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六節</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六節</h3><br /><br />  車子才駛入停車場,竟馬上有人跳出暗處,站在車門旁。<br /><br />  我看到憔悴的方慎哲。<br /><br />  始料未及的我一時之間不知該怎反應,要是我真有什麼交代不清的帳,會前來與我清算的人也不會是眼前這一個。<br /><br />  「你,怎麼來了?」我跨出車子,與他對視。<br /><br />  「我等妳。」他深深地說著,語氣中沒有怨懟陰沉。<br /><br />  「好,等到了,那之後呢?」<br /><br />  他眸子閃動著光亮:<br /><br />  「我知道妳已離開他,所以我等妳回來,我也知道我一定可以等到妳。」<br /><br />  他的話夾著雙關語。<br /><br />  我搖搖頭,背貼著車身,吁口氣道:「沒用的,方慎哲,我不是你的對象。你走錯了路。」<br /><br />  「妳不試試看怎麼可以輕易否決呢?我早已與樓逢欣說清楚了,上一回讓妳受辱真的很抱歉,但我是真心的。任穎,試著接受我好嗎?」他熱切地將雙手放在我肩上。<br /><br />  我定定看著他,也不願再說勸退的話了:<br /><br />  「如果是肉體的吸引,我可以給你。跟我去旅館吧!要過了我,你的狂熱就會消褪,對你我都好。」<br /><br />  方慎哲像被火燙著似的收回手,踉蹌了兩步。低吼:<br /><br />  「妳的身體不是我唯一追求的!我不是要這樣!任穎!別輕悔我的真心!」<br /><br />  我冷笑:<br /><br />  「男女交往最後不都是上床?要身體與要真心,不能兼得,至少得到過一種。要不要?我今晚不收錢的。」<br /><br />  「任穎!」他又退了一步。<br /><br />  我逼近他:<br /><br />  「要嗎?」<br /><br />  「任穎,求求妳──」<br /><br />  我抓住他衣領,媚笑:<br /><br />  「讓你自己幻滅,你才會知道輕易寄託一份感情是多麼可笑的事。沒有真心又如何?至少你有過我的身體;據我上一任情人說,我的身體還不錯──」<br /><br />  「任穎!」他甩開我的手。退得老遠,白皙斯文的臉上垂著淚水。「不要這樣!我知道妳在懲罰我!但愛情本身並沒有錯,妳不要以妓女的面孔對我,我知道妳只是想逼開我!」<br /><br />  我倚回車邊,淡淡而冷然地笑:<br /><br />  「不要嗎?那是你的損失。」<br /><br />  「我有錢!我真的有錢。妳要多少?我可以給妳!」他憂傷地低語:「但,就是不要故意裝出妓女的面孔對我,我知道,妳有許多面貌,我只要你展現妳真正的面孔,而且──愛我。」<br /><br />  我沒有回應他,幽暗的行道樹下突然亮起一道火光,點燃了一根煙,我看到了我一直不想見的人──樓逢棠。<br /><br />  他的出場奪走了我與方慎哲的注意力。他靜靜地移過來,直走到我身邊,側身靠著我的車,微微星光下,我看到他幽亮冷然的眸子。<br /><br />  我伸手入他西裝內裝。掏出一包長雪茄,從中抽出一根,就著他的煙頭:「借個火。」<br /><br />  一會,我吐出悠長的白煙。這真是自找麻煩又擾人的夜晚;其實我該料到會有這種結果,偏又不信邪地要回來印證。<br /><br />  唯一的誤差是多了方慎哲這個人。<br /><br />  我走向方慎哲:<br /><br />  「如果我渴求愛情與幸福,那麼我會愛你;但我不。愛情、幸福之類的東西從來不被我納入「快樂」之中。那麼,之於愛情,或許只會是我的災難;我可以給你肉體,卻不能給你愛情。早日讓你自己解脫吧!我不要愛,也不愛人,並不是我沒有,而是這種情感對我而言並沒有比其它情分更重一分。你的濃烈,我承受不起。」<br /><br />  他盯著我,手卻指向我身後:<br /><br />  「那他呢?妳依戀他吧?」<br /><br />  我低笑,也回頭看了他一眼:<br /><br />  「你以為他這人會忠貞不二、對女人海誓山盟嗎?他只是要我的肉體罷了。」<br /><br />  「妳能自己斷言嗎?妳確定他真的那麼想?」方慎哲並不糊塗,尖銳而精明地問我。<br /><br />  我又抽了口煙,險些被嗆著,索性將煙捻熄,丟入路邊垃圾桶。<br /><br />  「當我發現他並不時,你猜我會怎麼做?」<br /><br />  「再度拿刀去將對方的癡心砍碎?」他笑:「一如我的下場。」<br /><br />  我拍拍他的肩,希望他會覺得好過一些。<br /><br />  我想,他是好過一點了:<br /><br />  「我走了,但,仍是會來看妳。可以嗎?」<br /><br />  「我希望你一直很忙,沒空前來。」我坦白地拒絕。<br /><br />  結果,他低頭,眷戀地吻了我許久,才開車走了。我想,他再度出現的機會等於零;而我後天就不在國內了,有這樣的了斷也好。<br /><br />  但另一個「麻煩」才是最難打發的。<br /><br />  我轉身面對他,才發現他早已站在我身後,並且一言不發地拉了我上樓,直往我的小公寓而去。<br /><br />  「我希望你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否則我不願讓你再度進入我的地方。」在電梯內,我轉身面對電梯內的鏡牆。<br /><br />  他由身後貼著我,雙手扶住我身邊的欄杆,由鏡子中看著我,而我也清晰地看到他雙眼中的血絲。想來,他恐怕昨日沒睡好,今天又辦公太累;或者被火辣的新女伴給弄虛了身體?想到這個,我輕笑出聲,索性轉身面對他,他的鼻子壓迫著我的鼻子。<br /><br />  他第一個動作便是吻住我的唇,讓我怎麼也沒得逃。<br /><br />  我一直知道他的技巧有令人失魂忘神的功效,所以也不怎麼掙扎;結果當我回神之後,才發現他成功地攻入我的小公寓,也上了我的床。<br /><br />  清洗出來,我擦著頭,坐在地毯上問他:<br /><br />  「妳不會也是等了我許多天吧?」<br /><br />  「這幾天妳與一個畫匠同居?」他問著。<br /><br />  「是啊。」他怎麼查到的?<br /><br />  我打量著他繃緊卻力藏心思的面孔,揣測著他的用意:而他只是一味地盯著我。什麼也不說,讓我有點緊張。我乾笑地打破沉默:<br /><br />  「你不會是在吃醋吧?就算我與你之間依然不算有了斷,但你對我是沒有任何權利的。」<br /><br />  他很快地嗤笑一聲,跨下床,坐在我面前:<br /><br />  「我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吃醋。