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h3><br /><br />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br /><br />  是我首先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髮,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粧檯前面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流出鮮血,他怒不可遏,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床上。<br /><br />  我們都驚異於自己的野蠻和粗暴,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決問題。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實在無法宣洩。<br /><br />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我剛剛從大學新聞系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師兄。<br /><br />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br /><br />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幾個月後,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採訪。<br /><br />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我帶備了各種禦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著一對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br /><br />  「你沒事吧?」我扶起他。<br /><br />  「沒事,沒事。」他很尷尬。<br /><br />  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br /><br />  「你穿什麼尺碼的鞋?」一天採訪時我問他。<br /><br />  「七號。你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問這些問題?」他問我。<br /><br />  「沒什麼。」我說。<br /><br />  第二天,我在出發去採訪前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七號的雪靴給他。<br /><br />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br /><br />  「你去了哪裡?我們要遲到了。」他板著臉孔說。<br /><br />  「你先換上這對鞋,不然你那一雙腳會凍壞。」我把那雙雪靴交給他。<br /><br />  他看到那一雙雪靴,很是感動。<br /><br />  「你--你用不著這麼客氣,多少錢?」他靦腆地問我。<br /><br />  「是禮物,你快換上它吧,我們要遲到了。」我催促他。<br /><br />  他脫下腳上那雙球鞋,我看到他的腳踝已長滿凍瘡。<br /><br />  「有時候,我懷疑你是故意讓自己受這種苦來忘記失戀的苦。」我對他說。<br /><br />  他把那一雙球鞋扔進垃圾桶,沒有理我。<br /><br />  我看見他穿著那雙雪靴走在雪地上,心裏覺得很滿足。<br /><br />  在英國的最後一天,不用採訪,我們去遊泰晤士河。<br /><br />  「阿政,你忘了她好嗎?」我問他。<br /><br />  「為什麼?」他問我。<br /><br />  「沒什麼。」我沒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我不想看見你這麼沮喪嘛!」<br /><br />  他從口袋拿出一條深藍色的圍巾,跟我說:「給你的。」<br /><br />  我沒想到他會送禮物給我,我問他:「你什麼時候買的?」<br /><br />  「你別理!」他一臉得色。<br /><br />  我把圍巾繞在脖子上,問他:「好看嗎?」<br /><br />  「好看。」他望著我說。<br /><br />  我們手牽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們的戀情在英國開始。<br /><br />  我時常覺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學生活是糊裡糊塗過的,阿政看的書比我多幾千幾萬倍。他有才氣,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訴自己,我要努力,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br /><br />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後,大家都儲到一些錢,我們看中了北角一個六百多尺的小單位,決定買下來,用作將來結婚。那時候,我是想嫁給阿政的,阿政也說過會娶我。<br /><br />  入夥的第一天,阿政抱著我繞著客廳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陽臺,他作勢要把我拋到街上,我跟他說:<br /><br />  「好!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再沒有人會這麼愛你。」<br /><br />  他抱著我,他是不捨得我不愛他的。<br /><br />  同居的生活很快樂,我一直害怕兩個人共同生活會影響感情,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我們之間發生了另一個問題。<br /><br />  就在我們同居之後半年,一份新報紙即將出版,總編輯洪樂平是阿政的舊同事,他找阿政跳槽,薪水是他原來薪水的一倍,也請他帶幾個記者過去,阿政考慮了很久,新報紙的薪水雖然很高,但阿政卻擔心那份報紙辦得不好,萬一倒閉了,就會變成失業。他向來是一個深思熟慮的人,況且他也念舊,不捨得離開一直工作的報館。我跟他的想法剛好相反,我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應該趁著年輕出去闖一闖。<br /><br />  阿政終於作出了一個他認為很明智的決定,他留下來,而我則到新報館工作,那麼即使新報紙做不住,我丟了工作,還有他那一份薪水,萬一新報紙很成功--其實他沒有想過新報紙會成功,不過他說服不了我,便讓我去試試。<br /><br />  我在新報紙的職位是編輯,沒有了阿政的照顧,許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決定,我想做一個和阿政一樣出色的新聞工作者。<br /><br />  阿政的估計錯誤了,新報紙非常成功,銷量還超過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報紙。這個時候,他們當然不需要阿政。<br /><br />  我的工作受到洪樂平的讚賞,他很提攜我,給我很多機會,雖然有時會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但我也從中得益不少。他處理新聞的手法比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評我們做的新聞,我們會為一宗新聞的處理手法而吵架。<br /><br />  由於表現出色,我在三年間升職加薪數次,在行內也有人讚賞,我很高興,因為我和阿政的距離接近了,從前經常有人在背後說我利用他,現在證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讓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時已是副總編輯。<br /><br />  也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我和阿政出了問題,他懷疑洪樂平追求我。<br /><br />  「沒有這回事。」我跟他說。<br /><br />  「那他為什麼要提拔你?」他反問我。<br /><br />  我很氣憤,阿政這樣說,就是不認同我的才幹,他認為我的發展那麼好,是因為我的美色。<br /><br />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罵他。<br /><br />  「不是。」他為自己辯護。<br /><br />  「當初是你作決定的。」我說。<br /><br />  「我知道。」他說,「我卻不能阻止你愛上別人。」<br /><br />  「我沒有。」我抱著他說,「我只喜歡你一個人。」<br /><br />  「我也是。」他緊緊地抱著我。<br /><br />  那以後,他沒有再懷疑我跟洪樂平。<br /><br />  一年之後,我又碰上另一個發展機會。洪樂平準備大展拳腳,他決定脫離報界,成立一間公關顧問公司,那是一門潛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當合夥人。<br /><br />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對。<br /><br />  「好端端當一個港聞編輯,為什麼要轉行?」他問我。<br /><br />  那時候,我已經厭倦了當一個天天去報導人間慘劇的記者。<br /><br />  「當記者可以有什麼前途?」我反問他,「開公關公司是一盤可以賺大錢的生意。」<br /><br />  「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市儈?」他冷笑。<br /><br />  「你什麼時候才肯變得現實一點?」我反過來問他。<br /><br />  「我沒有你那麼喜歡錢。」他說。<br /><br />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衝口而出。<br /><br />  「是的,我是個不會賺錢的男人,你去找一個會賺錢的吧。」<br /><br />  「我不是這個意思。」<br /><br />  「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他不再跟我討論。