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八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八章</h3><br /><br />  十二月二十九,難得出現和煦的天候,太陽高高掛空中,是個大採購的好日子。<br /><br />  基本上以小套房的吃喝情況來說,平日囤積一些調理食品已算充裕,實在沒有「大採購」這三個字的用武之地,不過今兒個可不同。<br /><br />  孫家大娘以傭金五百元重賞採購人員;李家大媽亦以相同的價碼重賞勇夫。實因冬天一到,一般正常人是能不出門,就抵死不出門。何況又有人可以支使,不善加應用更待何時?<br /><br />  於是,下午沒課的李舉韶借來了丈母娘的中古型小轎車,將兒子揹在身前,買菜去也。<br /><br />  「爸爸──」吃著自己的小雞腿,坐在超市買菜籃內的娃娃御用座,不時抬頭看父親,並且指著琳瑯滿目的貨架興奮地呀呀怪叫,引來眾人驚艷的眼光不捨移開。<br /><br />  今天的李毓穿得可帥了。<br /><br />  一頂白色海軍帽戴在頭上,上身穿白毛衣,下身穿藍色吊帶褲,足蹬短靴,十足十小帥哥的派頭,承襲了父親的白膚紅唇,簡直可以去拍奶粉廣告了,保證比什麼名主播推薦更有賣點。<br /><br />  「寶貝,買高麗菜好不好?」他拿高麗菜當籃球玩。<br /><br />  「唔伊──」<br /><br />  「什麼?青花菜比較好,有抗癌功用?OK!青花菜四朵。」四朵青花菜成了菜車內第一樣戰利品。<br /><br />  與兒子玩得很樂的李舉韶又以同樣的方式挑了不少菜,接著推到鮮肉品區──<br /><br />  「呀呀──」<br /><br />  「我知道,我知道,要吃蹄膀嘛!還有五花肉、鱸魚、雞肉片,再來一盒蝦也不錯。」<br /><br />  「嗯咿!」小孩子很有主見地指著雞腿,堅持不肯收回手。<br /><br />  李舉韶只好拿了一小盒入菜籃。<br /><br />  「爸爸!」這次的叫聲諂媚得不可思議。原來「路過」了零食區,他的爹「不小心」忘了小孩子渴望吃棒棒糖的心意,居然打算筆直走開。<br /><br />  「兒子,吃糖不好耶,瞧瞧你辛辛苦苦才長了這麼幾顆牙充門面,要是因為吃糖而蛀光了,那未來六年的乳牙期,你要怎麼過呀?」不行,小祖宗的臉愈來愈扭曲,恐怕有山洪爆發的嫌疑──「好吧,只此一次,下不為例。」<br /><br />  他歎氣地將棒棒糖塞到兒子手中。當然,也免不了為自己與老婆買了好幾樣零食,反正都破例了嘛!既然不能同上天堂,那就一同下地獄吧!瞧他們一家子多麼團結一心、相親相愛呀!<br /><br />  才正想再繞一圈超市,看看是否有遺漏,不過一位故人已然前來相認──<br /><br />  「哎!你怎麼在這裡?好巧!」錢思詩一臉素淨,膚色白得悽慘,大概已有多年不曾讓皮膚見天日了。身上穿的,也是符合大專生身分的樸素衣著。<br /><br />  「妳住附近?」李舉韶挑高了一邊的眉,問著。<br /><br />  「我住A區,路過這邊,順便進來買一些用品。」她仔細地打量他,笑了:「你們父子真的太像了,為何不乾脆穿父子裝呢?多可愛。如果我是束雅,一定會這樣為你們打扮的。」<br /><br />  他只是笑。不發表什麼高見:<br /><br />  「我得把菜送回家了。先走一步。」<br /><br />  「如果你不急的話,可不可以幫我一個忙?」她追著他問。<br /><br />  「什麼?」直接離開未免絕情,他應付地問著。<br /><br />  「我家的燈泡要全換新的,我不會。」她對他眨著小鹿般無辜的眼。<br /><br />  「三八三九二0七。」他溜出七個數字。<br /><br />  「什麼?」這次眨眼眨得千真萬確。<br /><br />  「我同學的電話,他家開水電行,報上我的名字,完全免費。不必謝我了,只是隨口之勞。他會很樂意替美女服務的。」揮揮衣袖,結帳去也。<br /><br />  留下暗自跺腳的清秀佳人,以及一大片悲慘的暗色調,充做她的背景。<br /><br />  看到有人過得太知足、太幸福,是不是都有摧毀而後快的衝動?錢思詩靠在床頭,點燃一根涼煙逕自沉思著。<br /><br />  青澀的小戀曲本質上乏善可陳,理所當然每一對都該以分手收場。世上有什麼是不會變的呢?何況當女人的眼界更加海闊天空以後,毛頭小子又哪入得了眼?<br /><br />  所以嚴格來說,李舉韶並不那麼令人想染指。畢竟除了學歷、外表、性格都出色外,並沒有錢財來令人心動。也許十來年以後他會是才俊,但她可沒興趣陪男人吃苦;把自己打扮得美麗,去分享男人的成功不是更好嗎?<br /><br />  但為何硬要想法子接近他呢?也許想得到他的念頭起自想破壞一對知足幸福的夫妻感情。沒理由全天下的小男生、小女生皆以分手收場,而他們猶自活在延續的童話世界中,不知道何謂分手變心。<br /><br />  他們──會令人自慚形穢。<br /><br />  曾經,她也有過小孩的。但當年高一而且毫無擔當的兩人,決定以解決不該來的小生命來粉飾太平。畢竟,墮掉一枚狂歡後的「麻煩」,比面對兩家親友打罵來得簡單得多;何況,那時他們只是個懂享樂、不懂責任的小孩子,誰要年紀輕輕的拖著一個小孩過日子?何況他們未來的日子還長呢!<br /><br />  他們不要一枚小胚胎來阻礙他們的愛情,然而事實上,當他們開始輕賤生命之後,所謂的愛情也顯得毫無價值了。<br /><br />  與紀漢林分手一點也不值得悲傷,悲傷的是初戀幻滅成了人生必經之路。導致後來縱情聲色。<br /><br />  如果她已不再是處女,那麼與一個男人,或一百個男人上床又有什麼差別?所以她選擇了一條最實際的路──與其因愛而上床,不如因錢而上床來得實際。<br /><br />  女人怎麼可能會沒有處女情節呢?只可惜對「愛情」太沉迷,奉獻得太快,一旦分手收場,便索性沉淪了。因為相信不再是處女的自己,再也得不到幸福;更相信愛情本身只是男人用來取得身體的手段罷了。<br /><br />  所以,向男人收取錢財,才算真正的貨銀兩訖吧!<br /><br />  這樣想絕對沒錯的!錯的是有人居然沒有招致這種自棄的下場。<br /><br />  為什麼孫束雅一路平坦?功課好、相貌佳,懷了孕便理所當然地嫁人;而婚姻本身也沒有壓垮他們那對小夫妻,沒讓他們承受嘗禁果之後的種種苦楚。他們依然過日子、順利地上學,除了多了一個小孩外,他們仍過著當初的生活。<br /><br />  他們的雙親願意原諒他們、接納他們,並且一同來解決問題。這些,都是墮胎的女學生們想也不敢想的美景。絕大多數的人選擇逃避,也有坦然以對的女子遭家人遺棄,但──也更有著願意接納的家長。<br /><br />  自己浸在污水中,便見不得有人乾淨且清爽,巴不得一同拖下來和著。那麼,世間的女子便不再有何不同了。<br /><br />  第四根涼煙又捻滅於煙灰缸中。<br /><br />  浴室的門被打開,走出一名豐滿無比的女子,毫不在意地顯露自己肉彈的身材。<br /><br />  「喂!別弄濕我的地毯,很貴的。」錢思詩厭惡地警告著。<br /><br />  「放心啦,等我找到新戶頭,叫他給妳換新地毯。」豐滿女子搶過剛點燃的煙抽著:「嘖,要不是被高董撞見我與他的司機在搞,那幢公寓早該是我的了!真他娘的,還甩了老娘一巴掌!他自己又好到哪裡去?