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二章 戀人的感覺</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二章 戀人的感覺</h3><br /><br />  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只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br /><br />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麼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大學中文系的一年級生,日常讀物竟是《龍虎門》!<br /><br />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麼不坐到後面呢?」我跟他說。<br /><br />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br /><br />  「前面比較涼快。」他說。<br /><br />  「啊!原來是這樣。」<br /><br />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br /><br />  像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誌和一副麻將。<br /><br />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裏,拿出一本《花花公子》。<br /><br />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br /><br />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br /><br />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髮。<br /><br />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隻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髮廊才看的。他為什麼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br /><br />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麼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裏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br /><br />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br /><br />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br /><br />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br /><br />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br /><br />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br /><br />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br /><br />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br /><br />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br /><br />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裏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br /><br />  我在被窩裏聽《人間》:<br /><br /><br />  「有幾多首歌,<br /><br />  我一生能為你唱,<br /><br />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br /><br />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br /><br />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br /><br /><br />  我在歌聲中睡去。<br /><br />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br /><br />  「謝謝你。」我對他說。<br /><br />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臺剛好播放著《人間》:<br /><br /><br />  「從相遇的那一天,<br /><br />  那些少年的歲月,<br /><br />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br /><br />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br /><br /><br />  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br /><br />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br /><br />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br /><br />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br /><br />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br /><br />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徵求我的同意。<br /><br />  「喂!」他叫我。<br /><br />  「什麼事?」<br /><br />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br /><br />  「你把衣服拿去。」<br /><br />  「不用。」我說。<br /><br />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br /><br />  「我不怕冷。」我說。<br /><br />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像穿了透視裝。」<br /><br />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br /><br />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乾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br /><br />  他不在宿舍裏,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佔了。房裏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淩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br /><br />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br /><br />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br /><br /><br />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br /><br />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併,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br /><br />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br /><br />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br /><br />  「你在這裏幹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br /><br />  「我把外套還給你。」<br /><br />  「哦。」<br /><br />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裏。<br /><br />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br /><br />  「沒想到吧?」<br /><br />  「是你?真是你?」<br /><br />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像我這種人,不像會寫出這樣的歌詞?」<br /><br />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裏,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認識的人。<br /><br />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麼。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像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br /><br />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br /><br />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像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br /><br />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像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鐘,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br /><br />  「我想喝水。」我說。<br /><br />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br /><br />  「你為什麼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捨。<br /><br />  「沒想過為什麼。」<br /><br />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沉默。<br /><br />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br /><br />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br /><br />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br /><br />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br /><br />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br /><br />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幹什麼?<br /><br />  我衝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br /><br /><br />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br /><br />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br /><br /><br />  為什麼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br /><br />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面,對於我終於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br /><br />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製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br /><br />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br /><br />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br /><br />  「監製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br /><br />  「那一定是他。」<br /><br />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br /><br />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br /><br />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br /><br />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br /><br />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br /><br />  我目瞪口呆。<br /><br />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br /><br />  「玩玩?」我想吐。<br /><br />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br /><br />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br /><br />  「我已經不愛他。」<br /><br />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儘量使自己若無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遊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br /><br />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br /><br />  「你應該已經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br /><br />  我別過臉不去望他,心裏卻很快樂。<br /><br />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筆記,沒有看他的書。<br /><br />  「今天為什麼不看《龍虎門》?」<br /><br />  「新一期還未出版。」<br /><br />  我給他氣壞:「你為什麼看《龍虎門》?」<br /><br />  「好看呀!」<br /><br />  「那《花花公子》呢?」<br /><br />  「好看呀。」<br /><br />  「那《姊妹》呢?」<br /><br />  「我想多瞭解女人。」<br /><br />  他把手伸過來:「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br /><br />  「為什麼要給你?」<br /><br />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縮回去。他應該多問我一次。<br /><br />  下課後,我以為他會約我吃飯,他竟然匆匆說了一句:「我會找你!」便跑回宿舍。<br /><br />  週末和週日,我守在電話旁邊,地久天長,等待一個人的聲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從其中一個同學手上拿到我的電話。可是,他沒有找我。<br /><br />  星期一,我在課室外碰見他,故意不去望他。<br /><br />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飯嗎?」<br /><br />  「沒空。」我說。<br /><br />  他的樣子很失望,看來他不打算再求我。<br /><br />  「哦,慢著,你說午飯?午飯我有空,我以為你說晚飯。」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圓場。<br /><br />  我們長途跋涉去淺水灣吃漢堡包。<br /><br />  「可以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嗎?」他說。<br /><br />  「你不知道嗎?」<br /><br />  「你沒有告訴我。」<br /><br />  「你沒有去查?」<br /><br />  他搖頭。我常常以為,他喜歡我,該千方百計查出我的電話,那是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的表現。後來我當然知道,他不是那類男人,他要女人付出。<br /><br />  班上的人開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談戀愛。他們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紅的填詞人林放。