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第四章 空中的思念</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第四章 空中的思念</h3><br /><br />  學校開始放暑假,我在雜誌社已不需做校對,他們讓我做人物專訪,李盈建議我訪問林放。<br /><br />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說。<br /><br />  雜誌社的人並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br /><br />  訪問在林方文的家裏進行,只有我和他。<br /><br />  「你要把我當做訪問你的人,老老實實地回答我的問題。」我跟他說。<br /><br />  他把腿擱在我的腿上,我推開他:「請你不要性騷擾女記者。」<br /><br />  「你最喜歡的歌詞是那一首?」我問他。<br /><br />  「《明天》。」<br /><br /><br />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br /><br />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br /><br /><br />  我念給他聽。<br /><br />  他點頭。<br /><br />  「這首歌是寫給誰的?」我認為是寫給大嘴巴費安娜的。<br /><br />  他望著我良久,答:「一個女人。」<br /><br />  「誰?」<br /><br />  「已經不重要。」<br /><br />  「你有為其他女人寫歌嗎?」<br /><br />  「我答應一個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給她。」<br /><br />  「會做得到嗎?」<br /><br />  「盡力而為。」<br /><br />  「到目前為止,你有沒有最愛的女人?」<br /><br />  「這個問題一定要答嗎?」<br /><br />  「是的,很多人都關心你的愛情,因為你的情歌很動聽。」<br /><br />  「最愛的女人?」他感到惆悵。<br /><br />  我咬著牙,望著他,期待答案。<br /><br />  「我會在某一分鐘內很愛一個女人,但這種感覺未必會持續。」<br /><br />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應該為他向我說真話而高興,還是為那句真話而傷心。<br /><br />  我完成了訪問,雜誌社的人說,我的訪問寫得很好,很有感情,當然了,我用兩年的感情來寫一篇文章,並且因此知道,他未必會持續地愛一個女人。往後,我又訪問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頹廢的地下樂隊,一個頹廢的畫家,於是,人也變得頹廢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像一個小婦人那樣,替他收拾東西,洗燙衣服,在陽臺上直至燈火闌珊,也等不到他回來,有點萬念俱灰的感覺。<br /><br />  光蕙跟孫維棟仍然糾纏不清,我最近見過孫維棟一次,他瘦了很多,整個人很憔悴,他在自虐。<br /><br />  迪之把一頭長髮剪短,她說要忘記過去。衛安常常打電話給她,終於有一次,她依約赴會,然後在他臉上打了一拳,事後她很後悔,她說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話,會把他打得更痛。<br /><br />  迪之提議我們三姊妹一起去東京旅行,忘記那些男人,光蕙很贊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鮮的空氣。我本來想跟林方文說,我要去東京,希望他說:「留下陪我,遲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個人在他家裏呆等,他淩晨才回來,我忍不住向他發脾氣。<br /><br />  「你近來很少陪我。」<br /><br />  「你應該有自己的生活。」他說。<br /><br />  「我越來越不瞭解你,不知道你這一分鐘最掛念誰?」<br /><br />  「你這麼介意,就不該要我說真話。」他愛理不理。<br /><br />  「你已經不愛我,對不對?」<br /><br />  「你總是喜歡令人窒息。」<br /><br />  「好!那我離開這裏。」我開門要走,他並沒有留住我。<br /><br />  我告訴迪之,我要去東京,並且要儘快去。兩日後,我們隨旅行團出發,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會牽掛我。<br /><br />  到了東京,我們住在新宿一間酒店,那是一個繁榮地,我卻瘋狂思念一個在尖沙咀的男人。<br /><br />  我們在歌舞伎町一間鳥燒店留連,其中一個廚師是從上海來的中國人,跟我們說普通話,他長得高大英俊,迪之對他虎視眈眈,賴著不肯走。有時候我覺得迪之是一個很快樂的人,她那麼容易喜歡一個人。<br /><br />  「我好不好打長途電話給林方文,告訴他,我在東京?」我問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br /><br />  「不要。」迪之說,「讓他焦急一下,他才會掛念你。」<br /><br />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麼問題?」光蕙問我。<br /><br />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麼問題還好。」<br /><br />  回到酒店,她們兩個很快便睡著了,我們住的房間外有一個小陽臺,我站在陽臺上,從酒店三十二樓俯瞰東京市,璀璨卻陌生,我瘋狂地思念林方文,這個時候,他會不會站在陽臺上等我?<br /><br />  我打電話回香港給他,電話響了兩下,他立即來接。<br /><br />  「是我。」<br /><br />  「你在哪裡?」他焦急地問我。<br /><br />  「我在東京。」<br /><br />  「東京?」他吃了一驚。<br /><br />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br /><br />  「我很掛念你。」<br /><br />  我心頭一酸,忍不住嗚咽。<br /><br />  我和林方文,一個在東京,一個在香港,距離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對我說:「我很掛念你。」<br /><br />  我在電話裏哭泣,他著緊地問我。<br /><br />  「你在哭嗎?不要哭,有什麼事跟我說。」<br /><br />  「你這一分鐘最愛的女人是誰?」<br /><br />  「程韻、程韻、程韻、程韻。」<br /><br />  「但下一分鐘可能不是。」我說。<br /><br />  「你這麼介意那句說話?」<br /><br />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過客。你曾經離開我一次,也會有第二次。」<br /><br />  「我來東京找你,你住在哪間酒店?」<br /><br />  「你不要來,六天後我會回來。」那一刻,我多麼希望他立即從四千公里以外,來到我身邊,給我最溫熙的愛。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開才會令他更愛我,我要用六天來激勵這段愛情。<br /><br />  到東京的第二天,我們去迪士尼樂園玩,那是最快樂的一天,因為有一個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瘋狂地思念我,原來被人思念比思念別人快樂。<br /><br />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電話給林方文,沒人接聽,他會不會正在往東京的飛機上,趕來跟我見面,給我一個意外驚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裡。如果他問孫維棟,孫會告訴他,因為孫知道我們住在哪間酒店,我整晚睡不著。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沒有出現。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無數次電話回香港,都沒有人接聽。<br /><br />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裡?香港至東京的飛機這幾天並沒有發生意外,他會不會來了東京,卻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br /><br />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麼都提不起勁。」迪之罵我。<br /><br />  「思念是很好的感覺呀!可惜我並不思念孫維棟。」光蕙說。<br /><br />  「我覺得無牽無掛的日子才是最快樂的。」迪之有感而發。<br /><br />  「是的,思念別人並不好受。」我說。<br /><br />  第七天的黃昏,我們乘飛機回香港,我買了一件米白色套頭的毛衣給林方文。也許他根本沒有來東京,他仍然在香港的錄音室裏晨昏顛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東京等他,他說掛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鐘。<br /><br />  下機後,我走上林方文的家。開門進去,竟發現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談笑風生。<br /><br />  「你回來了?」他問我。<br /><br />  我很憤怒:「原來你在這裏聊天,我還以為你去了東京找我。」<br /><br />  他沒有回答我,一貫地沉默。<br /><br />  「為什麼每天晚上都沒有人接聽電話?」我問他。<br /><br />  「我這幾天在錄音室忙到天亮才回來,家裏哪有人聽電話?今天剛好完成了。」<br /><br />  果然給我猜中了,他忙著工作,忘了我,說要來東京找我,不過是美麗的謊言。<br /><br />  我站在那裏,氣得說不出話,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個藉口離開,只剩下我們兩個。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br /><br />  「這本來是買給你的。」我說。<br /><br />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雙腳發狂地在上面踐踏。他制止我。<br /><br />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進睡房裏,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隻紙摺的飛機,最少也有幾百隻。<br /><br />  「因為工作,不能去東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時候,便摺飛機,希望可以飛去你身邊。」他說。<br /><br />  我突然覺得很慚愧,我剛才用腳踐踏我買給他的毛衣,他卻在幾天內為我摺了幾百隻飛機,思念在屋裏蔓延。<br /><br />  「有多少隻飛機?」我問他。<br /><br />  「不知道,我沒有數過。」<br /><br />  「一起數數看。」我說。<br /><br />  我一共數到有九百八十六隻飛機。六天裏,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隻飛機,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br /><br />  「你回來了,這些飛機可以放進垃圾桶裏。」他說。<br /><br />  「不!我要把它們留下來,這裏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將來你忘了,我會用這九百八十六隻飛機提醒你,你曾經如此思念我。」<br /><br />  我發現上手租客留下一個不大不小的長方形金魚缸,裏面還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隻飛機放進金魚缸裏,剛好能夠裝滿,然後把金魚缸放在矮櫃上,接駁電源,霓虹光管亮起,魚缸裏的飛機好像在東京的夜空上飛行,鳥瞰五光十色的大都會。<br /><br />  「很漂亮!」我看著飛機。<br /><br />  林方文緊緊地抱著我說:「以後不要不辭而別。」<br /><br />  我並不想如此。<br /><br />  大學最後一個學年在一個滂沱大雨的上午開始,課室裏,再沒有林方文,他經常坐的位置一直空著,我們第一次見面,也是在這個課室裏,他在看《龍虎門》,想不到已是兩年前的事,無法和他一起畢業,我是有一點遺憾的。我曾經害怕失去他,但,每當看到魚缸裏那九百八十六隻在東京上空翱翔的飛機,我總相信,他不會離開我。<br /><br />  那天很早便下課,雨依然下個不停,走出學校大門,一個女人從一輛私家車走出來,那是林方文的母親,駕車的人是那個個子矮小的中年男人。<br /><br />  「程小姐。」她叫我。<br /><br />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應該不是在等我吧。<br /><br />  「林方文是不是退學了?我剛剛去宿舍找他,他們說他暑假前已搬走。」<br /><br />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發展得很好。」<br /><br />  「這也不是不讀書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裡?」<br /><br />  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她。<br /><br />  「他叫你不要告訴我,是不是?」