改天我要是釣到一名黑道大哥,包準率人將他海扁成豬頭。」<br /><br />  「課呢?不去上了?」基本上,她們仍是學生身分,一些變態闊老最愛玩這種調調,八成是日本A片看多了,因此她們儘管翹課翹得兇,仍不忘每學期去貢獻那間學店豐厚的註冊雜費。<br /><br />  「拜託,上什麼上?都沒錢花了。又帥又年輕的男人到哪裡找呀?為什麼小說中有一堆名為男主角的凱子四處碰見落難女主角,而我卻連隻蟑螂都釣不到?我也很需要有錢又英俊的男主角來救贖我呀!我每個月也是要拿十萬回家養腎臟病的老媽子,資格很夠了,男主角還不死出來?」<br /><br />  「小糖,台灣只有肥禿富翁,又老又醜,沒有英俊多金的白馬。」錢思詩冷笑。<br /><br />  「咄!所以錢難賺。還不如學林大媽,仲介小孩。聽說最近有一對華僑夫妻想收養台灣小男孩,出價一百萬,只可惜手腳慢了點,上回丟在她們孤兒院門口的男嬰,早就以五十萬脫手了。不孕症真是個賺錢的商機。」<br /><br />  「那是犯法的,少做。那個女人早晚會被打死。表面上做慈善,私底下販嬰,搞不好出賣的小孩不是孤兒,而是從別人手中偷來的。」<br /><br />  「對呀,可是又怎樣?反正小孩被抱走,還可以再生嘛。也有一些未婚媽媽不想要小孩,可脫手又可賺錢,而那些不孕的夫妻也可以得到幸福,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小糖坐在床上笑道:「可惜我們附近沒有小孩子,如果長得可愛,賣到兩百萬也不是問題。」<br /><br />  小孩?小男孩?──<br /><br />  錢思詩怔了怔,歹念突起。<br /><br />  也許,她該找機會帶他們的小孩出門玩一玩才是。當然,犯法的事她不敢做,但──讓他們著急一下也不錯嘛!<br /><br />  這只是小遊戲而已,真的。<br /><br />  今天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年末,基本上是個不錯的好日子,送舊迎新的節日中,總想討一個吉祥。任何一種來自非歡樂所發出的聲音都是不該的。<br /><br />  「哇──哇──嗚哇──」<br /><br />  別懷疑,這是小孩子的哭聲。如果判斷得更精確一些,可以說,這是一名很小的娃娃哭聲,莫約一週歲上下。這種痛不欲生的哭法,絕非小小的打一下、餓兩下可以製造出來的,通常只有受虐兒的哭聲才會這麼悽慘。<br /><br />  沒錯!本故事中最最可愛逗人的小小主人翁被打了!縱使隔著尿布被海扁了十下,疼痛有限,但敏感的小嬰兒當然知道大人在生氣,不是在與他玩,哭聲當然就更可憐兮兮了。<br /><br />  「我不會原諒你!我絕對不會原諒你!我要與你絕交,我要──我要一百年不理你!哼!」欲哭無淚的小媽媽正忙著將一本支離破碎的數學筆記拼湊回原樣。這一本筆記是老公為她做的考前大補帖,共有三十頁,此刻被撕成了三百頁不止;而一邊還有一本英文課本待修理。<br /><br />  天呀!地呀!亡了她吧!這個不孝子是生出來搞破壞的嗎?<br /><br />  她也不過陪兒子小睡一下下,哪裡知道半小時醒來後,她的小惡魔早已溜下床去興風作浪了。並且還獻寶地給她看撕出來的成績,「媽媽」、「媽媽」熱情地叫!結果她回應以十個熱情的板子,讓他「痛快」到最高點。<br /><br />  「媽媽──鳴──」李毓半走半爬地再一次爬到母親的視線範圍哭,期望得到憐惜的一摟。<br /><br />  不過孫束雅很孩子氣地又轉開了身子,成了背對著兒子的坐姿。<br /><br />  「嗚哇──」李毓索性不再追隨母親的正面,也不再被動地索取擁抱,而是自力救濟地爬到母親身後,小手大張,摟住母親的後腰,將臉埋在厚實的毛衣中,撒嬌地哭著。<br /><br />  李舉韶進門來就是看到這幅景象。<br /><br />  滿屋的碎紙,一大一小坐在地板上各自泫然欲泣──小的那一個大概是哭過頭了,只餘抽泣聲可聞。<br /><br />  「怎麼了?」將大衣掛好,首要的就是抱過一臉涕淚的寶貝兒子──唔,好髒,連忙抽紙巾為他淨臉。<br /><br />  「爸爸──哇──」小傢伙見有人理他了,連忙賣力地表演哭功,以謝支持愛護。哭了那麼久,總算有人願意理他了,好感動──嗚──<br /><br />  李舉韶問道:<br /><br />  「老婆,怎麼了?妳打兒子嗎?不然他幹嘛哭。」他堅決反對家庭暴力,絕不容許這種事在他的家中發生。<br /><br />  「他撕破我的課本、筆記本。他欠揍!」孫束雅粘得心火很旺,忍不住又丟過去一道死光。惹得兒子又開始哽咽。<br /><br />  「上回他撕了妳的國文課本,妳並沒有怎樣啊!這次打人就不對。妳要知道,成長中的孩子如果在暴力家庭中長大,會造成人格上重大的傷害,於是社會上的敗類啦、混混啦,便增多了。小時候被傷害的人,長大了也會去傷害別人,這種反社會人格會使我們美好的世界充滿暴戾之氣,所以,我希望妳與我一樣做一個文明人,千萬要有相同的教育理念──咦,那是什麼?」演講得不亦樂乎的小爸爸被一疊稀巴爛的紙張吸引住,依稀彷彿有點面熟──<br /><br />  孫束雅很溫柔地微笑,抱過兒子才幸災樂禍回答:<br /><br />  「你後天要交的行銷個案報告。」<br /><br />  天!他花了十天才做完的分析報告──<br /><br />  「讓我宰了那免崽子!」慈父當下變臉成公夜叉,直向小傢伙張牙舞爪而去。<br /><br />  「愛的教育呢?」孫束雅心情很好地退了步。<br /><br />  「狗屁!」他前進了一步。<br /><br />  「文明人的說辭呢?」她又退了一步。<br /><br />  「當野蠻人比較方便!」他撲身而上。一家三口沉淪在床上,尖叫、大笑、哀號兼有之。<br /><br />  「爸爸!」小嬰兒笑呵呵地爬向父親,直貢獻著他熱情的口水,待他坐穩在父親的胸膛上之後,雙手高舉,宣示自己的勝利。<br /><br />  大手意思意思地拍了兒子的安全氣囊兩下,就聽得尿布非常賞臉地回應大大的「波波」聲,略感安慰。<br /><br />  他的作業──嗚──這下子換他要哭了。<br /><br />  「這小子為什麼近來者有破壞狂的行為?」他哀歎地問一邊的老婆。<br /><br />  「大哥說十個月大的小孩對聲音很好奇,也喜歡做重複的動作當遊戲,訓練自己的感覺統合能力。我丟給他電話簿他不撕,對我們的課本倒是愛得很。」她不善地喵他:「喂,我家可沒有這種毛病,倒是你家八成有。所以你必須負責任,少怪到我這邊。」<br /><br />  「少來,別想要我幫妳粘課本,我作業還得重做才命苦。」<br /><br />  她將兒子拉躺在兩人中間,捏著他的鼻子玩。<br /><br />  「那今晚別去參加T大的晚會了。」<br /><br />  呀!差點忘了!他跳起來:<br /><br />  「不行,快準備,我們要去。昨天我已與大姊聯絡過了,小毓寄她玩。」他開始收拾兒子的必需品放到外出袋中。<br /><br />  孫束雅懶懶地,不想起身:<br /><br />  「拜託,又不好玩,頂多可以白吃白喝,可是我怕見到一些討厭的女人後,一點胃口也沒有了。」<br /><br />  李舉韶拿來揹袋,將兒子抱坐在床上,替他穿上厚外套後,才揹在身前:<br /><br />  「那不是重點啦!我告訴妳哦,我們有機會得到T大攝影協會提供的十萬元獎金與一架單眼相機。」<br /><br />  「去偷嗎?」