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一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一章</h3><br /><br />  深秋。<br /><br />  北平,北池子,東四九條胡同三十四號的大門外,來了十名神秘的大漢。<br /><br />  週遭死寂,呼吸不可聞。金風有點悽緊。噪聒的蟬聲隨著敵人鐵蹄,為風雨吹散了。階下開始有死去一季的蟈蟈悲鳴。<br /><br />  這座古老的公館房子,朱紅青藍大宅,黑夜中益顯森森然。如一襲過時的重裘,遮天蓋地困圍著,裡頭的人喘不過氣。<br /><br />  門坎很高,紅漆金環,厚重結實。<br /><br />  一名大漢敲門環,好一會,有人應了,才開一條縫,眾無聲一擁而入,把應門的老傭人堵在門上,二人把藥噴向兩頭狼狗臉上,頃刻控制了局面。<br /><br />  老傭人嚇得目瞪口呆,不敢聲張,竟爾雙腿一軟,跪了下來。<br /><br />  房子有三進,精銳的十人小組閃身到了後花園。院內有(左口右悉)(左口右悉)逃跑聲,其中二人,迅速急步出去,手槍一舉,這日本男人便頹然,垂下頭來就擒。<br /><br />  「在哪兒?」大漢用眼神表示了疑問。<br /><br />  老傭人默默帶到了後進,指一指左邊的房間。<br /><br />  大家都很明白:目的物在內。<br /><br />  這批「行動組」人員,也知此行艱險。他們一接到上級命令,已經展開周密的監視與部署,掌握一切資料,對目的物瞭如指掌。一宗熱切渴望著的任務:是因為中間神秘傳奇的色彩嗎?<br /><br />  到了最後關頭,面臨揭曉了,會不會在此一刻,發生意料之外的變化,功虧一簣?久經訓練、神情安然自若的大漢,心頭也一陣亂響。山雨欲來風滿樓。<br /><br />  其中一人輕輕地撬開這房間的門。<br /><br />  漆黑一片。<br /><br />  大家面面相覷,迅雷不及掩耳,四個人已散至角落,藉著室外微弱的燈光,隱約見房間正中,有張特大的銅床。<br /><br />  一頂紅羅銷金帳軟軟灑下。<br /><br />  床上影影綽綽。<br /><br />  她在床上嗎?<br /><br />  這是她嗎?<br /><br />  來人聽過她很多故事了,似天人妖艷,但狠毒如魔頭。震驚中日的名聲,令這隻緊握槍柄的手滲出冷汗。<br /><br />  他輕輕逐步向前,掀開羅帳,後面的同僚,已一手開啟電燈掣──<br /><br />  忽地,帳內飛撲出一團毛茸茸的東西。<br /><br />  「吱──」地尖叫著。<br /><br />  眾大吃一驚,槍聲馬上響了。<br /><br />  「砰!」大漢在高度戒備中。<br /><br />  槍聲響過,那「東西」仍非常不甘心地咧嘴齜牙,吱吱怪叫。<br /><br />  倒身血泊中的,是一頭可愛的小猴子。<br /><br />  牠橫死了。眼睛半張著,像人,怪異地瞪著不速之客。<br /><br />  帳內有微微地抖動。<br /><br />  一個女人驚呼:「阿福!──」<br /><br />  事情太突然了,女人猶在夢中,燈光刺得睜不開眼來,她欠身半起,一手揉著眼睛,一邊問:「你們是什麼人?幹什麼?」羅帳被掀開一道縫。<br /><br />  自這縫中,忽湧出一股奇怪的味道──像發霉,像養傷的動物。這不是人氣,是又腥又臭的、毫無前景的味道。<br /><br />  大家忍住了噁心的感覺,聚精會神,等待女主人亮相。<br /><br />  先是一隻手,手指瘦長,指骨嶙峋,久未修飾,蒼黃一如鳥爪。<br /><br />  這道縫又再被掀開一點,現出半張臉。<br /><br />  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br /><br />  她骨瘦如柴,短髮蓬亂,顴骨高聳,非常憔悴。<br /><br />  這是一朵扭曲萎謝的花吧?──抑或,找錯人了?<br /><br />  大家表情驚愕,一時間,不知所措。<br /><br />  這是她嗎?<br /><br />  「行動組」的頭領,不可置信地:「你是──?」<br /><br />  她反問:「你找誰?」<br /><br />  頭領望向其中一名大漢,然後三人悄然退後。那大漢上前,手槍指向女人:「背轉身,請脫衣!」<br /><br />  女人抬頭,才知這「大漢」原來是女的。<br /><br />  她仰面逼視之。<br /><br />  她知道為什麼。──即使他們認不出她來了,但自己身體上的特徵,無所遁形。對方機智、縝密,完全有備而戰。<br /><br />  連她左邊乳房上,有顆小小的紅痣,都知道!<br /><br />  派來的人,竟還有女人喬裝的。哼!什麼東西?在她跟前賣弄這個?<br /><br />  脫衣?不!她脫衣,永遠懷有目的,有所為而為。她珍愛小巧玲瓏的肉體,婉約微賁的乳房,一顆小紅痣,如一滴血色的眼淚。說不出來的魅力。<br /><br />  男人的舌頭曾經傾倒地舔在上面,癢癢的。從前。<br /><br />  她怎麼肯為了屈辱而脫衣?