<br /><br />  「不,不是。」<br /><br />  「這件毛衣我本來打算給他,請你替我交給他。」她把一份東西交到我手上。<br /><br />  風雨打在她滄桑的臉上,她的一雙大眼睛十分沮喪。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話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車上,一直低著頭,汽車緩緩駛去,林方文也許不應該恨她,她有權選擇男人。<br /><br />  我抱著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發現一個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條黑色通花比堅尼內褲坐在沙發上,拉著林方文送給我的那一把給我打爛了的小提琴,聲音非常刺耳。<br /><br />  「你是誰?」她問我。<br /><br />  她竟然問我是誰。<br /><br />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說。<br /><br />  「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說。<br /><br />  女子長得矮小瘦削,有點乾的感覺,皮膚黝黑,眼睛小而精靈,鼻梁很低,兩個鼻孔朝天,與一雙小眼睛互相輝映,橫成臉上四個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麗的地方是兩條腿,與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長,顯得腰肢特別短,胸部小得像兩隻杯蓋。她是誰?為什麼在林方文的家裏?<br /><br />  「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動作,好像心裏有一首歌,獨個兒在廳中拉得十分陶醉。<br /><br />  「可惜不知道哪一個人把它砍爛了。」她望著琴歎息。<br /><br />  「是我。」我說。<br /><br />  女子點了一根煙,說:「我曾經跟一個小提琴家在奧地利同居了三年,當然,三年中,我還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學的。他拉小提琴的動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愛。一次,我們吵架,我把他那一把價值一百萬的小提琴扔到河裏,他立即跳進河裏搶救他最心愛的琴,已經太遲了。」她倒在沙發上大笑。<br /><br />  對著陌生人大談做愛,這種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br /><br />  「林方文到哪裡去了?」我問她。<br /><br />  「我醒來已經不見了他。」<br /><br />  醒來?他們剛才一起睡?<br /><br />  「我還不知道你是誰?」<br /><br />  「林日。你呢?」<br /><br />  「程韻。」<br /><br />  「情韻?這個名字真好聽。」她又點了一根煙,「我是林方文的姐姐。」<br /><br />  林方文說過他有一個姐姐,遺傳了父親的性格,到處漂泊,我沒想到正是眼前這個豪放的女子,她的樣貌跟林方文和林媽媽都不相像。<br /><br />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說。<br /><br />  「我早猜到了!」她熱情地擁抱著我。<br /><br />  「你的身體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歡抱你。」她把我弄得有點尷尬。<br /><br />  「你抽的煙,煙味很怪。」我說。<br /><br />  「我剛從俄羅斯回來,這是礦工抽的香煙。我跟林方文已經三年沒有見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br /><br />  「兩年。」<br /><br />  「我弟弟是不是一個好情人?」<br /><br />  「怎樣才算是好情人?」<br /><br />  「會令女人傷心的,便是好情人。」<br /><br />  她從魚缸裏拿起一隻紙飛機,揚手將飛機定出去,那隻飛機飛越我的頭頂,從大廳一直飛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緩緩下墜。<br /><br />  「這是我弟弟摺的飛機。」她說。<br /><br />  「你怎麼知道?」<br /><br />  「只有他摺的飛機,才可以飛得那麼高,那麼遠。」<br /><br />  林方文拿著一包東西回來。<br /><br />  「毛巾、牙刷和睡衣,給你的。」他跟林日說。<br /><br />  「我裸睡的。」她認真地說。<br /><br />  「那是你閣下的事,請你別在大廳裸體。」林方文一本正經跟她說。<br /><br />  我把毛衣交給林方文。「這是你媽媽叫我交給你的。」<br /><br />  「是媽媽打的毛衣?」林日打開膠袋,是一件灰色V領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懷裏,臉貼著毛衣說:「好暖!」<br /><br />  「那讓給你。」林方文一貫不在意地說。<br /><br />  「好呀!」林日將毛衣據為己有。<br /><br />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裏,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br /><br />  「為什麼你姐姐長得不像你?」<br /><br />  「她像爸爸。」<br /><br />  「她做什麼工作的?」<br /><br />  「大概是記者吧。」<br /><br />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br /><br />  等了很久,他並沒有回答我,他的呼吸變得沉重,睡得像個小孩子。<br /><br />  有人敲門。<br /><br />  「誰?」<br /><br />  林日身上披著一張毛氈推門進來,我連忙從林方文身上滾下來。<br /><br />  「我可不可以跟你們一起睡?」她臉上一副無助的表情。<br /><br />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問她。<br /><br />  她打開身上的毛氈,裏頭穿著林方文剛才買給她的睡衣,我鬆了一口氣。<br /><br />  「月色很美,我那邊房間看不到月亮。」<br /><br />  「月亮在這邊。」我說。<br /><br />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腳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頭挨在林方文的腳上。<br /><br />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們兩個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體溫。<br /><br />  「那個小提琴家,你愛不愛他?」我問她。<br /><br />  「愛。短暫地愛過。」<br /><br />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還繼續和其他男人來往。」<br /><br />  「因為有死亡,我不願忠貞。」林日望著我說。<br /><br />  「不。正是因為有死亡,我才願意忠貞。」我說。<br /><br />  「我很寂寞。」她蜷縮著身體。<br /><br />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還是其他男人?」<br /><br />  「我和他在火車上相遇,只相處了一天,我瘋狂地思念他。」<br /><br />  「他在哪裡?你可以找他。」<br /><br />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壞這種感覺。」<br /><br />  「逃避?」<br /><br />  「不。是保護,保護一段愛情。」<br /><br />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沒有思念他,卻思念一個相處僅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點唏噓。<br /><br />  「因為只有一天壽命的愛情從來沒有機會變壞。」<br /><br />  當時我想,她說的也許是對的,時間營養一段愛情,也損毀一段愛情。<br /><br />  林日在林方文腳上安然入睡,我輾轉反側,他們身體裏流著相同的血液,同樣傷感和難以捉摸,林方文會不會像他姐姐那樣,忘了我,卻只記得一個一夕歡愉的女人?<br /><br />  林方文從睡夢中醒過來。<br /><br />  「別動,你姐姐在你的腳上。」我說。<br /><br />  他看著蜷縮著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br /><br />  「如果這樣下去,你會不會娶我?」我問他。<br /><br />  「會。」他溫柔地說。<br /><br />  我流下淚來。<br /><br />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兩星期便要離開,她說要到以色列找一個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機場送別,她擁著我說:「如果我弟弟對你不好,便跟他分手。」<br /><br />  「我會的。」我說。<br /><br />  她跟林方文又相擁了許久,才進入禁區。<br /><br />  林日走了,她帶來的傷感卻仍然留在屋裏。林方文大部分時間都留在製作室裏,與他的歌戀愛。我開始後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對,多麼絢爛的愛情也會變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關係,我不想做一個每天晚上等男人回來,卻不知道他會不會回來的女人。<br /><br />  我盡一切方法討好他,我燒飯,煲糖水等他回來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時的我,一定是一個會嚇走所有不想安定下來的男人的女人。<br /><br />  那天晚上,正在機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討厭自己,林方文開門進來,我狠狠地把毛衣擲在地上。他沒有理會我,逕自走入睡房,我負氣拿起皮包離開,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個晚上。是不是時間久了,我們都變得懶惰?懶得去愛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沒有找我。<br /><br />  他是一個不會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終還是我回去。<br /><br />  我開門進去時,他坐在沙發上吹奏我送給他的口琴。看見我來了,他並沒有停下來。<br /><br />  「我只是來看看我的飛機。」我走到魚缸前面,撈起一隻飛機。<br /><br />  他一手拉著我,緊緊地抱著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欖油和松節水的味道,那是費安娜的味道,我不會忘記。<br /><br />  「你跟費安娜見過面,是不是?」我瞪著他。<br /><br />  「沒有。」他說。<br /><br />  「你為什麼要說謊?我敢肯定,你剛剛跟她見面。」<br /><br />  他很驚異,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個很好的鼻子。<br /><br />  「是不是?」我問他。<br /><br />  他不說話。<br /><br />  「你答應過我,不再見她的。」<br /><br />  他依舊不說話。<br /><br />  「為什麼?」我流著淚問他。<br /><br />  他還是不說話。<br /><br />  「為什麼!」我向著他吶喊,「為什麼要找她?」<br /><br />  我徹底地失望,兩年來,我所付出的愛,仍然無法滿足他,他並不需要像我這樣一個女人。我衝進房間裏,收拾屬於我的東西。<br /><br />  他坐在那裏,並沒有制止我。<br /><br />  我把東西胡亂地收拾好,走到廳中。<br /><br />  「我們分手吧!」我哭著對他說。<br /><br />  「你真的走?」<br /><br />  「你是騙子。」我罵他。<br /><br />  他的本領是不說話。<br /><br />  「為什麼還跟她上床?」<br /><br />  我本來只是想試探他,沒想到他竟然不說話,他果然跟費安娜上床。<br /><br />  「除了沉默和謊言,我不知道我們之間還有什麼?」我含淚跟他說。<br /><br />  我打開大門離去,他沒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時候,他從來不會留住我。<br /><br />  我抱著行李,在尖沙咀鬧市的人群裏無助地流淚,璀璨而短暫,是我的初戀。<br /><br />  回到家裏,拉小提琴的瓷像老人蒼涼地垂下頭,奏著艾爾加的《愛情萬歲》,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會再有除夕之歌了。<br /><br />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說:「不是沒有男人就不能過日子的。」<br /><br />  她好像慶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戀。光蕙仍然跟孫維棟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個男人之前,決不會放開他。