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五 案中案─二</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五 案中案─二</h3><br /><br />  六<br /><br />  第二天下午,村子裡的人熱情洋溢,心潮澎湃。一個儀表出眾、氣度非凡的外國要人來到酒店,登記時用的是令人敬畏的名字:<br /><br />      夏洛克.福爾摩斯<br /><br />  這消息從一幢木屋傳向另一幢木屋,從一座礦井傳向另一座礦井;人們紛紛扔下工具,全村子的人都聚集到那個萬眾矚目的地方。一個路過村子北頭的男人向帕特.利雷大聲嚷嚷著報信,而帕特.利雷的礦井緊挨著弗林特.布克納的礦井。聽到喊聲的菲特洛克.瓊斯看來不大舒服。他喃喃地自言自語:<br /><br />  「夏洛克大叔!不走運!……他怎麼偏在這個時候……」他發了一會兒呆,又自言自語地說:「不過,怕他幹什麼?誰都知道他的招數,我也知道。除非他事先全面策劃一番,摸清了線索,再雇些人按照他的指示辦事……可是這一次什麼線索都不會有──既然這樣,他還能看出什麼來呢?什麼也看不出來。不,先生;現在已經萬事俱備。假如我冒險延期的話……不,我不能這樣冒險。弗林特.布克納今天夜裡鐵定要上西天。」這時,另外一個問題又冒了出來。「夏洛克大叔今天晚上也許想跟我聊聊家常,我怎麼能躲過他呢?因為八點鐘前後我非得在我的屋子裡待上一兩分鐘。」這件煩心事讓他絞盡了腦汁。然而他終於找到了解開難題的辦法。「我們去散步,然後我讓他在路上等一分鐘,這樣他就看不到我做什麼了。甩開一位偵探最好的辦法,就是在你做準備工作的時候,讓他跟你在一起。對,這是最保險的了──我要帶著他。」<br /><br />  與此同時,酒店前的道路被期望一睹大人物風采的人擠得水泄不通。可是,福爾摩斯卻在房間裡待著不露面。只有弗格森、鐵匠傑克.派克和漢姆.桑德韋奇運氣不錯。這幾個熱心的崇拜者為了接近那位偉大的科學派偵探,租了酒店的行李間,從這裡隔著一條十到十五英呎寬的過道,能窺視偵探的房間。三個人躲進行李房,在百葉窗上打了幾個窺視孔。福爾摩斯房間的百葉窗本來是放下的,後來被一點點托起來了。三名密探既興奮又刺激,只覺得頭皮發緊,他們到底面對這位足智多謀、才華出眾、蜚聲世界的奇人了。他就坐在那兒──不是傳說,不是幻影,而是實實在在的、活生生的、形神兼備的一個人,觸手可及。<br /><br />  「瞧他的腦袋!」弗格森滿懷敬畏地說,「我的天哪!瞧那腦袋長的!」<br /><br />  「誰說不是!」鐵匠的話音裡也帶著深深的敬意,「瞧瞧他的鼻子!再瞧瞧他的眼睛!有學問吧?這幾樣真般配啊!」<br /><br />  「看他的臉色,蒼白,」漢姆.桑德韋奇說,「那可都是想事想的──想事的人才有這種臉色哪。媽的!像咱們這樣的人怎麼能知道人家的心事啊。」<br /><br />  「別說不知道人家的心事了,」弗格森說,「就說咱們自己吧,咱們考慮的那點破事還算個事兒嗎?」<br /><br />  「沒錯,威爾斯.法戈。看他皺著眉頭呢──他正往深處想呢──藏得再深也逃不過他的火眼金睛啊。他想通什麼了。」<br /><br />  「對,是這樣的,沒錯。比如說──哎,瞧他都入了神,樣子怪可怕的──臉色鐵青──死人的臉也不過這樣啊。」<br /><br />  「閣下,這可是金不換的本事啊!這也是胎裡帶來的本事。他都死過四回了,一回回都有真憑實據。三次是該著,還有一次是飛來橫禍。我聽說當時他身上那股味道是濕乎乎,冷冰冰的,和墳地一個味。他……」<br /><br />  「噓!瞧他!瞧──他把拇指擱在大腦門這一邊,食指擱在那一邊。他準是想得好苦啊,信不信,要不拿你那件襯衣打個賭?」<br /><br />  「我信。現在,他仰頭盯著天上,還慢慢地捋鬍子呢,還……」<br /><br />  「現在他站起來了,正把左手指頭跟右手指頭放在一起掐算。看見了嗎?先碰的是食指……接著是中指……接著是無名指……」<br /><br />  「不動了!」<br /><br />  「瞧他皺眉頭呢!這一節還沒理出頭緒來。所以人……」<br /><br />  「笑啦!──笑面虎似的──別的手指頭都用不著了!他想好了,夥計們,他準是想好了!」<br /><br />  「哼,我信!但願我不是他算計的那個人。」<br /><br />  福爾摩斯先生把一張桌子搬到窗前,背對著這幫密探坐了下來,開始寫字。密探們從窺視孔那兒收回目光,點上煙斗歇歇氣,一邊噴雲吐霧,一邊聊著。弗格森果斷地說:<br /><br />  「夥計們,沒什麼好說的,他是一個奇人!只要奇人有的,他都占全了。」<br /><br />  「威爾斯.法戈,你說過的話,就數這一句最明白。」傑克.帕克說:「昨天夜裡那件事,要是他在,還不是小菜一碟?」<br /><br />  「嘿,當然了,可不是小菜一碟麼!」弗格森說,「要是那樣,咱們就能見識什麼叫科學性了。有學問──實實在在的學問──拔尖的學問,沒人能比得上,你說是不是?阿其也不錯,門外漢敢說,他從來沒讓別人比下去過。不過,他的本事只不過是眼力,眼尖得跟貓頭鷹似的,要讓我說,這本事只不過是飛禽走獸一類的本事,不比飛禽走獸高,也不比飛禽走獸低,這種本事是百裡挑一,可裡頭沒學問。要說厲害,要說神奇,那他就沒法跟這一位比了。為什麼這麼說呢,我來告訴你他會怎麼幹。他會路過霍根家門口,瞟一眼──就瞟一眼──他家的屋子,這就行了。這就把什麼都看出來了?正是,閣下,看得點滴不漏。別看霍根家在那兒住了七年,還沒他知道的多呢。然後,他會坐在那孩子的床上,不慌不忙地跟霍根太太說話──這麼著吧,漢姆,就當你是霍根太太。我問,你答。」<br /><br />  「好嘞,來吧。」<br /><br />  「『夫人,能否請您……注意,別老走神。那孩子是男的還是女的呀?』<br /><br />  「『女孩,您吶。』<br /><br />  「『唔,女孩。很好,很好。幾歲啦?』<br /><br />  「『剛六歲,您吶。』<br /><br />  「『唔……年紀小,體格弱……兩英哩。這樣她一定累得走不動了。一定會癱在地上睡著了。咱們能在兩英哩以外找到她,也許不到兩英哩。有幾顆牙呀?』<br /><br />  「『五顆,您吶,還有一顆剛露頭。』<br /><br />  「『很好,很好,很好,真不錯。』你看,夥計,他一看就看出門道來了,這時候別人還都在那兒看熱鬧呢。『穿襪子了嗎,夫人?穿鞋沒有?』<br /><br />  「『穿了,您吶──都穿了。』<br /><br />  「『襪子也許是紗線織的?鞋用的是摩洛哥皮子?』<br /><br />  「『是紗線的,您吶。鞋是小牛皮的。』<br /><br />  「『唔……小牛皮。這樣,事情就複雜了。不管它,接著來──我們能對付得了。信什麼教呀?』<br /><br />  「『天主教,您吶。』<br /><br />  「『很好,請把床上的毯子給我剪一條。好,謝謝。不是純毛──進口的。很好。請把孩子穿的哪件衣服剪一條來。謝謝。是棉布的。有點兒磨痕。非常好的線索,非常好。勞駕您給我弄點兒地上的土。謝謝,太感謝了。啊,太好了,太好了。現在,我想咱們有頭緒了。』你瞧,夥計們,他掌握了全部線索,別的都沒用了。那麼,這位奇人現在幹什麼呢?他把這些個布頭和泥土攤在桌子上,一件挨著一件放好,胳膊肘支著桌子,趴在那兒研究──一邊研究,還一邊自言自語,『女孩』;把桌上的物件換換位置,『六歲』;再把桌上的東西這樣擺擺,那樣擺擺:『五顆牙……一顆剛露頭……天主教……紗線……棉布……小牛皮……他媽的小牛皮。』然後坐直了盯著天上,一邊把兩手插進頭髮裡,梳過來,梳過去,一邊嘟囔,『他媽的小牛皮!』然後他站起來,皺著眉頭,搬著手指頭掐算線索──碰到無名指後停了下來。不出一分鐘,他滿面紅光,心花怒放,喜上眉梢,挺起身板,可威風了。他對眾人說,『你們去兩個人,提著燈籠,到英雲.比利那兒把孩子接回來──其他的人就回家睡覺去吧;晚安,夫人;晚安,各位先生。』他禮貌周到地彎腰打個招呼,回酒店去了。這就是他的作派,別人可學不了──講科學,有學問──沒用十五分鐘,全都妥了──用不著在樹林子裡鑽一個鐘頭,也用不著大家湊到他跟前開半個鐘頭的會。夥計們,你們說是吧?」<br /><br />  「老天爺,這可太神了!」漢姆.桑德韋奇說,「威爾斯.法戈,你真把他說活了。哪本書也沒像你描寫得這麼活靈活現啊。老天爺,我覺得就像在我眼前一樣──你們呢,夥計們?」<br /><br />  「真的嗎?這只不過像看相片一樣,那邊才是真的呢。」<br /><br />  弗格森對自己的成功宣講非常高興。他靜靜地呆了一會兒,品味自己的快感,然後懷著深深地敬畏嘟囔:<br /><br />  「這人別是上帝派下來的吧?」<br /><br />  一時無人回答;過了一會兒,漢姆.桑德韋奇畢恭畢敬地說:<br /><br />  「叫我說,這人可是百年不遇。」<br /><br />   <br /><br />  七<br /><br />  當天晚上八點鐘,寒氣襲人,有兩個人摸黑從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前經過。他們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和他的侄子。<br /><br />  「在路上等一會兒,叔叔,」菲特洛克說,「我到我的木屋去一下,用不了一分鐘就回來。」<br /><br />  他問了幾件事,他叔叔一一作答後,菲特洛克的身影就消失在黑暗中。很快,他又回來了,兩個人邊走邊談。九點鐘的時候,他們回到了酒店。他們穿過檯球室時,那兒還聚著一群希望一睹奇才風采的人。人群中響起了一陣仰慕的歡呼聲。福爾摩斯先生頻頻點頭示意,等福爾摩斯離開檯球室後,他的侄子對眾人說:<br /><br />  「諸位,夏洛克叔叔還有一些事情,要幹到十二點到一點鐘的樣子;完事以後他會盡早下來,他希望諸位當中能有人留下來和他乾一杯。」<br /><br />  「老天爺,他可真仗義,夥計們!」弗格森大聲嚷著。咱們為古往今來最了不起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三呼萬歲。嘿,嘿,嘿……」<br /><br />  「萬歲!萬歲!萬歲!嗷……」<br /><br />  歡呼聲在酒店裡迴蕩,這呼聲包含了他們對福爾摩斯的衷心愛戴。上樓時,叔叔輕聲責備侄子:<br /><br />  「你幹嘛要把我拖進來?」<br /><br />  「我想,您不願默默無聞吧,是不是,叔叔?好,那麼,在一個開礦的村子裡也不能例外呀,我就是為了這個才說那句話的。別看那些傢伙稱讚您,可是只要你不乾一杯就這麼走了,他們就會罵你是勢利眼。再說,您說過有好多家常話要跟我聊,這也得聊到半夜呀。」<br /><br />  這小夥子做得不錯,而且做得很聰明──叔叔承認這一點。這小夥子還有一件事也做得聰明,但他除了自己知道,沒有和別人說過──「叔叔和別人就在一旁──這可是一個『不在現場』的有力旁證,鐵證如山。」<br /><br />  他和他的叔叔暢敘了約摸有三個小時。快到午夜的時候,菲特洛克.瓊斯走下樓來,在離酒店十來步遠的黑影裡找了一個地方等著。五分鐘以後,弗林特.布克納搖搖擺擺地出了檯球室,幾乎擦著他走了過去。<br /><br />  「我擺平他了!」小夥子自言自語地說。他繼續目送著弗林特.布克納的身影,「再見……再見……妥了,弗林特.布克納。你罵我母親是個……好吧,我不在乎。現在都了結了;朋友,再散最後一次步吧。」<br /><br />  他沉思著回到酒店。「從現在到一點鐘是一個小時。我們要跟這些傢伙一塊兒待著:這可是『不在現場』的好證據。」<br /><br />  他領著夏洛克.福爾摩斯到了檯球室,那裡擠滿了迫不及待的擁戴者。貴客請大家舉杯暢飲,室內一片歡騰。人人喜笑顏開,恭維聲不絕於耳;氣氛馬上活躍了起來。有的引吭高歌,有的開講趣聞軼事,一杯接著一杯,歡飲只恨夜短,酒宴達到了高潮。到一點還差六分鐘的時候,只聽得一聲巨響──<br /><br />  轟隆!<br /><br />  霎時間,眾人無聲無息。只聽見那巨大的響聲在山谷間久久迴蕩,越來越弱,終於聽不見了。這時,人們哇的一聲朝門口衝去:「什麼東西炸了!」<br /><br />  一個聲音在門外的黑影裡響了起來:「是在山谷那頭,我看見閃光了。」