<br /><br />  既然逃不過了──<br /><br />  處於窘境,無心回頭,女人牙齒一咬,頹敗的臉上,一雙眼睛仍然給她最好的明證。迸出無限莊嚴:<br /><br />  「不必多說。我就是金璧輝司令,川島芳子!」<br /><br />  一個黑布袋套上她傲慢的頭上。<br /><br />  眼前一黑。<br /><br />  她的大勢已去。<br /><br />  給國民政府的特務逮走時,曾經軍裝革履,華衣重裘的川島芳子,身上只一件淺藍色薄薄的睡衣。<br /><br />  所有家當,一一被充公。<br /><br />  自一九四五年九月,自每起超短波廣播中聽到日本天皇裕仁低沉而緩慢的「玉音放送」後,終於相信:她的日子真真正正過去了。重要的文件,白紙黑字,馬上付諸一炬,只是她有一個很精美的百寶箱,裡頭每一件首飾:珍珠、鑽石、瑪瑙、翡翠、琉璃……,絢麗奪目,價值連城。一副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鑽石鑲嵌成一鳳凰,在燈下晶光閃耀,振翅欲飛。<br /><br />  ──有一幀美艷不可方物的照片,曾發表在報上頭版。臉很白,眼神銳利但嫵媚,她最愛給自己的照片簽名。字體反不像本人呢,工整而小巧:<br /><br />  「川島芳子。昭和九年攝影。」<br /><br />  昭和九年?那是民國廿三年,一九三四年,芳華正茂,鳳凰的項圈,正好與她一身旗袍相襯。滿洲國剛成立不久……<br /><br />  這幀照片,此刻又再發表在報上頭版了。<br /><br />  小販拎著一疊「號外」,不停叫賣:<br /><br />  「號外!號外!漢奸川島芳子明日公審!公審漢奸!」<br /><br />  報上這樣印著:<br /><br />  「北平七日電:河北省高等法院,定於明日公審川島芳子,被告之起訴書,內容概略如下:(一)……(二)……」<br /><br />  起訴罪名有八大項。總而言之,便是「漢奸」。<br /><br />  小販是個毛孩子,局外人,這消息隨著他朗朗而興奮的叫賣聲,傳遍了里弄胡同。他踩過被扔棄在地上的日本國旗,老百姓又向之吐唾沫。<br /><br />  一個半瘋狂的中年漢子,失去一條腿、一隻眼睛,與他撞個滿懷,大家都沒怒意,病漢近乎失常的喜悅:「和平了!勝利了!日本鬼子給打跑了!樂死啦!哈哈哈!」<br /><br />  小學生放學,人人揮動手中一面小小的青天白日國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鞭炮的殘屑漫天漫地亂灑,蓋過號外上的艷照。<br /><br />  伴著她的,只有地攤子上擺放一些日式「遺物」:和服、扇、首飾匣子、精緻的高屐,以及明治維新後,年青女子流行梳著「文金高島田」型假髮……。從東單到北新橋道旁,賤價地拍賣,象徵一個時代的結束。<br /><br />  因為,國民黨兵、美國兵和頭戴白色鋼盔的軍警,已經取代了囂張跋扈的日本憲兵了。<br /><br />  盼望已久的日子終於到來,中國的苦難暫且小休──雖然苦難從沒有停止過。<br /><br />  但「公審漢奸」已是老百姓間非常興奮而哄動的節目。他們憋久了,如果手中有石頭,一定狠狠擲向任何一個曾經當過東洋鬼子走狗的漢奸。<br /><br />  「聽說她長得很迷人哪!」<br /><br />  「害死好多中國人呀!」<br /><br />  「才一個女人,個子小小的,怎那麼厲害著?」<br /><br />  「咱多帶幾塊磚頭去!」<br /><br />  「打倒漢奸、走狗!」<br /><br />  他們無意識地把胸臆的鬱悶都發洩出來。轉瞬間歡天喜地嚷嚷,因為,街頭舞著獅子呢。──像過年過節。<br /><br />  但北平還是很亂。沒有一天安靜下來。<br /><br />  物價飛漲,紙幣不值錢,沒有人相信金圓券,只有大洋,還是價值的標準,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過,人心惶惶。<br /><br />  只好寄情於熱鬧。<br /><br />  這天下午二時,法院後花園給撥作臨時法庭公審。<br /><br />  因為女主角是川島芳子之故,擠來看熱鬧的人數達五千人,秩序混亂。公物被踩壞,玻璃被打碎,當局雖是故意做出殺雞儆猴的好戲,但還是控制不了局面,開庭後不及半小時,就在人群的鬧嚷及打架聲中,宣佈延期。<br /><br />  群眾十分失望,鼓噪更甚。<br /><br />  都是來一睹芳容的,全被拒諸門外,有人把手中的磚頭扔向法院,一擲,馬上逃掉。老百姓後來四散回家。<br /><br />  除了女主角,還押第一監獄。──她的「家」。<br /><br />  三天後,正式開庭審訊。<br /><br />  川島芳子穿著白毛衣、綠西服褲,短髮經過梳理,人一般乾瘦。但經了一年來各地奔波提送,塵埃落定,終被押上被告一欄。<br /><br />  法官嚴正地宣讀:<br /><br />  「所謂『漢奸』,即於中國協助日本,與日本共謀,違抗本國,犯叛逆罪之賣國賊。