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四章</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四章</h3><br /><br />  「你終於對你的未婚妻感興趣了嗎?」早上接到表弟的共同度假邀請時,周盛威還沒有這個感覺;但在晚餐之後,他很敏感的從一些細微的蛛絲馬跡裏察覺到不同,於是直接問道。<br /><br />  「我一直對她很感興趣,所以她成了我的未婚妻。」<br /><br />  「少來。那是身為王家未來族長對未來夫人的興趣,而不是來自你王子齊本人對女人的興趣,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你這個人,不涉身分地位。」<br /><br />  王子齊只是笑笑,沒有說些什麼。月光偶爾投向客廳那邊,孫湉湉正坐在那裏,陪著祖母和一群伴婦們聊家常。也不見她有多麼熱絡的投入貴婦聊天群裏,似乎很輕易就被接納了,不時有人會找她聊個一兩句話,她都會微笑回應,卻不主導話題,不說些引人注月的話,但也不會讓人覺得她是在以三言兩語打發別人對她的熱情或好奇。<br /><br />  她會是一個很懂得讓來客感到賓至如歸的稱職女主人。<br /><br />  「你的夫人似乎太安靜了。」周盛威跟王子齊一樣靠在陽臺的扶手上,遠遠看著屋裏女人堆的熱鬧,好一會後,說出觀察所得。好奇問道:「她怕生嗎?」<br /><br />  「不,她大概認為讓別人暢所欲言,好過自己長袖善舞吃力不討好。」<br /><br />  「哦?不怕被人掩了身為主母該有的萬丈光芒?」<br /><br />  「我一直很清醒的知道我未來的夫人是位淑女,而非電燈泡。莫非你一直對此有相反的理解?」<br /><br />  「意思是,你們兩人已經針對這方面討論過了?你要求她低調?」<br /><br />  王子齊揚了揚眉,沒回話。這種事需要夫妻兩人特地討論嗎?她一個書香世家的小姐、受過最嚴謹閨訓的人,待人處世自有其度,還用他來指手畫腳?他可不是幼稚園老師,她也不是三歲小娃。這種問題實在不值得回答,所以也就不答了。眼光仍然投向自己的未婚妻,很稱職的表現出一個未婚夫應有的關懷。<br /><br />  周盛威很瞭解自家表弟的說話風格,對於沒有必要回的話、還沒有定論的、或者心中尚有疑惑的,任誰跟他問了,也只有被隨口打發的下場,再怎麼追問也沒用。顯然此刻他發出的好奇即是其中一種。沒得到回應,也就無須追問,只要繼續表達自己的看法就可以了。<br /><br />  他道:「你知道的,有些當家主母生怕自己在家族裏表現得太退卻,會給夫婿丟臉、會顯得上不了臺面,有失大家風範。相信你也清楚,安靜有時候只是因為掌握不了局面,又不知道如何力挽,只好被壓制著了,是怯場的表現。」他揚揚下巴。「你不覺得有幾位女士望向令夫人的目光帶著些輕蔑嗎?」<br /><br />  「是嗎?」丈夫的臉面是來自妻子在女人堆裏的閒話維持的嗎?真是有趣的論調。男人何時淪落至如此不堪的境地?王子齊好笑地想著。<br /><br />  「如果你適時的英雄救美一下,那麼這次的度假之行,也就不算白白浪費時間了。」<br /><br />  「你今天精神如此不濟,以至於眼力判斷力低落,莫非是睡眠不足造成?」王子齊關懷的看了他一眼。<br /><br />  「我一點問題也沒有,睡眠很足。你七點半打電話過來時,我早就已經醒了。」周盛威白了他一眼,繼續說完自己要說的:「你把她帶來,將她丟給一群不甚相熟、只見過兩三次的女人堆裏,就算她應付得還可以,不需要你援手,你還是應該過去做一個英雄救美的表態。既然都帶她過來培養感情了,總要有所收穫吧?」<br /><br />  「收穫什麼?」隨口問,漫不經心地。<br /><br />  「收穫芳心一顆,保固期至少有十年。只消付出一點點小小的殷勤,多麼划算。你還等什麼?」半開玩笑的慫恿,心中倒不認為這個淡漠而自我的表弟會因為憐香惜玉而有所動作。不是說王子齊不懂憐香惜玉,而是眼前這位孫家千金還沒有被放在太重要的位置上罷了。<br /><br />  周盛威以為表弟還會再等等,等他心情好、或者孫家千金處境明顯不妙時,才會有所動作。不過,他猜錯了。因為王子齊還真的在他說完話之後行動了。周盛威愣了三秒才開口:「嘿,去哪?」<br /><br />  王子齊已經跨過陽臺的拉門,回頭對他道:「去找她。」<br /><br />  「不會吧?真善心大發打算英雄救美?」<br /><br />  「我可不會這麼往自己臉上貼金。」不知想到什麼有趣的事,他眼中閃過一抹笑意,回答得很耐人尋味。<br /><br />  「怎麼說?」周盛威雖不知道王子齊想到什麼而笑,卻沒有跟著笑的心情,因為很顯然王子齊是被他的話逗笑的。也就是說,他剛才所說的話裏,一定有許多謬誤的地方取樂到這傢伙了。<br /><br />  「她不需要我的英雄救美。不過……」<br /><br />  「不過什麼?」周盛威開始咬牙。因為他知道縱使他乖乖順應王子齊偶發的惡趣味,被他吊著胃口,王子齊也不會大發善心的將答案給送出來。一點也沒錯。話說一半的王子齊就這麼走了,另外一半沒說完的話,淺淺的放在心中,像是在說給自己聽。我願意為了收穫一顆有十年保固期的芳心,在此付出一點努力。<br /><br />  在前來度假之前,他把與未婚妻聯絡感情列在公事上首要,隨時備註;因為常常會忘記,心中不想記。感情上如此排斥,所以更必須放在行<br /><br />  事曆最顯眼的地方,以大紅字標示,以隨時提醒自己。<br /><br />  而現在,他覺得舒服多了。<br /><br />  這樣很好。<br /><br />  在博得孫湉湉的芳心之前,他已經先擺平自己心中一直以來的抗拒,理智和感情兩端不再互相壓制強迫,那麼他的身體與精神就不會再有自相耗損的危機,這樣很好。這三天的度假,他已經得到最大的收穫。<br /><br />  「照理說,與人相約,提早三天兩天邀請是常理,為什麼姑爺竟會寸步不讓?他不應是器量窄小的人啊……」孫月陷入深思。<br /><br />  「或許因為他一生下來就是王家最貴重的嫡長子,毫無疑問的未來家主繼承人。他所受的教育宗旨跟佛教那位開山教尊相同:天上地下,唯我獨尊。沒有他主動恩准,誰來求他都會被刁難,以示他的權威不可侵犯?」聽完今日小姐與王大少所有談話的情況後,孫宜平對這位未來姑爺的觀感差到忍不住冷嘲熱諷起來。<br /><br />  「他不是暴發戶出身的二世祖,不會養出這種無聊的習性。」孫月向來理智,不會將個人的情緒帶入思考中。