沒有女人能令我吃醋,何況是妳這種毫無貞操觀念的女人。」<br /><br />  他的話令我笑倒在地毯上。老天爺,一個放浪形骸的男人控訴一個放浪形骸的女子沒有「貞操」?好!我是沒有,但有資格控訴我的人絕對不是他。要是衛道人士來說的話比他還擲地有聲。<br /><br />  「你這是雙重標準嗎?」我支起身,一手指著他肩膀、滑動在他雄健胸肌上。<br /><br />  被他一手揮落,我看到他一閃而逝的厭惡。<br /><br />  「妳總是輕易上男人的床嗎?」<br /><br />  唷,清算啦!?<br /><br />  我冷笑以對:<br /><br />  「事實不就證明了,為什麼明知故問?」<br /><br />  他抓住我,差點捏碎我雙腕:<br /><br />  「從今日起。妳最好乖乖守著身體,因為我不要你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味道!我們之間還沒有完。」<br /><br />  我掙脫不開,只是驚異地瞪他。他以為他在做什麼?花花公子不是這麼當的吧!?<br /><br />  「樓逢棠,我不想再與你攪和下去,你最好再去找另一個──」<br /><br />  他放開一隻手,轉而摀住我的唇,眼光陰鷙而複雜,並且似乎有一絲絲自鄙。<br /><br />  「該死!該死的!」<br /><br />  沒有更多的話了,他用力抱我入懷,雙手幾乎要勒得我斷氣,而他發熱的胸膛竟是湧著排斥我的氣息。<br /><br />  他不要我,但他同時也放不開我!<br /><br />  是那樣嗎?該悲慘的我竟然只有想笑的慾望。我真的把一個花花公子弄得暈頭轉向了嗎?<br /><br />  ※※※<br /><br />  在二十世紀末,我並不相信男人會為愛癡狂。可是儘管炎黃子孫號稱有五千年的歷史,依然沒能讓男人的心性進化,他們依然獨占性強、主宰旺盛,血液中流著的是霸道與野蠻。<br /><br />  所以即使是花心大少如樓公子者,也不會允許我與他尚有肉體關係的同時再去與別的男人尋歡作樂。<br /><br />  很好笑,這是面子問題,也是花花公子占有慾的標準。如果一個男人想去娶一名女子為妻,總會苛刻地要求對方非得是處女不可,甚至最好連手也沒給男人碰過。<br /><br />  可是一個男人若不想娶某個女人為妻,反而會希望那個女子不是處女。基於處女情結,當了女人的第一個就怕被責任給纏上身,所以不是處女最好;但他會要求對方只為他一人奉獻,在他尚迷戀她之時。直到膩了,一把推開,希望那女子立即水性楊花去攀上別人,別來黏他最好。<br /><br />  我肯定男人在兩性的處理上以自私為優先,並且是不擇手段的。<br /><br />  樓公子對我還沒有膩,卻是十分厭惡;我想他自厭程度比厭我更多。這一點很矛盾,我不明白他在堅持些什麼。但他盡可自己去掙扎,卻無權干涉我的自由。<br /><br />  在國際機場入口處,我被攔了下來,我才知道原來我一直被跟蹤著。<br /><br />  樓逢棠派了公司安管部門的兩名員工在他不在時緊緊盯著我,而我居然一無所覺。<br /><br />  他將我拉到停車場,不開口,彷彿我理所當然得交代一般。<br /><br />  我將行李擱在地上,艷陽曬得我裸露的雙臂發疼;隔著太陽眼鏡,我也只看得到他墨鏡中我的影子。<br /><br />  「你也來搭飛機嗎?好巧。」我微笑地問。<br /><br />  樓逢棠冷笑出聲:<br /><br />  「想一走了之?」<br /><br />  他在生氣,並且極力壓抑著。我訝然問道:<br /><br />  「幾時我的人身自由權由你控制了?你的行為像是真有那麼回事似的。我是要走。但那也只是我的事。不是所謂的「一走了之」,我沒欠你什麼。」<br /><br />  他猛地將臉別開了下,似乎想甩掉什麼。又似乎想釐清些什麼。然後再度將面孔正對我:<br /><br />  「妳攪得我一團亂。」<br /><br />  「是你自己擺不平,不必牽連到我身上。」近些天來,我能感覺到他對我的喜歡與厭惡,矛盾的感覺刺得他幾乎是坐立難安。他喜歡我,卻也厭惡自己竟然去喜歡一名「用來玩」的女人。冷眼看待,其實是他自己的事,可是他卻認為我也有責任,真是冤了我。<br /><br />  我低頭看手錶。想著登機時間,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這一班;樓公子千里迢迢追來桃園,當然不會白白地放我走。我說過,他不是會做白工、浪費時間的人。<br /><br />  「找個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著火了。」<br /><br />  他一手接過我的行李,拉著我上他的車。問也不問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開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長長一口氣,忍不住在車上就與他談了起來。<br /><br />  「你想要什麼結果?娶我嗎?」我故意嬌滴滴地問著,直向他的火氣挑戰。如果「喜歡上我」已是滔天大罪,為他理智所不容,那麼「娶我」的念頭恐怕瀕臨地球毀滅吧!?我不想驗收自己挑戰的成果,一手擱在窩邊,撐著頭看向窗外飛逝而過的青山綠景。<br /><br />  他繃緊的聲音傳入我其中:<br /><br />  「再給我一些時間,讓我弄明白。」<br /><br />  這些話恐怕是樓公子用詞中,低聲下氣的最極限了。<br /><br />  我輕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畫圈圈,描繪他映在窗上的面孔。<br /><br />  「笑什麼?」他問。<br /><br />  「你曾經喜歡過某個女人嗎?」<br /><br />  「當然,但絕不是妳這一類的。」<br /><br />  我想也是。通常花花公子的配對都是清純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歡上煙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會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這種結局才有醒世的意義,告知天下女子千萬要單純天真如嬰兒,才會有幸去當男人的正室與最後戀人;如果不單純不天真,不保護好自己那片薄薄的處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齣故事中當配角,飾演壞女人,沒有當正室的命,了不起給人藏了嬌就算好下場。