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三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三章】</h3><br /><br />  把一個男人,而且還可能是敵人的男人大剌剌的帶回家會不會顯得太大膽了些?她聳肩自問。<br /><br />  朱水戀打開客廳的大燈,十坪大的空間立即明亮起來。這裡當然不是「殷園」,而是她自大學以來在「殷華」作牛作馬賺到的錢所購下的私人小窩,共五十坪,兩個房間,一個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廚房與客廳,目前仍有五百萬的貸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br /><br />  雖然是自找麻煩了一點,但擁有私人的公寓實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釣到白馬王子更值得慶祝。所以即使「殷園」又大又舒適,她們這些有經濟能力的人還是各自築了個小巢,把別墅當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區上班也方便。<br /><br />  當然,以「殷華」的年營業額來說,她們這些大股東哪有叫窮的道理?每年分到個人名下的少說有上億之譜。是呀,上億元的捐款感謝狀。<br /><br />  祖先有明訓:四家族受殷族之澤被,得以開枝散葉,綿延千秋萬世、平安順利,理應為殷人日夜祈福造其陰德--也之所以,「殷華」所有的盈餘百分之七十全數捐給慈善機構,救助世界各地的兒童、飢民;百分之二十贊助文化事業,剩下的全數回饋給員工--真是千金散盡,兩手皆空呀。誰會相信朱水戀除了每個月的薪水與加給外,從不曾拿過公司更多好處呢?<br /><br />  所以為了早日償清房貸,她三不五時就巴著韓璿要求加薪,並且拗到了更多的津貼與生意談成時可抽的紅利成數。<br /><br />  現在她一個月底薪十萬,業務衝得兇狠一些,甚至可以領到一百萬左右,但那種情況畢竟不是常有。她是很想抗議啦,但是由於其他人也是相同待遇,她能說什麼呢?韓璿還拿出比她們更多的錢去維持「殷園」的開銷哩。她跟曼曼頂多每月匯個五萬元作數。窮嘛!<br /><br />  「殷園」的員工有四個,還不包括每月來整理庭園的園藝公司費用。各項費用加起來每月至少要支出三十萬以上。要她說,她早賣掉這座大而無當的宅子了事。<br /><br />  但那又不行。據說那個地方可以延伸殷族的咒力,保護她們無災無恙、邪靈不侵。<br /><br />  也就是風水與殷族合得不能再合的意思啦。<br /><br />  她所認知到的「護令使者」工作,就是維持「殷園」,不讓別人入侵破壞。<br /><br />  那麼,倘若把一個居心不明的男子帶入「殷園」會發生什麼事呢?是男子破壞了好風水,還是好風水阻卻了所有惡人的進入?<br /><br />  值得一試,但不是現在。她得與璿她們知會過再說。<br /><br />  「歡迎光臨,這裡是我心愛的小窩,貴得我肉痛。」她轉身去廚房冰箱拿出兩罐果汁。<br /><br />  「請坐。」<br /><br />  白逢朗已打量完這間充滿綠意的客廳。淺粉綠的牆壁、雪白的沙發、雪白的窗帘,小陽台外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綠色植物--以及盆栽蔬菜。地板則是由各種不規則、深淺不一的綠所拼成,幾乎塞進所有的綠色。<br /><br />  這不像是一間隨時等著迎客的客廳,反而像是私人的起居室,並不打算招待人的自我空間。可以想見屋主在此間活動時會有多麼輕鬆自在、不受拘束。<br /><br />  此刻,他眼前的女子便是表現出輕鬆的意態。踢掉了室內拖鞋,身子半掛在長沙發的扶手上,雙足曲在沙發上,像是隨時準備小憩一番。<br /><br />  那麼,他該客隨主便的安坐下來嗎?<br /><br />  「坐呀!」她再邀了一次。<br /><br />  「謝謝。」他優雅的坐在單人沙發上。<br /><br />  朱水戀低笑道:「實在很奇怪,我明知你有問題,偏偏就是不怕死的帶你回來,只因為你說你才剛抵達台灣,沒有落腳的地點。真是發癡了我!」將果汁丟給他,自嘲的拍了下自己面頰。<br /><br />  對於她的說詞,白逢朗僅是微笑以對。學著她拉拉環的手勢,算是順利喝到清涼的果汁。在他的記憶中,白狼族一向很受善待,至少他行走各方,都能與人相處愉快。他們從不加害別人,以和為貴,也樂於助人,所接觸到的外人,也都以氣息清朗者為多。<br /><br />  他之所以會隨她回來,倒不是為了銀鈴印,而是她身上散發的明朗氣質。不管她額上的印記從何而來,他至少可以肯定朱水戀是正直仁慈的人--即使她渾身是刺,無人敢惹。<br /><br />  她身上的善意--呃--非常熱切的善意,使得他接受她的邀請。有一點說不上來的原因,也許是在白狼族待了五百年,習慣了各種溫暖和煦的氣息,突然遇上這麼個熱力十足的活潑靈氣,也就被吸引了。<br /><br />  「白逢朗,如果我說我很喜歡你,你會不會覺得我很大膽?」她摟著一隻胖抱枕,雙眼捨不得移開他面孔。<br /><br />  「我只會說謝謝。」他笑。<br /><br />  不會吧?帥哥死會了!?她眉毛暗自打結。<br /><br />  「你心中有人了!?」是誰?出來單挑!<br /><br />  白逢朗被她的問題問得一怔,平和的心臆悄悄震盪著瞪違已久的漣漪--有多少年沒再想起了呢?偶一浮現,竟仍是靜不下心,無力自己。<br /><br />  那張巧笑倩兮的絕世容顏啊--「是個大美人吧?」朱水戀酸兮兮地問。<br /><br />  「呃?」他看著她,微微啟了口,卻終究無言。<br /><br />  她斜睨著他,一顆填滿嫉妒的小腦袋正兀自幻想著這麼一個優雅絕俗的男人可能會傾心的女子模樣。那個女人可能也長著仙人一般的容貌,不食人間煙火,只喝朝露養顏,啃樹皮美容,不知「葷」字怎生得書。或許也是白衣的愛好著,而且穿起來不像女鬼,絕對像仙女,或者是像于悠那種清純甜美又偶爾展現神祕感的無敵美少女,反正絕對、肯定不是她朱水戀這種市儈型美女,而且擺明了喝酒啃肉的俗女就是了。<br /><br />  老天一向不肯善待她的戀情。瞧!她盼了八年的第二隻白馬居然是心裡有意中人的,有沒有天理呀!<br /><br />  她用力吁出一口悶氣,決定道:「無所謂!你去喜歡你的仙女,那並不妨礙我喜歡你的決心。就這樣了!」<br /><br />  「就這樣?什麼樣的這樣?」他疑惑地問。發現再一次跟隨不上她腦袋運轉的速度。他們剛才似乎並無談到什麼可以下結論的話題不是?