<br /><br />  「那可很難說,也許總有例外產生吧!」孫宜平也知道孫月說的有道理,但就是忍不下這口氣。轉頭望向小姐,問:「小姐,妳怎麼看?」<br /><br />  「他是個謹慎的人。」孫湉湉坐在梳粧檯前,正拿著乾毛巾輕輕抿著濕髮上的水氣。<br /><br />  孫宜平走過去,打開吹風機,幫她吹乾頭髮。問道:「這跟謹慎牽扯上什麼關係了?」<br /><br />  「婚姻是合約的一種。權利和義務、主動與被動、誰主誰次,都是不斷協商出來的。今天談的只是件小事,可是他並不希望因為輕易應允了這件小事,而致使日後失去強勢的主導權。」<br /><br />  「難道他以為小姐會是那種控制欲很強的主母嗎?所以要從現在開始防微杜漸?」孫宜平不禁懷疑起未來姑爺看人的眼光。她家小姐與世無爭到就差沒跑到荒山去當隱士了,全身上下哪裡找得到一丁點權力欲的影子?<br /><br />  孫湉湉望著鏡子裏的自己,眉頭微鎖,沒有說話。<br /><br />  「小姐,妳在想什麼?」<br /><br />  「我今天用錯談判的方式,製造了些麻煩。」歎息地道。<br /><br />  「意思是,姑爺之所以會如此寸步不讓,是因為小姐談判的方式造成?」<br /><br />  「我不小心讓他太高看我了。」這令她很困擾。她沒有太多與人交手的經驗,難免在尺度上拿捏不好輕重,她真希望在跟王子齊交手之前有多一些的練手機會,而不是新手甫一上路,就遭遇終極BOSS 的青眼,無望的被一掌打掛,這對她實在不公平……可這又能怪誰呢?還是只能怪她。<br /><br />  二十四年以來的人生太過偷懶,放縱自己宅在家裏彈琴刺繡,不喜出門交際應酬增加一些人心險惡的經驗,以至於應付這類在商業上打滾的人士經驗值低得近於零,才會在王子齊面前如此左支右絀窘迫難堪。唉……<br /><br />  「所以今天的一切全都是因為姑爺滿意於他的末來夫人……呃……很厲害?而且想知道妳厲害到什麼地步?」孫宜平很艱難的遣詞用字。孫湉湉不語,微不可察的暗自歎了口氣,什麼話也不想說了。<br /><br />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孫月已經將今天的日記注事給登錄完,還列印出一份拿到孫湉湉面前,報告道:「今天晚餐上見過約所有貴婦名媛名單我都建檔了。貴婦們就不多說了,明後兩天會跟著小姐一同玩的,都是陪著姑爺那幾個朋友一同過來的女伴。這四位年輕女性都是出身世家的旁支,性格較為活潑,常常出沒於各種名流宴會,知名度可與知名影藝明星比肩,一般民眾對她們知之甚詳,被媒體封為『終極貴族團』。這個團的組成人員皆是樂於親近媒體的年輕世家公子千金,年紀介於十八歲到二十五歲之間。目前的領袖人物是柯立欣。」<br /><br />  「柯立欣?不就是今天晚上一直找小姐說話、笑裏藏了幾把小刀的那位?」孫宜平揚眉問。<br /><br />  「嗯。家世很不錯,是報業龍頭的千金。她的二哥柯立榮是姑爺的好友,看得出來她對姑爺相當有好感。」孫月點頭。<br /><br />  「可惜不太聰明,又缺少手段,不然早就把咱的孫家姑爺努力變成她柯家姑爺了。只會對情敵酸言酸語,只能顯示出她的小家子氣。」孫宜平撇撇嘴。<br /><br />  「王大少沒有將她列為未婚妻候選人的原因誰也不知道,不過我猜她一定曾經非常努力;努力而沒有成果,難免心中氣堵,所以才會做出不合宜的事。」孫月想了想,又道:「人跟人之間的緣分,是說不清的。美麗得那麼耀眼的柯小姐,在喜歡她的人眼中是夜明珠的存在,而在不喜歡她的人眼中,只是一枚過亮的電燈泡,看了扎眼。或許王大少覺得她太亮了吧。」說完,笑了。<br /><br />  「反正我對這支電燈泡沒有好感。」孫宜平哼道。她這個人就是主觀,只因為看到柯立欣對孫湉湉的態度不佳,就此便再也沒有改觀的可能,決定討厭到底。<br /><br />  「又不是什麼相干的人,妳掛記著喜歡或討厭,不嫌浪費力氣嗎?」孫湉湉將吹風機接過來,按掉電源,捲著電線收好。<br /><br />  閒話到此暫停,先辦正事。孫月坐在床的一角念著明天的行程。<br /><br />  「明天早上六點在前廳集合,騎馬去山上的馬場。早餐備在馬場的餐廳,開飯時間在八點半左右,所以我們還是在出門前先吃一點食物墊胃。基本上一整天都是在馬場活動,下午的活動分別是打馬球及打高爾夫球。姑爺應該會打馬球,到時小姐坐在一旁看著就行了。晚上直接在山上的山莊休息,會有按摩師過來服務,舒緩激烈運動過度的筋骨。」<br /><br />  「我們就不用請按摩師過來了。只是早上騎馬兩個小時,接下來就坐著看人打球,身子骨沒那麼疲倦。」孫湉湉說道。然後想了想,又道:「明天妳們也不必過去了,留在這裏處理妳們自己的事吧。」<br /><br />  「這怎麼可以!如果妳覺得我們兩個都去顯得太招眼的話,那去一個不就成了。」孫月明白小姐在想什麼。<br /><br />  孫宜平接著道:「小姐,妳別多想。雖然這幾個千金小姐今天『忘了』帶貼身助理出門,可是我後來聽到那幾個小姐在晚餐之後跑去打電話,都說要叫助理火速趕過來。既然大家都有貼身助理作陪,那我們兩個跟著妳,也就不會顯得突兀了。」<br /><br />  孫湉湉並不是怕別人側目於自己的排場大,才讓兩人不要跟著出門。<br /><br />  一則是因為她知道她們身上還有許多公事要做,沒必要隨時跟在她身邊做些提雜物打傘的小事;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歡別人拿看稀有動物的目光看著孫月兩人。<br /><br />  孫月和孫宜平幾乎是現代社會已經絕跡的家生子出身,是千金小姐身邊的管事大丫鬟,而且還是聰明出色、學歷傲人的那種。以孫家的低調,這種事世家老一輩或許有所耳聞,卻沒有太多機會見識到,年輕一輩的就更不用說了;要不是因為王家孫家聯姻,讓孫家出現在眾人矚目之下,連帶著許多事也被打聽出來的話,誰會相信在這個年代還真有貨真價實的家生子大丫鬟的存在,連已經連續五十年蟬聯R國首富的王家,雖擁有四、五百年貴族榮光,到如今這一代也不再有家生子這一類人物的存在了。他們家族的公子千金們身邊當然也配備了一堆人,保鏢、司機就不用說了,甚至還有伴讀伴玩的呢,不過都是從公司員工裏聘請來的,或家族裏的旁支挑出來的,全都是純粹的雇傭關係,沒有半點基於情義的相隨。<br /><br />  所以孫月、孫宜平這兩人在其他人眼中,就跟保育動物一樣稀奇,也難怪今日一整天,兩人都被貴婦們圍著問東問西,擾得不勝其煩。