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三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三章</h3><br /><br />  ──「你知道我是誰?」……<br /><br />  堅定但辛酸的聲音,在法庭中迴蕩。<br /><br />  芳子的態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沒把任何人放在眼內──當然,在這時勢,她已是一個落網受審訊的漢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眼內。<br /><br />  她過去崢嶸的歲月,一個女子,在兩個國家之間,做過的一切,到頭來都是「錯」!要認「罪」?<br /><br />  芳子冷笑一聲:<br /><br />  「嘿,跟我來往的都是大人物,什麼時候輪到你們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小法官來審問?真是啼笑皆非。連你們政府首長,甚至蔣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屬嗎?」<br /><br />  法官訕訕地,但所言也屬實。<br /><br />  她把下頷抬得高高的。<br /><br />  向王族挑戰?<br /><br />  她心底還是非常頑固地,只覺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錢,與生俱來的皇牌。沒覺察,時間是弄人的。<br /><br />  時間?<br /><br />  法官跟她算時間的帳。<br /><br />  他出示一大疊相片,一張一張展現在若干眼前。他讀出名字:<br /><br />  「現在你認認這幾個人……」<br /><br />  半生經歷過的男人,原來那麼厚!<br /><br />  她打斷:<br /><br />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讓我看下去,我一個都不認識!」<br /><br />  法官又取過一大疊文件:<br /><br />  「這些全是你當安國軍總司令時的資料,在此之前,已有為數十名稱為你部屬的犯人作證,且有明文記載,你曾指揮幾千名士兵,虐殺抗日志士,發動幾次事變,令我國同胞死傷無數。」<br /><br />  芳子轉念,忙問:「當時是多少年?」<br /><br />  「民國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br /><br />  芳子像聽到一個大笑話一般,奸狡地失笑:<br /><br />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大正五年,等於民國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會算嗎?當時,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過是個可愛的少女,如何率領幾千名部屬在沙場上戰鬥?怎會賣國?」<br /><br />  法官一聽,正色嚴厲地責問:<br /><br />  「被告怎可故意小報年齡,企圖洗脫罪名?」<br /><br />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來也是四十歲的中年婦人了,乾瘦憔悴,皺紋無所遁形,若根據她的說法,無論如何是誇張而難以置信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br /><br />  人人都看透這樁事兒,是她自個地認為巧妙。<br /><br />  不過窮途末路的川島芳子,身陷囹圄。證據確鑿,仍要極力抓住一線生機。<br /><br />  不放過萬分之一的機會。<br /><br />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br /><br />  「你們把我審訊了一年,我始終頂得住,不肯隨便認罪,不倒下來,是因為──你們把我年齡問題弄錯了!」<br /><br />  「你提出證據來。」<br /><br />  芳子一想,便道:<br /><br />  「有,我希望你們快點向我父親川島浪速處取我戶籍證明文件,要他證明我在九一八事變時,不過十幾歲,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現在窮途末路,又受你們冤枉,很為難。──他千萬要記得芳子跟他的關係才好。」<br /><br />  芳子一頓,望定法官,胸有成竹:<br /><br />  「法官大人,當證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漢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br /><br />  ──她把全盤希望寄託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許「時間」可以救亡。一個十幾歲的少女,又能在滿洲幹出什麼大事來?<br /><br />  川島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關係」,人非草木,給她一份假證明,證實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問她以罪?<br /><br />  芳子從容地,被押回牢房去。<br /><br />  北平第一監獄。<br /><br />  牢房牆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跡斑斑,灰黯黯的,也夾雜老去的血痕。每個單間高約三米半,天井上開一四方鐵窗,牆角開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還有馬桶,大小便用。<br /><br />  燈很暗。<br /><br />  囚衣也是灰色的。<br /><br />  有的房間囚上二三十人等。<br /><br />  芳子是個問題人物,她單獨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過人,這死在獄中的女犯犯殺害情敵的罪。<br /><br />  小洞穴給送來菜湯、玉米面窩頭,非常粗糙。芳子接過,喃喃:<br /><br />  「想起皇上也在俄國受罪,我這些苦又算什麼呢?」<br /><br />  她蹲下來,把窩頭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灑下,與昔日繁華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從沒想過蹲在這兒,吃一些連狗也不搭理的東西。<br /><br />  ──但她仍滿懷希望地望向鐵窗外,她見不到天空。終有一天她會見到。<br /><br />  脫離這個嘈吵不堪的地方。<br /><br />  嘈吵。<br /><br />  什麼人也有:漢奸、殺人犯、煙毒犯、盜竊犯、盜墓犯……,這些女人,長得美長得醜,都被劃作人間的渣滓吧。關進來了,鎮日哭喊、吵鬧、唱歌、跳舞。呻吟。又髒又臭,連件洗換的衣服也沒有。<br /><br />  不過芳子覺得自己跟她們不一樣。<br /><br />  她們是一些卑劣的,沒見過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經歷過風浪,只在陰溝裡鼠竄,幹著下作的勾當。<br /><br />  她瞧不起她們。<br /><br />  針尖那末微小的事兒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時不過是爭奪刷牙用的牙粉。<br /><br />  芳子在獄中,仍有她的威望。總是喝住了:<br /><br />  「吵什麼?小眉小眼!」<br /><br />  她發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話,死也不要再回來。<br /><br />  不知是誰的廣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來」,犯人們都靜下來。<br /><br />  何日君再來?<br /><br />  嗚咽如鬼叫的尖寒。<br /><br />  芳子緩緩閉上眼睛,聽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br /><br />  四下漸漸無聲。<br /><br />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面前只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br /><br />  「芳子小姐!」<br /><br />  她聽到有人喊她。<br /><br />  張開眼睛一看,呀,是律師來了。<br /><br />  芳子大喜過望:「李律師!」<br /><br />  他來了,帶來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br /><br />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br /><br />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璧輝,乃肅親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送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br /><br />  芳子臉上神情漸變。<br /><br />  繼續看下去:<br /><br />  「……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br /><br />  她不相信!