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怎樣寫作的?
★不應該發的牢騷
說來慚愧,如果從我出版「從軍日記」那本小冊子開始算起,到今年我已整整地寫了二十六年的文章,可是有沒有什麼成績?沒有!徒然在我的行李中增加了一些重量;為了這三十本小冊子,使我帶來帶去,有些連封面也掉了,裏面的字跡也不見了,也有缺了頁數的,我仍然捨不得拋棄它,老覺得它等於是我親生的孩子,是用我的心血哺育出來的,它長得不好看;或者營養不足,發育不完全,這只怪我的力量不夠,照顧不周到,我不能討厭它,因為它是我底心血的結晶。
這種心理,我相信凡是寫文章的人,想必都有此同感,所謂「敝帚自珍」,就是這個意思。
提到我的寫作生活,真是感慨萬千,好像一部廿五史,不知從何說起。原來,對於文藝,我只是愛好而已,從來沒有野心想要踏進文壇,更不敢希望有成為「作家」的一天。還記得我生平第一篇作品──「剎那的印象」發表時,是用的「閒事」做筆名,後來有位哥哥的朋友在武昌高師(那時還沒有改武大)辦了一個文藝週刊,他來信索稿,我寄了一篇去,用的筆名是「微波」,等到發表時,竟改了「冰瑩」二字。他給我寫了一封信,說明改「冰瑩」二字的理由。那時候,我還沒有讀過冰心的作品,根本不知世間有冰心其人,後來有人問我是否因為前有冰心,後取冰瑩,實在絕無此事,我應該鄭重聲明的。
我的名字,本來是鳴岡,因為投考中央軍校時,為了當代表反對複試而遭開除,只好改了冰瑩又去報名,參加第二次考試,從此就用這名字發表「從軍日記」,一來紀念這位朋友;二來名字多了也不大好,儘管後來被我用過的筆名有二十幾個之多,而用得最多的還是這兩個字。
如果有人問起我的寫作生活來,我一定會對他發一大篇牢騷。命運對我是殘酷的,我從少年時代就開始嘗到人生的痛苦滋味;一直到老,整天脫離不開「窮」,「忙」,「病」,「苦」。我從來沒有好好地寫過一部稿子,也從來沒有好的環境給我寫作,每次發表文章或者出版一部書,都是在兩種情形之下逼出來的:一是朋友逼稿,限期繳卷;二是我窮的不得了,非寫稿換米不可!尤其自從抗戰開始到現在這十七年中,我的生活是空前的忙,空前的苦;在這段艱辛的日子裏,我撫養大了三個孩子,始終沒有好好地休息過一天。一面教書,一面寫文章,已經勢難兼顧;何況我還要身兼下女,一日三餐,已經夠我麻煩了,加上還要編講義,改那麼多的作文卷子;更何況還要替一些不相識的青年朋友改作文,回信,解答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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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引起我對於文學發生興趣的作品
從我五六歲有記憶的時候開始,腦海裏便深深地印著父親吟詩的印象,有時他教二哥和三哥念詩;有時搖頭擺腦自己在做詩,我不懂他哼些什麼,只覺得那樣子非常有趣,用一句現成話來說:「富有詩意。」父親見我呆呆地站在旁邊,他就開始翻出「隨園女弟子詩集」和「唐詩三百首」來教給我念,我的記憶力很好,一首詩念過兩三遍就能背誦,但我並不了解其中的意思。
大約是八歲的時候,有一天我忽然在樓上的書架上看到了一本「水滸傳」,前面幾頁已經不見了,線也斷了,首先是一些人像吸引了我,隨手一翻,就看見武松打虎,覺得非常有趣;從此這部書好像有一種什麼魔力把我的心整個地佔有了,我看完一段,就喜歡把裏面的故事講給小朋友聽,慢慢地連大人老太太也都喜歡聽我講故事了,這是我與文學結緣的開始。