<br /><br />  眾人一窩蜂地往山谷裡跑──福爾摩斯、菲特洛克、阿其.斯蒂爾曼,所有的人都跑了過去。一英哩的路他們幾分鐘就跑到了。借著提燈的光亮,他們看到弗林特.布克納木屋堅硬、平滑的地面,木屋卻無影無蹤,連一條破布和一絲木屑都沒有留下。弗林特本人也不見了。人們到處搜尋,突然,有人大吼一聲:<br /><br />  「他在這兒!」<br /><br />  千真萬確。人們在五十碼開外的溝裡找到了弗林特.布克納──不如說找到了一堆七零八落、毫無生氣的東西,那就是弗林特.布克納。菲特洛克.瓊斯和其他人趕快跑過去看個究竟。<br /><br />  驗屍用了十五分鐘。陪審團的頭頭漢姆.桑德韋奇提交了結論性報告。報告在一連串生搬硬套的華麗辭藻之後,最後才說到現場的情況:「死者之死或因自身、或因他人、或因陪審團未知之人所致;死者身後未造家室,也無財物,只剩房屋一間,已被炸光。上帝保佑他的靈魂,阿門。」<br /><br />  陪審團草草收場,趕快擠到大隊人馬中去,因為那裡才有大家關注的焦點──夏洛克.福爾摩斯。礦工們一聲不響、懷著敬畏之情排成一個半圓,圍住了已成廢墟的弗林特.布克納木屋前面的一大片空場。在這片空場上,那奇人正踱來踱去,他的侄子提著燈籠跟在身後。他手持一根帶子量木屋的遺址,量遮擋木屋的灌木叢到大路的距離,量灌木叢的高度;又在其他幾處量來量去。他搜集了一條碎布,一絲木屑,還把不遠處的一點泥土仔仔細細地查看了一番後,然後收了起來。他用一個羅盤定了當地的方位,留出兩秒的磁偏角。他看看自己的手錶,記錄了時間(太平洋沿岸時間),再校正為當地時間。他步量了從木屋遺址到屍體之間的距離,並根據潮汐的影響作了校正。他用一個袖珍氣壓計測定了海拔高度,又用一個袖珍溫度計量了氣溫。最後,他很有氣派地點點頭說:<br /><br />  「好了。諸位,咱們回去吧?」<br /><br />  他領著大隊人馬向酒店走去,眾人再也憋不住了,熱烈談論起這位奇人來,對他交口稱讚。其間也夾雜著有關這場悲劇的探討:起因如何,誰是主謀等等。<br /><br />  「嗨,有他在這兒真是萬幸──是吧,夥計們?」弗格森說。<br /><br />  「這可是本世紀頭等大事,」漢姆.桑德韋奇說,「準會傳遍全世界;不信,記著我這句話好了。」<br /><br />  「說得對!」鐵匠傑克.帕克說,「咱這村子可要出名了。是不是啊,威爾斯.法戈?」<br /><br />  「嗯,你問我呀──要問我怎麼想這件事,這麼說吧:昨天我出兩塊錢一英呎買的那片『一條龍』礦,今天興許就有人出十六塊一英呎的價!」<br /><br />  「沒錯,威爾斯.法戈!哪個新村子也沒有過這麼好的運氣啊。唉,你看見他搜集碎布片、泥土那些東西了嗎?那叫眼力!什麼也別想躲過他那雙眼睛──全在他手心裡攥著呢。」<br /><br />  「是這麼回事。在別人眼裡,這些東西什麼都不是;可在他眼裡頭,那是書啊,老大的字在上頭印著哪。」<br /><br />  「你這個比方絕了!那些零七八碎的玩藝兒裡頭都有點兒蹊蹺,它們還以為只有天知地知呢;可是,露餡啦!這些把柄一攥在他手裡,它們都該告密了,沒錯,你就記著這句話吧。」<br /><br />  「夥計們,如今我不用擔心他是來跟那個小夥子阿其鬥法的了。這可是件大事,沒有長遠的眼光不行。對付這一團亂麻,要的是科學性,要的是學問。」<br /><br />  「我想,事情走到這一步咱們大家都高興。高興?老天爺,也找不到更合適的詞了。阿其要是有心眼兒,在一邊好好看著,看看這人怎麼幹的,準能長不少學問。可是他不,他一頭鑽到樹叢裡頭,什麼也沒看到。」<br /><br />  「沒錯,我也看見了。不過,阿其還年輕。過一陣子他就能多懂點兒事了。」<br /><br />  這個問題太難了,大家七嘴八舌,誰也說服不了誰。提到的幾個嫌疑人又一個個因不合格被否定了。除了年輕的希里爾,沒人接近弗林特.布克納,也沒人真跟他鬥過氣;對所有想接近他的人,弗林特.布克納都沒有給過好臉色,不過也沒激烈到能動刀子的份兒上。從一開始,一個人的名字就在大家的嘴邊上,這就是菲特洛克.瓊斯,可直到最後才有人說出來。是帕特.利雷先提起他的。<br /><br />  「啊,是呀,」眾人說,「我們也都想到他了,他倒是有一百個理由殺弗林特.布克納,再說,他要是那樣幹也不足為奇。可是,有兩件事解釋不通:第一件,他沒這麼大的膽子;第二件,出事的時候他根本不在那兒呀。」<br /><br />  「這我也知道,」帕特說,「出事的時候他跟咱們在一起,在檯球室。」<br /><br />  「是啊,連出事前一個鐘頭,他也一直在那兒。」<br /><br />  「這就對了。也算他走運。要不然,頭一個懷疑的就是他。」<br /><br />   <br /><br />  八<br /><br />  酒店的餐廳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只留下一張六英呎長的松木桌子和一把椅子。這張桌子靠牆擺著;椅子放在桌子前面;夏洛克.福爾摩斯端端正正坐在那把椅子上,氣度不凡,引人矚目。眾人都站著。整個餐廳擠得滿滿當當。屋子裡煙霧騰騰,人們大氣不出。<br /><br />  那位奇人抬起胳膊,示意眾人再安靜一些。他的胳膊在空中停了一會兒,然後,開始簡明扼要地提問,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對回答的問題報以「嗯嗯」、點頭或者諸如此類的反應。通過這些問答,他徹底查清了弗林特.布克納的情況,包括他的性格、行為、習慣,和人們能說出來的其他情況。顯而易見,這位奇人的侄子是村子裡唯一有殺害弗林特.布克納動機的人。福爾摩斯對證人報以慈悲的微笑,不緊不慢地問道:<br /><br />  「諸位當中有誰知道,爆炸發生的時候這個叫菲特洛克.瓊斯的小夥子在什麼地方嗎?」<br /><br />  跟著就是一片雷鳴般的應答聲:<br /><br />  「在這家酒店的檯球室裡!」<br /><br />  「啊。那麼他當時是剛到嗎?」<br /><br />  「在那兒足有一個鐘頭了。」<br /><br />  「啊。到爆炸現場大約……大約……這個,大約有多遠呢?」<br /><br />  「足有一英哩!」<br /><br />  「啊。說真的,這還不足以證明不在現場,可是……」<br /><br />  人群中爆發出一陣大笑。還夾雜著諸如此類的叫聲:「天哪,他可真是糊塗蛋!」以及:「桑迪,你說這話也不臉紅嗎?」這笑聲和喊聲淹沒了證詞。作證的桑迪低著頭,羞得滿臉通紅。福爾摩斯繼續問道:<br /><br />  「無論如何,這個小夥子瓊斯和本案的些許關聯(眾人笑)已經暴露無遺。現在讓我們召喚這場悲劇的目擊者,聽聽他們說些什麼。」<br /><br />  他取出在現場搜集的那些零七八碎的物證,擺放在他膝頭的一張硬紙板上。眾人鴉雀無聲,靜靜地看著。<br /><br />  「我們已經測得經度和緯度,並根據磁偏角作了校正,這些給出了發生悲劇的精確方位。我們還測得了海拔高度,氣溫和基本濕度──這些都有不可估量的價值,能使我們精確地估價,在當夜的這段時間內,這些因素在何種程度上作用於凶手的情緒和意向。」<br /><br />  (響起了一陣嗡嗡的低語聲:「老天爺,他的學問真深哪!」)<br /><br />  福爾摩斯指著他的那些物證。「現在讓我們請這些沉默的證人講給我們聽吧。<br /><br />  「這兒有一條亞麻布空子彈袋。它說明什麼呢?說明:害人的動機是搶劫,而不是復仇。它還說明什麼?說明凶手智力低下──是否可以說頭腦遲鈍,或者差不多如此呢?因為一個頭腦健全的人是不會想到搶劫弗林特.布克納的,這個人身上從來沒有多少錢。不過,也許凶手是不明底細的外地人呢?我們再來聽聽子彈袋怎麼說。這件東西是我從子彈袋裡面取出來的。這是一小片銀色的石英,非同尋常。請你仔細看看……再請你……還有你。現在請傳回來。在這一帶沿岸地區,只有一處礦脈出產這種類型、這種色澤的石英;那礦脈綿延近兩英哩長,根據我的看法,在不久的將來,這條礦脈將會使當地聞名於世,使它的兩百位主人獲得他們夢寐以求的財富。請說出那條礦脈的名稱。」<br /><br />  「基督教科學和瑪麗.安聯合礦!」眾人異口同聲地說。<br /><br />  一陣狂熱的歡呼聲隨之而來,大家都就近抓住別人的手,使勁攥著,眼含淚花。威爾斯.法戈.弗格森吼道:「我的『一條龍』就在那條礦脈上,這下子它要漲到一英呎一百五十塊錢了──這話你記住了!」<br /><br />  等到喧鬧聲平息下來,福爾摩斯先生接著說:<br /><br />  「由此我們可知有三件事確定無疑:凶手可能智力低下;他不是個外地人;他的作案動機是搶劫,而不是復仇。讓我們接著分析下去。我手裡拿著的是一小截導火索,上面有最近燃燒過的氣味。這截導火索能告訴我們什麼呢?結合已經確定無疑的證據石英,它向我們透露凶手是一名礦工。先生們,這導火索還進一步告訴我們:凶殺的手段是爆炸。還有什麼呢?還有:爆炸物是放置在木屋靠近大路的一側──也就是木屋的前面──因為這截導火索是我在距爆炸地點六英呎以內發現的。<br /><br />  「現在我手裡捏著的是一根瑞典產的火柴──是那種在盒上擦燃的安全火柴。我是在路上找到這根火柴的,那裡距被炸毀的木屋有六百二十二英呎。這說明什麼呢?說明:導火索是從那兒燃起的。這根火柴還說明什麼?說明:那凶手是個左撇子。我是怎麼知道的呢?先生們,我很難向你們解釋我是怎樣知道的,如此細微的蛛絲馬跡只有靠豐富的經驗和深入的研究才能察覺。不過確有蛛絲馬跡,而且有一個事實也支持這種判斷,諸位一定在那些出色的偵探小說中常常留意這個事實,即:所有的凶手都是左撇子。」<br /><br />  「老天爺,是這麼回事!」漢姆.桑德韋奇把大腿一拍,「以前我怎麼就沒想到呢。」<br /><br />  「我也沒想到!」「我也沒想到!」好幾個人都嚷嚷起來。嘿,他的眼裡可真是不揉沙子──好眼力!」<br /><br />  「先生們,儘管凶手遠離受害者,他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被傷害。我現在向你們展示的這塊木片擊中了他。把他打出了血。無論現在他在什麼地方,他身上掛的彩都會暴露無遺。我是在他點燃那根致命的導火索時所立之處揀起這塊木片的。」他居高臨下地掃視全場,臉拉了下來。他慢慢抬起手,指道:<br /><br />  「凶手就站在那兒!」<br /><br />  剎那間,全場驚愕得鴉雀無聲;緊接著,幾十條嗓子齊聲喊道:<br /><br />  「薩姆.希里爾?啊,老天爺,不會!哪會是他?純粹是瞎說八道!」<br /><br />  「注意了,先生們……別著急。觀察一下……他的額頭上有血跡。」<br /><br />  希里爾嚇得臉色刷白,快要哭出來了。他看看這個,看看那個,向每個人求助,期望得到他們的同情。他朝福爾摩斯伸出雙手,懇求道:<br /><br />  「噢,別,別!我從來沒幹過,我發誓從來沒幹過。腦門上這處傷是我……」<br /><br />  「警官,逮捕他!」福爾摩斯喊道,「我絕不妄言。」<br /><br />  希里爾又開始求救。「噢,阿其,別讓他們抓我。我媽非氣死不可!你是知道我怎麼受的傷。跟他們說,阿其,救救我!救救我!」<br /><br />  斯蒂爾曼擠到人群前面來說:<br /><br />  「好,我會救你。別害怕。」他面對全場說,「不管他是怎麼受的傷,都和這個案子無關,不會影響斷案。」<br /><br />  「上帝保佑你,阿其,夠朋友!」<br /><br />  「阿其,好樣兒的!來吧,小夥子,把他們那套花拳繡腿打個落花流水!」眾人歡聲雷動。對本地精英的自豪感和愛鄉之情在眾人心中油然而生,他們對福爾摩斯的態度發生了逆轉。<br /><br />  年輕的斯蒂爾曼等歡呼聲平息下來,說道:<br /><br />  「我請湯姆.傑弗裡斯把住這道門,請哈里斯警官把住那道門,別讓任何人離開。」<br /><br />  「說辦就辦。接著說吧,老手。」<br /><br />  「我確信罪犯就在這裡。如果我的判斷沒錯的話,一會兒我就指給你們看。現在我先把這齣悲劇從頭到尾講清楚。殺人的動機不是搶劫,而是復仇。那凶手的智力並不低下,他也沒有站在六百二十二英呎之外。他沒有被木片擊中。他沒有在木屋跟前放置炸藥。他既沒有帶著一個子彈袋,也不是左撇子。除了這些出錯的地方,這位傑出的客人對本案的分析大體正確。」<br /><br />  大廳裡蕩起一陣舒心的笑聲。