這些人雖然不會失禮的將疑惑直接說出口,可是眼底的意思卻非常容易解讀,她們全身上下都在無言責問著:都什麼時代了,怎麼還有人那麼奴性,自願當別人家養僕人,去低人一等?<br /><br />  目光輕鄙的同時,卻又對孫湉湉豔羨不已,恨不得自己也可以有這樣的風光。<br /><br />  孫湉湉不喜歡那些人看孫月、孫宜平的眼神,更不希望兩人受到委屈;雖然這兩人的能力與個性都比她強悍太多,不會輕易被人所傷害,但不能因為這樣,就對一切視而不見,不作處理。<br /><br />  「小姐,不管妳在想什麼,明天至少要有一個陪在妳身邊,妳抗議是沒有用的。」孫月下巴微揚,明天的行程安排就此定下。<br /><br />  孫宜平點頭,從鏡子裏和小姐的目光對視,道:「妳現在的心思只要放在姑爺身上就好了。他不好對付,就該全心去對付,別分心到無關緊要的地方了。其他的,有我們在呢!」<br /><br />  兩票對一票,孫湉湉也只好妥協。承認三人之中,自己果然是最弱的那一個,想幫人都不夠看。吁了口氣,拿過梳子梳頭,等會準備睡覺了。<br /><br />  孫月站起身,開始鋪床、拍松枕頭。沉默了一會,輕輕說道:「小姐,妳也別怪我們強勢。之前……敏倫姐就是太順著大小姐了,才會幫著大小姐瞞天過海弄出那些事。要是有個好結局也就罷了,偏偏變成那樣傷了自身也壞了家族臉面。大小姐的將來不管過得是好是壞,心口都劃著一道傷,再快樂也有限了……小姐,妳這一生,一定要平平順順的。」<br /><br />  孫湉湉怔怔望著鏡中的自己,想到自家姊姊的事,總不免唏噓。<br /><br />  「我們不知道愛情是什麼,也不知道它到底比生命貴重多少,可是如果它得以身敗名裂做代價的話,無論如何,我們一定會阻止。」孫宜平堅定道。<br /><br />  這是個太沉重的話題,孫湉湉不想談下去,以開玩笑的口吻轉移道:「是啊,所以我最好愛上自己的丈夫,這一生就安全了,對吧!」<br /><br />  「……如果可以,還是別愛了吧,喜歡就好了。」生性理智的孫月一直是這麼想的。「愛情」兩字實在是太瘋狂危險的字眼,尤其對小姐這樣出身的人來說,她的人生,乃至於她對配偶的態度,都不應該被「愛」這個強力毒藥般的字眼給污染。<br /><br />  「是啊。說的也是。」孫湉湉想了想,笑了。她心中向來也是這樣打算的。<br /><br />  愛與不愛的問題,她從來沒有擔心過。眼下,還是讓她想想要怎麼喜歡上那個將會與她共度一生的男人再說吧。<br /><br />  那樣的強勢,心計又如此之深,要喜歡上他,實在很有難度呢。<br /><br />  「還好嗎?」王子齊控制著愛馬的速度,始終跟隨在孫湉湉身邊,與她並行。<br /><br />  「還好。我的騎術不佳,只能在這種速度中行進。你別委屈自己了,跟他們去跑跑吧。」<br /><br />  「不了,我陪妳。」<br /><br />  「我很慢的,而且我有宜平跟在身邊,不會有什麼事的。」<br /><br />  「我跟她,怎麼會一樣呢?」王子齊對她微笑。當然是不一樣。算了,隨他吧!<br /><br />  於是也回他一笑,專心駕馭,不說話了。<br /><br />  孫湉湉並不常騎馬,身為書香世家的小姐,不擅長體能類活動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她極少在這種事情上用心。馬術是貴族活動之一,學會基本的駕馭就算了事,從來沒打算學精到足以參加馬術比賽的程度。<br /><br />  她並不熱中戶外運動,可是她知道騎馬這項活動肯定是王子齊熱愛的活動之一,光是看他擁有專屬的名種馬便知道了,更別說王家的祖上本是以赫赫軍功躋身廟堂,歷代以來出了不少名將,對武術馬術的嫺熟專擅也是想當然耳的。<br /><br />  王子齊的愛馬是純種的阿拉伯馬,栗色馬身,肌肉賁揚,充滿力量,純黑色的馬尾呈現健康的油亮色澤,蹄聲輕快,顯得精神奕奕,像是隨時可以狂奔千里。此刻的小跑步對牠來說實在是難以忍耐的緩慢蹣跚,從牠不時嘶叫揚首來看就知道了。<br /><br />  與他同行的友人早就忍不住策馬在山林間奔跑,其他女士也不甘人後的追了過去。<br /><br />  半個小時下來,孫湉湉已經遠遠落在最後頭了,她並不急著跟上,很能悠哉的自得其樂,如果王子齊可以不那麼充滿紳士風度的始終跟隨在一旁護花的話,她想她的心情會更好一點。東恒山群自古以來都屬於皇家和貴族的狩獵園林,王家擁有其中的一整座山頭。在王家的私人地界規畫了這一條馬道,環山而建,像這樣悠閒跑馬一圈大概需要兩個小時的時間。沿路都是千年未經砍伐的珍貴參天古木,非常原始壯觀,沒有一點城市污染痕跡。在這座受法令保護的山林裏,除了自行車與馬可以進來之外,任何會污染環境的現代化交通工具都是不被允許的。<br /><br />  在古代,這片好山好水是貴族的專屬,一般人自然進不來,很好的保存了山林的完整,也逃過了工業時代對大自然的濫墾濫伐。後來環保主義成了全世界的共識之後,東恒山這片山群直接被政府立法為環保區,不得開發、不得破壞、不得污染。雖然不會強將私人土地征為國有,但若是這些大地主們哪天想要販賣這些產業了,只能賣給國家環保署。<br /><br />  屬於皇家的中心山群已經捐給國家,成為國家公園。而許多大家族因為不想付出大把金錢養護這些不能開發使用的土地,也早早將土地販賣給政府;只除了少數幾家財力雄厚的世家不在乎每年繳交高額的稅金、不在乎持有的土地不能有任何商業開發用途,甚至還得雇請許多人巡山養護,仍然在東恒山佔有一片好山好水,享受著大自然的恩賜。王家的東恒山莊開發於二百年前,在七十年前山林保護法訂定之後,法律也無法追溯既往,要求已開發的物產推倒消失,頂多發文要求不得污染環境。至於原先就存在的房舍、馬場、球場等,只能維持現有的規模,可以修整,但不得擴建。<br /><br />  孫湉湉昨天居住的山莊位於東恒山下,位於保護區之外,也是停放汽車的地方;山莊後方有座小馬廄,而真正養馬的大馬場則在山頂上。此刻他們正放馬往山頂跑去,清晨的陽光非常溫和,穿過樹梢的縫隙細碎的灑落下來,周遭都是陽光和著樹木的味道,涼涼的,有點濕意,但很清新。<br /><br />  她忍不住深深吸氣。轉頭對王子齊道:「這裏空氣真好,令人神清氣爽。」<br /><br />  「這就是我選在清晨跑馬的原因。他們那些一心只放在競賽速度上的人,不會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王子齊點頭。<br /><br />  又走了一段路,王子齊指著前方不遠處道:「等會我們在那邊停一會。」<br /><br />  勒馬停下,王子齊已經下馬來到她身側,向她伸出手。