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水戀月》席娟</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水戀月》席娟</h3>《二○一一年六月十日版》<br />《好讀書櫃》經典版<br /><br /><br />【第一章】<br /><br /><br />  從純然的美夢掉入絕對的惡夢中,需要多少時間?<br /><br />  朱水戀深深嘆口氣,覺得好哀怨。<br /><br />  她美麗神聖的初戀--那種永生難忘的荳蔻初情、將會留存在回憶中最珍貴一角的記憶,竟然,就這麼的,成了--一場笑話。幻滅得沒半點美感。<br /><br />  早該知道世界上不會有為她打造的翩翩俊美男,那種美麗的男人只存在於反串世界,像歌仔戲裡的小生一般不真實。可是--「喜好」這種東西,一旦確定了之後,十匹牛也拉轉不回來。誰教當年被迷惑得那麼深、那麼重,從此再不入眼其他各式俊男,什麼粗獷豪邁、什麼風流瀟灑、文質彬彬啦,都沒有用。<br /><br />  她死死認定全天下的帥哥只有一個類型,也就是像韓璿那種集美麗、飄逸、優雅、瀟灑、聰明於一身的人才叫俊男。她這輩子不會對第二種類型流口水了,但為何老天硬要讓她幻滅呢?真是太殘忍了!她朱水戀一不作奸二不犯科,何苦這麼折騰她?<br /><br />  今兒個一早,她拎著滿滿一公事包的待批文件前來天母,準備將累積了三天的工作交到韓璿手上,順便看看向來不怠忽工作的人因何曠職三天。<br /><br />  甫一踩入客廳,便看到那三個身為「旭日保全」高級主管的男子,依然像無業遊民般在元宅裡閒盪。據她所知,「旭日保全」大樓的修補已臻完工,這些人不乖乖回去上班,幹啥子還賴在這邊當食客?<br /><br />  「我找韓璿,她還在這裡沒錯吧?」打手機不通,三天來音訊全無,八成被元旭日那痞子強制留人,否則韓璿才不會棄工作於不顧哩。<br /><br />  「其實--我們也不大確定他們是否還在--」紀恆倫正好端一盤已冷掉的飯菜下樓,解釋道:「這三天來我們都會按照三餐送飯到他們房門口,但都沒有人出來食用,我們懷疑他們是同歸於盡了,還是走人了。」<br /><br />  「都沒有試著去敲門嗎?」朱水戀訝然問道。<br /><br />  「妳去如何?」范宇文嘻嘻一笑,一副死道友不是死貧道的奸險狀。<br /><br />  「你們這孬人!」朱水戀板起美麗不可方物的俏臉,修長的雙臂叉腰成茶壺狀,罵道:「天曉得你們怎麼搞起『旭日保全』的!那傢伙是很差勁沒錯,但有韓璿在,她才不會縱容他行兇,怕個啥呀?」<br /><br />  林有安不甘被數落--「拜訪,前提是我們並不肯定韓璿是否還活著呀,搞不好現下他只剩一口殘氣。」<br /><br />  「怎麼說?」朱水戀撇嘴。他們當璿是什麼?瓷娃娃?<br /><br />  「呃--妳知道,同--咳,同性戀的床事--恐怕有一方會很痛--痛到厥了過去--我們都在猜測,厥過去的那個人,八九不離十會是妳家韓璿。」范宇文已經盡量含蓄。<br /><br />  朱水戀原本薄怒的俏臉逐漸轉為愕然,再是忍笑,直搖頭道:「我真是不敢相信。」<br /><br />  「相信我,我們也是調適了很久才能以平常心看待旭日老大異於常人的性向。總有一天妳們也會習慣的。」林有安盡己所能的聊表安慰之意。畢竟日後是親家,好來好去是必要的。<br /><br />  「白癡。」她輕呼,往樓梯的方向走。<br /><br />  「嘿!妳要做什麼?」林有安語氣中似含著期待,揚聲喚著。<br /><br />  「叫人呀,做啥?」她晃了晃手上的公事包。「如果他們還窩在房裡,這些工作正好交付一下;如果他們跑掉了,你們更可以一展長才,教我們見識一下『旭日保全』的找人功力。」<br /><br />  邊說邊走上樓,無視三名好奇鼠輩搭順風車尾隨而上,她站定在韓璿房門口,輕敲了兩下。<br /><br />  「璿,妳在不在?」