<br /><br />  可是,當了正室並不代表會是丈夫最後的女人;最後的戀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後與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間沒有絕對,女人何必為那不值得的頭銜、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買家電一樣,也有保證書、保證期限,能擔保男人守貞自律,我會完全臣服於那個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會去嘲弄它存在。<br /><br />  但是呀,時代在變,婚姻也在變,唯一可說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滅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問題;這一點上頭,女人後來居上,不讓男人專「美」於前。多好,各自找樂子,公平嘛!但,時代變成這樣,人類還要婚姻做什麼?我不知道。可是戀愛的完成式在於套上戒指的那一剎那,老套的公式既然人類沿用至今,倒也不必有改變的必要。<br /><br />  如果不是以婚姻為前提,那麼樓公子「喜歡」上我,就不值得令他坐立難安了。誰會逼迫他喜歡的下一步非要如何不可呢?<br /><br />  我想,基於富家身分、玩家本色,以及自律甚嚴,喜歡上我這種女人會令他自怨自鄙。「高貴」的血流逼迫他只能喜歡同等高貴的女人,即使不要求處女,也要是只會為愛奉獻的聖女,不能是我這種拜金女子;不管我有怎樣多的面貌、怎樣難捉摸的個性,大前提下,我都是他眼中拜金的女人。有錢的男人就是怕女人為他口袋的錢接近他,玩玩可以,但當真陷入了,可就不好玩了。<br /><br />  回頭想想自己,其實我並不明白自己為何讓他看上,居然在談好分手後卻又令他反悔?了不起他就是看到我不施脂粉的一面罷了!但那並不稀奇。在樓氏機構中多的是清秀佳人,濃妝淡抹任君挑選,清純冶艷應有盡有。只要他這名公子哥兒一欽點,用錢去砸或用鮮花去取芳心,還怕不手到擒來嗎?那他巴著我不放做什麼?<br /><br />  「為什麼喜歡我?」我問。<br /><br />  「妳認為我會喜歡妳?」他口氣嘲弄。<br /><br />  好吧,那用另一種方式問:<br /><br />  「當初為什麼點召我?」夠「尊重」他了吧?給足了十全的面子了吧!<br /><br />  他俐落地將車子滑下交流道。在第一個紅燈路口停下來面對台北市必然的塞車,也讓他得以回答我;時間多得很。<br /><br />  「妳的某些神情很特別。」他壓下車窗,燃起一根煙,側著面孔看我。「除了嬌媚之外,在無人注意時,妳像在玩弄妳周邊的一切,以一種置身事外的看戲姿態看別人表演;就這一點,使得妳散發的氣質異於其他女子,花瓶女也好,清純女也行,妳就硬是不同。其實妳的容貌不是特別出色,但妳吸引人。」<br /><br />  「那麼,既然說好要分手,又何必反悔?」<br /><br />  可能是踩到他不願表白的敏感處,他一手將煙捻熄,車子開始在車陣中蠕動而行。<br /><br />  「我說過,我需要弄明白。也許真的是我還沒厭倦妳。如果妳真的是個好情人,就別再在我面前上濃妝,將頭髮吹得像鐵絲。」說完,伸手撥弄我的頭髮。<br /><br />  「為什麼我非得配合你,給你時間去討厭我呢?」<br /><br />  「妳別無選擇。」他微笑:「妳聰明得知道自己身分的輕重,在恩客面前妳沒有自尊與自我。如果要講清高,妳就不會讓我用錢收買。」<br /><br />  這是最現實的一點。我歎息而笑,我的老天,這個男人不哄女人之餘也不容我這種女人去清高自負。在金錢代表一切的兩性遊戲中,就什麼也不必談了。<br /><br />  所以他占盡優勢。誰叫我去強惹他呢?<br /><br />  想來,說清楚時,他一點也不含糊;這男人無情且犀利。<br /><br />  可能我再度涉入的,是更高層次的戰鬥;既然出國不成,那就來玩個徹底吧!<br /><br />  只是會有怎樣的結局,我就不知道了。<br /><br />  ※※※<br /><br />  我並不反對他強要我住到他的地方,並且堅持不讓我住回我的小窩;他以為我的公寓是前任恩客的贈予。一直以憎惡的眼光去看待。他載我回他的公寓,同時也將公寓贈予我名下。<br /><br />  也許在他人看來是值得艷羨的,瞧,才區區幾個月的服侍,居然賺來一層近五十坪的華麗公寓。但我看到的是更深的義意──他是個有潔僻的男人;這個公寓一旦讓我或其他女人住下來了,他就不要。嫌髒。<br /><br />  正式同居對他或他的社交圈而言可真是大事。樓大少從不與女人共居一處的,並且他同時與許多女人來往,此刻卻與據傳已下堂的「前女友」死灰復燃,並且同居,這是何等的大新聞啊!<br /><br />  也不過三天,我就成了眾人注目的焦點,真不知道我該不該自動在台北市遊行一周,讓人一飽其好奇心,免得有人千方百計要來拜訪我。<br /><br />  當然我不會笨得再回到樓氏工作。我做起了一般情婦該做的事:花錢、閒晃。<br /><br />  但那種好日子並沒有過太久,我那些異母兄長們居然一個個找上我,我才知道了一件大事;這件大事讓我有可能在成為富婆之前先遭人暗殺。<br /><br />  我說過,我父親的那些妻子們都很厲害,委身於他那麼多年,為的還不是財產。那麼,如果老頭的意願是將百分之五十的財富丟給我,其他才讓他人均分,誰會服氣?理所當然,我就該死了。<br /><br />  我不急著跳腳回南部找老父理論,我想他老人家正吃得很撐地等我回去,暫時沒空理他;反正也許多年沒看到那些不算家人的家人了,讓他們一個一個來看我,倒是挺不錯的。<br /><br />  當大哥鍾曉雲、大弟鍾峻亭先後找過我之後,第三個找上我的居然是父親的小妾。才三十歲的馮詩茹抱著她才五歲的兒子鍾峴孺來看我。<br /><br />  比較好笑的是她說我賤,堂堂一個大小姐去當人家的情婦任人玩弄。<br /><br />  比起前半小時的漫不經心,為她這幾句嘲笑,我才提起精神與她應對。我是有個富翁父親,但那又如何?與我當人情婦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而且在她也是別人情婦的前提下。她以為她可以站在什麼高貴的立場笑罵我?<br /><br />  人哪,一向只對自己寬容,對他人嚴苛。<br /><br />  馮詩茹見到我終於正視她,便揚起笑容,端起咖啡啜飲,一派優雅。比較不搭調的是身邊黏著一個五歲大的兒子,想要高高在上不太可能。我就看到她名貴的凡賽斯洋裝的裙側已被她的兒子玩出了污手印,看來極為狼狽;為人母之後,似乎部喪失了穿白色衣棠的權利。<br /><br />  「也難怪紹正要將百分之五十的財產給妳,在我們南部,像妳這種不知羞恥的女人,根本沒人要,有了大筆嫁妝,人家也許會勉強看在錢的分上娶妳。