她嗤之以鼻,以她老公那種學了三分鐘攝影便自稱大師的呆瓜而言,妄想去與人競爭獎金?少來了!不過他──幾時參加了?<br /><br />  「拜託!我何必,那十萬元穩是我的了。今晚展示了二十幅入選的作品,其中一幅就是我的作品。而就我看,其它十九幅實在無病呻吟得很,丟到淡水河還嫌污染水源哩!」<br /><br />  自大之人,必有自卑之處。她懷疑地瞄他:<br /><br />  「老公,你拍了什麼東西去競選?」<br /><br />  「我們兒子。我在他身上拍了十來卷,不善加利用怎麼可以?如果錢到手了,我們以後就有機車可以代步,多好呀!來,快換衣服,該走了。」<br /><br />  她挑出一件寶藍厚洋裝換著。仍不改懷疑口氣:<br /><br />  「舉韶,你自己說,是不是偷偷動了什麼手腳?還是巴結了某位評審老師?」<br /><br />  把他看得那麼扁?!<br /><br />  「老婆,雖然我不是學攝影的,甚至不是攝影社的社員,但捕捉珍貴畫面可得有天時地利與感覺配合才成。基本上,我向來福氣大,所以十萬元到手也不是太意外的事──別搽口紅,太妖艷了。這件衣服也不好,太合身了,妳想讓其他男人看到妳胸部曲線嗎?我剛剛說到哪了?我──」<br /><br />  孫束雅丟來一隻奶瓶令他住口。<br /><br />  「無聊男子,走了啦!」<br /><br />  「可是──」他不悅地盯她胸口。<br /><br />  厚披風阻擋住姣好的曲線,她勾著老公出門去也。<br /><br />  眾多的參展照片中,有二十幀被特別放在一起陳列。而二十幀之中不乏裸女、風景,以及各種特效拍成的相片,或老人、老街、蕭條、落魄,一路以黑白相片悽慘到底的哀愁中,絕處逢生地出現獨樹一幟的可愛娃娃相片!<br /><br />  彩色的喔!而且沒有悲苦、孤寂那種意識型態,也沒有刻意彰顯的技巧;它只是極單純的呈現童稚的一面,加上娃娃漂亮得足以當明星的面孔,更加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路過的人全會忍不住停下來觀看。<br /><br />  這幀相片,名字既不是「無題」,也不是「孤寂」,當然更不是什麼「穹蒼」或「繁華」。它的名字很長,叫──「死到臨頭猶不自知」。<br /><br />  為什麼名字取得如此聳動呢?實因相片中的漂亮娃娃明顯地正在撕毀一本國文課本,且笑得快樂無比。整體畫面呈現的是逗趣且一望即知的單格漫畫效果。<br /><br />  「好可愛唷!是誰拍的?誰家的小孩?」一名小女生只差沒流口水。<br /><br />  「咦,李舉韶,不是企管系一年級的學生嗎?」稍微通曉校內八卦事的男子脫口而出。<br /><br />  「哎呀!是他呀!仔細看果然長得很像,會不會是他的弟弟?還是親戚的小孩?」<br /><br />  在眾人的討論聲中,李氏小夫妻已翩然來到。<br /><br />  「老婆,妳看,最出色的果然是我們這一幅吧!」一連串由灰色的悲慘世界看過來,明亮的娃娃照名多麼令人心曠神怡!<br /><br />  得獎是要靠運氣的。在十九幀照片的主題皆差不多的情況下,他要是沒中獎不是太沒天理了?<br /><br />  「拍得不錯。」孫束雅得意地偷聽雜七雜八的討論聲。<br /><br />  看照片的人已發現他們了,其中一名與他們打過球的男子走過來:<br /><br />  「李舉韶,這娃兒好漂亮,偷生的呀?」<br /><br />  「什麼偷生的!我老婆生的啦!那小子叫李毓,目前十個月大,我兒子,如假包換!」<br /><br />  眾多的抽氣聲表達了不置信的訊息!之前有些人確實聽說他真的已娶了太太,可沒聽說兒子也生了!因為他身邊的小妻子一點也沒有生產過的變形身材令人信服。<br /><br />  「那小孩──真的是你兒子?!」王春杏抖著聲音由後方傳來。難免又是一個打擊。<br /><br />  李舉韶摟著妻子站在相片前讓人比對:<br /><br />  「瞧,根本是我們夫妻的複製品,再也生不出第二個比他像的了。」<br /><br />  「你自己去出風頭,我要到別處去了。」孫束雅向來怕成為焦點,甩開老公的手,飛快走出展示處。<br /><br />  「老婆,記得七點整活動中心見。別走太遠。」李舉韶走不開是因為要賣自己寶貝兒子的照片,趁大夥有興趣,趕快推銷才是。不貴啦,一張才三十元,頂多跟明星相片相同價格而已,一點都不貴。<br /><br />  孫束雅唯一與李舉韶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她永遠學不會長袖善舞的本事,更不會利用人潮創造商機。所以李舉韶是家中負責賺錢的人,原因絕不是男主外、女主內的古板思想。<br /><br />  才走出展示場想喘口氣,不料熟悉的聲音卻喚住了她,教她清閒美夢化為碎片。<br /><br />  「孫束雅,妳也來參加T大的跨年會呀!」錢思詩刻意前來,果然遇見了他們夫妻。<br /><br />  「咦,妳怎麼也來了?」她笑問。<br /><br />  「有一個追我的男子邀我來的。對了,妳兒子呢?沒有一同來?」<br /><br />  「在家裡啦,這麼晚了,抱出來不大好。」奇怪,錢思詩怎麼可能關心小毓?他們又不對盤。<br /><br />  錢思詩低聲道:<br /><br />  「放在家中?有沒有人照顧?最近很多販嬰事件,妳自己可得小心一點。李毓很值錢哦!」<br /><br />  「謝謝。我們一向保護得很好。」開玩笑,在三個家庭無微不至的保護下,如果還會被偷走,那麼大可集體去自殺了。<br /><br />  因為生活從沒有交集,於是可以聊的共同話題實在有限得很。兩人沉默地走向活動中心。錢思詩才又開口:<br /><br />  「妳的丈夫很受同學歡迎吧?尤其是女同學。」<br /><br />  「是呀。」<br /><br />  「那妳不擔心嗎?」<br /><br />  「還好啦,對他有目的的女人大概都知道他有妻子。心中懊惱難免,但已不會做太逾矩的行為。別看舉韶很好相處,其實該堅持的地方,他一點也不讓人越雷池一步。」<br /><br />  這一點錢思詩倒是領受到了。所以才生氣!世間絕對沒有不好色的男人,何況她條件強過孫束雅許多,他卻對她不假辭色,大大侮辱了美女的心!<br /><br />  「有些人並不介意他已婚的身分,否則妳看,那些女人圍著他做什麼?已婚的男人更有一種成熟的魅力。妳以為呢?」她指著活動中心門口那一票人,口氣摻著幸災樂禍。<br /><br />  孫束雅看了一眼,眼光終究放在老同學身上:<br /><br />  「妳很討厭我是嗎?為什麼我會覺得妳存心要讓我心中難受呢?並且不斷地引發我對丈夫的危機意識,這樣做對妳有什麼好處?」<br /><br />  她的問題直接得令錢思詩心驚膽怯,不過她並不打算退縮。笑道:<br /><br />  「沒什麼意思。我只是覺得妳太天真單純,身為老同學,有義務要提醒妳一下。畢竟,以李舉韶的聰明,要瞞著妳亂來,根本是易如反掌的事,何況他哪愁沒女人愛慕,機會當然就更大了。」<br /><br />  這下子孫束雅果然覺得錢思詩是不懷好意的。不知道她是否也是想勾引舉韶的女人之一?但,為什麼呢?她們無仇無怨,這人沒事跑來煽動人心做什麼?<br /><br />  錢思詩又笑了:<br /><br />  「我的話妳可要放在心上啊。對了,晚上十二點有一個倒數計時的迎新年傳統,不知道誰會是與舉韶接吻的那位幸運女子。」