<br /><br />  沒有任何回應。<br /><br />  「元旭日,你還活著嗎?」這次用尖硬的鞋尖敲門。<br /><br />  依然沒有絲毫動靜。<br /><br />  「看來只好撞開門了。」范宇文一副喃喃自語的模樣,彷彿他這麼大聲的建議純屬耳語,別人愛聽不聽都無所謂似的。<br /><br />  「是呀,也許韓璿正亟待好心人伸出援手送他就醫呢。」紀恆倫也煞是「擔心」的耳語。<br /><br />  「雖然去撞門的人可能會有生命的危險,但陣亡了一個,至少還有我們三個可以提供善後服務,『她』可以安心的去,沒有後顧之憂。」林有安的「耳語」比打雷聲還大聲,生怕方圓十里內有人漏聽似的。<br /><br />  朱水戀向天花板翻了個白眼。真服了這些奸人孬種。從耳後拉下一隻黑色細髮夾,沒有遲疑的插入特別設計過的鑰匙孔,手腕左轉右轉的使弄起來。<br /><br />  「朱小姐,妳可能不知道咱們『旭日保全』任何一種產品都不容易讓人破解的。即使是門鎖,雖然不是我們親自設計,但由德國進口至今三年,還沒有一個小偷弄得開的,我奉勸妳--」隨著一聲清脆的「喀」聲,中斷了林有安的自滿演說詞,硬生生教他吞下原先的天花亂墬。<br /><br />  那一扇號稱沒有小偷打得開的門,此刻已被推開一道小縫,而美麗的朱水戀好整以暇的將髮夾別回耳後方之後,優雅的揮了下手,向三個目瞪口呆的男人們致意。然後輕鬆的打開門,走進去也。<br /><br />  好一個奇妙的巧合。朱水戀甫踏入房間內,才疑惑著為何看不到人時,落地窗口也同時閃進兩道人影,率先飛進來的是元旭日,隨後步履稍微不穩的是韓璿。兩人皆穿功夫服,由滿身大汗來看,他們才切磋功夫完畢。元旭日扶住急喘不休的韓璿,批評道:「就說妳的內功還沒練足火候,別勉強學輕功偏不聽,看看妳,累得像哈巴狗。」<br /><br />  幾個大口氣的吐納,韓璿很快平緩氣息。她沒有理會元旭日的叨唸,看到了朱水戀,一邊拿毛巾擦拭一身的汗,一邊笑道:「我猜想妳該來了。還真是一刻也不能等。」<br /><br />  「璿--」基於慣性,她見到初戀情人便要偎過去,全然心折於她的俐落瀟灑俊美--哦!她的王子--不過擋阻在限前的障礙物何其龐大,硬是中斷她依偎白馬王子的行程。<br /><br />  「姓元的,你很差哦。我家阿璿已讓你蹂躪身心三天,該還我了吧?」借抱一下會死啊?韓璿俊美得不該被獨占為私有財,必須是公共財才不會引發抗爭爆動,他最好明白這一點。<br /><br />  「還妳?妳是哪來的蔥蒜薑渣子?敢說韓璿是妳的?」元旭日瞇起眼,十足十是想扁人的徵兆。<br /><br />  「別--別以為我真的怕你,我只是好女不跟惡男鬥--你走開。」雖然有點氣弱,但生性裡的反骨,偶爾也該掏出來展示一下,省得收藏太久發霉生鏽可不好了。<br /><br />  「年紀這麼大了,別老巴著偶像不放,最好的斷奶方法是去找個不幸的傢伙把自己嫁掉。後面三個身價數十億的男人任妳選,全要了也無妨,就是別再來糾纏我的人。」元旭日展現他生平少見的耐心循循善誘著。要不是看在愛人的面子上,他早一把拎人往落地窗外丟了。<br /><br />  「你胡說什麼!?他們哪一點比很上我的璿?倒貼我都不要!」朱水戀不客氣的拒絕。「把我的璿還給我--哎呀!你你--做什麼!?」驚叫聲快速轉為尖叫。<br /><br />  元旭日認為他忍受夠了,大手一把揪住大美人的衣領高高提起--「我說最後一次,韓璿是我元旭日的人,能對韓璿這名字上頭加所有格的人只有我。明、白、了、嗎?」<br /><br />  「憑什麼?我跟璿有八年的感情,你才三個半月,想比資格,還早得很,放開我!」<br /><br />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他決定尊重愛人的意見,暫時按捺下丟人的欲望。<br /><br />  「璿,妳要讓她以自己的雙腿走出大門,還是讓我助她一臂之力飛出去?」<br /><br />  韓璿早已打開公事包辦公了起來,聞言抬頭微笑道:「水戀,妳先回公司,我明天就上班了。」