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七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七章</h3><br /><br />  紀恆倫等三人從未曾見過元旭日以這麼狼狽的面貌出現在大夥兒面前。天哪--一個被披薩紋身的男人!<br /><br />  他們狂笑到元旭日終於沐浴完畢出來,還止不了笑聲。當然不是不怕皮肉痛的,元旭日一火起來誰也說不準會怎樣。但大多時候他是縱容合夥人的無法無天。害自己形狀百般落魄可笑時,從來就不禁止別人開心一下。因為他自己也常常這麼做。他不是禁不起的人。<br /><br />  「老大,從今天起,我才真正佩服起韓璿了。他真是要得!」林有安翹起大拇指讚賞著。不必問也知道能動到他們老大的非韓璿莫屬。<br /><br />  一方面是身手上的勢均力敵;再者,則是元旭日也只容許韓璿這麼對他。其他人再強再厲害,也絕對達不到這種功業。<br /><br />  「你懂什麼,人家老大玩得可開心了。他們這是在增進情人間的情趣。」范宇文說著自己的看法。<br /><br />  紀恆倫自認是正常而普通的人類,實在不能理解世上竟有這麼傷重的談情說愛模式。<br /><br />  「旭日老大,如果談個戀愛就這樣了,那等你們結了婚之後,你還有命嗎?」他身為最佳秘書,近來常為了大筆的跌打損傷藥支出而憂心不已。<br /><br />  不是心疼那點錢,而是老大身上的青青綠綠似乎永不會褪去,真是可怕!<br /><br />  可見韓璿那人粗魯得不知何為憐香惜玉。<br /><br />  「誰說他們要結婚?同性戀既然置身於世俗規範外,那麼幹啥子硬去湊那種世俗所規範出的婚姻關係?在一起就成了嘛,何必結婚?」林有安不以為然的反駁。<br /><br />  「可是,不管男男戀或男女戀,最後不都希望經由某種儀式來傳達終生相守的誓約嗎?」<br /><br />  「純情的恆論老弟,你落伍了。等哪天你也掉入男男戀之後,再回頭看看男女戀這玩意兒,八成會對自己觀念的古板感到慚愧的。」范宇文勾搭著紀恆倫笑道。<br /><br />  將頭髮拭得半乾後,元旭日終於應聲,也順便將大毛巾甩向那三名無聊男子。<br /><br />  「談完了閒話,談談正經的吧?說說這一星期來你們有何進展?」從櫃子裡拿出一罐由大陸高價買來的跌打損傷藥水,像抹乳液似的,倒了一大片在胸膛搓揉。無視於它身價以cc來算,一瓶二百cc,動輒花上十數萬元。由於相當好用,他早送了一打到韓璿房裡。他的需求量應該也不少。<br /><br />  三名男子立即整了整身段,由紀恆倫開始作簡報:<br /><br />  「韓、管、朱、季四家在二十代以前是由親戚關係與姻親關係組成。雖然近五百年來開枝散葉於世界各處,但不知為何,這四家族的長房直系皆保持緊密關係,並各出一人以『殷族』自居,直到他們結婚才終止。然後由下一代的長子或長女接續。」<br /><br />  范字文接著道:<br /><br />  「至於『殷華』集團成立於二十年前,創始人是季呈志,他是一個投資理財的天才,韓璿正是他一手調敦出來的得意門生。四年前卸下所有職務時,已將『殷華』發展成臺灣百大企業之一。季曼曼接替其伯父季呈志的任務之後,季呈志便消失在商界,目前據說在世界各地旅行,沒有結婚,並且不曾再過問『殷華』集團的所有事務。」<br /><br />  「老大,我發現『殷園』本身有一種奇怪的力量,一般人並不容易進入裡面。不是說它像迷宮,而是不容易進去。我試過很多次,真的進不去,像有什麼力量在阻止外人進入。後來我去找一個通靈的大師來看風水,他說這個宅子有靈體守護著,是那種不屬於人類的靈體,別招惹比較好。」林有安也報告自己的工作進度。<br /><br />  沒錯,近來「旭日保全」根本是公器私用且不務正業,調派所有人員東奔西走,一半去保護韓璿等人與維護其公司的安全;另一半則由各大將領軍,分三路去挖出韓璿他們的底。<br /><br />  既然韓璿一向對他採敷衍的政策,一點答案也不肯爽快給他,再笨的人都知道自力救濟的重要性。一開始他便這麼做了,真是先知卓見,否則不被韓璿氣死也難。<br /><br />  幸好他從沒輕忽過那小子難纏的程度。<br /><br />  「拜託,都二十一世紀了,別拿怪力亂神做文章好嗎?兄弟。」范宇文簡直要翻白眼了。<br /><br />  「我說真的!不然你自己去試試看。」<br /><br />  「老實說,他們『殷族』還真有點邪門。為什麼四個家族近五百年以來會共同做著這種看似無意義的舉動呢?一定是為了某個目的,然後一代傳一代。」紀恆倫從一堆文件中再抽出一份由大陸攜回的本子道:「上週我去了湖南,在朱家宗祠的野誌上抄下了一個故事。這是清朝時記下的,傳說明朝時韓家宗長偶有奇遇,得仙人贈藥,醫治好妻子的宿疾,自此建立與仙人間的良好交誼。後來仙界動亂,為爭千年一輪的領導人之位,禍殃人界;仙人的對手遂將魔爪延伸到與仙人交好的四家族,欲奪王令。而仙人為保護人界好友,以命相護,擊退敵人後,再以僅剩的法力下追冥界黃泉,一一找回友人魂魄。此舉觸犯天條,最後被拘禁在冥界服刑,永世不得超生。而仙人之子也在大戰中毀去形體,元靈被守護在王令中,須修行五百年再度出世。仙人姓殷,也許線索就在這裡。但因為這只是穿鑿附會過的野誌,沒什麼公信力,因此難說真實性有多少。」<br /><br />  「更扯了,兄弟。」范宇文一向自認科學務實,睨著兩位好夥伴,覺得他們太過迷信。<br /><br />  不過元旭日卻無半點反駁,他聽完後在心中篩選其可信度。在本身也經歷過難以解釋的事件後,他不會斷然去嗤笑各種光怪陸離的說法。<br /><br />  畢竟,以眼下情況來說,那有可能是真的。<br /><br />  「宇文,在季呈志創『殷華』之前,他們做什麼生意糊口?這些自稱『殷族』的人總不會回頭向自己家人要錢過日子吧?」元旭日問。<br /><br />  「那是當然。」范字文打開一份檔案。「往上追溯三代,幾乎都可以說是自由業、畫家、作家、攝影師,甚至在山上種藥草、種花,都是不寬裕,但可以置身於世俗外的工作。難得有季呈志、韓璿這種商業人才。現在的朱水戀與季曼曼也是韓璿一手調教出來的人。如果還要更往上一代找,恐怕就得去中國大陸了。」<br /><br />  「不必了。」元旭日搖頭。