進高小的第一年,我初次看到莫泊桑的「二漁夫」,都德的「最後一課」。我被這些愛國的故事所感動,對新文學發生了莫大的興趣。我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我不懂究竟那些作品的主旨表現什麼?我只覺得我在讀它的時候,心裏感到一種形容不出的感動,難過;看完了還想看,一連看三四遍,不但不討厭,而且還覺得越看越有心得呢。
進了長沙省立第一女子師範,我看書的機會來了,同學們選舉我做學術股幹事兼圖書管理員,我常常把新到的書藏起來,等自己先看完了再借給別的同學看。我像個貪得無饜的人,不管這本書好不好,抓到就看,直到民國十五年的春天,我陪著二哥在嶽麓山養病的時候,他才指導我正式走上文學之路。
從此,我與文學結了不解之緣,為了它,我受過不知多少苦;可也得過不知多少快樂,不論在什麼艱苦、困難、危險的環境裏,我從來不埋怨它,不討厭它,我把它當做是我的愛人,我的第二生命,我願與它相依為命,一直到老死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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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受打擊
在中學時代,我最喜歡的功課是國文,在五年中,換了三個國文老師:一位陳老師是道地的八股先生,他所選給我們讀的都是駢體文。不管我們聽了感不感覺興趣,懂不懂每課的意義,他只是在講臺上閉起眼睛來念,把老腔調拉得像鄉下女人哭丈夫似的又長又難聽;他要我們都做文言,而且要做四六對句。於是有少數同學就拼命抄書,請別人代作,我雖然不喜歡八股文,也只好勉強作文言文繳卷;有時連上國文課我也偷看小說;上幾何代數時,照例不聽講,等到月考來臨就開夜車,借同學的練習抄一遍。那時我看書的速度非常快,一天看十幾萬字是常事,明知在講堂上看課外書是犯規的事,只因文藝的吸引力太大,使我無法控制。我自己是過來人,後來當了老師,看見學生在上課時看小說,我非但不檢舉他,反而原諒他。
第二個國文老師是周東園先生,他是提倡白話文最有力的一位,他改的文章又快又好;第三位教我們國文的是李青崖先生,他專門研究法國小說,尤其對於福羅貝爾和莫泊桑推崇備至。我高興得幾乎發狂,以為得到了一個好導師,從此可以好好走上文學之路了。我用盡心血,寫了一篇萬餘字的小說──「初戀」,請他修改,他卻把作文簿子往抽屜裏一塞,至今沒有還我。我質問他為什麼不改?他說:「在五百字以內的我改,長了恕不負責。」並且告訴我當初福羅貝爾教莫泊桑寫小說,也是從短篇入手的,所以莫泊桑後來成了世界短篇小說之王。
可憐我那時什麼也不懂,文字還沒有寫通順,怎麼知道寫短篇小說呢?那怕「初戀」寫的再不好,他也應該看一遍,指示我自己如何修改才對呀;然而他竟連一個字也不看,未免太使我傷心了!
經過這一打擊之後,我不但不灰心,反而再接再厲地更加努力寫文章了。當處女作──「剎那的印象」在長沙大公報副刊上發表之後,我得到了很大的鼓勵。我想既然要發表給許多人看的,就不能拿作文來比;作文只給老師一個人看,而且有不妥的地方,老師會替我修改;一個編輯先生,他收到的稿子很多,一定先用那些成熟了的作品,絕沒有時間來替我修改;同時我對於投稿的看法是試驗性質,如果發表了,我覺得這是僥倖;不發表,我絕不氣餒,更不埋怨那位編輯先生,不該把我的心血,丟進字紙簍裏,一直到現在,我還保持這種態度。前年冬天,一位同事的學生,要在鳳山辦一個什麼刊物,要我寫篇「女兵生活的回憶」給他,我真的寫了,後來那人的刊物沒有辦成,連我的文章,也不知丟到什麼地方去了,這位同學怕我難受,見了便說:「青年人沒有責任心,實在太對不住你了!」我連聲回答他:「沒有關係,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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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一個夢
