜愛這些故事,希望所有讀者也喜歡,希望這幾個故事能像所有的好故事一樣──使你們暫時忘卻積壓在心頭的一些現實問題,帶你們到從未去過的地方,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愛的魔術。

  好了,我得走了,再見,請各位保持頭腦清醒,讀些好書,做點有用的事,快快樂樂地生活。

  獻上我的愛與祝福 史蒂芬.金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四日於美國緬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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