也不知道妳在想什麼,讓人白玩,比妳母親笨多了。」馮詩茹又尖酸地開火於我。<br /><br />  我撐著下巴,不予置評,沒有費力提醒她,她所罵出來的話對她適用得很。可悲啊,這個美麗而艷光四射的女人,其智商大概是父親所有妻妾中最低的一個,居然沒事上台北罵罵我也快活。罵了我對財產的增減並沒有關係,她搞錯了方向,只想逞眼前的威風,沒有太好的頭腦,這種情婦養起來才好玩吧!我幾乎可以理解父親的想法,他之前的女人都太厲害、太聰明,想玩女人最好不要挑上有腦袋的才不會給自己惹心煩。老爸終於搞清楚規則了,有進步;女人對他而言若只是生理上的發洩與虛榮心上的滿足,就不該要求太多,有肉體就夠了。<br /><br />  其實我是太無聊了,才會前來赴她的約,順便比較一下我當情婦失職的原因。馮詩茹的條件是標準情婦的料,得意洋洋、金光閃閃、自命不凡、拜金如命、尖刻無禮,然後不知自己有幾兩重。<br /><br />  真是扼腕,許多特質沒有學好,才會教樓逢棠看出破綻,死抓著不放!我想我是有些懶散,才會在某些時候沒有盡職地發揮情婦本色。<br /><br />  「妳說話呀!」自言自語久了的女人也需要偶爾的回應配合一下。<br /><br />  我懶懶地問:<br /><br />  「說什麼?」<br /><br />  「妳真是一點羞恥心都沒有,像妳這種淫蕩的女人,根本不配得到那麼多財產!更別說妳是女的,又不姓鍾了!知道羞愧的話,就自動放棄繼承權,讓峴孺得到;他才五歲,需要很多教育基金!」<br /><br />  瞧,我只須虛應一下,她就可以很快地發表另一波演說了,多配合啊。但聽久了怪煩的,我撐著下巴掃視向餐廳內的裝潢,順帶地看著賓客──咦?我眼睛突然睜大地看向一批人正由二樓的貴賓包廂走上去,中間正巧有一個我認得的,也就是我目前的姦夫──樓逢棠,<br /><br />  這是什麼情況?一群光鮮的中老年人中間簇擁著兩名年輕男女,並且極盡所能的光鮮──是相親嗎?<br /><br />  突然,我咧出了邪惡的笑!正好,要玩,就玩個天翻地覆吧!這是樓逢棠留我下來的代價。<br /><br />  我站起身,嚇了仍在滔滔不絕的馮詩茹一跳,她吶吶道:「喂!妳──」<br /><br />  「失陪了,等我下回有空再聽妳唸經。」我擺擺手,留下自己的咖啡錢,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去找一家專賣妖艷服飾的精品店。<br /><br />  半小時後,我飛快地回來這間餐廳,已變成一個典型的情婦扮相。打聽到樓上的貴客還沒走,我快樂地直走上去。我知道樓逢棠已三十歲,但雙親並不曾向他逼婚,只是偶爾因為女方的家長太過賞識,而會主動央求餐敘,即是變相的相親。有時為了生意無可推卻,便會應酬地出席。我想今天亦是這種情形。<br /><br />  一上了二樓,在A1包廂半敞開的屏風看到那票人的身影,我深吸口氣,就要迎了上去,好生使潑撒嗲一番,不料,一隻打斜伸出來的手擋住了我的步伐,我訝異地抬頭,不妙──看到我爹鍾紹正不贊同的眼光正銳利地盯著我暴露妖冶的扮相。<br /><br />  要命,父親怎麼來了?難道是尾隨馮詩茹身後而來?有可能。<br /><br />  「妳想做什麼?跟我走,我找妳兩天了。」<br /><br />  「是呀,全世界的人都在找我。」我當然知道近來呼叫器震動的頻率高到什麼程度。不過我一律不回的,大概是知道我已與男人同居,不得不上台北訓斥我吧!唉,可惜了一場好戲。<br /><br />  我才想要好好大鬧一番,讓樓公子氣急敗壞地休了我哩!<br /><br />  「爸,您先回天母的別墅,我晚上去找您──」我捨不得放棄這一場戲。<br /><br />  「跟我走,咱們非立即談一談不可。」父親臉色有些青,抓住我的手直要往樓下走。<br /><br />  好吧,我投降。誰叫他正好是我父親呢?<br /><br />  不料,在接近樓梯扶手時,身後一隻有力的手掌抓住我的左手,竟是樓逢棠!<br /><br />  我怔怔地看著臉色鐵青的他,以及他身後那群因他突兀舉措而走出包廂的人們;每個人的面貌都茫然而尷尬。<br /><br />  他瞪著我,我看著他,訝異他竟然在眾人面前抓住我。沒有出聲、不知道該怎麼開口才好。<br /><br />  「咦!鍾老?您不是鍾老嗎?怎麼上台北了也不知會我一聲,好讓小弟做東一番。」<br /><br />  最先開口的是一名五十出頭的男子,面孔有三分神似樓逢棠,笑意吟吟地打破僵局,直伸手向我父親握手。<br /><br />  「樓董事長?久違了。」父親黝黑的面皮上有一層狼狽的紅,連忙放開我,伸手去握住樓董事長的手。<br /><br />  原來這男人是樓公子的父親,左手被箝制住的疼痛不容許我忽略掉面前冒火的男人。我看向他。似笑非笑地由他肩頭看到他身後一名美貌的女子。<br /><br />  「相親愉快嗎?怎麼一副吃人的表情?敢情是那位閨秀沒有服侍得你身心愉悅?」<br /><br />  「住口!」他咬牙道。<br /><br />  「逢棠,這──」一名中年發福、面貌圓潤的婦人也走過來,一頭霧水地叫著樓公子,順便也對我的裝扮不敢領教,只是尷尬地對我頷首,不知如何招呼才不失禮。<br /><br />  我想這中年婦女是他母親,看得出來年輕時想必十分美,所以才會有這麼俊美的兒子,有十足風流的本錢。<br /><br />  我倒是很樂意把一切弄得更混亂,嬌滴滴地開口:<br /><br />  「您是伯母吧?我叫任穎,是逢棠的同──」<br /><br />  「穎兒!」先是父親喝住我,然後樓公子的表情也很可怕,讓我沒有說出更多嚇人的話。保命要緊。<br /><br />  「鍾老,這位是?」樓董事長很有禮地詢問,企圖圓一下僵冷的場面。<br /><br />  不待我開口插話,父親先下手為強道:<br /><br />  「讓您見笑了,這是小女,叫任穎。很任性的女娃兒,我正要帶回家好好管教哩。」<br /><br />  我感覺到我的左手快要化為碎片了,真是一團亂呀!<br /><br />  要命。<br /><br />  眼前我只看到樓逢棠一雙火眼金睛正向我發出淬毒的箭。可奇怪了,我是南部大財主的女兒又如何?值得他噴火嗎?他憑什麼生氣?<br /><br />  要命,而我居然有一點擔心,搞不好我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我真的有這種可怕的預感。</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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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車子才駛入停車場,竟馬上有人跳出暗處,站在車門旁。