有人告訴我,說我寫給孫伏園先生的信,在中央副刊上登出來了,我不相信;又有一天,我親自看到一位同學在念一篇英文,說是我的作品,我認為他有意譏諷我,把他大罵了一頓;及到我看過之後,的確是我那封「寄自嘉魚」的譯文,原來林語堂先生已經把我那些不成文的東西譯成英文發表了。許多同學向我開玩笑,要我請客,說我的文章出了洋,從此就一躍而為青年作家了。我聽了這些刺耳的話,心裏又慚愧,又惱怒;我恨她們,一聽到「青年作家」四個字,就恨不得打她們一頓。
像我那樣的文章,沒有經過打腹稿,也沒有經過推敲,想到那裏就寫到那裏,完全是隨著興之所至,靠著膝蓋寫出來的小玩藝兒,也能算文藝嗎?直到今天我還在懷疑,好像我是在做了一個美麗的奇怪的夢!儘管「從軍日記」後來發行到十九版,被譯成幾國文字,而且曾引起罹曼羅蘭的注意給我來信;但我始終認為那是最幼稚,最不成熟的作品。記得在這部書出版的時候,我曾拼命反對,我不但否認它有出書的價值,而且連發表的價值也沒有;而林先生他們硬說它有時代的價值,硬說它文字流利,充滿了革命的熱情;但我仍然反對,他們要我再補寫幾篇,我卻寫了一萬餘字的自我批判附在後面,書局老板不肯付印,他說:「從來都是『文章是自己的好』,而你卻例外,拼命把自己的文章,批評得體無完膚,豈不影響我們的銷路?」我當時的答覆是這麼堅決:「如果不把這篇文章附在後面,這本書我就不打算出版了!」
最後,還是我得到了勝利,他們只好讓我這樣做,同時笑我太傻,我倒認為這是我應有的謙虛,也是我學習文藝應有的態度。一直到今天,我始終承認我的作品還沒有成熟,我沒有資格當得起「作家」兩字,我只是一個勤勞的文藝工作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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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樣修改自己的文章
說出來也許有人不相信,然而這的確是我底一段荒唐的寫作生涯。為什麼說她是荒唐呢?民國二十年的夏天,我住在江灣的黑房子裏完成了兩部作品──「青年王國材」和「青年書信」。兩部書共有十六萬多字,在兩星期內一氣呵成。我生平第一次用第三人稱寫七八萬字的長篇小說,沒有一個人指導我,批評我。我像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淵,閉著眼睛在黑暗中摸索。在動筆以前,並沒有寫出大綱和人物表來,只把整個的結構大略在腦子裏構思了一下,以中學生為題材,內容描寫一個好出風頭,談戀愛的學生,和一個埋頭苦讀的學生,兩種不同的生活。人物是從我教過的學生裏面挑選出來的,把好幾個人的優點,集中在王以仁的身上;把好幾個人的缺點,加到王國材和女主角梅英的身上,就這樣,我不分晝夜地埋頭寫作,不睡覺,也不吃飯。有時買幾個麵包放在桌子上,餓了,左手拿著麵包,右手仍然在寫字;晚上,實在寫累了,和衣往床上一倒,老鼠成群結隊地跑來把麵包拖走了也不知道;第二天,眼睛一睜開,臉不洗,頭不梳,又伏在桌子上寫。等到兩部稿子完成之後,我再也沒有勇氣修改它,而且連重看一遍的勇氣都沒有。
我害怕這些用我的心血寫成的稿子,倘若我看後覺得它沒有出版的價值,豈不糟糕!我這時的心理非常矛盾:一方面覺得這樣粗製濫造的東西,一定有不少缺點,我應該仔細修改幾遍;一面又害怕看過之後,沒有勇氣拿去出版了。我那時主要的目的:是賣掉這兩部稿子到日本去留學,當我把稿子交給書局老闆的時候,我的心比做小偷被人家捉住了還要跳得厲害。我把稿費拿到手了,還在懷疑這兩部東西是否能出版,我想:萬一不能付印,要我把稿費退還,那豈不太丟臉?