熟識的人相互點頭,好像是說:「這話在理,有根有據。好小夥子,好小夥子。他可真是寸步不讓啊!」<br /><br />  客人依然從容大度,不為所動。斯蒂爾曼接著說:<br /><br />  「我手中也有一些物證,而且我馬上就告訴大家,在什麼地方能找到更多的證據。」他拿出一根普通的鐵絲,眾人伸長脖子盯著看。「這上面均勻地塗了一層熔化的蠟油。這兒還有燃得只剩半截的蠟燭。在這剩下的一半蠟燭上,每隔一英吋刻著一條標記。我馬上就告訴大家我在哪兒發現這些東西的。現在,我不推理,不猜測,不把雜七雜八的線索生拉硬拽湊在一堆,也不拿偵探行當的噱頭賣關子;我就用平鋪直敘、開門見山的方式告訴你們這件傷心事是怎麼發生的。」<br /><br />  為加深印象,他停頓了一下──讓場子裡靜下來,讓懸念更強烈,讓眾人的興趣點更加集中;然後他說:<br /><br />  「凶手為了制定方案煞費苦心。這個方案不錯,非常巧妙,看得出凶手是個有頭腦的人,並不遲鈍。這個方案算度精確,為的是讓策劃者徹底擺脫嫌疑。在第一個地點,他在一根蠟燭上每隔一英吋刻上一道標記,點燃後計算時間。他發現,蠟燭燃去四英吋需要三個小時。當福爾摩斯先生在這間房子裡詢問弗林特.布克納的個性和行為方式的時候,我在樓上做了半個小時的試驗,通過實驗得出了蠟燭在背風的情況下燃燒的速度。他當時證實了蠟燭的燃燒速度後,就吹滅了它──就是我給大家看的那根──然後又在一根新蠟燭上做了標記。<br /><br />  「他把這根新蠟燭固定在一個錫做的燭臺上。在五個小時標記處用燒紅的鐵絲燙了一個透芯孔。我已經給大家看了那根鐵絲,上面有一層均勻的蠟油──這是熔化的蠟油冷卻後留下的。<br /><br />  「他吃力地──應該說吃盡苦頭──穿過弗林特.布克納屋後山腳下的那片樹叢,還拖著一個空麵粉桶。他把麵粉桶安置在萬無一失的地方,在桶底放上了燭臺。然後,他量出了大約三十五英呎長的導火索──由麵粉桶到弗林特.布克納木屋背後的長度。他在桶身上鑽了一個孔──這就是他當時鑽孔用的螺絲刀。他一鼓作氣鑽好了孔;完工以後,導火索的一頭通到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另一頭削開露出火藥,插進了蠟燭的孔裡──因為設定今天凌晨一點起爆,那麼點火的時間約在昨天晚上八點鐘──這一點我可以打賭──而且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裡有和導火索一頭相連的炸藥──這一點我雖然證明不了,但我照樣可以打賭。一兩個小時以前我找到這些證據的時候,福爾摩斯大師正在丈量那些沒用的空地,搜集那些與本案無關的小零碎呢。」<br /><br />  他停了下來。眾人都舒了一口長氣,活動活動僵住的筋骨,歡呼雀躍。「真他媽的棒!」漢姆.桑德韋奇說,「難怪他在樹叢裡鑽來鑽去,不跟那位大師在一起湊熱鬧呢。瞧瞧吧,夥計們──他可不傻呀。」<br /><br /><br />  「可不是嗎!嘿,真棒……」<br /><br />  他們的話被阿其.斯蒂爾曼打斷了。<br /><br />  「一兩個小時以前,我們在現場的時候,那把螺絲刀和試驗用蠟燭的主人把這些東西從一個地方取走──這個地方選得不好──拿到了另外一個他認為更好的地方,這個地方在二百碼遠的松樹林裡。他藏起這些東西,還用松針蓋了走來。我就是在那裡找到它們的。螺絲刀和麵粉桶上的孔正好相符。現在……」<br /><br />  那位奇人打斷了阿其.斯蒂爾曼,譏諷地說:<br /><br />  「先生們,我們聆聽了一個非常美妙的童話──實在是太妙了。現在,我想向這位年輕人請教一二。」<br /><br />  有的人慌神了,弗格森說:<br /><br />  「這下子,我怕阿其要給問住了。」其他人也沒了笑臉,不做聲了。福爾摩斯先生說:<br /><br />  「讓我們來把這個童話按照先後順序考察一遍──或稱按照數列的法則,也就是說──把一個個細節連貫起來考查,循序漸進、一往無前,令人心服口服地攻陷這座華而不實的玩偶堡壘,戳穿這個幼稚幻覺的夢想世界。年輕的先生,第一步,我目前只想請教三個問顆──是目前,您的意思是說那支假想的蠟燭是昨天晚上約八點鐘的時候點燃的,我理解的對嗎?」<br /><br />  「是,先生──大約八點鐘。」<br /><br />  「您能說是八點整嗎?」<br /><br />  「啊,不,我說不了那麼準。」<br /><br />  「唔。如果有人正好在那個時候經過現場,他幾乎可以肯定會遇到凶手,對嗎?」<br /><br />  「對,我是這麼想的。」<br /><br />  「謝謝您,目前要問的問題完了。我是說,目前要問的。」<br /><br />  「媽的!他是給阿其下套呢,」弗格森說。<br /><br />  「是啊,」漢姆.桑德韋奇說,「我討厭看那副樣子。」<br /><br />  斯蒂爾曼掃了客人一眼說,「我自己是八點半鐘的時候路過那兒的──不,大約九點鐘。」<br /><br />  「真的嗎?這可有點兒意思──很有意思。你也許碰到凶手了?」<br /><br />  「沒有,我沒碰上人。」<br /><br />  「啊。那麼──如果您不介意的話──我可看不出這件事和本案有什麼關聯。」<br /><br />  「沒有關聯。目前沒有。我是說目前──還沒有。」<br /><br />  他停了一下,又接著說:「我沒有碰到凶手,不過我敢肯定找到了他的蹤跡。所以我確信他就在這個房間裡。我想請你們依次從我面前走過──到這裡來,這裡較明亮──這樣我就能看清各位的腳了。」<br /><br />  一陣興奮的低語聲傳遍了大廳,大家列隊走過阿其.斯蒂爾曼面前,福爾摩斯帶著一副不屑一顧的神態,冷眼旁觀。阿其.斯蒂爾曼彎下腰,手搭涼篷,凝神注視著經過眼前的每一雙腳。五十雙千篇一律的腳走過去了──沒有結果。六十……七十……場面開始顯得有點滑稽。那客人溫文爾雅地譏諷道:<br /><br />  「今天晚上凶手好像缺貨呀。」<br /><br />  眾人聽出了話中的幽默,精神振作起來,發出了一陣開心的笑聲。又有十到十二個受審查的人從阿其.斯蒂爾曼面前走了過去──與其說走,不如說是扭著輕浮而滑稽的舞步蹦了過去,引得觀眾哄堂大笑──這時,阿其.斯蒂爾曼突然伸手指著一個人說:<br /><br />  「這就是凶手!」<br /><br />  「老天爺,是菲特洛克.瓊斯!」人群中掀起了軒然大波,這個結果就像一聲震天動地的爆炸,讓人頭暈目眩,人聲鼎沸,全場像開了鍋一樣。<br /><br />  在騷動聲中,福爾摩斯伸出手來,示意大家安靜。這位大人物的英名對在場的人有一種神祕的壓力,眾人都遵命靜了下來。在一片無言的喘息聲中,福爾摩斯威嚴而充滿感情地發言了:<br /><br />  「這一指控非同小可。它是對一個無辜者的人身攻擊。這個人的清白毫無疑問,無可置疑!請聽我來證明這一點;只要看一看一個再簡單不過的事實,就能揭穿這個毫無根據的謊言。聽著,朋友們,那小夥子昨天晚上從來也沒有離開過我的視線!」<br /><br />  這句話是一記重錘。大家滿腹狐疑地把目光移到阿其.斯蒂爾曼身上。斯蒂爾曼卻更加容光煥發,他說:<br /><br />  「我知道當時還有一個人在場!」他步履輕盈地走到桌子跟前,朝福爾摩斯的雙腳掃了一眼,抬起頭來說:「是你和他在一起!在他點燃那支後來引爆炸藥的蠟燭的時候,你和他的距離還不到五十步!」(群情激動)「而且,那些火柴就是你給他的!」<br /><br />  在眾人眼裡,福爾摩斯顯然是被擊中了要害。他再開口講話時,已經有點兒結結巴巴了。<br /><br />  「這個……呃……這是癡人說夢……這個……」<br /><br />  斯蒂爾曼緊追不捨。他拿出一根燃過的火柴。<br /><br />  「這就是其中的一根。我是在麵粉桶裡找到的──桶裡還有一根火柴。」<br /><br />  福爾摩斯的話馬上流利起來。<br /><br />  「對──不過是你自己放進去的!」<br /><br />  這是一記漂亮的回馬槍。斯蒂爾曼還以顏色。<br /><br />  「這是塗蠟火柴──這種火柴村子裡沒有過。可以搜我的身看有沒有火柴盒,你呢?」<br /><br />  連最拙的眼睛也能看得出,這一次福爾摩斯打退堂鼓了。他的兩隻手摸索著,嘴唇動了一兩次,卻沒有出聲。大家盯住福爾摩斯等著,巨大的懸念壓在眾人心頭,沉寂更加重了這種氣氛。稍停,斯蒂爾曼溫和地說:<br /><br />  「我們等你拿主意呢。」<br /><br />  鴉雀無聲的場面又持續了片刻;這時,福爾摩斯用低沉的聲音說:<br /><br />  「我拒絕搜身。」<br /><br />  屋內沒有喧嘩的聲浪,但幾乎所有的人都低聲說:<br /><br />  「完了!他是阿其盛到盤子裡的菜了。」<br /><br />  似乎沒有人知道如今該怎麼辦。這一刻的局面十分尷尬──自然是因為形勢急轉直下,這些未經世面的人受到震撼,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腦子一下子卡了殼,就像鐘錶停了擺似的。只消一小會兒,就又嘀嘀嗒嗒地走了起來;人們三三兩兩地把腦袋湊在一起,嘁嘁喳喳地出主意,想辦法。其中一個主意得到了很多人的贊同;鑒於凶手為村子除了一害,應該謝謝他,讓他走就是了。但是頭腦冷靜的人表示反對,他們指出,東部各州那些不知底細的人會把這視作一樁醜聞,沒完沒了地說三道四。最後,頭腦冷靜的人占了上風,他們的主張得到一致贊同;於是,冷靜派領導人要求大家安靜,並宣布:把菲特洛克.瓊斯收監,交付審判。<br /><br />  這動議獲得通過。顯然,這裡已經沒有其他事情可幹,人們心中暗喜,他們迫不及待地要奔出屋門,湧向悲劇現場,去看麵粉桶以及其他一些東西是不是真在那兒。<br /><br />  可是,這齣戲沒有散場。層出不窮的意外還沒有完結。菲特洛克.瓊斯一直在無聲地啜泣,一波三折的形勢讓眾人激動不已,所以好長一段時間沒有人注意他。可就在宣布逮捕和審判他之後,菲特洛克.瓊斯在絕望中爆發了,他說:<br /><br />  「不!不行。我不想蹲監牢,我不想接受審判;我倒夠黴了,吃盡了苦頭。現在就絞死我吧,讓我出去!總會真相大白的,不過──什麼也救不了我了。他說得點滴不漏,就好像他跟我在一起,看著我幹一樣──我不明白他是怎麼發現的;你們會找到桶和別的東西,那時我就什麼機會都沒有了。他是我殺的;可是換了你們,如果他拿一個無依無靠,弱不禁風的窮孩子當狗一樣對待,你們也會殺了他。」<br /><br />  「那傢伙是惡有惡報!」漢姆.桑德韋奇插話了,「夥計們,依我看……」<br /><br />  警察喊著:「先生們,靜一靜!靜一靜!」<br /><br />  一個人問菲特洛克.瓊斯:「你叔叔知道你幹的事嗎?」<br /><br />  「不,他不知道。」<br /><br />  「你敢肯定是他給你火柴的嗎?」<br /><br />  「是他給的,不過他不知道我拿火柴去幹什麼。」<br /><br />  「你做這種事的時候,怎麼敢冒險和他──和一個偵探──在一起呢?這是怎麼回事?」<br /><br />  那年輕人遲疑不決,尷尬地摸著自己的衣扣,他不好意思地說:<br /><br />  「因為家裡有人做偵探,我了解偵探;要是你不想讓偵探看出底細,最好是在他們旁邊下手。」<br /><br />  全場爆發了一陣大笑,稱許菲特洛克.瓊斯天真爛漫的智慧表白,然而,這種稱許卻沒有為這個可憐的小流浪漢減輕多少尷尬。<br /><br />   <br /><br />  九<br /><br />  以下內容見於寄給斯蒂爾曼太太的信,落款日期只寫著「星期二」。<br /><br />  菲特洛克.瓊斯被鎖在一間沒人住的木屋裡,等候審判。哈里斯警官給他送去一兩天的乾糧,勸告他好生照管自己,而且答應需要接濟時就來看他。<br /><br />  第二天上午,我們幾個人出於對希里爾的友情,和他一起安葬了他的親戚──沒人哀悼的弗林特.布克納。希里爾主持,我當抬棺的主要助手。我們剛剛幹完,一個衣衫襤褸。神色憂鬱的陌生人垂著頭搖搖晃晃地走了過來,我嗅出了走遍世界追尋的氣息!這美妙的氣息一下子點燃了我的希望之火!<br /><br />  我馬上走到他身旁,輕輕撫著他的肩膀。他像遭了電擊一樣頹然倒地;其他人跑過來時,他掙扎著站了起來,懇求地伸出手來,嘴唇抖抖地哀求我不要再折磨他了。他說:<br /><br />  「夏洛克.