  我看到憔悴的方慎哲。

  始料未及的我一時之間不知該怎反應,要是我真有什麼交代不清的帳,會前來與我清算的人也不會是眼前這一個。

  「你,怎麼來了?」我跨出車子,與他對視。

  「我等妳。」他深深地說著,語氣中沒有怨懟陰沉。

  「好,等到了,那之後呢?」

  他眸子閃動著光亮:

  「我知道妳已離開他,所以我等妳回來,我也知道我一定可以等到妳。」

  他的話夾著雙關語。

  我搖搖頭,背貼著車身,吁口氣道:「沒用的,方慎哲,我不是你的對象。你走錯了路。」

  「妳不試試看怎麼可以輕易否決呢?我早已與樓逢欣說清楚了,上一回讓妳受辱真的很抱歉,但我是真心的。任穎,試著接受我好嗎?」他熱切地將雙手放在我肩上。

  我定定看著他,也不願再說勸退的話了:

  「如果是肉體的吸引,我可以給你。跟我去旅館吧!要過了我,你的狂熱就會消褪,對你我都好。」

  方慎哲像被火燙著似的收回手,踉蹌了兩步。低吼:

  「妳的身體不是我唯一追求的!我不是要這樣!任穎!別輕悔我的真心!」

  我冷笑:

  「男女交往最後不都是上床?要身體與要真心,不能兼得,至少得到過一種。要不要?我今晚不收錢的。」

  「任穎!」他又退了一步。

  我逼近他:

  「要嗎?」

  「任穎,求求妳──」

  我抓住他衣領,媚笑:

  「讓你自己幻滅,你才會知道輕易寄託一份感情是多麼可笑的事。沒有真心又如何?至少你有過我的身體;據我上一任情人說,我的身體還不錯──」

  「任穎!」他甩開我的手。退得老遠,白皙斯文的臉上垂著淚水。「不要這樣!我知道妳在懲罰我!但愛情本身並沒有錯,妳不要以妓女的面孔對我,我知道妳只是想逼開我!」

  我倚回車邊,淡淡而冷然地笑:

  「不要嗎?那是你的損失。」

  「我有錢!我真的有錢。妳要多少?我可以給妳!」他憂傷地低語:「但,就是不要故意裝出妓女的面孔對我,我知道,妳有許多面貌,我只要你展現妳真正的面孔,而且──愛我。」

  我沒有回應他,幽暗的行道樹下突然亮起一道火光,點燃了一根煙,我看到了我一直不想見的人──樓逢棠。

  他的出場奪走了我與方慎哲的注意力。他靜靜地移過來,直走到我身邊,側身靠著我的車,微微星光下,我看到他幽亮冷然的眸子。

  我伸手入他西裝內裝。掏出一包長雪茄,從中抽出一根,就著他的煙頭:「借個火。」

  一會,我吐出悠長的白煙。這真是自找麻煩又擾人的夜晚;其實我該料到會有這種結果,偏又不信邪地要回來印證。

  唯一的誤差是多了方慎哲這個人。

  我走向方慎哲:

  「如果我渴求愛情與幸福,那麼我會愛你;但我不。愛情、幸福之類的東西從來不被我納入「快樂」之中。那麼,之於愛情,或許只會是我的災難;我可以給你肉體,卻不能給你愛情。早日讓你自己解脫吧!我不要愛,也不愛人,並不是我沒有,而是這種情感對我而言並沒有比其它情分更重一分。你的濃烈,我承受不起。」

  他盯著我,手卻指向我身後:

  「那他呢?妳依戀他吧?」

  我低笑,也回頭看了他一眼:

  「你以為他這人會忠貞不二、對女人海誓山盟嗎?他只是要我的肉體罷了。」

  「妳能自己斷言嗎?妳確定他真的那麼想?」方慎哲並不糊塗,尖銳而精明地問我。

  我又抽了口煙,險些被嗆著,索性將煙捻熄,丟入路邊垃圾桶。

  「當我發現他並不時,你猜我會怎麼做?」

  「再度拿刀去將對方的癡心砍碎?」他笑:「一如我的下場。」

  我拍拍他的肩,希望他會覺得好過一些。

  我想,他是好過一點了:

  「我走了,但,仍是會來看妳。可以嗎?」

  「我希望你一直很忙,沒空前來。」我坦白地拒絕。

  結果,他低頭,眷戀地吻了我許久,才開車走了。我想,他再度出現的機會等於零;而我後天就不在國內了,有這樣的了斷也好。

  但另一個「麻煩」才是最難打發的。

  我轉身面對他,才發現他早已站在我身後,並且一言不發地拉了我上樓,直往我的小公寓而去。

  「我希望你是真的有重要的事,否則我不願讓你再度進入我的地方。」在電梯內,我轉身面對電梯內的鏡牆。

  他由身後貼著我,雙手扶住我身邊的欄杆,由鏡子中看著我,而我也清晰地看到他雙眼中的血絲。想來,他恐怕昨日沒睡好,今天又辦公太累;或者被火辣的新女伴給弄虛了身體?想到這個,我輕笑出聲,索性轉身面對他,他的鼻子壓迫著我的鼻子。

  他第一個動作便是吻住我的唇,讓我怎麼也沒得逃。

  我一直知道他的技巧有令人失魂忘神的功效,所以也不怎麼掙扎;結果當我回神之後,才發現他成功地攻入我的小公寓,也上了我的床。

  清洗出來,我擦著頭,坐在地毯上問他:

  「妳不會也是等了我許多天吧?」

  「這幾天妳與一個畫匠同居?」他問著。

  「是啊。」他怎麼查到的?