立法院對定罪者之懲辦,乃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br /><br />  川島芳子一邊聽,一邊不以為然,根本沒把法官放在眼內,只待宣讀完畢,突地把頭伸到他面前,法官一愕。<br /><br />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抽根煙嗎?」<br /><br />  法官示意,庭警遞她一根煙,芳子啣著煙,望了法官一眼,他只好給她點了火。<br /><br />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只待兵來將擋。<br /><br />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面是大號鉛字印著:「男裝麗人」,村松梢風著。<br /><br />  「你知道這本書嗎?」<br /><br />  「不知道。」<br /><br />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br /><br />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br /><br />  法官沉住氣:「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於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br /><br />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裡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已一一拘控麼?」<br /><br />  哄堂大笑起來。<br /><br />  「希望被告態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br /><br />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br /><br />  「我對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br /><br />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br /><br />  法官並沒發作,只道:<br /><br />  「與你一同於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br /><br />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br /><br />  「小方只是掛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僕,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我一人做事一人當。」<br /><br />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松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麿、東條英機、本庄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阪二、板垣征四郎──」<br /><br />  芳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br /><br />  日本男人。<br /><br />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致一敗塗地麼?<br /><br />  不!<br /><br />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我不算『漢奸』!」<br /><br />  她睨著法官,看他反應。<br /><br />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br /><br />  堂上哄然有聲,唼喋私議。<br /><br />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中國不肯先承認她嗎?<br /><br />  那一年,她七歲。</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滿州國妖艷:川島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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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深秋。