<br /><br />  消息很快傳到樂姬耳裏,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說:<br /><br />  「聽說你跟才子談戀愛?」<br /><br />  我看得出她眼裏的妒忌,她以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應該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沒有遇上她而已。<br /><br />  終於有一次,給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從老遠跑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則特意不介紹林方文給她認識,我一定要捍衛我的初戀。<br /><br />  「她是誰?」林方文問我。<br /><br />  「我的中學同學,很漂亮吧?」我試探他。<br /><br />  他沒有理會我。<br /><br />  我們常常那樣鬥嘴,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他只會對他頭上那頂鴨舌帽堅持。<br /><br />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們相約在卡薩布蘭卡吃飯慶祝新年。我聽迪之說,那裏可以跳舞,所以當林方文問我想到那裏度除夕,我便選卡薩布蘭卡。<br /><br />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時,還沒有看見他。駐場歌星倒數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歡騰,我氣得一個人在哭。他會不會從此不再出現?<br /><br />  他在十二時十五分來到,安然無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離開。<br /><br />  他拉著我問:「你去哪裡?」<br /><br />  「你現在才來?」我流著淚質問他。<br /><br />  「我在錄音室。」<br /><br />  「你忘了我在這裏等你?」<br /><br />  「忘了。」<br /><br />  他竟然那樣回答我!我無法不承認,一直以來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著臉衝出去,他在餐廳外拉著我,把一張歌譜塞在我手裏:「這首歌是我為你而寫的。」<br /><br />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支樂風牌口琴,吹奏一首歌--<br /><br /><br />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br /><br />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br /><br />  在你給我最後、最無可奈何的歎息之前,<br /><br />  會不會給我那樣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亂?<br /><br />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br /><br />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br /><br /><br />  感動是一座熔爐,燒熔我的心,逼出眼淚,即使用一雙手去接,也接不住。<br /><br />  「為什麼要寫這首歌給我?」<br /><br />  他沒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問題。<br /><br />  我心裏有說不盡的歡愉,天的遙遠地的遼闊,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裏有一個男人,為我寫一首歌。<br /><br />  他抱著我,我把頭埋在他的胸口。<br /><br />  「我害怕你永遠不會再出現!」<br /><br />  「怎會呢?」他吻我。<br /><br />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br /><br />  「新年快樂!」我說。<br /><br />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們在海邊等待日出。我漸漸瞭解,我正愛著的人,是一個很難讓我瞭解的人。他會忘掉我在等待他,卻為我寫一首歌。聽到那首歌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對我那樣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樂,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淚。<br /><br />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嗎?」我問他。<br /><br />  他點頭,我很妒忌。<br /><br />  「你有送歌給她嗎?」<br /><br />  他沉默。<br /><br />  「日出了,你看。」我拉著他的手。<br /><br />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會不會有明天?<br /><br /><br />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br /><br />  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br /><br /><br />  --這是不是林方文要對我說的話?他是個悲觀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觀的男人,她要用雙倍的愛心來呵護他。她的喜怒哀樂,都由他操控。<br /><br />  但,即使沒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個日出的男人。<br /><br />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錄音。在錄音室裏,我第一次見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著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點作悶。<br /><br />  「林放的情歌寫得很好,能感動很多女人。」林正平對我說。<br /><br />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稱讚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寫過很多情歌給其他女人?<br /><br />  我和林方文一起離開錄音室的時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說話,大概是他的悲劇人物情緒又發作。<br /><br />  「你跟林正平很談得來吧?」他幽幽地說。<br /><br />  原來他妒忌。我突然覺得很快樂,他妒忌我和另一個男人談話,他不是一直都愛理不理的嗎?<br /><br />  「你妒忌?」我試探他。<br /><br />  「林正平不是一個好男人。」他說。<br /><br />  我笑而不答,我當然知道,我裝著無知,讓他不放心。<br /><br />  「嗨,你什麼時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氣再次向他挑戰,「你洗澡的時候,是不是也戴著帽子?」<br /><br />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親密,它沒有一天離開你。」我說。<br /><br />  他繼續向前走。<br /><br />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後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讓我碰到他的鴨舌帽。<br /><br />  「你跑得挺快。」他說。<br /><br />  「當然,我是女子排球隊隊員呢。」我企圖拉下他的帽子。<br /><br />  「你好奇心太重。」他閃開。<br /><br />  「你為什麼不肯摘下帽子?」<br /><br />  「我說過,我沒想過為什麼。」<br /><br />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頭頂有一個洞,是不是?」<br /><br />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br /><br />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賭氣。<br /><br />  「你真的不回去?」<br /><br />  「除非你摘下帽子。」<br /><br />  「那我自己回去,再見。」<br /><br />  他竟然掉下我離開!我氣得在路上哭起來。<br /><br />  那頂鴨舌帽可能是一個女孩子送給他的,所以,他不捨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懷念那個人。<br /><br />  我坐在路邊,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輛汽車劃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邊飛馳而過,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br /><br />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現在我跟前,我低著頭偷笑,抬頭看他的時候,發現他並沒有戴著鴨舌帽。<br /><br />  他的頭頂沒有洞,也沒有傷疤,他的頭髮烏黑濃密。<br /><br />  他拿著帽子,向我行了一個禮,弄得我哭笑不得。<br /><br />  「你回來幹什麼?」<br /><br />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男人氣走?」<br /><br />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女人丟在街上?」<br /><br />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槓,我沒有戴帽子,好像沒有穿衣服!回去吧!」<br /><br />  「你為什麼摘下帽子?」<br /><br />  「沒有想過為什麼。」<br /><br />  我漸漸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樣一個人,他長久以來戴著帽子,沒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沒有原因。他愛上一個人,說不出原因。不愛一個人,也不會說原因。他原來是一個不值得依賴的男人。<br /><br />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說。<br /><br />  他回頭,向我笑:「不用了。」<br /><br />  迪之也有新戀情,對方是唱片公司錄音室的技師,迪之把他們兩人用保麗萊拍下的照片給我看。<br /><br />  「他不像你一向的選擇,不夠英俊。」我說。<br /><br />  「我現在是返璞歸真。」她認真地說,「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學攀山。」<br /><br />  「攀山很危險。」我說。<br /><br />  「你說攀山危險,還是戀愛危險?」<br /><br />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戀情,他是牙醫,替一位私人執業的牙醫工作。<br /><br />  「你們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沒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審問我和光蕙。<br /><br />  「你老是關心這個問題。」我罵迪之。<br /><br />  「就是嘛!你不臉紅的嗎?」光蕙也罵她。<br /><br />  「你們不要這麼純情好不好?早晚你們會跟一個男人幹這種事。」迪之懶洋洋地說,「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br /><br />  「來!我為你們兩位處女乾杯!」迪之舉杯。<br /><br />  她對性的渴望和開放,也許是與生俱來的。<br /><br />  「你有興趣做兼職嗎?」迪之問我。<br /><br />  「是什麼兼職?」<br /><br />  「在一間雜誌社做校對,月薪有一千元。」<br /><br />  「好呀!我討厭補習。」<br /><br />  那家雜誌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對只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br /><br />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麼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br /><br />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只吃一個麵包。<br /><br />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麼昂貴的禮物給別人。我在琴行裏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br /><br />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裏,十分精緻。我用花紙把它包好,紮上一隻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br /><br />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裏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面。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br /><br />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沖沖問我。<br /><br />  「什麼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br /><br />  「我的樂風牌口琴。」<br /><br />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br /><br />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凶。<br /><br />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br /><br />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開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淚都湧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麼秘密比愛情重要?<br /><br />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br /><br />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像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br /><br />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br /><br />  我在家裏呆了兩天,什麼都提不起勁。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麼?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儘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br /><br /><br />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br /><br />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br /><br /><br />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在電影或小說裏看到這種場面,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br /><br />  我把屋裏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麼?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迴,像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曲終,我再聽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br /><br />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蹤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面。<br /><br />  「你為什麼不走?」我冷著臉說。<br /><br />  「你的臺燈還沒有關掉。」他說。<br /><br />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br /><br />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br /><br />  我努力地點頭。