<br /><br />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br /><br />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br /><br />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br /><br />  一切「似是而非」。<br /><br />  這不是她要的!<br /><br />  芳子陡地抬頭,慌惶地望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br /><br />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只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br /><br />  李律師滿目同情,但他無能為力:<br /><br />  「川島浪速先生曾經與黑龍會來往,本身被監視,一不小心,會被聯合國定為戰爭罪犯。他根本不敢偽造文書。現在寄來的一份,對你更加不利。」<br /><br />  「但他已經八十多了──」<br /><br />  「芳子小姐,我愛莫能助。」<br /><br />  芳子色如死灰,頑然跌坐,她苦心孤詣,她滿腔熱切,唯一的希望。<br /><br />  這希望破滅了。<br /><br />  她好像掉進冰窟窿中,心灰意冷,雙手僵硬,捏著文件。一個人,但凡有三寸寬的一條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br /><br />  她第一個男人!<br /><br />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縫中迸出低吟:<br /><br />  「奇怪!一個一生在說謊的人,為什麼到老要講真話?真奇怪!」<br /><br />  她萎謝了。悽酸地,手一垂,那戶籍證明文件,如單薄的生命,一棄如遺。<br /><br />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時十五分,法官宣判:<br /><br />  「金璧輝,日名川島芳子,通謀敵國,漢奸罪名成立,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沒收,處以死刑。」<br /><br />  宣判的聲調平板。<br /><br />  聞判的表情木然。<br /><br />  芳子默默無語,她被還押牢房時,身後有聽審群眾的鼓掌和歡呼。<br /><br />  她默默地走,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覺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無盡。<br /><br />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來了。<br /><br />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遠……<br /><br />  掌聲歡呼微聞,重門深鎖,戛然而止。<br /><br />  忽地懷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綠籠罩著城牆,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櫻桃……,擁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樓閣朱欄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麗的北京城。<br /><br />  她翻來覆去地想:<br /><br />  春天?明年的春天?過得到明年嗎?<br /><br />  不可思議。<br /><br />  也許自己再也見不著人間任何春天了。她是一隻被剪去翅膀的鳳蝶,失去翅膀,不但飛不了,而且醜下去。<br /><br />  關在第一監獄這些時日,眼窩深陷,上門牙脫落了一隻,皮膚因長久不見天日而更加白皙,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顯得寬大。強烈地感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命運向她襲來。但她一天比一天滿不在乎。<br /><br />  甚至有一天,她還好像見到一個類似宇野駿吉的戰犯被押送過去,各人都得到報應。<br /><br />  看不真切,稍縱即逝。戰犯全卑微地低著頭。他?<br /><br />  芳子捧著碗,呼嚕呼嚕地吃著麵條,發出詼諧的聲音。<br /><br />  她翹起腿,歪著坐,人像攤爛泥。<br /><br />  吃到最後一口,連湯汁也幹掉,大大地打一個飽嗝。<br /><br />  肚子填飽了,她便給自己打了一支嗎啡針。仰天長嘆:<br /><br />  「呀──」<br /><br />  她陶醉在這溫飽滿足中。個人同國家一樣,真正遭到失敗了,才真正的無求。<br /><br />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後,常為她流淚難過。女人雖愛吵鬧,脾氣粗暴,而且殺害丈夫案件之多,簡直令人吃驚,但她們本性還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處決,完全因為男人!<br /><br />  「我討厭男人!」芳子對自己一笑。<br /><br />  見到她們在哭,不以為然地:<br /><br />  「哭什麼?一個人應該笑嘻嘻地過日子。歡樂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煩死了。」<br /><br />  她自傍身的錢包中掏出一大疊金圓券,向獄吏換來一個小小的郵票:<br /><br />  「二萬五?」<br /><br />  「不,」他道,「三萬。」<br /><br />  也罷,三萬圓換了郵票。她埋首寫一封信。紙也很貴,在牢房中,什麼也貴,她惟有把字體擠得密密麻麻。<br /><br />  信是寫給一個男人──她終於原諒了他。<br /><br />  一開始:<br /><br />  「父親大人:新年好!」<br /><br />  哦!父親大人。<br /><br />  七歲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歲之後的養父,叫她一生改變了。──誰知道呢?也許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變了。<br /><br />  前塵快盡,想也無益。<br /><br />  芳子繼續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下去:<br /><br />  「我時日無多了。簡直是秋風過後的枯草殘花,但我還是一朵盛開過的花!一個人曾經有利用價值多好!<br /><br />  這小小的牢房沒風雨,是安全的樂園,人人不勞而得食,聰明地活著。<br /><br />  我有些抗議,聽說報紙建議將我當玩具讓人欣賞,門票收入用來濟貧。投機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劇,並無徵求我同意,不尊重我!<br /><br />  但,人在臨死會變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寬了,也不在乎了。我橫豎要死的,所以什麼也說不知道,不認識,希望不給別人添麻煩,減輕他們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過是死!<br /><br />  沒人來探過我,也沒給我送過東西。牢房中一些從前認識的人,都轉臉走過,沒打招呼──不要緊,薄情最好了,互不牽連又一生。<br /><br />  落難時要保重身體,多說笑話呀。<br /><br />  過年了,我懷念紅豆大福。<br /><br />  我總是夢見猴子,想起牠從窗戶歪著腦袋看外面來往的電車時,可愛的樣子。沒有人理解我愛牠。<br /><br />  可惜牠死了,若我死了,不願同人埋在一起,請把我的骨頭和阿福的骨頭同埋吧。<br /><br />  想不到我比你先走。<br /><br />  你一定要保重!<br /><br />  芳子」<br /><br />  寫完以後,信紙還有些空白的地方。她便給畫上猴子的畫像,漫畫似的。<br /><br />  然後在信封上寫上收信人:「川島浪速樣」<br /><br />  恩仇已泯,可忘則忘。<br /><br />  獄吏來向她喊道:「清查委員會有人要見你!」<br /><br />  芳子沒精打采,提不起勁:<br /><br />  「什麼都給清查淨盡啦。」<br /><br />  她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污垢,打個大大的呵欠,氣味十分難聞。<br /><br />  她已身無長物,前景孤絕,還能把她怎麼樣?<br /><br />  表現十分不耐煩。頭也不抬。<br /><br />  來人開腔了,是官腔:<br /><br />  「沒收財產中有副鳳凰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鑽石鑲嵌而成。不知是不是你的?要證實一下。」<br /><br />  多熟悉的聲音!<br /><br />  冷淡的,不帶半絲感情的聲音。<br /><br />  芳子身子猛地一震,馬上抬起頭來。<br /><br />  她渙散的神經繃緊了,口舌打結,說不出半句話來。<br /><br />  這個不速之客,是一身洋裝的「官」,雲開!<br /><br />  雲開?<br /><br />  她原以為今生已無緣相見。誰知相見於一個如此不堪的、可恥的境地。<br /><br />  雲開若無其事地:「我在會客室等你。」<br /><br />  他一走,芳子慌亂得如爬了一身螞蟻。<br /><br />  自慚形穢!<br /><br />  自己如此的落難,又老又醜,連自尊也給踩成泥巴,如何面對他?<br /><br />  芳子手足無措,焦灼得團團亂轉。<br /><br />  怎麼辦怎麼辦?<br /><br />  手忙腳亂地梳理好頭髮,又硬又髒,只好抹點花生油。