<br /><br />  我答應了洪樂平跟他合組公關公司,我以為阿政會慢慢接受我的選擇。<br /><br />  我們公司的生意比我們意料中要好,第四個月後已經賺到錢。我和阿政見面的時間也越來越少。<br /><br />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報館的一名記者在北京採訪時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門,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連替他收拾行李的時間都沒有。<br /><br />  「我出去了。」他拿著旅行袋說了一聲就出門。<br /><br />  那時是嚴冬,北京應該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國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我趕忙在鞋櫃裏找出那雙雪靴,拿去給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經登上一輛計程車了。<br /><br />  阿政從北京回來的那天晚上,腳上長滿凍瘡,我覺得很內疚。<br /><br />  「你為什麼不帶那雙雪靴出門?」我埋怨他。<br /><br />  他沒有理我,攤在床上閉上眼睛。<br /><br />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熱水出來替他洗腳,我還是頭一次替男人洗腳。<br /><br />  「你幹什麼?」他坐起來問我。<br /><br />  「替你洗腳。」我低頭用毛巾替他洗腳,跟他說,「把腳洗乾淨,然後塗藥膏。」<br /><br />  我一邊替他洗腳,一邊忍不住流淚,我想起我在英國買那雙雪靴給他的情景,我記得他在酒店裏脫下那雙球鞋時,腳上長滿了凍瘡。這麼多年了,為什麼我們會走到這個地步?我捨不得。<br /><br />  阿政捉著我的雙手說:「傻女,別哭。」<br /><br />  「我們會一起到老嗎?」我問他。<br /><br />  他點頭。<br /><br />  但他的諾言沒有兌現。他的事業停滯不前,我的事業則可說是如日中天,我在公關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紅,每個月有接近十萬,是他的一倍。<br /><br />  從前認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開始對我刮目相看。<br /><br />  我想到要換一個更大的單位,但阿政反對。<br /><br />  「為什麼要換?我喜歡這裏。」他說。<br /><br />  「你不覺得地方太小嗎?」我跟他爭辯。<br /><br />  「我沒有錢。」他說。<br /><br />  「可以用我的。」我說。<br /><br />  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br /><br />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br /><br />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br /><br />  他沒有回答我。<br /><br />  我們躺在床上,整晚背對背不說話。<br /><br />  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時,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br /><br />  「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br /><br />  沒有支援,也沒有鼓勵;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br /><br />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br /><br />  「我們要換過一間屋,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br /><br />  他坐在床上看書,對我的說話好像充耳不聞。<br /><br />  「你聽到沒有?」我問他。<br /><br />  「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br /><br />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br /><br />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br /><br />  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br /><br />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br /><br />  「我們分手吧。」我說。<br /><br />  他沒有反對。<br /><br />  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干。<br /><br />  分手後的第一年,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br /><br />  分手後的第二年,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我們偶然會通電話,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我見過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像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跟我不同的是,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br /><br />  「他很大男人。」這個女孩子對我說。<br /><br />  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為了他,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個沒有野心,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br /><br />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訴我,他要結婚了。<br /><br />  「她想要個名份,我的年紀也不少了。」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br /><br />  我都忘了,他已經三十八歲。<br /><br />  「恭喜你,會請我喝喜酒嗎?」我問他。<br /><br />  「你有空嗎?」他問我。<br /><br />  「我還是頭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我一定會來的。」<br /><br />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阿政說。<br /><br />  「什麼事?」<br /><br />  「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br /><br />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br /><br />  「我不應該還手。」<br /><br />  「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我笑說。<br /><br />  他也笑。<br /><br />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間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以前我們一起的時候,我也憧憬過我們的婚禮,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br /><br />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裏。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讓他家裏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br /><br />  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br /><br />  「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br /><br />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br /><br />  「什麼事?」<br /><br />  「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br /><br />  「是我拿走了。」他說。<br /><br />  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br /><br />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時常站在陽臺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沒有人會像他那樣愛我。<br /><br />  站在陽臺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br /><br />  (完)<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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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我跟阿政在三年前分手,分手前的一天晚上,我們大打出手。