<br /><br />  「我該說『祝福妳』嗎?」<br /><br />  「謝啦!」成熟佳人扭腰走開。<br /><br />  孫束雅瞪著她的背影,兀自生著氣。百思不解自己除了與她同班過一年外,還有什麼地方惹到她?為什麼錢思詩就是一臉不想讓她好過的嘴臉?<br /><br />  美好的迎新年晚會以不完美的方式收場。<br /><br />  李氏小夫妻又吵架了。<br /><br />  那一夜簡直是場混亂!尤其倒數讀秒的熱絡高潮中,更是混亂的極致。<br /><br />  李舉韶在摸黑中被企管系校花吻住了唇,同時也有幾名不知名的色女將口紅印了他滿臉──<br /><br />  孫束雅在老公的懷中遭不知名男子吻住,結果燈光一亮之後,便成就了一場砸食物大戰、肉搏戰。中心點便是李舉韶大戰外文系的花花公子──因為他居然偷吻他老婆!儘管花花公子再三申明他要偷襲的對象是系花劉淳雨,但仍阻止不了李舉韶將他打扁成蟑螂乾的決心。<br /><br />  笑話,吻錯了還會算得那麼準,吻上了他老婆!更別說那時束雅被他勾在懷中,要「恰好」吻到的機會根本微乎其微。<br /><br />  一口氣忍不下已是夠糟的了,結果打完架之後,老婆也跑回娘家去了!這次可不是小小的鬧意氣而已。彼此心中皆有氣。<br /><br />  絕難想像眼睜睜看到自己的愛人遭人吻住的心情會壞到像死火山再度狂噴出岩漿。當然錯不在於他們兩人,可是卻也是因此而對彼此有妒怨。至今沒有低頭的一方。<br /><br />  今兒個一月初三,寒流罩在台灣上空,是個悲慘的星期六,更加落實了「冷戰」的效果。簡直是由天氣冰到骨子中,冰得風雲變色,不小心路過冷戰中的人身邊,也得小心被凍傷。<br /><br />  所以小小李毓很識時務地成日窩在外公的診所受眾阿姨們的溫暖疼愛,也不願依近母親的冷臉;晚上與母親相聚也不敢玩耍吵鬧,駕著他的學步車呼嘯在大舅的書房,也不願滾入地雷區引來殺機。<br /><br />  「老媽,我要帶小毓睡覺了,可以把他還給我了吧?」<br /><br />  忘了提一點,李毓遠離母親的行為純屬孫母一手主導。怕影響小孩身心健全。<br /><br />  孫母正在替小孫子穿睡衣、換尿布,涼涼地說:<br /><br />  「我看妳還是學其他聯考生那樣,熬夜通宵好了。小毓今晚由我和妳爸照顧。」她可怕女兒半夜氣起女婿,索性毆打這張相似的面孔出氣哩!不妥,小女生年輕氣盛,何況小孫子人人疼,一丁點委屈也受不得,誰知道束雅會不會有失去理智的時候?<br /><br />  孫束雅坐在母親身邊:<br /><br />  「妳幹嘛?怕我打小毓呀?」<br /><br />  「看妳這張橫肉臉,豈能不防?」<br /><br />  穿著可愛的卡通睡衣,李毓爬到母親懷中,乖乖地叫「媽媽」,卻不敢亂動;小孩子也能感受到大人的情緒,向來樂觀的笑臉也失了幾分顏色。<br /><br />  孫束雅摟著兒子親了親。<br /><br />  「這次要戰多久?我是不介意養妳啦,但這樣下去算什麼呢?不怕女人乘虛而入呀?」<br /><br />  「我管他去死。」朱唇嘟得半天高,口氣可嗆了。<br /><br />  孫父由浴室中出來,嘆氣道:<br /><br />  「今天舉韶有到診所看小毓,我看他也不好過。這次鬧什麼氣?怎麼連他也孩子氣了起來。」<br /><br />  也就是說,目前兩家的大人們仍然不解他們夫妻為何鬧翻。研究了老久,也研究不出原因;問嘛,又相同問不出來,可見這次不是小事。<br /><br />  「沒有什麼大事。」<br /><br />  「明天星期天,原本是你們一家三口團圓的日子,怎麼,不回小套房團圓啦?」孫母問著。<br /><br />  「不要,我留在這裡看書。」她抱兒子站起身:「你們早點休息吧,晚安。」怕父母再追問,孫束雅落荒而逃。<br /><br />  回到自己房中才吐了口氣!<br /><br />  吵架嘛,還不是那麼一回事?!先是鬥氣,後是等待有一方低頭;再是預料之外的尷尬,再來就是難堪了。等到發現不會有人低頭之後,不是大吵,便是分手──<br /><br />  這種吵法,真是傷神!老天啊,她甚至還只是個可憐的考生,順道擔任母親與妻子的職責還不夠,如今又壓來怨婦角色,怎麼消受哦!<br /><br />  房中的電話突然響起,嚇得昏昏欲睡的李毓哭了出來!真缺德,十點了打什麼電話!即使是李舉韶也該殺,何況根本不會是他。時段太晚,會侵擾兒子的睡眠,他心中明白。<br /><br />  一邊接起電話,一邊抱兒子在懷中拍撫。<br /><br />  「哪位?」口氣不善得很。<br /><br />  那頭傳來愉悅的聲音──<br /><br />  「可別當我是李舉韶呀!我是無辜的思詩啦!」<br /><br />  不是好東西!就她所知,三天前偷吻她的男子是錢思詩的朋友之一。<br /><br />  「有事?」<br /><br />  「心情不好嗎?明天一同出來喝茶好不好?」好誠懇的聲音,猶如廣播電台婦人在勸誘別人講內心話時的音色,以期有更多隱私供自己八卦。<br /><br />  「大概沒空。」她聲音越發小聲,因為懷中的兒子已經陷入沉睡。<br /><br />  不過電話另一邊的人倒是當成她正在暗自蕭索飲泣。口氣更加慈悲:<br /><br />  「出來嘛,順便帶妳兒子出來玩,明天我們去兒童樂園玩,我買了幾件衣服要送小毓哦!」<br /><br />  有沒有搞錯呀?不足週歲的小嬰兒去兒童樂園不嚇暈了才怪,玩什麼玩?<br /><br />  「不必了,謝謝。我想睡了,晚安。」<br /><br />  「明天早上十點,我開車來接妳,晚安。」不待人拒絕,錢思詩先掛電話。搞什麼呀?她難道會白癡到任人看笑話?如果天下有人會因為他們夫妻不和而開心的,必屬這女子無疑。<br /><br />  兩人雖素無恩怨,但二姊分析過,有種女人非要別人與她相同下場才會舒坦。不見容於別人初戀有好結果。<br /><br />  二姊曾以她老江湖的眼光批判了錢思詩一下,只有一句話:落翅仔的骨相。與舉韶的猜測不謀而合。<br /><br />  她不願把老同學想得那麼糟,眼前可以理解的是錢思詩看笑話的心態而已。多奇怪,毫無理由去妒恨別人的日子過得好?<br /><br />  將兒子小心地放在床上蓋好被子,趴在一邊看著。這一張像父親的臉,長大了一定比他爹更出色吧!<br /><br />  輕輕親著兒子,喃喃自語:<br /><br />  「寶寶,對不起,你一定也很想回到以前當破壞狂的日子吧?近來乖得反常,真令我過意不去。明天我們去看姑姑好嗎?你最喜歡喝姑姑店中的南瓜濃湯了,我們明天去喝個夠。」<br /><br />  畢竟當娘了,生氣也得有個限度。何況已三天不見那個死傢伙,恩賜他一次覲見的機會吧!<br /><br />  想開了之後,便能安心縮入棉被中沉睡,不再費力氣去保持冷戰面孔了。自己看了都想吐。</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純屬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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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十二月二十九,難得出現和煦的天候,太陽高高掛空中,是個大採購的好日子。