牢房中沒鏡子,她一向在玻璃碎片背面貼上黑紙,便當鏡子用,當下左顧右盼,把牙粉權充麵粉,擦得白白的,點心盒子上有紅紙,拿來抹抹嘴唇,代替口紅,吐點唾沫星子勻開了,……又在「鏡子」前照了照,不大放心,回頭再照一下。<br /><br />  終於才下定決心到會客室去。<br /><br />  深深吸一口氣:不可丟臉!<br /><br />  她挺身出去了。<br /><br />  獄吏領到雲開跟前。她不願意讓他目睹自己的頹喪萎頓,裝得很堅強,如此一來,更加辛酸。<br /><br />  雲開有點不忍。<br /><br />  芳子只強撐著,坐他對面。她開口了,聲音沙啞,自己也嚇了一跳:<br /><br />  「請問,找我什麼事?」<br /><br />  雲開故意把項圈拎出來,放在桌面上。它閃著絢爛的光芒。但那鳳凰飛不起了。<br /><br />  他道:<br /><br />  「我們希望你辨認一下,這東西是不是屬於你的?你證實了,就撥入充公的財產。」<br /><br />  芳子冷笑:「既然充公,自不屬於我的了。」<br /><br />  她交加兩手環抱胸前,掩飾窘態,蓋著怦怦亂跳的心。<br /><br />  他挨近。<br /><br />  芳子十分警惕地瞅著他。<br /><br />  ──他來幹什麼?<br /><br />  她滿腹疑團。<br /><br />  雲開湊近一點道:「你認清楚?」<br /><br />  然後,他往四下一看,高度警覺,急速地向芳子耳畔:<br /><br />  「行刑時子彈是空的,沒有火藥,士兵不知道。在槍聲一響時,你必須裝作中搶,馬上倒地,什麼也別管,我會安排一切──我來是還你一條命!」<br /><br />  還她一條命?當然,她的手槍對準過他要害,到底,只在他髮絲掠過,她分明可以,但放他這一條生路。<br /><br />  他在她的死路上,驀地出現了。<br /><br />  芳子久經歷煉,明白險境,此際需不動聲色。聽罷,心中瞭然,臉上木無表情,她用眼睛示意,凝視他一下。<br /><br />  然後,垂眼一看項圈:<br /><br />  「我跟政府合作吧。不過──」<br /><br />  她非常隔膜地望著雲開,也瞥了會客室外的獄吏一眼,只像公告:<br /><br />  「你們把所有財產充公了,可不可以送我一件最後禮物?我要一件和服,白綢布做的。──全部家當換一件衣服吧,可以嗎大人?」<br /><br />  芳子眼中滿是感激的淚,她沒有其他的話可說。五內翻騰起伏。<br /><br />  雲開暗中緊緊握住她的手。<br /><br />  她的手。枯黃蒼老的手指,不再權重一時的死囚。一切將要煙消雲散,再無覓處。<br /><br />  雲開用力狠狠地捏一下,指節都泛白了。握得她從手上痛到心上。<br /><br />  雙方沒有說過那個「嚴重的字」,但他們都明白了,千言萬語千絲萬緒,凝聚在這一握中,很快,便得放開了。<br /><br />  似甜似酸的味兒灌滿她,化作一眶淚水,但她強忍著,沒讓它淌下來,她不能這樣的窩囊。雲開點點頭,然後公事公辦地,收拾一切,最後一瞥──<br /><br />  芳子嘴唇(左口右翕)動,沒發出任何聲音,但他分明讀到她的唇語,在喚:<br /><br />  「阿福!」<br /><br />  她一掉頭,離開會客室。<br /><br />  這一回,她要比他先走。她不願意再目送男人遠去。<br /><br />  他的話是真的嗎?<br /><br />  ──芳子根本不打算懷疑。<br /><br />  因為她絕望過。原本絕望的人,任何希望都是撿來的便宜。<br /><br />  她這樣想:自己四十多了,即使活得下去,也是不可測的半生。她叱吒風雲的時代結束後,面對的是淪落潦倒、人人唾棄,或像玩具似地被投以怪異的目光。身為總司令、軍人,死在槍下是一項「壯舉」吧。<br /><br />  且與她交往的,儘是政治野心家、日本軍官、特務……對戰爭負有罪責,雙手染滿鮮血,是聯合國軍「不歡迎的人物」,沒多少個戰犯能夠逃得過去。<br /><br />  一打開庭起,也許便是一齣戲,到頭來終要伏法,決難倖免。<br /><br />  雲開的出現,不過是最後的一局賭。──芳子等待這個時刻:早點揭盅。遲點來,卻是折磨。<br /><br />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清晨,曙光未現,牢房中分不清日夜。<br /><br />  芳子的「時刻」到了。<br /><br />  她毫無懼色,眉頭也沒皺一下,只攤開一件白綢布做的和服──她最後的禮物。<br /><br />  抬頭向著面目森然的獄吏:<br /><br />  「我不想穿著囚衣死──」<br /><br />  他木無表情地搖頭。<br /><br />  芳子沒有多話,既無人情可言,只好作罷。她無限憐惜地,一再用手掃抹這涼薄的料子。白綢布,和服……。<br /><br />  那一年,她七歲。<br /><br />  她一生中第一件和服,有點緬懷。<br /><br />  她還哭喊著,企圖扯開這披在身上的白色枷鎖呢。扯不掉,逼得愛上它。是一回「改造」。<br /><br />  「我是中國人!」──她根本不願意當日本人。但中國人處死她。<br /><br />  那一年,她七歲。<br /><br />  一個被命運和戰爭捉弄的女人,一個傀儡,像無主孤魂,被兩個國家棄如敝屣。但她看開了;看透了,反而自嘲:<br /><br />  「不准,也無所謂了。槍斃是我的光榮──像赴宴,可惜連穿上自己喜歡的晚裝也不可以。」<br /><br />  芳子又向獄吏提出:「可以寫遺囑嗎?」<br /><br />  他又望定她,不語。<br /><br />  芳子把身上所有的金圓券都掏出來了,一大疊,價值卻很少。她欷歔:<br /><br />  「連個買紙的錢也不夠。」<br /><br />  獄吏遞她一小片白紙。<br /><br />  芳子在沉思。<br /><br />  他道:「要快,沒時間了!」<br /><br />  她提筆,是遠古的回憶,回憶中一首詩。來不及了,要快,沒時間了,快。她寫:<br /><br />  有家不得歸,有淚無處垂;<br /><br />  有法不公正,有冤訴向誰?<br /><br />  芳子珍重地把紙條摺疊好,對折兩下,可握在手心。解嘲地向獄吏道:<br /><br />  「我死了,中國會越來越好!我一直希望中國好,可惜看不見!」<br /><br />  獄吏一看手錶。<br /><br />  她知道時辰已到,再無延宕的必要,也沒這能力。生命當然可貴,但……。<br /><br />  臉上掛個不可思議的神秘笑容──只有自己明白,賭博開始了。<br /><br />  她昂然步出牢房,天還有點冷,犯人都凍得哆哆嗦嗦。芳子不覺打個寒噤,但她視死如歸,自覺高貴如王公出巡。<br /><br />  幾個人監押著她出去了,犯人們都特殊敏感,脊樑骨如澆了冷水,毛骨悚然。不知從何時開始,有人哼著這樣的歌,哽咽而悽厲,帶了幾分幽怨:<br /><br />  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br /><br />  愁堆解笑眉,淚灑相思帶。<br /><br />  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br /><br />  喝完了這杯,進一點小菜,<br /><br />  人生難得幾回醉,<br /><br />  不歡更何待……<br /><br />  中間有念白的聲音:<br /><br />  來來來,喝完了這杯再說吧!<br /><br />  芳子緩緩地和唱著:<br /><br />  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br /><br />  顫抖的中國離愁,甜蜜但絕望的追問,每顆心辛酸地抽搐,他朝君體也相同。<br /><br />  芳子手中緊捏她的「絕命詩」。<br /><br />  那白綢布和服,冷清地被扔在牢房一角。<br /><br />  晨光熹微,北平的人民還沉迷在酣睡中,芳子被押至第一監獄的刑場。<br /><br />  她面壁而立。<br /><br />  執行官宣判:<br /><br />  「川島芳子,滿清肅親王十四格格,原名顯玗,字東珍,又名金璧輝,年四十二歲,因漢奸罪名成立,上訴駁回。被判處死刑,於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凌晨六時四十分執行。」<br /><br />  他們令她下跪。<br /><br />  執行死刑的槍,保險掣拉開。<br /><br />  「咔嚓」一聲。<br /><br />  芳子背向著槍,身子微動,緊捏紙條。<br /><br />  處於生死關頭,也有一剎的信疑驚懼突如其來,叫她睫毛跳動,無法鎮定,最豪氣的人,最堅強的信念,在槍口之下,一定有股寒意吧。芳子也是血肉之軀。<br /><br />  槍聲此時一響!<br /><br />  槍聲令第一監獄緊閉的大門外,熙熙攘攘來採訪的新聞記者不滿──因為他們未能耳聞目睹。<br /><br />  早一天,還盛傳在德勝門外的第二監獄執行死刑,但臨時又改變了地點和時間。<br /><br />  新聞記者們早就作好行刑現場採訪的準備,中央電影第三廠的攝影隊,也計劃將川島芳子的一生攝製成膠片,可是最後一刻的行刑場面卻落了空,「珍貴」的鏡頭,終於無法紀錄下來。為什麼有如此忙逼的安排?<br /><br />  大門外,大家都在鼓噪。<br /><br />  士兵嚴加把守,說是沒有監獄長之令,絕對不能開門,不能作任何回答,即使記者們紛紛送上名片,也無人轉報。<br /><br />  一番交涉。<br /><br />  ──直至一下沉悶的槍聲傳出。<br /><br />  隔得老遠,聽不真切。<br /><br />  槍決已經秘密進行了?<br /><br />  沒有人能夠明白,裡頭發生什麼事。<br /><br />  太陽出來了。<br /><br />  陽光與大地相會,對任何一個老百姓而言,是平凡一天的開始。對死囚來說,是生命的結束。──她再也沒有明天!<br /><br />  獄吏領來一個人。<br /><br />  他是一個日本和尚。<br /><br />  古川長老隨之到監獄的西門外,只見一張白色木板,上面放著一具屍體。<br /><br />  一具女屍。<br /><br />  這女屍面部蓋著一塊舊蓆子,上面壓了兩塊破磚頭,以防被風吹掉。<br /><br />  死者身穿灰色囚衣,腳穿一雙藍布鞋。