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三章 除夕之歌</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三章 除夕之歌</h3><br /><br />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屬於他的版權費,是一筆可觀的數目。<br /><br />  「你喜歡什麼禮物?」他問我。<br /><br />  「不用送禮物給我。」我有點違心,我當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禮物。<br /><br />  他凝視著我,像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歡什麼禮物,說吧。」<br /><br />  「你喜歡送什麼禮物都好。」我誠懇地對他說。<br /><br />  我一直熱切期待那份禮物,並且越來越相信,會是一枚指環。可是,我收到的,卻不是指環,而是一把小提琴。<br /><br />  「你為什麼送小提琴給我?」我很奇怪。<br /><br />  「你拉小提琴的樣子會很好看。」他說。<br /><br />  「但我不會拉小提琴。」<br /><br />  那是一把昂貴的小提琴,他送給我,卻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給我的第一份禮物,我捨不得浪費它。<br /><br />  「你認識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師嗎?」我問迪之。<br /><br />  「你想學小提琴?」她很驚訝。<br /><br />  「是的。」<br /><br />  她在電話那邊笑了很久:「你學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嗎?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br /><br />  我對著一面鏡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像所有蜚聲國際的小提琴家那樣,拉得非常投入。<br /><br />  我拉小提琴的樣子,真的好看?<br /><br />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師。他有二十年教學經驗,曾經教出一位年僅八歲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師。<br /><br />  小提琴老師姓楊,名韻樂。名字倒轉來念,是「樂韻揚」,跟他的職業很配合。他長得比一個大提琴略為高一些,那也許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雖然在自己家裏上課,他仍然穿著整齊西裝,舉止優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髮,我看不到他有明顯的髮線。他收取那麼昂貴的學費,也不去造一個質素高一些的假髮,太吝嗇了。牆上掛滿他與學生的合照,他的學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個。雖然在迪之面前充滿自信,其實我一點信心都沒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為自己一生跟音樂絕緣,卻想不到竟然會為了一個男人,學起音樂來。<br /><br />  等待的時候,楊韻樂的另一位學生來到,原來我不是最老的一個,那個男人接近三十歲,他戴著一副鏡片很厚的眼鏡,眼睛小得像兩顆蠶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視。我們閒聊起來,我問他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說他跟朋友打賭,要在一年內學會一種樂器。<br /><br />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間,我選擇了學小提琴。」近視眼跟我說。我認為他作了明智的選擇。他那個樣子,如果還拉起二胡來,會像失明人士。<br /><br />  「那你為什麼學小提琴?」他問我。<br /><br />  「為了愛情。」我甜蜜地告訴一個陌生人。<br /><br />  第一節小提琴課正式開始,楊韻樂很仔細地審視我的小提琴。<br /><br />  「初學者用不著這麼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像我會糟蹋這個琴。<br /><br />  「就是因為這個琴,我才來上課。」我說。<br /><br />  「好!現在我們開始第一課。我要先告訴你,我很嚴格,所謂嚴師出高徒。」<br /><br />  「我什麼時候才可以學會拉一首歌?」那是我最關心的問題。<br /><br />  他臉色一沉:「我這個不是速成班。」<br /><br />  「你應該--」他說。<br /><br />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準備跟著他的說話去做:「我應該怎樣?」<br /><br />  「你應該先交學費。」<br /><br />  是的,我忘了交學費。楊韻樂倒是一個十分市儈的音樂家。<br /><br />  「第一節課,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試試隨便拉一下。」<br /><br />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給自己嚇了一跳,楊韻樂卻若無其事。他已經見慣這種場面。<br /><br />  「楊老師,我得先告訴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聲明。<br /><br />  「二十年來,我教過無數學生,神童也教出幾個,沒有人難倒我。」他高傲地說。<br /><br />  第一節課,我學拉小提琴的基本動作。楊家課室的一面牆全鑲上鏡子,我看著自己拉小提琴的樣子,想像有一天,我會和林方文來一個小提琴與口琴的情侶大合奏。<br /><br />  「你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問我。<br /><br />  「為了愛情。」我說。<br /><br />  「好,這個動力非常好。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你一定學會。」他說。<br /><br />  「現在年輕人真幸福!」楊韻樂歎息,「可以為愛情學一件東西。那時,我為生活而學小提琴。」<br /><br />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動力。」我說,「如果沒有死掉的話。」<br /><br />  我沒有把學小提琴的事告訴林方文,我想給他一個意外驚喜。<br /><br />  第二節課,我開始學拉一首歌,是小學一年級時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厲害,令人毛骨悚然。<br /><br />  我天天躲在家裏學習。<br /><br />  「你--你到底是否聽到自己拉的每一個音符?」迪之問我。<br /><br />  「聽不到。」我說,「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記著手法,有點像操作一部機器。」<br /><br />  「你不應該叫程韻,在你的細胞裏,根本沒有韻律。」光蕙說。<br /><br />  「你的牙醫怎樣?」我問光蕙。<br /><br />  「他很好,只是太纏,天天都要跟我見面。我考試溫書,他也要坐在我旁邊。」<br /><br />  「他愛你愛得緊要嘛。」我說。<br /><br />  「你跟他有沒有做那件事?」迪之問她。<br /><br />  「沒有!」光蕙鄭重地說。<br /><br />  「你呢?」<br /><br />  「沒有!」我說。<br /><br />  「你兩個真是聖女貞德。」迪之說。<br /><br />  「你是色欲狂徒。」我們說。<br /><br />  「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說,「他做飛車特技的。」<br /><br />  「是電影裏那種浪子?」我駭然。<br /><br />  「是的。」她笑靨如花,「他隨時會死。第一次見他,是在排戲現場。他從熊熊烈火中走出來,那個場面真是壯麗。」<br /><br />  「好像拍電影。」光蕙說。<br /><br />  「是啊。事後說起,原來我們在那一刻同時都有感覺。我覺得他好像出生入死來見我一面。」<br /><br />  「開始了多久?」我問她。<br /><br />  「一個星期多一天。昨天剛好是我們相識一星期。」<br /><br />  「今次別衝動,看清楚對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虧。<br /><br />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別以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魯,他很細心的,這叫做鐵漢柔情。」她抱著我的枕頭陶醉得很淫蕩。<br /><br />  「陶醉歸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頭上。」我提醒她。<br /><br />  「他叫什麼名字?」光蕙問她。<br /><br />  「衛安。」<br /><br />  「聽起來好像護衛員。」我說。<br /><br />  「他的駕駛技術十分好,他曾經在電影裏飛越十八輛車。他告訴我,他最大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國去,飛越長城。」<br /><br />  「天方夜譚。」我說。<br /><br />  「也不一定沒有可能的。」她為他辯護。<br /><br />  「你有沒有想過,他的工作很危險,跟消防員、警察和殺手同列頭號危險職業?」光蕙問她。<br /><br />  「最怕沒有死掉,卻殘廢了,要你照顧他。你知道嗎?你絕對不是那種肯照顧殘廢的丈夫一生一世,無尤無怨的女人。你才沒有那麼情深義重。」我說。<br /><br />  「我就是喜歡他不能給我安全感,他隨時會死掉,因此我們相處的每一刻都充滿刺激,都害怕下一刻會成為永訣。每次他離開我身邊,我覺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裏。我從來沒有如此斷腸地牽掛一個人。我喜歡那種隨時會守寡的感覺。」<br /><br />  對於迪之的想法,我並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種走進遊樂場,便第一時間查詢:「哪種機動遊戲最危險?」然後立即跑去玩那種遊戲的人。<br /><br />  愛上鄧初發,因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說,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個錄音室技師是一個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悶。<br /><br />  迪之的優點是義無反顧,缺點是經常失手。<br /><br />  「什麼時候讓我一睹你那位賽車英雄的風采呢?」我問迪之。<br /><br />  「立即可以,我叫他來接我,我們一起吃飯。」<br /><br />  衛安駕著他的黑色日本跑車準時來到。他給我的感覺是新區流氓去了尖沙咀。他像個發跡了的新區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區買的衣服,如此而已。<br /><br />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顯身手,汽車以時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駛,我和光蕙緊緊抓著門柄,不敢說話,只有迪之還可以輕輕鬆鬆不停跟我說話。<br /><br />  「下個月一號便是金曲頒獎禮,《明天》已經肯定可以成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機會拿到最佳歌詞獎呢,他有沒有請你陪他出席頒獎禮?」<br /><br />  「沒有聽他提過。」<br /><br />  「你是他的女朋友,沒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說。<br /><br />  終於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鬆了一口氣。<br /><br />  「我可不願意跟你們一起殉情啊。」我對迪之說。<br /><br />  林方文的確沒有跟我提過頒獎禮的事,他不會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br /><br />  那一年,我們三個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談戀愛,決定一起度除夕,地點我自私地選在卡薩布蘭卡,我希望以後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會在那裏度過。<br /><br />  我提醒林方文:「這一次,你別再忘記。假使你忘了,送歌給我,我也不原諒你。」<br /><br />  他乖乖的沒有忘記。迪之和衛安都穿了黑色皮夾克,十分相襯。光蕙和孫維棟同來,孫維棟穿西裝,光蕙穿了一條隆重的長裙,把頭髮盤在腦後,看來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顯得平凡了,不夠新潮也不夠隆重。<br /><br />  三個男人因為三個女人的緣故走在一起,他們其實並沒有共同的話題。衛安不斷說車,他準備參加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孫維棟糾正我們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裏,原來只有兩件東西--牙齒和光蕙。林方文比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們之間顯得特別可愛。<br /><br />  還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臺上的歌星倒數十下。<br /><br />  「新年快樂!」我們六個人舉杯祝願。<br /><br />  「愛情永固。」迪之高呼。<br /><br />  「女人萬歲!」衛安喊著。<br /><br />  「現在是新年,關女人什麼事?」迪之笑著罵他。迪之總是愛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br /><br />  歌臺上,一個肥胖的菲律賓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擁,我卻有難解的心事,還有十多個小時,便是金曲頒獎禮,他仍然沒有邀請我一同出席,他也許不想在那個地方,公開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br /><br />  「明年除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br /><br />  「為什麼不會?」他說。<br /><br />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可能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br /><br />  肥胖女人離開了舞臺,一個小提琴手上臺表演,琴音淒怨,並不適合那個晚上。<br /><br />  「這是《愛情萬歲》。」林方文告訴我。<br /><br />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訴他我正在偷偷地學小提琴,而且無數次想過放棄,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給我,累我受了許多苦,然而,臺上的人在拉奏《愛情萬歲》,當愛情萬歲,還有什麼應該抱怨呢?<br /><br />  離開卡薩布蘭卡,迪之提議去的士高,看見我和光蕙都沒有表示出多大興趣,她才機靈地說:「現在應該是二人世界的時候了,我們分道揚鑣。林方文,明天要拿獎呀!我會來捧場!」迪之對林方文說。<br /><br />  我們坐在海邊,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著我們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br /><br />  是我首先忍不住開口:「要不要我陪你去?」<br /><br />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部隨身聽,把耳筒掛在我的頭上,是一首新歌。<br /><br />  「如果情意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br /><br />  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br /><br />  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br /><br />  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br /><br />  「每年今日,我都會送一首歌給你。」