偏偏那個時候,一個噩耗同時打擊我們三個人。<br /><br />  宋小綿要結婚了。在我們三個也失意的時候,她竟然找到幸福!<br /><br />  她首先把喜訊告訴光蕙,她在電話裏甜絲絲地問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沒有更改。」<br /><br />  一個很久沒有見面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你,問你地址,毫無疑問,她想把結婚請柬寄給你,並且以為你會替她高興。<br /><br />  「她丈夫是醫生!」光蕙語氣充滿妒意。<br /><br />  「她也可以嫁醫生?」迪之一臉不屑,「她不過很普通啊。」<br /><br />  「近水樓臺先得月嘛!」光蕙說,「你們還記得她媽媽嗎?她很會把兒女推向上層的。」<br /><br />  「我不妒忌她嫁給醫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說。<br /><br />  「條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們三個質素這麼高,三十歲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認真地說。<br /><br />  光蕙最不開心,因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個牙醫,卻無法勉強自己愛他,而小綿竟然找到一個西醫。迪之妒忌,因為她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男人,她想嫁的人,無法娶她。我妒忌,因為我得不到同樣的幸福。小綿若知道我們妒恨她結婚,一定後悔把婚訊告訴我們。<br /><br />  婚禮在跑馬地一所天主教堂舉行,我們三個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種場合可能會結識一位醫生,迪之除了抱著獵「豔」心態之外,還要顯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戀女子,當然也要打扮得漂亮。樂姬與男朋友一同來,聽說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綿的丈夫把我們嚇了一跳。<br /><br />  站在祭壇前,穿著黑色禮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綿的丈夫,他的體形像一隻放大了三十萬倍的螞蟻,雖然已經放大了三十萬倍,因為體積本來就細小,所以現在也不過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幾乎看不見,背有點佝僂,四肢長而幼,越看越像《超人》片集裏那隻機械螞蟻大怪獸。小綿就嫁給那樣一個人?我們立即不再妒忌她。<br /><br />  小綿的家翁和家姑都擁有一張異常嚴肅的臉孔,他們大抵以為大螞蟻是他們的得意傑作,是許多女人夢寐以求的如意郎君。<br /><br />  神父帶領來賓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愛,超越世間的一切--恒久的愛,願永為他倆擁有--天真信賴。生、死、痛、疼無懼--」<br /><br />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個字,那是愛情最高的理想,也許太投入了,我從第二句開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見慣不怪,我身後卻傳來一聲笑聲,站在我後面的,是一個架著金絲眼鏡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時,我沒有想到,他是我第二個男人。<br /><br />  小綿和大螞蟻去歐洲度蜜月兩星期後回來,我接到小綿的電話。<br /><br />  「有一個人很想認識你。」<br /><br />  「誰?」<br /><br />  「我先生的同學,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飛。在我結婚那天,他見過你,對你印象很好。」<br /><br />  「我一點印象也沒有。」<br /><br />  「你當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沒有告訴他,你已經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歡,況且也只是交個朋友,不一定要談婚論嫁的,多一個選擇也好。徐起飛是個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會介紹給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兩年,一直沒有戀愛,今年三十歲,是做外科的。這個星期六晚,我們一起吃飯好不好?」<br /><br />  「很尷尬的,好像相睇。」我說。<br /><br />  「人家是鑽石王老五呀,很多人爭著介紹女朋友給他,他就是看不上眼。」<br /><br />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飯的嗎?」我負氣地說。<br /><br />  「當是跟我吃飯好了,這點面子你不會不給我吧?」<br /><br />  想不到小綿才嫁了兩星期,連說話的口吻也像個少奶奶。<br /><br />  「好吧。」<br /><br />  我其實提不起興趣去結識另一個男人,林方文在我心裏,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總有一點點虛榮,有一個男人對自己表示仰慕,還是禁不住有點興奮。林方文背著我去找費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飛吃飯,也沒有什麼不對,我是故意向他報復。<br /><br />  晚飯的地點是麗晶酒店的西餐廳。<br /><br />  徐起飛穿著深藍色的畢挺西裝,結了一條墨綠色的斜紋領帶,濃密的頭髮梳得十分整齊,臉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身上散發著一股消毒藥水的味道。<br /><br />  「我剛下班趕來。」他說。<br /><br />  他站起來跟我握手,個子很高,身體強壯,十隻手指卻很纖幼,是一雙很適合做手術的手。<br /><br />  「程韻是我的中學同學,我們都是排球隊的。」充滿少奶奶味道的小綿說。<br /><br />  大螞蟻的名字叫關彥明,跟徐起飛是小學到大學的同學。<br /><br />  「徐起飛以前是香港學界排球隊的隊長,你們有共同嗜好呢!」小綿積極推銷。<br /><br />  「入了大學之後就沒有打球,怕弄傷手指。」徐起飛說。<br /><br />  「麗麗的手術就是他做的。」小綿說。<br /><br />  「可惜她送來醫院時已經太遲。」徐起飛說。<br /><br />  「我真懷念麗麗,她沒有談過戀愛便死去,真可惜。」小綿說。<br /><br />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說。<br /><br />  說出這句話,他們三個人同時望著我,好像我說錯了話。<br /><br />  「難道不是嗎?無牽無掛的日子其實是最快樂的。」<br /><br />  整頓飯小綿說話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螞蟻很少說話,笑容也很少,他好像背負著全世界的憂患,徐起飛只在適當的時候說話。吃過甜品,小綿拉著我陪她去洗手間,她的目的當然不是如廁。<br /><br />  「你覺得徐起飛這個人怎樣?」<br /><br />  「不錯,但,我對他沒有感覺。」<br /><br />  「他是醫生,當然沒有才子那麼浪漫,但他很會照顧人,而且很有誠意。醫生最有安全感。我聽迪之說,你跟林方文分手了。」<br /><br />  迪之這個長舌婦!<br /><br />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無法救活我。」我說。<br /><br />  「你有不治之症嗎?」她凝重地問我。<br /><br />  我的不治之症是愛著一個不能給我半點安全感的男人。<br /><br />  小綿見一頓飯吃過,我和徐起飛之間好像沒有通電,顯然有點失望。大螞蟻的車泊在麗晶,跟他們分手後,我和徐起飛步行到新世界停車場取車。一組工人在新世界門前那株銀色的聖誕樹掛上七彩的燈泡,準備迎接聖誕,原來已經進入十二月了。<br /><br />  「快到耶誕節了。」徐起飛說。<br /><br />  「是的。」路上風很冷,徐起飛把他的外套蓋在我身上。<br /><br />  「謝謝你。」<br /><br />  「除夕你會做什麼?」他問我。<br /><br />  「你呢?」<br /><br />  「過去幾年的除夕我都在醫院度過。每年的那一天,醫院都很忙碌。很多人樂極生悲。」<br /><br />  「我在婚禮上好像沒有見過你。」我說。<br /><br />  「我看見你。你跟兩個女孩子一同來。唱聖詩的時候,我站在你背後,你唱歌走音。」<br /><br />  「我想起來了,是你笑我。」<br /><br />  「對不起,我沒有惡意的。」<br /><br />  「不要緊,我是五音不全的。」<br /><br />  「很少人五音不全,卻唱得這麼投入。」<br /><br />  「你是諷刺我,還是?」<br /><br />  「不,我覺得你很可愛。」<br /><br />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著鴨舌帽,是我認識他的時候,他一直戴著的那頂鴨舌帽,他又戴上那頂帽子。他正向著我迎面走來,而且已經發現我,我跟徐起飛正並肩而行,身上並且披著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邊走過,經過那株銀色的聖誕樹,衝過馬路,失去蹤影。分手後第一次見面,卻有一個很大的誤會。<br /><br />  徐起飛的車子從新世界駛出,踏如十二月的週末晚上,車子在路上寸步難移。大廈外牆的燈飾一片霸道的紅,交通燈天長地久地紅,汽車不准前進,千百輛車子尾後亮著制動器的紅色車燈,所有紅色,形成一條綿長沒有盡頭的紅色燈路,欺人太甚。電臺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臉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br /><br />  「你沒事吧?」徐起飛給我嚇了一跳。<br /><br />  我胡亂找了一個藉口說:「我討厭被困在這裏。」<br /><br />  「我想想辦法。」<br /><br />  不知什麼時候,他把車子停在一個避車處,把車子的天窗打開。<br /><br />  「現在好一點沒有?」<br /><br />  因為哭得太厲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厲害,根本不能回答他。<br /><br />  「你怎樣來到這裏的?」我問他。<br /><br />  「犯了很多交通規則,幸而沒有給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閉恐懼症?」<br /><br />  「不,不是的,能載我到一個地方嗎?」<br /><br />  「你要去哪裡?」<br /><br />  「只是停留一會。」我說。<br /><br />  我請他把車子駛到林方文住所對面。二十樓的陽臺亮著燈,林方文一個人站在陽臺上喝啤酒,頭上戴著失戀的帽子,我頭一次,覺得他看來有點可憐。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壓在費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諒他。忽然刮起一陣寒風,林方文的帽子被風從頭上吹走,在風中下墜,他在陽臺上消失,該是下來找帽子。<br /><br />  「我們走吧。」我跟徐起飛說。<br /><br />  那夜之後,徐起飛沒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裏有一個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涼,難道我要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從來不求我,不求我復合。我也許會回到他身邊,只要他開口,我會的。原來人的記憶有一個自動淨化系統,把不快的記憶洗掉,我好像漸漸覺得他和費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實的。<br /><br />  光蕙跟孫維棟去歐洲度新年,因為光蕙捨不得自己付團費。迪之早就預訂我和她一起度除夕。<br /><br />  她最近抽煙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還一起抽過大麻。<br /><br />  除夕夜,我沒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變成悲憤,我和迪之銳意打扮一番去參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對。<br /><br />  迪之把我的臉塗得很白,和光管的顏色差不多,然後替我描上誇張的黑色眼線,我的兩隻眼睛好像給兩個黑色的括弧括著,她又替我塗上茄汁紅的口紅。我從來沒有化過這麼濃豔的妝。<br /><br />  「你現在才像一個女人,我是男人,看見你也會心動。」她說。<br /><br />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繞著金鏈,三寸半高跟鞋的鞋頭也有一隻金色蝴蝶。一頭鬈曲的長髮伏在肩上。<br /><br />  「你去參加除夕派對,還是萬聖節派對?」我問她。<br /><br />  「也許今天晚上會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滿希望。<br /><br />  我穿了一對兩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飛,我跟在後面,好辛苦才追上,沒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騰。