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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尾故事之後



  我相當喜愛這個故事,所以考慮了四年才決定讓它成為一本故事。

  必須承認我最大的缺點是,永遠不滿意自己對故事呈現出來的手法。每一個我喜愛的故事完成後,通常面對的是自我嫌棄,因為我希望我能寫得更好。

  項姊說的對,這是自找麻煩,俚我寧願說這個毛病使我永遠都必須為了自我挑戰而更加用功,然後--看著烏黑的秀髮掉得更快;我懷疑自己會在四十歲以前養成尤勃連納的同志。去年剪去長髮的原因之一,就是不想讓掉髮的數量看來那麼的龐大。您知道,三公分與五十公分的長度在同樣掉五十根的情況下,感覺是差很多的。

  對於喜歡的故事向來患得患失,好與壞的落差更為巨大,不是令人贊同,就是出乎意料外地令人失望。我不知道你們看完的評語是什麼,其實也不頂在意,因為在交稿之前,我早已自己批判過一回了。而且我將故事放在心中四年了,他們未曾成為主戲,該是配角的人卻早已粉墨登場了數回,不是吊人胃口,而是不忍把它輕易割拾出來。既是割捨出來,便不擔心評價,也許表硯手法未盡如人意,但依然是我喜歡的故事之一。

  不知朋友們會不會問我是否還有故事藏了私,始終不肯下筆,不願與朋友們共享?

  是的,我有。

  會讓我動容的故事不見得符合讀友胃口,所以向來我藏私得沒一點愧疚(反正你們大概也不想看)。

  我只寫有把握的題材,因此可以說放在心中多年的故事,並不容易如心中所描繪的那般,順暢地訴諸於文字。這當然也是為你們好啦!是不?

  什麼樣的東西會令我動容呢?一顆石子、一陣輕風、夕陽、人潮--只要乍然有所感動,故事便已具了雛形。我也曾為了書名去創造一個故事,像是《君須憐我》,像是還未下筆的「點絳唇」。

  我確實習慣自找麻煩。

  近來筆調或許慵懶,但也戎慎許多。讀友們大可省了許多猜測,沒有失戀、沒有戀愛、沒有種種天災人禍(感冒是小case,不算)。

  絹天天過著太平日,啥麼事也不曾發生過,除了掉髮之外。後記字數少了,是因為要認真找資料、寫小說,明白嗎?

  下回見,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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