<br /><br />  朱水戀移身到他面前,索性坐在茶几上與他對視,差點被他的美色迷得忘了開口說話。久久才道:「就是--我們各愛各的這樣。」他覺得她豪放也好,認為她大膽也罷,反正她個性就是這樣--勇於放下感情去愛她所愛。誰說單戀的一方必定要羞答答才可以?她又不是含蓄的悶葫蘆,真得那樣豈不憋斃她了!?<br /><br />  她以為她該看到一張驚慌為難且不忍傷人的面孔,但這位白先生呢,在愕然過後,是這麼回應她的--「我不太明白妳的話題重點,可否從頭解釋起?為何短短幾句不連串的閒談,可以定下各愛各的這種結論?是否有什麼重要的話是我漏聽了呢?」<br /><br />  哇咧--是白逢朗的領悟力太差還是朱水戀的口語表達有問題?莫非今天的豔遇全被歸為一場雞同鴨講?事實上他們各自講著外星語言,卻自以為溝通順暢?<br /><br />  朱水戀陷入深深的困擾中。<br /><br />  ※※※<br /><br />  只要遇對了人,冰山絕情女也會融成一個火山熱情女。朱水戀二十四個年頭以來,給企圖追求她的男人吃足了排頭,絕非故意拿喬,而是她知道那些男人都不對。既然不對,她是半點機會也不會給的。她的一顆熱呼呼的芳心只為某一種類型的男子跳動。<br /><br />  任何女人其實都是熱情如火的,只要感覺「對了」。<br /><br />  今天,她給自己買了束玫瑰花,盛開的(比較便宜,也比較美麗)那種。心情很好,慢跑完後,一路捧著花散步回來。當然,不會忘了拎兩份早餐回小窩。<br /><br />  她的屋裡收藏了一名絕世美男子。想來是有點不可思議,但面對著那樣一張牲畜無害的臉,任何歪鬼魔物也得思無邪起來了。知道白逢朗無其它目的地,她當然順理成章的留人下來。鎮日看著也就夠本了。<br /><br />  對一個認識不到二十四小時的人該了解多少?<br /><br />  她知道他對吃食不講究,甚至還是個素食主義者;有點脫離俗世,反應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條斯理的--這些都是她初步的觀察。<br /><br />  太習慣了都會生活的快步調,突然面對這麼個老處於狀況外的美男子,溝通上有障礙是必然,她決定試著當個慢郎中,將全身的螺絲轉髮一點。<br /><br />  他到底是打哪來的呢?<br /><br />  他會待多久?想達成什麼目的?<br /><br />  是否--是否有個伊人在遠方等他歸返?<br /><br />  昨天嘴上是說得很乾脆啦!單戀是自個兒得擺平的私己事,絕不教他為難。但誰做得到?<br /><br />  唉--忍不住將頭埋入花束裡--「哎唷!」有刺!「可惡!有沒有職業道德呀?居然賣我沒把刺清乾淨的玫瑰花!」她低咒著,一路爬上七樓,咕咕噥噥的開門進屋。<br /><br />  「早安。」溫和的男中音自浴室的方向傳來。<br /><br />  俊男出浴嗎?她立即瞪大杏眼看過去,開口招呼:「早安!」啊--不是浴巾美男圖。<br /><br />  白逢朗依舊是一身白長袍的打扮,及肩背的銀髮以一條黑帶子鬆鬆綁住,整個人看來清爽精神,站在浴室門口,正逢一道陽光由小陽台斜灑而入照在他身上,像天人降世的聖景,教她看呆了過去。<br /><br />  「怎麼了」他走近她,輕點了下她鼻尖上的紅點,是一滴細細的血珠子。<br /><br />  「啊,沒事,只是被花刺扎了下。」她接著強調:「而且花刺沒有留在肉裡,你可以省去其它英雄救美的手續。」<br /><br />  「什麼?」他再度感到想理解她的語言涵意是如此困難,只能以更多問號回饋。<br /><br />  朱水戀揮揮手,將手中的花拋向遠處的餐桌,力道恰好,讓花束輕輕的降落。<br /><br />  解釋道:「我以前常看歌仔戲、京戲什麼的,還有古裝連續劇,通常女主角被琴線割到手,或被花刺刺到、繡花針刺到時,男主角都會『剛好』在場,並且吸吮著女主角的傷處,以表現憐愛之心。我常一邊看一邊想,若是女主角被刺到的是臀部,那該怎麼辦才好?還有,我被刺到鼻尖,如果你來替我吸血,會不會覺得有點惡心?畢竟鼻子上可能有油脂、粉刺、青春痘--噁--」很慶幸不必有這一道手續。<br /><br />  白逢朗不知道該以什麼樣的表情來面對她的異想天開,雖然已經很習慣她的驚人之語,但要不發傻還真困難。<br /><br />  「妳--多慮了。」他只能這麼說。<br /><br />  「我當然知道。」她輕揪他衣袖一同往餐桌方向移動。「好玩嘛。我不常有機會這麼人來瘋的。」<br /><br />  「是嗎?」<br /><br />  「是的。因為你現在才出現呀。」在其他人面前,她是「殷華」的業務女強人朱水戀,是朋友們開玩笑、鬥嘴的好伙伴。但在單戀的男人面前,她只是一個滿心愛戀,且對愛情懷有諸多奇怪想法的女人。因為傾心的男子已出現,讓她莫名東想西想著一大堆古怪。<br /><br />  「可否請問我做了什麼嗎?」朱水戀對他異常的熱情是從何而來呢?他甚至還未做出一件值得她開心的好事。以往都是他幫助了對方才得到盛情敞懷以待。<br /><br />  「你讓我的心有所寄託呀!」她笑道。<br /><br />  「我不明白。」<br /><br />  「沒關係。吃吧,都是素食。等會我開車載你出去兜兜,順便幫你打點一些用品。」<br /><br />  白逢朗訝異著她強勢而獨裁的口氣。<br /><br />  「謝謝,但我並不需要。」<br /><br />  他在拒絕,很溫和但堅定的拒絕。朱水戀怔了一下,開口道:「你千萬不要認為你在吃軟飯。我當你是朋友才這麼說的。我並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傷了男人最寶貴的第二生命--自尊?<br /><br />  怎麼談到飯的軟硬了?早餐裡並無稀飯這食物不是嗎?白逢朗壓下這不太重要的疑問,只道:「妳肯讓我暫時居住在此,我已相當感激。至於其它私人事務,我尚可自行打理,千萬別替我費神。」<br /><br />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會跟她出門約會了?<br /><br />  「若妳願意當我的觀光嚮導,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嗎?」喝完最後一口豆漿,他對她微微一笑。<br /><br />  「哦--好的,就改天。」<br /><br />  呆呆的看著他向她揮手道別,出門去也。朱水戀快活了一早上的陽光心情迅速讓陰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br /><br />  她與他,又軋錯線了嗎?<br /><br />  一時之間,勇往直前的芳心,竟畏縮了起來。