<br /><br />  派對在蘭桂坊一間的士高舉行,除夕晚的蘭桂坊,擠滿了狂歡的男女,車子不能駛進去。穿上兩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於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況斜路的一邊是費安娜的畫廊?<br /><br />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畫廊在哪一棟大廈。」迪之說。<br /><br />  「這一棟。」我指著酒吧對面的一棟舊樓,可是,一樓已經不是一間畫廊,而是一間賣上班女服的店子。<br /><br />  「為什麼會變成服裝店?」我有點意外。<br /><br />  「誰會買千年女妖的畫?也許結束營業了。」<br /><br />  的士高裏很擠人,派對的主人是迪之那間唱片公司的公關經理,是個很吃得開的中年女子。她熱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們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間。他們都是單人匹馬來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個剪平頭裝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輸,喝了很多拔蘭地,那個男人常常藉故親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覺得很可恥,他把我當成什麼女人?我不是到來找一個男人過夜的。我起來,把迪之拉走。<br /><br />  「我們要去哪裡?」她醉昏昏地問我。<br /><br />  「離開這裏。」我說。<br /><br />  平頭裝男人扶著迪之說:「我送你回家。」<br /><br />  迪之倚著他說:「好。」又跟我說:「有人送我們回去。」<br /><br />  「不。我們自己回去。」我從平頭裝手上搶回迪之。<br /><br />  我把迪之從的士高拉出來,已經十一時多,街上擠滿等待倒數的人群。<br /><br />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掙扎著,把我推開。<br /><br />  「不。不准回去。」我拉著她,她拼命反抗,混亂中,我推了她一把,誰知她站不穩,給我推倒在地上,頭撞在石級上,流了一灘血。<br /><br />  剛好有兩個巡邏警員經過,立即召救護車把迪之送去醫院。<br /><br />  迪之躺在擔架上,我很害怕她會死,我沒想過除夕會在一輛救護車上度過,而我即將成為殺死好朋友的兇手。<br /><br />  急症室的醫生替迪之敷好傷口,醫生說,她只是皮外傷,我如釋重負。她喝酒太多,醫生要她留院一天觀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裏很內疚。<br /><br />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br /><br />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諒你。」<br /><br />  「我讓你推一下報仇。」我說。<br /><br />  「我們兩人除夕要在醫院度過,還不夠可憐嗎?」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br /><br />  我們一同睡在狹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著了,護士說,醫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蓋好被,離開病房。經過護士的工作間,兩個年輕女護正在收聽電臺廣播,時鐘指著午夜十二時,唱片騎師說:「這首新歌的填詞人,特別要求我們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這首國語歌,他想送給一個人,祝她新年快樂。」<br /><br /><br />  「要多少場煙雨,<br /><br />  才有這一場煙雨,<br /><br />  要多少次偶遇,<br /><br />  才有這一次偶遇?<br /><br />  我倆是故事裏的人物,<br /><br />  抑或有了我倆,才有故事?<br /><br />  這一切的故事,是因為<br /><br />  我的怯懦,你的愚癡?<br /><br />  千年的等待,難道只為了等待一次緣盡,一次仳離?難道這年代,<br /><br />  真是一個屬於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飛的都遠逝,<br /><br />  只有思念和忘懷,只有無奈和無奈--」<br /><br /><br />  歌由一位臺灣男歌手唱出,迂迴低沉,像我們的愛情,我身體發軟,蹲在地上,用雙手抱著自己的身體,才能冷靜下來。他已還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還他什麼呢?<br /><br />  「這首歌很動聽啊,歌曲的名字是《煙雨》,今夜沒有煙雨。」女唱片騎師說。<br /><br />  「程韻。」<br /><br />  一個男人叫我,我抬頭看,是穿著白色醫生袍的徐起飛。<br /><br />  「你為什麼會在這裏?」<br /><br />  「有朋友受了傷,我陪她入院,現在沒事了。」<br /><br />  「你打扮成這個樣子?我差點認不出你呢?」他望著我,有點陌生。<br /><br />  是的,我濃妝豔抹,穿黑色緊身裙,踏著高跟鞋,像個廉價的妓女,的士高裏剪平頭裝的男人輕薄我們,也許不全是他的錯。<br /><br />  「我剛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br /><br />  「不用了,謝謝你。」<br /><br />  「嗯。那麼再見了。」他說。<br /><br />  「再見。」<br /><br />  我站起來,離開走廊。<br /><br />  「程韻。」他叫我。<br /><br />  「什麼事?」<br /><br />  「新年快樂!」<br /><br />  「新年快樂!」<br /><br />  我在醫院門外,截停一輛計程車,跟司機說:「去尖沙咀。」<br /><br />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喚,總是無法抵擋。我身上還有他的鑰匙,開門進去,魚缸裏的紙飛機依然在東京上空翱翔,一切沒有改變。<br /><br />  林方文站在陽臺上,回頭望我。<br /><br />  「新年快樂。」他說。<br /><br />  「新年快樂。」我說。<br /><br />  「我回來,是要把你從陽臺上推下去。」<br /><br />  他張開雙手說:「好的。」<br /><br />  我們在陽臺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們依舊在一起,好像劫後重逢。<br /><br />  「你的鴨舌帽呢?」<br /><br />  「有一天晚上在這裏丟了。」他說。<br /><br />  「費安娜呢?」<br /><br />  「我就只見過她那一次。」他說。<br /><br />  「你是一個騙子,是一個很壞很壞的騙子。」<br /><br />  他抱著我:「不會再有下次。」<br /><br />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離開醫院。她撞穿頭,我卻跟林方文復合,她恨死我。<br /><br />  八九年的暑假,我畢業了,在一間規模宏大的實業集團的市場推廣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畢業,在一間代理買賣商鋪及辦公室的地產公司任營業主任。<br /><br />  樂姬在一間大銀行任職私人銀行顧問,她身邊不是公子,便是律師、總裁之類。<br /><br />  市場推廣部就只有我一個職員,事無大小,都要我負責。一天,林方文來接我下班。他帶著我走過好幾條街道。<br /><br />  「我們要去哪裡?」我有點奇怪。<br /><br />  他走進一條橫街,街上泊了幾輛私家車,他走近一輛簇新的藍色私家車,開啟車門。<br /><br />  「這輛車是你的?」我很意外。<br /><br />  他坐在司機位元上,開動引擎。<br /><br />  「為什麼不告訴我?」<br /><br />  「給你一個意外驚喜。」<br /><br />  那天,我們快快樂樂駕車在香港、九龍和新界轉了一個大圈,我沒想到五個月後,車上會有另一個女人。<br /><br />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銅鑼灣吃晚飯,飯後,本來打算坐計程車。<br /><br />  迪之剛好看到林方文的車子在我們身邊駛過。<br /><br />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車子?」<br /><br />  我剛好看到車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車,竟然會遇到他,真是巧合。<br /><br />  「好了,我們不用坐計程車了。」迪之說。<br /><br />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車,我發瘋似的在後面跟他揮手,他並沒有看見我。幾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剛轉紅燈,他的車停在交通燈前。<br /><br />  我喘著氣跑上前,敲他的車窗,他見到我,神色詫異,原來他的旁邊還有一個女人,是樂姬。我呆住了,覺得自己像一個傻瓜,樂姬看看我,然後別轉頭,她並不打算向我解釋。<br /><br />  迪之和光蕙趕上來。<br /><br />  「還不上車?」我來不及阻止,迪之已經拉開車門上車。<br /><br />  上了車,她和光蕙才發現車上有一個女人,是樂姬。林方文和樂姬的反應,已經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br /><br />  「我們走。」我說。<br /><br />  「程韻,上車。」迪之把我拉上車,「為什麼不上車,這是你男朋友的車子。」迪之故意讓樂姬聽到這句話,「奇怪,樂姬,你為什麼會在這裏?」<br /><br />  樂姬沒有理睬她。林方文一句話也沒有說。<br /><br />  我茫然地站在街上,迪之叫我不要回去,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去呢?我要回去。<br /><br />  他坐在沙發上。<br /><br />  「開始了多久?」我問他。<br /><br />  他不說話。<br /><br />  「為什麼偏偏要是樂姬?」<br /><br />  他不說話。<br /><br />  我拿起東西扔他。<br /><br />  「我看不起你!」我向他吶喊。<br /><br />  我拿起東西不斷扔他。<br /><br />  「為什麼你要一次又一次傷害我?如果不愛我,可以告訴我,用不著騙我!」<br /><br />  他過來抱著我。<br /><br />  「你已經不愛我了。」<br /><br />  他凝望著我,不說一句話。<br /><br />  「你說呀!」<br /><br />  他還是不說話。<br /><br />  我肝腸寸斷。那一個晚上,是最難熬的晚上,我想過要在陽臺上躍下去,卻怕從此看不見他的臉,在那一刻,我依舊眷戀那張臉,因此更恨他。我倒在床上哭了很久,他在客廳裏一言不發。我哭著哭著,在床上睡了。午夜醒來,他躺在我旁邊,睜著眼,我睜著眼,無話可說,床上的歡愉,還是輸給背叛,也許男人都愛慕新鮮,何況一個以創作為生的男人?他一生需要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一個,終究要消失。他像一個神,我只是其中一件祭神的貢品,他吃過了,豐富了生命,忘了我。我壓在他身上,他仍然睜著眼。我把上衣脫去,解下乳罩,把他兩隻手按在我的乳房上。<br /><br />  「不要這樣。」他說。<br /><br />  我瘋狂地吻他,用我所有的本能來刺激他的性欲。他很久沒有跟我做愛,我以為是他太忙了,原來他愛上別人。我要他回到我的身體裏,記起我的身體。我脫去他的上衣和褲子,他也脫掉我的褲子,他壓在我身上,我不斷流淚,緊緊抓住他的腰,把他拉向我的身體,期望他為這溫存,留在我身邊。即使留不住,也有最美好的最後一次。<br /><br />  我很後悔,這絕對不是最美好的一次,那些身體的抽動,活像一場施捨。他流著汗,我流著淚,躺在床上,像一對陌生人。<br /><br />  「我們的愛情是在什麼時候消逝的?」我問他。<br /><br />  他不說話。<br /><br />  「你已經跟樂姬上過床,是不是?」<br /><br />  「沒有。」他說。<br /><br />  「我不相信你。」<br /><br />  我抱起一直放在床邊的那個給我砍爛了的小提琴,拉了一下,發出刺耳和空洞的琴聲。<br /><br />  「明天我會離開這裏。」我說。<br /><br />  「你用不著這樣。」<br /><br />  「我決定了,我不習慣被施捨。」<br /><br />  第二天早上,他離開了,我找迪之替我收拾行李。<br /><br />  「這個瓷像老人,你要不要帶走?」她問我。<br /><br />  「要的。」<br /><br />  「魚缸裏的紙飛機呢?」<br /><br />  我把魚缸搬到陽臺上,用雙手撈起缸裏的紙飛機,拋向空中,那裏有九百八十六隻,是他對我九百八十六次的思念,都散落在空中,能飛的都遠逝。<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麵包樹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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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空中的思念