她心中微詫,臉上保持著微笑的表情,讓他扶下馬。然後,她的右手就被他一直掌握著,再也沒放開,被他拉著往一條小徑走了進去。<br /><br />  「從這條小徑走進去,有一片油桐花,現在開得正好,微風吹過,一片一片的花雨飄落下來,景致難得。」他走在她前方半步,右手上的馬鞭不時掃過周遭的草木樹叢,將可能藏匿其中的蛇蟲給驅走。<br /><br />  孫湉湉原本還想回頭看一下宜平有沒有跟上來的,但這條小徑實在不平順,不小心走的話,隨時有拐到腳踝的可能,加上又被他拉著手,只能跟著他的步伐行進,只好作罷。仔細側耳傾聽,沒有聽到後頭的腳步聲,知道宜平大概是留下來看馬了。<br /><br />  當油桐花林進入視線之內時,正好風過,好大一片油桐花雨漫天灑落,像是下雪一般,拂了他們一臉一身。<br /><br />  開滿花的樹林裏,漫飛的白色花瓣在陽光裏飄落,將地面鋪成雪色的地毯,蝴蝶蜜蜂穿梭其中,忽上忽下的飛舞,在陽光碎片裏展現春天盎然的生機,美麗的景致讓人不忍破壞,靜靜的看著,無聲的加入其中,每踏出的步伐都小心翼翼,生怕驚擾。<br /><br />  他拉著她的手,在漫步走過花林之後,沒有馬上原路回轉,反而更往山林深處走去,陽光似乎就停留在油桐花那處,不再移步,只是數步之差,景致瞬換。孫湉湉抬頭往上望,枝葉太過茂密,將陽光完全阻隔在外,幾乎透不進來,所以周遭變得很暗,地面顯得潮濕,每一步都要踏得小心翼翼。當周遭的溫度很明顯的變得非常涼爽時,她聽到了流水聲。<br /><br />  「我們採些山菜回去,中午加菜。」在一片長滿野生山蘇、蘑菇、木耳、山葵的包圍裏,他終於停住步伐,回身對她道。邊說著,邊幫她將身上沾著的花瓣輕輕拾落。<br /><br />  「可以採嗎?」她記得這裏是國家保育區,雖然是私人土地,但一草一木不是都不能輕易攀折的嗎?<br /><br />  「當然可以。只是採一些,並非連根拔起,對植物本身沒有傷害。妳以為這些野生蔬果給人類吃掉,或者給山裏的動物吃掉,有什麼差別嗎?」他從衣袋裏拿出一只折疊成手掌大小的扁平環保袋,展開之後,竟有四十公分見方的大小,用來盛裝一些山菜綽綽有餘。<br /><br />  看著這麼一個貴公子絲毫不顯彆扭的、行為極之自然的做出採摘山菜的動作,孫湉湉承認,自己有幾秒的時間是處於不可置信的傻眼狀態的……<br /><br />  非常違和的感覺,覺得這世界真的是……太神奇了……<br /><br />  終於好不容易強自鎮定下來,跟著他蹲身在一叢山蘇前面,雖然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喜歡,但不介意試試看自己有沒有採摘的天分,然而卻是無從下手,生怕自己動作不好,造成了損害,所以有些羞赧的對他請求著:「我……沒有採過蔬菜,你可以教我嗎?」<br /><br />  「很簡單的,這個只要將中間的嫩葉採下來就可以了。取十公分左右的長度折下來即可,不要使力扭它或者硬扯。」<br /><br />  他示範了幾次之後,孫湉湉也上手了,跟著他在每一叢山蘇間尋找嫩葉,都只採集幾根下來,很快的將環保袋裝了個半滿。<br /><br />  「山上的莊園裏也種植了一些蔬菜,供家裏食用,沒有噴灑農藥,吃起來很健康,但比起野生的,總還是差了一些。所以每次有機會上山,我都會過來採一些回去。」將各種山菜採滿了一袋之後,王子齊帶著她到一條小溪旁洗手。接著介紹道:<br /><br />  「這山泉水來自東恒山主峰上的雪水,非常乾淨清冽,山莊上接了一條管線取水,專門用於煮食和泡茶。」<br /><br />  她聞言,忍不住雙手接了一捧水嘗嘗,果然帶著微微甘甜的味道。正想抬頭對他表達一下自己的感言,卻不料他竟湊過臉來,就著她還捧著水的雙掌,將剩下不到一口的水給吮乾……<br /><br />  他的唇並不炙熱,她捧著山泉水的雙手非常冰涼,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的唇碰觸到她的手心時,她竟然感到灼熱起來,若不是向來肢體反應遲鈍,怕不在一瞬間給驚蹦得半天高,竟只能瞠大眼呆呆望著他,她相信自己此刻看起來一定很呆……<br /><br />  「很甜。」他說了她原本想說的話……關於,對山泉水的評價。<br /><br />  她相信他的「很甜」兩字絕對是針對山泉水而說,可是,她還是,無法克制的……臉紅了。<br /><br />  完全的不知所措,尷尬得手足沒個放處,腦部當機,無法應變。她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也知道兩人將會在這一年內培養感情,更知道兩人之間的行止愈來愈親密是必然。<br /><br />  然而,所有的「知道」,不表示在實際操作時,能有得心應手的完美呈現。<br /><br />  她懊惱自己的呆若木雞,心中更微微怨念著他的唐突……在做出這種調情的舉動之前,就不能提早三天通知一下嗎?!<br /><br />  她實在不擅長應付沒有準備的事啊!<br /><br />  「在想什麼?」他像是終於欣賞夠了她木頭的表情,毫不在乎她的表現只有「不解風情」四個字足以當評語,心情很好似的勾著唇角問她。<br /><br />  他笑得很溫文,但她卻覺得那勾起來的微笑弧度很刺眼。很勉強的讓自己露出一抹客氣的笑,道:「沒想什麼。我們該走了吧?讓大家久等了不好。」<br /><br />  他點頭同意,拉著她的手往回走,仍然是走在她前方一些,將雜草撥開,為她開路。孫湉湉默默抬眼望著他的背影,突然明白了一件事。<br /><br />  他已經進入了未婚夫的角色,勝任愉快;而她,卻還沒有真正產生已經成為別人未婚妻的自覺。<br /><br />  眼前這個人,她至少要做到喜歡他。可是截至目前為止,她甚至對他仍然所知不多,何談喜歡?<br /><br />  唉,太懶果然會有報應。眼下,這不就是遭報應了嗎?<br /><br />  對於責任,他比她執行得更出色。對於這一點,說真的,她很佩服他。</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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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你終於對你的未婚妻感興趣了嗎?」早上接到表弟的共同度假邀請時,周盛威還沒有這個感覺;但在晚餐之後,他很敏感的從一些細微的蛛絲馬跡裏察覺到不同,於是直接問道。