福爾摩斯,你滿世界追捕我,可是老天在上,我什麼人也沒有害過呀!」<br /><br />  從他狂亂的眼神裡,我們看得出他已經精神失常了。這都是我的過錯,母親!我在那一刻的痛苦,也許只有您百年之後的消息才能與之相比,再也沒有其他的事情會給我那樣的感受了。眾人把他扶起來,圍住他,對他十分同情,軟語溫言地安慰他,對他說:打起精神來,別再垂頭喪氣的,如今他是他們的朋友了,他們會照顧他,保護他,誰敢動他一個指頭,就把那人殺了。只要能喚醒他們心底裡溫情的一面,這些粗魯的礦工就像一隊媽媽;當然了,要是你喚醒的是另一面,他們又像一幫莽莽撞撞、不可理喻的頑童。他們想盡千方百計安撫他,卻無濟於事,這時,聰明的戰略家威爾斯.法戈.弗格森說:<br /><br />  「要是欺負你的只是夏洛克.福爾摩斯,你就用不著再擔心了。」<br /><br />  「為什麼?」那無助的瘋子問。<br /><br />  「因為他又死了一回。」<br /><br />  「死了!死了!啊,他再不會耍弄我們這些可憐蟲了。他是死了嗎?別騙我──孩子們,他說的是真事嗎?」<br /><br />  「千真萬確!」漢姆.桑德韋奇說,別人異口同聲地說是真的。<br /><br />  「上個禮拜把他吊死在聖.貝納迪諾了,」弗格森把這件事說得有鼻子有眼,「當時他正到處追你呢。是把他錯當成另外一個人了。他們後悔了,可後悔也來不及了。」<br /><br />  「他們給福爾摩斯造了個紀念碑,」漢姆.桑德韋奇用身歷其事、無所不知的口氣說。<br /><br />  那個自稱「詹姆士.沃克」的人吐了一口長氣,如釋重負。他雖然沒有說話,可是眼神裡已經少了幾分狂亂,臉色開朗了不少,看來放鬆了一點兒。大家一起回到我們的住處,夥計們傾村子所有,給他做一頓美味佳肴。他們做飯的時候,希里爾和我給他從頭到腳換上我們的新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位有形有款的體面老紳士。「老」這個字既用得名符其實,也透著傷感。儘管他正當盛年,但是頭上如霜的白髮,臉上飽經滄桑、歷盡苦難的紋路,都說明了他的確是垂垂老矣。他吃飯時,我們一邊吸煙,一邊聊天。飯菜下肚,他終於開口講話了,這些年來的經歷不經意地脫口而出。這些話我記錄時句句不走樣是辦不到的,我只能盡量忠實原意了。<br /><br />     「冤案」紀事<br /><br />  當初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我住在丹佛,我在那兒已經有好多年了;有時候我能記得到底有多少年,有時候又記不清楚──不過這無關緊要。突然,我收到了一紙驅逐令,假如我不走,就揭露我牽涉一樁可怕的罪案,那件案子是很久──不知有多少年──前在東部發生的事。<br /><br />  我知道這樁罪行,可我自己並不是罪人;那是我的一個同名同姓的堂兄幹的。我該怎麼辦才好呢?我惶惶不可終日,手足無措。給我限定的時間很少──我記得只有一天。如果我被曝了光,那就全毀了,大家會對我動私刑,我說什麼都不會有人聽。私刑從來都是如此:事後就算發覺是冤案,後悔也無濟於事了──就和福爾摩斯先生的遭遇一樣。所以我決意賣掉產業,換成維持生計的現款逃走。直到水落石出、能證明我清白的時候,我再回來。於是,我當天夜裡逃離了丹佛,遠走高飛,改頭換面,用了一個假名字在山裡隱居。<br /><br />  我的煩惱和憂慮與日俱增,弄得我幻視幻聽,滿眼滿耳都是幽靈,我已經不能正常地思考,腦子糊塗,像一團亂麻,只好不再去想,因為我的腦子已經受到了創傷。我的情況越來越糟,幻覺越來越重。幽靈一直來纏著我;開始還只是在夜裡,後來白天也來。它們總是圍著床竊竊私語,要謀害我,讓我睡不著覺。由於不能好好休息,我終日疲勞不堪。<br /><br />  這時最糟的事發生了。一天夜裡,那些幽靈悄悄地說:「我們沒辦法,因為我們看不見他,也沒有辦法向別人揭發他。」<br /><br />  它們嘆息了一通,其中一個說:「咱們得請夏洛克.福爾摩斯來。十二天之內他就能到這兒來了。」<br /><br />  它們全都贊成,嘁嘁嚓嚓、鬼頭鬼腦地議論著,可高興了。我如五雷轟頂,因為我讀過關於福爾摩斯的書,知道他不僅智謀出眾,而且精力旺盛,一旦被他抓住蛛絲馬跡,後果可想而知。<br /><br />  幽靈去請福爾摩斯了,我在夜半時分匆匆起床溜走、除了裝著三萬塊錢的手提包以外,什麼都沒有帶;那三萬塊錢還有兩萬在提包裡。四十天以後,那個人發現了我的蹤跡。我只得再逃。他在酒店登記時,習慣性地在姓名欄裡填了真名,然後又擦去,寫上了「達格特.巴克利」。可是恐懼使我練就了一雙銳眼,我透過擦痕看出了福爾摩斯的真名字,於是,我飛快地逃走了。<br /><br />  他在三年半的時間裡跑遍全世界追捕我──太平洋國家、澳洲、印度──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然後又回到了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亞,讓我終日奔波。不過我用來登記的假名字救了我,讓我一直活到今天。我太累了!儘管這些年他讓我受盡磨難,可我卻從來沒有害過他,也沒有害過其他人,我敢起誓。<br /><br />  故事講完了,在場的人都對這故事深信不疑,心潮難平。對我來說,他說的一字一句都像鋼針一下下扎在我的心口上。<br /><br />  我們一致同意老人作為我和希里爾的客人留在這裡。當然,我的想法不能公開;不過,等到他休養康復之後,我就帶他回丹佛去,重新安排他的生活。<br /><br />  眾人用礦工式的豪爽熱情一一和老人握手道別。然後各自去傳播這條消息了。<br /><br />  次日一早,威爾斯.法戈.弗格森和漢姆.桑德韋奇悄悄叫我出去,偷偷地說:<br /><br />  「老漢這些年受折磨的事都傳遍了,村子裡沸沸揚揚。他們從四面八方聚在一起,要對福爾摩斯大師動私刑。哈里斯警官急死了,已經給縣裡的警長打了電話。快去吧!」<br /><br />  我們撒腿就跑。不知別人怎麼想,我心裡是恨不得縣裡的警長馬上就到。你當然明白,說什麼我也不願看到夏洛克.福爾摩斯當我的替罪羊被人們吊死。縣警官的鼎鼎大名我早就聽說過,可我還是不放心地問:<br /><br />  「他管得住聚眾鬧事嗎?」<br /><br />  「他管得住嗎?傑克.費爾法克斯管不住聚眾鬧事,那才是笑話呢!他用一根繩子穿過十九個惡棍的頭皮。你說他管得住嗎?」<br /><br />  我們在谷底飛跑,遠遠傳來了一片大呼小叫的喧鬧聲,我們越跑越近,那聲音也漸漸大了起來。吼叫聲此起彼伏,越來越強,越來越近。我們終於來到了酒店前的空地上,那裡人頭攢動,陣陣聲浪震耳欲聾。從達利谷來的一夥粗漢已經拿住了福爾摩斯,他卻依然鎮定自若;唇邊浮著居高臨下的笑意,就算他那顆大英國民的心中有對死亡的恐懼,也被他剛強的個性牢牢壓住,沒有洩漏一絲一毫。<br /><br />  「夥計們,拿主意吧!」達利幫中有一個人喊道,「快點兒!是用繩子,還是用子彈?」<br /><br />  「都不用!」他的一個同黨嚷嚷著,「不出一個禮拜,他就活過來了。拿火燒吧,這樣才能永遠送他上西天。」<br /><br />  四里八鄉的傢伙爆發出雷鳴般的讚許聲,一擁而上、爭先恐後地擠到囚徒身邊,把他團團圍住,喊道:「用火!就用火!」他們把福爾摩斯拖到拴馬樁跟前,背靠拴馬樁綁好,在他周圍堆起了齊胸高的木柴和松果。這時福爾摩斯堅毅的面孔上依然毫無懼色,薄薄的嘴唇上仍然掛著輕蔑的笑容。<br /><br />  「火柴!拿火柴來!」<br /><br />  沙德貝裡擦燃了火柴,用手擋著風,彎下腰把火柴塞到松果下面。這幫烏合之眾鴉雀無聲。松果點燃了,微弱的火苗閃了兩下。我似乎聽到遠處傳來了馬蹄聲──那聲音慢慢響了起來──越來越響,越來越清楚,可是正全神貫注盯著火堆的人們好像並未注意到馬蹄聲。熄滅的火柴抽了出來,那漢子擦燃了另一根火柴,彎下腰去,火苗又躥了起來;這一次火苗沒有滅,蔓延開來──周圍的人紛紛離開火堆。行刑者手裡還捏著熄了的火柴,欣賞他的傑作。馬蹄聲在崖頂響起,然後轟然而下,幾乎同時,人們大聲喊了起來:<br /><br />  「縣警官來了!」<br /><br />  縣警官縱馬撕開人群,直取場地中央,勒住馬大喝一聲:<br /><br />  「走開,你們這些賤骨頭!」<br /><br />  眾人聞聲而退,只有他們的頭領沒有服從。他站穩腳跟,想去摸槍。縣警官看透了他的心思,喝道:<br /><br />  「住手,你這個亡命徒。把火弄滅,把那外地人解開。」<br /><br />  那亡命徒服從了。縣警官從容地騎在馬上,不緊不慢。字斟句酌地向眾人訓話,句句話都說到了點子上,讓他們無地自容。<br /><br />  「你們都是好人──是不是呀?好得跟這個騙子──沙德貝裡.希金斯搞到一起去了。這個唱高調的混賬東西專會背後捅刀子,是一個十足的混混。要說有什麼東西我最看不起,那就是動私刑的了。我從來沒見過動私刑的當中有一個真正的男人。動私刑是以多欺少,鼓動一百個劊子手去處置一個病裁縫。只有膽小鬼才動私刑,大家起鬨,才成全了這些膽小鬼;不過,一百個縣警官可有九十九個不是膽小鬼。」他停了停,顯然是把最後一句話再琢磨一遍,回味一下──他接著說:「如果縣警官讓暴民從他手裡奪走了一個囚犯,他就是一個最不稱職的膽小鬼。據統計,去年全美國一共有一百八十二個縣警官因為人家動私刑背了黑鍋。照這樣下去,用不了多久,醫書裡就得添一種新病──『埋怨警官病』」。在場的人都看得出來,警官為想出這個新詞得意洋洋。「大家會說:『縣警官又病啦?』『是啊,又犯了老毛病啦。』緊接著,就要發明一個新官銜了。那時候,人家不說:『他正競選拉巴霍縣警官呢,』人家說:『他正競選拉巴霍縣膽小鬼呢。』上帝,想想,一個大男人怕一幫動私刑的!」<br /><br />  他斜了那囚徒一眼,問:「外地人,你叫什麼,犯了什麼事啦?」<br /><br />  「我叫夏洛克.福爾摩斯,什麼事也沒有犯。」<br /><br />  儘管縣警官肯定聽說過福爾摩斯,可這名字一旦說出,還是給縣警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慷慨激昂地說,福爾摩斯先生足智多謀、美名遠揚、功業蓋世,描寫他的書因其光輝事跡和迷人的文采贏得了每一個讀者的心;這樣的人物訪問星條旗的國度遭此暴行,實在是鄙國的奇恥大辱。他以整個國家的名義致歉,用最美妙的姿態向福爾摩斯鞠了一個躬,並吩咐哈里斯警長前往福爾摩斯的住處照看,如果再有冒犯,唯他是問。然後他轉向眾人說:<br /><br />  「回你們的窩吧,賤骨頭!」眾人四散而去。警官又說:「沙德貝裡,跟我走;我要親自過問你的案子。不──你自己收著那把玩具槍吧,到了你拿著這玩藝兒跟在後頭我害怕的時候,我就和去年那一百八十二個膽小鬼一塊兒混。」他騎著馬顛顛地走了,沙德貝裡跟在後頭。<br /><br />  這時已經是早飯時分,在回家的路上,我們聽說菲特洛克.瓊斯昨天夜裡從他那間上了鎖的屋子裡逃走了!大家對此無動於衷。假如他叔叔想追,就讓他去追吧,這是他的事,村子裡的人不感興趣。<br /><br />   <br /><br />  十<br /><br />  十天以後。<br /><br />  「詹姆士.沃克」的身體已經復元,他的腦子也清楚多了。明天我就和他一起去丹佛。<br /><br />  次日夜間。寄自一個小站的便條。<br /><br />  今天早晨我們動身的時候,希里爾悄悄對我說:「有個消息,等你覺得沒事了,沃克不會再受刺激,身體真正好起來的時候再告訴他:他說的那樁陳年罪過──他說是他堂兄幹的──真是罪有應得。那天咱們埋了的是真凶──就是這世上最最不幸的那個人──弗林特.布克納。他的真名叫雅可布.福勒!」母親,您看,是我這個不知內情的送葬人,幫著把您的丈夫和我的父親送進了墳墓。讓他安息吧。<br /><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馬克.吐溫中篇小說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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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案中案─二