  基本上以小套房的吃喝情況來說,平日囤積一些調理食品已算充裕,實在沒有「大採購」這三個字的用武之地,不過今兒個可不同。

  孫家大娘以傭金五百元重賞採購人員;李家大媽亦以相同的價碼重賞勇夫。實因冬天一到,一般正常人是能不出門,就抵死不出門。何況又有人可以支使,不善加應用更待何時?

  於是,下午沒課的李舉韶借來了丈母娘的中古型小轎車,將兒子揹在身前,買菜去也。

  「爸爸──」吃著自己的小雞腿,坐在超市買菜籃內的娃娃御用座,不時抬頭看父親,並且指著琳瑯滿目的貨架興奮地呀呀怪叫,引來眾人驚艷的眼光不捨移開。

  今天的李毓穿得可帥了。

  一頂白色海軍帽戴在頭上,上身穿白毛衣,下身穿藍色吊帶褲,足蹬短靴,十足十小帥哥的派頭,承襲了父親的白膚紅唇,簡直可以去拍奶粉廣告了,保證比什麼名主播推薦更有賣點。

  「寶貝,買高麗菜好不好?」他拿高麗菜當籃球玩。

  「唔伊──」

  「什麼?青花菜比較好,有抗癌功用?OK!青花菜四朵。」四朵青花菜成了菜車內第一樣戰利品。

  與兒子玩得很樂的李舉韶又以同樣的方式挑了不少菜,接著推到鮮肉品區──

  「呀呀──」

  「我知道,我知道,要吃蹄膀嘛!還有五花肉、鱸魚、雞肉片,再來一盒蝦也不錯。」

  「嗯咿!」小孩子很有主見地指著雞腿,堅持不肯收回手。

  李舉韶只好拿了一小盒入菜籃。

  「爸爸!」這次的叫聲諂媚得不可思議。原來「路過」了零食區,他的爹「不小心」忘了小孩子渴望吃棒棒糖的心意,居然打算筆直走開。

  「兒子,吃糖不好耶,瞧瞧你辛辛苦苦才長了這麼幾顆牙充門面,要是因為吃糖而蛀光了,那未來六年的乳牙期,你要怎麼過呀?」不行,小祖宗的臉愈來愈扭曲,恐怕有山洪爆發的嫌疑──「好吧,只此一次,下不為例。」

  他歎氣地將棒棒糖塞到兒子手中。當然,也免不了為自己與老婆買了好幾樣零食,反正都破例了嘛!既然不能同上天堂,那就一同下地獄吧!瞧他們一家子多麼團結一心、相親相愛呀!

  才正想再繞一圈超市,看看是否有遺漏,不過一位故人已然前來相認──

  「哎!你怎麼在這裡?好巧!」錢思詩一臉素淨,膚色白得悽慘,大概已有多年不曾讓皮膚見天日了。身上穿的,也是符合大專生身分的樸素衣著。

  「妳住附近?」李舉韶挑高了一邊的眉,問著。

  「我住A區,路過這邊,順便進來買一些用品。」她仔細地打量他,笑了:「你們父子真的太像了,為何不乾脆穿父子裝呢?多可愛。如果我是束雅,一定會這樣為你們打扮的。」

  他只是笑。不發表什麼高見:

  「我得把菜送回家了。先走一步。」

  「如果你不急的話,可不可以幫我一個忙?」她追著他問。

  「什麼?」直接離開未免絕情,他應付地問著。

  「我家的燈泡要全換新的,我不會。」她對他眨著小鹿般無辜的眼。

  「三八三九二0七。」他溜出七個數字。

  「什麼?」這次眨眼眨得千真萬確。

  「我同學的電話,他家開水電行,報上我的名字,完全免費。不必謝我了,只是隨口之勞。他會很樂意替美女服務的。」揮揮衣袖,結帳去也。

  留下暗自跺腳的清秀佳人,以及一大片悲慘的暗色調,充做她的背景。

  看到有人過得太知足、太幸福,是不是都有摧毀而後快的衝動?錢思詩靠在床頭,點燃一根涼煙逕自沉思著。

  青澀的小戀曲本質上乏善可陳,理所當然每一對都該以分手收場。世上有什麼是不會變的呢?何況當女人的眼界更加海闊天空以後,毛頭小子又哪入得了眼?

  所以嚴格來說,李舉韶並不那麼令人想染指。畢竟除了學歷、外表、性格都出色外,並沒有錢財來令人心動。也許十來年以後他會是才俊,但她可沒興趣陪男人吃苦;把自己打扮得美麗,去分享男人的成功不是更好嗎?

  但為何硬要想法子接近他呢?也許想得到他的念頭起自想破壞一對知足幸福的夫妻感情。沒理由全天下的小男生、小女生皆以分手收場,而他們猶自活在延續的童話世界中,不知道何謂分手變心。

  他們──會令人自慚形穢。

  曾經,她也有過小孩的。但當年高一而且毫無擔當的兩人,決定以解決不該來的小生命來粉飾太平。畢竟,墮掉一枚狂歡後的「麻煩」,比面對兩家親友打罵來得簡單得多;何況,那時他們只是個懂享樂、不懂責任的小孩子,誰要年紀輕輕的拖著一個小孩過日子?何況他們未來的日子還長呢!

  他們不要一枚小胚胎來阻礙他們的愛情,然而事實上,當他們開始輕賤生命之後,所謂的愛情也顯得毫無價值了。

  與紀漢林分手一點也不值得悲傷,悲傷的是初戀幻滅成了人生必經之路。導致後來縱情聲色。

  如果她已不再是處女,那麼與一個男人,或一百個男人上床又有什麼差別?所以她選擇了一條最實際的路──與其因愛而上床,不如因錢而上床來得實際。

  女人怎麼可能會沒有處女情節呢?只可惜對「愛情」太沉迷,奉獻得太快,一旦分手收場,便索性沉淪了。因為相信不再是處女的自己,再也得不到幸福;更相信愛情本身只是男人用來取得身體的手段罷了。

  所以,向男人收取錢財,才算真正的貨銀兩訖吧!