  「我一直對她很感興趣,所以她成了我的未婚妻。」

  「少來。那是身為王家未來族長對未來夫人的興趣,而不是來自你王子齊本人對女人的興趣,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你這個人,不涉身分地位。」

  王子齊只是笑笑,沒有說些什麼。月光偶爾投向客廳那邊,孫湉湉正坐在那裏,陪著祖母和一群伴婦們聊家常。也不見她有多麼熱絡的投入貴婦聊天群裏,似乎很輕易就被接納了,不時有人會找她聊個一兩句話,她都會微笑回應,卻不主導話題,不說些引人注月的話,但也不會讓人覺得她是在以三言兩語打發別人對她的熱情或好奇。

  她會是一個很懂得讓來客感到賓至如歸的稱職女主人。

  「你的夫人似乎太安靜了。」周盛威跟王子齊一樣靠在陽臺的扶手上,遠遠看著屋裏女人堆的熱鬧,好一會後,說出觀察所得。好奇問道:「她怕生嗎?」

  「不,她大概認為讓別人暢所欲言,好過自己長袖善舞吃力不討好。」

  「哦?不怕被人掩了身為主母該有的萬丈光芒?」

  「我一直很清醒的知道我未來的夫人是位淑女,而非電燈泡。莫非你一直對此有相反的理解?」

  「意思是,你們兩人已經針對這方面討論過了?你要求她低調?」

  王子齊揚了揚眉,沒回話。這種事需要夫妻兩人特地討論嗎?她一個書香世家的小姐、受過最嚴謹閨訓的人,待人處世自有其度,還用他來指手畫腳?他可不是幼稚園老師,她也不是三歲小娃。這種問題實在不值得回答,所以也就不答了。眼光仍然投向自己的未婚妻,很稱職的表現出一個未婚夫應有的關懷。

  周盛威很瞭解自家表弟的說話風格,對於沒有必要回的話、還沒有定論的、或者心中尚有疑惑的,任誰跟他問了,也只有被隨口打發的下場,再怎麼追問也沒用。顯然此刻他發出的好奇即是其中一種。沒得到回應,也就無須追問,只要繼續表達自己的看法就可以了。

  他道:「你知道的,有些當家主母生怕自己在家族裏表現得太退卻,會給夫婿丟臉、會顯得上不了臺面,有失大家風範。相信你也清楚,安靜有時候只是因為掌握不了局面,又不知道如何力挽,只好被壓制著了,是怯場的表現。」他揚揚下巴。「你不覺得有幾位女士望向令夫人的目光帶著些輕蔑嗎?」

  「是嗎?」丈夫的臉面是來自妻子在女人堆裏的閒話維持的嗎?真是有趣的論調。男人何時淪落至如此不堪的境地?王子齊好笑地想著。

  「如果你適時的英雄救美一下,那麼這次的度假之行,也就不算白白浪費時間了。」

  「你今天精神如此不濟,以至於眼力判斷力低落,莫非是睡眠不足造成?」王子齊關懷的看了他一眼。

  「我一點問題也沒有,睡眠很足。你七點半打電話過來時,我早就已經醒了。」周盛威白了他一眼,繼續說完自己要說的:「你把她帶來,將她丟給一群不甚相熟、只見過兩三次的女人堆裏,就算她應付得還可以,不需要你援手,你還是應該過去做一個英雄救美的表態。既然都帶她過來培養感情了,總要有所收穫吧?」

  「收穫什麼?」隨口問,漫不經心地。

  「收穫芳心一顆,保固期至少有十年。只消付出一點點小小的殷勤,多麼划算。你還等什麼?」半開玩笑的慫恿,心中倒不認為這個淡漠而自我的表弟會因為憐香惜玉而有所動作。不是說王子齊不懂憐香惜玉,而是眼前這位孫家千金還沒有被放在太重要的位置上罷了。

  周盛威以為表弟還會再等等,等他心情好、或者孫家千金處境明顯不妙時,才會有所動作。不過,他猜錯了。因為王子齊還真的在他說完話之後行動了。周盛威愣了三秒才開口:「嘿,去哪?」

  王子齊已經跨過陽臺的拉門,回頭對他道:「去找她。」

  「不會吧?真善心大發打算英雄救美?」

  「我可不會這麼往自己臉上貼金。」不知想到什麼有趣的事,他眼中閃過一抹笑意,回答得很耐人尋味。

  「怎麼說?」周盛威雖不知道王子齊想到什麼而笑,卻沒有跟著笑的心情,因為很顯然王子齊是被他的話逗笑的。也就是說,他剛才所說的話裏,一定有許多謬誤的地方取樂到這傢伙了。

  「她不需要我的英雄救美。不過……」

  「不過什麼?」周盛威開始咬牙。因為他知道縱使他乖乖順應王子齊偶發的惡趣味,被他吊著胃口,王子齊也不會大發善心的將答案給送出來。一點也沒錯。話說一半的王子齊就這麼走了,另外一半沒說完的話,淺淺的放在心中,像是在說給自己聽。我願意為了收穫一顆有十年保固期的芳心,在此付出一點努力。

  在前來度假之前,他把與未婚妻聯絡感情列在公事上首要,隨時備註;因為常常會忘記,心中不想記。感情上如此排斥,所以更必須放在行

  事曆最顯眼的地方,以大紅字標示,以隨時提醒自己。

  而現在,他覺得舒服多了。

  這樣很好。

  在博得孫湉湉的芳心之前,他已經先擺平自己心中一直以來的抗拒,理智和感情兩端不再互相壓制強迫,那麼他的身體與精神就不會再有自相耗損的危機,這樣很好。這三天的度假,他已經得到最大的收穫。

  「照理說,與人相約,提早三天兩天邀請是常理,為什麼姑爺竟會寸步不讓?他不應是器量窄小的人啊……」孫月陷入深思。

  「或許因為他一生下來就是王家最貴重的嫡長子,毫無疑問的未來家主繼承人。他所受的教育宗旨跟佛教那位開山教尊相同:天上地下,唯我獨尊。沒有他主動恩准,誰來求他都會被刁難,以示他的權威不可侵犯?」聽完今日小姐與王大少所有談話的情況後,孫宜平對這位未來姑爺的觀感差到忍不住冷嘲熱諷起來。