他說。<br /><br />  我凝望著他,眼淚奪眶而出:「我真恨你。」<br /><br />  「為什麼?」<br /><br />  「因為我再離不開你了。」<br /><br />  「女人真是奇怪。」他說。<br /><br />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裏,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說。<br /><br />  「也許是八十首。」他說。<br /><br />  我搖頭:「沒有可能的,我沒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歲。」<br /><br />  原來窮我一生,頂多只能從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許更少。那個數目,不過是五張雷射唱碟的容量。我們的愛情,只有五張雷射碟,太輕了。<br /><br />  「不。以後你寫的歌,都要送給我。」<br /><br />  「貪婪!」他取笑我。<br /><br />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問他。<br /><br />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對失敗。」<br /><br />  「我沒想過你是個害怕失敗的人。」我說。<br /><br />  「我是害怕失敗,所以才努力的人。」<br /><br />  「你會贏的,我在家裏等你。」<br /><br />  整件事情,本來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有頒獎禮的門票。<br /><br />  「你要不要來?」<br /><br />  「不。我答應了在家等他。」<br /><br />  「怎及得在現場親眼看著他領獎好呢?」<br /><br />  「他不想我去。」<br /><br />  「你不要讓他看見便行。如果他贏了,你立即就可以給他一個意外驚喜。七時正,我和衛安來接你。」<br /><br />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去,如果我在現場,可以與他分享勝利,也可以替他分憂,我還是去了。<br /><br />  我和迪之、衛安坐在場館內第三十行。為了不讓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節目開始後才進場的。我在場內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與幾個填詞人坐在一起。我們的距離是二十四行。<br /><br />  最佳歌詞獎沒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詞人手上。我沒想到,他在跟那個人握手道賀時,會突然回頭,而剛好與我四目交投。那一剎他很愕然,隨即回轉頭,沒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離,突然好像拉得很遠很遠,把我們分開。他一定恨我看著他落敗。<br /><br />  頒獎禮結束,他跟大夥兒離開,沒有理我。<br /><br />  我覺得後悔,但於事無補。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後才回來。<br /><br />  「對不起,我不該在那裏出現。」我說。<br /><br />  「我們分手吧。」他低著頭說。<br /><br />  「為什麼?就因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動。<br /><br />  「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裏出現。這件事不重要。」<br /><br />  「那是什麼原因?」<br /><br />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br /><br />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br /><br />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br /><br />  「吃力?」<br /><br />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br /><br />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裏,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嘗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br /><br />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br /><br />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br /><br />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br /><br />  他默然。<br /><br />  「我送你回家。」他說。<br /><br />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br /><br />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br /><br />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br /><br />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br /><br />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像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br /><br />  「如果在他的生命裏,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br /><br />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br /><br />  「我不瞭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br /><br />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摸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br /><br />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掛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br /><br />  林方文也在迴避我。分手後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於在校園遇上。<br /><br />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br /><br />  我望著他,心頭一酸,淚都湧出來。<br /><br />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br /><br />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br /><br />  他搖頭。<br /><br />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br /><br />  他默然不語。<br /><br />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br /><br />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br /><br />  「你走!」我叱喝他。<br /><br />  「你走!」我再說一遍。<br /><br />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br /><br />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捨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餘的一點聯繫。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餘韻,是最淒怨的部分。<br /><br />  在楊韻樂那兒,我碰到近視眼。<br /><br />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br /><br />  「很差勁。」<br /><br />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br /><br />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br /><br />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br /><br />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聽。」<br /><br />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著耳朵。<br /><br />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復。<br /><br />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臺聽到,歌說:<br /><br /><br />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br /><br />  扔到海中,<br /><br />  那麼,我願意,<br /><br />  從此就在海底沉默--」<br /><br /><br />  歌在空氣中蕩漾,我們卻從此沉默。<br /><br />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著課室門口,癡癡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我們已經分手四個星期,我體會到什麼叫做度日如年。我繼續學小提琴,用走音來虐待自己和楊韻樂,誰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錢,給我虐待也很應該。<br /><br />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在電話裏哭得很厲害,我立即趕去看她。<br /><br />  迪之一個人在酒吧喝酒。<br /><br />  「什麼事?」我問她。<br /><br />  「我要和衛安分手。」<br /><br />  我有些意外,卻又無恥地有些開心,以後我不會再孤單,有迪之陪我。<br /><br />  「原來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他們同居。」迪之說。<br /><br />  「你怎麼知道?」<br /><br />  「我認識那個女人。她是公司裏的同事。」<br /><br />  「這麼巧合?衛安真斗膽!」<br /><br />  「她是公關部的,我跟她不熟絡,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飯,她打開錢包拿錢,我無意中在她錢包裏看到衛安的照片。她告訴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剛才,我質問衛安,他承認了。」<br /><br />  「你打算怎樣?」<br /><br />  「我不會放手的。」<br /><br />  「你剛剛不是說是跟他分手嗎?」<br /><br />  「我不甘心。」<br /><br />  「我愛衛安,衛安也愛我。他跟那個女人已經沒有感情,不過是責任罷了。」<br /><br />  「他說的?」<br /><br />  「嗯。」<br /><br />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個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馬。」<br /><br />  「愛情不能用時間衡量。」<br /><br />  「你總是喜歡向難度挑戰。」<br /><br />  她倔強一笑:<br /><br />  「你跟林方文有機會復合嗎?」<br /><br />  「不知道。」<br /><br />  「他是個怪人,愛上那個千年女妖也真夠怪,對他來說,你也許太正常。」<br /><br />  我正常?我應該是正常的。想不到當一個人被拋棄,正常也是一種罪過。<br /><br />  迪之對衛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贏那場戰爭。做第三者和做寡婦都很淒美,她喜歡。那天跟他們喝下午茶,迪之看見一個很可愛的小女孩,便嚷著要跟衛安生一個。<br /><br />  「好呀,只要你喜歡。」衛安說。<br /><br />  「你說我跟衛安生一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好呢?」她問我。<br /><br />  「衛生巾。」我說。我巴不得捏死他倆。<br /><br />  跟他們分手後,我到楊韻樂那裏學小提琴。我沒有想過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為我消逝的愛情盡最後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種材料。<br /><br />  楊韻樂深深地歎了一口氣:「我宣佈投降。我教學二十年,從未遇過像你這種無可救藥的學生,你不正常。」<br /><br />  他說我不正常?迪之說我太正常。<br /><br />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憤怒,我無法再勉強自己,也無力為愛情做些什麼。我抱著小提琴,跑回港大,衝入林方文的房間,他剛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勁地扔向牆上:<br /><br />  「還給你!」<br /><br />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猶未盡,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br /><br />  「是不是很難聽?」<br /><br />  我拉奏楊韻樂教我的《友誼萬歲》,是最淺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br /><br />  「《友誼萬歲》?」他問我。<br /><br />  「真本事,就憑三分之一,你便聽出這首歌。」我淒然苦笑,「為什麼送一把小提琴給我?我學不成。」<br /><br />  「這只是一份禮物。」他說。<br /><br />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擲在地上,衝出他的房間。<br /><br />  我突然明白,他為什麼說愛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對他的要求太多。他並不是責怪我在頒獎禮出現,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會給他自由。<br /><br />  把小提琴還給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韋麗麗的死訊。她在師範學院的運動會上,給一個擲鐵餅女運動員擲出的一個強而有力的鐵餅,擊中後腦,當場腦溢血,送到醫院,經過一小時的搶救,終告不治。<br /><br />  除了葉青荷和劉欣平在外地不能回來以外,排球隊的隊員都來了。宋小綿實習的那間醫院,正是麗麗被送進去的一間。她死了,也是小綿裹屍的。小綿說,麗麗後腦整塊凹下去。<br /><br />  麗麗的母親坐在靈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個擲出鐵餅誤殺麗麗的女洪金寶哭得死去活來。<br /><br />  我沒有想過在我們那種年紀已有人死。在我們追逐美好青春的時候,已經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發生交通意外,為什麼竟會是一個鐵餅那麼荒謬?聽說她被擊中之前,剛剛在頒獎臺上拿了女子四百米個人冠軍,離開頒獎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麼突然,她死時的表情一定還是很高興。