  北平,北池子,東四九條胡同三十四號的大門外,來了十名神秘的大漢。

  週遭死寂,呼吸不可聞。金風有點悽緊。噪聒的蟬聲隨著敵人鐵蹄,為風雨吹散了。階下開始有死去一季的蟈蟈悲鳴。

  這座古老的公館房子,朱紅青藍大宅,黑夜中益顯森森然。如一襲過時的重裘,遮天蓋地困圍著,裡頭的人喘不過氣。

  門坎很高,紅漆金環,厚重結實。

  一名大漢敲門環,好一會,有人應了,才開一條縫,眾無聲一擁而入,把應門的老傭人堵在門上,二人把藥噴向兩頭狼狗臉上,頃刻控制了局面。

  老傭人嚇得目瞪口呆,不敢聲張,竟爾雙腿一軟,跪了下來。

  房子有三進,精銳的十人小組閃身到了後花園。院內有(左口右悉)(左口右悉)逃跑聲,其中二人,迅速急步出去,手槍一舉,這日本男人便頹然,垂下頭來就擒。

  「在哪兒?」大漢用眼神表示了疑問。

  老傭人默默帶到了後進,指一指左邊的房間。

  大家都很明白:目的物在內。

  這批「行動組」人員,也知此行艱險。他們一接到上級命令,已經展開周密的監視與部署,掌握一切資料,對目的物瞭如指掌。一宗熱切渴望著的任務:是因為中間神秘傳奇的色彩嗎?

  到了最後關頭,面臨揭曉了,會不會在此一刻,發生意料之外的變化,功虧一簣?久經訓練、神情安然自若的大漢,心頭也一陣亂響。山雨欲來風滿樓。

  其中一人輕輕地撬開這房間的門。

  漆黑一片。

  大家面面相覷,迅雷不及掩耳,四個人已散至角落,藉著室外微弱的燈光,隱約見房間正中,有張特大的銅床。

  一頂紅羅銷金帳軟軟灑下。

  床上影影綽綽。

  她在床上嗎?

  這是她嗎?

  來人聽過她很多故事了,似天人妖艷,但狠毒如魔頭。震驚中日的名聲,令這隻緊握槍柄的手滲出冷汗。

  他輕輕逐步向前,掀開羅帳,後面的同僚,已一手開啟電燈掣──

  忽地,帳內飛撲出一團毛茸茸的東西。

  「吱──」地尖叫著。

  眾大吃一驚,槍聲馬上響了。

  「砰!」大漢在高度戒備中。

  槍聲響過,那「東西」仍非常不甘心地咧嘴齜牙,吱吱怪叫。

  倒身血泊中的,是一頭可愛的小猴子。

  牠橫死了。眼睛半張著,像人,怪異地瞪著不速之客。

  帳內有微微地抖動。

  一個女人驚呼:「阿福!──」

  事情太突然了,女人猶在夢中,燈光刺得睜不開眼來,她欠身半起,一手揉著眼睛,一邊問:「你們是什麼人?幹什麼?」羅帳被掀開一道縫。

  自這縫中,忽湧出一股奇怪的味道──像發霉,像養傷的動物。這不是人氣,是又腥又臭的、毫無前景的味道。

  大家忍住了噁心的感覺,聚精會神,等待女主人亮相。

  先是一隻手,手指瘦長,指骨嶙峋,久未修飾,蒼黃一如鳥爪。

  這道縫又再被掀開一點,現出半張臉。

  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

  她骨瘦如柴,短髮蓬亂,顴骨高聳,非常憔悴。

  這是一朵扭曲萎謝的花吧?──抑或,找錯人了?

  大家表情驚愕,一時間,不知所措。

  這是她嗎?