大約是到東京的第三個月吧?有一天,從郵差手裏接過來一包掛號書籍要我蓋章,打開一看,原來是北新書局寄來的十本青年書信。我躺在床上一頁一頁地翻開來看,心裏充滿了快樂和慚愧,我生怕同學們見了又要開玩笑,我連忙把它藏在抽屜裏;至於「青年王國材」直到廿九年在西安一位朋友那裏才看到,當我經過上海跑去開華書局買這本書時,他們說一版已經賣完,現正在再版中。從此我得了一個結論:寫得不好的作品,也有人看;可見即使出過書,也還有人文章寫不通的。
我雖然僥倖,自從開始寫稿到現在,還算一帆風順,沒有起過什麼波浪;可是經過那次冒險以後,我再也不敢隨隨便便寫文章了。我開始懂得怎樣搜集材料,怎樣處理題材,我嚴格地修改自己的文章,絕不愛惜,也不姑息;我盡量地吹毛求疵,盡量地刪改。「一個女兵自傳」,我曾經修改過五次,現在重新讀一遍,又可發現許多毛病。
寫完一篇文章,應該從頭到尾仔細讀一遍,看看有沒有遺漏的字,有沒有錯誤或者重複的地方,這是誰也認為應該做的手續;一般青年朋友們往往不喜歡打草稿,不喜歡自己仔細看一遍,好好地修改幾遍。有的以為寫得很好了,不需要修改;有的看不出自己的文章究竟缺點在那裏,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就是這個道理。幾乎每個人都有這種現象,看別人作品的時候,盡量挑剔別人的毛病,唯恐他沒有錯處;而一到別人批評自己作品的時候,總想解釋清楚,覺得自己是對的,並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自古以來,「文章是自己的好」這一句話,不知貽害了多少人!我敢武斷地說一句,只要是一個忠於藝術的人,沒有不經過數次甚至十數次的修改而能產生一部偉大的作品的。愈是有修養的作家,愈感到自己的作品不滿意。有時候,一字一句,他們也要經過再三斟酌,再三考慮去修改;他們要使文章做到「增之一分則太長,減之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所以不惜絞盡腦汁,仔細推敲。
固然,我們並不希望每個寫作的人成為作家、詩人,也不希望他們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這些修辭上面;可是一個有志研究文學的青年,或者是一個文章還沒有寫得通順流利的學生,那麼他應該對於一篇文章的結構與修辭特別注意,首先他要養成修改文章的好習慣;假若這篇文章不是馬上等著寄去發表,那麼,寫完之後,儘可讓它在抽屜裏躺一兩天,等到自己有餘暇而心緒寧靜的時候,再拿出來從頭到尾朗誦一遍;這時我們一定會發現許多小毛病,不是掉了字,便是形容詞用重複了,或者「的」,「了」,「呢」,「嗎」,用得太多,減少了文章的美;有時候,「於是」,「因此」,「但是」,「不過」,「然而」,「所以」……用得重複的很多;尤其寫對話,必須朗誦,最好學著在舞臺上的演員說對白一樣,有表情,有動作,有抑揚頓挫的聲調;這樣,我們可以把幾個不同的人物所發出來的不同的聲音寫在紙上,使讀者看了,好像見到了這些人,聽到了這些人所發出來的聲音一般。
倍克是法國一個有名的戲劇家,當他寫「群鴉」的時候,他把一面鏡子擺在寫字檯的前面,以便對著鏡子描寫對話和表情,這種對寫作認真的態度,是值得我們學習的。
三十七年的暑假,因為中電三廠的幾位朋友勸我寫一個電影劇本,我素來缺乏舞臺經驗,不敢動筆;後來他們借了幾個寫好了的劇本給我看,又要我到電影場去參觀他們拍電影,希望從這裏,我可以學習到一些寫劇的技巧。在短短的兩個月裏,我寫了「踩出來的路」(曾在三十八年一月的中央副刊上面連載過),這是我初次學寫電影劇本;論字數只有三萬五千多字,我卻夜以繼日寫了半個月,一連修改了三次,自己動手抄過兩遍;為什麼不請人代抄呢?因為看的時候往往太快,而且過目即忘,要等到我一個字一個字寫起來的時候,才能發現許多要修改的地方。所以我贊成不論是學生或者是作家,作文都應該打草稿,然後再重抄一遍,那麼這篇文章一定比初次寫的要美多了。