  「他不是暴發戶出身的二世祖,不會養出這種無聊的習性。」孫月向來理智,不會將個人的情緒帶入思考中。

  「那可很難說,也許總有例外產生吧!」孫宜平也知道孫月說的有道理,但就是忍不下這口氣。轉頭望向小姐,問:「小姐,妳怎麼看?」

  「他是個謹慎的人。」孫湉湉坐在梳粧檯前,正拿著乾毛巾輕輕抿著濕髮上的水氣。

  孫宜平走過去,打開吹風機,幫她吹乾頭髮。問道:「這跟謹慎牽扯上什麼關係了?」

  「婚姻是合約的一種。權利和義務、主動與被動、誰主誰次,都是不斷協商出來的。今天談的只是件小事,可是他並不希望因為輕易應允了這件小事,而致使日後失去強勢的主導權。」

  「難道他以為小姐會是那種控制欲很強的主母嗎?所以要從現在開始防微杜漸?」孫宜平不禁懷疑起未來姑爺看人的眼光。她家小姐與世無爭到就差沒跑到荒山去當隱士了,全身上下哪裡找得到一丁點權力欲的影子?

  孫湉湉望著鏡子裏的自己,眉頭微鎖,沒有說話。

  「小姐,妳在想什麼?」

  「我今天用錯談判的方式,製造了些麻煩。」歎息地道。

  「意思是,姑爺之所以會如此寸步不讓,是因為小姐談判的方式造成?」

  「我不小心讓他太高看我了。」這令她很困擾。她沒有太多與人交手的經驗,難免在尺度上拿捏不好輕重,她真希望在跟王子齊交手之前有多一些的練手機會,而不是新手甫一上路,就遭遇終極BOSS 的青眼,無望的被一掌打掛,這對她實在不公平……可這又能怪誰呢?還是只能怪她。

  二十四年以來的人生太過偷懶,放縱自己宅在家裏彈琴刺繡,不喜出門交際應酬增加一些人心險惡的經驗,以至於應付這類在商業上打滾的人士經驗值低得近於零,才會在王子齊面前如此左支右絀窘迫難堪。唉……

  「所以今天的一切全都是因為姑爺滿意於他的末來夫人……呃……很厲害?而且想知道妳厲害到什麼地步?」孫宜平很艱難的遣詞用字。孫湉湉不語,微不可察的暗自歎了口氣,什麼話也不想說了。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孫月已經將今天的日記注事給登錄完,還列印出一份拿到孫湉湉面前,報告道:「今天晚餐上見過約所有貴婦名媛名單我都建檔了。貴婦們就不多說了,明後兩天會跟著小姐一同玩的,都是陪著姑爺那幾個朋友一同過來的女伴。這四位年輕女性都是出身世家的旁支,性格較為活潑,常常出沒於各種名流宴會,知名度可與知名影藝明星比肩,一般民眾對她們知之甚詳,被媒體封為『終極貴族團』。這個團的組成人員皆是樂於親近媒體的年輕世家公子千金,年紀介於十八歲到二十五歲之間。目前的領袖人物是柯立欣。」

  「柯立欣?不就是今天晚上一直找小姐說話、笑裏藏了幾把小刀的那位?」孫宜平揚眉問。

  「嗯。家世很不錯,是報業龍頭的千金。她的二哥柯立榮是姑爺的好友,看得出來她對姑爺相當有好感。」孫月點頭。

  「可惜不太聰明,又缺少手段,不然早就把咱的孫家姑爺努力變成她柯家姑爺了。只會對情敵酸言酸語,只能顯示出她的小家子氣。」孫宜平撇撇嘴。

  「王大少沒有將她列為未婚妻候選人的原因誰也不知道,不過我猜她一定曾經非常努力;努力而沒有成果,難免心中氣堵,所以才會做出不合宜的事。」孫月想了想,又道:「人跟人之間的緣分,是說不清的。美麗得那麼耀眼的柯小姐,在喜歡她的人眼中是夜明珠的存在,而在不喜歡她的人眼中,只是一枚過亮的電燈泡,看了扎眼。或許王大少覺得她太亮了吧。」說完,笑了。

  「反正我對這支電燈泡沒有好感。」孫宜平哼道。她這個人就是主觀,只因為看到柯立欣對孫湉湉的態度不佳,就此便再也沒有改觀的可能,決定討厭到底。

  「又不是什麼相干的人,妳掛記著喜歡或討厭,不嫌浪費力氣嗎?」孫湉湉將吹風機接過來,按掉電源,捲著電線收好。

  閒話到此暫停,先辦正事。孫月坐在床的一角念著明天的行程。

  「明天早上六點在前廳集合,騎馬去山上的馬場。早餐備在馬場的餐廳,開飯時間在八點半左右,所以我們還是在出門前先吃一點食物墊胃。基本上一整天都是在馬場活動,下午的活動分別是打馬球及打高爾夫球。姑爺應該會打馬球,到時小姐坐在一旁看著就行了。晚上直接在山上的山莊休息,會有按摩師過來服務,舒緩激烈運動過度的筋骨。」

  「我們就不用請按摩師過來了。只是早上騎馬兩個小時,接下來就坐著看人打球,身子骨沒那麼疲倦。」孫湉湉說道。然後想了想,又道:「明天妳們也不必過去了,留在這裏處理妳們自己的事吧。」

  「這怎麼可以!如果妳覺得我們兩個都去顯得太招眼的話,那去一個不就成了。」孫月明白小姐在想什麼。

  孫宜平接著道:「小姐,妳別多想。雖然這幾個千金小姐今天『忘了』帶貼身助理出門,可是我後來聽到那幾個小姐在晚餐之後跑去打電話,都說要叫助理火速趕過來。既然大家都有貼身助理作陪,那我們兩個跟著妳,也就不會顯得突兀了。」

  孫湉湉並不是怕別人側目於自己的排場大,才讓兩人不要跟著出門。

  一則是因為她知道她們身上還有許多公事要做,沒必要隨時跟在她身邊做些提雜物打傘的小事;最重要的是,她不喜歡別人拿看稀有動物的目光看著孫月兩人。

  孫月和孫宜平幾乎是現代社會已經絕跡的家生子出身,是千金小姐身邊的管事大丫鬟,而且還是聰明出色、學歷傲人的那種。以孫家的低調,這種事世家老一輩或許有所耳聞,卻沒有太多機會見識到,年輕一輩的就更不用說了;要不是因為王家孫家聯姻,讓孫家出現在眾人矚目之下,連帶著許多事也被打聽出來的話,誰會相信在這個年代還真有貨真價實的家生子大丫鬟的存在,連已經連續五十年蟬聯R國首富的王家,雖擁有四、五百年貴族榮光,到如今這一代也不再有家生子這一類人物的存在了。他們家族的公子千金們身邊當然也配備了一堆人,保鏢、司機就不用說了,甚至還有伴讀伴玩的呢,不過都是從公司員工裏聘請來的,或家族裏的旁支挑出來的,全都是純粹的雇傭關係,沒有半點基於情義的相隨。

  所以孫月、孫宜平這兩人在其他人眼中,就跟保育動物一樣稀奇,也難怪今日一整天,兩人都被貴婦們圍著問東問西,擾得不勝其煩。這些人雖然不會失禮的將疑惑直接說出口,可是眼底的意思卻非常容易解讀,她們全身上下都在無言責問著:都什麼時代了,怎麼還有人那麼奴性,自願當別人家養僕人,去低人一等?