  「行動組」的頭領,不可置信地:「你是──?」

  她反問:「你找誰?」

  頭領望向其中一名大漢,然後三人悄然退後。那大漢上前,手槍指向女人:「背轉身,請脫衣!」

  女人抬頭,才知這「大漢」原來是女的。

  她仰面逼視之。

  她知道為什麼。──即使他們認不出她來了,但自己身體上的特徵,無所遁形。對方機智、縝密,完全有備而戰。

  連她左邊乳房上,有顆小小的紅痣,都知道!

  派來的人,竟還有女人喬裝的。哼!什麼東西?在她跟前賣弄這個?

  脫衣?不!她脫衣,永遠懷有目的,有所為而為。她珍愛小巧玲瓏的肉體,婉約微賁的乳房,一顆小紅痣,如一滴血色的眼淚。說不出來的魅力。

  男人的舌頭曾經傾倒地舔在上面,癢癢的。從前。

  她怎麼肯為了屈辱而脫衣?

  既然逃不過了──

  處於窘境,無心回頭,女人牙齒一咬,頹敗的臉上,一雙眼睛仍然給她最好的明證。迸出無限莊嚴:

  「不必多說。我就是金璧輝司令,川島芳子!」

  一個黑布袋套上她傲慢的頭上。

  眼前一黑。

  她的大勢已去。

  給國民政府的特務逮走時,曾經軍裝革履,華衣重裘的川島芳子,身上只一件淺藍色薄薄的睡衣。

  所有家當,一一被充公。

  自一九四五年九月,自每起超短波廣播中聽到日本天皇裕仁低沉而緩慢的「玉音放送」後,終於相信:她的日子真真正正過去了。重要的文件,白紙黑字,馬上付諸一炬,只是她有一個很精美的百寶箱,裡頭每一件首飾:珍珠、鑽石、瑪瑙、翡翠、琉璃……,絢麗奪目,價值連城。一副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鑽石鑲嵌成一鳳凰,在燈下晶光閃耀,振翅欲飛。

  ──有一幀美艷不可方物的照片,曾發表在報上頭版。臉很白,眼神銳利但嫵媚,她最愛給自己的照片簽名。字體反不像本人呢,工整而小巧:

  「川島芳子。昭和九年攝影。」

  昭和九年?那是民國廿三年,一九三四年,芳華正茂,鳳凰的項圈,正好與她一身旗袍相襯。滿洲國剛成立不久……

  這幀照片,此刻又再發表在報上頭版了。

  小販拎著一疊「號外」,不停叫賣:

  「號外!號外!漢奸川島芳子明日公審!公審漢奸!」

  報上這樣印著:

  「北平七日電:河北省高等法院,定於明日公審川島芳子,被告之起訴書,內容概略如下:(一)……(二)……」

  起訴罪名有八大項。總而言之,便是「漢奸」。

  小販是個毛孩子,局外人,這消息隨著他朗朗而興奮的叫賣聲,傳遍了里弄胡同。他踩過被扔棄在地上的日本國旗,老百姓又向之吐唾沫。

  一個半瘋狂的中年漢子,失去一條腿、一隻眼睛,與他撞個滿懷,大家都沒怒意,病漢近乎失常的喜悅:「和平了!勝利了!日本鬼子給打跑了!樂死啦!哈哈哈!」

  小學生放學,人人揮動手中一面小小的青天白日國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鞭炮的殘屑漫天漫地亂灑,蓋過號外上的艷照。

  伴著她的,只有地攤子上擺放一些日式「遺物」:和服、扇、首飾匣子、精緻的高屐,以及明治維新後,年青女子流行梳著「文金高島田」型假髮……。從東單到北新橋道旁,賤價地拍賣,象徵一個時代的結束。