<br /><br />  「好嘛。」似乎情勢也容不得她拒絕。「還不放開我,姓元的!」才惡聲惡氣完,便險些跌個四腳朝天。<br /><br />  「你們三個,送客。」元旭日指示站在房門外看好戲的三個閒人,暗示他們即刻押人上路。<br /><br />  朱水戀一張豔麗的俏臉寫滿不悅的表情,但因為一向對心儀之人言聽計從,只好乖乖走人,心裡也明白再留下來也沒啥搞頭--嘻!反正她今天來的主要目的就是交付工伯,至於槓上元旭日嘛,只不過是想抒發一下嫉妒之意。誰教元旭日不給抱?這裡抱不得,難不成她不會在別的地方抱嗎?笨瓜一枚。<br /><br />  一路被恭送到大門口,她的心情也調適好了,覺得硬去招惹元旭日那個EQ負二百的傢伙實在不符合她優雅的格調。不是怕他哦,只是不屑他而已。<br /><br />  真不知韓璿看上那傢伙哪一點!<br /><br />  嗚--她可憐的白馬王子--<br /><br />  ※※※<br /><br />  朱水戀長著一張美麗耀眼的臉蛋,留著及腰的長,又亮又直的,沒半根敢分岔。一般來說,長髮飄飄的美女很容易被幻想成浪漫多情的表徵,更別說是柔絲水滑的直了。是不?向來只有大波浪的長捲髮才構得上冶豔火辣的範疇。以此來計量,大體可區分出弱質美女與火辣佳人的分野。<br /><br />  但朱水戀硬是成了例外。她就是時下正流行的壞女子代表--美麗、難惹、也很敢--敢發火、敢做別人不敢做之事、敢勇於追愛,無視別人眼光。<br /><br />  由於別人從她臉上早已讀出「難惹」的訊息,基本上是不會有人敢當她的面尋她晦氣的。所以據說她很火爆,卻難有機會親眼目睹,大概只有她周遭的好友才有「幸」看到。大多時間沒她施展的機會。<br /><br />  美麗的面孔、玲瓏的身段,照理說該有一海票群下拜臣才是。但不!換句話說,就是:沒人追、沒人敢追、沒人敢追這麼一個可能很難伺候的辣佳人。<br /><br />  所以,「殷華」有兩大名花:朱水戀與季曼曼。兩人的美麗各有千秋,卻是不同的待遇。朱大美人的辦公室裡涼得連夏天也不必開冷氣;而季大美人的辦公室裡可就是人潮不斷、香花糖果不絕了。<br /><br />  因此,傳說兩大美人視對方為仇敵,每天上班至少要小戰幾回合才過癮,各有勝場。聽說有時還會失控到大打出手,但因大夥從未見過她們狼狽的情況,流言也就僅止於流言了。但她們皆韓璿的「紅粉知己」則是眾所皆知的事。<br /><br />  也難怪會鬥得這麼兇,爭風吃醋嘛。<br /><br />  相難於季曼曼頗為享受眾男的殷勤,朱水戀根本是巴不得那些臭男人少來煩她。她樂得待在涼爽的冷宮內納涼。<br /><br />  又不是花癡,這麼不挑嘴得是男人就好。她朱水戀可是有格調的美人呢。所以在異性這方面,永遠不會是她與季曼曼鬥嘴的話題。<br /><br />  唉--她的白馬王子被搶走了,看來短時間內也搶不回來,害她好寂寞,都快成了工作狂以彌補胸口的空洞感受了。這樣下去,不小心把公司愈搞愈大還得了?原本她們只想以「殷華集團」來賺取生活所需而已,不料走對了商業潮流,一下子成了中大型公司,工作愈來愈多,錢賺進來反而沒空去花,多不甘心哪。<br /><br />  她認為她應該休個假。對!等明天韓璿回來上班,她一定要偎在她懷中要求批准一個月的長假,當然,有韓璿作陪更好--嘻嘻嘻--「妳在流口水耶。」一個童稚的聲音由下方傳來。<br /><br />  「囌--哪有?」朱水戀趕忙抹了下唇角,才發現上當,一雙利眼開始找目標瞪。四方皆無人影,於是她往下、往下、再往下,終於看到了不知何時趴在地毯上啃蘋果的小金狼殷祐。<br /><br />  「你來幹什麼?怎麼來的?」她不是一向只巴著于悠不放嗎?何況她確定自己與牠很不熟。<br /><br />  「我目前有一點點法力可以移形換位,但最遠也只能到這裡了。因為力氣用完,等會就要請妳送我回『殷園』啦。」小金狼叼著水果輕巧跳上桌子。一副很悠閒自在的樣子。<br /><br />  「你有法力?