<br /><br />  「真有這麼惱我?」他很失望。<br /><br />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br /><br />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br /><br />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br /><br />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裏,他只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像個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沉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警察在船艙裏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他們把口琴送回來。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沉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br /><br />  「你媽媽呢?」<br /><br />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br /><br />  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br /><br />  「還惱我嗎?」他問我。<br /><br />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br /><br />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br /><br />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牽著腹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br /><br />  「那個錄音室技師?」<br /><br />  「男人都是這樣,像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br /><br />  她在手袋裏,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煙,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br /><br />  「什麼時候學會抽煙的?」我問她。<br /><br />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煙,時間會過得快一點。」<br /><br />  「不要抽煙。」<br /><br />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br /><br />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br /><br />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br /><br />  「沒有。」<br /><br />  「那就是好男人。」<br /><br />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係。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br /><br />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個煙圈。<br /><br />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br /><br />  「程韻,可以請我喝酒嗎?」迪之問我。<br /><br />  「當然可以!」<br /><br />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br /><br />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騙倒。」<br /><br />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說。<br /><br />  「我像你們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br /><br />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br /><br />  「我自己付錢!」<br /><br />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br /><br />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乾了,奇怪,她為什麼陪迪之喝酒?<br /><br />  「我們去南丫島!」迪之說。<br /><br />  「現在去南丫島?去那兒幹什麼?」我說。<br /><br />  「去找鄧初發!」她看看腕表,「現在還有船。」<br /><br />  我們坐最後一班船往南丫島,來到鄧初發的石屋前面拍門。鄧初發看見我們三個,很是意外。<br /><br />  「鄧初發,我們來探你!」迪之倒在他懷中。<br /><br />  「她喝醉了。」我說。<br /><br />  鄧初發帶我們進石屋,這間屋只有他一個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br /><br />  他拿了一塊熱毛巾替迪之敷臉。<br /><br />  迪之雙手繞著鄧初發的脖子,溫柔地對他說:「我要到你的房間睡。」<br /><br />  鄧初發無奈,將她抱走,他們會再次走在一起嗎?<br /><br />  光蕙問我:「你最恨哪一個人?」<br /><br />  「暫時沒有。」<br /><br />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騙我,我認識了孫維棟,才知道什麼是愛情。老文康是無恥的騙子,我要打電話罵他!」<br /><br />  老文康接電話。<br /><br />  「喂,老文康在嗎?」光蕙問。<br /><br />  「我是沈光蕙,你這個絕子絕孫的臭王八,你什麼時候才去死?你這種人越早死越好。」<br /><br />  老文康大概嚇了一跳,立即掛線。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br /><br />  「你不是說畢業後,他寄過一張卡給你嗎?」<br /><br />  「我騙你的,他沒有找我,我只是無法接受自己受騙,我曾經以為那是一段超凡脫俗的愛情。」光蕙悲哀地睡著。<br /><br />  小島上的夜,唯一的聲音,是草叢裏蛤蟆的叫聲。我很掛念我的男人,搖了一個電話給他。<br /><br />  「你在哪兒?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說。<br /><br />  「我在南丫島,迪之喝醉了,我陪她來找鄧初發,光蕙也在這兒,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來。」<br /><br />  「我很掛念你。」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br /><br />  「我們會不會有明天?」我問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對男人很悲觀。<br /><br />  「夜了,睡吧。」他沒有回答我。<br /><br />  第二天清早,鄧初發買了早餐給我們,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br /><br />  「你昨晚有沒有跟她--」我問鄧初發。<br /><br />  「我不是這種男人。」他說,「她已經不愛我了,雖然昨晚她肯定不會拒絕我,但我不想這樣做。」<br /><br />  迪之醒後,鄧初發送我們到碼頭,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碼頭等我。他用行動證實我們的明天。<br /><br />  如果世上有很多種幸福,那是其中最動人的一種。<br /><br />  「你為什麼會在這裏?」我問他。<br /><br />  「你說今天早上會回來。」<br /><br />  「真是令人感動啊!」迪之取笑他。<br /><br />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br /><br />  「羨煞旁人啊!」<br /><br />  他們三個人還是頭一次見面。<br /><br />  迪之和光蕙離開,我跟林方文手牽手在中環散步。<br /><br />  「你昨天為什麼跟我說那句話?」我問他。<br /><br />  「哪句話?」<br /><br />  「我很掛念你。」我說。<br /><br />  他沉默,我突然覺得他的沉默很不尋常。<br /><br />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個人,所以對我說很掛念我。」<br /><br />  他凝視我,我知道我的感覺是真的。我不瞭解男人,對愛情的認識也很膚淺,但我有戀人的感覺,不會錯的。<br /><br />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說。<br /><br />  我走在他身邊,默默無語。他在碼頭等我,是他內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種不幸,那是其中一種可笑的不幸。<br /><br />  林方文走到蘭桂坊,清晨的蘭桂坊跟晚上是另一個世界,斜路上賣早餐的店子坐滿了看日報的男女。他走到斜路盡處,那裏有一間酒吧,酒吧已經關門,他帶著我走上二樓,那兒可以看到對面大廈的一樓有一間畫廊。<br /><br />  畫廊裏,一個穿雪白色長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畫畫。那個女人看來有三十歲,一把長髮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際,她長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像牙白色的皮膚,一個大嘴巴,一個大鼻子,一雙好像什麼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湊合在一起,卻很漂亮,是那種很看不起人的漂亮。<br /><br />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問林方文。<br /><br />  他沒有回答我。在那個出眾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覺得自己很渺小。<br /><br />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br /><br />  「她看來年紀比你大。」<br /><br />  「比我大好幾年。」<br /><br />  「你們分開了多久?」<br /><br />  「差不多一年。」<br /><br />  「刻骨銘心?」我問他。<br /><br />  「什麼叫做刻骨銘心?」他反問我。<br /><br />  「已經分開一年,你仍然跑來這裏偷看她。」<br /><br />  就在那個時候,畫室裏出現了另一個男人,那個男人長得很俊朗,看來才不過十八歲。他從後面抱著她,身體和她一起擺動。<br /><br />  「你們分開是因為他?」<br /><br />  「她跟這個男人只是來往了一個月。」<br /><br />  「噢!原來你常常來這裏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裏,他的心仍留在畫廊裏,我實在妒忌。<br /><br />  「她倒是很喜歡比自己年輕的男人啊!」<br /><br />  「她是一個很放蕩的女人。」他說。<br /><br />  「你們為什麼分開?」<br /><br />  他向著我苦笑:「我們互相傷害。」<br /><br />  我很妒恨,林方文與畫廊裏那個女子曾經互相傷害,創傷比愛刻骨銘心,所以他雖然離開她,卻一直沒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顯然比不上那個大嘴巴女人。<br /><br />  「你有沒有跟他做愛?」我問他。<br /><br />  他沒有回答我。<br /><br />  我突然發覺林方文和畫廊裏的女人,有非比尋常的肉體關係,而他跟我,卻沒有,因此我比不上她。<br /><br />  我擁著林方文,緊緊的擁著他,不讓他呼吸。<br /><br />  「你幹什麼?」<br /><br />  「跟我做愛!」<br /><br />  我以為只有那樣,我和林方文的關係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關係相比。她和林方文睡過,而我沒有。她和他纏綿,而我不過是一個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這種關係太不安全。<br /><br />  他輕輕推開我:「你別這樣。」<br /><br />  「我要跟你做愛。」我纏著他不肯放手,熱情地吻他的臉、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嚴,哀求一個男人佔有我,以為因此我可以佔有他。<br /><br />  他狼狽地推開我:「你不要發神經好不好?」<br /><br />  我被拒絕,無地自容,奔跑到樓下,衝下斜路,不知該走到哪裡。他為什麼要帶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愛上那個放蕩的女人,為什麼,為什麼他不介意她放蕩?還是因為她放蕩,他才跟她分手?那個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歡年紀比他大的女人嗎?<br /><br />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進他的房間裏。在那個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計程車上,載我一程,我們一同聽《人間》:<br /><br />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br /><br />  愛情從那一刻開始迷惑我們。但那天早上,他可能離開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愛情,竟然在那個女人的陰影下滋長,《人間》是他寫給那個女人的,我竟被歌詞迷住,傾慕他倆的愛情故事,真可笑!<br /><br />  我拉開書桌的抽屜,裏面很雜亂,我企圖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資料,可是一無所獲,只有我送給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頂鴨舌帽依偎在一起。<br /><br />  「你幹什麼?」林方文突然在後面叫我。<br /><br />  我正在企圖偷看他的私隱。為了掩飾我的無地自容,我把書桌上的東西全掃到地上,把抽屜裏的東西也丟到地上。<br /><br />  他竟然沒有阻止我。我繼續將他的東西亂扔,他站在一角,沒有理會我。我將所有的東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觀。他鐵石心腸。我要離開房間,他並沒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覺得全身沒有氣力,連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沒有。房裏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離開,我們的故事便完了。<br /><br />  我回頭,用盡全身的氣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間,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將地上的東西拾起來。<br /><br />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為什麼我連一走了之的勇氣也沒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會像我著樣。<br /><br />  他突然抱著我,我覺得全身酸軟,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醜陋。<br /><br />  「如果你不喜歡我,不要勉強。」我說。<br /><br />  「你知道我為什麼帶你去那裏嗎?」<br /><br />  「我決定忘記她,我想讓你知道。」<br /><br />  他吻我,我閉上眼睛,跟他說:<br /><br />  「我可以--」<br /><br />  我可以跟他睡,願意跟他睡,義無反顧,即使我們將來不一定在一起。<br /><br />  「不用。」他說。<br /><br />  他溫柔地撫摸我的臉頰說:「不用,現在不用。」<br /><br />  我把事情告訴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說:<br /><br />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歲這段時間,會愛上比自己年紀大的女人,是戀母情意結,說得粗俗一點,是還沒有斷奶。」<br /><br />  林方文說他的母親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人。雖然他已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但他說起母親,總是很憂鬱的。他會不會像迪之所說,有戀母情意結,所以愛上大嘴巴女人?<br /><br />  「他為什麼喜歡放蕩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歡純情的女人嗎?」我說。<br /><br />  「純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蕩的女人是魔鬼,魔鬼總是比較好玩的。」