  目光輕鄙的同時,卻又對孫湉湉豔羨不已,恨不得自己也可以有這樣的風光。

  孫湉湉不喜歡那些人看孫月、孫宜平的眼神,更不希望兩人受到委屈;雖然這兩人的能力與個性都比她強悍太多,不會輕易被人所傷害,但不能因為這樣,就對一切視而不見,不作處理。

  「小姐,不管妳在想什麼,明天至少要有一個陪在妳身邊,妳抗議是沒有用的。」孫月下巴微揚,明天的行程安排就此定下。

  孫宜平點頭,從鏡子裏和小姐的目光對視,道:「妳現在的心思只要放在姑爺身上就好了。他不好對付,就該全心去對付,別分心到無關緊要的地方了。其他的,有我們在呢!」

  兩票對一票,孫湉湉也只好妥協。承認三人之中,自己果然是最弱的那一個,想幫人都不夠看。吁了口氣,拿過梳子梳頭,等會準備睡覺了。

  孫月站起身,開始鋪床、拍松枕頭。沉默了一會,輕輕說道:「小姐,妳也別怪我們強勢。之前……敏倫姐就是太順著大小姐了,才會幫著大小姐瞞天過海弄出那些事。要是有個好結局也就罷了,偏偏變成那樣傷了自身也壞了家族臉面。大小姐的將來不管過得是好是壞,心口都劃著一道傷,再快樂也有限了……小姐,妳這一生,一定要平平順順的。」

  孫湉湉怔怔望著鏡中的自己,想到自家姊姊的事,總不免唏噓。

  「我們不知道愛情是什麼,也不知道它到底比生命貴重多少,可是如果它得以身敗名裂做代價的話,無論如何,我們一定會阻止。」孫宜平堅定道。

  這是個太沉重的話題,孫湉湉不想談下去,以開玩笑的口吻轉移道:「是啊,所以我最好愛上自己的丈夫,這一生就安全了,對吧!」

  「……如果可以,還是別愛了吧,喜歡就好了。」生性理智的孫月一直是這麼想的。「愛情」兩字實在是太瘋狂危險的字眼,尤其對小姐這樣出身的人來說,她的人生,乃至於她對配偶的態度,都不應該被「愛」這個強力毒藥般的字眼給污染。

  「是啊。說的也是。」孫湉湉想了想,笑了。她心中向來也是這樣打算的。

  愛與不愛的問題,她從來沒有擔心過。眼下,還是讓她想想要怎麼喜歡上那個將會與她共度一生的男人再說吧。

  那樣的強勢,心計又如此之深,要喜歡上他,實在很有難度呢。

  「還好嗎?」王子齊控制著愛馬的速度,始終跟隨在孫湉湉身邊,與她並行。

  「還好。我的騎術不佳,只能在這種速度中行進。你別委屈自己了,跟他們去跑跑吧。」

  「不了,我陪妳。」

  「我很慢的,而且我有宜平跟在身邊,不會有什麼事的。」

  「我跟她,怎麼會一樣呢?」王子齊對她微笑。當然是不一樣。算了,隨他吧!

  於是也回他一笑,專心駕馭,不說話了。

  孫湉湉並不常騎馬,身為書香世家的小姐,不擅長體能類活動是理所當然的,所以她極少在這種事情上用心。馬術是貴族活動之一,學會基本的駕馭就算了事,從來沒打算學精到足以參加馬術比賽的程度。

  她並不熱中戶外運動,可是她知道騎馬這項活動肯定是王子齊熱愛的活動之一,光是看他擁有專屬的名種馬便知道了,更別說王家的祖上本是以赫赫軍功躋身廟堂,歷代以來出了不少名將,對武術馬術的嫺熟專擅也是想當然耳的。

  王子齊的愛馬是純種的阿拉伯馬,栗色馬身,肌肉賁揚,充滿力量,純黑色的馬尾呈現健康的油亮色澤,蹄聲輕快,顯得精神奕奕,像是隨時可以狂奔千里。此刻的小跑步對牠來說實在是難以忍耐的緩慢蹣跚,從牠不時嘶叫揚首來看就知道了。

  與他同行的友人早就忍不住策馬在山林間奔跑,其他女士也不甘人後的追了過去。

  半個小時下來,孫湉湉已經遠遠落在最後頭了,她並不急著跟上,很能悠哉的自得其樂,如果王子齊可以不那麼充滿紳士風度的始終跟隨在一旁護花的話,她想她的心情會更好一點。東恒山群自古以來都屬於皇家和貴族的狩獵園林,王家擁有其中的一整座山頭。在王家的私人地界規畫了這一條馬道,環山而建,像這樣悠閒跑馬一圈大概需要兩個小時的時間。沿路都是千年未經砍伐的珍貴參天古木,非常原始壯觀,沒有一點城市污染痕跡。在這座受法令保護的山林裏,除了自行車與馬可以進來之外,任何會污染環境的現代化交通工具都是不被允許的。

  在古代,這片好山好水是貴族的專屬,一般人自然進不來,很好的保存了山林的完整,也逃過了工業時代對大自然的濫墾濫伐。後來環保主義成了全世界的共識之後,東恒山這片山群直接被政府立法為環保區,不得開發、不得破壞、不得污染。雖然不會強將私人土地征為國有,但若是這些大地主們哪天想要販賣這些產業了,只能賣給國家環保署。

  屬於皇家的中心山群已經捐給國家,成為國家公園。而許多大家族因為不想付出大把金錢養護這些不能開發使用的土地,也早早將土地販賣給政府;只除了少數幾家財力雄厚的世家不在乎每年繳交高額的稅金、不在乎持有的土地不能有任何商業開發用途,甚至還得雇請許多人巡山養護,仍然在東恒山佔有一片好山好水,享受著大自然的恩賜。王家的東恒山莊開發於二百年前,在七十年前山林保護法訂定之後,法律也無法追溯既往,要求已開發的物產推倒消失,頂多發文要求不得污染環境。至於原先就存在的房舍、馬場、球場等,只能維持現有的規模,可以修整,但不得擴建。