因為狼王令的關係嗎?」朱水戀忍下想一腳踹開牠的衝動,好奇問道。<br /><br />  「不是。才三分之一的令牌,只能助我跟人類溝通而已。最主要是我住在『殷園』。也許妳們不知道,『殷園』被我父王下了法咒,既可保妳們不受其他狼族以法力侵害,對我的法力恢復也有一點幫助。不過可惜的是法咒已用了五百年,期限快到了。到時我若沒有完全恢復法力,將會很糟糕、很糟糕。」咚地一聲,果核精準的被丟入垃圾桶內。<br /><br />  「你不覺得用這麼悠閒的態度說明一件危機是很沒誠意嗎?真的還是假的呀?笨狼。」<br /><br />  「我誆妳做什麼?」<br /><br />  「問題是你來告訴我做什麼?」朱水戀低下面孔與桌上的小金狼平視。「我可不是韓璿,對『殷族』的謎團狂熱到非解開不可;我也不是小于悠,這麼擔心你們金狼一家子的下場。去去!去煩韓璿,最好把元旭日氣到吐血,那我也許就會撥一點時間聽你講古了。」揮揮玉手,表明本姑娘不送。任何與俊美、優雅、飄逸無關的異性,她都不想浪費時間搭理,何況還是這毛絨絨的東西。她離童年很久了。<br /><br />  「喂!妳好歹也是護令使者耶,別忘了妳的祖訓怎麼說的!」小金狼與她大眼瞪小眼。<br /><br />  「我祖訓說:受人點滴,湧泉以報。助殷人千秋萬世,福壽無疆。好啦!我看你這尾小狼既健康又福相,活個八百歲沒問題,傳宗接代這事兒恐怕得等你長大再說,我幫不上忙,可沒有違背祖訓哦。」<br /><br />  「朱大小姐,現下是沒有,但到了年底恐怕就有了。若是中秋節當日我沒法子湊齊狼王令,那麼我就會魂飛魄散了。妳大概想親眼看到殷族絕種吧?」說完,牠打了個呵欠,咬來一隻椅墊舖著,好舒服的趴上去,看來是打算午睡的樣子。<br /><br />  「為什麼你的口氣讓我覺得你似乎置死生於度外?都快死了,你還睡得著、吃得下?」<br /><br />  「不然該怎麼辦?」小金狼睜開一眼。<br /><br />  「去找人呀!去找令牌呀!那個元旭日上輩子既是你們狼界的人,總派得上用場吧?你難不成還巴望我們這幾個號稱『護令使者』的凡人?我們一沒法力,二沒超能力,恐怕敵不過那些妖魔鬼怪。天助自助你懂不懂啊?快!快去自助!」說完,就要一把拎起小金狼,送牠上路。嗯--從帷幕窗口飛出去肯定很威風--<br /><br />  「哎呀!」不料,沒抓到牠,反倒讓牠趁機一躍,準確躍上了她美美的臉,突然間,額頭感覺到一陣灼熱的疼痛,她迅速伸手要拍打開金狼,但小金狼早已逃得老遠,她只覺整個頭暈得難受。<br /><br />  「我決定自己回家,再見--」無比快樂的聲調逐漸遠去。<br /><br />  「給我回來!王八蛋!看我不拆了你的骨頭熬肉骨茶才怪!」朱水戀在一陣暈眩後回過神,卻早已不見那隻狼影。<br /><br />  沒關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牠以為躲回于悠懷中她就無可奈何嗎?照樣打得牠大唱滿天星,看牠下次還敢不敢惹她!可惡!<br /><br />  「噢!有點痛,那傢伙不會抓破我的臉了吧?該死!」低聲咒著,一邊忙著找鏡子。雖然手指的觸感告訴她她光潔的額頭沒破相,但最好還是眼見為憑來得妥當些。<br /><br />  好不容易撈到一面小鏡子,她立即一照--<br /><br />  「啊--」<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水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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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戀月》席娟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版》
《好讀書櫃》經典版