  學校開始放暑假,我在雜誌社已不需做校對,他們讓我做人物專訪,李盈建議我訪問林放。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說。

  雜誌社的人並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訪問在林方文的家裏進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當做訪問你的人,老老實實地回答我的問題。」我跟他說。

  他把腿擱在我的腿上,我推開他:「請你不要性騷擾女記者。」

  「你最喜歡的歌詞是那一首?」我問他。

  「《明天》。」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我念給他聽。

  他點頭。

  「這首歌是寫給誰的?」我認為是寫給大嘴巴費安娜的。

  他望著我良久,答:「一個女人。」

  「誰?」

  「已經不重要。」

  「你有為其他女人寫歌嗎?」

  「我答應一個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給她。」

  「會做得到嗎?」

  「盡力而為。」

  「到目前為止,你有沒有最愛的女人?」

  「這個問題一定要答嗎?」

  「是的,很多人都關心你的愛情,因為你的情歌很動聽。」

  「最愛的女人?」他感到惆悵。

  我咬著牙,望著他,期待答案。

  「我會在某一分鐘內很愛一個女人,但這種感覺未必會持續。」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應該為他向我說真話而高興,還是為那句真話而傷心。

  我完成了訪問,雜誌社的人說,我的訪問寫得很好,很有感情,當然了,我用兩年的感情來寫一篇文章,並且因此知道,他未必會持續地愛一個女人。往後,我又訪問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頹廢的地下樂隊,一個頹廢的畫家,於是,人也變得頹廢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像一個小婦人那樣,替他收拾東西,洗燙衣服,在陽臺上直至燈火闌珊,也等不到他回來,有點萬念俱灰的感覺。

  光蕙跟孫維棟仍然糾纏不清,我最近見過孫維棟一次,他瘦了很多,整個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頭長髮剪短,她說要忘記過去。衛安常常打電話給她,終於有一次,她依約赴會,然後在他臉上打了一拳,事後她很後悔,她說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話,會把他打得更痛。

  迪之提議我們三姊妹一起去東京旅行,忘記那些男人,光蕙很贊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鮮的空氣。我本來想跟林方文說,我要去東京,希望他說:「留下陪我,遲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個人在他家裏呆等,他淩晨才回來,我忍不住向他發脾氣。

  「你近來很少陪我。」

  「你應該有自己的生活。」他說。

  「我越來越不瞭解你,不知道你這一分鐘最掛念誰?」

  「你這麼介意,就不該要我說真話。」他愛理不理。

  「你已經不愛我,對不對?」

  「你總是喜歡令人窒息。」

  「好!那我離開這裏。」我開門要走,他並沒有留住我。

  我告訴迪之,我要去東京,並且要儘快去。兩日後,我們隨旅行團出發,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會牽掛我。

  到了東京,我們住在新宿一間酒店,那是一個繁榮地,我卻瘋狂思念一個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們在歌舞伎町一間鳥燒店留連,其中一個廚師是從上海來的中國人,跟我們說普通話,他長得高大英俊,迪之對他虎視眈眈,賴著不肯走。有時候我覺得迪之是一個很快樂的人,她那麼容易喜歡一個人。

  「我好不好打長途電話給林方文,告訴他,我在東京?」我問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說,「讓他焦急一下,他才會掛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麼問題?」光蕙問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麼問題還好。」

  回到酒店,她們兩個很快便睡著了,我們住的房間外有一個小陽臺,我站在陽臺上,從酒店三十二樓俯瞰東京市,璀璨卻陌生,我瘋狂地思念林方文,這個時候,他會不會站在陽臺上等我?

  我打電話回香港給他,電話響了兩下,他立即來接。

  「是我。」

  「你在哪裡?」他焦急地問我。

  「我在東京。」

  「東京?」他吃了一驚。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掛念你。」

  我心頭一酸,忍不住嗚咽。

  我和林方文,一個在東京,一個在香港,距離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對我說:「我很掛念你。」

  我在電話裏哭泣,他著緊地問我。

  「你在哭嗎?不要哭,有什麼事跟我說。」

  「你這一分鐘最愛的女人是誰?」

  「程韻、程韻、程韻、程韻。」

  「但下一分鐘可能不是。」我說。

  「你這麼介意那句說話?」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過客。你曾經離開我一次,也會有第二次。」

  「我來東京找你,你住在哪間酒店?」

  「你不要來,六天後我會回來。」那一刻,我多麼希望他立即從四千公里以外,來到我身邊,給我最溫熙的愛。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開才會令他更愛我,我要用六天來激勵這段愛情。

  到東京的第二天,我們去迪士尼樂園玩,那是最快樂的一天,因為有一個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瘋狂地思念我,原來被人思念比思念別人快樂。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電話給林方文,沒人接聽,他會不會正在往東京的飛機上,趕來跟我見面,給我一個意外驚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裡。如果他問孫維棟,孫會告訴他,因為孫知道我們住在哪間酒店,我整晚睡不著。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沒有出現。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無數次電話回香港,都沒有人接聽。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裡?香港至東京的飛機這幾天並沒有發生意外,他會不會來了東京,卻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麼都提不起勁。」迪之罵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覺呀!可惜我並不思念孫維棟。」光蕙說。

  「我覺得無牽無掛的日子才是最快樂的。」迪之有感而發。

  「是的,思念別人並不好受。」我說。

  第七天的黃昏,我們乘飛機回香港,我買了一件米白色套頭的毛衣給林方文。也許他根本沒有來東京,他仍然在香港的錄音室裏晨昏顛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東京等他,他說掛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鐘。

  下機後,我走上林方文的家。開門進去,竟發現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談笑風生。

  「你回來了?」他問我。

  我很憤怒:「原來你在這裏聊天,我還以為你去了東京找我。」

  他沒有回答我,一貫地沉默。

  「為什麼每天晚上都沒有人接聽電話?」我問他。

  「我這幾天在錄音室忙到天亮才回來,家裏哪有人聽電話?今天剛好完成了。」

  果然給我猜中了,他忙著工作,忘了我,說要來東京找我,不過是美麗的謊言。

  我站在那裏,氣得說不出話,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個藉口離開,只剩下我們兩個。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這本來是買給你的。」我說。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雙腳發狂地在上面踐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進睡房裏,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隻紙摺的飛機,最少也有幾百隻。