迪之說。<br /><br />  我瞞著林方文,約了迪之和光蕙在畫廊對面那間酒吧喝酒,其實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沒有畫畫,她站在畫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著一個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種玻璃瓶可以倒滿八杯白開水。<br /><br />  「她很饑渴呢。」迪之說。<br /><br />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說。<br /><br />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隻拳頭。」我說。<br /><br />  「她的樣子很特別。」光蕙說,「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湊在一起又不太難看。」<br /><br />  「像專門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說。<br /><br />  「所以你的林方文給她吃了!」迪之大笑。<br /><br />  「你笑得很淫!」我說。<br /><br />  「是嗎?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從手袋拿出一面鏡子照照看,說:「果然很淫,男人喜歡這種笑容。」又說,「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br /><br />  畫廊裏,出現了一個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換了男伴,也是廿歲出頭的年輕男子,比上一個更俊朗。<br /><br />  迪之站起來說:「我們上去。」<br /><br />  「上去?」我猶豫。<br /><br />  「怕什麼?反正她不認識我們。」<br /><br />  沿著大廈樓梯走上一樓,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畫廊。畫廊只有七百多尺,賣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數是人,正確一點說,是一些看來像人的人。<br /><br />  大嘴巴女人並沒有特別注意我們,她正在向一雙外籍男女介紹一幅畫。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轉樓梯跑上上層。林方文說,大嘴巴女人住在畫廊樓上,可以想像,上面有一張很寬敞很淩亂的彈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華的地方。<br /><br />  外籍男女並沒有買畫,離開的時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說:<br /><br />  「再見,費安娜。」<br /><br />  她的名字叫費安娜。油畫上的簽名也是費安娜。<br /><br />  畫廊裏只剩下我們,大嘴巴女人費安娜並沒有理會我們,我們三個看來實在不像來買畫。當費安娜在我身邊走過的時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別的味道,不像香水,也不像古龍水,是橄欖油的味道,還有一點兒松節水的味道。<br /><br />  我問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嗎?」<br /><br />  「是她的內分泌吧?放蕩的女人身上會有一股內分泌失調的味道。」<br /><br />  「胡說!那是畫家的味道。」光蕙說,「顏料要用橄欖油調開,畫筆要用松節水洗滌。」<br /><br />  「是,正是那種味道。」那種味道使她顯得很特別。<br /><br />  「你怎麼知道?」我問光蕙。<br /><br />  「孫維棟也畫油畫的。」<br /><br />  「離開吧,這裏沒有什麼發現。」迪之說。<br /><br />  我在畫廊的盡頭看到一張畫。一個少年站在一條空蕩的街上,那個少年是林方文。<br /><br />  「什麼?他是林方文?只有一隻眼睛,沒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認出他是林方文?」她們不相信我。<br /><br />  「不像,不像林方文。」光蕙說。<br /><br />  「這個根本不像人,像頭獨角獸,你說這頭獨角獸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說。<br /><br />  她們憑什麼跟我爭論呢?當我第一眼看到那張油畫,我的心怦然一動,我意識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畫中,存在畫中那條空蕩的街道上,雖然沒有一張完整的臉,也沒有完整的身體,卻有林方文的神韻和他獨有的、喜歡叫人失望的神情。戀人的感覺不會錯。<br /><br />  「是他,我肯定這個是他。」我說。<br /><br />  迪之和光蕙還是不同意。<br /><br />  「這幅畫要賣多少錢?」我問大嘴巴費安娜。<br /><br />  我要從她手上拿走這幅畫,我不要讓林方文留在那裏。<br /><br />  「你瘋了!你哪來這麼多錢?」迪之跟我說。<br /><br />  大嘴巴女人走過來,看見我指著林方文的畫,淡然說:<br /><br />  「這張畫不賣。」<br /><br />  「不賣?那為什麼放在這裏?」迪之跟她理論。<br /><br />  「不賣就是不賣。」<br /><br />  「要多少錢?」我問她。<br /><br />  「我說過不賣。」她回到沙發上,又拿起那個玻璃瓶大口地喝水。<br /><br />  她不肯賣,我無法強人所難,只好離開畫廊。一條空蕩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個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內心世界?在她空虛的心裏,來來去去,只有林方文一個人。她只懷念他,她對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裏,不是過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這個發現對我來說,太可怕了。<br /><br />  不久之後,在我兼職的雜誌社,我再次見到大嘴巴費安娜。<br /><br />  費安娜穿著一條黑色的三宅一生裙子,好像穿上了一個麻包袋,只露出兩隻手和兩條腿,益發顯得像一個女巫,一個品味高雅的女巫。跟她一同出現的,還有一個外籍少年,約二十歲,有一雙藍寶石眼睛,臉上掛著開朗的笑容,人很活潑搗蛋。他進入雜誌社後,便沒有一刻安靜下來,不是向女同事們扮鬼臉,便是一屁股坐在別人的辦公桌上,拿起桌上的擺設裝模作樣研究一番。他長得迷人,女人們都捨不得罵他。男人長得好看,也佔便宜。<br /><br />  費安娜身上仍然散發著一股橄欖油和松節水的味道。她望了我一眼,在認得和不認得之間,我低頭繼續校對,沒有理會她,我並不希望她認得我。<br /><br />  她要找總編輯李盈,她們在房間裏談話。<br /><br />  攝影師阿鍾來了。<br /><br />  「今天要拍照嗎?」我問他。<br /><br />  「是的。替一個女畫家拍照。」他說。<br /><br />  「是房間裏的人嗎?」我瞄瞄李盈的辦公室。<br /><br />  「就是她,費安娜羅。下一期的封面人物。」<br /><br />  「她有資格做封面人物嗎?」我懷疑。<br /><br />  「當然有。她在巴黎藝術界的名氣正在急升,巴黎的畫廊都搶購她的畫。她是天才,二十四歲已經在巴黎走紅。一個中國女子,在巴黎走紅,絕不簡單啊。」<br /><br />  我一直以為,她只是一個賣畫和畫畫的女人,憑著色相推銷自己那些不怎麼樣的畫。原來她已經那麼出名了。我很難受,寧願林方文曾經跟一個平凡女子來往,而不是跟一個那麼出名和獨特的女子相愛。我完全沒有把握贏她。<br /><br />  我跟阿鍾說:「你要不要人幫忙?」<br /><br />  「你對她也有興趣?」他問我。<br /><br />  我點頭。<br /><br />  「那你站在一旁好了。」他說。<br /><br />  費安娜帶了幾套衣服來拍照,都是三宅一生和川久保玲的。對於衣服,她並不花心。外籍美少年在其中一些照片中出現。阿鍾說,另一批照片會到她的畫廊拍攝。<br /><br />  大嘴巴費安娜完全漠視鏡頭的存在,她揮灑自如,很有格調。經驗豐富的阿鍾也歎為觀止。外籍美少年蹲在她跟前,像個渴求母愛的孩子。林方文是不是也曾經佔據她跟前的位置。<br /><br />  我問阿鍾:「你喜歡這種女子嗎?」<br /><br />  阿鍾笑著說:「她只喜歡少男,我太老了!這種女人,會吸乾男人的血。」<br /><br />  拍照完畢,外籍美少年替她收拾衣服,她上前謝謝阿鍾。<br /><br />  「你很專業。」她對阿鍾說。<br /><br />  「你也是。」阿鍾說。<br /><br />  她突然望向我:「你是不是來買畫的那個女孩?」<br /><br />  我沒想到原來她一直認得我。<br /><br />  「你好像對我很有興趣。」她說,「可惜,可惜我對女人沒有興趣!」說罷笑了幾聲。<br /><br />  她竟然把我看作同性戀者。<br /><br />  李盈決定用阿鍾在費安娜的畫廊拍的照片作封面。費安娜坐在畫廊中央,背景全是她的畫。在最遠處,她畫的林方文也被攝在鏡頭內。<br /><br />  關於費安娜的身世,訪問裏說,她家境富裕,出身大家庭,有十六位兄弟姊妹,三位母親,生母是妾侍,也是一位畫家,不過所畫的,是現實派油畫。一位女畫家,淪為別人的妾侍,也真是奇怪。費安娜與一群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關係冷淡。十七歲那年,她獨自跑去巴黎,原因是為了追蹤一個男孩。此後一直留在巴黎,兩年前才回來。<br /><br />  不過,訪問中最震撼的,是她坦白只喜歡少男:<br /><br />  「十六歲那年,便愛上一個只有十二歲的男孩子,他長得比我還要高,很好看,我把初吻給了他。」<br /><br />  「十七歲時,愛上了一個十四歲的男孩,他是法國人,他要跟隨父母回國,我追蹤去巴黎。第一次,便是跟他。」<br /><br />  「到了六十歲,還是只喜歡二十歲的少男。」<br /><br />  除了病態,我實在不懂得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她。一個十七歲的女子,跟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子發生關係,跟補習老師強姦學生有什麼分別?<br /><br />  李盈問她為什麼只喜歡少男,她說:<br /><br />  「我喜歡青春,青春的肉體,青春的腦袋。青春不是日出,不是花開,不是任性,是實實在在的,充滿彈性的皮膚。」<br /><br />  我們爭奪著新鮮出爐的雜誌,費安娜實在驚世駭俗。女人說她可怕,男人說她性感,少男在議論她。迪之在電話裏跟我說:<br /><br />  「真是病態!千年女妖!」<br /><br />  我拿了一本雜誌給林方文,他也看來沒有什麼特殊反應。我指著封面上費安娜身後那張畫,問他:<br /><br />  「這個人是你嗎?」<br /><br />  「這個人像我嗎?」林方文反過來問我。<br /><br />  「很像你。」<br /><br />  他失笑:「這個人,只有一隻眼睛,沒有鼻子,沒有嘴巴,也不知道是不是人,你還說像我?」<br /><br />  「你為什麼不肯承認是你?」<br /><br />  「你為什麼硬要我承認我是這頭獨角獸?」<br /><br />  「騙人!就憑戀人的感覺,我知道那個人是你。只有戀人,才能捕捉那種神韻,費安娜捕捉得到,我也能捕捉得到。」<br /><br />  他沉默,不再跟我抗辯:「你說是我便是我吧!」<br /><br />  他突然問我:「你看過那張畫?」<br /><br />  「我在這個封面上看到。」我說謊。<br /><br />  「不!這個封面不可能看得這麼清楚。你曾經跑上費安娜的畫廊,對不對?」<br /><br />  「沒有。」<br /><br />  「我說你有。」<br /><br />  「你為什麼硬要說我有?」我問他。<br /><br />  「戀人的感覺。」他瞟我一眼。<br /><br />  我們兩人都忍俊不禁。<br /><br />  「你好奇心太重了。」他望著我搖頭。<br /><br />  「是的。我對你的好奇心特別重,尤其關於你的過去。你從來沒有告訴我,你和費安娜的過去是怎樣的?」我坐在他大腿說。<br /><br />  「都已經過去了,你這麼好奇應該已經查過。」<br /><br />  「你也許是眾多男人中她最懷念的一個,所以她畫你。」<br /><br />  「這是她的自由。」<br /><br />  「是要好的時候畫的,還是分手後畫的?」<br /><br />  「別問了。」<br /><br />  「答應我,不要再跟她見面。」<br /><br />  「已經沒有見面了。」<br /><br />  「也不要到畫廊外面偷看她。」<br /><br />  他點頭,那是他第一次為我許下承諾。我突然明白,女人為什麼總為男人的諾言著迷,因為諾言總是那麼令人感動和軟化。<br /><br />  不久之後,我碰到林方文的母親。<br /><br />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吃飯,慶祝他拿了稿酬。我們坐下不久,一雙中年男女一同進入餐廳。女的大約有四十歲,留了及肩的大波浪曲髮,化妝很濃,五官精緻,眉毛很粗。和她一同來的男人,個子矮小,四十多歲,像個生意人。<br /><br />  中年女人看到我們,有些意外,她走上來,在林方文的肩上拍了兩下,他看到她,臉色變得黑黑沉沉。<br /><br />  「有空回家走走,媽很久沒有見過你了。你好像瘦了。」<br /><br />  林方文低頭不語。<br /><br />  中年女人對著我微笑:「你們是朋友?」<br /><br />  「是的,伯母。」<br /><br />  「大學的同學?」她親切地問我。<br /><br />  「是的。」<br /><br />  林方文一直沒有望她。<br /><br />  難怪中年女人的樣子似曾相識,原來她是林方文的母親。他們擁有幾乎一模一樣的眼睛和眉毛,只是她母親的一雙眼睛,比他多了很多水分,泛著一層光芒,使她看來很迷人。她便是林方文所說,那位聰明、美麗、經營一間小餐廳的母親。如果我知道那天會碰到她,我會穿得好一點,我常常覺得我不是那種可以讓男朋友放心帶回家見父母親的女人,我不是一般父母所鍾愛的那種端莊嫻淑溫文爾雅小鳥依人的女子。<br /><br />  儘管他母親那樣溫柔地跟他說話,他沒有抬頭望過她。他母親很難堪,裝滿水的雙眼仿佛要淌下一滴眼淚。<br /><br />  她被身後的中年男子說:<br /><br />  「我們去另一個地方。」<br /><br />  然後她跟我說:<br /><br />  「有時間來我們家玩,再見。」<br /><br />  「再見,伯母。」<br /><br />  「她走了。」我跟林方文說。<br /><br />  「嗯。」<br /><br />  「她好像很難過。」<br /><br />  他冷笑。<br /><br />  「跟她在一起的那個男人,是不是長得很矮的?」他問我。<br /><br />  「是的。」<br /><br />  他又再冷笑,笑得很苦澀。<br /><br />  「我們走吧。」<br /><br />  離開餐廳,我一直默默走在他身邊,不知道該說些什麼。<br /><br />  「你回去吧。」他跟我說。<br /><br />  「你要去哪裡?」<br /><br />  「別理我。」他吆喝。<br /><br />  「不。我要和你一起。」<br /><br />  他撇下我,走進人群裏,我追不上。<br /><br />  我一個人在街上,很失意。如果一個女人無法在一個男人失意的時候留在他身邊,她的愛情還值多少分?<br /><br />  也許,也許他跑回宿舍去了,正憂傷地吹奏他父親留下的口琴。我到了宿舍,他卻不在那裏。我在房間裏等他,他始終會回來的,我希望他回來的時候,會看到我,那是我唯一能為他做的事。<br /><br />  電臺播放著他的新歌,是林正平唱的:<br /><br /><br />  「也許,我們都走倦了,<br /><br />  都回到塵世的臺上,扮兩個過路的人,<br /><br />  相遇而不相識,相見而無說話,<br /><br />  重新排演,離離合合的身世--」<br /><br /><br />  聽到歌詞,我很吃驚,為什麼他好像已經預知那天晚上的見面?「相遇而不相識,相見而無說話」正是他和母親的寫照。他在某個角落裏,會不會也聽到那首歌?<br /><br />  他會不會去了費安娜那裏?他失意的時候,到她那裏尋求慰藉。她能像母親那樣撫慰他。<br /><br />  是戀人的感覺告訴我,他在費安娜那裏。已經是深夜十二時,星期五晚上的蘭桂坊,燈紅酒綠,男女在街上調笑,我跑上那間可以看到畫廊的酒吧。畫廊裏面沒有人,樓上有燈光,那是費安娜的寢室。我看到她的影子在屋裏走動,好像正在跟一個人說話,我看不到那個人。<br /><br />  那個人突然出現在窗前,一瞬間倒在費安娜的懷抱裏,似乎在哭泣。寢室的燈關掉,我什麼也看不到。那是林方文,我認得他的影子。<br /><br />  我要在那裏等他出現,我要親眼看見他出來,我要等待那一幕,然後因為那一幕,永遠恨他。<br /><br />  那個晚上很漫長。<br /><br />  天亮了,陽光映入費安娜的寢室,寢室裏的男子,不是林方文,是我頭一次在那裏見過的那個少男。那麼,林方文呢?<br /><br />  我跑回家,林方文在我家樓下等我。<br /><br />  「我在這裏站了一個晚上,你去了那裏?」<br /><br />  他在尋找我。在他失意時候,他最想我在他身邊。我突然覺得自己很卑劣,我以為他需要費安娜,我沒有想過,他需要的是我。是我辜負了他,連他的影子我都不認得。<br /><br />  「你去了那裏?」他問我。<br /><br />  「我去找你,戀人的感覺,第一次出錯。」<br /><br />  「你以為我去了那裏?」<br /><br />  「我在宿舍等你。」我只交代了上半晚的事情。<br /><br />  「我該想到你在宿舍等我,我該回去宿舍。」他很內疚。<br /><br />  他那樣說,令我覺得自己更卑鄙。<br /><br />  「你第二次把我丟在街上了。」我說。<br /><br />  「我回來了。」他說。<br /><br />  「或許有一次,你不會再回來。」我說。<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麵包樹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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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戀人的感覺