【第一章】


  從純然的美夢掉入絕對的惡夢中,需要多少時間?

  朱水戀深深嘆口氣,覺得好哀怨。

  她美麗神聖的初戀--那種永生難忘的荳蔻初情、將會留存在回憶中最珍貴一角的記憶,竟然,就這麼的,成了--一場笑話。幻滅得沒半點美感。

  早該知道世界上不會有為她打造的翩翩俊美男,那種美麗的男人只存在於反串世界,像歌仔戲裡的小生一般不真實。可是--「喜好」這種東西,一旦確定了之後,十匹牛也拉轉不回來。誰教當年被迷惑得那麼深、那麼重,從此再不入眼其他各式俊男,什麼粗獷豪邁、什麼風流瀟灑、文質彬彬啦,都沒有用。

  她死死認定全天下的帥哥只有一個類型,也就是像韓璿那種集美麗、飄逸、優雅、瀟灑、聰明於一身的人才叫俊男。她這輩子不會對第二種類型流口水了,但為何老天硬要讓她幻滅呢?真是太殘忍了!她朱水戀一不作奸二不犯科,何苦這麼折騰她?

  今兒個一早,她拎著滿滿一公事包的待批文件前來天母,準備將累積了三天的工作交到韓璿手上,順便看看向來不怠忽工作的人因何曠職三天。

  甫一踩入客廳,便看到那三個身為「旭日保全」高級主管的男子,依然像無業遊民般在元宅裡閒盪。據她所知,「旭日保全」大樓的修補已臻完工,這些人不乖乖回去上班,幹啥子還賴在這邊當食客?

  「我找韓璿,她還在這裡沒錯吧?」打手機不通,三天來音訊全無,八成被元旭日那痞子強制留人,否則韓璿才不會棄工作於不顧哩。

  「其實--我們也不大確定他們是否還在--」紀恆倫正好端一盤已冷掉的飯菜下樓,解釋道:「這三天來我們都會按照三餐送飯到他們房門口,但都沒有人出來食用,我們懷疑他們是同歸於盡了,還是走人了。」

  「都沒有試著去敲門嗎?」朱水戀訝然問道。

  「妳去如何?」范宇文嘻嘻一笑,一副死道友不是死貧道的奸險狀。

  「你們這孬人!」朱水戀板起美麗不可方物的俏臉,修長的雙臂叉腰成茶壺狀,罵道:「天曉得你們怎麼搞起『旭日保全』的!那傢伙是很差勁沒錯,但有韓璿在,她才不會縱容他行兇,怕個啥呀?」

  林有安不甘被數落--「拜訪,前提是我們並不肯定韓璿是否還活著呀,搞不好現下他只剩一口殘氣。」

  「怎麼說?」朱水戀撇嘴。他們當璿是什麼?瓷娃娃?