  「因為工作,不能去東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時候,便摺飛機,希望可以飛去你身邊。」他說。

  我突然覺得很慚愧,我剛才用腳踐踏我買給他的毛衣,他卻在幾天內為我摺了幾百隻飛機,思念在屋裏蔓延。

  「有多少隻飛機?」我問他。

  「不知道,我沒有數過。」

  「一起數數看。」我說。

  我一共數到有九百八十六隻飛機。六天裏,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隻飛機,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來了,這些飛機可以放進垃圾桶裏。」他說。

  「不!我要把它們留下來,這裏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將來你忘了,我會用這九百八十六隻飛機提醒你,你曾經如此思念我。」

  我發現上手租客留下一個不大不小的長方形金魚缸,裏面還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隻飛機放進金魚缸裏,剛好能夠裝滿,然後把金魚缸放在矮櫃上,接駁電源,霓虹光管亮起,魚缸裏的飛機好像在東京的夜空上飛行,鳥瞰五光十色的大都會。

  「很漂亮!」我看著飛機。

  林方文緊緊地抱著我說:「以後不要不辭而別。」

  我並不想如此。

  大學最後一個學年在一個滂沱大雨的上午開始,課室裏,再沒有林方文,他經常坐的位置一直空著,我們第一次見面,也是在這個課室裏,他在看《龍虎門》,想不到已是兩年前的事,無法和他一起畢業,我是有一點遺憾的。我曾經害怕失去他,但,每當看到魚缸裏那九百八十六隻在東京上空翱翔的飛機,我總相信,他不會離開我。

  那天很早便下課,雨依然下個不停,走出學校大門,一個女人從一輛私家車走出來,那是林方文的母親,駕車的人是那個個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應該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學了?我剛剛去宿舍找他,他們說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發展得很好。」

  「這也不是不讀書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裡?」

  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她。

  「他叫你不要告訴我,是不是?」

  「不,不是。」

  「這件毛衣我本來打算給他,請你替我交給他。」她把一份東西交到我手上。

  風雨打在她滄桑的臉上,她的一雙大眼睛十分沮喪。我不知道該說些什麼話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車上,一直低著頭,汽車緩緩駛去,林方文也許不應該恨她,她有權選擇男人。

  我抱著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發現一個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條黑色通花比堅尼內褲坐在沙發上,拉著林方文送給我的那一把給我打爛了的小提琴,聲音非常刺耳。

  「你是誰?」她問我。

  她竟然問我是誰。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說。

  「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說。

  女子長得矮小瘦削,有點乾的感覺,皮膚黝黑,眼睛小而精靈,鼻梁很低,兩個鼻孔朝天,與一雙小眼睛互相輝映,橫成臉上四個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麗的地方是兩條腿,與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長,顯得腰肢特別短,胸部小得像兩隻杯蓋。她是誰?為什麼在林方文的家裏?

  「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動作,好像心裏有一首歌,獨個兒在廳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個人把它砍爛了。」她望著琴歎息。

  「是我。」我說。

  女子點了一根煙,說:「我曾經跟一個小提琴家在奧地利同居了三年,當然,三年中,我還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學的。他拉小提琴的動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愛。一次,我們吵架,我把他那一把價值一百萬的小提琴扔到河裏,他立即跳進河裏搶救他最心愛的琴,已經太遲了。」她倒在沙發上大笑。

  對著陌生人大談做愛,這種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裡去了?」我問她。

  「我醒來已經不見了他。」

  醒來?他們剛才一起睡?

  「我還不知道你是誰?」

  「林日。你呢?」

  「程韻。」

  「情韻?這個名字真好聽。」她又點了一根煙,「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說過他有一個姐姐,遺傳了父親的性格,到處漂泊,我沒想到正是眼前這個豪放的女子,她的樣貌跟林方文和林媽媽都不相像。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說。

  「我早猜到了!」她熱情地擁抱著我。

  「你的身體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歡抱你。」她把我弄得有點尷尬。

  「你抽的煙,煙味很怪。」我說。

  「我剛從俄羅斯回來,這是礦工抽的香煙。我跟林方文已經三年沒有見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兩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個好情人?」

  「怎樣才算是好情人?」

  「會令女人傷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從魚缸裏拿起一隻紙飛機,揚手將飛機定出去,那隻飛機飛越我的頭頂,從大廳一直飛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緩緩下墜。

  「這是我弟弟摺的飛機。」她說。

  「你怎麼知道?」

  「只有他摺的飛機,才可以飛得那麼高,那麼遠。」

  林方文拿著一包東西回來。

  「毛巾、牙刷和睡衣,給你的。」他跟林日說。

  「我裸睡的。」她認真地說。

  「那是你閣下的事,請你別在大廳裸體。」林方文一本正經跟她說。

  我把毛衣交給林方文。「這是你媽媽叫我交給你的。」

  「是媽媽打的毛衣?」林日打開膠袋,是一件灰色V領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懷裏,臉貼著毛衣說:「好暖!」

  「那讓給你。」林方文一貫不在意地說。

  「好呀!」林日將毛衣據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裏,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為什麼你姐姐長得不像你?」

  「她像爸爸。」

  「她做什麼工作的?」

  「大概是記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並沒有回答我,他的呼吸變得沉重,睡得像個小孩子。

  有人敲門。

  「誰?」

  林日身上披著一張毛氈推門進來,我連忙從林方文身上滾下來。

  「我可不可以跟你們一起睡?」她臉上一副無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問她。

  她打開身上的毛氈,裏頭穿著林方文剛才買給她的睡衣,我鬆了一口氣。

  「月色很美,我那邊房間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這邊。」我說。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腳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頭挨在林方文的腳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們兩個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體溫。

  「那個小提琴家,你愛不愛他?」我問她。

  「愛。短暫地愛過。」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還繼續和其他男人來往。」

  「因為有死亡,我不願忠貞。」林日望著我說。

  「不。正是因為有死亡,我才願意忠貞。」我說。

  「我很寂寞。」她蜷縮著身體。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還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車上相遇,只相處了一天,我瘋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裡?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壞這種感覺。」

  「逃避?」

  「不。是保護,保護一段愛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沒有思念他,卻思念一個相處僅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點唏噓。

  「因為只有一天壽命的愛情從來沒有機會變壞。」

  當時我想,她說的也許是對的,時間營養一段愛情,也損毀一段愛情。

  林日在林方文腳上安然入睡,我輾轉反側,他們身體裏流著相同的血液,同樣傷感和難以捉摸,林方文會不會像他姐姐那樣,忘了我,卻只記得一個一夕歡愉的女人?

  林方文從睡夢中醒過來。

  「別動,你姐姐在你的腳上。」我說。

  他看著蜷縮著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這樣下去,你會不會娶我?」我問他。

  「會。」他溫柔地說。

  我流下淚來。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兩星期便要離開,她說要到以色列找一個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機場送別,她擁著我說:「如果我弟弟對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會的。」我說。

  她跟林方文又相擁了許久,才進入禁區。

  林日走了,她帶來的傷感卻仍然留在屋裏。林方文大部分時間都留在製作室裏,與他的歌戀愛。我開始後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對,多麼絢爛的愛情也會變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關係,我不想做一個每天晚上等男人回來,卻不知道他會不會回來的女人。

  我盡一切方法討好他,我燒飯,煲糖水等他回來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時的我,一定是一個會嚇走所有不想安定下來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機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討厭自己,林方文開門進來,我狠狠地把毛衣擲在地上。他沒有理會我,逕自走入睡房,我負氣拿起皮包離開,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個晚上。是不是時間久了,我們都變得懶惰?懶得去愛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沒有找我。

  他是一個不會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終還是我回去。

  我開門進去時,他坐在沙發上吹奏我送給他的口琴。看見我來了,他並沒有停下來。

  「我只是來看看我的飛機。」我走到魚缸前面,撈起一隻飛機。

  他一手拉著我,緊緊地抱著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欖油和松節水的味道,那是費安娜的味道,我不會忘記。

  「你跟費安娜見過面,是不是?」我瞪著他。

  「沒有。」他說。

  「你為什麼要說謊?我敢肯定,你剛剛跟她見面。」

  他很驚異,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個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問他。

  他不說話。

  「你答應過我,不再見她的。」

  他依舊不說話。

  「為什麼?」我流著淚問他。

  他還是不說話。

  「為什麼!」我向著他吶喊,「為什麼要找她?」

  我徹底地失望,兩年來,我所付出的愛,仍然無法滿足他,他並不需要像我這樣一個女人。我衝進房間裏,收拾屬於我的東西。

  他坐在那裏,並沒有制止我。

  我把東西胡亂地收拾好,走到廳中。

  「我們分手吧!」我哭著對他說。

  「你真的走?」

  「你是騙子。」我罵他。

  他的本領是不說話。

  「為什麼還跟她上床?」

  我本來只是想試探他,沒想到他竟然不說話,他果然跟費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謊言,我不知道我們之間還有什麼?」我含淚跟他說。