  六

  第二天下午,村子裡的人熱情洋溢,心潮澎湃。一個儀表出眾、氣度非凡的外國要人來到酒店,登記時用的是令人敬畏的名字:

      夏洛克.福爾摩斯

  這消息從一幢木屋傳向另一幢木屋,從一座礦井傳向另一座礦井;人們紛紛扔下工具,全村子的人都聚集到那個萬眾矚目的地方。一個路過村子北頭的男人向帕特.利雷大聲嚷嚷著報信,而帕特.利雷的礦井緊挨著弗林特.布克納的礦井。聽到喊聲的菲特洛克.瓊斯看來不大舒服。他喃喃地自言自語:

  「夏洛克大叔!不走運!……他怎麼偏在這個時候……」他發了一會兒呆,又自言自語地說:「不過,怕他幹什麼?誰都知道他的招數,我也知道。除非他事先全面策劃一番,摸清了線索,再雇些人按照他的指示辦事……可是這一次什麼線索都不會有──既然這樣,他還能看出什麼來呢?什麼也看不出來。不,先生;現在已經萬事俱備。假如我冒險延期的話……不,我不能這樣冒險。弗林特.布克納今天夜裡鐵定要上西天。」這時,另外一個問題又冒了出來。「夏洛克大叔今天晚上也許想跟我聊聊家常,我怎麼能躲過他呢?因為八點鐘前後我非得在我的屋子裡待上一兩分鐘。」這件煩心事讓他絞盡了腦汁。然而他終於找到了解開難題的辦法。「我們去散步,然後我讓他在路上等一分鐘,這樣他就看不到我做什麼了。甩開一位偵探最好的辦法,就是在你做準備工作的時候,讓他跟你在一起。對,這是最保險的了──我要帶著他。」

  與此同時,酒店前的道路被期望一睹大人物風采的人擠得水泄不通。可是,福爾摩斯卻在房間裡待著不露面。只有弗格森、鐵匠傑克.派克和漢姆.桑德韋奇運氣不錯。這幾個熱心的崇拜者為了接近那位偉大的科學派偵探,租了酒店的行李間,從這裡隔著一條十到十五英呎寬的過道,能窺視偵探的房間。三個人躲進行李房,在百葉窗上打了幾個窺視孔。福爾摩斯房間的百葉窗本來是放下的,後來被一點點托起來了。三名密探既興奮又刺激,只覺得頭皮發緊,他們到底面對這位足智多謀、才華出眾、蜚聲世界的奇人了。他就坐在那兒──不是傳說,不是幻影,而是實實在在的、活生生的、形神兼備的一個人,觸手可及。

  「瞧他的腦袋!」弗格森滿懷敬畏地說,「我的天哪!瞧那腦袋長的!」

  「誰說不是!」鐵匠的話音裡也帶著深深的敬意,「瞧瞧他的鼻子!再瞧瞧他的眼睛!有學問吧?這幾樣真般配啊!」

  「看他的臉色,蒼白,」漢姆.桑德韋奇說,「那可都是想事想的──想事的人才有這種臉色哪。媽的!像咱們這樣的人怎麼能知道人家的心事啊。」

  「別說不知道人家的心事了,」弗格森說,「就說咱們自己吧,咱們考慮的那點破事還算個事兒嗎?」

  「沒錯,威爾斯.法戈。看他皺著眉頭呢──他正往深處想呢──藏得再深也逃不過他的火眼金睛啊。他想通什麼了。」

  「對,是這樣的,沒錯。比如說──哎,瞧他都入了神,樣子怪可怕的──臉色鐵青──死人的臉也不過這樣啊。」

  「閣下,這可是金不換的本事啊!這也是胎裡帶來的本事。他都死過四回了,一回回都有真憑實據。三次是該著,還有一次是飛來橫禍。我聽說當時他身上那股味道是濕乎乎,冷冰冰的,和墳地一個味。他……」

  「噓!瞧他!瞧──他把拇指擱在大腦門這一邊,食指擱在那一邊。他準是想得好苦啊,信不信,要不拿你那件襯衣打個賭?」

  「我信。現在,他仰頭盯著天上,還慢慢地捋鬍子呢,還……」

  「現在他站起來了,正把左手指頭跟右手指頭放在一起掐算。看見了嗎?先碰的是食指……接著是中指……接著是無名指……」

  「不動了!」

  「瞧他皺眉頭呢!這一節還沒理出頭緒來。所以人……」

  「笑啦!──笑面虎似的──別的手指頭都用不著了!他想好了,夥計們,他準是想好了!」

  「哼,我信!但願我不是他算計的那個人。」

  福爾摩斯先生把一張桌子搬到窗前,背對著這幫密探坐了下來,開始寫字。密探們從窺視孔那兒收回目光,點上煙斗歇歇氣,一邊噴雲吐霧,一邊聊著。弗格森果斷地說:

  「夥計們,沒什麼好說的,他是一個奇人!只要奇人有的,他都占全了。」

  「威爾斯.法戈,你說過的話,就數這一句最明白。」傑克.帕克說:「昨天夜裡那件事,要是他在,還不是小菜一碟?」

  「嘿,當然了,可不是小菜一碟麼!」弗格森說,「要是那樣,咱們就能見識什麼叫科學性了。有學問──實實在在的學問──拔尖的學問,沒人能比得上,你說是不是?阿其也不錯,門外漢敢說,他從來沒讓別人比下去過。不過,他的本事只不過是眼力,眼尖得跟貓頭鷹似的,要讓我說,這本事只不過是飛禽走獸一類的本事,不比飛禽走獸高,也不比飛禽走獸低,這種本事是百裡挑一,可裡頭沒學問。要說厲害,要說神奇,那他就沒法跟這一位比了。為什麼這麼說呢,我來告訴你他會怎麼幹。他會路過霍根家門口,瞟一眼──就瞟一眼──他家的屋子,這就行了。這就把什麼都看出來了?正是,閣下,看得點滴不漏。別看霍根家在那兒住了七年,還沒他知道的多呢。然後,他會坐在那孩子的床上,不慌不忙地跟霍根太太說話──這麼著吧,漢姆,就當你是霍根太太。我問,你答。」

  「好嘞,來吧。」

  「『夫人,能否請您……注意,別老走神。那孩子是男的還是女的呀?』

  「『女孩,您吶。』

  「『唔,女孩。很好,很好。幾歲啦?』

  「『剛六歲,您吶。』

  「『唔……年紀小,體格弱……兩英哩。這樣她一定累得走不動了。一定會癱在地上睡著了。咱們能在兩英哩以外找到她,也許不到兩英哩。有幾顆牙呀?』

  「『五顆,您吶,還有一顆剛露頭。』

  「『很好,很好,很好,真不錯。』你看,夥計,他一看就看出門道來了,這時候別人還都在那兒看熱鬧呢。『穿襪子了嗎,夫人?穿鞋沒有?』

  「『穿了,您吶──都穿了。』

  「『襪子也許是紗線織的?鞋用的是摩洛哥皮子?』

  「『是紗線的,您吶。鞋是小牛皮的。』

  「『唔……小牛皮。這樣,事情就複雜了。不管它,接著來──我們能對付得了。信什麼教呀?』

  「『天主教,您吶。』

  「『很好,請把床上的毯子給我剪一條。好,謝謝。不是純毛──進口的。很好。請把孩子穿的哪件衣服剪一條來。謝謝。是棉布的。有點兒磨痕。非常好的線索,非常好。勞駕您給我弄點兒地上的土。謝謝,太感謝了。啊,太好了,太好了。現在,我想咱們有頭緒了。』你瞧,夥計們,他掌握了全部線索,別的都沒用了。那麼,這位奇人現在幹什麼呢?他把這些個布頭和泥土攤在桌子上,一件挨著一件放好,胳膊肘支著桌子,趴在那兒研究──一邊研究,還一邊自言自語,『女孩』;把桌上的物件換換位置,『六歲』;再把桌上的東西這樣擺擺,那樣擺擺:『五顆牙……一顆剛露頭……天主教……紗線……棉布……小牛皮……他媽的小牛皮。』然後坐直了盯著天上,一邊把兩手插進頭髮裡,梳過來,梳過去,一邊嘟囔,『他媽的小牛皮!』然後他站起來,皺著眉頭,搬著手指頭掐算線索──碰到無名指後停了下來。不出一分鐘,他滿面紅光,心花怒放,喜上眉梢,挺起身板,可威風了。他對眾人說,『你們去兩個人,提著燈籠,到英雲.比利那兒把孩子接回來──其他的人就回家睡覺去吧;晚安,夫人;晚安,各位先生。』他禮貌周到地彎腰打個招呼,回酒店去了。這就是他的作派,別人可學不了──講科學,有學問──沒用十五分鐘,全都妥了──用不著在樹林子裡鑽一個鐘頭,也用不著大家湊到他跟前開半個鐘頭的會。夥計們,你們說是吧?」

  「老天爺,這可太神了!」漢姆.桑德韋奇說,「威爾斯.法戈,你真把他說活了。哪本書也沒像你描寫得這麼活靈活現啊。老天爺,我覺得就像在我眼前一樣──你們呢,夥計們?」

  「真的嗎?這只不過像看相片一樣,那邊才是真的呢。」

  弗格森對自己的成功宣講非常高興。他靜靜地呆了一會兒,品味自己的快感,然後懷著深深地敬畏嘟囔:

  「這人別是上帝派下來的吧?」

  一時無人回答;過了一會兒,漢姆.桑德韋奇畢恭畢敬地說:

  「叫我說,這人可是百年不遇。」

   

  七

  當天晚上八點鐘,寒氣襲人,有兩個人摸黑從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前經過。他們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和他的侄子。

  「在路上等一會兒,叔叔,」菲特洛克說,「我到我的木屋去一下,用不了一分鐘就回來。」

  他問了幾件事,他叔叔一一作答後,菲特洛克的身影就消失在黑暗中。很快,他又回來了,兩個人邊走邊談。九點鐘的時候,他們回到了酒店。他們穿過檯球室時,那兒還聚著一群希望一睹奇才風采的人。人群中響起了一陣仰慕的歡呼聲。福爾摩斯先生頻頻點頭示意,等福爾摩斯離開檯球室後,他的侄子對眾人說:

  「諸位,夏洛克叔叔還有一些事情,要幹到十二點到一點鐘的樣子;完事以後他會盡早下來,他希望諸位當中能有人留下來和他乾一杯。」

  「老天爺,他可真仗義,夥計們!」弗格森大聲嚷著。咱們為古往今來最了不起的夏洛克.福爾摩斯三呼萬歲。嘿,嘿,嘿……」

  「萬歲!萬歲!萬歲!嗷……」

  歡呼聲在酒店裡迴蕩,這呼聲包含了他們對福爾摩斯的衷心愛戴。上樓時,叔叔輕聲責備侄子:

  「你幹嘛要把我拖進來?」

  「我想,您不願默默無聞吧,是不是,叔叔?好,那麼,在一個開礦的村子裡也不能例外呀,我就是為了這個才說那句話的。別看那些傢伙稱讚您,可是只要你不乾一杯就這麼走了,他們就會罵你是勢利眼。再說,您說過有好多家常話要跟我聊,這也得聊到半夜呀。」

  這小夥子做得不錯,而且做得很聰明──叔叔承認這一點。這小夥子還有一件事也做得聰明,但他除了自己知道,沒有和別人說過──「叔叔和別人就在一旁──這可是一個『不在現場』的有力旁證,鐵證如山。」

  他和他的叔叔暢敘了約摸有三個小時。快到午夜的時候,菲特洛克.瓊斯走下樓來,在離酒店十來步遠的黑影裡找了一個地方等著。五分鐘以後,弗林特.布克納搖搖擺擺地出了檯球室,幾乎擦著他走了過去。

  「我擺平他了!」小夥子自言自語地說。他繼續目送著弗林特.布克納的身影,「再見……再見……妥了,弗林特.布克納。你罵我母親是個……好吧,我不在乎。現在都了結了;朋友,再散最後一次步吧。」

  他沉思著回到酒店。「從現在到一點鐘是一個小時。我們要跟這些傢伙一塊兒待著:這可是『不在現場』的好證據。」

  他領著夏洛克.福爾摩斯到了檯球室,那裡擠滿了迫不及待的擁戴者。貴客請大家舉杯暢飲,室內一片歡騰。人人喜笑顏開,恭維聲不絕於耳;氣氛馬上活躍了起來。有的引吭高歌,有的開講趣聞軼事,一杯接著一杯,歡飲只恨夜短,酒宴達到了高潮。到一點還差六分鐘的時候,只聽得一聲巨響──

  轟隆!