<br /><br />  「還要查下去嗎?」范宇文問。<br /><br />  「先停住,我想你們能查到的也有限了。去休假,去玩樂,只要保護好『殷華』的安全就可以。」<br /><br />  「看在我們這麼辛勞的份上,犒賞我們一些內幕來聽一下如何?」林有安忍不住地要求著。直覺認定這件事情必定好玩極了,有難得一見的怪力亂神耶!<br /><br />  元旭日從衣櫃裡抽出休閒服換上,整裝完畢後,開口道:「事情太複雜,不是單細胞生物可以理解的,別浪費老子口水。」<br /><br />  「老大,別這樣嘛!我們悟性很夠的。」林有安依然不死心的磨著。<br /><br />  元旭日轉身面對自己的辦公桌,上頭放著一個相框,相框裡的人兒正是常常令他又氣又愛的韓璿。這麼一個意志力堅強、機智狡黠的對手,又善於利用別人的真心,還真是稱得上權謀型的梟雄了。<br /><br />  所謂的「英雄」,會死守著一些原則不轉彎,誓死以直線大步走向終點目標,不知變通手段為何物;而「梟雄」則是相反,只要能達到目的,任何手段都可以用。<br /><br />  他當然知道韓璿正在大方利用他,畢竟韓璿從不為此掩飾,純然一副願者上鉤的面孔。<br /><br />  利用不利用並不重要,在各有目的的前提下,只要雙方都有收穫又何妨?<br /><br />  早晚他會得到韓璿。不只是人,也要心。<br /><br />  「旭日,忙了這麼久,你至少該嘗到點甜頭了吧?」見老大理都不理人,范宇文只好問他會感興趣的事。指著相片,意思很明白了。<br /><br />  元旭日撫著相框,不甚滿意道:<br /><br />  「還沒弄上床。」<br /><br />  「那還真是個技術性的問題。」范宇文點頭,沒事找事的雞婆道:「天曉得誰當零號,誰當壹號。你們都那麼強勢--」<br /><br />  「真是個好問題,不如你先讓我『用用看』,我就會知道誰當零號好或壹號好,也省得要上陣了,還沒搞定這問題。」元旭日微微一笑,很快的讓范宇文了悟什麼叫雞婆的代價。待雙手手指咋咋作響完畢後,就要撲身逮人回家練習練習--<br /><br />  「喝!老大,如果你『出軌』了,我想韓先生將會非常非常不開心的--」范宇文滿場跑,試圖阻止元旭日的獸性大發,並抓旁邊的夥伴加入混仗內。<br /><br />  元旭日頓了下,追得更起勁--<br /><br />  「他會明白是為了我們日後幸福所做出不得已的犧牲。」<br /><br />  半玩鬧半練身手的,四人在大辦公室內將東西文件丟得滿天飛。<br /><br />  這時,突來一股戰慄的預感令元旭日轉身面對玻璃帷幕的方向,擋在三人面前,然後不到一秒的時間,一把利刃穿透厚重的帷幕,筆直射向元旭日的胸口,並劃出一道長長的火焰抱在尾端。<br /><br />  「快閃!」猛力踢偏了劍鋒的方向,在他一聲令下,後面三人即使不明所以,也會各自閃開,並找個好風水去躲,絕不會呆呆的在原地等死!<br /><br />  火焰劍被踢向檔案櫃,烈火劃過之後,那一邊頓成狂肆火海,不僅將櫃子切成兩半、也穿過了厚牆!<br /><br />  可見這次馭劍的「東西」實力可觀,而這把劍的功力是隨著使劍之人昇級的。<br /><br />  元旭日暗使手勢,要三人立即離開此地。幸好現在是午休時間,公司內人員不多,要疏散也容易。他料定這次來人若沒大肆破壞一番是不會甘休的。也許不至於爆破這棟二十八層樓的大樓,但傷害是必然。<br /><br />  「日,果然是你--」粗嘎的聲音從黑霧裡傳出。後是兩個人的合體,那黑霧巨大得彌漫了大片空間。<br /><br />  「我是『日』?」可見這黑東西也是「老相好」的,也知道他是日。最好玩的是,只有他自己還搞不懂日是什麼東西。真他媽的好玩透了。<br /><br />  「再次死在自己武器下吧!日。」烈火劍凌厲的刺來,帶出的烈火像狂濤駭浪般捲來,團團繞住元旭日,讓他退無可退,似乎只有挨打的份。<br /><br />  「再次?」他筆直跳入火焰中,讓駭人的火焰成為他的護身符。隨手抓了一團火丟向黑影,黑影躲開了,但似乎也不是那麼戒懼火焰。可以料見對手比上次那個肉腳更高明數倍以上。<br /><br />  當然,他並不認為自己的疑惑會得到對方回應,攻擊都嫌來不及了,還聊天哩。他凝神以待,同時不免自行猜想:也許在所謂的前世今生裡,他在某個輪迴中曾被這把劍砍死也不一定。<br /><br />  他實在不喜歡處在這種無力還擊的境地,但在找不到佔上風方式之前,他似乎只能閃躲,別無他法。<br /><br />  利劍再次刺來,在他閃開的同時,它狠狠的將牆壁劈出一條巨縫,巨大的力道使得大樓之撼動,像經歷大地震的摧殘。元旭日看著自己被劍氣削去衣襬,以及腰側一道沁血絲的痕跡。好久沒有人能令他流血了!真是好傢伙!<br /><br />  心緒翻湧間,握在掌心的火苗也愈發熾烈,一把一把的丟向黑影。確定有打擊到對方,卻不能造成致命的傷害。當黑影愈能閃過火攻之後,劍勢也就來得更致命凌厲。<br /><br />  「死吧!」<br /><br />  倏地,黑影一分為二,前後夾攻住元旭日,讓他無處可躲,讓火劍筆直刺入他體內--<br /><br />  感覺到自己四肢忽然動彈不得,元旭日唯一能做的便是奮力扭身,讓心臟偏離被利劍命中的下場。<br /><br />  烈火刻沒入元旭日的體內,雖偏離了心臟,但長劍一刺到底,在劇疼昏死過去前,他看到黑色的劍柄抵在胸口,看來是--身體被穿透了--<br /><br />  「長老!劍--」有人驚呼著,它在消失呀!<br /><br />  「去死吧!日,徹底的魂飛魄散,下冥府去跟金狼王作伴吧--」持劍的黑影粗嘎喊著,並施以一連串咒語,無視於外界任何變化,沉浸在手刃強敵的狂喜中,使得他忘了任何可能隨時出現的攻擊力量--<br /><br />  「王令出示,黑狼族退!」<br /><br />  一顆水晶墜子在少女的叫喊聲中投擲向那片可怖的黑影,霎時紫白交熾,強光沖向天際,牢牢的包圍住那兩團黑影,更有一道金黃色的光束像絲帛一般包裹住陷入深度昏迷的元旭日,將他緩緩移出紫白光束包覆的範圍。<br /><br />  「狼王令?」扭曲的兩抹黑影在痛苦中發出畏懼的呼喊!在紫白光箝制下動彈不得。<br /><br />  「終於出現了嗎?