<br /><br />  麗麗的遺體下葬在華人永遠墳場,麗麗母親選了麗麗一直保留著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個排球陪葬,我們在排球上簽名。我看著躺著麗麗屍體的棺木埋在黃土裏,第一次覺得與死亡如此接近。麗麗唯一的親人是她的母親,我沒有見過她父親,我想起她家裏連一點屬於男人的東西也沒有,也許她從未見過生父,卻已經回到塵土裏。<br /><br />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們都很害怕。一個曾經和我們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種感覺很可怕。<br /><br />  「我不敢回家。」迪之說。<br /><br />  「我想起那個染血的鐵餅便會發噩夢。」光蕙說。<br /><br />  「生命很脆弱的。」我說,「人那麼聰明,卻敵不過一塊鐵。」<br /><br />  「所以要愛便盡情去愛。」迪之說。<br /><br />  「是的,即使錯了又何妨?」光蕙說。<br /><br />  麗麗的死,在我們心裏造成了一個很大的震撼,整個晚上,我們便只說過幾句話。生命無常,迪之趕去見衛安,光蕙要找孫維棟陪她,我突然很想見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歡的人身旁,尋求一點安慰。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br /><br />  我穿過宿舍長廊,輕輕敲他的房門。<br /><br />  林方文來開門,我望著他,不知怎樣開口,他望著我,目光溫柔,我撲倒在他的懷中,緊緊地擁著他。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br /><br />  「韋麗麗死了。」我嗚咽,「她在運動會上給一個鐵餅打中後腦。」<br /><br />  「我從報紙上知道。」他說。<br /><br />  「我很害怕。」<br /><br />  他把我抱得緊緊,給我溫暖,我突然覺得,他又回到我身邊了。<br /><br />  「我很掛念你!」我對他說。<br /><br />  「我也是。」他說。<br /><br />  我喜出望外,在他懷裏痛哭。<br /><br />  「別哭。」他把我抱得更緊。<br /><br />  「你不是已經不愛我了嗎?」我問他。<br /><br />  「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br /><br />  「你也從來沒有說過愛我。」我說。<br /><br />  他吻我,我抱著他的頭,不肯讓他的舌頭離開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閉著眼,不敢睜開眼睛看他。他脫去我的衣服,我後悔沒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內褲並不配襯。如果預知那個場面,我會穿得好一點。<br /><br />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電臺剛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給我的《明天》:<br /><br /><br />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br /><br /><br />  第一次經歷很蹩腳,並沒有成功。迪之說她跟鄧初發試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來都是失敗者,我們終於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來。<br /><br />  我想起那個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擲在地上。<br /><br />  「小提琴呢?」<br /><br />  「爛了。」他說。<br /><br />  「能修補嗎?」<br /><br />  「形狀都變了,無法修補。」<br /><br />  「爛了也還給我。」<br /><br />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麼用?」<br /><br />  「紀念。紀念一次分手。」我說。<br /><br />  「我已經把它丟了。」<br /><br />  我很懊悔,我喜歡那一把小提琴。<br /><br />  我把我和林方文復合的事告訴迪之。<br /><br />  「唉!」她歎氣,「你有被同一個人拋棄多一次的危險。」<br /><br />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舊好,然後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br /><br />  「真的?」<br /><br />  「我真的有這樣想過。我想,我無論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後主動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個人,一定會比較好受。」我說。<br /><br />  「當然啦!我向鄧初發提出分手的時候,心裏只是難過了一陣子。被人拋棄的話,即使不太愛他,還是會很傷心的。所以,我以後要做首先宣佈退出的那一個。」迪之說。<br /><br />  吃過午飯後,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點尷尬,決定要買一批新的。<br /><br />  「我想買胸罩。」我說。<br /><br />  迪之不懷好意地望著我。<br /><br />  「幹嗎這樣望著我?」<br /><br />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br /><br />  「還沒有成功。」我說。<br /><br />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會無端端買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給男朋友看。」<br /><br />  「沒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br /><br />  「沒有男朋友的話,只穿給自己看,不會那麼講究的。」她隨手拿起一個透視胸罩給我:「這個很性感,一定迷死人。」<br /><br />  「太暴露。」<br /><br />  「不暴露有什麼意思?」她又拿起一個白色喱士胸罩,「這個吧!純情中帶點性感。」<br /><br />  「這個扣子在前面。」我說。<br /><br />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開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衛安最喜歡。」<br /><br />  「既然衛安喜歡,你買吧!」我跟迪之說,「我喜歡款式簡單的。」<br /><br />  「女人的內衣本來就是穿給男人看的。」迪之說。<br /><br />  我們在試身室一起試胸罩。<br /><br />  「你打算繼續做第三者嗎?」我問她。<br /><br />  「當然不是,他會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給他時間,你以為我喜歡做第三者嗎?每次和我上床之後,他都要回到那個女人身邊,我覺得很痛苦,我曾經想死。」<br /><br />  「你別做傻事。」<br /><br />  「我想想罷了,我可沒有這種勇氣。我現在想到更積極的方法。」<br /><br />  「什麼方法?」<br /><br />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盡,他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br /><br />  我們背對背,笑得蹲在地上。<br /><br />  我穿了一個白色x型的胸罩站起來。<br /><br />  「這個好看嗎?」我問她。<br /><br />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幾下,說:「很有彈力,不錯,不錯。」<br /><br />  「我是說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幾下,「不錯,不錯,彈性很好。」<br /><br />  我仔細端詳鏡子裏的迪之,她的乳房豐滿,尺碼是34C,腰肢纖細,臀部渾圓,雙腿修長,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點心動。<br /><br />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說。<br /><br />  她突然有些傷感:「這是男人喜歡我的原因嗎?」<br /><br />  我憐惜地望著她:「不,你是一個好女孩。」<br /><br />  「是嗎?連我自己都懷疑,我已經跟四個男人上過床。」<br /><br />  「所有為愛而做的事,都不是壞事。」我說。<br /><br />  幾天後的一個晚上,林方文約我在宿舍見面。在走廊上,我聽到幽怨的小提琴音樂,是從他的房間傳出來的。他說小提琴爛了,原來是騙我的。他一直沒有告訴我,他會拉小提琴。<br /><br />  我推開房門,看見他陶醉地拉著小提琴,他含笑望著我,當他放手,我仍然聽到小提琴的聲音,原來書桌上放著一個大概有一尺高的瓷像老人。老人頭髮斑白,心事滿懷,肩上搭著一把小提琴,手上持著弓,弓在琴弦上拉動,發出幽怨的聲音。<br /><br />  「好漂亮!」<br /><br />  「這把小提琴無法修補,唯有送一個音樂盒給你,它不會走音的。不要再摔爛。這是紀念我們沒有分手的。」<br /><br />  「你在什麼地方買的?」<br /><br />  「古董店。你認得這首歌嗎?」<br /><br />  我覺得似曾相識。<br /><br />  「除夕晚上我們在卡薩布蘭卡聽過的。」<br /><br />  「《愛情萬歲》?」<br /><br />  「艾爾加在一八八八年,寫這首歌送給他的未婚妻作為訂婚禮物。」<br /><br />  「一八八八年,正好是一百年前。」<br /><br />  「我們正在聆聽一百年前一對戀人的山盟海誓。」林方文說。<br /><br />  「如果小提琴家還在世,該比這個瓷像老人更老。」<br /><br />  「已經老得不能拉小提琴了。」<br /><br />  「當我們也這麼老了,會做些什麼事?」我問他。<br /><br />  「我仍然為你寫除夕之歌。」<br /><br />  他解開我衣服的鈕扣,把我抱到床上,試圖從後面解開我的胸罩,但胸罩的扣子其實在面前,在那個時刻,我不好意思主動告訴他扣子在前面,只期望他會發現。他終於發現了,但幾經努力還是解不開扣子,都是迪之不好,說什麼扣子在前面最性感,弄得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怕他因為自己的笨拙而尷尬。「啪」的一聲,他終於成功解開扣子,臉貼著我的乳房,我們以相同的步伐呼吸和擺動身體。<br /><br />  然後我們相擁而睡,我覺得我好像完成了一件很偉大的事,覺得有點失落,卻開始懷疑,我是否做對了。<br /><br />  他送我回家,回家路上,他一直牽著我的手。他走了,我在床上想起一百年前的海誓山盟,他沒有告訴我,小提琴家和他的未婚妻是否一起終老。<br /><br />  第二天,我告訴迪之,我做了那件事。<br /><br />  「真的?」她好像比我還要興奮。<br /><br />  「我突然很想避開他。」<br /><br />  「女人有第一次事後抑鬱症很正常。」迪之說,「到了第二次,第三次之後,你便不會這樣。」<br /><br />  我不知道他愛我,因此跟我上床,還是單純愛我的肉體。<br /><br />  晚上,接到林方文的電話。<br /><br />  「你去按音樂盒的掣。」他說。<br /><br />  我照著他的說話做了,瓷像老人拉奏《愛情萬歲》,電話那邊廂,林方文用口琴和音。<br /><br />  我抱著電話,身體漸漸失去平衡,從床沿滑落到地上。<br /><br />  「你愛我嗎?」我問他。<br /><br />  他在電話那邊吻我。<br /><br />  在蒸氣浴室裏,迪之望望我,然後望望光蕙,用腳踢了她的腳一下。<br /><br />  「現在只欠你一個。」<br /><br />  「什麼只欠我一個?」光蕙問她。<br /><br />  「你還沒有跟孫維棟幹那件事。」<br /><br />  「我不急你急?」<br /><br />  「他是不是信教的?反對婚前性行為。」迪之問她。<br /><br />  「不是。」光蕙說。<br /><br />  「沒可能啊,除非他性無能。」迪之說。<br /><br />  「你去試試他!」光蕙說。<br /><br />  我和光蕙笑得喘不過氣來。<br /><br />  「這種話你也能說出口?」迪之罵她。<br /><br />  「你不相信這個世界有柏拉圖式的戀愛的嗎?」我問迪之。<br /><br />  「有!一個性冷感的女人跟一個性無能的男人,就是柏拉圖式戀愛。連你程韻都不可能啦!對不對?」迪之說。<br /><br />  「孫維棟的樣子不像性無能。」我說。<br /><br />  「單看樣子怎麼知道?要脫掉褲子才知道。」迪之說。<br /><br />  「女色魔!」我們罵她,合力扯掉她身上的大毛巾。<br /><br />  「他是醫生,醫生都比較保守。」我說。<br /><br />  「醫生又不是聖人。」迪之說。<br /><br />  「你的衛安一定很--很厲害吧?」光蕙問迪之,她在還擊她。<br /><br />  「他嘛--」迪之淫笑,「他是特技人嘛,當然比普通男人厲害。」<br /><br />  「難道他會在床上表演特技?」我取笑她。<br /><br />  「糟了!我今天忘了吃避孕藥。」<br /><br />  「避孕藥?你吃避孕藥?」我們驚訝。<br /><br />  我沒想到迪之已經開始吃避孕藥。<br /><br />  「上個月才開始吃的。」她說。<br /><br />  「聽說吃避孕藥有很多副作用,譬如癡肥。」光蕙說。<br /><br />  「我沒有癡肥啊!」迪之說:「副作用倒是有的,我的乳房比以前豐滿。」<br /><br />  「誰教你吃避孕藥的?」我問她。<br /><br />  「衛安教的,避孕藥其實是保障自己,你要不要吃?」<br /><br />  「不。我覺得吃避孕藥好像是為上床做準備,做這種準備似乎太刻意。」<br /><br />  「你每次都沒有做準備?」她驚訝地問我。<br /><br />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br /><br />  其實,我的意思是我不想做一個隨時預備交配的女人,但那樣說,可能會傷害迪之,所以我不想解釋。我以為性不是一段愛情主要的目的。<br /><br />  「我想開一個小型生日會。」從蒸氣浴室出來的時候,迪之跟我們說。<br /><br />  「幾天前,我才發現我這麼大個人,從來沒有開過生日會。我很想有一個生日會,而且今年的生日有特別意義。」<br /><br />  「為什麼?」我問她。<br /><br />  「他答應我,在我生日之前,他會跟她分手。所以,我要開生日會,慶祝他完全屬於我。」<br /><br />  迪之的生日會在一間的士高舉行,她穿了一條紅色緊身迷你裙,身段迷人,她的胸部果然比以前豐滿,她也許不會放棄吃避孕藥了。衛安以男主人的身分出現。光蕙和孫維棟一起來,我則是單人匹馬,林方文不喜歡這種場合,我已習以為常,替他找個藉口開脫。小綿也來了,上一次我們見面,是在麗麗的葬禮上,愁苦有變成歡樂。<br /><br />  跳舞時,迪之高聲在我耳邊說:「衛安跟那個女人分手了。」<br /><br />  「真的?」<br /><br />  「別忘了我給他的最後期限是今天!」她露出勝利的微笑。<br /><br />  她快樂得扭著我和光蕙一起跳貼身舞。雖然我不認為衛安是一個好男人,然而,看到迪之竟然勝出,我為她高興。當我們不再年輕,便不再容易在愛情遊戲中勝出。<br /><br />  迪之的生日蛋糕很漂亮,是一座迪士尼堡壘。堡壘內,有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br /><br />  迪之依偎著衛安說:<br /><br />  「我捨不得把它切開。」<br /><br />  就在那個時候,一個穿著黑色恤衫和寬褲子的女人走進來,她身材嬌小,頭髮淩亂,突然把手插在蛋糕上,迪士尼堡壘倒塌了,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也倒下了。<br /><br />  衛安立即捉住她的手,罵她:「你瘋了?」<br /><br />  那個女人用力掙脫,手上的忌廉彈到迪之的臉上,衛安雙手也沾滿忌廉。<br /><br />  「我不要你理我!」那個女人向衛安咆哮。<br /><br />  「你不是已經跟她分手了嗎?」迪之質問衛安。<br /><br />  衛安強行把那個瘋癲的女人拖出去,那個女人回頭向迪之說:「他不會跟我分手的,他玩弄你罷了!」<br /><br />  我替迪之抹去臉上的忌廉,她拿起一瓶白葡萄酒高叫:<br /><br />  「喝酒!誰跟我喝酒?」<br /><br />  「別喝!」我說。<br /><br />  「我跟你喝!」光蕙拿來酒杯。<br /><br />  「果然是我的好朋友!」迪之擁著光蕙,兩個人碰杯。<br /><br />  我和孫維棟面面相覷,光蕙發什麼神經?竟陪她喝酒。<br /><br />  孫維棟制止光蕙:「好了,不要再喝。」<br /><br />  光蕙甩開他:「別理我!今天晚上我要陪迪之,你先回去。」