  這樣想絕對沒錯的!錯的是有人居然沒有招致這種自棄的下場。

  為什麼孫束雅一路平坦?功課好、相貌佳,懷了孕便理所當然地嫁人;而婚姻本身也沒有壓垮他們那對小夫妻,沒讓他們承受嘗禁果之後的種種苦楚。他們依然過日子、順利地上學,除了多了一個小孩外,他們仍過著當初的生活。

  他們的雙親願意原諒他們、接納他們,並且一同來解決問題。這些,都是墮胎的女學生們想也不敢想的美景。絕大多數的人選擇逃避,也有坦然以對的女子遭家人遺棄,但──也更有著願意接納的家長。

  自己浸在污水中,便見不得有人乾淨且清爽,巴不得一同拖下來和著。那麼,世間的女子便不再有何不同了。

  第四根涼煙又捻滅於煙灰缸中。

  浴室的門被打開,走出一名豐滿無比的女子,毫不在意地顯露自己肉彈的身材。

  「喂!別弄濕我的地毯,很貴的。」錢思詩厭惡地警告著。

  「放心啦,等我找到新戶頭,叫他給妳換新地毯。」豐滿女子搶過剛點燃的煙抽著:「嘖,要不是被高董撞見我與他的司機在搞,那幢公寓早該是我的了!真他娘的,還甩了老娘一巴掌!他自己又好到哪裡去?改天我要是釣到一名黑道大哥,包準率人將他海扁成豬頭。」

  「課呢?不去上了?」基本上,她們仍是學生身分,一些變態闊老最愛玩這種調調,八成是日本A片看多了,因此她們儘管翹課翹得兇,仍不忘每學期去貢獻那間學店豐厚的註冊雜費。

  「拜託,上什麼上?都沒錢花了。又帥又年輕的男人到哪裡找呀?為什麼小說中有一堆名為男主角的凱子四處碰見落難女主角,而我卻連隻蟑螂都釣不到?我也很需要有錢又英俊的男主角來救贖我呀!我每個月也是要拿十萬回家養腎臟病的老媽子,資格很夠了,男主角還不死出來?」

  「小糖,台灣只有肥禿富翁,又老又醜,沒有英俊多金的白馬。」錢思詩冷笑。

  「咄!所以錢難賺。還不如學林大媽,仲介小孩。聽說最近有一對華僑夫妻想收養台灣小男孩,出價一百萬,只可惜手腳慢了點,上回丟在她們孤兒院門口的男嬰,早就以五十萬脫手了。不孕症真是個賺錢的商機。」

  「那是犯法的,少做。那個女人早晚會被打死。表面上做慈善,私底下販嬰,搞不好出賣的小孩不是孤兒,而是從別人手中偷來的。」

  「對呀,可是又怎樣?反正小孩被抱走,還可以再生嘛。也有一些未婚媽媽不想要小孩,可脫手又可賺錢,而那些不孕的夫妻也可以得到幸福,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小糖坐在床上笑道:「可惜我們附近沒有小孩子,如果長得可愛,賣到兩百萬也不是問題。」

  小孩?小男孩?──

  錢思詩怔了怔,歹念突起。

  也許,她該找機會帶他們的小孩出門玩一玩才是。當然,犯法的事她不敢做,但──讓他們著急一下也不錯嘛!

  這只是小遊戲而已,真的。

  今天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年末,基本上是個不錯的好日子,送舊迎新的節日中,總想討一個吉祥。任何一種來自非歡樂所發出的聲音都是不該的。

  「哇──哇──嗚哇──」

  別懷疑,這是小孩子的哭聲。如果判斷得更精確一些,可以說,這是一名很小的娃娃哭聲,莫約一週歲上下。這種痛不欲生的哭法,絕非小小的打一下、餓兩下可以製造出來的,通常只有受虐兒的哭聲才會這麼悽慘。

  沒錯!本故事中最最可愛逗人的小小主人翁被打了!縱使隔著尿布被海扁了十下,疼痛有限,但敏感的小嬰兒當然知道大人在生氣,不是在與他玩,哭聲當然就更可憐兮兮了。

  「我不會原諒你!我絕對不會原諒你!我要與你絕交,我要──我要一百年不理你!哼!」欲哭無淚的小媽媽正忙著將一本支離破碎的數學筆記拼湊回原樣。這一本筆記是老公為她做的考前大補帖,共有三十頁,此刻被撕成了三百頁不止;而一邊還有一本英文課本待修理。

  天呀!地呀!亡了她吧!這個不孝子是生出來搞破壞的嗎?

  她也不過陪兒子小睡一下下,哪裡知道半小時醒來後,她的小惡魔早已溜下床去興風作浪了。並且還獻寶地給她看撕出來的成績,「媽媽」、「媽媽」熱情地叫!結果她回應以十個熱情的板子,讓他「痛快」到最高點。

  「媽媽──鳴──」李毓半走半爬地再一次爬到母親的視線範圍哭,期望得到憐惜的一摟。

  不過孫束雅很孩子氣地又轉開了身子,成了背對著兒子的坐姿。

  「嗚哇──」李毓索性不再追隨母親的正面,也不再被動地索取擁抱,而是自力救濟地爬到母親身後,小手大張,摟住母親的後腰,將臉埋在厚實的毛衣中,撒嬌地哭著。

  李舉韶進門來就是看到這幅景象。

  滿屋的碎紙,一大一小坐在地板上各自泫然欲泣──小的那一個大概是哭過頭了,只餘抽泣聲可聞。

  「怎麼了?」將大衣掛好,首要的就是抱過一臉涕淚的寶貝兒子──唔,好髒,連忙抽紙巾為他淨臉。

  「爸爸──哇──」小傢伙見有人理他了,連忙賣力地表演哭功,以謝支持愛護。哭了那麼久,總算有人願意理他了,好感動──嗚──

  李舉韶問道:

  「老婆,怎麼了?妳打兒子嗎?不然他幹嘛哭。」他堅決反對家庭暴力,絕不容許這種事在他的家中發生。

  「他撕破我的課本、筆記本。他欠揍!」孫束雅粘得心火很旺,忍不住又丟過去一道死光。惹得兒子又開始哽咽。

  「上回他撕了妳的國文課本,妳並沒有怎樣啊!這次打人就不對。妳要知道,成長中的孩子如果在暴力家庭中長大,會造成人格上重大的傷害,於是社會上的敗類啦、混混啦,便增多了。小時候被傷害的人,長大了也會去傷害別人,這種反社會人格會使我們美好的世界充滿暴戾之氣,所以,我希望妳與我一樣做一個文明人,千萬要有相同的教育理念──咦,那是什麼?」演講得不亦樂乎的小爸爸被一疊稀巴爛的紙張吸引住,依稀彷彿有點面熟──

  孫束雅很溫柔地微笑,抱過兒子才幸災樂禍回答:

  「你後天要交的行銷個案報告。」

  天!他花了十天才做完的分析報告──

  「讓我宰了那免崽子!」慈父當下變臉成公夜叉,直向小傢伙張牙舞爪而去。

  「愛的教育呢?」孫束雅心情很好地退了步。

  「狗屁!」他前進了一步。

  「文明人的說辭呢?」她又退了一步。

  「當野蠻人比較方便!」他撲身而上。一家三口沉淪在床上,尖叫、大笑、哀號兼有之。

  「爸爸!」小嬰兒笑呵呵地爬向父親,直貢獻著他熱情的口水,待他坐穩在父親的胸膛上之後,雙手高舉,宣示自己的勝利。

  大手意思意思地拍了兒子的安全氣囊兩下,就聽得尿布非常賞臉地回應大大的「波波」聲,略感安慰。

  他的作業──嗚──這下子換他要哭了。

  「這小子為什麼近來者有破壞狂的行為?」他哀歎地問一邊的老婆。

  「大哥說十個月大的小孩對聲音很好奇,也喜歡做重複的動作當遊戲,訓練自己的感覺統合能力。我丟給他電話簿他不撕,對我們的課本倒是愛得很。」她不善地喵他:「喂,我家可沒有這種毛病,倒是你家八成有。所以你必須負責任,少怪到我這邊。」