  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只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麼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大學中文系的一年級生,日常讀物竟是《龍虎門》!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麼不坐到後面呢?」我跟他說。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像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誌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裏,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髮。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隻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髮廊才看的。他為什麼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麼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裏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裏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裏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臺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徵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像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乾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裏,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佔了。房裏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淩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即使抄歌詞,也沒有可能連簡譜一起抄下吧?《人間》的填詞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併,不就是「放」字嗎?難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這個猛啃《龍虎門》的人,能寫出那樣動人的歌詞?《人間》不是我聽過最好的歌,卻是最能感動我的歌。

  我看見床上有一支頗為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是填詞的工具嗎?

  「你在這裏幹什麼?」他突然闖進來,把我嚇了一跳。

  「我把外套還給你。」

  「哦。」

  他沒有理會我,把剛洗好的幾件衣服掛在房間裏。

  「《人間》的歌詞,是你寫的嗎?」

  「沒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樣子很吃驚,是不是像我這種人,不像會寫出這樣的歌詞?」

  我從來沒想過,那段日子裏,每晚陪著我入夢的歌,竟是他寫的。一個我極心儀的填詞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認識的人。

  我有點不知所措,我應該離去,卻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會跟我說些什麼。林方文沒有跟我說話,溫柔地擁抱著我,我竟然沒有反抗,我好像已經跟他認識了很久。

  才氣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彎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詞,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來,頭一次跟一個和我沒血緣的男人擁抱,他的體溫溫熱著我,我用雙手緊緊抱著他,像找到了一個依歸。他用雙手捧著我的臉,唇貼著我的唇。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擁抱著,誰也不願意先放手。我們好像是一對被長年分隔開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擁抱,便無論如何不肯再分開。我看著書桌上的小鬧鐘,時間以輕快的步伐歌頌愛情,我們已經擁抱了一小時。

  「我想喝水。」我說。

  他放開我,倒了一杯水給我,我們擁抱了一小時,他竟然還沒有摘下那頂鴨舌帽。

  「你為什麼總是戴著帽子?」我鍥而不捨。

  「沒想過為什麼。」

  那一刻,我是一個剛剛跟他擁抱了一小時的女子,我問他問題,他竟然那樣不負責任地回答我,我覺得尷尬,他是不是覺得我說話太多?剛剛獻出初吻的女孩,也許應該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時候,我便知道,他不是頭一次接吻,他很會吻人。

  「歌詞真是你寫的嗎?」

  「如果不是我寫的,你剛才便不會讓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他。

  「你這個人太計較了。」

  我覺得很憤怒,他會不會是玩弄我?因為我曾經批評他上課時看《龍虎門》。他故意要吻我,然後向其他人炫耀,證實我不過是一個容易受騙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話,我已經輸了,我還留下幹什麼?

  我衝出走廊,離開宿舍大樓,上了一輛計程車,車上竟然播著那首歌: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為什麼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緊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見面,對於我終於和一個男人擁吻,她顯得很雀躍,也許她覺得,以後我們可以有更多共同話題。

  「要查出來不難,我問唱片監製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歡他?」

  但我感覺到,他就是那個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來。

  「監製說,他常常戴著一頂鴨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戀愛!他很紅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詞。」

  「你跟林正平怎樣了?」

  「不要說了!他正在追求一個歌星保姆。」

  「是個長得很漂亮的女人嗎?」

  「是很漂亮,不過是個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質問他,他說,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個玩弄女人的風流種子罷了。是我太天真。」

  「你會回到鄧初發身邊嗎?」

  「我已經不愛他。」

  迪之沒有流下淚來,她儘量使自己若無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愛情可以是遊戲,她把那次玩弄當成是短暫的愛情,那樣會使她好過點。

  第二天上課,林方文進入課室時,仍然戴著那頂鴨舌帽,他坐在我身邊,在我耳邊說:

  「你應該已經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別過臉不去望他,心裏卻很快樂。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筆記,沒有看他的書。

  「今天為什麼不看《龍虎門》?」

  「新一期還未出版。」

  我給他氣壞:「你為什麼看《龍虎門》?」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瞭解女人。」

  他把手伸過來:「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

  「為什麼要給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縮回去。他應該多問我一次。

  下課後,我以為他會約我吃飯,他竟然匆匆說了一句:「我會找你!」便跑回宿舍。

  週末和週日,我守在電話旁邊,地久天長,等待一個人的聲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從其中一個同學手上拿到我的電話。可是,他沒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課室外碰見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飯嗎?」

  「沒空。」我說。

  他的樣子很失望,看來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著,你說午飯?午飯我有空,我以為你說晚飯。」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圓場。

  我們長途跋涉去淺水灣吃漢堡包。

  「可以把你的電話號碼給我嗎?」他說。

  「你不知道嗎?」

  「你沒有告訴我。」

  「你沒有去查?」

  他搖頭。我常常以為,他喜歡我,該千方百計查出我的電話,那是一個男人愛慕一個女人的表現。後來我當然知道,他不是那類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開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談戀愛。他們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紅的填詞人林放。

  消息很快傳到樂姬耳裏,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說:

  「聽說你跟才子談戀愛?」

  我看得出她眼裏的妒忌,她以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應該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沒有遇上她而已。

  終於有一次,給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從老遠跑過來跟我打招呼,我則特意不介紹林方文給她認識,我一定要捍衛我的初戀。

  「她是誰?」林方文問我。

  「我的中學同學,很漂亮吧?」我試探他。

  他沒有理會我。

  我們常常那樣鬥嘴,他永遠是愛理不理的,他只會對他頭上那頂鴨舌帽堅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們相約在卡薩布蘭卡吃飯慶祝新年。我聽迪之說,那裏可以跳舞,所以當林方文問我想到那裏度除夕,我便選卡薩布蘭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時,還沒有看見他。駐場歌星倒數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歡騰,我氣得一個人在哭。他會不會從此不再出現?

  他在十二時十五分來到,安然無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離開。

  他拉著我問:「你去哪裡?」

  「你現在才來?」我流著淚質問他。

  「我在錄音室。」

  「你忘了我在這裏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樣回答我!我無法不承認,一直以來都是我一廂情願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著臉衝出去,他在餐廳外拉著我,把一張歌譜塞在我手裏:「這首歌是我為你而寫的。」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支樂風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在你給我最後、最無可奈何的歎息之前,

  會不會給我那樣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亂?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感動是一座熔爐,燒熔我的心,逼出眼淚,即使用一雙手去接,也接不住。

  「為什麼要寫這首歌給我?」

  他沒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問題。

  我心裏有說不盡的歡愉,天的遙遠地的遼闊,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裏有一個男人,為我寫一首歌。

  他抱著我,我把頭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遠不會再出現!」

  「怎會呢?」他吻我。

  「新年快樂!」他跟我說。

  「新年快樂!」我說。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們在海邊等待日出。我漸漸瞭解,我正愛著的人,是一個很難讓我瞭解的人。他會忘掉我在等待他,卻為我寫一首歌。聽到那首歌之前,我從來沒有想過,他對我那樣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樂,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淚。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嗎?」我問他。

  他點頭,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給她嗎?」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著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會不會有明天?


  「深情是我擔不起的重擔,

  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這是不是林方文要對我說的話?他是個悲觀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觀的男人,她要用雙倍的愛心來呵護他。她的喜怒哀樂,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沒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個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錄音。在錄音室裏,我第一次見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著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點作悶。

  「林放的情歌寫得很好,能感動很多女人。」林正平對我說。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稱讚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寫過很多情歌給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離開錄音室的時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說話,大概是他的悲劇人物情緒又發作。

  「你跟林正平很談得來吧?」他幽幽地說。

  原來他妒忌。我突然覺得很快樂,他妒忌我和另一個男人談話,他不是一直都愛理不理的嗎?