  我打開大門離去,他沒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時候,他從來不會留住我。

  我抱著行李,在尖沙咀鬧市的人群裏無助地流淚,璀璨而短暫,是我的初戀。

  回到家裏,拉小提琴的瓷像老人蒼涼地垂下頭,奏著艾爾加的《愛情萬歲》,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會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說:「不是沒有男人就不能過日子的。」

  她好像慶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戀。光蕙仍然跟孫維棟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個男人之前,決不會放開他。偏偏那個時候,一個噩耗同時打擊我們三個人。

  宋小綿要結婚了。在我們三個也失意的時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訊告訴光蕙,她在電話裏甜絲絲地問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沒有更改。」

  一個很久沒有見面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你,問你地址,毫無疑問,她想把結婚請柬寄給你,並且以為你會替她高興。

  「她丈夫是醫生!」光蕙語氣充滿妒意。

  「她也可以嫁醫生?」迪之一臉不屑,「她不過很普通啊。」

  「近水樓臺先得月嘛!」光蕙說,「你們還記得她媽媽嗎?她很會把兒女推向上層的。」

  「我不妒忌她嫁給醫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說。

  「條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們三個質素這麼高,三十歲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認真地說。

  光蕙最不開心,因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個牙醫,卻無法勉強自己愛他,而小綿竟然找到一個西醫。迪之妒忌,因為她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男人,她想嫁的人,無法娶她。我妒忌,因為我得不到同樣的幸福。小綿若知道我們妒恨她結婚,一定後悔把婚訊告訴我們。

  婚禮在跑馬地一所天主教堂舉行,我們三個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種場合可能會結識一位醫生,迪之除了抱著獵「豔」心態之外,還要顯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戀女子,當然也要打扮得漂亮。樂姬與男朋友一同來,聽說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綿的丈夫把我們嚇了一跳。

  站在祭壇前,穿著黑色禮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綿的丈夫,他的體形像一隻放大了三十萬倍的螞蟻,雖然已經放大了三十萬倍,因為體積本來就細小,所以現在也不過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幾乎看不見,背有點佝僂,四肢長而幼,越看越像《超人》片集裏那隻機械螞蟻大怪獸。小綿就嫁給那樣一個人?我們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綿的家翁和家姑都擁有一張異常嚴肅的臉孔,他們大抵以為大螞蟻是他們的得意傑作,是許多女人夢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帶領來賓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愛,超越世間的一切--恒久的愛,願永為他倆擁有--天真信賴。生、死、痛、疼無懼--」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個字,那是愛情最高的理想,也許太投入了,我從第二句開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見慣不怪,我身後卻傳來一聲笑聲,站在我後面的,是一個架著金絲眼鏡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時,我沒有想到,他是我第二個男人。

  小綿和大螞蟻去歐洲度蜜月兩星期後回來,我接到小綿的電話。

  「有一個人很想認識你。」

  「誰?」

  「我先生的同學,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飛。在我結婚那天,他見過你,對你印象很好。」

  「我一點印象也沒有。」

  「你當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沒有告訴他,你已經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歡,況且也只是交個朋友,不一定要談婚論嫁的,多一個選擇也好。徐起飛是個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會介紹給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兩年,一直沒有戀愛,今年三十歲,是做外科的。這個星期六晚,我們一起吃飯好不好?」

  「很尷尬的,好像相睇。」我說。

  「人家是鑽石王老五呀,很多人爭著介紹女朋友給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飯的嗎?」我負氣地說。

  「當是跟我吃飯好了,這點面子你不會不給我吧?」

  想不到小綿才嫁了兩星期,連說話的口吻也像個少奶奶。

  「好吧。」

  我其實提不起興趣去結識另一個男人,林方文在我心裏,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總有一點點虛榮,有一個男人對自己表示仰慕,還是禁不住有點興奮。林方文背著我去找費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飛吃飯,也沒有什麼不對,我是故意向他報復。

  晚飯的地點是麗晶酒店的西餐廳。

  徐起飛穿著深藍色的畢挺西裝,結了一條墨綠色的斜紋領帶,濃密的頭髮梳得十分整齊,臉上架著一副金絲眼鏡,身上散發著一股消毒藥水的味道。

  「我剛下班趕來。」他說。

  他站起來跟我握手,個子很高,身體強壯,十隻手指卻很纖幼,是一雙很適合做手術的手。

  「程韻是我的中學同學,我們都是排球隊的。」充滿少奶奶味道的小綿說。

  大螞蟻的名字叫關彥明,跟徐起飛是小學到大學的同學。

  「徐起飛以前是香港學界排球隊的隊長,你們有共同嗜好呢!」小綿積極推銷。

  「入了大學之後就沒有打球,怕弄傷手指。」徐起飛說。

  「麗麗的手術就是他做的。」小綿說。

  「可惜她送來醫院時已經太遲。」徐起飛說。

  「我真懷念麗麗,她沒有談過戀愛便死去,真可惜。」小綿說。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說。

  說出這句話,他們三個人同時望著我,好像我說錯了話。

  「難道不是嗎?無牽無掛的日子其實是最快樂的。」

  整頓飯小綿說話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螞蟻很少說話,笑容也很少,他好像背負著全世界的憂患,徐起飛只在適當的時候說話。吃過甜品,小綿拉著我陪她去洗手間,她的目的當然不是如廁。

  「你覺得徐起飛這個人怎樣?」

  「不錯,但,我對他沒有感覺。」

  「他是醫生,當然沒有才子那麼浪漫,但他很會照顧人,而且很有誠意。醫生最有安全感。我聽迪之說,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這個長舌婦!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無法救活我。」我說。

  「你有不治之症嗎?」她凝重地問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愛著一個不能給我半點安全感的男人。

  小綿見一頓飯吃過,我和徐起飛之間好像沒有通電,顯然有點失望。大螞蟻的車泊在麗晶,跟他們分手後,我和徐起飛步行到新世界停車場取車。一組工人在新世界門前那株銀色的聖誕樹掛上七彩的燈泡,準備迎接聖誕,原來已經進入十二月了。

  「快到耶誕節了。」徐起飛說。

  「是的。」路上風很冷,徐起飛把他的外套蓋在我身上。

  「謝謝你。」

  「除夕你會做什麼?」他問我。

  「你呢?」

  「過去幾年的除夕我都在醫院度過。每年的那一天,醫院都很忙碌。很多人樂極生悲。」

  「我在婚禮上好像沒有見過你。」我說。

  「我看見你。你跟兩個女孩子一同來。唱聖詩的時候,我站在你背後,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來了,是你笑我。」

  「對不起,我沒有惡意的。」

  「不要緊,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卻唱得這麼投入。」

  「你是諷刺我,還是?」

  「不,我覺得你很可愛。」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著鴨舌帽,是我認識他的時候,他一直戴著的那頂鴨舌帽,他又戴上那頂帽子。他正向著我迎面走來,而且已經發現我,我跟徐起飛正並肩而行,身上並且披著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邊走過,經過那株銀色的聖誕樹,衝過馬路,失去蹤影。分手後第一次見面,卻有一個很大的誤會。

  徐起飛的車子從新世界駛出,踏如十二月的週末晚上,車子在路上寸步難移。大廈外牆的燈飾一片霸道的紅,交通燈天長地久地紅,汽車不准前進,千百輛車子尾後亮著制動器的紅色車燈,所有紅色,形成一條綿長沒有盡頭的紅色燈路,欺人太甚。電臺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臉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

  「你沒事吧?」徐起飛給我嚇了一跳。

  我胡亂找了一個藉口說:「我討厭被困在這裏。」

  「我想想辦法。」

  不知什麼時候,他把車子停在一個避車處,把車子的天窗打開。

  「現在好一點沒有?」

  因為哭得太厲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厲害,根本不能回答他。

  「你怎樣來到這裏的?」我問他。

  「犯了很多交通規則,幸而沒有給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閉恐懼症?」

  「不,不是的,能載我到一個地方嗎?」

  「你要去哪裡?」

  「只是停留一會。」我說。

  我請他把車子駛到林方文住所對面。二十樓的陽臺亮著燈,林方文一個人站在陽臺上喝啤酒,頭上戴著失戀的帽子,我頭一次,覺得他看來有點可憐。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壓在費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諒他。忽然刮起一陣寒風,林方文的帽子被風從頭上吹走,在風中下墜,他在陽臺上消失,該是下來找帽子。

  「我們走吧。」我跟徐起飛說。

  那夜之後,徐起飛沒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裏有一個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涼,難道我要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從來不求我,不求我復合。我也許會回到他身邊,只要他開口,我會的。原來人的記憶有一個自動淨化系統,把不快的記憶洗掉,我好像漸漸覺得他和費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實的。

  光蕙跟孫維棟去歐洲度新年,因為光蕙捨不得自己付團費。迪之早就預訂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煙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還一起抽過大麻。

  除夕夜,我沒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變成悲憤,我和迪之銳意打扮一番去參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對。

  迪之把我的臉塗得很白,和光管的顏色差不多,然後替我描上誇張的黑色眼線,我的兩隻眼睛好像給兩個黑色的括弧括著,她又替我塗上茄汁紅的口紅。我從來沒有化過這麼濃豔的妝。

  「你現在才像一個女人,我是男人,看見你也會心動。」她說。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繞著金鏈,三寸半高跟鞋的鞋頭也有一隻金色蝴蝶。一頭鬈曲的長髮伏在肩上。