  是我首先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扯他的頭髮,把他的眼鏡也扯了下來,他發怒,把我推倒在地上,我拿起梳粧檯前面的一張木凳發狂地扔他,他的額頭被我扔中了,流出鮮血,他怒不可遏,從床上跳起來,捉住我雙手,把我整個人揪起,再扔在床上。

  我們都驚異於自己的野蠻和粗暴,一對受過相當教育的男女,最終竟以武力來解決問題。也許對一個人的怨恨,除了打他之外,實在無法宣洩。

  我跟阿政是因為工作認識的,十年前,我和他在同一間報館工作。我剛剛從大學新聞系畢業,加入那份日報當記者,那是一份相當有份量的報紙。阿政是我的編輯,他比我早入行六年,也是我的師兄。

  我很仰慕阿政,他是一位很出色的記者,他教了我很多東西,可是,那個時候,他有女朋友。那個女孩子是別間報館的記者,他們是同學,那位女孩子也是一個很出色的記者。

  我不敢向阿政表白,幾個月後,他與女朋友分手,聽說她愛上了一個外國通訊社記者,而且要結婚了。阿政根本沒時間傷心,就在那個時候,副總編輯派我和他到英國倫敦採訪。

  我們到達倫敦,那一年,天氣特別冷,倫敦也下雪,我帶備了各種禦寒衣物,還包括一對雪靴,有經驗的朋友告訴我下雪天穿一般皮鞋是不夠的,腳掌會生凍瘡,也很容易在雪地上滑倒。但阿政他只穿著一對普通球鞋,我看到他在雪地上滑倒兩次。