<br /><br />  古川長老上前認屍。<br /><br />  他是誰?<br /><br />  他是一個芳子不認識的人,日籍德高望重的名僧,原是臨濟宗妙心寺的總管,又是華北中國佛教聯合會會長,為了傳教,東奔西走勞碌半生,現已七十八高齡。<br /><br />  他一直關心芳子的消息,也知道她的兄弟、親戚、朋友、部屬,全都害怕受漢奸罪名牽連,沒有一個敢或肯去認領遺體。古川長老以佛教「憎罪不惜人」的大乘精神出發,縱與她毫無淵源,也向法院提出這要求。<br /><br />  老和尚上前掀開蓋面的舊蓆子一瞧──<br /><br />  子彈從後腦打進,從右臉穿出,近距離發射,所以炸得臉部血肉模糊,槍口處還有紫黑色的血污。<br /><br />  他喃喃地念了一些經文,便用脫脂棉把一塌糊塗的血污擦掉。<br /><br />  不過完全不能辨認生前的眉目。<br /><br />  他以白毛毯把屍體裹起來。<br /><br />  就在此時,記者們都趕來了。他們匆匆地忙於拍照、吵嚷,大家擠逼一處,企圖看個清楚。──到底這是一個傳奇的人物!<br /><br />  他們好奇地七嘴八舌:<br /><br />  「槍決了?」<br /><br />  「只拍屍體的相片,有什麼意思?」<br /><br />  「作好的準備都白費了。」<br /><br />  「是誰臨時通知你們的?」<br /><br />  「真是川島芳子嗎?」<br /><br />  「不對呀,這是她嗎?滿臉的血污,看不清臉孔。」<br /><br />  「奇怪!不准記者到刑場採訪?」<br /><br />  「她不是短髮的嗎?怎麼屍體頭髮那麼長?」<br /><br />  「死的真是芳子嗎?」<br /><br />  古川長老沒有跟任何人交談半字,在一片混亂中,他有條不紊地裹好屍體,再蓋上新被罩,再在被罩上蓋一塊五色花樣的布。這便是她五彩斑斕的一生結語。<br /><br />  他沉沉吟吟地誦了好一陣的哀悼經文,血污染紅和尚的袈裟。<br /><br />  兩個小和尚幫忙把「它」搬上卡車去。<br /><br />  撲了個空的記者們不肯走,議論紛紛。<br /><br />  卡車已開往火化場了。<br /><br />  報館突接到一通意外的電話:「我要投訴!」<br /><br />  不過,卡車已開往火化場了。<br /><br />  日蓮宗總寺院妙法寺和尚,曾同火化場上的工作人員,把屍體移放到室內。<br /><br />  整個過程中,動作並不珍惜。工作人員慣見生死,一切都是例行公事。<br /><br />  不管躺在那兒的是誰,都已經是不能呼吸沒有作為的死物,這裡沒有貧富貴賤忠奸美醜之分,因為,不消一刻,都化作塵土。<br /><br />  屍體在被搬抬時,手軟垂。手心捏著的一張紙條,遺落在一個無人發覺的角落。<br /><br />  再也沒有人記起了。<br /><br />  和尚念著經文送葬。<br /><br />  柴薪準備好了。<br /><br />  眾人退出。<br /><br />  兩三小時之後,烈焰叫一切化成灰燼。<br /><br />  下午一點半左右,火化完畢,古川長老等人把骨灰移出來,揀成兩份──一份準備送回日本川島浪速那兒供奉;一份埋葬。<br /><br />  火化場的墓地,挖有一個坑,在超渡亡魂之後,一部分的骨灰便裝在盒子裡頭,掩埋了。<br /><br />  和尚給芳子起了法名:「愛新璧苔妙芳大姐」。──她沒有夫家,養父又在異國,本家無人相認,所以只落得一個「大姐」的名號。<br /><br />  在墓地附近,有許多人圍觀,不過並無哀悼之意。<br /><br />  只生前毫不相干的出家人,焚著香火,風冷冷地吹來,她去得非常悽寂。<br /><br />  愛新璧苔妙芳大姐。<br /><br />  生於一九零七。卒於一九四八。<br /><br />  一生。<br /><br />  但那通抗議的電話沒有死心。<br /><br />  監察院也接到控告信了:<br /><br />  「被槍決的不是川島芳子!死者是我姐姐劉鳳玲!」<br /><br />  此事一經揭露,社會輿論及法院方面,為之嘩然。<br /><br />  這位女子劉鳳貞道出的「真相」是:──<br /><br />  她姐姐劉鳳玲,容貌與川島芳子相似,也是死囚,而且得了重病,在獄中,有人肯出十根金條的代價,買一個替身。她母親和姐夫受了勸誘,答應了。但事後,她們只領得四根金條,便被趕了回來,還有六根,迄未兌現,連去追討的母親,竟也一去不復返……。<br /><br />  事情鬧得很大,報紙大肆渲染,官方也下令徹查。<br /><br />  擾攘數月,謠傳沒有停過。<br /><br />  「川島芳子還活著嗎?」<br /><br />  報上都作了大字標題的報導了。<br /><br />  監察院展開調查。可是由於控告人沒有寫明住址,也未能提出被告人的名字,芳子生死之謎,一直是個疑團。<br /><br />  年老的和尚,出面否認那是一個「替身」,因為是他親自認屍的。是否基於大而化之的一點善心呢?<br /><br />  世上沒有人知悉真相了。<br /><br />  後來古川長老把骨灰送到日本去。<br /><br />  七十八歲的他,抱著骨灰盒子,來至信州野尻湖畔黑姬山莊,見過八十五歲的川島浪速。兩個垂垂老矣的衰翁,合力把芳子的頭髮和骨灰,掩埋在山莊,還加上一張她生前蓋過的羽絨被、用過的暖瓶、沒穿過的白綢布和服。<br /><br />  川島浪速道:<br /><br />  「即便是替身也要供奉──萬一是她本人呢?」<br /><br />  這個謎一直沒被打破。<br /><br />  川島浪速在接到骨灰之後九個月,某一天的傍晚,當看護他的女人如常把體溫計掖在他腋下時,發覺他悄悄地停止了呼吸。<br /><br />  他過不到冬天。<br /><br />  他再也看不到漫天飛雪的美景。高朋滿座的熱鬧澎湃,成為永遠的回憶。<br /><br />  法名「澄相院速通風外大居士」。他死去的妻子福子,他死去的義女芳子,三塊方角的灰色石碑並列在川島家墓地上,沉默不語。<br /><br />  同年,戰犯一一被處決,據說有一天,犯人被帶上卡車,在北平市內遊街,之後,送往市郊刑場。他們倒背手捆著,背後插上木牌子,卡車兩側貼著罪狀,都大字寫上他們血腥統治、肆意屠殺,坑害國人……的暴行。<br /><br />  群眾奔走呼號,手拿石塊磚塊投擲,一邊大喊:<br /><br />  「打倒東洋鬼!」<br /><br />  「血債血償!」<br /><br />  「死有餘辜!」<br /><br />  還沒送達刑場,很多早已死過去了。<br /><br />  受盡痛苦,奄奄一息的,到底也還上一條命。──其中有一個,便是宇野駿吉。<br /><br />  看來他死得比芳子還要慘。<br /><br />  中國人永遠忘不了慘痛的歷史教訓。<br /><br />  雲開對國民政府失望了,他投身延安去。他不是雲開,不是阿福──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br /><br />  滿洲國的「皇帝」溥儀,已於一九四六年在瀋陽機場被俘,蘇聯紅軍押送至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審訊。後來,他在東北撫順戰犯管理所寫交待材料。……<br /><br />  違抗了絕密暗殺令,又違抗了命運的安排,把芳子放走的山家亨呢,他在事後被召回日本去,一到司令部,馬上被捕,拘留審訊,不久被判監禁。<br /><br />  停戰前一直藏匿著,沒敢露面,也怕作為戰犯,被送回中國。他潦倒、欠債……,當年英挺軒昂,一身中國長袍,戴毡帽,拎著文明棍,講一口流利北京話的名士派,穿著破衣,到處借貸。<br /><br />  後來失蹤了。<br /><br />  一九五零年一月份的「周刊朝日」有這樣的一則花邊:<br /><br />  「……一隻野狗在豬圈肥堆裡吃一個男人的頭!腦袋右邊有幾處還有頭髮,臉和脖子則被啃得沒什麼肉了。<br /><br />  這是山梨縣西山村這小村子中的大事件。<br /><br />  人們趕緊找屍體,終於在松樹林中發現了:一具用麻繩捆在樹幹上的無頭男屍,屍體旁放著黑皮包、安眠藥、一些文件和六封遺書……」<br /><br />  山家亨,死時五十三歲。<br /><br />  他不相信某一天,道出他命運的乩語:<br /><br />  「戌年生,王侯之相。十年後將因女人而慘死,自殺身故,遺屍荒原,為野犬所食。」<br /><br />  乩語指引過他:<br /><br />  「若過此劫,則時來運轉,飛黃騰達。」<br /><br />  ──冥冥中,應了前一段。<br /><br />  他因女人,命該如此吧?<br /><br />  那個女人呢?<br /><br />  她是生?是死?<br /><br />  歲月流曳,沒有一個人是重要的。一切都像虛貼於風中的剪影。<br /><br />  一切得失成敗是非愛恨功過。三千世界,眾生黷武。花魂成灰,白骨化霧。河水自流,紅葉亂舞……。<br /><br />  過了很多很多年──<br /><br />  中國內亂,兩黨激戰,自己人猶攻訐著自己人,血一直流著。<br /><br />  日本戰敗,忍辱負重,竟然在舉世羨妒的目光底下躍為強國。<br /><br />  東京最熱鬧、最繁華的地方便是銀座。這裡現代建築物林立。東京金融貿易中心、銀行,還有著名的百貨公司:三越、松坂屋、西武、東急……。<br /><br />  星期日,銀座鬧區的幾條馬路,闢作「步行者天國」,洋溢著節日氣氛。富饒的大城市,總充塞著歡快而興致高昂的遊人,熙來攘往,吃喝玩樂。<br /><br />  只見一個老婦的背影。她穿白綢布和服,肩上蹲了頭可愛的小猴子呢。<br /><br />  背影一閃而過,平靜而又荒涼,沒入熱鬧喧囂人叢裡,不知所蹤。她是誰?<br /><br />  她是誰?<br /><br />  她是誰?<br /><br />  沒瞧仔細。也許是幽幽的前塵幻覺……。<br /><br />    (全書完)</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滿州國妖艷:川島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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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你知道我是誰?」……