  「你妒忌?」我試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個好男人。」他說。

  我笑而不答,我當然知道,我裝著無知,讓他不放心。

  「嗨,你什麼時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氣再次向他挑戰,「你洗澡的時候,是不是也戴著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親密,它沒有一天離開你。」我說。

  他繼續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後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讓我碰到他的鴨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說。

  「當然,我是女子排球隊隊員呢。」我企圖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閃開。

  「你為什麼不肯摘下帽子?」

  「我說過,我沒想過為什麼。」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頭頂有一個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賭氣。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見。」

  他竟然掉下我離開!我氣得在路上哭起來。

  那頂鴨舌帽可能是一個女孩子送給他的,所以,他不捨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懷念那個人。

  我坐在路邊,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輛汽車劃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邊飛馳而過,情話只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現在我跟前,我低著頭偷笑,抬頭看他的時候,發現他並沒有戴著鴨舌帽。

  他的頭頂沒有洞,也沒有傷疤,他的頭髮烏黑濃密。

  他拿著帽子,向我行了一個禮,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來幹什麼?」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男人氣走?」

  「你是不是最喜歡把女人丟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槓,我沒有戴帽子,好像沒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為什麼摘下帽子?」

  「沒有想過為什麼。」

  我漸漸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樣一個人,他長久以來戴著帽子,沒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沒有原因。他愛上一個人,說不出原因。不愛一個人,也不會說原因。他原來是一個不值得依賴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說。

  他回頭,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戀情,對方是唱片公司錄音室的技師,迪之把他們兩人用保麗萊拍下的照片給我看。

  「他不像你一向的選擇,不夠英俊。」我說。

  「我現在是返璞歸真。」她認真地說,「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學攀山。」

  「攀山很危險。」我說。

  「你說攀山危險,還是戀愛危險?」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戀情,他是牙醫,替一位私人執業的牙醫工作。

  「你們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沒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審問我和光蕙。

  「你老是關心這個問題。」我罵迪之。

  「就是嘛!你不臉紅的嗎?」光蕙也罵她。

  「你們不要這麼純情好不好?早晚你們會跟一個男人幹這種事。」迪之懶洋洋地說,「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來!我為你們兩位處女乾杯!」迪之舉杯。

  她對性的渴望和開放,也許是與生俱來的。

  「你有興趣做兼職嗎?」迪之問我。

  「是什麼兼職?」

  「在一間雜誌社做校對,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討厭補習。」

  那家雜誌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對只有我和另外一個男孩子,每天要花數小時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並不容易賺。

  但,我有一個目標,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經很殘舊,樂風牌又不是什麼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給他。

  我把三個月兼職的薪水儲起來,午間只吃一個麵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當時是很好的牌子,價值是三千二百元,我從來沒有買過那麼昂貴的禮物給別人。我在琴行裏仔細地將口琴檢查了一遍又一遍,賣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個個小小的木盒裏,十分精緻。我用花紙把它包好,紮上一隻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殘舊的樂風牌口琴拿走。當林方文回到房間,看到我送給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動。

  三個小時後,他在校園裏尋找我,當時我正站在儲物櫃前面。我以為他會情不自禁跟我擁抱,他的樣子卻很嚇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氣沖沖問我。

  「什麼口琴?」我有點不知所措。

  「我的樂風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給你,你沒看到嗎?」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樣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舊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還給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開儲物櫃,把那支口琴拿出來,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淚都湧出來的了,何以愛一個人,會如此心酸?口琴有什麼秘密比愛情重要?

  「還給你,都還給你!」我流著淚說,「我用了三個月薪水買那支口琴給你,你一點都不領情!」

  「你用不著這樣做。」他竟然可以說得如此平淡,像對一個普通朋友說話。

  眾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這段愛情的失敗者,我還能選擇留下嗎?

  我在家裏呆了兩天,什麼都提不起勁。最可笑的,是在痛恨這個男人的時候,卻熱切盼望他打電話給我。電話沒有響過,我突然覺得自己是個傻瓜,他為我做過些什麼?不過寫一首歌,摘下一頂鴨舌帽而已,我卻變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開收音機,播的儘是情歌,還有林方文送給我的歌:


  「告訴我,我和你是不是會有明天?

  時間盡頭,會不會有你的思念--」


  漸漸,我發現音樂不是來自收音機,而是來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樓下吹奏著他送給我的歌。在電影或小說裏看到這種場面,我一定會嗤之以鼻,認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樣做,我一定會把他趕走。可是我那時完全沒有將他趕走的意思。

  我把屋裏的燈全關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為我是什麼?隨便讓他罵,也隨便讓他哄嗎?接著,他吹奏一首我不認識的歌,哀傷低迴,像一雙將要分手的情人。曲終,我再聽不到口琴的聲音,我走到窗前,已經看不見他。

  我跑到樓下,想尋找他,卻看不見他的蹤影。他便是這樣一個人,喜歡令人失望。回頭,他卻在我後面。

  「你為什麼不走?」我冷著臉說。

  「你的臺燈還沒有關掉。」他說。

  是的,我故意亮著一盞燈。

  「惱我嗎?」林方文問我。

  我努力地點頭。

  「真有這麼惱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個九十度彎身的點頭。

  「口琴是我爸爸留給我的。是他留給我唯一的東西。」

  「你爸爸不在嗎?」我驚異。

  「他是個潦倒的海員,寂寞的時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裏,他只回家兩三次,對我和姐姐來說,他像個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馬遇上暴風雨沉沒,沒有一個船員生還。警察在船艙裏發現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當中,竟然絲毫無損。他們把口琴送回來。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氣、遇過沉船,外表殘舊,音色卻依然完好。」

  「你媽媽呢?」

  「我已經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了。他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子,嫁給我爸爸,也許是她此生最錯的決定。爸爸死後,她重操故業,經營一間小餐廳。」

  我從來沒有想過,林方文生活在另一個世界。

  「還惱我嗎?」他問我。

  我吃力地點頭,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頭三個月的薪水用來買了口琴給林方文,第四個月的薪水,我答應請迪之和光蕙吃飯。

  「原來他有太太。」迪之慘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牽著腹大便便的太太買嬰兒用品。」

  「那個錄音室技師?」

  「男人都是這樣,像鄧初發這種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說。

  她在手袋裏,拿出一包登喜路,點了一根煙,手勢並不很熟練,意態卻是滄桑。那份滄桑過早出現在她臉上,她兩次都沒有遇上好男人。

  「什麼時候學會抽煙的?」我問她。

  「幾天前才學會的。一個人無所事事,抽一根煙,時間會過得快一點。」

  「不要抽煙。」

  「你的運氣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壞,我還不知道。」

  「他有沒有跟你上床?」

  「沒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樣說,暗示了她跟技師已經有關係。他們走在一起,才不過三個星期。

  「你知道,女人懷孕的時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個煙圈。

  我和光蕙默默無語。

  「程韻,可以請我喝酒嗎?」迪之問我。

  「當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騙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說。

  「我像你們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錢!」

  「你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乾了,奇怪,她為什麼陪迪之喝酒?

  「我們去南丫島!」迪之說。

  「現在去南丫島?去那兒幹什麼?」我說。

  「去找鄧初發!」她看看腕表,「現在還有船。」

  我們坐最後一班船往南丫島,來到鄧初發的石屋前面拍門。鄧初發看見我們三個,很是意外。

  「鄧初發,我們來探你!」迪之倒在他懷中。

  「她喝醉了。」我說。

  鄧初發帶我們進石屋,這間屋只有他一個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塊熱毛巾替迪之敷臉。

  迪之雙手繞著鄧初發的脖子,溫柔地對他說:「我要到你的房間睡。」

  鄧初發無奈,將她抱走,他們會再次走在一起嗎?

  光蕙問我:「你最恨哪一個人?」

  「暫時沒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騙我,我認識了孫維棟,才知道什麼是愛情。老文康是無恥的騙子,我要打電話罵他!」

  老文康接電話。

  「喂,老文康在嗎?」光蕙問。

  「我是沈光蕙,你這個絕子絕孫的臭王八,你什麼時候才去死?你這種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嚇了一跳,立即掛線。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說畢業後,他寄過一張卡給你嗎?」

  「我騙你的,他沒有找我,我只是無法接受自己受騙,我曾經以為那是一段超凡脫俗的愛情。」光蕙悲哀地睡著。

  小島上的夜,唯一的聲音,是草叢裏蛤蟆的叫聲。我很掛念我的男人,搖了一個電話給他。

  「你在哪兒?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說。

  「我在南丫島,迪之喝醉了,我陪她來找鄧初發,光蕙也在這兒,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來。」

  「我很掛念你。」他從來沒有對我說過這句話。

  「我們會不會有明天?」我問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對男人很悲觀。

  「夜了,睡吧。」他沒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鄧初發買了早餐給我們,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沒有跟她--」我問鄧初發。

  「我不是這種男人。」他說,「她已經不愛我了,雖然昨晚她肯定不會拒絕我,但我不想這樣做。」

  迪之醒後,鄧初發送我們到碼頭,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碼頭等我。他用行動證實我們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種幸福,那是其中最動人的一種。

  「你為什麼會在這裏?」我問他。

  「你說今天早上會回來。」

  「真是令人感動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羨煞旁人啊!」

  他們三個人還是頭一次見面。

  迪之和光蕙離開,我跟林方文手牽手在中環散步。

  「你昨天為什麼跟我說那句話?」我問他。

  「哪句話?」

  「我很掛念你。」我說。

  他沉默,我突然覺得他的沉默很不尋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個人,所以對我說很掛念我。」