<br /><br />  「我要喝拔蘭地!」迪之說。<br /><br />  「我陪你喝!」光蕙說。<br /><br />  孫維棟站在那裏,很尷尬。<br /><br />  「你先走吧,這裏有我,我們今天晚上要陪著迪之。」我跟他說。<br /><br />  「好吧,那我先走。」<br /><br />  小綿要回醫院值班,其他人都先後離開,衛安一直沒有回來,他大抵仍跟那個女人糾纏。我覺得那個女人很可憐,她看來差不多二十八、九歲,樣子不是很漂亮,跟了一個男人十多年,他移情別戀,她便落得這個田地。她付不起失去他的代價,連失去衛安的代價也付不起,實在可憐。<br /><br />  迪之想吐,連忙沖進洗手間,她在裏面吐了一地,光蕙吐在我的身上。<br /><br />  「男人都不是好東西!」迪之叫嚷。<br /><br />  光蕙向著我慘笑:「孫維棟是性無能的。」<br /><br />  我著實很震撼,我從來沒有想過會有男人是性無能的。本來一連串關於性的問題,該由迪之來發問,但她已醉得不省人事。<br /><br />  「你怎麼肯定?」<br /><br />  「我們不是一直沒有發生關係,是一直以來他都無法做到。起初他說因為緊張,後來我發現根本不是那回事。」<br /><br />  「他有沒有看過醫生?」<br /><br />  「這是男人的自尊,不能問他。」光蕙說,「我在他家裏發現過一些藥物,但裝著不知道。」<br /><br />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br /><br />  她苦笑:「我早就應該知道,這麼好的男人,不會輪到我,除非他有問題。」<br /><br />  「你打算怎樣。」<br /><br />  「如果我真的喜歡他,也許不會介意,但,我並不是我自己所以為的那麼喜歡他。」<br /><br />  「我一直以為你喜歡他。」<br /><br />  「我喜歡他,是因為他是醫生。我比迪之虛榮很多。我不斷說服自己,我喜歡他,不是因為他是醫生,但,我越來越無法忍受不斷聽他說牙齒和他的病人。如果他不是醫生,不是有很好的收入,我一定會離開他。從小我媽媽便跟我說,不要嫁給沒有錢的男人。但,錢卻買不到快樂。」<br /><br />  我突然很想告訴光蕙,其實我也很虛榮,只是我們三個人的虛榮不同。迪之要一個令她覺得威風的男人,我要一個才情橫溢的男人,才氣也是一種虛榮。<br /><br />  「如果不喜歡他,乾脆跟他分手吧。」<br /><br />  「我怎樣才可以令他相信,我跟他分手,不是因為他性無能,而是我們合不來?」光蕙說,「無論怎樣解釋,他也不會相信,我覺得這樣做很殘忍。」<br /><br />  當時的處境很荒謬,迪之挨在馬桶旁邊,語無倫次,光蕙告訴我她沒有愛過孫維棟,而我忙於清潔她倆吐在我身上的穢物。不久之前,我們還在蒸氣浴室裏,快樂地談論我們的男人。<br /><br />  「程韻,帶我離開這裏,我不要看到衛安回來。」迪之說。<br /><br />  我正擔心衛安不回來,我如何帶她們離開。只剩下一個辦法,就是找林方文來。<br /><br />  林方文答應立即來,我首先把她們兩個搬出洗手間,再分別搬到我們剛才開生日會的房間。衛安跟的士高的人很熟絡,生日會的開支,他們會把帳單交給他。迪之很慷慨地拿了五百元派給遞上毛巾的侍應。<br /><br />  光蕙依偎在我身上,迪之緊緊抱著我,我抱著她們,想起那些沒有愛情的日子,原來是最無憂無慮的。等林方文來的時候,我喝了一點酒。我也許是三個人之中最幸運的一個,林方文沒有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也不是性無能。<br /><br />  他來了,看見我臉上的紅暈,問我:<br /><br />  「你也喝了酒?」<br /><br />  「我陪她們喝。」<br /><br />  他扶去迪之。<br /><br />  「我們去哪裡?」我問他。<br /><br />  「送她們回家。」<br /><br />  「我不回家。」迪之緊緊地捉著林方文。<br /><br />  我扶著光蕙,他扶著迪之,到的士高對面的酒店,要了一間房間安頓她們。<br /><br />  迪之依偎在林方文的懷裏,他們兩個,看來像一對情人,我突然很嫉妒,但又覺得不應該嫉妒。迪之是我可憐的好朋友,我該借一點溫暖給她。<br /><br />  林方文把迪之放在床上,我把光蕙放在她身邊,讓她兩個相擁而睡好了。<br /><br />  「為了什麼事?」林方文問我。<br /><br />  「男人!」我倒在床上。<br /><br />  他躺在我身邊,捉著我的手,我轉臉問他:「我是不是最幸福的一個?」<br /><br />  他輕輕掃我的臉頰,我在他身邊迷迷糊糊睡著了。<br /><br />  第二天清早,迪之的傳呼機響起,把我們吵醒。<br /><br />  「衛安傳呼我。」她說。<br /><br />  「你再找他,我便不理你。」我跟她說。<br /><br />  「我要見他一次。」<br /><br />  她叫衛安到酒店接她,真是死心不息。<br /><br />  我們把光蕙送上計程車,她和孫維棟之間的事,誰也幫不上忙。<br /><br />  當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br /><br />  「我把車衝上人行道,撞倒一棵大樹。」<br /><br />  「你有沒有受傷?」我嚇了一跳。<br /><br />  「沒有。衛安的車車頭全毀掉,他給我嚇得魂飛魄散,我故意的。」<br /><br />  「你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可能會死的?」我斥責她。<br /><br />  「那一刻,我倒想跟他一起死。但,從警察局回來,我不斷想起他的臉,他算什麼?我會蠢到為他死。」<br /><br />  「你總算想得通。」<br /><br />  「昨天我醉了,光蕙到底發生什麼事?」<br /><br />  「孫維棟是性無能的。」<br /><br />  迪之在電話那邊大笑:「我猜中了!稍為好一點的男人,卻是性無能,真好笑。」<br /><br />  迪之失戀,我好不到那裏,她整天纏著我和林方文。<br /><br />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陪她吃過晚飯,她又纏著要我們陪她上的士高,結果我們去了荷東。我和林方文都不愛跳舞,她自己在舞池上跳了一會,有幾個男人向她搭訕,她回來跟我說:<br /><br />  「借你的男朋友給我好嗎?」<br /><br />  「你拿去吧。」我說。<br /><br />  她拉著林方文的手,把他帶到舞池上,雙手放在他的脖子後面,臉貼著他的肩膊,身體貼著他的身體,她把他當做她的男人,我開始妒忌。<br /><br />  三首慢歌之後,轉了一首快歌,迪之拉著林方文的手,把他帶回來,「這個男人還給你。」<br /><br />  「你可以為我寫一首歌嗎?」她問林方文,「你不是每年除夕都為程韻寫一首歌的嗎?」<br /><br />  我覺得她有點兒過分。<br /><br />  林方文笑著沒有回答。<br /><br />  「你的福氣比我好。」她苦澀地笑,獨個兒回到舞池上。<br /><br />  我和林方文相對無言,那一夜開始,我知道迪之對林方文有不尋常的感情。<br /><br />  幾個星期後的一天晚上,我跟同學在大會堂看話劇,散場後,碰到賣番薯的小販,我買了三個,放在大衣裏保溫,拿去給林方文,我想給他一點溫暖。<br /><br />  到了宿舍,我發現迪之竟然在他房間裏,她坐在他的床上吃蛋糕。迪之看見我,連忙站起來跟我說:<br /><br />  「我經過餅店,看見還有一個芝士蛋糕,立即買來跟你們一起吃,我以為你也在這裏呢。」<br /><br />  「我去看話劇。」我繃著臉說,「我買了煨番薯。」我從大衣裏拿出三個熱烘烘的番薯放在桌上。<br /><br />  「真好!一直想吃煨番薯。」迪之把那個芝士蛋糕推到一旁,「還暖呢,我拿一個回家吃,可以嗎?」<br /><br />  「隨便你。」我冷冷地說。<br /><br />  「謝謝,我走了,再見。」她在我身邊走過,沒有望我。<br /><br />  「芝士蛋糕好吃嗎?」我問林方文。<br /><br />  他望著我,說:「她是你的好朋友。」<br /><br />  「正因為迪之是我的好朋友,我才瞭解她,她想找一個男人報復。」<br /><br />  「你以為我會嗎?」林方文問我。<br /><br />  我跑去追迪之。<br /><br />  「迪之!」我在後面叫住她。<br /><br />  她回頭看我的時候,正流著淚。<br /><br />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啜泣。<br /><br />  「對不起。」我說。<br /><br />  「我很孤獨。」她流著淚說。<br /><br />  「我明白。」<br /><br />  「我跟林方文之間沒有事情發生。」她說。<br /><br />  「別傻,我相信你。到目前為止,他還是一個好男人,不要找他做報復物件,好不好?」我也忍不住流淚。<br /><br />  「我不想的。」她說,「我恨男人。」<br /><br />  「我知道。」<br /><br />  「我沒事了,你回去吧。」迪之說。<br /><br />  「不,我跟你一起走,我們住得很近的,你忘了嗎?我們很久沒有一起回家了,你在這裏等我,我進去拿書包。」<br /><br />  「迪之怎麼樣?」林方文問我。<br /><br />  「如果不是先遇上我,你會喜歡她嗎?」我問他。<br /><br />  他失笑。<br /><br />  「答我。」我說。<br /><br />  「不會。」<br /><br />  「真的。」<br /><br />  「早知道你不會相信。」<br /><br />  「我陪迪之回去。」我跟他吻別。<br /><br />  那一夜很冷,迪之沒有穿上大衣,我讓她躲在我的大衣裏。<br /><br />  「我暫時借溫暖給你。」我說。<br /><br />  「比不上男人的體溫。」她說。<br /><br />  「死性不改。」我罵她。<br /><br />  迪之拿了一個星期假,去南丫島住。每次被男人傷害之後,她便跑去找鄧初發,鄧初發是她的庇護所。<br /><br />  光蕙約我吃飯,沒想到她把孫維棟也帶來。她對孫維棟的態度和以前有很大分別,她對他呼呼喝喝,他跟她說話,她擺出一副煩厭的樣子,孫維棟卻逆來順受。<br /><br />  在洗手間,我問她:<br /><br />  「你不是說要跟他分手的嗎?」<br /><br />  「說過了,他在我面前哭,求我不要離開他。」<br /><br />  「如果你不喜歡他,為什麼還要拖泥帶水呢?」<br /><br />  「我寂寞。」<br /><br />  寂寞最霸道,可以成為傷害任何人的藉口。一個男人,泥足深陷地愛上一個不愛他的女人,注定要放棄自尊。<br /><br />  「如果我找到另一個男人,我便會跟他分手。」光蕙說。<br /><br />  「你這樣是精神虐待他。」<br /><br />  「沒辦法,是他自願的。」<br /><br />  我跟他們分手的時候,孫維棟找到一個機會緊緊握著光蕙的手,可以握到了,便好像很快樂。光蕙的臉,卻沒有任何表情。他越著緊她,她越厭棄他。<br /><br />  迪之從南丫島打電話給我,她說天天在島上曬冬天太陽。<br /><br />  「鄧初發好嗎?」<br /><br />  「好!他看見我便開心。」<br /><br />  鄧初發和孫維棟真是一對難兄難弟!鄧初發已經康復過來,但迪之是他心裏的一條刺,時常刺痛他,他卻捨不得拔掉。孫維棟還在苦海浮沉,拿著一根釘不斷刺向自己胸口。誰叫他們愛上害怕寂寞的女人?<br /><br />  林正平唱紅了林方文的歌,林方文的歌也令林正平更紅。林正平很喜歡他,想把他據為己有,於是提出成立一間製作室。他是大股東,小股東除了林方文之外,還包括林正平的唱片監製--一個有嚴重黑眼圈同性戀者,還有林正平的經理人邱正立,他以前是彈鋼琴的,據說他也是男同性戀者。<br /><br />  這間由四個股東組成的製作室,有兩個同性戀者。據迪之說林正平偶然也玩玩男人,那麼,林方文是唯一一個絕對的異性戀者了。我真怕她受不住那份陰陽怪氣。<br /><br />  「放心,我不會變成同性戀的,我只喜歡女人。」林方文跟我說。<br /><br />  「我怕你一個敵不過他們三個!」我笑著說。<br /><br />  「他們都是很有才華的人,我喜歡跟有才華的人合作。」<br /><br />  製作室的工作很忙,許多時他都無法上課,我只好替他做功課。我見他的時間也越來越少,那個有嚴重黑眼圈的唱片監製晨昏顛倒,愛拉著林方文在晚上工作。好不容易他坐下來跟我吃飯,他們卻不斷傳呼他去喝酒,他們好像想跟我爭男朋友。<br /><br />  「你已經很久沒有上課了。」我跟林方文說,「再這樣下去,他們會逼你退學。」<br /><br />  「必要時便退學。」他說。<br /><br />  還有一個月便是學期終結的考試,這一個學期,林方文差不多完全沒有上課,我只好替他做一份筆記。那天傍晚,我到林方文的宿舍放下筆記,他的母親坐在房間裏,她看見我,立即起來,親切地對著我微笑,她的端莊,完全不像一個經營小舞廳的女子。<br /><br />  「伯母,你等林方文?」<br /><br />  「是呀,我剛從臺灣回來,買了一盒鳳梨酥給他。這種鳳梨酥他最喜歡吃的,他爸爸以前行船到台灣也買過給他。」<br /><br />  「他可能很晚才回來。」我說。<br /><br />  「他很忙嗎?要工作又要讀書。」<br /><br />  「他跟朋友成立了一間製作室。」<br /><br />  「我還沒有請教你的姓名呢?」<br /><br />  「伯母,我叫程韻。」<br /><br />  「程小姐。」<br /><br />  「伯母,叫我程韻可以了。」<br /><br />  她拿起一塊鳳梨酥:「來,你試一塊。」<br /><br />  「不。我等林方文回來一起吃。」<br /><br />  「好的。」她拿起林方文放在床上那支樂風牌口琴:「這支口琴是他爸爸的,他還捨不得丟掉。」<br /><br />  「他很喜歡這支口琴。」<br /><br />  「他爸爸是行船的,我曾經跟著他上船生活了四十五天。那時,我們新婚不久,他在甲板上為我吹奏口琴,還自己作了一首歌呢!」她笑著,「他哪裡會作歌!」<br /><br />  她哼了一段不知名的音樂給我聽,大抵那就是林方文爸爸在甲板上作的一首歌。<br /><br />  她拉著我的手,哼著那段歌,跳起舞來。<br /><br />  「我們在甲板上跳舞。」她懷念著。<br /><br />  她的舞跳得很好,我很笨拙,她把我當做她的丈夫,回憶他留給她最浪漫的時光,她眼裏並沒有淚,往事的傷痛,只留在心上。<br /><br />  「林方文的音樂細胞也許是他父親遺傳給他的。」她說。<br /><br />  「可能是的。」我說。<br /><br />  「他寫的每一首詞,我都常常聽,他是個很有才氣的男孩子。」她流露著母親的自豪。<br /><br />  「是的。」我同意。<br /><br />  「他小時最愛摺紙飛機,我以為他長大後會做飛機師,沒想到他當上填詞人。這麼晚了,我不等他了。」她站起來。<br /><br />  「伯母,你再等一會,他會回來的,我傳呼他。」<br /><br />  「不,不要打擾他工作。你叫他要用心讀書,不要忙壞身體。」<br /><br />  我送她上了一輛計程車,臨行她親切地握著我的手說再會。如果她願意離開那個中年男子,林方文也許會原諒她,可是,誰伴她度餘生呢?她太寂寞了。<br /><br />  我在宿舍睡著了,林方文回來,把我喚醒,已是深夜。<br /><br />  「你回來了,你媽媽來過。」<br /><br />  「嗯!」他一張溫熙的臉突然變得冷淡。<br /><br />  「她剛從臺灣回來,買了一盒你最喜歡的鳳梨酥給你。她等你等了很久。」<br /><br />  他並沒有熱情地捧起那盒鳳梨酥,他是故意跟他母親作對。<br /><br />  「她叫你用心讀書。我替你做了一份筆記。答應我,你會來考試。」<br /><br />  他點頭。<br /><br />  可是,那一天,他沒有出現。<br /><br />  考完試後,我衝上錄音室找他。<br /><br />  「你為什麼不去考試?」<br /><br />  「我走不開。」他說。<br /><br />  「你答應過我的。」<br /><br />  「你先讓我寫完這段歌詞好不好?」<br /><br />  黑眼圈老妖露出一副幸災樂禍的表情。<br /><br />  「我在這裏等你,直到你回去考試為止。」我坐到錄音室外面,我要和他比耐性。<br /><br />  他沒有理會我。到了午夜,歌還沒有錄完,我在那裏堅持著,連一個呵欠都不敢打。黑眼圈老妖叫人買了宵夜,林方文遞上一碗熱騰騰的粥給我。<br /><br />  「我不回去考試了,你走吧!」他說。<br /><br />  「還有一年便畢業,你現在才放棄?」我很失望。<br /><br />  「是否大學畢業並不重要。」他說。<br /><br />  「因為你媽媽特別叮囑你要用心讀書,所以你偏偏要放棄,對不對?」我質問他。<br /><br />  「別亂猜,只是突然不想念書。」<br /><br />  教務處要林方文決定退學還是留級,他沒有答覆,便搬離宿舍。黑眼圈老妖替他在尖沙咀一棟舊樓內找到一個八百多尺的單位,租金三千多元,屋內家具齊備,有一個僅容兩個人站著的小陽臺,可以俯瞰尖沙咀最繁盛的十字路口。<br /><br />  新屋入夥的第一天,我們都累得要命,只吃飯盒慶祝。<br /><br />  「我一直憧憬著我們一起行畢業禮。」我跟他說。<br /><br />  「我會出席你的畢業禮。」他握著我的手說,「我會送你一束百合。」<br /><br />  還有一年才畢業,林方文離開校園,離開我的視線更遠,一切會安好嗎?<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麵包樹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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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除夕之歌