  「少來,別想要我幫妳粘課本,我作業還得重做才命苦。」

  她將兒子拉躺在兩人中間,捏著他的鼻子玩。

  「那今晚別去參加T大的晚會了。」

  呀!差點忘了!他跳起來:

  「不行,快準備,我們要去。昨天我已與大姊聯絡過了,小毓寄她玩。」他開始收拾兒子的必需品放到外出袋中。

  孫束雅懶懶地,不想起身:

  「拜託,又不好玩,頂多可以白吃白喝,可是我怕見到一些討厭的女人後,一點胃口也沒有了。」

  李舉韶拿來揹袋,將兒子抱坐在床上,替他穿上厚外套後,才揹在身前:

  「那不是重點啦!我告訴妳哦,我們有機會得到T大攝影協會提供的十萬元獎金與一架單眼相機。」

  「去偷嗎?」她嗤之以鼻,以她老公那種學了三分鐘攝影便自稱大師的呆瓜而言,妄想去與人競爭獎金?少來了!不過他──幾時參加了?

  「拜託!我何必,那十萬元穩是我的了。今晚展示了二十幅入選的作品,其中一幅就是我的作品。而就我看,其它十九幅實在無病呻吟得很,丟到淡水河還嫌污染水源哩!」

  自大之人,必有自卑之處。她懷疑地瞄他:

  「老公,你拍了什麼東西去競選?」

  「我們兒子。我在他身上拍了十來卷,不善加利用怎麼可以?如果錢到手了,我們以後就有機車可以代步,多好呀!來,快換衣服,該走了。」

  她挑出一件寶藍厚洋裝換著。仍不改懷疑口氣:

  「舉韶,你自己說,是不是偷偷動了什麼手腳?還是巴結了某位評審老師?」

  把他看得那麼扁?!

  「老婆,雖然我不是學攝影的,甚至不是攝影社的社員,但捕捉珍貴畫面可得有天時地利與感覺配合才成。基本上,我向來福氣大,所以十萬元到手也不是太意外的事──別搽口紅,太妖艷了。這件衣服也不好,太合身了,妳想讓其他男人看到妳胸部曲線嗎?我剛剛說到哪了?我──」

  孫束雅丟來一隻奶瓶令他住口。

  「無聊男子,走了啦!」

  「可是──」他不悅地盯她胸口。

  厚披風阻擋住姣好的曲線,她勾著老公出門去也。

  眾多的參展照片中,有二十幀被特別放在一起陳列。而二十幀之中不乏裸女、風景,以及各種特效拍成的相片,或老人、老街、蕭條、落魄,一路以黑白相片悽慘到底的哀愁中,絕處逢生地出現獨樹一幟的可愛娃娃相片!

  彩色的喔!而且沒有悲苦、孤寂那種意識型態,也沒有刻意彰顯的技巧;它只是極單純的呈現童稚的一面,加上娃娃漂亮得足以當明星的面孔,更加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路過的人全會忍不住停下來觀看。

  這幀相片,名字既不是「無題」,也不是「孤寂」,當然更不是什麼「穹蒼」或「繁華」。它的名字很長,叫──「死到臨頭猶不自知」。

  為什麼名字取得如此聳動呢?實因相片中的漂亮娃娃明顯地正在撕毀一本國文課本,且笑得快樂無比。整體畫面呈現的是逗趣且一望即知的單格漫畫效果。

  「好可愛唷!是誰拍的?誰家的小孩?」一名小女生只差沒流口水。

  「咦,李舉韶,不是企管系一年級的學生嗎?」稍微通曉校內八卦事的男子脫口而出。

  「哎呀!是他呀!仔細看果然長得很像,會不會是他的弟弟?還是親戚的小孩?」

  在眾人的討論聲中,李氏小夫妻已翩然來到。

  「老婆,妳看,最出色的果然是我們這一幅吧!」一連串由灰色的悲慘世界看過來,明亮的娃娃照名多麼令人心曠神怡!

  得獎是要靠運氣的。在十九幀照片的主題皆差不多的情況下,他要是沒中獎不是太沒天理了?

  「拍得不錯。」孫束雅得意地偷聽雜七雜八的討論聲。

  看照片的人已發現他們了,其中一名與他們打過球的男子走過來:

  「李舉韶,這娃兒好漂亮,偷生的呀?」

  「什麼偷生的!我老婆生的啦!那小子叫李毓,目前十個月大,我兒子,如假包換!」

  眾多的抽氣聲表達了不置信的訊息!之前有些人確實聽說他真的已娶了太太,可沒聽說兒子也生了!因為他身邊的小妻子一點也沒有生產過的變形身材令人信服。

  「那小孩──真的是你兒子?!」王春杏抖著聲音由後方傳來。難免又是一個打擊。

  李舉韶摟著妻子站在相片前讓人比對:

  「瞧,根本是我們夫妻的複製品,再也生不出第二個比他像的了。」

  「你自己去出風頭,我要到別處去了。」孫束雅向來怕成為焦點,甩開老公的手,飛快走出展示處。

  「老婆,記得七點整活動中心見。別走太遠。」李舉韶走不開是因為要賣自己寶貝兒子的照片,趁大夥有興趣,趕快推銷才是。不貴啦,一張才三十元,頂多跟明星相片相同價格而已,一點都不貴。

  孫束雅唯一與李舉韶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她永遠學不會長袖善舞的本事,更不會利用人潮創造商機。所以李舉韶是家中負責賺錢的人,原因絕不是男主外、女主內的古板思想。

  才走出展示場想喘口氣,不料熟悉的聲音卻喚住了她,教她清閒美夢化為碎片。

  「孫束雅,妳也來參加T大的跨年會呀!」錢思詩刻意前來,果然遇見了他們夫妻。

  「咦,妳怎麼也來了?」她笑問。

  「有一個追我的男子邀我來的。對了,妳兒子呢?沒有一同來?」

  「在家裡啦,這麼晚了,抱出來不大好。」奇怪,錢思詩怎麼可能關心小毓?他們又不對盤。

  錢思詩低聲道:

  「放在家中?有沒有人照顧?最近很多販嬰事件,妳自己可得小心一點。李毓很值錢哦!」

  「謝謝。我們一向保護得很好。」開玩笑,在三個家庭無微不至的保護下,如果還會被偷走,那麼大可集體去自殺了。

  因為生活從沒有交集,於是可以聊的共同話題實在有限得很。兩人沉默地走向活動中心。錢思詩才又開口:

  「妳的丈夫很受同學歡迎吧?尤其是女同學。」

  「是呀。」

  「那妳不擔心嗎?」

  「還好啦,對他有目的的女人大概都知道他有妻子。心中懊惱難免,但已不會做太逾矩的行為。別看舉韶很好相處,其實該堅持的地方,他一點也不讓人越雷池一步。」

  這一點錢思詩倒是領受到了。所以才生氣!世間絕對沒有不好色的男人,何況她條件強過孫束雅許多,他卻對她不假辭色,大大侮辱了美女的心!

  「有些人並不介意他已婚的身分,否則妳看,那些女人圍著他做什麼?已婚的男人更有一種成熟的魅力。妳以為呢?」她指著活動中心門口那一票人,口氣摻著幸災樂禍。

  孫束雅看了一眼,眼光終究放在老同學身上:

  「妳很討厭我是嗎?為什麼我會覺得妳存心要讓我心中難受呢?並且不斷地引發我對丈夫的危機意識,這樣做對妳有什麼好處?」

  她的問題直接得令錢思詩心驚膽怯,不過她並不打算退縮。笑道:

  「沒什麼意思。我只是覺得妳太天真單純,身為老同學,有義務要提醒妳一下。畢竟,以李舉韶的聰明,要瞞著妳亂來,根本是易如反掌的事,何況他哪愁沒女人愛慕,機會當然就更大了。」

  這下子孫束雅果然覺得錢思詩是不懷好意的。不知道她是否也是想勾引舉韶的女人之一?但,為什麼呢?她們無仇無怨,這人沒事跑來煽動人心做什麼?