  「你沒事吧?」我扶起他。

  「沒事,沒事。」他很尷尬。

  我想,他的腳在那幾天內一定長滿了凍瘡,我看見他走路一天比一天辛苦。

  「你穿什麼尺碼的鞋?」一天採訪時我問他。

  「七號。你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問這些問題?」他問我。

  「沒什麼。」我說。

  第二天,我在出發去採訪前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七號的雪靴給他。

  回到酒店,他正在大堂等我。

  「你去了哪裡?我們要遲到了。」他板著臉孔說。

  「你先換上這對鞋,不然你那一雙腳會凍壞。」我把那雙雪靴交給他。

  他看到那一雙雪靴,很是感動。

  「你--你用不著這麼客氣,多少錢?」他靦腆地問我。

  「是禮物,你快換上它吧,我們要遲到了。」我催促他。

  他脫下腳上那雙球鞋,我看到他的腳踝已長滿凍瘡。

  「有時候,我懷疑你是故意讓自己受這種苦來忘記失戀的苦。」我對他說。

  他把那一雙球鞋扔進垃圾桶,沒有理我。

  我看見他穿著那雙雪靴走在雪地上,心裏覺得很滿足。

  在英國的最後一天,不用採訪,我們去遊泰晤士河。

  「阿政,你忘了她好嗎?」我問他。

  「為什麼?」他問我。

  「沒什麼。」我沒勇氣告訴他我喜歡他,「我不想看見你這麼沮喪嘛!」

  他從口袋拿出一條深藍色的圍巾,跟我說:「給你的。」

  我沒想到他會送禮物給我,我問他:「你什麼時候買的?」

  「你別理!」他一臉得色。

  我把圍巾繞在脖子上,問他:「好看嗎?」

  「好看。」他望著我說。

  我們手牽手在泰晤士河畔漫步,我們的戀情在英國開始。

  我時常覺得我配不起阿政,我那三年大學生活是糊裡糊塗過的,阿政看的書比我多幾千幾萬倍。他有才氣,我很害怕他會愛上一個比我條件好的女人,所以我告訴自己,我要努力,做一個配得起阿政的女人。

  我和阿政一起三年後,大家都儲到一些錢,我們看中了北角一個六百多尺的小單位,決定買下來,用作將來結婚。那時候,我是想嫁給阿政的,阿政也說過會娶我。

  入夥的第一天,阿政抱著我繞著客廳和睡房走了一周,走到陽臺,他作勢要把我拋到街上,我跟他說:

  「好!你殺了我吧,你殺了我,再沒有人會這麼愛你。」

  他抱著我,他是不捨得我不愛他的。

  同居的生活很快樂,我一直害怕兩個人共同生活會影響感情,但我們沒有這個問題,我們之間發生了另一個問題。

  就在我們同居之後半年,一份新報紙即將出版,總編輯洪樂平是阿政的舊同事,他找阿政跳槽,薪水是他原來薪水的一倍,也請他帶幾個記者過去,阿政考慮了很久,新報紙的薪水雖然很高,但阿政卻擔心那份報紙辦得不好,萬一倒閉了,就會變成失業。他向來是一個深思熟慮的人,況且他也念舊,不捨得離開一直工作的報館。我跟他的想法剛好相反,我認為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們應該趁著年輕出去闖一闖。

  阿政終於作出了一個他認為很明智的決定,他留下來,而我則到新報館工作,那麼即使新報紙做不住,我丟了工作,還有他那一份薪水,萬一新報紙很成功--其實他沒有想過新報紙會成功,不過他說服不了我,便讓我去試試。

  我在新報紙的職位是編輯,沒有了阿政的照顧,許多事情我都要自己做決定,我想做一個和阿政一樣出色的新聞工作者。

  阿政的估計錯誤了,新報紙非常成功,銷量還超過了我以前工作的那一份報紙。這個時候,他們當然不需要阿政。

  我的工作受到洪樂平的讚賞,他很提攜我,給我很多機會,雖然有時會把我罵得狗血淋頭,但我也從中得益不少。他處理新聞的手法比較煽情,跟阿政的做法不同,所以阿政常常批評我們做的新聞,我們會為一宗新聞的處理手法而吵架。

  由於表現出色,我在三年間升職加薪數次,在行內也有人讚賞,我很高興,因為我和阿政的距離接近了,從前經常有人在背後說我利用他,現在證明了我不是利用他。我要讓人知道,我配得起阿政。阿政那時已是副總編輯。