哈哈哈--」<br /><br />  不知從何冒出的狂嘯聲音像黑色龍捲風似的捲來,霎時整個破敗的辦公室內的所有物品皆飛轉在半空中,很快的,黑色狂風蓋過了紫白之氣,更輕而易舉的奪走了飄浮在半空中的水晶墜子。<br /><br />  「呀!還給我!」少女--也就是管於悠,大驚失色的叫著,企圖搶回她的墜子。<br /><br />  但黑旋風哪裡管她?捲起兩抹兒已奄奄一息的黑影,陰惻惻的以狂風撲打她嫩乎乎的臉蛋--<br /><br />  「多吸一些鮮美空氣吧,護令使者們!本王恩賜你們多苟活一些時日,後會有期!」<br /><br />  就像出現時一般的突然,黑旋風消失得亦迅速無蹤,直到最後一片飛旋的紙片落了地,平息了切,除了滿目瘡痍外,就餘三個死抓著固定物防止自己被吹走的男子,以及臉色深沉的管於悠;再來,就是依然被金光包覆的元旭日了。<br /><br />  一個胸口開了個大血洞,生死未卜的元旭日--<br /><br />  「老大!」<br /><br />  「快叫救護車!」<br /><br />  「老天,這到底怎麼一回事?」<br /><br />  詭譎的波濤正兀自洶湧,混亂再度奔騰--<br /><br />  ※※※<br /><br />  韓璿從來沒想過自己會看到元旭日奄奄一息的模樣。<br /><br />  更沒想到的是--胸口竟因此而緊縮難受。<br /><br />  明明是一個老氣得他頭頂冒煙的魯男子,怎麼會牽動他向來七情不動的心緒呢?多年來慣於謀略的心神,總氣定神閒的應對所有挑戰,見招拆招,即使面臨了生命的威脅,也不心慌意亂,卻在此刻無法自制的激昂。<br /><br />  元旭日並沒有死(雖然看起來就差那麼一口氣)他的心為向揪得都要感覺到痛了呢?他會好的,不是嗎?自己何須揪心?這麼一個老愛惹他的人,見他此刻這麼蒼白虛弱,他該慶幸短時間之內不會被騷擾的,不是嗎?<br /><br />  「這是怎麼回事?」在於悠的通知下,他趕回了元旭日在天母的住處。先是看到了個蒼白、沉靜得像是已然死去的元旭日,再看到他胸臆正中央有一道正在冒血水的洞口;當然,以十公分長、一公分寬,且穿透軀體的可怕傷勢來說,沒有立即死去、沒有大量噴血已是詭異至極,此刻這種「涓涓細流」的小意思,夠所有人因此而感到謝天謝地了。<br /><br />  但總要有人來想個法子止血呀!這麼流下去,早晚也會死人的。<br /><br />  然後,韓璿才看到了為何沒將元旭日送到醫院的最大主因--他全身被一束金光包裹住。<br /><br />  通常這種無法解釋的異象,必會招來各方科學家加以研究,能不能救活元旭日未可知,但他肯定會被當成實驗解剖對象。<br /><br />  這金光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看起來像是在治療元旭日,但為何竟不能徹底止住鮮血往體外流失,更不能神奇愈合那個血洞?<br /><br />  管乾悠輕道:<br /><br />  「『他』在治療他。」<br /><br />  「你的水晶墜子?」他看向立於身邊的於悠,發現她終年不離身的項練不見了。<br /><br />  於悠嘟起小嘴--<br /><br />  「項練被搶走了。」指著金光:「然後,『他』就出來了。」<br /><br />  「怎麼一回事?」<br /><br />  「黑狼族以為水晶裡藏有『狼王令』,他們搶了就跑掉了,如果不引他們走,『他』沒法子同時應敵又兼顧救治元旭日。你看,他幾乎是有些使不上力的。」<br /><br />  「行不行呀?小妹妹!你不讓我們送醫急救,總該給我們足以安心的保證吧?我們老大看來幾乎像死掉了!」要不是被攻擊得太奇怪,對手更是難以名之的怪東西,他們三人也不會大膽的由著小女生下主意,沒將旭日送醫,反倒帶回家。但此刻已過了一個半小時了,似乎無啥改善,林有安率先發難了。<br /><br />  他們願意在眼見為憑下,相信自己遇到了妖魔鬼怪,畢竟原本一棟堅固難摧的「旭日大樓』就這麼毀去一半,當下成了危樓不說,他們還親眼看到,刺透旭日的那把劍,竟然平空消失,最後,小丫頭莫名出現,趕走了黑魔物,還以金光包住了旭日--<br /><br />  簡直像是科幻電影情節,但又由不得人不信。<br /><br />  只是,現在他們唯一在乎的是老大能不能活過來,其它疑問全然成了不重要的事。<br /><br />  「他會沒事的。」韓璿睨過去一眼,不喜歡他在談重要事情時被打斷。<br /><br />  「這麼敷衍?」范宇文諷道。<br /><br />  「當然我也可以發表萬言書來擴張『他不會有事』的各種引申。若你們想聽,請稍候,但結論還是這一句。」再度看向於悠,問道:<br /><br />  「確定這樣子可行嗎?黑狼族奪走了水晶,那日後我們怎麼開啟聖印?」他以為水晶墜子是起出狼王令必要步驟之一。<br /><br />  「無妨的。我說過,真正鑰匙是『日』、『月』、『星』。水晶墜子的重要性在於它可以護靈,原本要滿五百年才算功德圓滿的,但黑狼族來得太快,元旭日不能死,不但不能死,還得啟發他的能力,所以『他』提前出來了。」於悠歪著小臉想了一下。「這麼形容吧,水晶墜子像是個子宮,而『他』是需要被蘊育五百年的胎兒,然後現在早產了。也之所以,早產兒會有點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功力才會有點遜遜的。」<br /><br />  原本覺得很神奇的東西,在「簡單明瞭」的解說下,頓時變得很沒氣勢,半點也厲害不起來。至少旁聽的三名男子心中一致這麼認為。<br /><br />  「那是說,水晶不必非得要拿回來了?」<br /><br />  「嗯。如果拿得向來,當作傳家之寶也不錯。」平日丟掉傍身十年的東西,可真是捨不得。<br /><br />  韓璿瞥見金光似乎漸漸褪減,而元旭日的胸口已停止流血。問道:<br /><br />  「『他』既然已脫離水晶墜子,卻又算是未足月的早產兒,該怎麼安置『他』?」<br /><br />  管於悠搖搖頭。<br /><br />  「我也不知道,『他』一直忙著救治元旭日,沒空與我談天。等他收功了再問問看。」<br /><br />  「黑狼族若發現他們拿走的不是狼王令,一定會回頭來找,『他』的能力足夠抵抗嗎?」<br /><br />  「不能,這必須靠『日』的力量。」<br /><br />  「黑狼族是目前唯一的敵人?」