  堅定但辛酸的聲音,在法庭中迴蕩。

  芳子的態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沒把任何人放在眼內──當然,在這時勢,她已是一個落網受審訊的漢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眼內。

  她過去崢嶸的歲月,一個女子,在兩個國家之間,做過的一切,到頭來都是「錯」!要認「罪」?

  芳子冷笑一聲:

  「嘿,跟我來往的都是大人物,什麼時候輪到你們這些名不見經傳的小法官來審問?真是啼笑皆非。連你們政府首長,甚至蔣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屬嗎?」

  法官訕訕地,但所言也屬實。

  她把下頷抬得高高的。

  向王族挑戰?

  她心底還是非常頑固地,只覺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錢,與生俱來的皇牌。沒覺察,時間是弄人的。

  時間?

  法官跟她算時間的帳。

  他出示一大疊相片,一張一張展現在若干眼前。他讀出名字:

  「現在你認認這幾個人……」

  半生經歷過的男人,原來那麼厚!

  她打斷: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讓我看下去,我一個都不認識!」

  法官又取過一大疊文件:

  「這些全是你當安國軍總司令時的資料,在此之前,已有為數十名稱為你部屬的犯人作證,且有明文記載,你曾指揮幾千名士兵,虐殺抗日志士,發動幾次事變,令我國同胞死傷無數。」

  芳子轉念,忙問:「當時是多少年?」

  「民國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聽到一個大笑話一般,奸狡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大正五年,等於民國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會算嗎?當時,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過是個可愛的少女,如何率領幾千名部屬在沙場上戰鬥?怎會賣國?」

  法官一聽,正色嚴厲地責問:

  「被告怎可故意小報年齡,企圖洗脫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來也是四十歲的中年婦人了,乾瘦憔悴,皺紋無所遁形,若根據她的說法,無論如何是誇張而難以置信的。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人人都看透這樁事兒,是她自個地認為巧妙。

  不過窮途末路的川島芳子,身陷囹圄。證據確鑿,仍要極力抓住一線生機。

  不放過萬分之一的機會。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們把我審訊了一年,我始終頂得住,不肯隨便認罪,不倒下來,是因為──你們把我年齡問題弄錯了!」

  「你提出證據來。」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們快點向我父親川島浪速處取我戶籍證明文件,要他證明我在九一八事變時,不過十幾歲,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現在窮途末路,又受你們冤枉,很為難。──他千萬要記得芳子跟他的關係才好。」

  芳子一頓,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當證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漢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盤希望寄託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許「時間」可以救亡。一個十幾歲的少女,又能在滿洲幹出什麼大事來?

  川島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關係」,人非草木,給她一份假證明,證實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問她以罪?

  芳子從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監獄。

  牢房牆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跡斑斑,灰黯黯的,也夾雜老去的血痕。每個單間高約三米半,天井上開一四方鐵窗,牆角開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還有馬桶,大小便用。

  燈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間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個問題人物,她單獨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過人,這死在獄中的女犯犯殺害情敵的罪。

  小洞穴給送來菜湯、玉米面窩頭,非常粗糙。芳子接過,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國受罪,我這些苦又算什麼呢?」

  她蹲下來,把窩頭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灑下,與昔日繁華相比,簡直是天淵之別。從沒想過蹲在這兒,吃一些連狗也不搭理的東西。

  ──但她仍滿懷希望地望向鐵窗外,她見不到天空。終有一天她會見到。

  脫離這個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麼人也有:漢奸、殺人犯、煙毒犯、盜竊犯、盜墓犯……,這些女人,長得美長得醜,都被劃作人間的渣滓吧。關進來了,鎮日哭喊、吵鬧、唱歌、跳舞。呻吟。又髒又臭,連件洗換的衣服也沒有。

  不過芳子覺得自己跟她們不一樣。

  她們是一些卑劣的,沒見過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經歷過風浪,只在陰溝裡鼠竄,幹著下作的勾當。

  她瞧不起她們。

  針尖那末微小的事兒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時不過是爭奪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獄中,仍有她的威望。總是喝住了:

  「吵什麼?小眉小眼!」

  她發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話,死也不要再回來。

  不知是誰的廣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來」,犯人們都靜下來。

  何日君再來?

  嗚咽如鬼叫的尖寒。

  芳子緩緩閉上眼睛,聽著這每隔一陣就播放著的歌──也許是牢房中特備的鎮痛劑。

  四下漸漸無聲。

  擺在顯赫一時的「男裝麗人」面前只有兩條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芳子小姐!」

  她聽到有人喊她。

  張開眼睛一看,呀,是律師來了。

  芳子大喜過望:「李律師!」

  他來了,帶來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禮物。

  芳子心情興奮,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開,行一行,飛快看了一遍,馬上又回到開端,從頭再看一遍:

  「川島芳子,即華裔金璧輝,乃肅親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無子,從芳子六歲起,由王室送至我家,於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為鄙人之養女。……」

  芳子臉上神情漸變。

  繼續看下去:

  「……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認為日本國民之一員。」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緊,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戶籍證明是這樣的?