  「呃--妳知道,同--咳,同性戀的床事--恐怕有一方會很痛--痛到厥了過去--我們都在猜測,厥過去的那個人,八九不離十會是妳家韓璿。」范宇文已經盡量含蓄。

  朱水戀原本薄怒的俏臉逐漸轉為愕然,再是忍笑,直搖頭道:「我真是不敢相信。」

  「相信我,我們也是調適了很久才能以平常心看待旭日老大異於常人的性向。總有一天妳們也會習慣的。」林有安盡己所能的聊表安慰之意。畢竟日後是親家,好來好去是必要的。

  「白癡。」她輕呼,往樓梯的方向走。

  「嘿!妳要做什麼?」林有安語氣中似含著期待,揚聲喚著。

  「叫人呀,做啥?」她晃了晃手上的公事包。「如果他們還窩在房裡,這些工作正好交付一下;如果他們跑掉了,你們更可以一展長才,教我們見識一下『旭日保全』的找人功力。」

  邊說邊走上樓,無視三名好奇鼠輩搭順風車尾隨而上,她站定在韓璿房門口,輕敲了兩下。

  「璿,妳在不在?」

  沒有任何回應。

  「元旭日,你還活著嗎?」這次用尖硬的鞋尖敲門。

  依然沒有絲毫動靜。

  「看來只好撞開門了。」范宇文一副喃喃自語的模樣,彷彿他這麼大聲的建議純屬耳語,別人愛聽不聽都無所謂似的。

  「是呀,也許韓璿正亟待好心人伸出援手送他就醫呢。」紀恆倫也煞是「擔心」的耳語。

  「雖然去撞門的人可能會有生命的危險,但陣亡了一個,至少還有我們三個可以提供善後服務,『她』可以安心的去,沒有後顧之憂。」林有安的「耳語」比打雷聲還大聲,生怕方圓十里內有人漏聽似的。

  朱水戀向天花板翻了個白眼。真服了這些奸人孬種。從耳後拉下一隻黑色細髮夾,沒有遲疑的插入特別設計過的鑰匙孔,手腕左轉右轉的使弄起來。

  「朱小姐,妳可能不知道咱們『旭日保全』任何一種產品都不容易讓人破解的。即使是門鎖,雖然不是我們親自設計,但由德國進口至今三年,還沒有一個小偷弄得開的,我奉勸妳--」隨著一聲清脆的「喀」聲,中斷了林有安的自滿演說詞,硬生生教他吞下原先的天花亂墬。

  那一扇號稱沒有小偷打得開的門,此刻已被推開一道小縫,而美麗的朱水戀好整以暇的將髮夾別回耳後方之後,優雅的揮了下手,向三個目瞪口呆的男人們致意。然後輕鬆的打開門,走進去也。

  好一個奇妙的巧合。朱水戀甫踏入房間內,才疑惑著為何看不到人時,落地窗口也同時閃進兩道人影,率先飛進來的是元旭日,隨後步履稍微不穩的是韓璿。兩人皆穿功夫服,由滿身大汗來看,他們才切磋功夫完畢。元旭日扶住急喘不休的韓璿,批評道:「就說妳的內功還沒練足火候,別勉強學輕功偏不聽,看看妳,累得像哈巴狗。」

  幾個大口氣的吐納,韓璿很快平緩氣息。她沒有理會元旭日的叨唸,看到了朱水戀,一邊拿毛巾擦拭一身的汗,一邊笑道:「我猜想妳該來了。還真是一刻也不能等。」

  「璿--」基於慣性,她見到初戀情人便要偎過去,全然心折於她的俐落瀟灑俊美--哦!她的王子--不過擋阻在限前的障礙物何其龐大,硬是中斷她依偎白馬王子的行程。

  「姓元的,你很差哦。我家阿璿已讓你蹂躪身心三天,該還我了吧?」借抱一下會死啊?韓璿俊美得不該被獨占為私有財,必須是公共財才不會引發抗爭爆動,他最好明白這一點。

  「還妳?妳是哪來的蔥蒜薑渣子?敢說韓璿是妳的?」元旭日瞇起眼,十足十是想扁人的徵兆。

  「別--別以為我真的怕你,我只是好女不跟惡男鬥--你走開。」雖然有點氣弱,但生性裡的反骨,偶爾也該掏出來展示一下,省得收藏太久發霉生鏽可不好了。

  「年紀這麼大了,別老巴著偶像不放,最好的斷奶方法是去找個不幸的傢伙把自己嫁掉。後面三個身價數十億的男人任妳選,全要了也無妨,就是別再來糾纏我的人。」元旭日展現他生平少見的耐心循循善誘著。要不是看在愛人的面子上,他早一把拎人往落地窗外丟了。