  因為,國民黨兵、美國兵和頭戴白色鋼盔的軍警,已經取代了囂張跋扈的日本憲兵了。

  盼望已久的日子終於到來,中國的苦難暫且小休──雖然苦難從沒有停止過。

  但「公審漢奸」已是老百姓間非常興奮而哄動的節目。他們憋久了,如果手中有石頭,一定狠狠擲向任何一個曾經當過東洋鬼子走狗的漢奸。

  「聽說她長得很迷人哪!」

  「害死好多中國人呀!」

  「才一個女人,個子小小的,怎那麼厲害著?」

  「咱多帶幾塊磚頭去!」

  「打倒漢奸、走狗!」

  他們無意識地把胸臆的鬱悶都發洩出來。轉瞬間歡天喜地嚷嚷,因為,街頭舞著獅子呢。──像過年過節。

  但北平還是很亂。沒有一天安靜下來。

  物價飛漲,紙幣不值錢,沒有人相信金圓券,只有大洋,還是價值的標準,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過,人心惶惶。

  只好寄情於熱鬧。

  這天下午二時,法院後花園給撥作臨時法庭公審。

  因為女主角是川島芳子之故,擠來看熱鬧的人數達五千人,秩序混亂。公物被踩壞,玻璃被打碎,當局雖是故意做出殺雞儆猴的好戲,但還是控制不了局面,開庭後不及半小時,就在人群的鬧嚷及打架聲中,宣佈延期。

  群眾十分失望,鼓噪更甚。

  都是來一睹芳容的,全被拒諸門外,有人把手中的磚頭扔向法院,一擲,馬上逃掉。老百姓後來四散回家。

  除了女主角,還押第一監獄。──她的「家」。

  三天後,正式開庭審訊。

  川島芳子穿著白毛衣、綠西服褲,短髮經過梳理,人一般乾瘦。但經了一年來各地奔波提送,塵埃落定,終被押上被告一欄。

  法官嚴正地宣讀:

  「所謂『漢奸』,即於中國協助日本,與日本共謀,違抗本國,犯叛逆罪之賣國賊。立法院對定罪者之懲辦,乃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川島芳子一邊聽,一邊不以為然,根本沒把法官放在眼內,只待宣讀完畢,突地把頭伸到他面前,法官一愕。

  「法官大人,」她好整以暇道,「我可以抽根煙嗎?」

  法官示意,庭警遞她一根煙,芳子啣著煙,望了法官一眼,他只好給她點了火。

  女人倨傲地先狠狠抽一口,徐徐噴出白霧,只待兵來將擋。

  法官出示一本書,封面是大號鉛字印著:「男裝麗人」,村松梢風著。

  「你知道這本書嗎?」

  「不知道。」

  「你認得這書的作者嗎?」

  「哦,從報紙上得知的,他是日本著名小說家吧?」

  法官沉住氣:「這本小說,有你親自提供予作者的,關於與日本人勾結,策動滿蒙獨立的賣國資料。」

  「哎──」芳子懶懶地答,「法官大人!你也說是『小說』了,你該看過『西遊記』、『金瓶梅』吧,這些小說裡頭,一樣有妖魔有淫婦,難道你已一一拘控麼?」

  哄堂大笑起來。

  「希望被告態度莊重點!」法官惱羞成怒了,「這是在法庭上講話。」

  芳子馬上表現得莊重:

  「我對什麼樣的人,講什麼樣的話。希望你們找一個莊重點像樣點的人來問我。」

  她目中無人地,又再抽一口煙。

  法官並沒發作,只道:

  「與你一同於北池子被捕的秘書小方八郎──」

  她聽到涉及他人的名字,馬上辯護:

  「小方只是掛名的秘書,事實上他是個一無所知的忠僕,他很善良,你們不應該逮捕他。我一人做事一人當。」

  「好,不談這個人,然則川島浪速、頭山滿、松岡洋右、河本大作、近衛文麿、東條英機、本庄繁、土肥原賢二、宇野駿吉、伊東阪二、板垣征四郎──」

  芳子靜聽這一連串日本男人的名字。

  日本男人。

  她半生就在這些日本男人手上,度過來度過去,終致一敗塗地麼?

  不!

  芳子慢條斯理,但一字一頓地聲明:「我不算『漢奸』!」

  她睨著法官,看他反應。

  然後,再用日語,一字一頓地:「我是日本人!不是中國人!」

  堂上哄然有聲,唼喋私議。

  「她不肯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是中國不肯先承認她嗎?

  那一年,她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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