  我打量著他繃緊卻力藏心思的面孔,揣測著他的用意:而他只是一味地盯著我。什麼也不說,讓我有點緊張。我乾笑地打破沉默:

  「你不會是在吃醋吧?就算我與你之間依然不算有了斷,但你對我是沒有任何權利的。」

  他很快地嗤笑一聲,跨下床,坐在我面前:

  「我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吃醋。沒有女人能令我吃醋,何況是妳這種毫無貞操觀念的女人。」

  他的話令我笑倒在地毯上。老天爺,一個放浪形骸的男人控訴一個放浪形骸的女子沒有「貞操」?好!我是沒有,但有資格控訴我的人絕對不是他。要是衛道人士來說的話比他還擲地有聲。

  「你這是雙重標準嗎?」我支起身,一手指著他肩膀、滑動在他雄健胸肌上。

  被他一手揮落,我看到他一閃而逝的厭惡。

  「妳總是輕易上男人的床嗎?」

  唷,清算啦!?

  我冷笑以對:

  「事實不就證明了,為什麼明知故問?」

  他抓住我,差點捏碎我雙腕:

  「從今日起。妳最好乖乖守著身體,因為我不要你身上有其他男人的味道!我們之間還沒有完。」

  我掙脫不開,只是驚異地瞪他。他以為他在做什麼?花花公子不是這麼當的吧!?

  「樓逢棠,我不想再與你攪和下去,你最好再去找另一個──」

  他放開一隻手,轉而摀住我的唇,眼光陰鷙而複雜,並且似乎有一絲絲自鄙。

  「該死!該死的!」

  沒有更多的話了,他用力抱我入懷,雙手幾乎要勒得我斷氣,而他發熱的胸膛竟是湧著排斥我的氣息。

  他不要我,但他同時也放不開我!

  是那樣嗎?該悲慘的我竟然只有想笑的慾望。我真的把一個花花公子弄得暈頭轉向了嗎?

  ※※※

  在二十世紀末,我並不相信男人會為愛癡狂。可是儘管炎黃子孫號稱有五千年的歷史,依然沒能讓男人的心性進化,他們依然獨占性強、主宰旺盛,血液中流著的是霸道與野蠻。

  所以即使是花心大少如樓公子者,也不會允許我與他尚有肉體關係的同時再去與別的男人尋歡作樂。

  很好笑,這是面子問題,也是花花公子占有慾的標準。如果一個男人想去娶一名女子為妻,總會苛刻地要求對方非得是處女不可,甚至最好連手也沒給男人碰過。

  可是一個男人若不想娶某個女人為妻,反而會希望那個女子不是處女。基於處女情結,當了女人的第一個就怕被責任給纏上身,所以不是處女最好;但他會要求對方只為他一人奉獻,在他尚迷戀她之時。直到膩了,一把推開,希望那女子立即水性楊花去攀上別人,別來黏他最好。

  我肯定男人在兩性的處理上以自私為優先,並且是不擇手段的。

  樓公子對我還沒有膩,卻是十分厭惡;我想他自厭程度比厭我更多。這一點很矛盾,我不明白他在堅持些什麼。但他盡可自己去掙扎,卻無權干涉我的自由。

  在國際機場入口處,我被攔了下來,我才知道原來我一直被跟蹤著。

  樓逢棠派了公司安管部門的兩名員工在他不在時緊緊盯著我,而我居然一無所覺。

  他將我拉到停車場,不開口,彷彿我理所當然得交代一般。

  我將行李擱在地上,艷陽曬得我裸露的雙臂發疼;隔著太陽眼鏡,我也只看得到他墨鏡中我的影子。

  「你也來搭飛機嗎?好巧。」我微笑地問。

  樓逢棠冷笑出聲:

  「想一走了之?」

  他在生氣,並且極力壓抑著。我訝然問道:

  「幾時我的人身自由權由你控制了?你的行為像是真有那麼回事似的。我是要走。但那也只是我的事。不是所謂的「一走了之」,我沒欠你什麼。」

  他猛地將臉別開了下,似乎想甩掉什麼。又似乎想釐清些什麼。然後再度將面孔正對我:

  「妳攪得我一團亂。」

  「是你自己擺不平,不必牽連到我身上。」近些天來,我能感覺到他對我的喜歡與厭惡,矛盾的感覺刺得他幾乎是坐立難安。他喜歡我,卻也厭惡自己竟然去喜歡一名「用來玩」的女人。冷眼看待,其實是他自己的事,可是他卻認為我也有責任,真是冤了我。

  我低頭看手錶。想著登機時間,但我想我可能搭不上這一班;樓公子千里迢迢追來桃園,當然不會白白地放我走。我說過,他不是會做白工、浪費時間的人。

  「找個地方聊吧!我的肩膀快著火了。」

  他一手接過我的行李,拉著我上他的車。問也不問的,便朝高速公路的方向開去,看情形是往台北而去,我吁出長長一口氣,忍不住在車上就與他談了起來。

  「你想要什麼結果?娶我嗎?」我故意嬌滴滴地問著,直向他的火氣挑戰。如果「喜歡上我」已是滔天大罪,為他理智所不容,那麼「娶我」的念頭恐怕瀕臨地球毀滅吧!?我不想驗收自己挑戰的成果,一手擱在窩邊,撐著頭看向窗外飛逝而過的青山綠景。

  他繃緊的聲音傳入我其中:

  「再給我一些時間,讓我弄明白。」

  這些話恐怕是樓公子用詞中,低聲下氣的最極限了。

  我輕笑,伸出左手在窗上畫圈圈,描繪他映在窗上的面孔。

  「笑什麼?」他問。

  「你曾經喜歡過某個女人嗎?」

  「當然,但絕不是妳這一類的。」

  我想也是。通常花花公子的配對都是清純美少女,要是「失足」地去喜歡上煙媚女子,那真叫破功了!愈是花心的男人,愈是會娶到天使一般的少女,這種結局才有醒世的意義,告知天下女子千萬要單純天真如嬰兒,才會有幸去當男人的正室與最後戀人;如果不單純不天真,不保護好自己那片薄薄的處女膜,那可糟了,只能在每一齣故事中當配角,飾演壞女人,沒有當正室的命,了不起給人藏了嬌就算好下場。

  可是,當了正室並不代表會是丈夫最後的女人;最後的戀人可也不代表是最後與那男人上床的女人。世間沒有絕對,女人何必為那不值得的頭銜、不可靠的男人去故作天真?如果婚姻像買家電一樣,也有保證書、保證期限,能擔保男人守貞自律,我會完全臣服於那個制度中,即使不婚也不會去嘲弄它存在。

  但是呀,時代在變,婚姻也在變,唯一可說公平的大概是婚姻的破滅已不再是男人外遇的問題;這一點上頭,女人後來居上,不讓男人專「美」於前。多好,各自找樂子,公平嘛!但,時代變成這樣,人類還要婚姻做什麼?我不知道。可是戀愛的完成式在於套上戒指的那一剎那,老套的公式既然人類沿用至今,倒也不必有改變的必要。

  如果不是以婚姻為前提,那麼樓公子「喜歡」上我,就不值得令他坐立難安了。誰會逼迫他喜歡的下一步非要如何不可呢?