<br /><br />  ※※※<br /><br />  白雲變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強烈耀眼。<br /><br />  白逢朗坐在雲端做著每日的功課,三小時之後收氣歸元,攏在他周身的銀光逐漸凝聚縮小,最後化為一顆瑩白得半透明的靈珠,在雙掌間消失。收功之後,他這才注到銀鈴咒的白氣顯得虛弱不濟。<br /><br />  銀鈴咒會隨著依附之人的精氣神而發揮咒力。那麼,此刻的朱水戀想是心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樣一個熱力四射的人會有失去精神的時候,也算是罕見。<br /><br />  心情低落的原因應該不致於是他消失三天的關係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過,但沒還到她,於是留下一張字條感謝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別。<br /><br />  他在圖書館內瀏覽了史冊與地理圖表,大約知道人界這五百年的變遷之後,決定先前往中國大陸去尋找根源。那邊有長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好打探起當年與金王有淵源的四個人界家族。<br /><br />  他確定朱水戀只是凡人,額上的印記是別人加諸於她身上的,也許是有心人為了引誘他現身的招數。在不知情況如何之前,他不願貿然解去她的印記,因為那擺明了告訴藏身在暗處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現。<br /><br />  所以朱水戀那邊的事只能先擱著,他寧願以更小心謹慎的方式來尋找解答。<br /><br />  他身上有著殷祐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令,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曉要得到狼王令,可以由他這邊下手。以前他居住於白狼族內,無人敢擅闖,此時引他到人間,確實比較好下手。<br /><br />  金狼族歷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極泰來的契機,所以小王子殷祐確定是甦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虎視眈眈的等待至今,就為了狼王令的現世。<br /><br />  沒有狼王令,殷祐什麼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嬰孩,此刻他的處境無疑是危險的。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並不確定金狼王殷祈所寄望的那四個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護著殷族的氣場、血脈,與唯一的復甦希望。<br /><br />  朝代更迭、戰亂頻頻,中國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傷亡與顛沛流離,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於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護殷族--往最壞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擔心起小王子此刻處境的艱難。若那四個家族早已不再守護、傳承,那麼殷祐恐怕會是處於最糟的狀況。<br /><br />  試想,一隻甫出世的小狼,牠有多少存活的機會?沒有法力,沒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長期追蹤。那些人可以輕易嗅出牠存在的氣息,輕易殺掉牠--若是那樣,殷族便真的要滅亡了。<br /><br />  遺憾的是他並不識得那四個家族,無從追查起他們後代的情況。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從旁確保那四個家族堅持守護任務,直到五百年屆滿。然而該歷劫的人向來不會輕易得到幫助,他終究是使不上力。<br /><br />  斷了這一邊的線索後,他改而追尋「星」、「日」的下落。兩方皆是艱難的任務。「日」在五百年前那場戰役中死亡,並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險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種機緣巧合下解開咒語、得回他的烈火劍與法力。<br /><br />  其實白逢朗並不感到驚訝,也不忍苛責他的玩心,因為「日」就是那種連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沒什麼顧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沒有現世的一天。兩、三百年來他一直在輪迴裡推算尋找,卻不見下落,只求「日」來得及出現在這交關的時刻。<br /><br />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嘆氣。<br /><br />  「星」並沒有死亡,但沒有死亡並不代表會比死亡好過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戰,他被五大高手佈陣以待,遭了暗算,還得勉力應付對手,更心繫封印「狼王令」,結果他最後選擇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門任由對手毀掉他形體--最後,在「日」的援助下,「星」沒有消失,卻被彈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尋不著。<br /><br />  找不到擁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為錯失了先機,也因為當年殷祈設下保護的結界,阻卻了野心份子的追殺,但同時也截斷了白逢朗尋人的線索。<br /><br />  也許他該去找黑狼王,他們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無從下手而已。