  霎時間,眾人無聲無息。只聽見那巨大的響聲在山谷間久久迴蕩,越來越弱,終於聽不見了。這時,人們哇的一聲朝門口衝去:「什麼東西炸了!」

  一個聲音在門外的黑影裡響了起來:「是在山谷那頭,我看見閃光了。」

  眾人一窩蜂地往山谷裡跑──福爾摩斯、菲特洛克、阿其.斯蒂爾曼,所有的人都跑了過去。一英哩的路他們幾分鐘就跑到了。借著提燈的光亮,他們看到弗林特.布克納木屋堅硬、平滑的地面,木屋卻無影無蹤,連一條破布和一絲木屑都沒有留下。弗林特本人也不見了。人們到處搜尋,突然,有人大吼一聲:

  「他在這兒!」

  千真萬確。人們在五十碼開外的溝裡找到了弗林特.布克納──不如說找到了一堆七零八落、毫無生氣的東西,那就是弗林特.布克納。菲特洛克.瓊斯和其他人趕快跑過去看個究竟。

  驗屍用了十五分鐘。陪審團的頭頭漢姆.桑德韋奇提交了結論性報告。報告在一連串生搬硬套的華麗辭藻之後,最後才說到現場的情況:「死者之死或因自身、或因他人、或因陪審團未知之人所致;死者身後未造家室,也無財物,只剩房屋一間,已被炸光。上帝保佑他的靈魂,阿門。」

  陪審團草草收場,趕快擠到大隊人馬中去,因為那裡才有大家關注的焦點──夏洛克.福爾摩斯。礦工們一聲不響、懷著敬畏之情排成一個半圓,圍住了已成廢墟的弗林特.布克納木屋前面的一大片空場。在這片空場上,那奇人正踱來踱去,他的侄子提著燈籠跟在身後。他手持一根帶子量木屋的遺址,量遮擋木屋的灌木叢到大路的距離,量灌木叢的高度;又在其他幾處量來量去。他搜集了一條碎布,一絲木屑,還把不遠處的一點泥土仔仔細細地查看了一番後,然後收了起來。他用一個羅盤定了當地的方位,留出兩秒的磁偏角。他看看自己的手錶,記錄了時間(太平洋沿岸時間),再校正為當地時間。他步量了從木屋遺址到屍體之間的距離,並根據潮汐的影響作了校正。他用一個袖珍氣壓計測定了海拔高度,又用一個袖珍溫度計量了氣溫。最後,他很有氣派地點點頭說:

  「好了。諸位,咱們回去吧?」

  他領著大隊人馬向酒店走去,眾人再也憋不住了,熱烈談論起這位奇人來,對他交口稱讚。其間也夾雜著有關這場悲劇的探討:起因如何,誰是主謀等等。

  「嗨,有他在這兒真是萬幸──是吧,夥計們?」弗格森說。

  「這可是本世紀頭等大事,」漢姆.桑德韋奇說,「準會傳遍全世界;不信,記著我這句話好了。」

  「說得對!」鐵匠傑克.帕克說,「咱這村子可要出名了。是不是啊,威爾斯.法戈?」

  「嗯,你問我呀──要問我怎麼想這件事,這麼說吧:昨天我出兩塊錢一英呎買的那片『一條龍』礦,今天興許就有人出十六塊一英呎的價!」

  「沒錯,威爾斯.法戈!哪個新村子也沒有過這麼好的運氣啊。唉,你看見他搜集碎布片、泥土那些東西了嗎?那叫眼力!什麼也別想躲過他那雙眼睛──全在他手心裡攥著呢。」

  「是這麼回事。在別人眼裡,這些東西什麼都不是;可在他眼裡頭,那是書啊,老大的字在上頭印著哪。」

  「你這個比方絕了!那些零七八碎的玩藝兒裡頭都有點兒蹊蹺,它們還以為只有天知地知呢;可是,露餡啦!這些把柄一攥在他手裡,它們都該告密了,沒錯,你就記著這句話吧。」

  「夥計們,如今我不用擔心他是來跟那個小夥子阿其鬥法的了。這可是件大事,沒有長遠的眼光不行。對付這一團亂麻,要的是科學性,要的是學問。」

  「我想,事情走到這一步咱們大家都高興。高興?老天爺,也找不到更合適的詞了。阿其要是有心眼兒,在一邊好好看著,看看這人怎麼幹的,準能長不少學問。可是他不,他一頭鑽到樹叢裡頭,什麼也沒看到。」

  「沒錯,我也看見了。不過,阿其還年輕。過一陣子他就能多懂點兒事了。」

  這個問題太難了,大家七嘴八舌,誰也說服不了誰。提到的幾個嫌疑人又一個個因不合格被否定了。除了年輕的希里爾,沒人接近弗林特.布克納,也沒人真跟他鬥過氣;對所有想接近他的人,弗林特.布克納都沒有給過好臉色,不過也沒激烈到能動刀子的份兒上。從一開始,一個人的名字就在大家的嘴邊上,這就是菲特洛克.瓊斯,可直到最後才有人說出來。是帕特.利雷先提起他的。

  「啊,是呀,」眾人說,「我們也都想到他了,他倒是有一百個理由殺弗林特.布克納,再說,他要是那樣幹也不足為奇。可是,有兩件事解釋不通:第一件,他沒這麼大的膽子;第二件,出事的時候他根本不在那兒呀。」

  「這我也知道,」帕特說,「出事的時候他跟咱們在一起,在檯球室。」

  「是啊,連出事前一個鐘頭,他也一直在那兒。」

  「這就對了。也算他走運。要不然,頭一個懷疑的就是他。」

   

  八

  酒店的餐廳搬走了所有的家具,只留下一張六英呎長的松木桌子和一把椅子。這張桌子靠牆擺著;椅子放在桌子前面;夏洛克.福爾摩斯端端正正坐在那把椅子上,氣度不凡,引人矚目。眾人都站著。整個餐廳擠得滿滿當當。屋子裡煙霧騰騰,人們大氣不出。

  那位奇人抬起胳膊,示意眾人再安靜一些。他的胳膊在空中停了一會兒,然後,開始簡明扼要地提問,一個問題接著一個問題,對回答的問題報以「嗯嗯」、點頭或者諸如此類的反應。通過這些問答,他徹底查清了弗林特.布克納的情況,包括他的性格、行為、習慣,和人們能說出來的其他情況。顯而易見,這位奇人的侄子是村子裡唯一有殺害弗林特.布克納動機的人。福爾摩斯對證人報以慈悲的微笑,不緊不慢地問道:

  「諸位當中有誰知道,爆炸發生的時候這個叫菲特洛克.瓊斯的小夥子在什麼地方嗎?」

  跟著就是一片雷鳴般的應答聲:

  「在這家酒店的檯球室裡!」

  「啊。那麼他當時是剛到嗎?」

  「在那兒足有一個鐘頭了。」

  「啊。到爆炸現場大約……大約……這個,大約有多遠呢?」

  「足有一英哩!」

  「啊。說真的,這還不足以證明不在現場,可是……」

  人群中爆發出一陣大笑。還夾雜著諸如此類的叫聲:「天哪,他可真是糊塗蛋!」以及:「桑迪,你說這話也不臉紅嗎?」這笑聲和喊聲淹沒了證詞。作證的桑迪低著頭,羞得滿臉通紅。福爾摩斯繼續問道:

  「無論如何,這個小夥子瓊斯和本案的些許關聯(眾人笑)已經暴露無遺。現在讓我們召喚這場悲劇的目擊者,聽聽他們說些什麼。」

  他取出在現場搜集的那些零七八碎的物證,擺放在他膝頭的一張硬紙板上。眾人鴉雀無聲,靜靜地看著。

  「我們已經測得經度和緯度,並根據磁偏角作了校正,這些給出了發生悲劇的精確方位。我們還測得了海拔高度,氣溫和基本濕度──這些都有不可估量的價值,能使我們精確地估價,在當夜的這段時間內,這些因素在何種程度上作用於凶手的情緒和意向。」

  (響起了一陣嗡嗡的低語聲:「老天爺,他的學問真深哪!」)

  福爾摩斯指著他的那些物證。「現在讓我們請這些沉默的證人講給我們聽吧。

  「這兒有一條亞麻布空子彈袋。它說明什麼呢?說明:害人的動機是搶劫,而不是復仇。它還說明什麼?說明凶手智力低下──是否可以說頭腦遲鈍,或者差不多如此呢?因為一個頭腦健全的人是不會想到搶劫弗林特.布克納的,這個人身上從來沒有多少錢。不過,也許凶手是不明底細的外地人呢?我們再來聽聽子彈袋怎麼說。這件東西是我從子彈袋裡面取出來的。這是一小片銀色的石英,非同尋常。請你仔細看看……再請你……還有你。現在請傳回來。在這一帶沿岸地區,只有一處礦脈出產這種類型、這種色澤的石英;那礦脈綿延近兩英哩長,根據我的看法,在不久的將來,這條礦脈將會使當地聞名於世,使它的兩百位主人獲得他們夢寐以求的財富。請說出那條礦脈的名稱。」

  「基督教科學和瑪麗.安聯合礦!」眾人異口同聲地說。

  一陣狂熱的歡呼聲隨之而來,大家都就近抓住別人的手,使勁攥著,眼含淚花。威爾斯.法戈.弗格森吼道:「我的『一條龍』就在那條礦脈上,這下子它要漲到一英呎一百五十塊錢了──這話你記住了!」

  等到喧鬧聲平息下來,福爾摩斯先生接著說:

  「由此我們可知有三件事確定無疑:凶手可能智力低下;他不是個外地人;他的作案動機是搶劫,而不是復仇。讓我們接著分析下去。我手裡拿著的是一小截導火索,上面有最近燃燒過的氣味。這截導火索能告訴我們什麼呢?結合已經確定無疑的證據石英,它向我們透露凶手是一名礦工。先生們,這導火索還進一步告訴我們:凶殺的手段是爆炸。還有什麼呢?還有:爆炸物是放置在木屋靠近大路的一側──也就是木屋的前面──因為這截導火索是我在距爆炸地點六英呎以內發現的。

  「現在我手裡捏著的是一根瑞典產的火柴──是那種在盒上擦燃的安全火柴。我是在路上找到這根火柴的,那裡距被炸毀的木屋有六百二十二英呎。這說明什麼呢?說明:導火索是從那兒燃起的。這根火柴還說明什麼?說明:那凶手是個左撇子。我是怎麼知道的呢?先生們,我很難向你們解釋我是怎樣知道的,如此細微的蛛絲馬跡只有靠豐富的經驗和深入的研究才能察覺。不過確有蛛絲馬跡,而且有一個事實也支持這種判斷,諸位一定在那些出色的偵探小說中常常留意這個事實,即:所有的凶手都是左撇子。」

  「老天爺,是這麼回事!」漢姆.桑德韋奇把大腿一拍,「以前我怎麼就沒想到呢。」

  「我也沒想到!」「我也沒想到!」好幾個人都嚷嚷起來。嘿,他的眼裡可真是不揉沙子──好眼力!」

  「先生們,儘管凶手遠離受害者,他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被傷害。我現在向你們展示的這塊木片擊中了他。把他打出了血。無論現在他在什麼地方,他身上掛的彩都會暴露無遺。我是在他點燃那根致命的導火索時所立之處揀起這塊木片的。」他居高臨下地掃視全場,臉拉了下來。他慢慢抬起手,指道:

  「凶手就站在那兒!」

  剎那間,全場驚愕得鴉雀無聲;緊接著,幾十條嗓子齊聲喊道:

  「薩姆.希里爾?啊,老天爺,不會!哪會是他?純粹是瞎說八道!」

  「注意了,先生們……別著急。觀察一下……他的額頭上有血跡。」

  希里爾嚇得臉色刷白,快要哭出來了。他看看這個,看看那個,向每個人求助,期望得到他們的同情。他朝福爾摩斯伸出雙手,懇求道:

  「噢,別,別!我從來沒幹過,我發誓從來沒幹過。腦門上這處傷是我……」

  「警官,逮捕他!」福爾摩斯喊道,「我絕不妄言。」

  希里爾又開始求救。「噢,阿其,別讓他們抓我。我媽非氣死不可!你是知道我怎麼受的傷。跟他們說,阿其,救救我!救救我!」

  斯蒂爾曼擠到人群前面來說:

  「好,我會救你。別害怕。」他面對全場說,「不管他是怎麼受的傷,都和這個案子無關,不會影響斷案。」

  「上帝保佑你,阿其,夠朋友!」

  「阿其,好樣兒的!來吧,小夥子,把他們那套花拳繡腿打個落花流水!」眾人歡聲雷動。對本地精英的自豪感和愛鄉之情在眾人心中油然而生,他們對福爾摩斯的態度發生了逆轉。

  年輕的斯蒂爾曼等歡呼聲平息下來,說道:

  「我請湯姆.傑弗裡斯把住這道門,請哈里斯警官把住那道門,別讓任何人離開。」

  「說辦就辦。接著說吧,老手。」

  「我確信罪犯就在這裡。如果我的判斷沒錯的話,一會兒我就指給你們看。現在我先把這齣悲劇從頭到尾講清楚。殺人的動機不是搶劫,而是復仇。那凶手的智力並不低下,他也沒有站在六百二十二英呎之外。他沒有被木片擊中。他沒有在木屋跟前放置炸藥。他既沒有帶著一個子彈袋,也不是左撇子。除了這些出錯的地方,這位傑出的客人對本案的分析大體正確。」

  大廳裡蕩起一陣舒心的笑聲。熟識的人相互點頭,好像是說:「這話在理,有根有據。好小夥子,好小夥子。他可真是寸步不讓啊!」

  客人依然從容大度,不為所動。斯蒂爾曼接著說:

  「我手中也有一些物證,而且我馬上就告訴大家,在什麼地方能找到更多的證據。」他拿出一根普通的鐵絲,眾人伸長脖子盯著看。「這上面均勻地塗了一層熔化的蠟油。這兒還有燃得只剩半截的蠟燭。在這剩下的一半蠟燭上,每隔一英吋刻著一條標記。我馬上就告訴大家我在哪兒發現這些東西的。現在,我不推理,不猜測,不把雜七雜八的線索生拉硬拽湊在一堆,也不拿偵探行當的噱頭賣關子;我就用平鋪直敘、開門見山的方式告訴你們這件傷心事是怎麼發生的。」

  為加深印象,他停頓了一下──讓場子裡靜下來,讓懸念更強烈,讓眾人的興趣點更加集中;然後他說:

  「凶手為了制定方案煞費苦心。這個方案不錯,非常巧妙,看得出凶手是個有頭腦的人,並不遲鈍。這個方案算度精確,為的是讓策劃者徹底擺脫嫌疑。在第一個地點,他在一根蠟燭上每隔一英吋刻上一道標記,點燃後計算時間。他發現,蠟燭燃去四英吋需要三個小時。當福爾摩斯先生在這間房子裡詢問弗林特.布克納的個性和行為方式的時候,我在樓上做了半個小時的試驗,通過實驗得出了蠟燭在背風的情況下燃燒的速度。他當時證實了蠟燭的燃燒速度後,就吹滅了它──就是我給大家看的那根──然後又在一根新蠟燭上做了標記。

  「他把這根新蠟燭固定在一個錫做的燭臺上。在五個小時標記處用燒紅的鐵絲燙了一個透芯孔。我已經給大家看了那根鐵絲,上面有一層均勻的蠟油──這是熔化的蠟油冷卻後留下的。

  「他吃力地──應該說吃盡苦頭──穿過弗林特.布克納屋後山腳下的那片樹叢,還拖著一個空麵粉桶。他把麵粉桶安置在萬無一失的地方,在桶底放上了燭臺。然後,他量出了大約三十五英呎長的導火索──由麵粉桶到弗林特.布克納木屋背後的長度。他在桶身上鑽了一個孔──這就是他當時鑽孔用的螺絲刀。他一鼓作氣鑽好了孔;完工以後,導火索的一頭通到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另一頭削開露出火藥,插進了蠟燭的孔裡──因為設定今天凌晨一點起爆,那麼點火的時間約在昨天晚上八點鐘──這一點我可以打賭──而且弗林特.布克納的木屋裡有和導火索一頭相連的炸藥──這一點我雖然證明不了,但我照樣可以打賭。一兩個小時以前我找到這些證據的時候,福爾摩斯大師正在丈量那些沒用的空地,搜集那些與本案無關的小零碎呢。」

  他停了下來。眾人都舒了一口長氣,活動活動僵住的筋骨,歡呼雀躍。「真他媽的棒!」漢姆.桑德韋奇說,「難怪他在樹叢裡鑽來鑽去,不跟那位大師在一起湊熱鬧呢。瞧瞧吧,夥計們──他可不傻呀。」


  「可不是嗎!嘿,真棒……」

  他們的話被阿其.斯蒂爾曼打斷了。

  「一兩個小時以前,我們在現場的時候,那把螺絲刀和試驗用蠟燭的主人把這些東西從一個地方取走──這個地方選得不好──拿到了另外一個他認為更好的地方,這個地方在二百碼遠的松樹林裡。他藏起這些東西,還用松針蓋了走來。我就是在那裡找到它們的。螺絲刀和麵粉桶上的孔正好相符。現在……」

  那位奇人打斷了阿其.斯蒂爾曼,譏諷地說:

  「先生們,我們聆聽了一個非常美妙的童話──實在是太妙了。現在,我想向這位年輕人請教一二。」

  有的人慌神了,弗格森說:

  「這下子,我怕阿其要給問住了。」其他人也沒了笑臉,不做聲了。福爾摩斯先生說:

  「讓我們來把這個童話按照先後順序考察一遍──或稱按照數列的法則,也就是說──把一個個細節連貫起來考查,循序漸進、一往無前,令人心服口服地攻陷這座華而不實的玩偶堡壘,戳穿這個幼稚幻覺的夢想世界。年輕的先生,第一步,我目前只想請教三個問顆──是目前,您的意思是說那支假想的蠟燭是昨天晚上約八點鐘的時候點燃的,我理解的對嗎?」

  「是,先生──大約八點鐘。」

  「您能說是八點整嗎?」

  「啊,不,我說不了那麼準。」

  「唔。如果有人正好在那個時候經過現場,他幾乎可以肯定會遇到凶手,對嗎?」

  「對,我是這麼想的。」

  「謝謝您,目前要問的問題完了。我是說,目前要問的。」

  「媽的!他是給阿其下套呢,」弗格森說。

  「是啊,」漢姆.桑德韋奇說,「我討厭看那副樣子。」

  斯蒂爾曼掃了客人一眼說,「我自己是八點半鐘的時候路過那兒的──不,大約九點鐘。」

  「真的嗎?這可有點兒意思──很有意思。你也許碰到凶手了?」

  「沒有,我沒碰上人。」

  「啊。那麼──如果您不介意的話──我可看不出這件事和本案有什麼關聯。」

  「沒有關聯。目前沒有。我是說目前──還沒有。」

  他停了一下,又接著說:「我沒有碰到凶手,不過我敢肯定找到了他的蹤跡。所以我確信他就在這個房間裡。我想請你們依次從我面前走過──到這裡來,這裡較明亮──這樣我就能看清各位的腳了。」

  一陣興奮的低語聲傳遍了大廳,大家列隊走過阿其.斯蒂爾曼面前,福爾摩斯帶著一副不屑一顧的神態,冷眼旁觀。阿其.斯蒂爾曼彎下腰,手搭涼篷,凝神注視著經過眼前的每一雙腳。五十雙千篇一律的腳走過去了──沒有結果。六十……七十……場面開始顯得有點滑稽。那客人溫文爾雅地譏諷道:

  「今天晚上凶手好像缺貨呀。」

  眾人聽出了話中的幽默,精神振作起來,發出了一陣開心的笑聲。又有十到十二個受審查的人從阿其.斯蒂爾曼面前走了過去──與其說走,不如說是扭著輕浮而滑稽的舞步蹦了過去,引得觀眾哄堂大笑──這時,阿其.斯蒂爾曼突然伸手指著一個人說:

  「這就是凶手!」

  「老天爺,是菲特洛克.瓊斯!」人群中掀起了軒然大波,這個結果就像一聲震天動地的爆炸,讓人頭暈目眩,人聲鼎沸,全場像開了鍋一樣。

  在騷動聲中,福爾摩斯伸出手來,示意大家安靜。這位大人物的英名對在場的人有一種神祕的壓力,眾人都遵命靜了下來。在一片無言的喘息聲中,福爾摩斯威嚴而充滿感情地發言了:

  「這一指控非同小可。它是對一個無辜者的人身攻擊。這個人的清白毫無疑問,無可置疑!請聽我來證明這一點;只要看一看一個再簡單不過的事實,就能揭穿這個毫無根據的謊言。聽著,朋友們,那小夥子昨天晚上從來也沒有離開過我的視線!」

  這句話是一記重錘。大家滿腹狐疑地把目光移到阿其.斯蒂爾曼身上。斯蒂爾曼卻更加容光煥發,他說:

  「我知道當時還有一個人在場!」他步履輕盈地走到桌子跟前,朝福爾摩斯的雙腳掃了一眼,抬起頭來說:「是你和他在一起!在他點燃那支後來引爆炸藥的蠟燭的時候,你和他的距離還不到五十步!」(群情激動)「而且,那些火柴就是你給他的!」

  在眾人眼裡,福爾摩斯顯然是被擊中了要害。他再開口講話時,已經有點兒結結巴巴了。

  「這個……呃……這是癡人說夢……這個……」

  斯蒂爾曼緊追不捨。他拿出一根燃過的火柴。

  「這就是其中的一根。我是在麵粉桶裡找到的──桶裡還有一根火柴。」

  福爾摩斯的話馬上流利起來。

  「對──不過是你自己放進去的!」

  這是一記漂亮的回馬槍。斯蒂爾曼還以顏色。

  「這是塗蠟火柴──這種火柴村子裡沒有過。可以搜我的身看有沒有火柴盒,你呢?」

  連最拙的眼睛也能看得出,這一次福爾摩斯打退堂鼓了。他的兩隻手摸索著,嘴唇動了一兩次,卻沒有出聲。大家盯住福爾摩斯等著,巨大的懸念壓在眾人心頭,沉寂更加重了這種氣氛。稍停,斯蒂爾曼溫和地說:

  「我們等你拿主意呢。」

  鴉雀無聲的場面又持續了片刻;這時,福爾摩斯用低沉的聲音說:

  「我拒絕搜身。」

  屋內沒有喧嘩的聲浪,但幾乎所有的人都低聲說:

  「完了!他是阿其盛到盤子裡的菜了。」

  似乎沒有人知道如今該怎麼辦。這一刻的局面十分尷尬──自然是因為形勢急轉直下,這些未經世面的人受到震撼,沒有足夠的思想準備,腦子一下子卡了殼,就像鐘錶停了擺似的。只消一小會兒,就又嘀嘀嗒嗒地走了起來;人們三三兩兩地把腦袋湊在一起,嘁嘁喳喳地出主意,想辦法。其中一個主意得到了很多人的贊同;鑒於凶手為村子除了一害,應該謝謝他,讓他走就是了。但是頭腦冷靜的人表示反對,他們指出,東部各州那些不知底細的人會把這視作一樁醜聞,沒完沒了地說三道四。最後,頭腦冷靜的人占了上風,他們的主張得到一致贊同;於是,冷靜派領導人要求大家安靜,並宣布:把菲特洛克.瓊斯收監,交付審判。

  這動議獲得通過。顯然,這裡已經沒有其他事情可幹,人們心中暗喜,他們迫不及待地要奔出屋門,湧向悲劇現場,去看麵粉桶以及其他一些東西是不是真在那兒。

  可是,這齣戲沒有散場。層出不窮的意外還沒有完結。菲特洛克.瓊斯一直在無聲地啜泣,一波三折的形勢讓眾人激動不已,所以好長一段時間沒有人注意他。可就在宣布逮捕和審判他之後,菲特洛克.瓊斯在絕望中爆發了,他說:

  「不!不行。我不想蹲監牢,我不想接受審判;我倒夠黴了,吃盡了苦頭。現在就絞死我吧,讓我出去!總會真相大白的,不過──什麼也救不了我了。他說得點滴不漏,就好像他跟我在一起,看著我幹一樣──我不明白他是怎麼發現的;你們會找到桶和別的東西,那時我就什麼機會都沒有了。他是我殺的;可是換了你們,如果他拿一個無依無靠,弱不禁風的窮孩子當狗一樣對待,你們也會殺了他。」

  「那傢伙是惡有惡報!」漢姆.桑德韋奇插話了,「夥計們,依我看……」

  警察喊著:「先生們,靜一靜!靜一靜!」

  一個人問菲特洛克.瓊斯:「你叔叔知道你幹的事嗎?」

  「不,他不知道。」

  「你敢肯定是他給你火柴的嗎?」

  「是他給的,不過他不知道我拿火柴去幹什麼。」

  「你做這種事的時候,怎麼敢冒險和他──和一個偵探──在一起呢?這是怎麼回事?」

  那年輕人遲疑不決,尷尬地摸著自己的衣扣,他不好意思地說:

  「因為家裡有人做偵探,我了解偵探;要是你不想讓偵探看出底細,最好是在他們旁邊下手。」

  全場爆發了一陣大笑,稱許菲特洛克.瓊斯天真爛漫的智慧表白,然而,這種稱許卻沒有為這個可憐的小流浪漢減輕多少尷尬。

   

  九

  以下內容見於寄給斯蒂爾曼太太的信,落款日期只寫著「星期二」。

  菲特洛克.瓊斯被鎖在一間沒人住的木屋裡,等候審判。哈里斯警官給他送去一兩天的乾糧,勸告他好生照管自己,而且答應需要接濟時就來看他。

  第二天上午,我們幾個人出於對希里爾的友情,和他一起安葬了他的親戚──沒人哀悼的弗林特.布克納。希里爾主持,我當抬棺的主要助手。我們剛剛幹完,一個衣衫襤褸。神色憂鬱的陌生人垂著頭搖搖晃晃地走了過來,我嗅出了走遍世界追尋的氣息!這美妙的氣息一下子點燃了我的希望之火!