  我想,基於富家身分、玩家本色,以及自律甚嚴,喜歡上我這種女人會令他自怨自鄙。「高貴」的血流逼迫他只能喜歡同等高貴的女人,即使不要求處女,也要是只會為愛奉獻的聖女,不能是我這種拜金女子;不管我有怎樣多的面貌、怎樣難捉摸的個性,大前提下,我都是他眼中拜金的女人。有錢的男人就是怕女人為他口袋的錢接近他,玩玩可以,但當真陷入了,可就不好玩了。

  回頭想想自己,其實我並不明白自己為何讓他看上,居然在談好分手後卻又令他反悔?了不起他就是看到我不施脂粉的一面罷了!但那並不稀奇。在樓氏機構中多的是清秀佳人,濃妝淡抹任君挑選,清純冶艷應有盡有。只要他這名公子哥兒一欽點,用錢去砸或用鮮花去取芳心,還怕不手到擒來嗎?那他巴著我不放做什麼?

  「為什麼喜歡我?」我問。

  「妳認為我會喜歡妳?」他口氣嘲弄。

  好吧,那用另一種方式問:

  「當初為什麼點召我?」夠「尊重」他了吧?給足了十全的面子了吧!

  他俐落地將車子滑下交流道。在第一個紅燈路口停下來面對台北市必然的塞車,也讓他得以回答我;時間多得很。

  「妳的某些神情很特別。」他壓下車窗,燃起一根煙,側著面孔看我。「除了嬌媚之外,在無人注意時,妳像在玩弄妳周邊的一切,以一種置身事外的看戲姿態看別人表演;就這一點,使得妳散發的氣質異於其他女子,花瓶女也好,清純女也行,妳就硬是不同。其實妳的容貌不是特別出色,但妳吸引人。」

  「那麼,既然說好要分手,又何必反悔?」

  可能是踩到他不願表白的敏感處,他一手將煙捻熄,車子開始在車陣中蠕動而行。

  「我說過,我需要弄明白。也許真的是我還沒厭倦妳。如果妳真的是個好情人,就別再在我面前上濃妝,將頭髮吹得像鐵絲。」說完,伸手撥弄我的頭髮。

  「為什麼我非得配合你,給你時間去討厭我呢?」

  「妳別無選擇。」他微笑:「妳聰明得知道自己身分的輕重,在恩客面前妳沒有自尊與自我。如果要講清高,妳就不會讓我用錢收買。」

  這是最現實的一點。我歎息而笑,我的老天,這個男人不哄女人之餘也不容我這種女人去清高自負。在金錢代表一切的兩性遊戲中,就什麼也不必談了。

  所以他占盡優勢。誰叫我去強惹他呢?

  想來,說清楚時,他一點也不含糊;這男人無情且犀利。

  可能我再度涉入的,是更高層次的戰鬥;既然出國不成,那就來玩個徹底吧!

  只是會有怎樣的結局,我就不知道了。

  ※※※

  我並不反對他強要我住到他的地方,並且堅持不讓我住回我的小窩;他以為我的公寓是前任恩客的贈予。一直以憎惡的眼光去看待。他載我回他的公寓,同時也將公寓贈予我名下。

  也許在他人看來是值得艷羨的,瞧,才區區幾個月的服侍,居然賺來一層近五十坪的華麗公寓。但我看到的是更深的義意──他是個有潔僻的男人;這個公寓一旦讓我或其他女人住下來了,他就不要。嫌髒。

  正式同居對他或他的社交圈而言可真是大事。樓大少從不與女人共居一處的,並且他同時與許多女人來往,此刻卻與據傳已下堂的「前女友」死灰復燃,並且同居,這是何等的大新聞啊!

  也不過三天,我就成了眾人注目的焦點,真不知道我該不該自動在台北市遊行一周,讓人一飽其好奇心,免得有人千方百計要來拜訪我。

  當然我不會笨得再回到樓氏工作。我做起了一般情婦該做的事:花錢、閒晃。

  但那種好日子並沒有過太久,我那些異母兄長們居然一個個找上我,我才知道了一件大事;這件大事讓我有可能在成為富婆之前先遭人暗殺。

  我說過,我父親的那些妻子們都很厲害,委身於他那麼多年,為的還不是財產。那麼,如果老頭的意願是將百分之五十的財富丟給我,其他才讓他人均分,誰會服氣?理所當然,我就該死了。

  我不急著跳腳回南部找老父理論,我想他老人家正吃得很撐地等我回去,暫時沒空理他;反正也許多年沒看到那些不算家人的家人了,讓他們一個一個來看我,倒是挺不錯的。

  當大哥鍾曉雲、大弟鍾峻亭先後找過我之後,第三個找上我的居然是父親的小妾。才三十歲的馮詩茹抱著她才五歲的兒子鍾峴孺來看我。

  比較好笑的是她說我賤,堂堂一個大小姐去當人家的情婦任人玩弄。

  比起前半小時的漫不經心,為她這幾句嘲笑,我才提起精神與她應對。我是有個富翁父親,但那又如何?與我當人情婦是一點關係也沒有的;而且在她也是別人情婦的前提下。她以為她可以站在什麼高貴的立場笑罵我?