<br /><br />  就這麼辦吧。待他抵達中國,與族人打探過後,接著找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關了。那些在大戰中元氣大傷的頭號份子陸續出來了,就等殷祐甦醒的這次大好機會。目標仍是狼王令。<br /><br />  據說半個月前黑狼少主黑揚不知何故消失無蹤,黑威正暴跳如留。內情也許不單純,他該注意。<br /><br />  白雲已飄至中國北邊山區,他感覺到同類的氣息,輕身往下跳,宛若飛鴻,優雅的落向地面。<br /><br />  及地後,他輕身望向來時路的天空,遠處的白氣,益加飄渺得不復見。<br /><br />  不知怎地,有些掛心。<br /><br />  她不該是氣弱的人啊,那樣一張精神奕奕的臉蛋,該是一腦子奇思怪想,滿是驚人之語,氣質如夏日,襲得人熱辣一身才是。<br /><br />  多罕見的姑娘,他想。<br /><br />  沒有察覺,那位罕見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頑強的抹減不掉。<br /><br />  這可是千百年來第一遭呵。<br /><br />  ※※※<br /><br />  今天星期三,豔陽高高掛天際,冷氣吹得人舒心,繁華的台北依舊踏著她的小快步,驅動經濟榮景的表徵,任何一種形式的頹廢都不該出現,破壞它的一致性。<br /><br />  「殷華」的十八樓業務部,活絡的外場振奮不了上司頭子冰涼的心,悶在辦公室裡將自己化為一顆沒有自我意識的橡皮圖章。誰端文件進來她就負責戳印,看也不看;此刻要是任何一尾衰男拿結婚證書、財產讓渡書進來,她只怕賣了自己都還不知不覺。<br /><br />  三天了啊--自從君別後,無心賺鈔票--朱水戀下巴擱在辦公桌,哀掉自己第二次初戀的結束。那人--是不會回來了。她知道。<br /><br />  老天爺從來就無意善待她,她再度體認了這個殘酷的事實。以前季曼曼那女人就嘲笑過她的擇偶標準,說她適合找那種個性強烈的男人來配對,而不該妄想溫文如水的男人,因為根本不搭。溫雅的男人不會來追她,而她對那種男人也僅止於天真的幻想而已,真遇上了,相處過後,包準無聊得喊救命。<br /><br />  朱水戀承認自己是性格強烈的人,但那並不表示她無法欣賞性格平和的人不是嗎?<br /><br />  何況任何一種愛情的開端不都是由欣賞、好感來做起步的?她二十四年來一心一德、貫徹始終的鍾意白逢朗那種類型的男人,難道是區區一句「天真的幻想」所能涵蓋的?<br /><br />  她就是很喜歡、很欣賞嘛。<br /><br />  只不過--他跑掉了。唉--「妳也夠了吧!?」季曼曼推門進來,忍不住啐了聲,對朱水戀的死樣子大翻白眼。「去追殺小金狼呀!去找元旭日練嗓門啊!反正現在有靠山,那傢伙不致讓妳死得太難看。再不然找我練口才也好!」真是夠了。<br /><br />  「璿--」朱水戀的眼光直接跳過季曼曼,黏在隨後進來的韓璿身上,身子也隨子輕飄飄的移過去。<br /><br />  韓璿任她偎著,一同落坐在沙發上。允許她的死氣沉沉,但正事還是得談的。<br /><br />  「妳說,上星期六遇見了知道妳額上印記的人?」這是她提早由日本來的原因。<br /><br />  「于悠不一同來討論嗎?」朱水戀點頭後問。<br /><br />  「她得上課,晚上再告訴她與殷祐也是一樣。」<br /><br />  「他叫白逢朗,一個很仙風道骨的男人,他甚至比妳還俊美哦--」<br /><br />  「哎喲,妳最愛的娘娘腔。」季曼曼好優雅的輕呼著。<br /><br />  「別忘了元旭日仍然想砍了妳。」朱水戀斜睨過去,惡質的提醒她,那傢伙永生不忘季曼曼親吻他愛人的深仇大恨。她小命最好捏緊一點,畢竟沒人制得了那隻噴火暴龍。<br /><br />  「嗟!」季曼曼摸摸鼻子,閉上嘴。<br /><br />  「白逢朗?」韓璿思索著這頗為熟稔的名字,在哪邊聽過呢?「殷祐是不是提過這名字?」<br /><br />  「有嗎?」<br /><br />  「沒印象。」<br /><br />  韓璿點頭,暫擱下這個疑惑,問道:「他還提過什麼?」<br /><br />  「他只說這是銀鈴印記,想問來處,我不肯說;我反問他時,他也就顧忌了。<br /><br />  甚至不肯編個謊言來哄人,我認為他是正直的人。」她嘆道:「我好喜歡他。他很俊美、很優雅有禮,看似溫和好商量,卻又有一種凜然不可侵犯的高貴氣質,不是一般市儈男人比得上的。」<br /><br />  「妳是不是漫畫看太多了?」季曼曼認為這女人簡直幻想過度,把百分之七十的捏造加在百分三十的事實中,然後自己陶醉個半死。<br /><br />  「妳當我花癡嗎?素行不良的人是妳又不是我。」<br /><br />  「小姐,妳是花癡沒錯,而且只在特定人士面前發作,威力更大更恐怖。」<br /><br />  「只要遇對了人,誰都有發花癡的機會,妳等著,別笑得太快。」不理她,朱水戀問道:「璿,他不是敵人對吧?」<br /><br />  「也許不是,但不宜放心得太早。現在的寧靜只是風雨前的假相,任何事都不該掉以輕心。」<br /><br />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再回來。」<br /><br />  「會的。畢竟妳身上有他要的答案。若在別處找不到,他自會回來。」<br /><br />  季曼曼輕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假如他是對手,是想傷害殷祐的人呢?」<br /><br />  朱水戀默然,拒絕回答。<br /><br />  一百句篤定的「不可能」也抵不過個萬一,紛亂的心,該不該慶幸她的單戀還未太深?踩下煞車或許不會太痛?<br /><br />  千思萬想,就是不願轉到對立的局面那上頭。<br /><br />  想再見他,又怕對立的不堪。<br /><br />  多可笑!感情上來說,甚至八字都沒半撇,卻已這般浮沉不定,不是發花癡是什麼?<br /><br />  季曼曼那死人說的真是該死的太對了!<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水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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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把一個男人,而且還可能是敵人的男人大剌剌的帶回家會不會顯得太大膽了些?她聳肩自問。