  ──並無將出生年份改為大正五年,也不曾說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頭,慌惶地望定李律師。不但失望,而且手足無措:

  「並沒有依照我的要求寫?──我不是要他寫真相,我只要他偽造年齡和國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師滿目同情,但他無能為力:

  「川島浪速先生曾經與黑龍會來往,本身被監視,一不小心,會被聯合國定為戰爭罪犯。他根本不敢偽造文書。現在寄來的一份,對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經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愛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頑然跌坐,她苦心孤詣,她滿腔熱切,唯一的希望。

  這希望破滅了。

  她好像掉進冰窟窿中,心灰意冷,雙手僵硬,捏著文件。一個人,但凡有三寸寬的一條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個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縫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個一生在說謊的人,為什麼到老要講真話?真奇怪!」

  她萎謝了。悽酸地,手一垂,那戶籍證明文件,如單薄的生命,一棄如遺。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時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輝,日名川島芳子,通謀敵國,漢奸罪名成立,褫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沒收,處以死刑。」

  宣判的聲調平板。

  聞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無語,她被還押牢房時,身後有聽審群眾的鼓掌和歡呼。

  她默默地走,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覺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無盡。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來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遠……

  掌聲歡呼微聞,重門深鎖,戛然而止。

  忽地懷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綠籠罩著城牆,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櫻桃……,擁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樓閣朱欄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麗的北京城。

  她翻來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過得到明年嗎?

  不可思議。

  也許自己再也見不著人間任何春天了。她是一隻被剪去翅膀的鳳蝶,失去翅膀,不但飛不了,而且醜下去。

  關在第一監獄這些時日,眼窩深陷,上門牙脫落了一隻,皮膚因長久不見天日而更加白皙,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顯得寬大。強烈地感到,某種不可抗拒的命運向她襲來。但她一天比一天滿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還好像見到一個類似宇野駿吉的戰犯被押送過去,各人都得到報應。

  看不真切,稍縱即逝。戰犯全卑微地低著頭。他?

  芳子捧著碗,呼嚕呼嚕地吃著麵條,發出詼諧的聲音。

  她翹起腿,歪著坐,人像攤爛泥。

  吃到最後一口,連湯汁也幹掉,大大地打一個飽嗝。

  肚子填飽了,她便給自己打了一支嗎啡針。仰天長嘆:

  「呀──」

  她陶醉在這溫飽滿足中。個人同國家一樣,真正遭到失敗了,才真正的無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後,常為她流淚難過。女人雖愛吵鬧,脾氣粗暴,而且殺害丈夫案件之多,簡直令人吃驚,但她們本性還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處決,完全因為男人!

  「我討厭男人!」芳子對自己一笑。

  見到她們在哭,不以為然地:

  「哭什麼?一個人應該笑嘻嘻地過日子。歡樂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煩死了。」

  她自傍身的錢包中掏出一大疊金圓券,向獄吏換來一個小小的郵票:

  「二萬五?」

  「不,」他道,「三萬。」

  也罷,三萬圓換了郵票。她埋首寫一封信。紙也很貴,在牢房中,什麼也貴,她惟有把字體擠得密密麻麻。

  信是寫給一個男人──她終於原諒了他。

  一開始:

  「父親大人:新年好!」

  哦!父親大人。

  七歲之前的生父,她的印象模糊。七歲之後的養父,叫她一生改變了。──誰知道呢?也許是她叫很多男人的一生也改變了。

  前塵快盡,想也無益。

  芳子繼續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下去:

  「我時日無多了。簡直是秋風過後的枯草殘花,但我還是一朵盛開過的花!一個人曾經有利用價值多好!

  這小小的牢房沒風雨,是安全的樂園,人人不勞而得食,聰明地活著。

  我有些抗議,聽說報紙建議將我當玩具讓人欣賞,門票收入用來濟貧。投機分子也把我的故事拍成歌劇,並無徵求我同意,不尊重我!

  但,人在臨死會變得非常了不起,心胸寬了,也不在乎了。我橫豎要死的,所以什麼也說不知道,不認識,希望不給別人添麻煩,減輕他們罪名,全加在我身上,也不過是死!

  沒人來探過我,也沒給我送過東西。牢房中一些從前認識的人,都轉臉走過,沒打招呼──不要緊,薄情最好了,互不牽連又一生。

  落難時要保重身體,多說笑話呀。

  過年了,我懷念紅豆大福。

  我總是夢見猴子,想起牠從窗戶歪著腦袋看外面來往的電車時,可愛的樣子。沒有人理解我愛牠。

  可惜牠死了,若我死了,不願同人埋在一起,請把我的骨頭和阿福的骨頭同埋吧。

  想不到我比你先走。

  你一定要保重!

  芳子」

  寫完以後,信紙還有些空白的地方。她便給畫上猴子的畫像,漫畫似的。

  然後在信封上寫上收信人:「川島浪速樣」

  恩仇已泯,可忘則忘。

  獄吏來向她喊道:「清查委員會有人要見你!」

  芳子沒精打采,提不起勁:

  「什麼都給清查淨盡啦。」

  她用手背擦擦眼角的污垢,打個大大的呵欠,氣味十分難聞。

  她已身無長物,前景孤絕,還能把她怎麼樣?

  表現十分不耐煩。頭也不抬。

  來人開腔了,是官腔:

  「沒收財產中有副鳳凰項圈,由上千顆大小不等的鑽石鑲嵌而成。不知是不是你的?要證實一下。」

  多熟悉的聲音!

  冷淡的,不帶半絲感情的聲音。

  芳子身子猛地一震,馬上抬起頭來。

  她渙散的神經繃緊了,口舌打結,說不出半句話來。

  這個不速之客,是一身洋裝的「官」,雲開!

  雲開?

  她原以為今生已無緣相見。誰知相見於一個如此不堪的、可恥的境地。

  雲開若無其事地:「我在會客室等你。」

  他一走,芳子慌亂得如爬了一身螞蟻。

  自慚形穢!

  自己如此的落難,又老又醜,連自尊也給踩成泥巴,如何面對他?

  芳子手足無措,焦灼得團團亂轉。

  怎麼辦怎麼辦?

  手忙腳亂地梳理好頭髮,又硬又髒,只好抹點花生油。牢房中沒鏡子,她一向在玻璃碎片背面貼上黑紙,便當鏡子用,當下左顧右盼,把牙粉權充麵粉,擦得白白的,點心盒子上有紅紙,拿來抹抹嘴唇,代替口紅,吐點唾沫星子勻開了,……又在「鏡子」前照了照,不大放心,回頭再照一下。

  終於才下定決心到會客室去。

  深深吸一口氣:不可丟臉!

  她挺身出去了。

  獄吏領到雲開跟前。她不願意讓他目睹自己的頹喪萎頓,裝得很堅強,如此一來,更加辛酸。

  雲開有點不忍。

  芳子只強撐著,坐他對面。她開口了,聲音沙啞,自己也嚇了一跳:

  「請問,找我什麼事?」

  雲開故意把項圈拎出來,放在桌面上。它閃著絢爛的光芒。但那鳳凰飛不起了。

  他道:

  「我們希望你辨認一下,這東西是不是屬於你的?你證實了,就撥入充公的財產。」

  芳子冷笑:「既然充公,自不屬於我的了。」

  她交加兩手環抱胸前,掩飾窘態,蓋著怦怦亂跳的心。

  他挨近。

  芳子十分警惕地瞅著他。

  ──他來幹什麼?

  她滿腹疑團。

  雲開湊近一點道:「你認清楚?」

  然後,他往四下一看,高度警覺,急速地向芳子耳畔:

  「行刑時子彈是空的,沒有火藥,士兵不知道。在槍聲一響時,你必須裝作中搶,馬上倒地,什麼也別管,我會安排一切──我來是還你一條命!」

  還她一條命?當然,她的手槍對準過他要害,到底,只在他髮絲掠過,她分明可以,但放他這一條生路。

  他在她的死路上,驀地出現了。

  芳子久經歷煉,明白險境,此際需不動聲色。聽罷,心中瞭然,臉上木無表情,她用眼睛示意,凝視他一下。

  然後,垂眼一看項圈:

  「我跟政府合作吧。不過──」

  她非常隔膜地望著雲開,也瞥了會客室外的獄吏一眼,只像公告:

  「你們把所有財產充公了,可不可以送我一件最後禮物?我要一件和服,白綢布做的。──全部家當換一件衣服吧,可以嗎大人?」

  芳子眼中滿是感激的淚,她沒有其他的話可說。五內翻騰起伏。

  雲開暗中緊緊握住她的手。

  她的手。枯黃蒼老的手指,不再權重一時的死囚。一切將要煙消雲散,再無覓處。

  雲開用力狠狠地捏一下,指節都泛白了。握得她從手上痛到心上。

  雙方沒有說過那個「嚴重的字」,但他們都明白了,千言萬語千絲萬緒,凝聚在這一握中,很快,便得放開了。

  似甜似酸的味兒灌滿她,化作一眶淚水,但她強忍著,沒讓它淌下來,她不能這樣的窩囊。雲開點點頭,然後公事公辦地,收拾一切,最後一瞥──

  芳子嘴唇(左口右翕)動,沒發出任何聲音,但他分明讀到她的唇語,在喚:

  「阿福!」

  她一掉頭,離開會客室。

  這一回,她要比他先走。她不願意再目送男人遠去。

  他的話是真的嗎?