  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屬於他的版權費,是一筆可觀的數目。

  「你喜歡什麼禮物?」他問我。

  「不用送禮物給我。」我有點違心,我當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禮物。

  他凝視著我,像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歡什麼禮物,說吧。」

  「你喜歡送什麼禮物都好。」我誠懇地對他說。

  我一直熱切期待那份禮物,並且越來越相信,會是一枚指環。可是,我收到的,卻不是指環,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為什麼送小提琴給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樣子會很好看。」他說。

  「但我不會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貴的小提琴,他送給我,卻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給我的第一份禮物,我捨不得浪費它。

  「你認識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師嗎?」我問迪之。

  「你想學小提琴?」她很驚訝。

  「是的。」

  她在電話那邊笑了很久:「你學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嗎?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對著一面鏡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像所有蜚聲國際的小提琴家那樣,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樣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師。他有二十年教學經驗,曾經教出一位年僅八歲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師。

  小提琴老師姓楊,名韻樂。名字倒轉來念,是「樂韻揚」,跟他的職業很配合。他長得比一個大提琴略為高一些,那也許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雖然在自己家裏上課,他仍然穿著整齊西裝,舉止優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髮,我看不到他有明顯的髮線。他收取那麼昂貴的學費,也不去造一個質素高一些的假髮,太吝嗇了。牆上掛滿他與學生的合照,他的學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個。雖然在迪之面前充滿自信,其實我一點信心都沒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為自己一生跟音樂絕緣,卻想不到竟然會為了一個男人,學起音樂來。

  等待的時候,楊韻樂的另一位學生來到,原來我不是最老的一個,那個男人接近三十歲,他戴著一副鏡片很厚的眼鏡,眼睛小得像兩顆蠶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視。我們閒聊起來,我問他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說他跟朋友打賭,要在一年內學會一種樂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間,我選擇了學小提琴。」近視眼跟我說。我認為他作了明智的選擇。他那個樣子,如果還拉起二胡來,會像失明人士。

  「那你為什麼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甜蜜地告訴一個陌生人。

  第一節小提琴課正式開始,楊韻樂很仔細地審視我的小提琴。

  「初學者用不著這麼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像我會糟蹋這個琴。

  「就是因為這個琴,我才來上課。」我說。

  「好!現在我們開始第一課。我要先告訴你,我很嚴格,所謂嚴師出高徒。」

  「我什麼時候才可以學會拉一首歌?」那是我最關心的問題。

  他臉色一沉:「我這個不是速成班。」

  「你應該--」他說。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準備跟著他的說話去做:「我應該怎樣?」

  「你應該先交學費。」

  是的,我忘了交學費。楊韻樂倒是一個十分市儈的音樂家。

  「第一節課,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試試隨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給自己嚇了一跳,楊韻樂卻若無其事。他已經見慣這種場面。

  「楊老師,我得先告訴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聲明。

  「二十年來,我教過無數學生,神童也教出幾個,沒有人難倒我。」他高傲地說。

  第一節課,我學拉小提琴的基本動作。楊家課室的一面牆全鑲上鏡子,我看著自己拉小提琴的樣子,想像有一天,我會和林方文來一個小提琴與口琴的情侶大合奏。

  「你為什麼來學小提琴?」他問我。

  「為了愛情。」我說。

  「好,這個動力非常好。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你一定學會。」他說。

  「現在年輕人真幸福!」楊韻樂歎息,「可以為愛情學一件東西。那時,我為生活而學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動力。」我說,「如果沒有死掉的話。」

  我沒有把學小提琴的事告訴林方文,我想給他一個意外驚喜。

  第二節課,我開始學拉一首歌,是小學一年級時唱的「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厲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天躲在家裏學習。

  「你--你到底是否聽到自己拉的每一個音符?」迪之問我。

  「聽不到。」我說,「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記著手法,有點像操作一部機器。」

  「你不應該叫程韻,在你的細胞裏,根本沒有韻律。」光蕙說。

  「你的牙醫怎樣?」我問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纏,天天都要跟我見面。我考試溫書,他也要坐在我旁邊。」

  「他愛你愛得緊要嘛。」我說。

  「你跟他有沒有做那件事?」迪之問她。

  「沒有!」光蕙鄭重地說。

  「你呢?」

  「沒有!」我說。

  「你兩個真是聖女貞德。」迪之說。

  「你是色欲狂徒。」我們說。

  「告訴你們一個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說,「他做飛車特技的。」

  「是電影裏那種浪子?」我駭然。

  「是的。」她笑靨如花,「他隨時會死。第一次見他,是在排戲現場。他從熊熊烈火中走出來,那個場面真是壯麗。」

  「好像拍電影。」光蕙說。

  「是啊。事後說起,原來我們在那一刻同時都有感覺。我覺得他好像出生入死來見我一面。」

  「開始了多久?」我問她。

  「一個星期多一天。昨天剛好是我們相識一星期。」

  「今次別衝動,看清楚對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虧。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別以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魯,他很細心的,這叫做鐵漢柔情。」她抱著我的枕頭陶醉得很淫蕩。

  「陶醉歸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頭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麼名字?」光蕙問她。

  「衛安。」

  「聽起來好像護衛員。」我說。

  「他的駕駛技術十分好,他曾經在電影裏飛越十八輛車。他告訴我,他最大的夢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國去,飛越長城。」

  「天方夜譚。」我說。

  「也不一定沒有可能的。」她為他辯護。

  「你有沒有想過,他的工作很危險,跟消防員、警察和殺手同列頭號危險職業?」光蕙問她。

  「最怕沒有死掉,卻殘廢了,要你照顧他。你知道嗎?你絕對不是那種肯照顧殘廢的丈夫一生一世,無尤無怨的女人。你才沒有那麼情深義重。」我說。

  「我就是喜歡他不能給我安全感,他隨時會死掉,因此我們相處的每一刻都充滿刺激,都害怕下一刻會成為永訣。每次他離開我身邊,我覺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裏。我從來沒有如此斷腸地牽掛一個人。我喜歡那種隨時會守寡的感覺。」

  對於迪之的想法,我並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種走進遊樂場,便第一時間查詢:「哪種機動遊戲最危險?」然後立即跑去玩那種遊戲的人。

  愛上鄧初發,因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說,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個錄音室技師是一個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悶。

  迪之的優點是義無反顧,缺點是經常失手。

  「什麼時候讓我一睹你那位賽車英雄的風采呢?」我問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來接我,我們一起吃飯。」

  衛安駕著他的黑色日本跑車準時來到。他給我的感覺是新區流氓去了尖沙咀。他像個發跡了的新區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區買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顯身手,汽車以時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駛,我和光蕙緊緊抓著門柄,不敢說話,只有迪之還可以輕輕鬆鬆不停跟我說話。

  「下個月一號便是金曲頒獎禮,《明天》已經肯定可以成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機會拿到最佳歌詞獎呢,他有沒有請你陪他出席頒獎禮?」

  「沒有聽他提過。」

  「你是他的女朋友,沒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說。

  終於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鬆了一口氣。

  「我可不願意跟你們一起殉情啊。」我對迪之說。

  林方文的確沒有跟我提過頒獎禮的事,他不會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們三個好朋友同是光明正大談戀愛,決定一起度除夕,地點我自私地選在卡薩布蘭卡,我希望以後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會在那裏度過。

  我提醒林方文:「這一次,你別再忘記。假使你忘了,送歌給我,我也不原諒你。」

  他乖乖的沒有忘記。迪之和衛安都穿了黑色皮夾克,十分相襯。光蕙和孫維棟同來,孫維棟穿西裝,光蕙穿了一條隆重的長裙,把頭髮盤在腦後,看來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顯得平凡了,不夠新潮也不夠隆重。

  三個男人因為三個女人的緣故走在一起,他們其實並沒有共同的話題。衛安不斷說車,他準備參加澳門格蘭披治大賽。孫維棟糾正我們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裏,原來只有兩件東西--牙齒和光蕙。林方文比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們之間顯得特別可愛。

  還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臺上的歌星倒數十下。

  「新年快樂!」我們六個人舉杯祝願。

  「愛情永固。」迪之高呼。

  「女人萬歲!」衛安喊著。

  「現在是新年,關女人什麼事?」迪之笑著罵他。迪之總是愛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歌臺上,一個肥胖的菲律賓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擁,我卻有難解的心事,還有十多個小時,便是金曲頒獎禮,他仍然沒有邀請我一同出席,他也許不想在那個地方,公開承認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們還會在一起嗎?」我問他。

  「為什麼不會?」他說。

  我常常覺得兩個人沒有可能永遠在一起,結合是例外,分開才是必然的。我們都是為終會分開而熱烈相愛。

  肥胖女人離開了舞臺,一個小提琴手上臺表演,琴音淒怨,並不適合那個晚上。

  「這是《愛情萬歲》。」林方文告訴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訴他我正在偷偷地學小提琴,而且無數次想過放棄,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給我,累我受了許多苦,然而,臺上的人在拉奏《愛情萬歲》,當愛情萬歲,還有什麼應該抱怨呢?

  離開卡薩布蘭卡,迪之提議去的士高,看見我和光蕙都沒有表示出多大興趣,她才機靈地說:「現在應該是二人世界的時候了,我們分道揚鑣。林方文,明天要拿獎呀!我會來捧場!」迪之對林方文說。

  我們坐在海邊,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著我們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開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從口袋裏拿出那部隨身聽,把耳筒掛在我的頭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語,我愛聽,卻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願見,卻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會送一首歌給你。」他說。

  我凝望著他,眼淚奪眶而出:「我真恨你。」

  「為什麼?」

  「因為我再離不開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說。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裏,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說。

  「也許是八十首。」他說。

  我搖頭:「沒有可能的,我沒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歲。」

  原來窮我一生,頂多只能從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許更少。那個數目,不過是五張雷射唱碟的容量。我們的愛情,只有五張雷射碟,太輕了。

  「不。以後你寫的歌,都要送給我。」

  「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問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對失敗。」

  「我沒想過你是個害怕失敗的人。」我說。

  「我是害怕失敗,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會贏的,我在家裏等你。」

  整件事情,本來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告訴我,她有頒獎禮的門票。

  「你要不要來?」

  「不。我答應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現場親眼看著他領獎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讓他看見便行。如果他贏了,你立即就可以給他一個意外驚喜。七時正,我和衛安來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去,如果我在現場,可以與他分享勝利,也可以替他分憂,我還是去了。

  我和迪之、衛安坐在場館內第三十行。為了不讓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節目開始後才進場的。我在場內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與幾個填詞人坐在一起。我們的距離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詞獎沒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詞人手上。我沒想到,他在跟那個人握手道賀時,會突然回頭,而剛好與我四目交投。那一剎他很愕然,隨即回轉頭,沒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離,突然好像拉得很遠很遠,把我們分開。他一定恨我看著他落敗。

  頒獎禮結束,他跟大夥兒離開,沒有理我。

  我覺得後悔,但於事無補。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後才回來。

  「對不起,我不該在那裏出現。」我說。

  「我們分手吧。」他低著頭說。

  「為什麼?就因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動。

  「不。」他說,「我沒有介意你在那裏出現。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麼原因?」

  「你需要大量愛情,而我也許無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戀愛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無法接受那個理由,我覺得很可笑,如果我們分手的原因是供不應求。