  我馬上走到他身旁,輕輕撫著他的肩膀。他像遭了電擊一樣頹然倒地;其他人跑過來時,他掙扎著站了起來,懇求地伸出手來,嘴唇抖抖地哀求我不要再折磨他了。他說:

  「夏洛克.福爾摩斯,你滿世界追捕我,可是老天在上,我什麼人也沒有害過呀!」

  從他狂亂的眼神裡,我們看得出他已經精神失常了。這都是我的過錯,母親!我在那一刻的痛苦,也許只有您百年之後的消息才能與之相比,再也沒有其他的事情會給我那樣的感受了。眾人把他扶起來,圍住他,對他十分同情,軟語溫言地安慰他,對他說:打起精神來,別再垂頭喪氣的,如今他是他們的朋友了,他們會照顧他,保護他,誰敢動他一個指頭,就把那人殺了。只要能喚醒他們心底裡溫情的一面,這些粗魯的礦工就像一隊媽媽;當然了,要是你喚醒的是另一面,他們又像一幫莽莽撞撞、不可理喻的頑童。他們想盡千方百計安撫他,卻無濟於事,這時,聰明的戰略家威爾斯.法戈.弗格森說:

  「要是欺負你的只是夏洛克.福爾摩斯,你就用不著再擔心了。」

  「為什麼?」那無助的瘋子問。

  「因為他又死了一回。」

  「死了!死了!啊,他再不會耍弄我們這些可憐蟲了。他是死了嗎?別騙我──孩子們,他說的是真事嗎?」

  「千真萬確!」漢姆.桑德韋奇說,別人異口同聲地說是真的。

  「上個禮拜把他吊死在聖.貝納迪諾了,」弗格森把這件事說得有鼻子有眼,「當時他正到處追你呢。是把他錯當成另外一個人了。他們後悔了,可後悔也來不及了。」

  「他們給福爾摩斯造了個紀念碑,」漢姆.桑德韋奇用身歷其事、無所不知的口氣說。

  那個自稱「詹姆士.沃克」的人吐了一口長氣,如釋重負。他雖然沒有說話,可是眼神裡已經少了幾分狂亂,臉色開朗了不少,看來放鬆了一點兒。大家一起回到我們的住處,夥計們傾村子所有,給他做一頓美味佳肴。他們做飯的時候,希里爾和我給他從頭到腳換上我們的新衣服,把他打扮成了一位有形有款的體面老紳士。「老」這個字既用得名符其實,也透著傷感。儘管他正當盛年,但是頭上如霜的白髮,臉上飽經滄桑、歷盡苦難的紋路,都說明了他的確是垂垂老矣。他吃飯時,我們一邊吸煙,一邊聊天。飯菜下肚,他終於開口講話了,這些年來的經歷不經意地脫口而出。這些話我記錄時句句不走樣是辦不到的,我只能盡量忠實原意了。

     「冤案」紀事

  當初發生的事情是這樣的:我住在丹佛,我在那兒已經有好多年了;有時候我能記得到底有多少年,有時候又記不清楚──不過這無關緊要。突然,我收到了一紙驅逐令,假如我不走,就揭露我牽涉一樁可怕的罪案,那件案子是很久──不知有多少年──前在東部發生的事。

  我知道這樁罪行,可我自己並不是罪人;那是我的一個同名同姓的堂兄幹的。我該怎麼辦才好呢?我惶惶不可終日,手足無措。給我限定的時間很少──我記得只有一天。如果我被曝了光,那就全毀了,大家會對我動私刑,我說什麼都不會有人聽。私刑從來都是如此:事後就算發覺是冤案,後悔也無濟於事了──就和福爾摩斯先生的遭遇一樣。所以我決意賣掉產業,換成維持生計的現款逃走。直到水落石出、能證明我清白的時候,我再回來。於是,我當天夜裡逃離了丹佛,遠走高飛,改頭換面,用了一個假名字在山裡隱居。

  我的煩惱和憂慮與日俱增,弄得我幻視幻聽,滿眼滿耳都是幽靈,我已經不能正常地思考,腦子糊塗,像一團亂麻,只好不再去想,因為我的腦子已經受到了創傷。我的情況越來越糟,幻覺越來越重。幽靈一直來纏著我;開始還只是在夜裡,後來白天也來。它們總是圍著床竊竊私語,要謀害我,讓我睡不著覺。由於不能好好休息,我終日疲勞不堪。

  這時最糟的事發生了。一天夜裡,那些幽靈悄悄地說:「我們沒辦法,因為我們看不見他,也沒有辦法向別人揭發他。」

  它們嘆息了一通,其中一個說:「咱們得請夏洛克.福爾摩斯來。十二天之內他就能到這兒來了。」

  它們全都贊成,嘁嘁嚓嚓、鬼頭鬼腦地議論著,可高興了。我如五雷轟頂,因為我讀過關於福爾摩斯的書,知道他不僅智謀出眾,而且精力旺盛,一旦被他抓住蛛絲馬跡,後果可想而知。

  幽靈去請福爾摩斯了,我在夜半時分匆匆起床溜走、除了裝著三萬塊錢的手提包以外,什麼都沒有帶;那三萬塊錢還有兩萬在提包裡。四十天以後,那個人發現了我的蹤跡。我只得再逃。他在酒店登記時,習慣性地在姓名欄裡填了真名,然後又擦去,寫上了「達格特.巴克利」。可是恐懼使我練就了一雙銳眼,我透過擦痕看出了福爾摩斯的真名字,於是,我飛快地逃走了。

  他在三年半的時間裡跑遍全世界追捕我──太平洋國家、澳洲、印度──你能想到的任何地方;然後又回到了墨西哥和加利福尼亞,讓我終日奔波。不過我用來登記的假名字救了我,讓我一直活到今天。我太累了!儘管這些年他讓我受盡磨難,可我卻從來沒有害過他,也沒有害過其他人,我敢起誓。

  故事講完了,在場的人都對這故事深信不疑,心潮難平。對我來說,他說的一字一句都像鋼針一下下扎在我的心口上。

  我們一致同意老人作為我和希里爾的客人留在這裡。當然,我的想法不能公開;不過,等到他休養康復之後,我就帶他回丹佛去,重新安排他的生活。

  眾人用礦工式的豪爽熱情一一和老人握手道別。然後各自去傳播這條消息了。

  次日一早,威爾斯.法戈.弗格森和漢姆.桑德韋奇悄悄叫我出去,偷偷地說:

  「老漢這些年受折磨的事都傳遍了,村子裡沸沸揚揚。他們從四面八方聚在一起,要對福爾摩斯大師動私刑。哈里斯警官急死了,已經給縣裡的警長打了電話。快去吧!」

  我們撒腿就跑。不知別人怎麼想,我心裡是恨不得縣裡的警長馬上就到。你當然明白,說什麼我也不願看到夏洛克.福爾摩斯當我的替罪羊被人們吊死。縣警官的鼎鼎大名我早就聽說過,可我還是不放心地問:

  「他管得住聚眾鬧事嗎?」

  「他管得住嗎?傑克.費爾法克斯管不住聚眾鬧事,那才是笑話呢!他用一根繩子穿過十九個惡棍的頭皮。你說他管得住嗎?」

  我們在谷底飛跑,遠遠傳來了一片大呼小叫的喧鬧聲,我們越跑越近,那聲音也漸漸大了起來。吼叫聲此起彼伏,越來越強,越來越近。我們終於來到了酒店前的空地上,那裡人頭攢動,陣陣聲浪震耳欲聾。從達利谷來的一夥粗漢已經拿住了福爾摩斯,他卻依然鎮定自若;唇邊浮著居高臨下的笑意,就算他那顆大英國民的心中有對死亡的恐懼,也被他剛強的個性牢牢壓住,沒有洩漏一絲一毫。

  「夥計們,拿主意吧!」達利幫中有一個人喊道,「快點兒!是用繩子,還是用子彈?」

  「都不用!」他的一個同黨嚷嚷著,「不出一個禮拜,他就活過來了。拿火燒吧,這樣才能永遠送他上西天。」

  四里八鄉的傢伙爆發出雷鳴般的讚許聲,一擁而上、爭先恐後地擠到囚徒身邊,把他團團圍住,喊道:「用火!就用火!」他們把福爾摩斯拖到拴馬樁跟前,背靠拴馬樁綁好,在他周圍堆起了齊胸高的木柴和松果。這時福爾摩斯堅毅的面孔上依然毫無懼色,薄薄的嘴唇上仍然掛著輕蔑的笑容。

  「火柴!拿火柴來!」

  沙德貝裡擦燃了火柴,用手擋著風,彎下腰把火柴塞到松果下面。這幫烏合之眾鴉雀無聲。松果點燃了,微弱的火苗閃了兩下。我似乎聽到遠處傳來了馬蹄聲──那聲音慢慢響了起來──越來越響,越來越清楚,可是正全神貫注盯著火堆的人們好像並未注意到馬蹄聲。熄滅的火柴抽了出來,那漢子擦燃了另一根火柴,彎下腰去,火苗又躥了起來;這一次火苗沒有滅,蔓延開來──周圍的人紛紛離開火堆。行刑者手裡還捏著熄了的火柴,欣賞他的傑作。馬蹄聲在崖頂響起,然後轟然而下,幾乎同時,人們大聲喊了起來:

  「縣警官來了!」

  縣警官縱馬撕開人群,直取場地中央,勒住馬大喝一聲:

  「走開,你們這些賤骨頭!」

  眾人聞聲而退,只有他們的頭領沒有服從。他站穩腳跟,想去摸槍。縣警官看透了他的心思,喝道:

  「住手,你這個亡命徒。把火弄滅,把那外地人解開。」

  那亡命徒服從了。縣警官從容地騎在馬上,不緊不慢。字斟句酌地向眾人訓話,句句話都說到了點子上,讓他們無地自容。

  「你們都是好人──是不是呀?好得跟這個騙子──沙德貝裡.希金斯搞到一起去了。這個唱高調的混賬東西專會背後捅刀子,是一個十足的混混。要說有什麼東西我最看不起,那就是動私刑的了。我從來沒見過動私刑的當中有一個真正的男人。動私刑是以多欺少,鼓動一百個劊子手去處置一個病裁縫。只有膽小鬼才動私刑,大家起鬨,才成全了這些膽小鬼;不過,一百個縣警官可有九十九個不是膽小鬼。」他停了停,顯然是把最後一句話再琢磨一遍,回味一下──他接著說:「如果縣警官讓暴民從他手裡奪走了一個囚犯,他就是一個最不稱職的膽小鬼。據統計,去年全美國一共有一百八十二個縣警官因為人家動私刑背了黑鍋。照這樣下去,用不了多久,醫書裡就得添一種新病──『埋怨警官病』」。在場的人都看得出來,警官為想出這個新詞得意洋洋。「大家會說:『縣警官又病啦?』『是啊,又犯了老毛病啦。』緊接著,就要發明一個新官銜了。那時候,人家不說:『他正競選拉巴霍縣警官呢,』人家說:『他正競選拉巴霍縣膽小鬼呢。』上帝,想想,一個大男人怕一幫動私刑的!」

  他斜了那囚徒一眼,問:「外地人,你叫什麼,犯了什麼事啦?」

  「我叫夏洛克.福爾摩斯,什麼事也沒有犯。」

  儘管縣警官肯定聽說過福爾摩斯,可這名字一旦說出,還是給縣警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慷慨激昂地說,福爾摩斯先生足智多謀、美名遠揚、功業蓋世,描寫他的書因其光輝事跡和迷人的文采贏得了每一個讀者的心;這樣的人物訪問星條旗的國度遭此暴行,實在是鄙國的奇恥大辱。他以整個國家的名義致歉,用最美妙的姿態向福爾摩斯鞠了一個躬,並吩咐哈里斯警長前往福爾摩斯的住處照看,如果再有冒犯,唯他是問。然後他轉向眾人說:

  「回你們的窩吧,賤骨頭!」眾人四散而去。警官又說:「沙德貝裡,跟我走;我要親自過問你的案子。不──你自己收著那把玩具槍吧,到了你拿著這玩藝兒跟在後頭我害怕的時候,我就和去年那一百八十二個膽小鬼一塊兒混。」他騎著馬顛顛地走了,沙德貝裡跟在後頭。

  這時已經是早飯時分,在回家的路上,我們聽說菲特洛克.瓊斯昨天夜裡從他那間上了鎖的屋子裡逃走了!大家對此無動於衷。假如他叔叔想追,就讓他去追吧,這是他的事,村子裡的人不感興趣。

   

  十

  十天以後。

  「詹姆士.沃克」的身體已經復元,他的腦子也清楚多了。明天我就和他一起去丹佛。

  次日夜間。寄自一個小站的便條。

  今天早晨我們動身的時候,希里爾悄悄對我說:「有個消息,等你覺得沒事了,沃克不會再受刺激,身體真正好起來的時候再告訴他:他說的那樁陳年罪過──他說是他堂兄幹的──真是罪有應得。那天咱們埋了的是真凶──就是這世上最最不幸的那個人──弗林特.布克納。他的真名叫雅可布.福勒!」母親,您看,是我這個不知內情的送葬人,幫著把您的丈夫和我的父親送進了墳墓。讓他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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