  ──芳子根本不打算懷疑。

  因為她絕望過。原本絕望的人,任何希望都是撿來的便宜。

  她這樣想:自己四十多了,即使活得下去,也是不可測的半生。她叱吒風雲的時代結束後,面對的是淪落潦倒、人人唾棄,或像玩具似地被投以怪異的目光。身為總司令、軍人,死在槍下是一項「壯舉」吧。

  且與她交往的,儘是政治野心家、日本軍官、特務……對戰爭負有罪責,雙手染滿鮮血,是聯合國軍「不歡迎的人物」,沒多少個戰犯能夠逃得過去。

  一打開庭起,也許便是一齣戲,到頭來終要伏法,決難倖免。

  雲開的出現,不過是最後的一局賭。──芳子等待這個時刻:早點揭盅。遲點來,卻是折磨。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清晨,曙光未現,牢房中分不清日夜。

  芳子的「時刻」到了。

  她毫無懼色,眉頭也沒皺一下,只攤開一件白綢布做的和服──她最後的禮物。

  抬頭向著面目森然的獄吏:

  「我不想穿著囚衣死──」

  他木無表情地搖頭。

  芳子沒有多話,既無人情可言,只好作罷。她無限憐惜地,一再用手掃抹這涼薄的料子。白綢布,和服……。

  那一年,她七歲。

  她一生中第一件和服,有點緬懷。

  她還哭喊著,企圖扯開這披在身上的白色枷鎖呢。扯不掉,逼得愛上它。是一回「改造」。

  「我是中國人!」──她根本不願意當日本人。但中國人處死她。

  那一年,她七歲。

  一個被命運和戰爭捉弄的女人,一個傀儡,像無主孤魂,被兩個國家棄如敝屣。但她看開了;看透了,反而自嘲:

  「不准,也無所謂了。槍斃是我的光榮──像赴宴,可惜連穿上自己喜歡的晚裝也不可以。」

  芳子又向獄吏提出:「可以寫遺囑嗎?」

  他又望定她,不語。

  芳子把身上所有的金圓券都掏出來了,一大疊,價值卻很少。她欷歔:

  「連個買紙的錢也不夠。」

  獄吏遞她一小片白紙。

  芳子在沉思。

  他道:「要快,沒時間了!」

  她提筆,是遠古的回憶,回憶中一首詩。來不及了,要快,沒時間了,快。她寫:

  有家不得歸,有淚無處垂;

  有法不公正,有冤訴向誰?

  芳子珍重地把紙條摺疊好,對折兩下,可握在手心。解嘲地向獄吏道:

  「我死了,中國會越來越好!我一直希望中國好,可惜看不見!」

  獄吏一看手錶。

  她知道時辰已到,再無延宕的必要,也沒這能力。生命當然可貴,但……。

  臉上掛個不可思議的神秘笑容──只有自己明白,賭博開始了。

  她昂然步出牢房,天還有點冷,犯人都凍得哆哆嗦嗦。芳子不覺打個寒噤,但她視死如歸,自覺高貴如王公出巡。

  幾個人監押著她出去了,犯人們都特殊敏感,脊樑骨如澆了冷水,毛骨悚然。不知從何時開始,有人哼著這樣的歌,哽咽而悽厲,帶了幾分幽怨:

  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

  愁堆解笑眉,淚灑相思帶。

  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

  喝完了這杯,進一點小菜,

  人生難得幾回醉,

  不歡更何待……

  中間有念白的聲音:

  來來來,喝完了這杯再說吧!

  芳子緩緩地和唱著:

  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

  顫抖的中國離愁,甜蜜但絕望的追問,每顆心辛酸地抽搐,他朝君體也相同。

  芳子手中緊捏她的「絕命詩」。

  那白綢布和服,冷清地被扔在牢房一角。

  晨光熹微,北平的人民還沉迷在酣睡中,芳子被押至第一監獄的刑場。

  她面壁而立。

  執行官宣判:

  「川島芳子,滿清肅親王十四格格,原名顯玗,字東珍,又名金璧輝,年四十二歲,因漢奸罪名成立,上訴駁回。被判處死刑,於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凌晨六時四十分執行。」

  他們令她下跪。

  執行死刑的槍,保險掣拉開。

  「咔嚓」一聲。

  芳子背向著槍,身子微動,緊捏紙條。

  處於生死關頭,也有一剎的信疑驚懼突如其來,叫她睫毛跳動,無法鎮定,最豪氣的人,最堅強的信念,在槍口之下,一定有股寒意吧。芳子也是血肉之軀。

  槍聲此時一響!

  槍聲令第一監獄緊閉的大門外,熙熙攘攘來採訪的新聞記者不滿──因為他們未能耳聞目睹。

  早一天,還盛傳在德勝門外的第二監獄執行死刑,但臨時又改變了地點和時間。

  新聞記者們早就作好行刑現場採訪的準備,中央電影第三廠的攝影隊,也計劃將川島芳子的一生攝製成膠片,可是最後一刻的行刑場面卻落了空,「珍貴」的鏡頭,終於無法紀錄下來。為什麼有如此忙逼的安排?

  大門外,大家都在鼓噪。

  士兵嚴加把守,說是沒有監獄長之令,絕對不能開門,不能作任何回答,即使記者們紛紛送上名片,也無人轉報。

  一番交涉。

  ──直至一下沉悶的槍聲傳出。

  隔得老遠,聽不真切。

  槍決已經秘密進行了?

  沒有人能夠明白,裡頭發生什麼事。

  太陽出來了。

  陽光與大地相會,對任何一個老百姓而言,是平凡一天的開始。對死囚來說,是生命的結束。──她再也沒有明天!

  獄吏領來一個人。

  他是一個日本和尚。

  古川長老隨之到監獄的西門外,只見一張白色木板,上面放著一具屍體。

  一具女屍。

  這女屍面部蓋著一塊舊蓆子,上面壓了兩塊破磚頭,以防被風吹掉。

  死者身穿灰色囚衣,腳穿一雙藍布鞋。

  古川長老上前認屍。

  他是誰?

  他是一個芳子不認識的人,日籍德高望重的名僧,原是臨濟宗妙心寺的總管,又是華北中國佛教聯合會會長,為了傳教,東奔西走勞碌半生,現已七十八高齡。

  他一直關心芳子的消息,也知道她的兄弟、親戚、朋友、部屬,全都害怕受漢奸罪名牽連,沒有一個敢或肯去認領遺體。古川長老以佛教「憎罪不惜人」的大乘精神出發,縱與她毫無淵源,也向法院提出這要求。

  老和尚上前掀開蓋面的舊蓆子一瞧──

  子彈從後腦打進,從右臉穿出,近距離發射,所以炸得臉部血肉模糊,槍口處還有紫黑色的血污。

  他喃喃地念了一些經文,便用脫脂棉把一塌糊塗的血污擦掉。

  不過完全不能辨認生前的眉目。

  他以白毛毯把屍體裹起來。

  就在此時,記者們都趕來了。他們匆匆地忙於拍照、吵嚷,大家擠逼一處,企圖看個清楚。──到底這是一個傳奇的人物!