  那一刻,我很想撲在他懷裏,求他收回他的說話,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連最後一點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來,我第一次嘗到被拋棄和拒絕的滋味。原來多少往日的溫柔也無法彌補一次的傷害。

  我坐在他的床上,嚎啕大哭,我想堅強一點,但辦不到。

  「不要這樣。」他安慰我,他有點手足無措。

  「除夕之歌的承諾,不會再實踐了,是嗎?」我問他。

  他默然。

  「我送你回家。」他說。

  「不用,我自己會走。」我倔強地離開他的房間,也許從此不再回去。除夕之歌不過是偶然兌現的謊言。

  那天晚上,是迪之和光蕙陪著我。

  「幸而你還沒有跟他上床,即使分開,也沒有什麼損失。」迪之說。

  「不,我後悔沒有跟他上床,如果這段情就這樣結束,而我們從未有過那種關係,是一種遺憾。」

  「我也這樣想。」光蕙說,「好像當年我想和老文康在離別前發生關係一樣。我們都是完美主義者。」

  「如果在他的生命裏,我是一個沒有跟他上過床的女人,我害怕他不會懷念我。」我說。

  「男人不一定懷念跟他上過床的女人。」迪之說:「難道林正平會懷念我嗎?你們別那麼天真。」

  「我不瞭解他。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些什麼。」我說。

  「誰叫你愛上才子,才子都是很難觸摸的呀。」迪之說。「不用這樣悲觀。也許過兩天,他會找你。很少人可以一次分手成功的。」

  有好幾天,我沒有上課,刻意避開他,願望他會牽掛我,但已經五天了,他沒有找我。

  林方文也在迴避我。分手後第十四天的黃昏,我們終於在校園遇上。

  「你好嗎?」他關切地問我。

  我望著他,心頭一酸,淚都湧出來。

  他連忙安慰我:「別這樣。」

  「你是不是愛上別人?」我問他。

  他搖頭。

  「可不可以不分手。」我哀求他。

  他默然不語。

  我行使被拋棄的女孩的權利,使勁地將手上的書本、錢包、所有東西擲到地上。

  他俯身要替我執拾地上的東西。

  「你走!」我叱喝他。

  「你走!」我再說一遍。

  他走了。我蹲下來,收拾地上的東西。我的生命已經失去所有希望。

  那天晚上,我繼續到楊韻樂那兒學小提琴。本來是為了林方文才學小提琴,如今被拋棄了,應該放棄才對,可是,我捨不得放下他送給我的小提琴,它是我們之間僅餘的一點聯繫。如果我們之間是一首歌。它便是餘韻,是最淒怨的部分。

  在楊韻樂那兒,我碰到近視眼。

  「你學得怎樣?」他問我。

  「很差勁。」

  「我也是。」他說,「你不是為了愛情而學的嗎?」

  我苦笑。我想起楊韻樂第一天跟我說的話,他說,愛情是很好的動力,如果沒有被拋棄的話。

  楊韻樂教我拉一首小夜曲,我一向走音,那天心情又差勁,走音更厲害。

  楊韻樂忍無可忍說:「你拉得很難聽。」

  我沒有理會他,使勁地拉,發出非常刺耳的聲音,楊韻樂瞠目結舌,近視眼用雙手掩著耳朵。

  我要虐待他們!我要向男人報復。

  林方文在除夕送給我的歌《片段》已經流行起來,我常常在電臺聽到,歌說:


  「如果情感和歲月也能輕輕撕碎,

  扔到海中,

  那麼,我願意,

  從此就在海底沉默--」


  歌在空氣中蕩漾,我們卻從此沉默。

  他常常缺課,我不敢缺課,我望著課室門口,癡癡地希望他會出現。當他出現,我們卻無話可說。我們已經分手四個星期,我體會到什麼叫做度日如年。我繼續學小提琴,用走音來虐待自己和楊韻樂,誰叫他是男人?他收了我的錢,給我虐待也很應該。

  一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她在電話裏哭得很厲害,我立即趕去看她。

  迪之一個人在酒吧喝酒。

  「什麼事?」我問她。

  「我要和衛安分手。」

  我有些意外,卻又無恥地有些開心,以後我不會再孤單,有迪之陪我。

  「原來他有女朋友。而且是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他們同居。」迪之說。

  「你怎麼知道?」

  「我認識那個女人。她是公司裏的同事。」

  「這麼巧合?衛安真斗膽!」

  「她是公關部的,我跟她不熟絡,今天偶然一起吃午飯,她打開錢包拿錢,我無意中在她錢包裏看到衛安的照片。她告訴我,她的男朋友是特技人。剛才,我質問衛安,他承認了。」

  「你打算怎樣?」

  「我不會放手的。」

  「你剛剛不是說是跟他分手嗎?」

  「我不甘心。」

  「我愛衛安,衛安也愛我。他跟那個女人已經沒有感情,不過是責任罷了。」

  「他說的?」

  「嗯。」

  「你跟他一起只有三個月,他女朋友跟他青梅竹馬。」

  「愛情不能用時間衡量。」

  「你總是喜歡向難度挑戰。」

  她倔強一笑:

  「你跟林方文有機會復合嗎?」

  「不知道。」

  「他是個怪人,愛上那個千年女妖也真夠怪,對他來說,你也許太正常。」

  我正常?我應該是正常的。想不到當一個人被拋棄,正常也是一種罪過。

  迪之對衛安比以前更好,她想贏那場戰爭。做第三者和做寡婦都很淒美,她喜歡。那天跟他們喝下午茶,迪之看見一個很可愛的小女孩,便嚷著要跟衛安生一個。

  「好呀,只要你喜歡。」衛安說。

  「你說我跟衛安生一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好呢?」她問我。

  「衛生巾。」我說。我巴不得捏死他倆。

  跟他們分手後,我到楊韻樂那裏學小提琴。我沒有想過要虐待他,我用心拉,想為我消逝的愛情盡最後的努力。但,我做不到,我根本不是那種材料。

  楊韻樂深深地歎了一口氣:「我宣佈投降。我教學二十年,從未遇過像你這種無可救藥的學生,你不正常。」

  他說我不正常?迪之說我太正常。

  我突然感到莫名的憤怒,我無法再勉強自己,也無力為愛情做些什麼。我抱著小提琴,跑回港大,衝入林方文的房間,他剛好躺在床上,我把小提琴使勁地扔向牆上:

  「還給你!」

  林方文很愕然。我意猶未盡,拿起小提琴,在他面前拉了很多下。

  「是不是很難聽?」

  我拉奏楊韻樂教我的《友誼萬歲》,是最淺的一首曲,有三分之二的地方,我是走音的。

  「《友誼萬歲》?」他問我。

  「真本事,就憑三分之一,你便聽出這首歌。」我淒然苦笑,「為什麼送一把小提琴給我?我學不成。」

  「這只是一份禮物。」他說。

  「是的。是我自作多情。」我把小提琴擲在地上,衝出他的房間。

  我突然明白,他為什麼說愛我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我對他的要求太多。他並不是責怪我在頒獎禮出現,而是再一次明白,我不會給他自由。

  把小提琴還給林方文的第二天,我接到韋麗麗的死訊。她在師範學院的運動會上,給一個擲鐵餅女運動員擲出的一個強而有力的鐵餅,擊中後腦,當場腦溢血,送到醫院,經過一小時的搶救,終告不治。

  除了葉青荷和劉欣平在外地不能回來以外,排球隊的隊員都來了。宋小綿實習的那間醫院,正是麗麗被送進去的一間。她死了,也是小綿裹屍的。小綿說,麗麗後腦整塊凹下去。

  麗麗的母親坐在靈堂上,神情木然,反而那個擲出鐵餅誤殺麗麗的女洪金寶哭得死去活來。

  我沒有想過在我們那種年紀已有人死。在我們追逐美好青春的時候,已經有人退出。她可以生病,可以發生交通意外,為什麼竟會是一個鐵餅那麼荒謬?聽說她被擊中之前,剛剛在頒獎臺上拿了女子四百米個人冠軍,離開頒獎台不久便遇害,死得那麼突然,她死時的表情一定還是很高興。

  麗麗的遺體下葬在華人永遠墳場,麗麗母親選了麗麗一直保留著的保中女排的球衣和一個排球陪葬,我們在排球上簽名。我看著躺著麗麗屍體的棺木埋在黃土裏,第一次覺得與死亡如此接近。麗麗唯一的親人是她的母親,我沒有見過她父親,我想起她家裏連一點屬於男人的東西也沒有,也許她從未見過生父,卻已經回到塵土裏。

  我和迪之、光蕙在一起,我們都很害怕。一個曾經和我們很接近的人突然死了,那種感覺很可怕。

  「我不敢回家。」迪之說。

  「我想起那個染血的鐵餅便會發噩夢。」光蕙說。

  「生命很脆弱的。」我說,「人那麼聰明,卻敵不過一塊鐵。」

  「所以要愛便盡情去愛。」迪之說。

  「是的,即使錯了又何妨?」光蕙說。

  麗麗的死,在我們心裏造成了一個很大的震撼,整個晚上,我們便只說過幾句話。生命無常,迪之趕去見衛安,光蕙要找孫維棟陪她,我突然很想見林方文,很想很想留在最喜歡的人身旁,尋求一點安慰。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我穿過宿舍長廊,輕輕敲他的房門。

  林方文來開門,我望著他,不知怎樣開口,他望著我,目光溫柔,我撲倒在他的懷中,緊緊地擁著他。有一天,死亡會將我們分開。

  「韋麗麗死了。」我嗚咽,「她在運動會上給一個鐵餅打中後腦。」

  「我從報紙上知道。」他說。

  「我很害怕。」

  他把我抱得緊緊,給我溫暖,我突然覺得,他又回到我身邊了。

  「我很掛念你!」我對他說。

  「我也是。」他說。

  我喜出望外,在他懷裏痛哭。

  「別哭。」他把我抱得更緊。

  「你不是已經不愛我了嗎?」我問他。

  「我從來沒有這樣說過。」

  「你也從來沒有說過愛我。」我說。

  他吻我,我抱著他的頭,不肯讓他的舌頭離開我的口腔。他把我拉到床上,我一直閉著眼,不敢睜開眼睛看他。他脫去我的衣服,我後悔沒有穿上新的胸罩,而且胸罩的款式和內褲並不配襯。如果預知那個場面,我會穿得好一點。

  那一刻正是晚上十一時五十五分,電臺剛好播放林方文在一九八六年除夕送給我的《明天》:


  「因為你,我甘願冒這一次險,即使沒有明天--」


  第一次經歷很蹩腳,並沒有成功。迪之說她跟鄧初發試了很多次才成功。我和林方文看來都是失敗者,我們終於忍不住在床上大笑起來。

  我想起那個小提琴,那天,我把它擲在地上。

  「小提琴呢?」

  「爛了。」他說。

  「能修補嗎?」

  「形狀都變了,無法修補。」

  「爛了也還給我。」

  「不能拉的小提琴有什麼用?」

  「紀念。紀念一次分手。」我說。

  「我已經把它丟了。」

  我很懊悔,我喜歡那一把小提琴。

  我把我和林方文復合的事告訴迪之。

  「唉!」她歎氣,「你有被同一個人拋棄多一次的危險。」

  「才不是呢!我是特意跟他重修舊好,然後再由我向他提出分手。」

  「真的?」

  「我真的有這樣想過。我想,我無論如何要跟他和好,然後主動提出分手。首先提出分手的那一個人,一定會比較好受。」我說。

  「當然啦!我向鄧初發提出分手的時候,心裏只是難過了一陣子。被人拋棄的話,即使不太愛他,還是會很傷心的。所以,我以後要做首先宣佈退出的那一個。」迪之說。

  吃過午飯後,我跟迪之去逛公司。我想起昨天所穿的胸罩令我有點尷尬,決定要買一批新的。

  「我想買胸罩。」我說。

  迪之不懷好意地望著我。

  「幹嗎這樣望著我?」

  「你是不是跟林方文上了床?」

  「還沒有成功。」我說。

  「猜中了!」她淫笑:「女人不會無端端買胸罩的,一定是想穿給男朋友看。」

  「沒有男朋友也要用胸罩呀。」

  「沒有男朋友的話,只穿給自己看,不會那麼講究的。」她隨手拿起一個透視胸罩給我:「這個很性感,一定迷死人。」

  「太暴露。」

  「不暴露有什麼意思?」她又拿起一個白色喱士胸罩,「這個吧!純情中帶點性感。」

  「這個扣子在前面。」我說。

  「扣子在前面最好。」她又淫笑:「他要在前面解開扣子,肯定令他心跳加速,衛安最喜歡。」

  「既然衛安喜歡,你買吧!」我跟迪之說,「我喜歡款式簡單的。」

  「女人的內衣本來就是穿給男人看的。」迪之說。

  我們在試身室一起試胸罩。

  「你打算繼續做第三者嗎?」我問她。

  「當然不是,他會跟她分手的,他要我給他時間,你以為我喜歡做第三者嗎?每次和我上床之後,他都要回到那個女人身邊,我覺得很痛苦,我曾經想死。」

  「你別做傻事。」

  「我想想罷了,我可沒有這種勇氣。我現在想到更積極的方法。」

  「什麼方法?」

  「我要他每天和我上床,把他弄得筋疲力盡,他回到那個女人身邊,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