  「你胡說什麼!?他們哪一點比很上我的璿?倒貼我都不要!」朱水戀不客氣的拒絕。「把我的璿還給我--哎呀!你你--做什麼!?」驚叫聲快速轉為尖叫。

  元旭日認為他忍受夠了,大手一把揪住大美人的衣領高高提起--「我說最後一次,韓璿是我元旭日的人,能對韓璿這名字上頭加所有格的人只有我。明、白、了、嗎?」

  「憑什麼?我跟璿有八年的感情,你才三個半月,想比資格,還早得很,放開我!」

  「牛牽到北京還是牛。」他決定尊重愛人的意見,暫時按捺下丟人的欲望。

  「璿,妳要讓她以自己的雙腿走出大門,還是讓我助她一臂之力飛出去?」

  韓璿早已打開公事包辦公了起來,聞言抬頭微笑道:「水戀,妳先回公司,我明天就上班了。」

  「好嘛。」似乎情勢也容不得她拒絕。「還不放開我,姓元的!」才惡聲惡氣完,便險些跌個四腳朝天。

  「你們三個,送客。」元旭日指示站在房門外看好戲的三個閒人,暗示他們即刻押人上路。

  朱水戀一張豔麗的俏臉寫滿不悅的表情,但因為一向對心儀之人言聽計從,只好乖乖走人,心裡也明白再留下來也沒啥搞頭--嘻!反正她今天來的主要目的就是交付工伯,至於槓上元旭日嘛,只不過是想抒發一下嫉妒之意。誰教元旭日不給抱?這裡抱不得,難不成她不會在別的地方抱嗎?笨瓜一枚。

  一路被恭送到大門口,她的心情也調適好了,覺得硬去招惹元旭日那個EQ負二百的傢伙實在不符合她優雅的格調。不是怕他哦,只是不屑他而已。

  真不知韓璿看上那傢伙哪一點!

  嗚--她可憐的白馬王子--

  ※※※

  朱水戀長著一張美麗耀眼的臉蛋,留著及腰的長,又亮又直的,沒半根敢分岔。一般來說,長髮飄飄的美女很容易被幻想成浪漫多情的表徵,更別說是柔絲水滑的直了。是不?向來只有大波浪的長捲髮才構得上冶豔火辣的範疇。以此來計量,大體可區分出弱質美女與火辣佳人的分野。

  但朱水戀硬是成了例外。她就是時下正流行的壞女子代表--美麗、難惹、也很敢--敢發火、敢做別人不敢做之事、敢勇於追愛,無視別人眼光。

  由於別人從她臉上早已讀出「難惹」的訊息,基本上是不會有人敢當她的面尋她晦氣的。所以據說她很火爆,卻難有機會親眼目睹,大概只有她周遭的好友才有「幸」看到。大多時間沒她施展的機會。

  美麗的面孔、玲瓏的身段,照理說該有一海票群下拜臣才是。但不!換句話說,就是:沒人追、沒人敢追、沒人敢追這麼一個可能很難伺候的辣佳人。

  所以,「殷華」有兩大名花:朱水戀與季曼曼。兩人的美麗各有千秋,卻是不同的待遇。朱大美人的辦公室裡涼得連夏天也不必開冷氣;而季大美人的辦公室裡可就是人潮不斷、香花糖果不絕了。

  因此,傳說兩大美人視對方為仇敵,每天上班至少要小戰幾回合才過癮,各有勝場。聽說有時還會失控到大打出手,但因大夥從未見過她們狼狽的情況,流言也就僅止於流言了。但她們皆韓璿的「紅粉知己」則是眾所皆知的事。

  也難怪會鬥得這麼兇,爭風吃醋嘛。

  相難於季曼曼頗為享受眾男的殷勤,朱水戀根本是巴不得那些臭男人少來煩她。她樂得待在涼爽的冷宮內納涼。

  又不是花癡,這麼不挑嘴得是男人就好。她朱水戀可是有格調的美人呢。所以在異性這方面,永遠不會是她與季曼曼鬥嘴的話題。

  唉--她的白馬王子被搶走了,看來短時間內也搶不回來,害她好寂寞,都快成了工作狂以彌補胸口的空洞感受了。這樣下去,不小心把公司愈搞愈大還得了?原本她們只想以「殷華集團」來賺取生活所需而已,不料走對了商業潮流,一下子成了中大型公司,工作愈來愈多,錢賺進來反而沒空去花,多不甘心哪。

  她認為她應該休個假。對!等明天韓璿回來上班,她一定要偎在她懷中要求批准一個月的長假,當然,有韓璿作陪更好--嘻嘻嘻--「妳在流口水耶。」一個童稚的聲音由下方傳來。