  朱水戀打開客廳的大燈,十坪大的空間立即明亮起來。這裡當然不是「殷園」,而是她自大學以來在「殷華」作牛作馬賺到的錢所購下的私人小窩,共五十坪,兩個房間,一個工作室,以及小小的廚房與客廳,目前仍有五百萬的貸款扛在肩上。唉,台北居,大不易。

  雖然是自找麻煩了一點,但擁有私人的公寓實在是很爽的一件事,比釣到白馬王子更值得慶祝。所以即使「殷園」又大又舒適,她們這些有經濟能力的人還是各自築了個小巢,把別墅當成度假中心,住在市區上班也方便。

  當然,以「殷華」的年營業額來說,她們這些大股東哪有叫窮的道理?每年分到個人名下的少說有上億之譜。是呀,上億元的捐款感謝狀。

  祖先有明訓:四家族受殷族之澤被,得以開枝散葉,綿延千秋萬世、平安順利,理應為殷人日夜祈福造其陰德--也之所以,「殷華」所有的盈餘百分之七十全數捐給慈善機構,救助世界各地的兒童、飢民;百分之二十贊助文化事業,剩下的全數回饋給員工--真是千金散盡,兩手皆空呀。誰會相信朱水戀除了每個月的薪水與加給外,從不曾拿過公司更多好處呢?

  所以為了早日償清房貸,她三不五時就巴著韓璿要求加薪,並且拗到了更多的津貼與生意談成時可抽的紅利成數。

  現在她一個月底薪十萬,業務衝得兇狠一些,甚至可以領到一百萬左右,但那種情況畢竟不是常有。她是很想抗議啦,但是由於其他人也是相同待遇,她能說什麼呢?韓璿還拿出比她們更多的錢去維持「殷園」的開銷哩。她跟曼曼頂多每月匯個五萬元作數。窮嘛!

  「殷園」的員工有四個,還不包括每月來整理庭園的園藝公司費用。各項費用加起來每月至少要支出三十萬以上。要她說,她早賣掉這座大而無當的宅子了事。

  但那又不行。據說那個地方可以延伸殷族的咒力,保護她們無災無恙、邪靈不侵。

  也就是風水與殷族合得不能再合的意思啦。

  她所認知到的「護令使者」工作,就是維持「殷園」,不讓別人入侵破壞。

  那麼,倘若把一個居心不明的男子帶入「殷園」會發生什麼事呢?是男子破壞了好風水,還是好風水阻卻了所有惡人的進入?

  值得一試,但不是現在。她得與璿她們知會過再說。

  「歡迎光臨,這裡是我心愛的小窩,貴得我肉痛。」她轉身去廚房冰箱拿出兩罐果汁。

  「請坐。」

  白逢朗已打量完這間充滿綠意的客廳。淺粉綠的牆壁、雪白的沙發、雪白的窗帘,小陽台外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樣的綠色植物--以及盆栽蔬菜。地板則是由各種不規則、深淺不一的綠所拼成,幾乎塞進所有的綠色。

  這不像是一間隨時等著迎客的客廳,反而像是私人的起居室,並不打算招待人的自我空間。可以想見屋主在此間活動時會有多麼輕鬆自在、不受拘束。

  此刻,他眼前的女子便是表現出輕鬆的意態。踢掉了室內拖鞋,身子半掛在長沙發的扶手上,雙足曲在沙發上,像是隨時準備小憩一番。

  那麼,他該客隨主便的安坐下來嗎?

  「坐呀!」她再邀了一次。

  「謝謝。」他優雅的坐在單人沙發上。

  朱水戀低笑道:「實在很奇怪,我明知你有問題,偏偏就是不怕死的帶你回來,只因為你說你才剛抵達台灣,沒有落腳的地點。真是發癡了我!」將果汁丟給他,自嘲的拍了下自己面頰。

  對於她的說詞,白逢朗僅是微笑以對。學著她拉拉環的手勢,算是順利喝到清涼的果汁。在他的記憶中,白狼族一向很受善待,至少他行走各方,都能與人相處愉快。他們從不加害別人,以和為貴,也樂於助人,所接觸到的外人,也都以氣息清朗者為多。

  他之所以會隨她回來,倒不是為了銀鈴印,而是她身上散發的明朗氣質。不管她額上的印記從何而來,他至少可以肯定朱水戀是正直仁慈的人--即使她渾身是刺,無人敢惹。

  她身上的善意--呃--非常熱切的善意,使得他接受她的邀請。有一點說不上來的原因,也許是在白狼族待了五百年,習慣了各種溫暖和煦的氣息,突然遇上這麼個熱力十足的活潑靈氣,也就被吸引了。

  「白逢朗,如果我說我很喜歡你,你會不會覺得我很大膽?」她摟著一隻胖抱枕,雙眼捨不得移開他面孔。

  「我只會說謝謝。」他笑。

  不會吧?帥哥死會了!?她眉毛暗自打結。

  「你心中有人了!?」是誰?出來單挑!

  白逢朗被她的問題問得一怔,平和的心臆悄悄震盪著瞪違已久的漣漪--有多少年沒再想起了呢?偶一浮現,竟仍是靜不下心,無力自己。

  那張巧笑倩兮的絕世容顏啊--「是個大美人吧?」朱水戀酸兮兮地問。

  「呃?」他看著她,微微啟了口,卻終究無言。

  她斜睨著他,一顆填滿嫉妒的小腦袋正兀自幻想著這麼一個優雅絕俗的男人可能會傾心的女子模樣。那個女人可能也長著仙人一般的容貌,不食人間煙火,只喝朝露養顏,啃樹皮美容,不知「葷」字怎生得書。或許也是白衣的愛好著,而且穿起來不像女鬼,絕對像仙女,或者是像于悠那種清純甜美又偶爾展現神祕感的無敵美少女,反正絕對、肯定不是她朱水戀這種市儈型美女,而且擺明了喝酒啃肉的俗女就是了。

  老天一向不肯善待她的戀情。瞧!她盼了八年的第二隻白馬居然是心裡有意中人的,有沒有天理呀!