  我們背對背,笑得蹲在地上。

  我穿了一個白色x型的胸罩站起來。

  「這個好看嗎?」我問她。

  她用手指在我乳房上按了幾下,說:「很有彈力,不錯,不錯。」

  「我是說我的胸罩,不是胸部。」我也用手指在她的乳房上大力按了幾下,「不錯,不錯,彈性很好。」

  我仔細端詳鏡子裏的迪之,她的乳房豐滿,尺碼是34C,腰肢纖細,臀部渾圓,雙腿修長,果然迷人,我也看得有點心動。

  「你的身材很迷人。」我說。

  她突然有些傷感:「這是男人喜歡我的原因嗎?」

  我憐惜地望著她:「不,你是一個好女孩。」

  「是嗎?連我自己都懷疑,我已經跟四個男人上過床。」

  「所有為愛而做的事,都不是壞事。」我說。

  幾天後的一個晚上,林方文約我在宿舍見面。在走廊上,我聽到幽怨的小提琴音樂,是從他的房間傳出來的。他說小提琴爛了,原來是騙我的。他一直沒有告訴我,他會拉小提琴。

  我推開房門,看見他陶醉地拉著小提琴,他含笑望著我,當他放手,我仍然聽到小提琴的聲音,原來書桌上放著一個大概有一尺高的瓷像老人。老人頭髮斑白,心事滿懷,肩上搭著一把小提琴,手上持著弓,弓在琴弦上拉動,發出幽怨的聲音。

  「好漂亮!」

  「這把小提琴無法修補,唯有送一個音樂盒給你,它不會走音的。不要再摔爛。這是紀念我們沒有分手的。」

  「你在什麼地方買的?」

  「古董店。你認得這首歌嗎?」

  我覺得似曾相識。

  「除夕晚上我們在卡薩布蘭卡聽過的。」

  「《愛情萬歲》?」

  「艾爾加在一八八八年,寫這首歌送給他的未婚妻作為訂婚禮物。」

  「一八八八年,正好是一百年前。」

  「我們正在聆聽一百年前一對戀人的山盟海誓。」林方文說。

  「如果小提琴家還在世,該比這個瓷像老人更老。」

  「已經老得不能拉小提琴了。」

  「當我們也這麼老了,會做些什麼事?」我問他。

  「我仍然為你寫除夕之歌。」

  他解開我衣服的鈕扣,把我抱到床上,試圖從後面解開我的胸罩,但胸罩的扣子其實在面前,在那個時刻,我不好意思主動告訴他扣子在前面,只期望他會發現。他終於發現了,但幾經努力還是解不開扣子,都是迪之不好,說什麼扣子在前面最性感,弄得我閉上眼睛不敢望他,怕他因為自己的笨拙而尷尬。「啪」的一聲,他終於成功解開扣子,臉貼著我的乳房,我們以相同的步伐呼吸和擺動身體。

  然後我們相擁而睡,我覺得我好像完成了一件很偉大的事,覺得有點失落,卻開始懷疑,我是否做對了。

  他送我回家,回家路上,他一直牽著我的手。他走了,我在床上想起一百年前的海誓山盟,他沒有告訴我,小提琴家和他的未婚妻是否一起終老。

  第二天,我告訴迪之,我做了那件事。

  「真的?」她好像比我還要興奮。

  「我突然很想避開他。」

  「女人有第一次事後抑鬱症很正常。」迪之說,「到了第二次,第三次之後,你便不會這樣。」

  我不知道他愛我,因此跟我上床,還是單純愛我的肉體。

  晚上,接到林方文的電話。

  「你去按音樂盒的掣。」他說。

  我照著他的說話做了,瓷像老人拉奏《愛情萬歲》,電話那邊廂,林方文用口琴和音。

  我抱著電話,身體漸漸失去平衡,從床沿滑落到地上。

  「你愛我嗎?」我問他。

  他在電話那邊吻我。

  在蒸氣浴室裏,迪之望望我,然後望望光蕙,用腳踢了她的腳一下。

  「現在只欠你一個。」

  「什麼只欠我一個?」光蕙問她。

  「你還沒有跟孫維棟幹那件事。」

  「我不急你急?」

  「他是不是信教的?反對婚前性行為。」迪之問她。

  「不是。」光蕙說。

  「沒可能啊,除非他性無能。」迪之說。

  「你去試試他!」光蕙說。

  我和光蕙笑得喘不過氣來。

  「這種話你也能說出口?」迪之罵她。

  「你不相信這個世界有柏拉圖式的戀愛的嗎?」我問迪之。

  「有!一個性冷感的女人跟一個性無能的男人,就是柏拉圖式戀愛。連你程韻都不可能啦!對不對?」迪之說。

  「孫維棟的樣子不像性無能。」我說。

  「單看樣子怎麼知道?要脫掉褲子才知道。」迪之說。

  「女色魔!」我們罵她,合力扯掉她身上的大毛巾。

  「他是醫生,醫生都比較保守。」我說。

  「醫生又不是聖人。」迪之說。

  「你的衛安一定很--很厲害吧?」光蕙問迪之,她在還擊她。

  「他嘛--」迪之淫笑,「他是特技人嘛,當然比普通男人厲害。」

  「難道他會在床上表演特技?」我取笑她。

  「糟了!我今天忘了吃避孕藥。」

  「避孕藥?你吃避孕藥?」我們驚訝。

  我沒想到迪之已經開始吃避孕藥。

  「上個月才開始吃的。」她說。

  「聽說吃避孕藥有很多副作用,譬如癡肥。」光蕙說。

  「我沒有癡肥啊!」迪之說:「副作用倒是有的,我的乳房比以前豐滿。」

  「誰教你吃避孕藥的?」我問她。

  「衛安教的,避孕藥其實是保障自己,你要不要吃?」

  「不。我覺得吃避孕藥好像是為上床做準備,做這種準備似乎太刻意。」

  「你每次都沒有做準備?」她驚訝地問我。

  「不,我不是這個意思。」

  其實,我的意思是我不想做一個隨時預備交配的女人,但那樣說,可能會傷害迪之,所以我不想解釋。我以為性不是一段愛情主要的目的。

  「我想開一個小型生日會。」從蒸氣浴室出來的時候,迪之跟我們說。

  「幾天前,我才發現我這麼大個人,從來沒有開過生日會。我很想有一個生日會,而且今年的生日有特別意義。」

  「為什麼?」我問她。

  「他答應我,在我生日之前,他會跟她分手。所以,我要開生日會,慶祝他完全屬於我。」

  迪之的生日會在一間的士高舉行,她穿了一條紅色緊身迷你裙,身段迷人,她的胸部果然比以前豐滿,她也許不會放棄吃避孕藥了。衛安以男主人的身分出現。光蕙和孫維棟一起來,我則是單人匹馬,林方文不喜歡這種場合,我已習以為常,替他找個藉口開脫。小綿也來了,上一次我們見面,是在麗麗的葬禮上,愁苦有變成歡樂。

  跳舞時,迪之高聲在我耳邊說:「衛安跟那個女人分手了。」

  「真的?」

  「別忘了我給他的最後期限是今天!」她露出勝利的微笑。

  她快樂得扭著我和光蕙一起跳貼身舞。雖然我不認為衛安是一個好男人,然而,看到迪之竟然勝出,我為她高興。當我們不再年輕,便不再容易在愛情遊戲中勝出。

  迪之的生日蛋糕很漂亮,是一座迪士尼堡壘。堡壘內,有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

  迪之依偎著衛安說:

  「我捨不得把它切開。」

  就在那個時候,一個穿著黑色恤衫和寬褲子的女人走進來,她身材嬌小,頭髮淩亂,突然把手插在蛋糕上,迪士尼堡壘倒塌了,白雪公主和米奇老鼠也倒下了。

  衛安立即捉住她的手,罵她:「你瘋了?」

  那個女人用力掙脫,手上的忌廉彈到迪之的臉上,衛安雙手也沾滿忌廉。

  「我不要你理我!」那個女人向衛安咆哮。

  「你不是已經跟她分手了嗎?」迪之質問衛安。

  衛安強行把那個瘋癲的女人拖出去,那個女人回頭向迪之說:「他不會跟我分手的,他玩弄你罷了!」

  我替迪之抹去臉上的忌廉,她拿起一瓶白葡萄酒高叫:

  「喝酒!誰跟我喝酒?」

  「別喝!」我說。

  「我跟你喝!」光蕙拿來酒杯。

  「果然是我的好朋友!」迪之擁著光蕙,兩個人碰杯。

  我和孫維棟面面相覷,光蕙發什麼神經?竟陪她喝酒。

  孫維棟制止光蕙:「好了,不要再喝。」

  光蕙甩開他:「別理我!今天晚上我要陪迪之,你先回去。」

  「我要喝拔蘭地!」迪之說。

  「我陪你喝!」光蕙說。

  孫維棟站在那裏,很尷尬。

  「你先走吧,這裏有我,我們今天晚上要陪著迪之。」我跟他說。

  「好吧,那我先走。」

  小綿要回醫院值班,其他人都先後離開,衛安一直沒有回來,他大抵仍跟那個女人糾纏。我覺得那個女人很可憐,她看來差不多二十八、九歲,樣子不是很漂亮,跟了一個男人十多年,他移情別戀,她便落得這個田地。她付不起失去他的代價,連失去衛安的代價也付不起,實在可憐。

  迪之想吐,連忙沖進洗手間,她在裏面吐了一地,光蕙吐在我的身上。

  「男人都不是好東西!」迪之叫嚷。

  光蕙向著我慘笑:「孫維棟是性無能的。」

  我著實很震撼,我從來沒有想過會有男人是性無能的。本來一連串關於性的問題,該由迪之來發問,但她已醉得不省人事。

  「你怎麼肯定?」

  「我們不是一直沒有發生關係,是一直以來他都無法做到。起初他說因為緊張,後來我發現根本不是那回事。」

  「他有沒有看過醫生?」

  「這是男人的自尊,不能問他。」光蕙說,「我在他家裏發現過一些藥物,但裝著不知道。」

  我不知道說什麼好。

  她苦笑:「我早就應該知道,這麼好的男人,不會輪到我,除非他有問題。」

  「你打算怎樣。」

  「如果我真的喜歡他,也許不會介意,但,我並不是我自己所以為的那麼喜歡他。」

  「我一直以為你喜歡他。」

  「我喜歡他,是因為他是醫生。我比迪之虛榮很多。我不斷說服自己,我喜歡他,不是因為他是醫生,但,我越來越無法忍受不斷聽他說牙齒和他的病人。如果他不是醫生,不是有很好的收入,我一定會離開他。從小我媽媽便跟我說,不要嫁給沒有錢的男人。但,錢卻買不到快樂。」

  我突然很想告訴光蕙,其實我也很虛榮,只是我們三個人的虛榮不同。迪之要一個令她覺得威風的男人,我要一個才情橫溢的男人,才氣也是一種虛榮。

  「如果不喜歡他,乾脆跟他分手吧。」

  「我怎樣才可以令他相信,我跟他分手,不是因為他性無能,而是我們合不來?」光蕙說,「無論怎樣解釋,他也不會相信,我覺得這樣做很殘忍。」

  當時的處境很荒謬,迪之挨在馬桶旁邊,語無倫次,光蕙告訴我她沒有愛過孫維棟,而我忙於清潔她倆吐在我身上的穢物。不久之前,我們還在蒸氣浴室裏,快樂地談論我們的男人。

  「程韻,帶我離開這裏,我不要看到衛安回來。」迪之說。

  我正擔心衛安不回來,我如何帶她們離開。只剩下一個辦法,就是找林方文來。

  林方文答應立即來,我首先把她們兩個搬出洗手間,再分別搬到我們剛才開生日會的房間。衛安跟的士高的人很熟絡,生日會的開支,他們會把帳單交給他。迪之很慷慨地拿了五百元派給遞上毛巾的侍應。

  光蕙依偎在我身上,迪之緊緊抱著我,我抱著她們,想起那些沒有愛情的日子,原來是最無憂無慮的。等林方文來的時候,我喝了一點酒。我也許是三個人之中最幸運的一個,林方文沒有青梅竹馬的女朋友,也不是性無能。