在「踩出來的路」這劇本裏面,有一段對話,因為是描寫一個男人勸朋友的太太不要為了丈夫娶了姨太太就吵架,勸她仍然回到丈夫那裏去。我了解女主角的心理,也能夠寫出曼英的對話;但是在男的方面,我就有點隔膜了;於是半夜裏把我的先生叫醒來,他是個一躺下就不知道醒的胖子,我把他叫起來,自然會使他生氣,這時我想:正應該利用他不高興的時候來寫這一段對話;他是男人,自然了解男人的心理,說出來的話,道道地地,可以代表男性。於是我們兩人完全變成了劇本裏面的人物,我們的對話有動作,有表情,而且要臨時佈置舞臺;舞臺上有四位太太在打牌,何子君的太太在一旁抽烟,我要化為四個女人來說話,正在我們吵得拍桌子大罵,非常緊張的時候,替我們做飯的孟媽,慌慌張張地跑來敲門了:
「太太,有話和先生好好講,不要打,千萬不要打,免得驚醒了少爺小姐,他們會哭的!」
我們因為正在緊要關頭,所以沒有理會她,她更急了,竟在外面大捶起門來。
「不要吵,不要吵了,有話明天好講!」她急得幾乎到了要哭的地步,我這才開了門告訴她:
「孟媽,我們不是吵架,是在寫劇本呢。」
「寫劇本?」她睜大了眼睛莫名其妙地問。
我關上門,仍然繼續說下去,她也就沒精打彩地轉去了。
後來據幾位導演和富於寫劇經驗的朋友說,在所有的對話中,這一段要算最精采、最生動活潑,我很高興,因為這一夜犧牲了兩人的睡眠,不是沒有代價的。
過去我最討厭修改自己的文章,往往一篇文章寫好了,連看一遍的勇氣也沒有,便寄出去發表;現在,那怕是一篇幾百字的短文章,也要修改兩遍。能夠養成這種習慣,我相信是因改學生的作文和讀者的習作而來的;因此我希望從事寫作的朋友,如果有機會當幾年編輯或者國文教員,他的文字一定大有進步。有過這種經驗的人,總會相信我這句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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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苦樂
最後,我還要敘述一點我寫作時的苦樂。
當我在上海亭子間裏住著,專為等待所謂靈感來潮的那段時間裏,我最愛清靜,不願有人來打攪我,一連十天半月也不出去,自己彷彿是個和社會不發生任何關係的隱士一般;後來突然變了,覺得躺在床上,眼睛盯住天花板幻想出來的故事,也像空中樓閣似的不可靠,而且也沒有價值。我應該深入社會,從實際生活中去尋找材料,用活的人物,做我小說中的主人翁;正像「剎那的印象」中的女主角,是一位靈魂受侮辱的小丫頭,因為她的主人唐太太把她買來時,看她還漂亮,有意將來把她升為姨太太,所以要我們來鑑賞批評一下;誰知我受到了這刺激之後,馬上回去寫了一篇文章投到大公報,第三天居然登出來了,而且登在第一篇,那時的快樂真不能以文字形容。
現在,我已鍛鍊到了這個地步,腦子裏只要有材料,什麼時候坐下來寫,文思就源源而來,遇著有客人來,或者要去廚房做飯炒菜,隨時都可把思想的龍頭一關,等有時間坐下,再打開來寫。我曾經統計過:一篇兩千多字的文章,放下筆四十二次之多,居然寫得還不零亂,的確是訓練有素的結果。
過去環境好的時候,我寫起文章來時,喜歡在桌子上擺滿了小玩藝兒,嘴裏嚼著蝦米,或者牛肉乾,鴨肫肝,現在只好喝一杯白開水了。
我的字寫得又醜又大,常常越過了四方格紙。在我買不起稿紙的時候,總是用十行紙或白紙寫,自從我當過編輯之後,我知道計算字數是一件最麻煩的事,只好改變我的習慣,用有格的稿紙寫了。
也許這是每個文人都嘗過的滋味,當一篇文章在腦子裏慢慢成熟,由成熟而產生到紙上的時候,那一段生活又艱苦,又害怕,又著急,又喜悅;等到完全脫稿,正像一個孩子生下來以後的產婦,雖然感到精疲力竭,當她聽到孩子的哭聲,那種安慰和愉快,是沒有經驗過來的人所想像不到的。
我愛文學,我更愛把自己腦海裏保存著的材料,隨時寫下來;只是可憐我現在既沒有時間,又沒有寧靜的心境,怎麼能寫出文章來呢?我希望有那麼一天,我能回到故鄉去,吃媽媽分給我的十幾畝穀子,不要靠教書寫作來維持我的生活,那時我就可以盡量讀爸爸留給我的那幾樓存書,寫我高興寫的文章;累了,就跑去花園裏散散步,聽流水潺潺,看白雲出岫,那種快樂,真是人間不可多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