<br /><br />  「是的,至少此刻找來的只有黑狼族。」於悠雙眸倏亮,轉身緊緊盯著床上,發現那金光在不斷縮小後,約莫聚攏成三十公分的體積,停佇在元旭日的胸口。<br /><br />  然後,金光轉為令人張不開眼的燦亮,仿佛亮得像夏日正午的太陽,所有人皆別開面孔緊閉雙眼,以保護自己雙眼不被光芒刺傷--<br /><br />  光芒正在變化成一個具體的形狀,在強光的催化下,形體逐漸出現,然後光芒緩緩斂去、斂去--<br /><br />  待所有人皆能睜開眼望向再無任何光芒的床上時,絕難預料到自己會看到這樣一個「東西」!<br /><br />  「嗚--汪!」<br /><br />  眾人頓時傻眼!<br /><br />  ※※※<br /><br />  這是什麼東西呀?<br /><br />  「是一隻狗。」林有安虛弱的低叫。<br /><br />  「金色的狗。」紀恆倫也不敢叫得太大聲。<br /><br />  「拜託,我怎麼瞧都覺得它是一隻金毛狼。有沒有看過動物百科呀?」范宇文翻白眼,雖然也覺得自己很想昏倒來證明自己只是作了一場白日夢。<br /><br />  這隻金色幼狼,從金光裡出現已兩小時了,並在叫了兩聲之後,歪歪倒倒的睡了個人事不知,顯然是累壞了。此刻正蜷縮在少女管於悠的懷中,像是好夢正酣似的,偶爾自喉間咕噥出聲響,小小的頭顱不時摩挲著管於悠柔軟的胸口,非常的--嗯,幸福。<br /><br />  金毛小狼長相奇特,光是一身罕見的毛色就夠驚人了,在眉宇部分突變的長了一振油亮黑髮,看來帥氣極了。不過眉眼之間一道破碎的傷疤破了相,使得小狼的俊俏減了兩分,但也多添了三分性格的味道。<br /><br />  「好可愛喔!」管於悠是唯一從頭到尾不被小金狼的出現驚嚇到的人。她小心撫摸著小狼,不時的以下巴輕揉它的臉孔,喜悅之情溢於言表。<br /><br />  「小妹妹,牠--打哪來的?」紀恆倫小聲的問。<br /><br />  「牠一直住在水晶墜子裡。」<br /><br />  「牠不是普通的狼吧?你似乎--不怕?」范宇文好奇不已。覺得他三十年來所認知的世界完全變了樣。<br /><br />  「牠陪了我十年了,我為什麼要怕牠?」她頑皮的不肯陳述原委,抱著小狼走向床邊,韓璿正在替元旭日換血衣。<br /><br />  在小金浪的治療過後,元旭日撿回了命,傷口也止住了血。但大量失血的人--而且是凡人,當然也得由正常程序來修補善後,所以很快的召來醫生縫補傷口,並不斷的輸血。目前已輸了三袋血,約莫再輸個兩袋就成了。<br /><br />  醫生斷定元旭日陷入重度昏迷,必須即刻送入加護病房,並且震驚於所有人的草菅人命態度。要不是與韓璇頗有交情,並相信其人格與保證,醫生大概會報警強制送病人住院。後來同意晚上來觀察復原情形後,再決定要不要住院。<br /><br />  「他快醒來了。」於悠輕道,剛才小狼就是這麼告訴她的。元旭日很快會清醒。<br /><br />  「我一直以為『狼族』這名詞只是族群代號,倒沒想過竟然真是隻狼。」韓璿道。<br /><br />  「有什麼差別?反正我們面對的橫豎是人類以外的東西。」於悠看著金狼。「我夢中的小男孩告訴我,他是一隻金狼,真正看到之後,才敢相信,他好可愛喔。」<br /><br />  說得也是。韓璿笑了笑,族譜裡不肯明白記錄狼族事跡,想來是怕太過驚世駭俗吧?只稱「殷人」或「殷族」,這殷字--<br /><br />  「牠姓殷是吧?」他猜。<br /><br />  「嗯,它叫殷佑。」<br /><br />  床上的動靜中斷了他們的談話,眾人立即飛也似的圍在床四週,屏息以待元旭日醒來。<br /><br />  真他媽的痛--<br /><br />  他已經許多年沒感受到這種與死亡交關的滋味了--<br /><br />  元旭日知道全身動彈不得的劇疼必然來自一些重創--致命的那一種。但一時想不起自己是怎麼落到這步田地,唯一能做的就是盡所有力量把沉重的眼皮撐開。<br /><br />  這實在是個不錯的獎賞--看到韓璿,透視他眼底深處的憂心似焚,為他。<br /><br />  元旭日笑了,但因連帶扯痛至身感官,使得笑容轉為齜牙咧嘴。他猛抽了幾口氣,也看到他全身劇痛來源正是胸口那團泌出血絲的繃帶。<br /><br />  對了!那把火劍刺穿身體,使得他的血噴出一大串,幾乎倒出了他體內所有的血水似的,還能有命睜眼看世界,實屬僥倖。年少時期也有過不少次重傷,但從沒像這次清楚的感受到死亡的迫近。<br /><br />  這是一場不公平的戰役!<br /><br />  「除了--挨宰--總該找出--找出還手--的方法--」他咬牙抽氣,卻仍堅持開口,痛死就算了。<br /><br />  有仇不報非君子,有帳不算枉小人!那烏漆抹黑的東西給了他多少,他定要加倍還回去!這是禮尚往來的規矩,有朋自遠方來的待客之道。<br /><br />  「老大,你還好吧?」范宇文擔心地問著。<br /><br />  元旭日瞪眼過去,阻止另兩人開口問候。白癡也知道他痛得半死,一點也不好,甚至快昏過去了,竟還放浪費他清醒時刻,問些沒營養的話,不要命了!<br /><br />  韓璿露出今天的第一抹輕笑。當揪心的感覺終於消蝕大半後,他無法不讓自己笑。輕鬆的心情化去了他臉上慣有的淡漠線條。<br /><br />  他移近元旭日,附在他耳邊道:「絕對會讓你親手報仇,就等你痊愈。」<br /><br />  元旭日使盡全力側轉面孔,即使唯一能得到的只有以乾澀的唇掃過韓璿的面龐也感到心滿意足。<br /><br />  「很--好--」<br /><br />  呢喃完後,放任意識陷入混沌的深淵裡,在韓璿獨特的氣息相伴中愉悅睡去。<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旭日焚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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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紀恆倫等三人從未曾見過元旭日以這麼狼狽的面貌出現在大夥兒面前。天哪--一個被披薩紋身的男人!