  他們好奇地七嘴八舌:

  「槍決了?」

  「只拍屍體的相片,有什麼意思?」

  「作好的準備都白費了。」

  「是誰臨時通知你們的?」

  「真是川島芳子嗎?」

  「不對呀,這是她嗎?滿臉的血污,看不清臉孔。」

  「奇怪!不准記者到刑場採訪?」

  「她不是短髮的嗎?怎麼屍體頭髮那麼長?」

  「死的真是芳子嗎?」

  古川長老沒有跟任何人交談半字,在一片混亂中,他有條不紊地裹好屍體,再蓋上新被罩,再在被罩上蓋一塊五色花樣的布。這便是她五彩斑斕的一生結語。

  他沉沉吟吟地誦了好一陣的哀悼經文,血污染紅和尚的袈裟。

  兩個小和尚幫忙把「它」搬上卡車去。

  撲了個空的記者們不肯走,議論紛紛。

  卡車已開往火化場了。

  報館突接到一通意外的電話:「我要投訴!」

  不過,卡車已開往火化場了。

  日蓮宗總寺院妙法寺和尚,曾同火化場上的工作人員,把屍體移放到室內。

  整個過程中,動作並不珍惜。工作人員慣見生死,一切都是例行公事。

  不管躺在那兒的是誰,都已經是不能呼吸沒有作為的死物,這裡沒有貧富貴賤忠奸美醜之分,因為,不消一刻,都化作塵土。

  屍體在被搬抬時,手軟垂。手心捏著的一張紙條,遺落在一個無人發覺的角落。

  再也沒有人記起了。

  和尚念著經文送葬。

  柴薪準備好了。

  眾人退出。

  兩三小時之後,烈焰叫一切化成灰燼。

  下午一點半左右,火化完畢,古川長老等人把骨灰移出來,揀成兩份──一份準備送回日本川島浪速那兒供奉;一份埋葬。

  火化場的墓地,挖有一個坑,在超渡亡魂之後,一部分的骨灰便裝在盒子裡頭,掩埋了。

  和尚給芳子起了法名:「愛新璧苔妙芳大姐」。──她沒有夫家,養父又在異國,本家無人相認,所以只落得一個「大姐」的名號。

  在墓地附近,有許多人圍觀,不過並無哀悼之意。

  只生前毫不相干的出家人,焚著香火,風冷冷地吹來,她去得非常悽寂。

  愛新璧苔妙芳大姐。

  生於一九零七。卒於一九四八。

  一生。

  但那通抗議的電話沒有死心。

  監察院也接到控告信了:

  「被槍決的不是川島芳子!死者是我姐姐劉鳳玲!」

  此事一經揭露,社會輿論及法院方面,為之嘩然。

  這位女子劉鳳貞道出的「真相」是:──

  她姐姐劉鳳玲,容貌與川島芳子相似,也是死囚,而且得了重病,在獄中,有人肯出十根金條的代價,買一個替身。她母親和姐夫受了勸誘,答應了。但事後,她們只領得四根金條,便被趕了回來,還有六根,迄未兌現,連去追討的母親,竟也一去不復返……。

  事情鬧得很大,報紙大肆渲染,官方也下令徹查。

  擾攘數月,謠傳沒有停過。

  「川島芳子還活著嗎?」

  報上都作了大字標題的報導了。

  監察院展開調查。可是由於控告人沒有寫明住址,也未能提出被告人的名字,芳子生死之謎,一直是個疑團。

  年老的和尚,出面否認那是一個「替身」,因為是他親自認屍的。是否基於大而化之的一點善心呢?

  世上沒有人知悉真相了。

  後來古川長老把骨灰送到日本去。

  七十八歲的他,抱著骨灰盒子,來至信州野尻湖畔黑姬山莊,見過八十五歲的川島浪速。兩個垂垂老矣的衰翁,合力把芳子的頭髮和骨灰,掩埋在山莊,還加上一張她生前蓋過的羽絨被、用過的暖瓶、沒穿過的白綢布和服。

  川島浪速道:

  「即便是替身也要供奉──萬一是她本人呢?」

  這個謎一直沒被打破。

  川島浪速在接到骨灰之後九個月,某一天的傍晚,當看護他的女人如常把體溫計掖在他腋下時,發覺他悄悄地停止了呼吸。

  他過不到冬天。

  他再也看不到漫天飛雪的美景。高朋滿座的熱鬧澎湃,成為永遠的回憶。

  法名「澄相院速通風外大居士」。他死去的妻子福子,他死去的義女芳子,三塊方角的灰色石碑並列在川島家墓地上,沉默不語。

  同年,戰犯一一被處決,據說有一天,犯人被帶上卡車,在北平市內遊街,之後,送往市郊刑場。他們倒背手捆著,背後插上木牌子,卡車兩側貼著罪狀,都大字寫上他們血腥統治、肆意屠殺,坑害國人……的暴行。

  群眾奔走呼號,手拿石塊磚塊投擲,一邊大喊:

  「打倒東洋鬼!」

  「血債血償!」

  「死有餘辜!」

  還沒送達刑場,很多早已死過去了。

  受盡痛苦,奄奄一息的,到底也還上一條命。──其中有一個,便是宇野駿吉。

  看來他死得比芳子還要慘。

  中國人永遠忘不了慘痛的歷史教訓。

  雲開對國民政府失望了,他投身延安去。他不是雲開,不是阿福──沒有人知道他的下落。

  滿洲國的「皇帝」溥儀,已於一九四六年在瀋陽機場被俘,蘇聯紅軍押送至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審訊。後來,他在東北撫順戰犯管理所寫交待材料。……

  違抗了絕密暗殺令,又違抗了命運的安排,把芳子放走的山家亨呢,他在事後被召回日本去,一到司令部,馬上被捕,拘留審訊,不久被判監禁。

  停戰前一直藏匿著,沒敢露面,也怕作為戰犯,被送回中國。他潦倒、欠債……,當年英挺軒昂,一身中國長袍,戴毡帽,拎著文明棍,講一口流利北京話的名士派,穿著破衣,到處借貸。

  後來失蹤了。

  一九五零年一月份的「周刊朝日」有這樣的一則花邊:

  「……一隻野狗在豬圈肥堆裡吃一個男人的頭!腦袋右邊有幾處還有頭髮,臉和脖子則被啃得沒什麼肉了。

  這是山梨縣西山村這小村子中的大事件。

  人們趕緊找屍體,終於在松樹林中發現了:一具用麻繩捆在樹幹上的無頭男屍,屍體旁放著黑皮包、安眠藥、一些文件和六封遺書……」

  山家亨,死時五十三歲。

  他不相信某一天,道出他命運的乩語:

  「戌年生,王侯之相。十年後將因女人而慘死,自殺身故,遺屍荒原,為野犬所食。」

  乩語指引過他:

  「若過此劫,則時來運轉,飛黃騰達。」

  ──冥冥中,應了前一段。

  他因女人,命該如此吧?

  那個女人呢?

  她是生?是死?

  歲月流曳,沒有一個人是重要的。一切都像虛貼於風中的剪影。

  一切得失成敗是非愛恨功過。三千世界,眾生黷武。花魂成灰,白骨化霧。河水自流,紅葉亂舞……。

  過了很多很多年──

  中國內亂,兩黨激戰,自己人猶攻訐著自己人,血一直流著。

  日本戰敗,忍辱負重,竟然在舉世羨妒的目光底下躍為強國。

  東京最熱鬧、最繁華的地方便是銀座。這裡現代建築物林立。東京金融貿易中心、銀行,還有著名的百貨公司:三越、松坂屋、西武、東急……。

  星期日,銀座鬧區的幾條馬路,闢作「步行者天國」,洋溢著節日氣氛。富饒的大城市,總充塞著歡快而興致高昂的遊人,熙來攘往,吃喝玩樂。

  只見一個老婦的背影。她穿白綢布和服,肩上蹲了頭可愛的小猴子呢。

  背影一閃而過,平靜而又荒涼,沒入熱鬧喧囂人叢裡,不知所蹤。她是誰?

  她是誰?

  她是誰?

  沒瞧仔細。也許是幽幽的前塵幻覺……。

    (全書完)

滿州國妖艷:川島芳子 -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