  他凝視我,我知道我的感覺是真的。我不瞭解男人,對愛情的認識也很膚淺,但我有戀人的感覺,不會錯的。

  「我帶你去一個地方。」他說。

  我走在他身邊,默默無語。他在碼頭等我,是他內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種不幸,那是其中一種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蘭桂坊,清晨的蘭桂坊跟晚上是另一個世界,斜路上賣早餐的店子坐滿了看日報的男女。他走到斜路盡處,那裏有一間酒吧,酒吧已經關門,他帶著我走上二樓,那兒可以看到對面大廈的一樓有一間畫廊。

  畫廊裏,一個穿雪白色長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畫畫。那個女人看來有三十歲,一把長髮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際,她長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像牙白色的皮膚,一個大嘴巴,一個大鼻子,一雙好像什麼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湊合在一起,卻很漂亮,是那種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問林方文。

  他沒有回答我。在那個出眾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覺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來年紀比你大。」

  「比我大好幾年。」

  「你們分開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銘心?」我問他。

  「什麼叫做刻骨銘心?」他反問我。

  「已經分開一年,你仍然跑來這裏偷看她。」

  就在那個時候,畫室裏出現了另一個男人,那個男人長得很俊朗,看來才不過十八歲。他從後面抱著她,身體和她一起擺動。

  「你們分開是因為他?」

  「她跟這個男人只是來往了一個月。」

  「噢!原來你常常來這裏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裏,他的心仍留在畫廊裏,我實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歡比自己年輕的男人啊!」

  「她是一個很放蕩的女人。」他說。

  「你們為什麼分開?」

  他向著我苦笑:「我們互相傷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與畫廊裏那個女子曾經互相傷害,創傷比愛刻骨銘心,所以他雖然離開她,卻一直沒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顯然比不上那個大嘴巴女人。

  「你有沒有跟他做愛?」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突然發覺林方文和畫廊裏的女人,有非比尋常的肉體關係,而他跟我,卻沒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擁著林方文,緊緊的擁著他,不讓他呼吸。

  「你幹什麼?」

  「跟我做愛!」

  我以為只有那樣,我和林方文的關係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關係相比。她和林方文睡過,而我沒有。她和他纏綿,而我不過是一個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這種關係太不安全。

  他輕輕推開我:「你別這樣。」

  「我要跟你做愛。」我纏著他不肯放手,熱情地吻他的臉、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嚴,哀求一個男人佔有我,以為因此我可以佔有他。

  他狼狽地推開我:「你不要發神經好不好?」

  我被拒絕,無地自容,奔跑到樓下,衝下斜路,不知該走到哪裡。他為什麼要帶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愛上那個放蕩的女人,為什麼,為什麼他不介意她放蕩?還是因為她放蕩,他才跟她分手?那個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歡年紀比他大的女人嗎?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進他的房間裏。在那個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計程車上,載我一程,我們一同聽《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愛情從那一刻開始迷惑我們。但那天早上,他可能離開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愛情,竟然在那個女人的陰影下滋長,《人間》是他寫給那個女人的,我竟被歌詞迷住,傾慕他倆的愛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開書桌的抽屜,裏面很雜亂,我企圖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資料,可是一無所獲,只有我送給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頂鴨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幹什麼?」林方文突然在後面叫我。

  我正在企圖偷看他的私隱。為了掩飾我的無地自容,我把書桌上的東西全掃到地上,把抽屜裏的東西也丟到地上。

  他竟然沒有阻止我。我繼續將他的東西亂扔,他站在一角,沒有理會我。我將所有的東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觀。他鐵石心腸。我要離開房間,他並沒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覺得全身沒有氣力,連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沒有。房裏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離開,我們的故事便完了。

  我回頭,用盡全身的氣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間,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將地上的東西拾起來。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為什麼我連一走了之的勇氣也沒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會像我著樣。

  他突然抱著我,我覺得全身酸軟,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醜陋。

  「如果你不喜歡我,不要勉強。」我說。

  「你知道我為什麼帶你去那裏嗎?」

  「我決定忘記她,我想讓你知道。」

  他吻我,我閉上眼睛,跟他說: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願意跟他睡,義無反顧,即使我們將來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說。

  他溫柔地撫摸我的臉頰說:「不用,現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訴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說: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歲這段時間,會愛上比自己年紀大的女人,是戀母情意結,說得粗俗一點,是還沒有斷奶。」

  林方文說他的母親是一個美麗聰明的女人。雖然他已很久沒有跟她說話,但他說起母親,總是很憂鬱的。他會不會像迪之所說,有戀母情意結,所以愛上大嘴巴女人?

  「他為什麼喜歡放蕩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歡純情的女人嗎?」我說。

  「純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蕩的女人是魔鬼,魔鬼總是比較好玩的。」迪之說。

  我瞞著林方文,約了迪之和光蕙在畫廊對面那間酒吧喝酒,其實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沒有畫畫,她站在畫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著一個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種玻璃瓶可以倒滿八杯白開水。

  「她很饑渴呢。」迪之說。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說。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隻拳頭。」我說。

  「她的樣子很特別。」光蕙說,「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湊在一起又不太難看。」

  「像專門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說。

  「所以你的林方文給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說。

  「是嗎?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從手袋拿出一面鏡子照照看,說:「果然很淫,男人喜歡這種笑容。」又說,「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畫廊裏,出現了一個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換了男伴,也是廿歲出頭的年輕男子,比上一個更俊朗。

  迪之站起來說:「我們上去。」

  「上去?」我猶豫。

  「怕什麼?反正她不認識我們。」

  沿著大廈樓梯走上一樓,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畫廊。畫廊只有七百多尺,賣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數是人,正確一點說,是一些看來像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並沒有特別注意我們,她正在向一雙外籍男女介紹一幅畫。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轉樓梯跑上上層。林方文說,大嘴巴女人住在畫廊樓上,可以想像,上面有一張很寬敞很淩亂的彈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華的地方。

  外籍男女並沒有買畫,離開的時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說:

  「再見,費安娜。」

  她的名字叫費安娜。油畫上的簽名也是費安娜。

  畫廊裏只剩下我們,大嘴巴女人費安娜並沒有理會我們,我們三個看來實在不像來買畫。當費安娜在我身邊走過的時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別的味道,不像香水,也不像古龍水,是橄欖油的味道,還有一點兒松節水的味道。

  我問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嗎?」

  「是她的內分泌吧?放蕩的女人身上會有一股內分泌失調的味道。」

  「胡說!那是畫家的味道。」光蕙說,「顏料要用橄欖油調開,畫筆要用松節水洗滌。」

  「是,正是那種味道。」那種味道使她顯得很特別。

  「你怎麼知道?」我問光蕙。

  「孫維棟也畫油畫的。」

  「離開吧,這裏沒有什麼發現。」迪之說。

  我在畫廊的盡頭看到一張畫。一個少年站在一條空蕩的街上,那個少年是林方文。

  「什麼?他是林方文?只有一隻眼睛,沒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認出他是林方文?」她們不相信我。

  「不像,不像林方文。」光蕙說。

  「這個根本不像人,像頭獨角獸,你說這頭獨角獸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說。

  她們憑什麼跟我爭論呢?當我第一眼看到那張油畫,我的心怦然一動,我意識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畫中,存在畫中那條空蕩的街道上,雖然沒有一張完整的臉,也沒有完整的身體,卻有林方文的神韻和他獨有的、喜歡叫人失望的神情。戀人的感覺不會錯。

  「是他,我肯定這個是他。」我說。

  迪之和光蕙還是不同意。

  「這幅畫要賣多少錢?」我問大嘴巴費安娜。

  我要從她手上拿走這幅畫,我不要讓林方文留在那裏。

  「你瘋了!你哪來這麼多錢?」迪之跟我說。

  大嘴巴女人走過來,看見我指著林方文的畫,淡然說:

  「這張畫不賣。」

  「不賣?那為什麼放在這裏?」迪之跟她理論。

  「不賣就是不賣。」

  「要多少錢?」我問她。

  「我說過不賣。」她回到沙發上,又拿起那個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賣,我無法強人所難,只好離開畫廊。一條空蕩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個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內心世界?在她空虛的心裏,來來去去,只有林方文一個人。她只懷念他,她對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裏,不是過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這個發現對我來說,太可怕了。

  不久之後,在我兼職的雜誌社,我再次見到大嘴巴費安娜。

  費安娜穿著一條黑色的三宅一生裙子,好像穿上了一個麻包袋,只露出兩隻手和兩條腿,益發顯得像一個女巫,一個品味高雅的女巫。跟她一同出現的,還有一個外籍少年,約二十歲,有一雙藍寶石眼睛,臉上掛著開朗的笑容,人很活潑搗蛋。他進入雜誌社後,便沒有一刻安靜下來,不是向女同事們扮鬼臉,便是一屁股坐在別人的辦公桌上,拿起桌上的擺設裝模作樣研究一番。他長得迷人,女人們都捨不得罵他。男人長得好看,也佔便宜。

  費安娜身上仍然散發著一股橄欖油和松節水的味道。她望了我一眼,在認得和不認得之間,我低頭繼續校對,沒有理會她,我並不希望她認得我。

  她要找總編輯李盈,她們在房間裏談話。

  攝影師阿鍾來了。

  「今天要拍照嗎?」我問他。

  「是的。替一個女畫家拍照。」他說。

  「是房間裏的人嗎?」我瞄瞄李盈的辦公室。

  「就是她,費安娜羅。下一期的封面人物。」

  「她有資格做封面人物嗎?」我懷疑。

  「當然有。她在巴黎藝術界的名氣正在急升,巴黎的畫廊都搶購她的畫。她是天才,二十四歲已經在巴黎走紅。一個中國女子,在巴黎走紅,絕不簡單啊。」

  我一直以為,她只是一個賣畫和畫畫的女人,憑著色相推銷自己那些不怎麼樣的畫。原來她已經那麼出名了。我很難受,寧願林方文曾經跟一個平凡女子來往,而不是跟一個那麼出名和獨特的女子相愛。我完全沒有把握贏她。