  他們狂笑到元旭日終於沐浴完畢出來,還止不了笑聲。當然不是不怕皮肉痛的,元旭日一火起來誰也說不準會怎樣。但大多時候他是縱容合夥人的無法無天。害自己形狀百般落魄可笑時,從來就不禁止別人開心一下。因為他自己也常常這麼做。他不是禁不起的人。

  「老大,從今天起,我才真正佩服起韓璿了。他真是要得!」林有安翹起大拇指讚賞著。不必問也知道能動到他們老大的非韓璿莫屬。

  一方面是身手上的勢均力敵;再者,則是元旭日也只容許韓璿這麼對他。其他人再強再厲害,也絕對達不到這種功業。

  「你懂什麼,人家老大玩得可開心了。他們這是在增進情人間的情趣。」范宇文說著自己的看法。

  紀恆倫自認是正常而普通的人類,實在不能理解世上竟有這麼傷重的談情說愛模式。

  「旭日老大,如果談個戀愛就這樣了,那等你們結了婚之後,你還有命嗎?」他身為最佳秘書,近來常為了大筆的跌打損傷藥支出而憂心不已。

  不是心疼那點錢,而是老大身上的青青綠綠似乎永不會褪去,真是可怕!

  可見韓璿那人粗魯得不知何為憐香惜玉。

  「誰說他們要結婚?同性戀既然置身於世俗規範外,那麼幹啥子硬去湊那種世俗所規範出的婚姻關係?在一起就成了嘛,何必結婚?」林有安不以為然的反駁。

  「可是,不管男男戀或男女戀,最後不都希望經由某種儀式來傳達終生相守的誓約嗎?」

  「純情的恆論老弟,你落伍了。等哪天你也掉入男男戀之後,再回頭看看男女戀這玩意兒,八成會對自己觀念的古板感到慚愧的。」范宇文勾搭著紀恆倫笑道。

  將頭髮拭得半乾後,元旭日終於應聲,也順便將大毛巾甩向那三名無聊男子。

  「談完了閒話,談談正經的吧?說說這一星期來你們有何進展?」從櫃子裡拿出一罐由大陸高價買來的跌打損傷藥水,像抹乳液似的,倒了一大片在胸膛搓揉。無視於它身價以cc來算,一瓶二百cc,動輒花上十數萬元。由於相當好用,他早送了一打到韓璿房裡。他的需求量應該也不少。

  三名男子立即整了整身段,由紀恆倫開始作簡報:

  「韓、管、朱、季四家在二十代以前是由親戚關係與姻親關係組成。雖然近五百年來開枝散葉於世界各處,但不知為何,這四家族的長房直系皆保持緊密關係,並各出一人以『殷族』自居,直到他們結婚才終止。然後由下一代的長子或長女接續。」

  范字文接著道:

  「至於『殷華』集團成立於二十年前,創始人是季呈志,他是一個投資理財的天才,韓璿正是他一手調敦出來的得意門生。四年前卸下所有職務時,已將『殷華』發展成臺灣百大企業之一。季曼曼接替其伯父季呈志的任務之後,季呈志便消失在商界,目前據說在世界各地旅行,沒有結婚,並且不曾再過問『殷華』集團的所有事務。」

  「老大,我發現『殷園』本身有一種奇怪的力量,一般人並不容易進入裡面。不是說它像迷宮,而是不容易進去。我試過很多次,真的進不去,像有什麼力量在阻止外人進入。後來我去找一個通靈的大師來看風水,他說這個宅子有靈體守護著,是那種不屬於人類的靈體,別招惹比較好。」林有安也報告自己的工作進度。

  沒錯,近來「旭日保全」根本是公器私用且不務正業,調派所有人員東奔西走,一半去保護韓璿等人與維護其公司的安全;另一半則由各大將領軍,分三路去挖出韓璿他們的底。

  既然韓璿一向對他採敷衍的政策,一點答案也不肯爽快給他,再笨的人都知道自力救濟的重要性。一開始他便這麼做了,真是先知卓見,否則不被韓璿氣死也難。

  幸好他從沒輕忽過那小子難纏的程度。

  「拜託,都二十一世紀了,別拿怪力亂神做文章好嗎?兄弟。」范宇文簡直要翻白眼了。

  「我說真的!不然你自己去試試看。」

  「老實說,他們『殷族』還真有點邪門。為什麼四個家族近五百年以來會共同做著這種看似無意義的舉動呢?一定是為了某個目的,然後一代傳一代。」紀恆倫從一堆文件中再抽出一份由大陸攜回的本子道:「上週我去了湖南,在朱家宗祠的野誌上抄下了一個故事。這是清朝時記下的,傳說明朝時韓家宗長偶有奇遇,得仙人贈藥,醫治好妻子的宿疾,自此建立與仙人間的良好交誼。後來仙界動亂,為爭千年一輪的領導人之位,禍殃人界;仙人的對手遂將魔爪延伸到與仙人交好的四家族,欲奪王令。而仙人為保護人界好友,以命相護,擊退敵人後,再以僅剩的法力下追冥界黃泉,一一找回友人魂魄。此舉觸犯天條,最後被拘禁在冥界服刑,永世不得超生。而仙人之子也在大戰中毀去形體,元靈被守護在王令中,須修行五百年再度出世。仙人姓殷,也許線索就在這裡。但因為這只是穿鑿附會過的野誌,沒什麼公信力,因此難說真實性有多少。」