  她用力吁出一口悶氣,決定道:「無所謂!你去喜歡你的仙女,那並不妨礙我喜歡你的決心。就這樣了!」

  「就這樣?什麼樣的這樣?」他疑惑地問。發現再一次跟隨不上她腦袋運轉的速度。他們剛才似乎並無談到什麼可以下結論的話題不是?

  朱水戀移身到他面前,索性坐在茶几上與他對視,差點被他的美色迷得忘了開口說話。久久才道:「就是--我們各愛各的這樣。」他覺得她豪放也好,認為她大膽也罷,反正她個性就是這樣--勇於放下感情去愛她所愛。誰說單戀的一方必定要羞答答才可以?她又不是含蓄的悶葫蘆,真得那樣豈不憋斃她了!?

  她以為她該看到一張驚慌為難且不忍傷人的面孔,但這位白先生呢,在愕然過後,是這麼回應她的--「我不太明白妳的話題重點,可否從頭解釋起?為何短短幾句不連串的閒談,可以定下各愛各的這種結論?是否有什麼重要的話是我漏聽了呢?」

  哇咧--是白逢朗的領悟力太差還是朱水戀的口語表達有問題?莫非今天的豔遇全被歸為一場雞同鴨講?事實上他們各自講著外星語言,卻自以為溝通順暢?

  朱水戀陷入深深的困擾中。

  ※※※

  只要遇對了人,冰山絕情女也會融成一個火山熱情女。朱水戀二十四個年頭以來,給企圖追求她的男人吃足了排頭,絕非故意拿喬,而是她知道那些男人都不對。既然不對,她是半點機會也不會給的。她的一顆熱呼呼的芳心只為某一種類型的男子跳動。

  任何女人其實都是熱情如火的,只要感覺「對了」。

  今天,她給自己買了束玫瑰花,盛開的(比較便宜,也比較美麗)那種。心情很好,慢跑完後,一路捧著花散步回來。當然,不會忘了拎兩份早餐回小窩。

  她的屋裡收藏了一名絕世美男子。想來是有點不可思議,但面對著那樣一張牲畜無害的臉,任何歪鬼魔物也得思無邪起來了。知道白逢朗無其它目的地,她當然順理成章的留人下來。鎮日看著也就夠本了。

  對一個認識不到二十四小時的人該了解多少?

  她知道他對吃食不講究,甚至還是個素食主義者;有點脫離俗世,反應不是太快,一切都慢條斯理的--這些都是她初步的觀察。

  太習慣了都會生活的快步調,突然面對這麼個老處於狀況外的美男子,溝通上有障礙是必然,她決定試著當個慢郎中,將全身的螺絲轉髮一點。

  他到底是打哪來的呢?

  他會待多久?想達成什麼目的?

  是否--是否有個伊人在遠方等他歸返?

  昨天嘴上是說得很乾脆啦!單戀是自個兒得擺平的私己事,絕不教他為難。但誰做得到?

  唉--忍不住將頭埋入花束裡--「哎唷!」有刺!「可惡!有沒有職業道德呀?居然賣我沒把刺清乾淨的玫瑰花!」她低咒著,一路爬上七樓,咕咕噥噥的開門進屋。

  「早安。」溫和的男中音自浴室的方向傳來。

  俊男出浴嗎?她立即瞪大杏眼看過去,開口招呼:「早安!」啊--不是浴巾美男圖。

  白逢朗依舊是一身白長袍的打扮,及肩背的銀髮以一條黑帶子鬆鬆綁住,整個人看來清爽精神,站在浴室門口,正逢一道陽光由小陽台斜灑而入照在他身上,像天人降世的聖景,教她看呆了過去。

  「怎麼了」他走近她,輕點了下她鼻尖上的紅點,是一滴細細的血珠子。

  「啊,沒事,只是被花刺扎了下。」她接著強調:「而且花刺沒有留在肉裡,你可以省去其它英雄救美的手續。」

  「什麼?」他再度感到想理解她的語言涵意是如此困難,只能以更多問號回饋。

  朱水戀揮揮手,將手中的花拋向遠處的餐桌,力道恰好,讓花束輕輕的降落。

  解釋道:「我以前常看歌仔戲、京戲什麼的,還有古裝連續劇,通常女主角被琴線割到手,或被花刺刺到、繡花針刺到時,男主角都會『剛好』在場,並且吸吮著女主角的傷處,以表現憐愛之心。我常一邊看一邊想,若是女主角被刺到的是臀部,那該怎麼辦才好?還有,我被刺到鼻尖,如果你來替我吸血,會不會覺得有點惡心?畢竟鼻子上可能有油脂、粉刺、青春痘--噁--」很慶幸不必有這一道手續。

  白逢朗不知道該以什麼樣的表情來面對她的異想天開,雖然已經很習慣她的驚人之語,但要不發傻還真困難。

  「妳--多慮了。」他只能這麼說。

  「我當然知道。」她輕揪他衣袖一同往餐桌方向移動。「好玩嘛。我不常有機會這麼人來瘋的。」

  「是嗎?」

  「是的。因為你現在才出現呀。」在其他人面前,她是「殷華」的業務女強人朱水戀,是朋友們開玩笑、鬥嘴的好伙伴。但在單戀的男人面前,她只是一個滿心愛戀,且對愛情懷有諸多奇怪想法的女人。因為傾心的男子已出現,讓她莫名東想西想著一大堆古怪。

  「可否請問我做了什麼嗎?」朱水戀對他異常的熱情是從何而來呢?他甚至還未做出一件值得她開心的好事。以往都是他幫助了對方才得到盛情敞懷以待。

  「你讓我的心有所寄託呀!」她笑道。

  「我不明白。」

  「沒關係。吃吧,都是素食。等會我開車載你出去兜兜,順便幫你打點一些用品。」

  白逢朗訝異著她強勢而獨裁的口氣。

  「謝謝,但我並不需要。」

  他在拒絕,很溫和但堅定的拒絕。朱水戀怔了一下,開口道:「你千萬不要認為你在吃軟飯。我當你是朋友才這麼說的。我並不是在冒犯你。」她是不是傷了男人最寶貴的第二生命--自尊?