  孫湉湉昨天居住的山莊位於東恒山下,位於保護區之外,也是停放汽車的地方;山莊後方有座小馬廄,而真正養馬的大馬場則在山頂上。此刻他們正放馬往山頂跑去,清晨的陽光非常溫和,穿過樹梢的縫隙細碎的灑落下來,周遭都是陽光和著樹木的味道,涼涼的,有點濕意,但很清新。

  她忍不住深深吸氣。轉頭對王子齊道:「這裏空氣真好,令人神清氣爽。」

  「這就是我選在清晨跑馬的原因。他們那些一心只放在競賽速度上的人,不會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王子齊點頭。

  又走了一段路,王子齊指著前方不遠處道:「等會我們在那邊停一會。」

  勒馬停下,王子齊已經下馬來到她身側,向她伸出手。她心中微詫,臉上保持著微笑的表情,讓他扶下馬。然後,她的右手就被他一直掌握著,再也沒放開,被他拉著往一條小徑走了進去。

  「從這條小徑走進去,有一片油桐花,現在開得正好,微風吹過,一片一片的花雨飄落下來,景致難得。」他走在她前方半步,右手上的馬鞭不時掃過周遭的草木樹叢,將可能藏匿其中的蛇蟲給驅走。

  孫湉湉原本還想回頭看一下宜平有沒有跟上來的,但這條小徑實在不平順,不小心走的話,隨時有拐到腳踝的可能,加上又被他拉著手,只能跟著他的步伐行進,只好作罷。仔細側耳傾聽,沒有聽到後頭的腳步聲,知道宜平大概是留下來看馬了。

  當油桐花林進入視線之內時,正好風過,好大一片油桐花雨漫天灑落,像是下雪一般,拂了他們一臉一身。

  開滿花的樹林裏,漫飛的白色花瓣在陽光裏飄落,將地面鋪成雪色的地毯,蝴蝶蜜蜂穿梭其中,忽上忽下的飛舞,在陽光碎片裏展現春天盎然的生機,美麗的景致讓人不忍破壞,靜靜的看著,無聲的加入其中,每踏出的步伐都小心翼翼,生怕驚擾。

  他拉著她的手,在漫步走過花林之後,沒有馬上原路回轉,反而更往山林深處走去,陽光似乎就停留在油桐花那處,不再移步,只是數步之差,景致瞬換。孫湉湉抬頭往上望,枝葉太過茂密,將陽光完全阻隔在外,幾乎透不進來,所以周遭變得很暗,地面顯得潮濕,每一步都要踏得小心翼翼。當周遭的溫度很明顯的變得非常涼爽時,她聽到了流水聲。

  「我們採些山菜回去,中午加菜。」在一片長滿野生山蘇、蘑菇、木耳、山葵的包圍裏,他終於停住步伐,回身對她道。邊說著,邊幫她將身上沾著的花瓣輕輕拾落。

  「可以採嗎?」她記得這裏是國家保育區,雖然是私人土地,但一草一木不是都不能輕易攀折的嗎?

  「當然可以。只是採一些,並非連根拔起,對植物本身沒有傷害。妳以為這些野生蔬果給人類吃掉,或者給山裏的動物吃掉,有什麼差別嗎?」他從衣袋裏拿出一只折疊成手掌大小的扁平環保袋,展開之後,竟有四十公分見方的大小,用來盛裝一些山菜綽綽有餘。

  看著這麼一個貴公子絲毫不顯彆扭的、行為極之自然的做出採摘山菜的動作,孫湉湉承認,自己有幾秒的時間是處於不可置信的傻眼狀態的……

  非常違和的感覺,覺得這世界真的是……太神奇了……

  終於好不容易強自鎮定下來,跟著他蹲身在一叢山蘇前面,雖然不知道自己會不會喜歡,但不介意試試看自己有沒有採摘的天分,然而卻是無從下手,生怕自己動作不好,造成了損害,所以有些羞赧的對他請求著:「我……沒有採過蔬菜,你可以教我嗎?」

  「很簡單的,這個只要將中間的嫩葉採下來就可以了。取十公分左右的長度折下來即可,不要使力扭它或者硬扯。」

  他示範了幾次之後,孫湉湉也上手了,跟著他在每一叢山蘇間尋找嫩葉,都只採集幾根下來,很快的將環保袋裝了個半滿。

  「山上的莊園裏也種植了一些蔬菜,供家裏食用,沒有噴灑農藥,吃起來很健康,但比起野生的,總還是差了一些。所以每次有機會上山,我都會過來採一些回去。」將各種山菜採滿了一袋之後,王子齊帶著她到一條小溪旁洗手。接著介紹道:

  「這山泉水來自東恒山主峰上的雪水,非常乾淨清冽,山莊上接了一條管線取水,專門用於煮食和泡茶。」

  她聞言,忍不住雙手接了一捧水嘗嘗,果然帶著微微甘甜的味道。正想抬頭對他表達一下自己的感言,卻不料他竟湊過臉來,就著她還捧著水的雙掌,將剩下不到一口的水給吮乾……

  他的唇並不炙熱,她捧著山泉水的雙手非常冰涼,可不知道為什麼,當他的唇碰觸到她的手心時,她竟然感到灼熱起來,若不是向來肢體反應遲鈍,怕不在一瞬間給驚蹦得半天高,竟只能瞠大眼呆呆望著他,她相信自己此刻看起來一定很呆……

  「很甜。」他說了她原本想說的話……關於,對山泉水的評價。

  她相信他的「很甜」兩字絕對是針對山泉水而說,可是,她還是,無法克制的……臉紅了。

  完全的不知所措,尷尬得手足沒個放處,腦部當機,無法應變。她知道她是他的未婚妻,也知道兩人將會在這一年內培養感情,更知道兩人之間的行止愈來愈親密是必然。

  然而,所有的「知道」,不表示在實際操作時,能有得心應手的完美呈現。

  她懊惱自己的呆若木雞,心中更微微怨念著他的唐突……在做出這種調情的舉動之前,就不能提早三天通知一下嗎?!

  她實在不擅長應付沒有準備的事啊!

  「在想什麼?」他像是終於欣賞夠了她木頭的表情,毫不在乎她的表現只有「不解風情」四個字足以當評語,心情很好似的勾著唇角問她。

  他笑得很溫文,但她卻覺得那勾起來的微笑弧度很刺眼。很勉強的讓自己露出一抹客氣的笑,道:「沒想什麼。我們該走了吧?讓大家久等了不好。」

  他點頭同意,拉著她的手往回走,仍然是走在她前方一些,將雜草撥開,為她開路。孫湉湉默默抬眼望著他的背影,突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已經進入了未婚夫的角色,勝任愉快;而她,卻還沒有真正產生已經成為別人未婚妻的自覺。

  眼前這個人,她至少要做到喜歡他。可是截至目前為止,她甚至對他仍然所知不多,何談喜歡?

  唉,太懶果然會有報應。眼下,這不就是遭報應了嗎?

  對於責任,他比她執行得更出色。對於這一點,說真的,她很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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