  「囌--哪有?」朱水戀趕忙抹了下唇角,才發現上當,一雙利眼開始找目標瞪。四方皆無人影,於是她往下、往下、再往下,終於看到了不知何時趴在地毯上啃蘋果的小金狼殷祐。

  「你來幹什麼?怎麼來的?」她不是一向只巴著于悠不放嗎?何況她確定自己與牠很不熟。

  「我目前有一點點法力可以移形換位,但最遠也只能到這裡了。因為力氣用完,等會就要請妳送我回『殷園』啦。」小金狼叼著水果輕巧跳上桌子。一副很悠閒自在的樣子。

  「你有法力?因為狼王令的關係嗎?」朱水戀忍下想一腳踹開牠的衝動,好奇問道。

  「不是。才三分之一的令牌,只能助我跟人類溝通而已。最主要是我住在『殷園』。也許妳們不知道,『殷園』被我父王下了法咒,既可保妳們不受其他狼族以法力侵害,對我的法力恢復也有一點幫助。不過可惜的是法咒已用了五百年,期限快到了。到時我若沒有完全恢復法力,將會很糟糕、很糟糕。」咚地一聲,果核精準的被丟入垃圾桶內。

  「你不覺得用這麼悠閒的態度說明一件危機是很沒誠意嗎?真的還是假的呀?笨狼。」

  「我誆妳做什麼?」

  「問題是你來告訴我做什麼?」朱水戀低下面孔與桌上的小金狼平視。「我可不是韓璿,對『殷族』的謎團狂熱到非解開不可;我也不是小于悠,這麼擔心你們金狼一家子的下場。去去!去煩韓璿,最好把元旭日氣到吐血,那我也許就會撥一點時間聽你講古了。」揮揮玉手,表明本姑娘不送。任何與俊美、優雅、飄逸無關的異性,她都不想浪費時間搭理,何況還是這毛絨絨的東西。她離童年很久了。

  「喂!妳好歹也是護令使者耶,別忘了妳的祖訓怎麼說的!」小金狼與她大眼瞪小眼。

  「我祖訓說:受人點滴,湧泉以報。助殷人千秋萬世,福壽無疆。好啦!我看你這尾小狼既健康又福相,活個八百歲沒問題,傳宗接代這事兒恐怕得等你長大再說,我幫不上忙,可沒有違背祖訓哦。」

  「朱大小姐,現下是沒有,但到了年底恐怕就有了。若是中秋節當日我沒法子湊齊狼王令,那麼我就會魂飛魄散了。妳大概想親眼看到殷族絕種吧?」說完,牠打了個呵欠,咬來一隻椅墊舖著,好舒服的趴上去,看來是打算午睡的樣子。

  「為什麼你的口氣讓我覺得你似乎置死生於度外?都快死了,你還睡得著、吃得下?」

  「不然該怎麼辦?」小金狼睜開一眼。

  「去找人呀!去找令牌呀!那個元旭日上輩子既是你們狼界的人,總派得上用場吧?你難不成還巴望我們這幾個號稱『護令使者』的凡人?我們一沒法力,二沒超能力,恐怕敵不過那些妖魔鬼怪。天助自助你懂不懂啊?快!快去自助!」說完,就要一把拎起小金狼,送牠上路。嗯--從帷幕窗口飛出去肯定很威風--

  「哎呀!」不料,沒抓到牠,反倒讓牠趁機一躍,準確躍上了她美美的臉,突然間,額頭感覺到一陣灼熱的疼痛,她迅速伸手要拍打開金狼,但小金狼早已逃得老遠,她只覺整個頭暈得難受。

  「我決定自己回家,再見--」無比快樂的聲調逐漸遠去。

  「給我回來!王八蛋!看我不拆了你的骨頭熬肉骨茶才怪!」朱水戀在一陣暈眩後回過神,卻早已不見那隻狼影。

  沒關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牠以為躲回于悠懷中她就無可奈何嗎?照樣打得牠大唱滿天星,看牠下次還敢不敢惹她!可惡!

  「噢!有點痛,那傢伙不會抓破我的臉了吧?該死!」低聲咒著,一邊忙著找鏡子。雖然手指的觸感告訴她她光潔的額頭沒破相,但最好還是眼見為憑來得妥當些。

  好不容易撈到一面小鏡子,她立即一照--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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