  怎麼談到飯的軟硬了?早餐裡並無稀飯這食物不是嗎?白逢朗壓下這不太重要的疑問,只道:「妳肯讓我暫時居住在此,我已相當感激。至於其它私人事務,我尚可自行打理,千萬別替我費神。」

  「呃--呃--那今天--今天--」他的意思是不是今天不會跟她出門約會了?

  「若妳願意當我的觀光嚮導,我非常感激。改天好嗎?」喝完最後一口豆漿,他對她微微一笑。

  「哦--好的,就改天。」

  呆呆的看著他向她揮手道別,出門去也。朱水戀快活了一早上的陽光心情迅速讓陰天取代,失了所有的胃口。

  她與他,又軋錯線了嗎?

  一時之間,勇往直前的芳心,竟畏縮了起來。

  ※※※

  白雲變得淡薄,不似之前的強烈耀眼。

  白逢朗坐在雲端做著每日的功課,三小時之後收氣歸元,攏在他周身的銀光逐漸凝聚縮小,最後化為一顆瑩白得半透明的靈珠,在雙掌間消失。收功之後,他這才注到銀鈴咒的白氣顯得虛弱不濟。

  銀鈴咒會隨著依附之人的精氣神而發揮咒力。那麼,此刻的朱水戀想是心情欠佳、精神倦怠了?那樣一個熱力四射的人會有失去精神的時候,也算是罕見。

  心情低落的原因應該不致於是他消失三天的關係吧?星期日那天,他曾再度回去過,但沒還到她,於是留下一張字條感謝她收留一夜的盛情,以及道別。

  他在圖書館內瀏覽了史冊與地理圖表,大約知道人界這五百年的變遷之後,決定先前往中國大陸去尋找根源。那邊有長期居住在人界修行的白狼族同伴,好打探起當年與金王有淵源的四個人界家族。

  他確定朱水戀只是凡人,額上的印記是別人加諸於她身上的,也許是有心人為了引誘他現身的招數。在不知情況如何之前,他不願貿然解去她的印記,因為那擺明了告訴藏身在暗處的人他白逢朗已出現。

  所以朱水戀那邊的事只能先擱著,他寧願以更小心謹慎的方式來尋找解答。

  他身上有著殷祐迫切需要的三分之一狼王令,而其他野心份子也知曉要得到狼王令,可以由他這邊下手。以前他居住於白狼族內,無人敢擅闖,此時引他到人間,確實比較好下手。

  金狼族歷劫五百年,已盼到否極泰來的契機,所以小王子殷祐確定是甦醒了,而其他道行高深的野心份子也虎視眈眈的等待至今,就為了狼王令的現世。

  沒有狼王令,殷祐什麼也不能做,甚至修持的法力也被困宥如初生嬰孩,此刻他的處境無疑是危險的。這令人心急,尤其白逢朗並不確定金狼王殷祈所寄望的那四個人界友人是否仍一本初衷的守護著殷族的氣場、血脈,與唯一的復甦希望。

  朝代更迭、戰亂頻頻,中國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傷亡與顛沛流離,太多的身不由己,令人不忍怪罪於倘若那四家族早已不再守護殷族--往最壞的方向去思索,不免擔心起小王子此刻處境的艱難。若那四個家族早已不再守護、傳承,那麼殷祐恐怕會是處於最糟的狀況。

  試想,一隻甫出世的小狼,牠有多少存活的機會?沒有法力,沒有自保能力,又被野心份子長期追蹤。那些人可以輕易嗅出牠存在的氣息,輕易殺掉牠--若是那樣,殷族便真的要滅亡了。

  遺憾的是他並不識得那四個家族,無從追查起他們後代的情況。若不是他曾沉睡了一百年,他可以從旁確保那四個家族堅持守護任務,直到五百年屆滿。然而該歷劫的人向來不會輕易得到幫助,他終究是使不上力。

  斷了這一邊的線索後,他改而追尋「星」、「日」的下落。兩方皆是艱難的任務。「日」在五百年前那場戰役中死亡,並以死亡立咒--他一向是好冒險的狂野人物,像是根本不在乎能不能在各種機緣巧合下解開咒語、得回他的烈火劍與法力。

  其實白逢朗並不感到驚訝,也不忍苛責他的玩心,因為「日」就是那種連命都可以玩掉的人,根本沒什麼顧忌。真不知被他所封印的「狼王令」有沒有現世的一天。兩、三百年來他一直在輪迴裡推算尋找,卻不見下落,只求「日」來得及出現在這交關的時刻。

  再想到「星」,不免也要嘆氣。

  「星」並沒有死亡,但沒有死亡並不代表會比死亡好過多少。五百年前那一戰,他被五大高手佈陣以待,遭了暗算,還得勉力應付對手,更心繫封印「狼王令」,結果他最後選擇全力封印,露出大空門任由對手毀掉他形體--最後,在「日」的援助下,「星」沒有消失,卻被彈出天外,就此消失,生死未卜,至今追尋不著。