  我跟阿鍾說:「你要不要人幫忙?」

  「你對她也有興趣?」他問我。

  我點頭。

  「那你站在一旁好了。」他說。

  費安娜帶了幾套衣服來拍照,都是三宅一生和川久保玲的。對於衣服,她並不花心。外籍美少年在其中一些照片中出現。阿鍾說,另一批照片會到她的畫廊拍攝。

  大嘴巴費安娜完全漠視鏡頭的存在,她揮灑自如,很有格調。經驗豐富的阿鍾也歎為觀止。外籍美少年蹲在她跟前,像個渴求母愛的孩子。林方文是不是也曾經佔據她跟前的位置。

  我問阿鍾:「你喜歡這種女子嗎?」

  阿鍾笑著說:「她只喜歡少男,我太老了!這種女人,會吸乾男人的血。」

  拍照完畢,外籍美少年替她收拾衣服,她上前謝謝阿鍾。

  「你很專業。」她對阿鍾說。

  「你也是。」阿鍾說。

  她突然望向我:「你是不是來買畫的那個女孩?」

  我沒想到原來她一直認得我。

  「你好像對我很有興趣。」她說,「可惜,可惜我對女人沒有興趣!」說罷笑了幾聲。

  她竟然把我看作同性戀者。

  李盈決定用阿鍾在費安娜的畫廊拍的照片作封面。費安娜坐在畫廊中央,背景全是她的畫。在最遠處,她畫的林方文也被攝在鏡頭內。

  關於費安娜的身世,訪問裏說,她家境富裕,出身大家庭,有十六位兄弟姊妹,三位母親,生母是妾侍,也是一位畫家,不過所畫的,是現實派油畫。一位女畫家,淪為別人的妾侍,也真是奇怪。費安娜與一群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關係冷淡。十七歲那年,她獨自跑去巴黎,原因是為了追蹤一個男孩。此後一直留在巴黎,兩年前才回來。

  不過,訪問中最震撼的,是她坦白只喜歡少男:

  「十六歲那年,便愛上一個只有十二歲的男孩子,他長得比我還要高,很好看,我把初吻給了他。」

  「十七歲時,愛上了一個十四歲的男孩,他是法國人,他要跟隨父母回國,我追蹤去巴黎。第一次,便是跟他。」

  「到了六十歲,還是只喜歡二十歲的少男。」

  除了病態,我實在不懂得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她。一個十七歲的女子,跟一個十四歲的男孩子發生關係,跟補習老師強姦學生有什麼分別?

  李盈問她為什麼只喜歡少男,她說:

  「我喜歡青春,青春的肉體,青春的腦袋。青春不是日出,不是花開,不是任性,是實實在在的,充滿彈性的皮膚。」

  我們爭奪著新鮮出爐的雜誌,費安娜實在驚世駭俗。女人說她可怕,男人說她性感,少男在議論她。迪之在電話裏跟我說:

  「真是病態!千年女妖!」

  我拿了一本雜誌給林方文,他也看來沒有什麼特殊反應。我指著封面上費安娜身後那張畫,問他:

  「這個人是你嗎?」

  「這個人像我嗎?」林方文反過來問我。

  「很像你。」

  他失笑:「這個人,只有一隻眼睛,沒有鼻子,沒有嘴巴,也不知道是不是人,你還說像我?」

  「你為什麼不肯承認是你?」

  「你為什麼硬要我承認我是這頭獨角獸?」

  「騙人!就憑戀人的感覺,我知道那個人是你。只有戀人,才能捕捉那種神韻,費安娜捕捉得到,我也能捕捉得到。」

  他沉默,不再跟我抗辯:「你說是我便是我吧!」

  他突然問我:「你看過那張畫?」

  「我在這個封面上看到。」我說謊。

  「不!這個封面不可能看得這麼清楚。你曾經跑上費安娜的畫廊,對不對?」

  「沒有。」

  「我說你有。」

  「你為什麼硬要說我有?」我問他。

  「戀人的感覺。」他瞟我一眼。

  我們兩人都忍俊不禁。

  「你好奇心太重了。」他望著我搖頭。

  「是的。我對你的好奇心特別重,尤其關於你的過去。你從來沒有告訴我,你和費安娜的過去是怎樣的?」我坐在他大腿說。

  「都已經過去了,你這麼好奇應該已經查過。」

  「你也許是眾多男人中她最懷念的一個,所以她畫你。」

  「這是她的自由。」

  「是要好的時候畫的,還是分手後畫的?」

  「別問了。」

  「答應我,不要再跟她見面。」

  「已經沒有見面了。」

  「也不要到畫廊外面偷看她。」

  他點頭,那是他第一次為我許下承諾。我突然明白,女人為什麼總為男人的諾言著迷,因為諾言總是那麼令人感動和軟化。

  不久之後,我碰到林方文的母親。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吃飯,慶祝他拿了稿酬。我們坐下不久,一雙中年男女一同進入餐廳。女的大約有四十歲,留了及肩的大波浪曲髮,化妝很濃,五官精緻,眉毛很粗。和她一同來的男人,個子矮小,四十多歲,像個生意人。

  中年女人看到我們,有些意外,她走上來,在林方文的肩上拍了兩下,他看到她,臉色變得黑黑沉沉。

  「有空回家走走,媽很久沒有見過你了。你好像瘦了。」

  林方文低頭不語。

  中年女人對著我微笑:「你們是朋友?」

  「是的,伯母。」

  「大學的同學?」她親切地問我。

  「是的。」

  林方文一直沒有望她。

  難怪中年女人的樣子似曾相識,原來她是林方文的母親。他們擁有幾乎一模一樣的眼睛和眉毛,只是她母親的一雙眼睛,比他多了很多水分,泛著一層光芒,使她看來很迷人。她便是林方文所說,那位聰明、美麗、經營一間小餐廳的母親。如果我知道那天會碰到她,我會穿得好一點,我常常覺得我不是那種可以讓男朋友放心帶回家見父母親的女人,我不是一般父母所鍾愛的那種端莊嫻淑溫文爾雅小鳥依人的女子。

  儘管他母親那樣溫柔地跟他說話,他沒有抬頭望過她。他母親很難堪,裝滿水的雙眼仿佛要淌下一滴眼淚。

  她被身後的中年男子說:

  「我們去另一個地方。」

  然後她跟我說:

  「有時間來我們家玩,再見。」

  「再見,伯母。」

  「她走了。」我跟林方文說。

  「嗯。」

  「她好像很難過。」

  他冷笑。

  「跟她在一起的那個男人,是不是長得很矮的?」他問我。

  「是的。」

  他又再冷笑,笑得很苦澀。

  「我們走吧。」

  離開餐廳,我一直默默走在他身邊,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你回去吧。」他跟我說。

  「你要去哪裡?」

  「別理我。」他吆喝。

  「不。我要和你一起。」

  他撇下我,走進人群裏,我追不上。

  我一個人在街上,很失意。如果一個女人無法在一個男人失意的時候留在他身邊,她的愛情還值多少分?

  也許,也許他跑回宿舍去了,正憂傷地吹奏他父親留下的口琴。我到了宿舍,他卻不在那裏。我在房間裏等他,他始終會回來的,我希望他回來的時候,會看到我,那是我唯一能為他做的事。

  電臺播放著他的新歌,是林正平唱的:


  「也許,我們都走倦了,

  都回到塵世的臺上,扮兩個過路的人,

  相遇而不相識,相見而無說話,

  重新排演,離離合合的身世--」


  聽到歌詞,我很吃驚,為什麼他好像已經預知那天晚上的見面?「相遇而不相識,相見而無說話」正是他和母親的寫照。他在某個角落裏,會不會也聽到那首歌?

  他會不會去了費安娜那裏?他失意的時候,到她那裏尋求慰藉。她能像母親那樣撫慰他。

  是戀人的感覺告訴我,他在費安娜那裏。已經是深夜十二時,星期五晚上的蘭桂坊,燈紅酒綠,男女在街上調笑,我跑上那間可以看到畫廊的酒吧。畫廊裏面沒有人,樓上有燈光,那是費安娜的寢室。我看到她的影子在屋裏走動,好像正在跟一個人說話,我看不到那個人。

  那個人突然出現在窗前,一瞬間倒在費安娜的懷抱裏,似乎在哭泣。寢室的燈關掉,我什麼也看不到。那是林方文,我認得他的影子。

  我要在那裏等他出現,我要親眼看見他出來,我要等待那一幕,然後因為那一幕,永遠恨他。

  那個晚上很漫長。

  天亮了,陽光映入費安娜的寢室,寢室裏的男子,不是林方文,是我頭一次在那裏見過的那個少男。那麼,林方文呢?

  我跑回家,林方文在我家樓下等我。

  「我在這裏站了一個晚上,你去了那裏?」

  他在尋找我。在他失意時候,他最想我在他身邊。我突然覺得自己很卑劣,我以為他需要費安娜,我沒有想過,他需要的是我。是我辜負了他,連他的影子我都不認得。

  「你去了那裏?」他問我。

  「我去找你,戀人的感覺,第一次出錯。」

  「你以為我去了那裏?」

  「我在宿舍等你。」我只交代了上半晚的事情。

  「我該想到你在宿舍等我,我該回去宿舍。」他很內疚。

  他那樣說,令我覺得自己更卑鄙。

  「你第二次把我丟在街上了。」我說。

  「我回來了。」他說。

  「或許有一次,你不會再回來。」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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