  錢思詩又笑了:

  「我的話妳可要放在心上啊。對了,晚上十二點有一個倒數計時的迎新年傳統,不知道誰會是與舉韶接吻的那位幸運女子。」

  「我該說『祝福妳』嗎?」

  「謝啦!」成熟佳人扭腰走開。

  孫束雅瞪著她的背影,兀自生著氣。百思不解自己除了與她同班過一年外,還有什麼地方惹到她?為什麼錢思詩就是一臉不想讓她好過的嘴臉?

  美好的迎新年晚會以不完美的方式收場。

  李氏小夫妻又吵架了。

  那一夜簡直是場混亂!尤其倒數讀秒的熱絡高潮中,更是混亂的極致。

  李舉韶在摸黑中被企管系校花吻住了唇,同時也有幾名不知名的色女將口紅印了他滿臉──

  孫束雅在老公的懷中遭不知名男子吻住,結果燈光一亮之後,便成就了一場砸食物大戰、肉搏戰。中心點便是李舉韶大戰外文系的花花公子──因為他居然偷吻他老婆!儘管花花公子再三申明他要偷襲的對象是系花劉淳雨,但仍阻止不了李舉韶將他打扁成蟑螂乾的決心。

  笑話,吻錯了還會算得那麼準,吻上了他老婆!更別說那時束雅被他勾在懷中,要「恰好」吻到的機會根本微乎其微。

  一口氣忍不下已是夠糟的了,結果打完架之後,老婆也跑回娘家去了!這次可不是小小的鬧意氣而已。彼此心中皆有氣。

  絕難想像眼睜睜看到自己的愛人遭人吻住的心情會壞到像死火山再度狂噴出岩漿。當然錯不在於他們兩人,可是卻也是因此而對彼此有妒怨。至今沒有低頭的一方。

  今兒個一月初三,寒流罩在台灣上空,是個悲慘的星期六,更加落實了「冷戰」的效果。簡直是由天氣冰到骨子中,冰得風雲變色,不小心路過冷戰中的人身邊,也得小心被凍傷。

  所以小小李毓很識時務地成日窩在外公的診所受眾阿姨們的溫暖疼愛,也不願依近母親的冷臉;晚上與母親相聚也不敢玩耍吵鬧,駕著他的學步車呼嘯在大舅的書房,也不願滾入地雷區引來殺機。

  「老媽,我要帶小毓睡覺了,可以把他還給我了吧?」

  忘了提一點,李毓遠離母親的行為純屬孫母一手主導。怕影響小孩身心健全。

  孫母正在替小孫子穿睡衣、換尿布,涼涼地說:

  「我看妳還是學其他聯考生那樣,熬夜通宵好了。小毓今晚由我和妳爸照顧。」她可怕女兒半夜氣起女婿,索性毆打這張相似的面孔出氣哩!不妥,小女生年輕氣盛,何況小孫子人人疼,一丁點委屈也受不得,誰知道束雅會不會有失去理智的時候?

  孫束雅坐在母親身邊:

  「妳幹嘛?怕我打小毓呀?」

  「看妳這張橫肉臉,豈能不防?」

  穿著可愛的卡通睡衣,李毓爬到母親懷中,乖乖地叫「媽媽」,卻不敢亂動;小孩子也能感受到大人的情緒,向來樂觀的笑臉也失了幾分顏色。

  孫束雅摟著兒子親了親。

  「這次要戰多久?我是不介意養妳啦,但這樣下去算什麼呢?不怕女人乘虛而入呀?」

  「我管他去死。」朱唇嘟得半天高,口氣可嗆了。

  孫父由浴室中出來,嘆氣道:

  「今天舉韶有到診所看小毓,我看他也不好過。這次鬧什麼氣?怎麼連他也孩子氣了起來。」

  也就是說,目前兩家的大人們仍然不解他們夫妻為何鬧翻。研究了老久,也研究不出原因;問嘛,又相同問不出來,可見這次不是小事。

  「沒有什麼大事。」

  「明天星期天,原本是你們一家三口團圓的日子,怎麼,不回小套房團圓啦?」孫母問著。

  「不要,我留在這裡看書。」她抱兒子站起身:「你們早點休息吧,晚安。」怕父母再追問,孫束雅落荒而逃。

  回到自己房中才吐了口氣!

  吵架嘛,還不是那麼一回事?!先是鬥氣,後是等待有一方低頭;再是預料之外的尷尬,再來就是難堪了。等到發現不會有人低頭之後,不是大吵,便是分手──

  這種吵法,真是傷神!老天啊,她甚至還只是個可憐的考生,順道擔任母親與妻子的職責還不夠,如今又壓來怨婦角色,怎麼消受哦!

  房中的電話突然響起,嚇得昏昏欲睡的李毓哭了出來!真缺德,十點了打什麼電話!即使是李舉韶也該殺,何況根本不會是他。時段太晚,會侵擾兒子的睡眠,他心中明白。

  一邊接起電話,一邊抱兒子在懷中拍撫。

  「哪位?」口氣不善得很。

  那頭傳來愉悅的聲音──

  「可別當我是李舉韶呀!我是無辜的思詩啦!」

  不是好東西!就她所知,三天前偷吻她的男子是錢思詩的朋友之一。

  「有事?」

  「心情不好嗎?明天一同出來喝茶好不好?」好誠懇的聲音,猶如廣播電台婦人在勸誘別人講內心話時的音色,以期有更多隱私供自己八卦。

  「大概沒空。」她聲音越發小聲,因為懷中的兒子已經陷入沉睡。

  不過電話另一邊的人倒是當成她正在暗自蕭索飲泣。口氣更加慈悲:

  「出來嘛,順便帶妳兒子出來玩,明天我們去兒童樂園玩,我買了幾件衣服要送小毓哦!」

  有沒有搞錯呀?不足週歲的小嬰兒去兒童樂園不嚇暈了才怪,玩什麼玩?

  「不必了,謝謝。我想睡了,晚安。」

  「明天早上十點,我開車來接妳,晚安。」不待人拒絕,錢思詩先掛電話。搞什麼呀?她難道會白癡到任人看笑話?如果天下有人會因為他們夫妻不和而開心的,必屬這女子無疑。

  兩人雖素無恩怨,但二姊分析過,有種女人非要別人與她相同下場才會舒坦。不見容於別人初戀有好結果。

  二姊曾以她老江湖的眼光批判了錢思詩一下,只有一句話:落翅仔的骨相。與舉韶的猜測不謀而合。

  她不願把老同學想得那麼糟,眼前可以理解的是錢思詩看笑話的心態而已。多奇怪,毫無理由去妒恨別人的日子過得好?

  將兒子小心地放在床上蓋好被子,趴在一邊看著。這一張像父親的臉,長大了一定比他爹更出色吧!

  輕輕親著兒子,喃喃自語:

  「寶寶,對不起,你一定也很想回到以前當破壞狂的日子吧?近來乖得反常,真令我過意不去。明天我們去看姑姑好嗎?你最喜歡喝姑姑店中的南瓜濃湯了,我們明天去喝個夠。」

  畢竟當娘了,生氣也得有個限度。何況已三天不見那個死傢伙,恩賜他一次覲見的機會吧!

  想開了之後,便能安心縮入棉被中沉睡,不再費力氣去保持冷戰面孔了。自己看了都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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