  他來了,看見我臉上的紅暈,問我:

  「你也喝了酒?」

  「我陪她們喝。」

  他扶去迪之。

  「我們去哪裡?」我問他。

  「送她們回家。」

  「我不回家。」迪之緊緊地捉著林方文。

  我扶著光蕙,他扶著迪之,到的士高對面的酒店,要了一間房間安頓她們。

  迪之依偎在林方文的懷裏,他們兩個,看來像一對情人,我突然很嫉妒,但又覺得不應該嫉妒。迪之是我可憐的好朋友,我該借一點溫暖給她。

  林方文把迪之放在床上,我把光蕙放在她身邊,讓她兩個相擁而睡好了。

  「為了什麼事?」林方文問我。

  「男人!」我倒在床上。

  他躺在我身邊,捉著我的手,我轉臉問他:「我是不是最幸福的一個?」

  他輕輕掃我的臉頰,我在他身邊迷迷糊糊睡著了。

  第二天清早,迪之的傳呼機響起,把我們吵醒。

  「衛安傳呼我。」她說。

  「你再找他,我便不理你。」我跟她說。

  「我要見他一次。」

  她叫衛安到酒店接她,真是死心不息。

  我們把光蕙送上計程車,她和孫維棟之間的事,誰也幫不上忙。

  當天晚上,我接到迪之的電話。

  「我把車衝上人行道,撞倒一棵大樹。」

  「你有沒有受傷?」我嚇了一跳。

  「沒有。衛安的車車頭全毀掉,他給我嚇得魂飛魄散,我故意的。」

  「你知不知道這樣很危險,可能會死的?」我斥責她。

  「那一刻,我倒想跟他一起死。但,從警察局回來,我不斷想起他的臉,他算什麼?我會蠢到為他死。」

  「你總算想得通。」

  「昨天我醉了,光蕙到底發生什麼事?」

  「孫維棟是性無能的。」

  迪之在電話那邊大笑:「我猜中了!稍為好一點的男人,卻是性無能,真好笑。」

  迪之失戀,我好不到那裏,她整天纏著我和林方文。

  那天晚上,我和林方文陪她吃過晚飯,她又纏著要我們陪她上的士高,結果我們去了荷東。我和林方文都不愛跳舞,她自己在舞池上跳了一會,有幾個男人向她搭訕,她回來跟我說:

  「借你的男朋友給我好嗎?」

  「你拿去吧。」我說。

  她拉著林方文的手,把他帶到舞池上,雙手放在他的脖子後面,臉貼著他的肩膊,身體貼著他的身體,她把他當做她的男人,我開始妒忌。

  三首慢歌之後,轉了一首快歌,迪之拉著林方文的手,把他帶回來,「這個男人還給你。」

  「你可以為我寫一首歌嗎?」她問林方文,「你不是每年除夕都為程韻寫一首歌的嗎?」

  我覺得她有點兒過分。

  林方文笑著沒有回答。

  「你的福氣比我好。」她苦澀地笑,獨個兒回到舞池上。

  我和林方文相對無言,那一夜開始,我知道迪之對林方文有不尋常的感情。

  幾個星期後的一天晚上,我跟同學在大會堂看話劇,散場後,碰到賣番薯的小販,我買了三個,放在大衣裏保溫,拿去給林方文,我想給他一點溫暖。

  到了宿舍,我發現迪之竟然在他房間裏,她坐在他的床上吃蛋糕。迪之看見我,連忙站起來跟我說:

  「我經過餅店,看見還有一個芝士蛋糕,立即買來跟你們一起吃,我以為你也在這裏呢。」

  「我去看話劇。」我繃著臉說,「我買了煨番薯。」我從大衣裏拿出三個熱烘烘的番薯放在桌上。

  「真好!一直想吃煨番薯。」迪之把那個芝士蛋糕推到一旁,「還暖呢,我拿一個回家吃,可以嗎?」

  「隨便你。」我冷冷地說。

  「謝謝,我走了,再見。」她在我身邊走過,沒有望我。

  「芝士蛋糕好吃嗎?」我問林方文。

  他望著我,說:「她是你的好朋友。」

  「正因為迪之是我的好朋友,我才瞭解她,她想找一個男人報復。」

  「你以為我會嗎?」林方文問我。

  我跑去追迪之。

  「迪之!」我在後面叫住她。

  她回頭看我的時候,正流著淚。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啜泣。

  「對不起。」我說。

  「我很孤獨。」她流著淚說。

  「我明白。」

  「我跟林方文之間沒有事情發生。」她說。

  「別傻,我相信你。到目前為止,他還是一個好男人,不要找他做報復物件,好不好?」我也忍不住流淚。

  「我不想的。」她說,「我恨男人。」

  「我知道。」

  「我沒事了,你回去吧。」迪之說。

  「不,我跟你一起走,我們住得很近的,你忘了嗎?我們很久沒有一起回家了,你在這裏等我,我進去拿書包。」

  「迪之怎麼樣?」林方文問我。

  「如果不是先遇上我,你會喜歡她嗎?」我問他。

  他失笑。

  「答我。」我說。

  「不會。」

  「真的。」

  「早知道你不會相信。」

  「我陪迪之回去。」我跟他吻別。

  那一夜很冷,迪之沒有穿上大衣,我讓她躲在我的大衣裏。

  「我暫時借溫暖給你。」我說。

  「比不上男人的體溫。」她說。

  「死性不改。」我罵她。

  迪之拿了一個星期假,去南丫島住。每次被男人傷害之後,她便跑去找鄧初發,鄧初發是她的庇護所。

  光蕙約我吃飯,沒想到她把孫維棟也帶來。她對孫維棟的態度和以前有很大分別,她對他呼呼喝喝,他跟她說話,她擺出一副煩厭的樣子,孫維棟卻逆來順受。

  在洗手間,我問她:

  「你不是說要跟他分手的嗎?」

  「說過了,他在我面前哭,求我不要離開他。」

  「如果你不喜歡他,為什麼還要拖泥帶水呢?」

  「我寂寞。」

  寂寞最霸道,可以成為傷害任何人的藉口。一個男人,泥足深陷地愛上一個不愛他的女人,注定要放棄自尊。

  「如果我找到另一個男人,我便會跟他分手。」光蕙說。

  「你這樣是精神虐待他。」

  「沒辦法,是他自願的。」

  我跟他們分手的時候,孫維棟找到一個機會緊緊握著光蕙的手,可以握到了,便好像很快樂。光蕙的臉,卻沒有任何表情。他越著緊她,她越厭棄他。

  迪之從南丫島打電話給我,她說天天在島上曬冬天太陽。

  「鄧初發好嗎?」

  「好!他看見我便開心。」

  鄧初發和孫維棟真是一對難兄難弟!鄧初發已經康復過來,但迪之是他心裏的一條刺,時常刺痛他,他卻捨不得拔掉。孫維棟還在苦海浮沉,拿著一根釘不斷刺向自己胸口。誰叫他們愛上害怕寂寞的女人?

  林正平唱紅了林方文的歌,林方文的歌也令林正平更紅。林正平很喜歡他,想把他據為己有,於是提出成立一間製作室。他是大股東,小股東除了林方文之外,還包括林正平的唱片監製--一個有嚴重黑眼圈同性戀者,還有林正平的經理人邱正立,他以前是彈鋼琴的,據說他也是男同性戀者。

  這間由四個股東組成的製作室,有兩個同性戀者。據迪之說林正平偶然也玩玩男人,那麼,林方文是唯一一個絕對的異性戀者了。我真怕她受不住那份陰陽怪氣。

  「放心,我不會變成同性戀的,我只喜歡女人。」林方文跟我說。

  「我怕你一個敵不過他們三個!」我笑著說。

  「他們都是很有才華的人,我喜歡跟有才華的人合作。」

  製作室的工作很忙,許多時他都無法上課,我只好替他做功課。我見他的時間也越來越少,那個有嚴重黑眼圈的唱片監製晨昏顛倒,愛拉著林方文在晚上工作。好不容易他坐下來跟我吃飯,他們卻不斷傳呼他去喝酒,他們好像想跟我爭男朋友。

  「你已經很久沒有上課了。」我跟林方文說,「再這樣下去,他們會逼你退學。」

  「必要時便退學。」他說。

  還有一個月便是學期終結的考試,這一個學期,林方文差不多完全沒有上課,我只好替他做一份筆記。那天傍晚,我到林方文的宿舍放下筆記,他的母親坐在房間裏,她看見我,立即起來,親切地對著我微笑,她的端莊,完全不像一個經營小舞廳的女子。

  「伯母,你等林方文?」

  「是呀,我剛從臺灣回來,買了一盒鳳梨酥給他。這種鳳梨酥他最喜歡吃的,他爸爸以前行船到台灣也買過給他。」

  「他可能很晚才回來。」我說。

  「他很忙嗎?要工作又要讀書。」

  「他跟朋友成立了一間製作室。」

  「我還沒有請教你的姓名呢?」

  「伯母,我叫程韻。」

  「程小姐。」

  「伯母,叫我程韻可以了。」

  她拿起一塊鳳梨酥:「來,你試一塊。」

  「不。我等林方文回來一起吃。」

  「好的。」她拿起林方文放在床上那支樂風牌口琴:「這支口琴是他爸爸的,他還捨不得丟掉。」

  「他很喜歡這支口琴。」

  「他爸爸是行船的,我曾經跟著他上船生活了四十五天。那時,我們新婚不久,他在甲板上為我吹奏口琴,還自己作了一首歌呢!」她笑著,「他哪裡會作歌!」

  她哼了一段不知名的音樂給我聽,大抵那就是林方文爸爸在甲板上作的一首歌。

  她拉著我的手,哼著那段歌,跳起舞來。

  「我們在甲板上跳舞。」她懷念著。

  她的舞跳得很好,我很笨拙,她把我當做她的丈夫,回憶他留給她最浪漫的時光,她眼裏並沒有淚,往事的傷痛,只留在心上。

  「林方文的音樂細胞也許是他父親遺傳給他的。」她說。

  「可能是的。」我說。

  「他寫的每一首詞,我都常常聽,他是個很有才氣的男孩子。」她流露著母親的自豪。

  「是的。」我同意。

  「他小時最愛摺紙飛機,我以為他長大後會做飛機師,沒想到他當上填詞人。這麼晚了,我不等他了。」她站起來。

  「伯母,你再等一會,他會回來的,我傳呼他。」

  「不,不要打擾他工作。你叫他要用心讀書,不要忙壞身體。」

  我送她上了一輛計程車,臨行她親切地握著我的手說再會。如果她願意離開那個中年男子,林方文也許會原諒她,可是,誰伴她度餘生呢?她太寂寞了。

  我在宿舍睡著了,林方文回來,把我喚醒,已是深夜。

  「你回來了,你媽媽來過。」

  「嗯!」他一張溫熙的臉突然變得冷淡。

  「她剛從臺灣回來,買了一盒你最喜歡的鳳梨酥給你。她等你等了很久。」

  他並沒有熱情地捧起那盒鳳梨酥,他是故意跟他母親作對。

  「她叫你用心讀書。我替你做了一份筆記。答應我,你會來考試。」

  他點頭。

  可是,那一天,他沒有出現。

  考完試後,我衝上錄音室找他。

  「你為什麼不去考試?」

  「我走不開。」他說。

  「你答應過我的。」

  「你先讓我寫完這段歌詞好不好?」

  黑眼圈老妖露出一副幸災樂禍的表情。

  「我在這裏等你,直到你回去考試為止。」我坐到錄音室外面,我要和他比耐性。

  他沒有理會我。到了午夜,歌還沒有錄完,我在那裏堅持著,連一個呵欠都不敢打。黑眼圈老妖叫人買了宵夜,林方文遞上一碗熱騰騰的粥給我。

  「我不回去考試了,你走吧!」他說。

  「還有一年便畢業,你現在才放棄?」我很失望。

  「是否大學畢業並不重要。」他說。

  「因為你媽媽特別叮囑你要用心讀書,所以你偏偏要放棄,對不對?」我質問他。

  「別亂猜,只是突然不想念書。」

  教務處要林方文決定退學還是留級,他沒有答覆,便搬離宿舍。黑眼圈老妖替他在尖沙咀一棟舊樓內找到一個八百多尺的單位,租金三千多元,屋內家具齊備,有一個僅容兩個人站著的小陽臺,可以俯瞰尖沙咀最繁盛的十字路口。

  新屋入夥的第一天,我們都累得要命,只吃飯盒慶祝。

  「我一直憧憬著我們一起行畢業禮。」我跟他說。

  「我會出席你的畢業禮。」他握著我的手說,「我會送你一束百合。」

  還有一年才畢業,林方文離開校園,離開我的視線更遠,一切會安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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