  「你去參加除夕派對,還是萬聖節派對?」我問她。

  「也許今天晚上會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滿希望。

  我穿了一對兩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飛,我跟在後面,好辛苦才追上,沒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騰。

  派對在蘭桂坊一間的士高舉行,除夕晚的蘭桂坊,擠滿了狂歡的男女,車子不能駛進去。穿上兩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於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況斜路的一邊是費安娜的畫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畫廊在哪一棟大廈。」迪之說。

  「這一棟。」我指著酒吧對面的一棟舊樓,可是,一樓已經不是一間畫廊,而是一間賣上班女服的店子。

  「為什麼會變成服裝店?」我有點意外。

  「誰會買千年女妖的畫?也許結束營業了。」

  的士高裏很擠人,派對的主人是迪之那間唱片公司的公關經理,是個很吃得開的中年女子。她熱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們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間。他們都是單人匹馬來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個剪平頭裝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輸,喝了很多拔蘭地,那個男人常常藉故親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覺得很可恥,他把我當成什麼女人?我不是到來找一個男人過夜的。我起來,把迪之拉走。

  「我們要去哪裡?」她醉昏昏地問我。

  「離開這裏。」我說。

  平頭裝男人扶著迪之說:「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著他說:「好。」又跟我說:「有人送我們回去。」

  「不。我們自己回去。」我從平頭裝手上搶回迪之。

  我把迪之從的士高拉出來,已經十一時多,街上擠滿等待倒數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掙扎著,把我推開。

  「不。不准回去。」我拉著她,她拼命反抗,混亂中,我推了她一把,誰知她站不穩,給我推倒在地上,頭撞在石級上,流了一灘血。

  剛好有兩個巡邏警員經過,立即召救護車把迪之送去醫院。

  迪之躺在擔架上,我很害怕她會死,我沒想過除夕會在一輛救護車上度過,而我即將成為殺死好朋友的兇手。

  急症室的醫生替迪之敷好傷口,醫生說,她只是皮外傷,我如釋重負。她喝酒太多,醫生要她留院一天觀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裏很內疚。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諒你。」

  「我讓你推一下報仇。」我說。

  「我們兩人除夕要在醫院度過,還不夠可憐嗎?」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們一同睡在狹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著了,護士說,醫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蓋好被,離開病房。經過護士的工作間,兩個年輕女護正在收聽電臺廣播,時鐘指著午夜十二時,唱片騎師說:「這首新歌的填詞人,特別要求我們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這首國語歌,他想送給一個人,祝她新年快樂。」


  「要多少場煙雨,

  才有這一場煙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這一次偶遇?

  我倆是故事裏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倆,才有故事?

  這一切的故事,是因為

  我的怯懦,你的愚癡?

  千年的等待,難道只為了等待一次緣盡,一次仳離?難道這年代,

  真是一個屬於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飛的都遠逝,

  只有思念和忘懷,只有無奈和無奈--」


  歌由一位臺灣男歌手唱出,迂迴低沉,像我們的愛情,我身體發軟,蹲在地上,用雙手抱著自己的身體,才能冷靜下來。他已還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還他什麼呢?

  「這首歌很動聽啊,歌曲的名字是《煙雨》,今夜沒有煙雨。」女唱片騎師說。

  「程韻。」

  一個男人叫我,我抬頭看,是穿著白色醫生袍的徐起飛。

  「你為什麼會在這裏?」

  「有朋友受了傷,我陪她入院,現在沒事了。」

  「你打扮成這個樣子?我差點認不出你呢?」他望著我,有點陌生。

  是的,我濃妝豔抹,穿黑色緊身裙,踏著高跟鞋,像個廉價的妓女,的士高裏剪平頭裝的男人輕薄我們,也許不全是他的錯。

  「我剛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謝謝你。」

  「嗯。那麼再見了。」他說。

  「再見。」

  我站起來,離開走廊。

  「程韻。」他叫我。

  「什麼事?」

  「新年快樂!」

  「新年快樂!」

  我在醫院門外,截停一輛計程車,跟司機說:「去尖沙咀。」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喚,總是無法抵擋。我身上還有他的鑰匙,開門進去,魚缸裏的紙飛機依然在東京上空翱翔,一切沒有改變。

  林方文站在陽臺上,回頭望我。

  「新年快樂。」他說。

  「新年快樂。」我說。

  「我回來,是要把你從陽臺上推下去。」

  他張開雙手說:「好的。」

  我們在陽臺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們依舊在一起,好像劫後重逢。

  「你的鴨舌帽呢?」

  「有一天晚上在這裏丟了。」他說。

  「費安娜呢?」

  「我就只見過她那一次。」他說。

  「你是一個騙子,是一個很壞很壞的騙子。」

  他抱著我:「不會再有下次。」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離開醫院。她撞穿頭,我卻跟林方文復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畢業了,在一間規模宏大的實業集團的市場推廣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畢業,在一間代理買賣商鋪及辦公室的地產公司任營業主任。

  樂姬在一間大銀行任職私人銀行顧問,她身邊不是公子,便是律師、總裁之類。

  市場推廣部就只有我一個職員,事無大小,都要我負責。一天,林方文來接我下班。他帶著我走過好幾條街道。

  「我們要去哪裡?」我有點奇怪。

  他走進一條橫街,街上泊了幾輛私家車,他走近一輛簇新的藍色私家車,開啟車門。

  「這輛車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機位元上,開動引擎。

  「為什麼不告訴我?」

  「給你一個意外驚喜。」

  那天,我們快快樂樂駕車在香港、九龍和新界轉了一個大圈,我沒想到五個月後,車上會有另一個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銅鑼灣吃晚飯,飯後,本來打算坐計程車。

  迪之剛好看到林方文的車子在我們身邊駛過。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車子?」

  我剛好看到車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車,竟然會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們不用坐計程車了。」迪之說。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車,我發瘋似的在後面跟他揮手,他並沒有看見我。幾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剛轉紅燈,他的車停在交通燈前。

  我喘著氣跑上前,敲他的車窗,他見到我,神色詫異,原來他的旁邊還有一個女人,是樂姬。我呆住了,覺得自己像一個傻瓜,樂姬看看我,然後別轉頭,她並不打算向我解釋。

  迪之和光蕙趕上來。

  「還不上車?」我來不及阻止,迪之已經拉開車門上車。

  上了車,她和光蕙才發現車上有一個女人,是樂姬。林方文和樂姬的反應,已經告訴我,發生了什麼事。

  「我們走。」我說。

  「程韻,上車。」迪之把我拉上車,「為什麼不上車,這是你男朋友的車子。」迪之故意讓樂姬聽到這句話,「奇怪,樂姬,你為什麼會在這裏?」

  樂姬沒有理睬她。林方文一句話也沒有說。

  我茫然地站在街上,迪之叫我不要回去,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去呢?我要回去。

  他坐在沙發上。

  「開始了多久?」我問他。

  他不說話。

  「為什麼偏偏要是樂姬?」

  他不說話。

  我拿起東西扔他。

  「我看不起你!」我向他吶喊。

  我拿起東西不斷扔他。

  「為什麼你要一次又一次傷害我?如果不愛我,可以告訴我,用不著騙我!」

  他過來抱著我。

  「你已經不愛我了。」

  他凝望著我,不說一句話。

  「你說呀!」

  他還是不說話。

  我肝腸寸斷。那一個晚上,是最難熬的晚上,我想過要在陽臺上躍下去,卻怕從此看不見他的臉,在那一刻,我依舊眷戀那張臉,因此更恨他。我倒在床上哭了很久,他在客廳裏一言不發。我哭著哭著,在床上睡了。午夜醒來,他躺在我旁邊,睜著眼,我睜著眼,無話可說,床上的歡愉,還是輸給背叛,也許男人都愛慕新鮮,何況一個以創作為生的男人?他一生需要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一個,終究要消失。他像一個神,我只是其中一件祭神的貢品,他吃過了,豐富了生命,忘了我。我壓在他身上,他仍然睜著眼。我把上衣脫去,解下乳罩,把他兩隻手按在我的乳房上。

  「不要這樣。」他說。

  我瘋狂地吻他,用我所有的本能來刺激他的性欲。他很久沒有跟我做愛,我以為是他太忙了,原來他愛上別人。我要他回到我的身體裏,記起我的身體。我脫去他的上衣和褲子,他也脫掉我的褲子,他壓在我身上,我不斷流淚,緊緊抓住他的腰,把他拉向我的身體,期望他為這溫存,留在我身邊。即使留不住,也有最美好的最後一次。

  我很後悔,這絕對不是最美好的一次,那些身體的抽動,活像一場施捨。他流著汗,我流著淚,躺在床上,像一對陌生人。

  「我們的愛情是在什麼時候消逝的?」我問他。

  他不說話。

  「你已經跟樂姬上過床,是不是?」

  「沒有。」他說。

  「我不相信你。」

  我抱起一直放在床邊的那個給我砍爛了的小提琴,拉了一下,發出刺耳和空洞的琴聲。

  「明天我會離開這裏。」我說。

  「你用不著這樣。」

  「我決定了,我不習慣被施捨。」

  第二天早上,他離開了,我找迪之替我收拾行李。

  「這個瓷像老人,你要不要帶走?」她問我。

  「要的。」

  「魚缸裏的紙飛機呢?」

  我把魚缸搬到陽臺上,用雙手撈起缸裏的紙飛機,拋向空中,那裏有九百八十六隻,是他對我九百八十六次的思念,都散落在空中,能飛的都遠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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