  「更扯了,兄弟。」范宇文一向自認科學務實,睨著兩位好夥伴,覺得他們太過迷信。

  不過元旭日卻無半點反駁,他聽完後在心中篩選其可信度。在本身也經歷過難以解釋的事件後,他不會斷然去嗤笑各種光怪陸離的說法。

  畢竟,以眼下情況來說,那有可能是真的。

  「宇文,在季呈志創『殷華』之前,他們做什麼生意糊口?這些自稱『殷族』的人總不會回頭向自己家人要錢過日子吧?」元旭日問。

  「那是當然。」范字文打開一份檔案。「往上追溯三代,幾乎都可以說是自由業、畫家、作家、攝影師,甚至在山上種藥草、種花,都是不寬裕,但可以置身於世俗外的工作。難得有季呈志、韓璿這種商業人才。現在的朱水戀與季曼曼也是韓璿一手調教出來的人。如果還要更往上一代找,恐怕就得去中國大陸了。」

  「不必了。」元旭日搖頭。

  「還要查下去嗎?」范宇文問。

  「先停住,我想你們能查到的也有限了。去休假,去玩樂,只要保護好『殷華』的安全就可以。」

  「看在我們這麼辛勞的份上,犒賞我們一些內幕來聽一下如何?」林有安忍不住地要求著。直覺認定這件事情必定好玩極了,有難得一見的怪力亂神耶!

  元旭日從衣櫃裡抽出休閒服換上,整裝完畢後,開口道:「事情太複雜,不是單細胞生物可以理解的,別浪費老子口水。」

  「老大,別這樣嘛!我們悟性很夠的。」林有安依然不死心的磨著。

  元旭日轉身面對自己的辦公桌,上頭放著一個相框,相框裡的人兒正是常常令他又氣又愛的韓璿。這麼一個意志力堅強、機智狡黠的對手,又善於利用別人的真心,還真是稱得上權謀型的梟雄了。

  所謂的「英雄」,會死守著一些原則不轉彎,誓死以直線大步走向終點目標,不知變通手段為何物;而「梟雄」則是相反,只要能達到目的,任何手段都可以用。

  他當然知道韓璿正在大方利用他,畢竟韓璿從不為此掩飾,純然一副願者上鉤的面孔。

  利用不利用並不重要,在各有目的的前提下,只要雙方都有收穫又何妨?

  早晚他會得到韓璿。不只是人,也要心。

  「旭日,忙了這麼久,你至少該嘗到點甜頭了吧?」見老大理都不理人,范宇文只好問他會感興趣的事。指著相片,意思很明白了。

  元旭日撫著相框,不甚滿意道:

  「還沒弄上床。」

  「那還真是個技術性的問題。」范宇文點頭,沒事找事的雞婆道:「天曉得誰當零號,誰當壹號。你們都那麼強勢--」

  「真是個好問題,不如你先讓我『用用看』,我就會知道誰當零號好或壹號好,也省得要上陣了,還沒搞定這問題。」元旭日微微一笑,很快的讓范宇文了悟什麼叫雞婆的代價。待雙手手指咋咋作響完畢後,就要撲身逮人回家練習練習--

  「喝!老大,如果你『出軌』了,我想韓先生將會非常非常不開心的--」范宇文滿場跑,試圖阻止元旭日的獸性大發,並抓旁邊的夥伴加入混仗內。

  元旭日頓了下,追得更起勁--

  「他會明白是為了我們日後幸福所做出不得已的犧牲。」

  半玩鬧半練身手的,四人在大辦公室內將東西文件丟得滿天飛。

  這時,突來一股戰慄的預感令元旭日轉身面對玻璃帷幕的方向,擋在三人面前,然後不到一秒的時間,一把利刃穿透厚重的帷幕,筆直射向元旭日的胸口,並劃出一道長長的火焰抱在尾端。

  「快閃!」猛力踢偏了劍鋒的方向,在他一聲令下,後面三人即使不明所以,也會各自閃開,並找個好風水去躲,絕不會呆呆的在原地等死!

  火焰劍被踢向檔案櫃,烈火劃過之後,那一邊頓成狂肆火海,不僅將櫃子切成兩半、也穿過了厚牆!

  可見這次馭劍的「東西」實力可觀,而這把劍的功力是隨著使劍之人昇級的。

  元旭日暗使手勢,要三人立即離開此地。幸好現在是午休時間,公司內人員不多,要疏散也容易。他料定這次來人若沒大肆破壞一番是不會甘休的。也許不至於爆破這棟二十八層樓的大樓,但傷害是必然。

  「日,果然是你--」粗嘎的聲音從黑霧裡傳出。後是兩個人的合體,那黑霧巨大得彌漫了大片空間。

  「我是『日』?」可見這黑東西也是「老相好」的,也知道他是日。最好玩的是,只有他自己還搞不懂日是什麼東西。真他媽的好玩透了。

  「再次死在自己武器下吧!日。」烈火劍凌厲的刺來,帶出的烈火像狂濤駭浪般捲來,團團繞住元旭日,讓他退無可退,似乎只有挨打的份。

  「再次?」他筆直跳入火焰中,讓駭人的火焰成為他的護身符。隨手抓了一團火丟向黑影,黑影躲開了,但似乎也不是那麼戒懼火焰。可以料見對手比上次那個肉腳更高明數倍以上。

  當然,他並不認為自己的疑惑會得到對方回應,攻擊都嫌來不及了,還聊天哩。他凝神以待,同時不免自行猜想:也許在所謂的前世今生裡,他在某個輪迴中曾被這把劍砍死也不一定。

  他實在不喜歡處在這種無力還擊的境地,但在找不到佔上風方式之前,他似乎只能閃躲,別無他法。

  利劍再次刺來,在他閃開的同時,它狠狠的將牆壁劈出一條巨縫,巨大的力道使得大樓之撼動,像經歷大地震的摧殘。元旭日看著自己被劍氣削去衣襬,以及腰側一道沁血絲的痕跡。好久沒有人能令他流血了!真是好傢伙!

  心緒翻湧間,握在掌心的火苗也愈發熾烈,一把一把的丟向黑影。確定有打擊到對方,卻不能造成致命的傷害。當黑影愈能閃過火攻之後,劍勢也就來得更致命凌厲。

  「死吧!」

  倏地,黑影一分為二,前後夾攻住元旭日,讓他無處可躲,讓火劍筆直刺入他體內--

  感覺到自己四肢忽然動彈不得,元旭日唯一能做的便是奮力扭身,讓心臟偏離被利劍命中的下場。

  烈火刻沒入元旭日的體內,雖偏離了心臟,但長劍一刺到底,在劇疼昏死過去前,他看到黑色的劍柄抵在胸口,看來是--身體被穿透了--

  「長老!劍--」有人驚呼著,它在消失呀!