  人哪,一向只對自己寬容,對他人嚴苛。

  馮詩茹見到我終於正視她,便揚起笑容,端起咖啡啜飲,一派優雅。比較不搭調的是身邊黏著一個五歲大的兒子,想要高高在上不太可能。我就看到她名貴的凡賽斯洋裝的裙側已被她的兒子玩出了污手印,看來極為狼狽;為人母之後,似乎部喪失了穿白色衣棠的權利。

  「也難怪紹正要將百分之五十的財產給妳,在我們南部,像妳這種不知羞恥的女人,根本沒人要,有了大筆嫁妝,人家也許會勉強看在錢的分上娶妳。也不知道妳在想什麼,讓人白玩,比妳母親笨多了。」馮詩茹又尖酸地開火於我。

  我撐著下巴,不予置評,沒有費力提醒她,她所罵出來的話對她適用得很。可悲啊,這個美麗而艷光四射的女人,其智商大概是父親所有妻妾中最低的一個,居然沒事上台北罵罵我也快活。罵了我對財產的增減並沒有關係,她搞錯了方向,只想逞眼前的威風,沒有太好的頭腦,這種情婦養起來才好玩吧!我幾乎可以理解父親的想法,他之前的女人都太厲害、太聰明,想玩女人最好不要挑上有腦袋的才不會給自己惹心煩。老爸終於搞清楚規則了,有進步;女人對他而言若只是生理上的發洩與虛榮心上的滿足,就不該要求太多,有肉體就夠了。

  其實我是太無聊了,才會前來赴她的約,順便比較一下我當情婦失職的原因。馮詩茹的條件是標準情婦的料,得意洋洋、金光閃閃、自命不凡、拜金如命、尖刻無禮,然後不知自己有幾兩重。

  真是扼腕,許多特質沒有學好,才會教樓逢棠看出破綻,死抓著不放!我想我是有些懶散,才會在某些時候沒有盡職地發揮情婦本色。

  「妳說話呀!」自言自語久了的女人也需要偶爾的回應配合一下。

  我懶懶地問:

  「說什麼?」

  「妳真是一點羞恥心都沒有,像妳這種淫蕩的女人,根本不配得到那麼多財產!更別說妳是女的,又不姓鍾了!知道羞愧的話,就自動放棄繼承權,讓峴孺得到;他才五歲,需要很多教育基金!」

  瞧,我只須虛應一下,她就可以很快地發表另一波演說了,多配合啊。但聽久了怪煩的,我撐著下巴掃視向餐廳內的裝潢,順帶地看著賓客──咦?我眼睛突然睜大地看向一批人正由二樓的貴賓包廂走上去,中間正巧有一個我認得的,也就是我目前的姦夫──樓逢棠,

  這是什麼情況?一群光鮮的中老年人中間簇擁著兩名年輕男女,並且極盡所能的光鮮──是相親嗎?

  突然,我咧出了邪惡的笑!正好,要玩,就玩個天翻地覆吧!這是樓逢棠留我下來的代價。

  我站起身,嚇了仍在滔滔不絕的馮詩茹一跳,她吶吶道:「喂!妳──」

  「失陪了,等我下回有空再聽妳唸經。」我擺擺手,留下自己的咖啡錢,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去找一家專賣妖艷服飾的精品店。

  半小時後,我飛快地回來這間餐廳,已變成一個典型的情婦扮相。打聽到樓上的貴客還沒走,我快樂地直走上去。我知道樓逢棠已三十歲,但雙親並不曾向他逼婚,只是偶爾因為女方的家長太過賞識,而會主動央求餐敘,即是變相的相親。有時為了生意無可推卻,便會應酬地出席。我想今天亦是這種情形。

  一上了二樓,在A1包廂半敞開的屏風看到那票人的身影,我深吸口氣,就要迎了上去,好生使潑撒嗲一番,不料,一隻打斜伸出來的手擋住了我的步伐,我訝異地抬頭,不妙──看到我爹鍾紹正不贊同的眼光正銳利地盯著我暴露妖冶的扮相。

  要命,父親怎麼來了?難道是尾隨馮詩茹身後而來?有可能。

  「妳想做什麼?跟我走,我找妳兩天了。」

  「是呀,全世界的人都在找我。」我當然知道近來呼叫器震動的頻率高到什麼程度。不過我一律不回的,大概是知道我已與男人同居,不得不上台北訓斥我吧!唉,可惜了一場好戲。

  我才想要好好大鬧一番,讓樓公子氣急敗壞地休了我哩!

  「爸,您先回天母的別墅,我晚上去找您──」我捨不得放棄這一場戲。

  「跟我走,咱們非立即談一談不可。」父親臉色有些青,抓住我的手直要往樓下走。

  好吧,我投降。誰叫他正好是我父親呢?

  不料,在接近樓梯扶手時,身後一隻有力的手掌抓住我的左手,竟是樓逢棠!

  我怔怔地看著臉色鐵青的他,以及他身後那群因他突兀舉措而走出包廂的人們;每個人的面貌都茫然而尷尬。

  他瞪著我,我看著他,訝異他竟然在眾人面前抓住我。沒有出聲、不知道該怎麼開口才好。

  「咦!鍾老?您不是鍾老嗎?怎麼上台北了也不知會我一聲,好讓小弟做東一番。」

  最先開口的是一名五十出頭的男子,面孔有三分神似樓逢棠,笑意吟吟地打破僵局,直伸手向我父親握手。

  「樓董事長?久違了。」父親黝黑的面皮上有一層狼狽的紅,連忙放開我,伸手去握住樓董事長的手。

  原來這男人是樓公子的父親,左手被箝制住的疼痛不容許我忽略掉面前冒火的男人。我看向他。似笑非笑地由他肩頭看到他身後一名美貌的女子。

  「相親愉快嗎?怎麼一副吃人的表情?敢情是那位閨秀沒有服侍得你身心愉悅?」

  「住口!」他咬牙道。

  「逢棠,這──」一名中年發福、面貌圓潤的婦人也走過來,一頭霧水地叫著樓公子,順便也對我的裝扮不敢領教,只是尷尬地對我頷首,不知如何招呼才不失禮。

  我想這中年婦女是他母親,看得出來年輕時想必十分美,所以才會有這麼俊美的兒子,有十足風流的本錢。

  我倒是很樂意把一切弄得更混亂,嬌滴滴地開口:

  「您是伯母吧?我叫任穎,是逢棠的同──」

  「穎兒!」先是父親喝住我,然後樓公子的表情也很可怕,讓我沒有說出更多嚇人的話。保命要緊。

  「鍾老,這位是?」樓董事長很有禮地詢問,企圖圓一下僵冷的場面。

  不待我開口插話,父親先下手為強道:

  「讓您見笑了,這是小女,叫任穎。很任性的女娃兒,我正要帶回家好好管教哩。」

  我感覺到我的左手快要化為碎片了,真是一團亂呀!

  要命。

  眼前我只看到樓逢棠一雙火眼金睛正向我發出淬毒的箭。可奇怪了,我是南部大財主的女兒又如何?值得他噴火嗎?他憑什麼生氣?

  要命,而我居然有一點擔心,搞不好我是看不到明天的太陽了,我真的有這種可怕的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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