  也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我和阿政出了問題,他懷疑洪樂平追求我。

  「沒有這回事。」我跟他說。

  「那他為什麼要提拔你?」他反問我。

  我很氣憤,阿政這樣說,就是不認同我的才幹,他認為我的發展那麼好,是因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罵他。

  「不是。」他為自己辯護。

  「當初是你作決定的。」我說。

  「我知道。」他說,「我卻不能阻止你愛上別人。」

  「我沒有。」我抱著他說,「我只喜歡你一個人。」

  「我也是。」他緊緊地抱著我。

  那以後,他沒有再懷疑我跟洪樂平。

  一年之後,我又碰上另一個發展機會。洪樂平準備大展拳腳,他決定脫離報界,成立一間公關顧問公司,那是一門潛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當合夥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對。

  「好端端當一個港聞編輯,為什麼要轉行?」他問我。

  那時候,我已經厭倦了當一個天天去報導人間慘劇的記者。

  「當記者可以有什麼前途?」我反問他,「開公關公司是一盤可以賺大錢的生意。」

  「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市儈?」他冷笑。

  「你什麼時候才肯變得現實一點?」我反過來問他。

  「我沒有你那麼喜歡錢。」他說。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衝口而出。

  「是的,我是個不會賺錢的男人,你去找一個會賺錢的吧。」

  「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他不再跟我討論。

  我答應了洪樂平跟他合組公關公司,我以為阿政會慢慢接受我的選擇。

  我們公司的生意比我們意料中要好,第四個月後已經賺到錢。我和阿政見面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報館的一名記者在北京採訪時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門,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連替他收拾行李的時間都沒有。

  「我出去了。」他拿著旅行袋說了一聲就出門。

  那時是嚴冬,北京應該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國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我趕忙在鞋櫃裏找出那雙雪靴,拿去給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經登上一輛計程車了。

  阿政從北京回來的那天晚上,腳上長滿凍瘡,我覺得很內疚。

  「你為什麼不帶那雙雪靴出門?」我埋怨他。

  他沒有理我,攤在床上閉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熱水出來替他洗腳,我還是頭一次替男人洗腳。

  「你幹什麼?」他坐起來問我。

  「替你洗腳。」我低頭用毛巾替他洗腳,跟他說,「把腳洗乾淨,然後塗藥膏。」

  我一邊替他洗腳,一邊忍不住流淚,我想起我在英國買那雙雪靴給他的情景,我記得他在酒店裏脫下那雙球鞋時,腳上長滿了凍瘡。這麼多年了,為什麼我們會走到這個地步?我捨不得。

  阿政捉著我的雙手說:「傻女,別哭。」

  「我們會一起到老嗎?」我問他。

  他點頭。

  但他的諾言沒有兌現。他的事業停滯不前,我的事業則可說是如日中天,我在公關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紅,每個月有接近十萬,是他的一倍。

  從前認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開始對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換一個更大的單位,但阿政反對。

  「為什麼要換?我喜歡這裏。」他說。

  「你不覺得地方太小嗎?」我跟他爭辯。

  「我沒有錢。」他說。

  「可以用我的。」我說。

  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們躺在床上,整晚背對背不說話。

  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時,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

  「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

  沒有支援,也沒有鼓勵;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

  「我們要換過一間屋,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

  他坐在床上看書,對我的說話好像充耳不聞。

  「你聽到沒有?」我問他。

  「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

  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

  「我們分手吧。」我說。

  他沒有反對。

  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干。

  分手後的第一年,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後的第二年,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我們偶然會通電話,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我見過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像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跟我不同的是,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這個女孩子對我說。

  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為了他,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個沒有野心,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訴我,他要結婚了。

  「她想要個名份,我的年紀也不少了。」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

  我都忘了,他已經三十八歲。

  「恭喜你,會請我喝喜酒嗎?」我問他。

  「你有空嗎?」他問我。

  「我還是頭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我一定會來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阿政說。

  「什麼事?」

  「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應該還手。」

  「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我笑說。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間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以前我們一起的時候,我也憧憬過我們的婚禮,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裏。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讓他家裏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

  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

  「什麼事?」

  「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

  「是我拿走了。」他說。

  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時常站在陽臺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沒有人會像他那樣愛我。

  站在陽臺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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