  找不到擁有狼王血液的四家族,是因為錯失了先機,也因為當年殷祈設下保護的結界,阻卻了野心份子的追殺,但同時也截斷了白逢朗尋人的線索。

  也許他該去找黑狼王,他們肯定盯了五百年,只是無從下手而已。

  就這麼辦吧。待他抵達中國,與族人打探過後,接著找黑狼王黑威。他知道黑威出關了。那些在大戰中元氣大傷的頭號份子陸續出來了,就等殷祐甦醒的這次大好機會。目標仍是狼王令。

  據說半個月前黑狼少主黑揚不知何故消失無蹤,黑威正暴跳如留。內情也許不單純,他該注意。

  白雲已飄至中國北邊山區,他感覺到同類的氣息,輕身往下跳,宛若飛鴻,優雅的落向地面。

  及地後,他輕身望向來時路的天空,遠處的白氣,益加飄渺得不復見。

  不知怎地,有些掛心。

  她不該是氣弱的人啊,那樣一張精神奕奕的臉蛋,該是一腦子奇思怪想,滿是驚人之語,氣質如夏日,襲得人熱辣一身才是。

  多罕見的姑娘,他想。

  沒有察覺,那位罕見的姑娘已在他心底深烙了印象,頑強的抹減不掉。

  這可是千百年來第一遭呵。

  ※※※

  今天星期三,豔陽高高掛天際,冷氣吹得人舒心,繁華的台北依舊踏著她的小快步,驅動經濟榮景的表徵,任何一種形式的頹廢都不該出現,破壞它的一致性。

  「殷華」的十八樓業務部,活絡的外場振奮不了上司頭子冰涼的心,悶在辦公室裡將自己化為一顆沒有自我意識的橡皮圖章。誰端文件進來她就負責戳印,看也不看;此刻要是任何一尾衰男拿結婚證書、財產讓渡書進來,她只怕賣了自己都還不知不覺。

  三天了啊--自從君別後,無心賺鈔票--朱水戀下巴擱在辦公桌,哀掉自己第二次初戀的結束。那人--是不會回來了。她知道。

  老天爺從來就無意善待她,她再度體認了這個殘酷的事實。以前季曼曼那女人就嘲笑過她的擇偶標準,說她適合找那種個性強烈的男人來配對,而不該妄想溫文如水的男人,因為根本不搭。溫雅的男人不會來追她,而她對那種男人也僅止於天真的幻想而已,真遇上了,相處過後,包準無聊得喊救命。

  朱水戀承認自己是性格強烈的人,但那並不表示她無法欣賞性格平和的人不是嗎?

  何況任何一種愛情的開端不都是由欣賞、好感來做起步的?她二十四年來一心一德、貫徹始終的鍾意白逢朗那種類型的男人,難道是區區一句「天真的幻想」所能涵蓋的?

  她就是很喜歡、很欣賞嘛。

  只不過--他跑掉了。唉--「妳也夠了吧!?」季曼曼推門進來,忍不住啐了聲,對朱水戀的死樣子大翻白眼。「去追殺小金狼呀!去找元旭日練嗓門啊!反正現在有靠山,那傢伙不致讓妳死得太難看。再不然找我練口才也好!」真是夠了。

  「璿--」朱水戀的眼光直接跳過季曼曼,黏在隨後進來的韓璿身上,身子也隨子輕飄飄的移過去。

  韓璿任她偎著,一同落坐在沙發上。允許她的死氣沉沉,但正事還是得談的。

  「妳說,上星期六遇見了知道妳額上印記的人?」這是她提早由日本來的原因。

  「于悠不一同來討論嗎?」朱水戀點頭後問。

  「她得上課,晚上再告訴她與殷祐也是一樣。」

  「他叫白逢朗,一個很仙風道骨的男人,他甚至比妳還俊美哦--」

  「哎喲,妳最愛的娘娘腔。」季曼曼好優雅的輕呼著。

  「別忘了元旭日仍然想砍了妳。」朱水戀斜睨過去,惡質的提醒她,那傢伙永生不忘季曼曼親吻他愛人的深仇大恨。她小命最好捏緊一點,畢竟沒人制得了那隻噴火暴龍。

  「嗟!」季曼曼摸摸鼻子,閉上嘴。

  「白逢朗?」韓璿思索著這頗為熟稔的名字,在哪邊聽過呢?「殷祐是不是提過這名字?」

  「有嗎?」

  「沒印象。」

  韓璿點頭,暫擱下這個疑惑,問道:「他還提過什麼?」

  「他只說這是銀鈴印記,想問來處,我不肯說;我反問他時,他也就顧忌了。

  甚至不肯編個謊言來哄人,我認為他是正直的人。」她嘆道:「我好喜歡他。他很俊美、很優雅有禮,看似溫和好商量,卻又有一種凜然不可侵犯的高貴氣質,不是一般市儈男人比得上的。」

  「妳是不是漫畫看太多了?」季曼曼認為這女人簡直幻想過度,把百分之七十的捏造加在百分三十的事實中,然後自己陶醉個半死。

  「妳當我花癡嗎?素行不良的人是妳又不是我。」

  「小姐,妳是花癡沒錯,而且只在特定人士面前發作,威力更大更恐怖。」

  「只要遇對了人,誰都有發花癡的機會,妳等著,別笑得太快。」不理她,朱水戀問道:「璿,他不是敵人對吧?」

  「也許不是,但不宜放心得太早。現在的寧靜只是風雨前的假相,任何事都不該掉以輕心。」

  「他走了,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再回來。」

  「會的。畢竟妳身上有他要的答案。若在別處找不到,他自會回來。」

  季曼曼輕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假如他是對手,是想傷害殷祐的人呢?」

  朱水戀默然,拒絕回答。

  一百句篤定的「不可能」也抵不過個萬一,紛亂的心,該不該慶幸她的單戀還未太深?踩下煞車或許不會太痛?

  千思萬想,就是不願轉到對立的局面那上頭。

  想再見他,又怕對立的不堪。

  多可笑!感情上來說,甚至八字都沒半撇,卻已這般浮沉不定,不是發花癡是什麼?

  季曼曼那死人說的真是該死的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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