  「去死吧!日,徹底的魂飛魄散,下冥府去跟金狼王作伴吧--」持劍的黑影粗嘎喊著,並施以一連串咒語,無視於外界任何變化,沉浸在手刃強敵的狂喜中,使得他忘了任何可能隨時出現的攻擊力量--

  「王令出示,黑狼族退!」

  一顆水晶墜子在少女的叫喊聲中投擲向那片可怖的黑影,霎時紫白交熾,強光沖向天際,牢牢的包圍住那兩團黑影,更有一道金黃色的光束像絲帛一般包裹住陷入深度昏迷的元旭日,將他緩緩移出紫白光束包覆的範圍。

  「狼王令?」扭曲的兩抹黑影在痛苦中發出畏懼的呼喊!在紫白光箝制下動彈不得。

  「終於出現了嗎?哈哈哈--」

  不知從何冒出的狂嘯聲音像黑色龍捲風似的捲來,霎時整個破敗的辦公室內的所有物品皆飛轉在半空中,很快的,黑色狂風蓋過了紫白之氣,更輕而易舉的奪走了飄浮在半空中的水晶墜子。

  「呀!還給我!」少女--也就是管於悠,大驚失色的叫著,企圖搶回她的墜子。

  但黑旋風哪裡管她?捲起兩抹兒已奄奄一息的黑影,陰惻惻的以狂風撲打她嫩乎乎的臉蛋--

  「多吸一些鮮美空氣吧,護令使者們!本王恩賜你們多苟活一些時日,後會有期!」

  就像出現時一般的突然,黑旋風消失得亦迅速無蹤,直到最後一片飛旋的紙片落了地,平息了切,除了滿目瘡痍外,就餘三個死抓著固定物防止自己被吹走的男子,以及臉色深沉的管於悠;再來,就是依然被金光包覆的元旭日了。

  一個胸口開了個大血洞,生死未卜的元旭日--

  「老大!」

  「快叫救護車!」

  「老天,這到底怎麼一回事?」

  詭譎的波濤正兀自洶湧,混亂再度奔騰--

  ※※※

  韓璿從來沒想過自己會看到元旭日奄奄一息的模樣。

  更沒想到的是--胸口竟因此而緊縮難受。

  明明是一個老氣得他頭頂冒煙的魯男子,怎麼會牽動他向來七情不動的心緒呢?多年來慣於謀略的心神,總氣定神閒的應對所有挑戰,見招拆招,即使面臨了生命的威脅,也不心慌意亂,卻在此刻無法自制的激昂。

  元旭日並沒有死(雖然看起來就差那麼一口氣)他的心為向揪得都要感覺到痛了呢?他會好的,不是嗎?自己何須揪心?這麼一個老愛惹他的人,見他此刻這麼蒼白虛弱,他該慶幸短時間之內不會被騷擾的,不是嗎?

  「這是怎麼回事?」在於悠的通知下,他趕回了元旭日在天母的住處。先是看到了個蒼白、沉靜得像是已然死去的元旭日,再看到他胸臆正中央有一道正在冒血水的洞口;當然,以十公分長、一公分寬,且穿透軀體的可怕傷勢來說,沒有立即死去、沒有大量噴血已是詭異至極,此刻這種「涓涓細流」的小意思,夠所有人因此而感到謝天謝地了。

  但總要有人來想個法子止血呀!這麼流下去,早晚也會死人的。

  然後,韓璿才看到了為何沒將元旭日送到醫院的最大主因--他全身被一束金光包裹住。

  通常這種無法解釋的異象,必會招來各方科學家加以研究,能不能救活元旭日未可知,但他肯定會被當成實驗解剖對象。

  這金光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看起來像是在治療元旭日,但為何竟不能徹底止住鮮血往體外流失,更不能神奇愈合那個血洞?

  管乾悠輕道:

  「『他』在治療他。」

  「你的水晶墜子?」他看向立於身邊的於悠,發現她終年不離身的項練不見了。

  於悠嘟起小嘴--

  「項練被搶走了。」指著金光:「然後,『他』就出來了。」

  「怎麼一回事?」

  「黑狼族以為水晶裡藏有『狼王令』,他們搶了就跑掉了,如果不引他們走,『他』沒法子同時應敵又兼顧救治元旭日。你看,他幾乎是有些使不上力的。」

  「行不行呀?小妹妹!你不讓我們送醫急救,總該給我們足以安心的保證吧?我們老大看來幾乎像死掉了!」要不是被攻擊得太奇怪,對手更是難以名之的怪東西,他們三人也不會大膽的由著小女生下主意,沒將旭日送醫,反倒帶回家。但此刻已過了一個半小時了,似乎無啥改善,林有安率先發難了。

  他們願意在眼見為憑下,相信自己遇到了妖魔鬼怪,畢竟原本一棟堅固難摧的「旭日大樓』就這麼毀去一半,當下成了危樓不說,他們還親眼看到,刺透旭日的那把劍,竟然平空消失,最後,小丫頭莫名出現,趕走了黑魔物,還以金光包住了旭日--

  簡直像是科幻電影情節,但又由不得人不信。

  只是,現在他們唯一在乎的是老大能不能活過來,其它疑問全然成了不重要的事。

  「他會沒事的。」韓璿睨過去一眼,不喜歡他在談重要事情時被打斷。

  「這麼敷衍?」范宇文諷道。

  「當然我也可以發表萬言書來擴張『他不會有事』的各種引申。若你們想聽,請稍候,但結論還是這一句。」再度看向於悠,問道:

  「確定這樣子可行嗎?黑狼族奪走了水晶,那日後我們怎麼開啟聖印?」他以為水晶墜子是起出狼王令必要步驟之一。

  「無妨的。我說過,真正鑰匙是『日』、『月』、『星』。水晶墜子的重要性在於它可以護靈,原本要滿五百年才算功德圓滿的,但黑狼族來得太快,元旭日不能死,不但不能死,還得啟發他的能力,所以『他』提前出來了。」於悠歪著小臉想了一下。「這麼形容吧,水晶墜子像是個子宮,而『他』是需要被蘊育五百年的胎兒,然後現在早產了。也之所以,早產兒會有點先天不良後天失調,功力才會有點遜遜的。」

  原本覺得很神奇的東西,在「簡單明瞭」的解說下,頓時變得很沒氣勢,半點也厲害不起來。至少旁聽的三名男子心中一致這麼認為。

  「那是說,水晶不必非得要拿回來了?」

  「嗯。如果拿得向來,當作傳家之寶也不錯。」平日丟掉傍身十年的東西,可真是捨不得。

  韓璿瞥見金光似乎漸漸褪減,而元旭日的胸口已停止流血。問道:

  「『他』既然已脫離水晶墜子,卻又算是未足月的早產兒,該怎麼安置『他』?」

  管於悠搖搖頭。

  「我也不知道,『他』一直忙著救治元旭日,沒空與我談天。等他收功了再問問看。」

  「黑狼族若發現他們拿走的不是狼王令,一定會回頭來找,『他』的能力足夠抵抗嗎?」

  「不能,這必須靠『日』的力量。」

  「黑狼族是目前唯一的敵人?」

  「是的,至少此刻找來的只有黑狼族。」於悠雙眸倏亮,轉身緊緊盯著床上,發現那金光在不斷縮小後,約莫聚攏成三十公分的體積,停佇在元旭日的胸口。

  然後,金光轉為令人張不開眼的燦亮,仿佛亮得像夏日正午的太陽,所有人皆別開面孔緊閉雙眼,以保護自己雙眼不被光芒刺傷--

  光芒正在變化成一個具體的形狀,在強光的催化下,形體逐漸出現,然後光芒緩緩斂去、斂去--

  待所有人皆能睜開眼望向再無任何光芒的床上時,絕難預料到自己會看到這樣一個「東西」!

  「嗚--汪!」

  眾人頓時傻眼!

  ※※※

  這是什麼東西呀?

  「是一隻狗。」林有安虛弱的低叫。

  「金色的狗。」紀恆倫也不敢叫得太大聲。

  「拜託,我怎麼瞧都覺得它是一隻金毛狼。有沒有看過動物百科呀?」范宇文翻白眼,雖然也覺得自己很想昏倒來證明自己只是作了一場白日夢。

  這隻金色幼狼,從金光裡出現已兩小時了,並在叫了兩聲之後,歪歪倒倒的睡了個人事不知,顯然是累壞了。此刻正蜷縮在少女管於悠的懷中,像是好夢正酣似的,偶爾自喉間咕噥出聲響,小小的頭顱不時摩挲著管於悠柔軟的胸口,非常的--嗯,幸福。

  金毛小狼長相奇特,光是一身罕見的毛色就夠驚人了,在眉宇部分突變的長了一振油亮黑髮,看來帥氣極了。不過眉眼之間一道破碎的傷疤破了相,使得小狼的俊俏減了兩分,但也多添了三分性格的味道。

  「好可愛喔!」管於悠是唯一從頭到尾不被小金狼的出現驚嚇到的人。她小心撫摸著小狼,不時的以下巴輕揉它的臉孔,喜悅之情溢於言表。

  「小妹妹,牠--打哪來的?」紀恆倫小聲的問。

  「牠一直住在水晶墜子裡。」

  「牠不是普通的狼吧?你似乎--不怕?」范宇文好奇不已。覺得他三十年來所認知的世界完全變了樣。

  「牠陪了我十年了,我為什麼要怕牠?」她頑皮的不肯陳述原委,抱著小狼走向床邊,韓璿正在替元旭日換血衣。

  在小金浪的治療過後,元旭日撿回了命,傷口也止住了血。但大量失血的人--而且是凡人,當然也得由正常程序來修補善後,所以很快的召來醫生縫補傷口,並不斷的輸血。目前已輸了三袋血,約莫再輸個兩袋就成了。

  醫生斷定元旭日陷入重度昏迷,必須即刻送入加護病房,並且震驚於所有人的草菅人命態度。要不是與韓璇頗有交情,並相信其人格與保證,醫生大概會報警強制送病人住院。後來同意晚上來觀察復原情形後,再決定要不要住院。

  「他快醒來了。」於悠輕道,剛才小狼就是這麼告訴她的。元旭日很快會清醒。

  「我一直以為『狼族』這名詞只是族群代號,倒沒想過竟然真是隻狼。」韓璿道。

  「有什麼差別?反正我們面對的橫豎是人類以外的東西。」於悠看著金狼。「我夢中的小男孩告訴我,他是一隻金狼,真正看到之後,才敢相信,他好可愛喔。」

  說得也是。韓璿笑了笑,族譜裡不肯明白記錄狼族事跡,想來是怕太過驚世駭俗吧?只稱「殷人」或「殷族」,這殷字--

  「牠姓殷是吧?」他猜。

  「嗯,它叫殷佑。」

  床上的動靜中斷了他們的談話,眾人立即飛也似的圍在床四週,屏息以待元旭日醒來。

  真他媽的痛--

  他已經許多年沒感受到這種與死亡交關的滋味了--

  元旭日知道全身動彈不得的劇疼必然來自一些重創--致命的那一種。但一時想不起自己是怎麼落到這步田地,唯一能做的就是盡所有力量把沉重的眼皮撐開。

  這實在是個不錯的獎賞--看到韓璿,透視他眼底深處的憂心似焚,為他。

  元旭日笑了,但因連帶扯痛至身感官,使得笑容轉為齜牙咧嘴。他猛抽了幾口氣,也看到他全身劇痛來源正是胸口那團泌出血絲的繃帶。

  對了!那把火劍刺穿身體,使得他的血噴出一大串,幾乎倒出了他體內所有的血水似的,還能有命睜眼看世界,實屬僥倖。年少時期也有過不少次重傷,但從沒像這次清楚的感受到死亡的迫近。

  這是一場不公平的戰役!

  「除了--挨宰--總該找出--找出還手--的方法--」他咬牙抽氣,卻仍堅持開口,痛死就算了。

  有仇不報非君子,有帳不算枉小人!那烏漆抹黑的東西給了他多少,他定要加倍還回去!這是禮尚往來的規矩,有朋自遠方來的待客之道。

  「老大,你還好吧?」范宇文擔心地問著。

  元旭日瞪眼過去,阻止另兩人開口問候。白癡也知道他痛得半死,一點也不好,甚至快昏過去了,竟還放浪費他清醒時刻,問些沒營養的話,不要命了!

  韓璿露出今天的第一抹輕笑。當揪心的感覺終於消蝕大半後,他無法不讓自己笑。輕鬆的心情化去了他臉上慣有的淡漠線條。

  他移近元旭日,附在他耳邊道:「絕對會讓你親手報仇,就等你痊愈。」

  元旭日使盡全力側轉面孔,即使唯一能得到的只有以乾澀的唇掃過韓璿的面龐也感到心滿意足。

  「很--好--」

  呢喃完後,放任意識陷入混沌的深淵裡,在韓璿獨特的氣息相伴中愉悅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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