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is_file(): File name is longer than the maximum allowed path length on this platform (4096):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DOCTYPE html PUBLIC "-//W3C//DTD XHTML 1.1//EN" "http://www.w3.org/TR/xhtml11/DTD/xhtml11.dtd">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zh-TW"> <head> <title>《賣愛情的小販》</title> <link href="stylesheet.css" type="text/css" rel="stylesheet" /> <link rel="stylesheet" type="application/vnd.adobe-page-template+xml" href="page-template.xpgt"/> </head> <body> <div> <h3>《賣愛情的小販》</h3><br /><br />  每天入夜後,尖沙咀彌敦道驟變成一條比日間更繁華,更綺麗的大道。落魄的畫家替人畫人像素描。尼泊爾人販賣他們手造的工藝品,本地小販賣冒牌T恤、冒牌手錶、毛衣、飾物等。<br /><br />  這裏是另一個俗豔的世界。<br /><br />  我時常在這裏碰到一個賣胸針的小販,他賣的胸針是用熒光膠管造成的,每一個都像嬰兒手掌那麼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買下心型胸針送給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燈火闌珊,那些膠管內的熒光液體會逐漸變得黯淡,是最短暫的盟約。<br /><br />  我時常想,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專門販賣愛情的小販,在他的檔攤前,什麼愛情都有,任由顧客挑選,我們不用再尋尋覓覓。<br /><br />  我跟徐亮明約會的頭一天,我們在彌敦道走了一遍,他買了一個心型的熒光胸針給我。<br /><br />  「現在送給你好像是早了一點,但我希望你會接受。」他說。<br /><br />  「我喜歡啊!」我把胸針別在胸前。<br /><br />  我跟徐亮明早在約會前幾個月便認識,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叫我去唱卡拉OK,那間卡拉OK正是在彌敦道上。徐亮明原來是我朋友的中學同學,他們曾經很要好,後來失去了聯絡,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慶祝一下。我的朋友叫馮彬,是個風流多情的男人,經常戀愛,但徐亮明看來很老實,不像他。<br /><br />  離開卡拉OK之後,徐亮明負責送我們回家,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他問我要電話號碼時,我緊張得差點忘記了自己的電話號碼。<br /><br />  兩個星期之後,他約我吃飯。我們在彌敦道一間酒店的扒房吃飯,然後,他在街上買了一個心型的胸針給我。<br /><br />  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賣胸針的小販依然每天晚上在彌敦道出現,亮明送給我的胸針已經不再發光,我依然保存著。<br /><br />  亮明比我年長五年,他是我的守護神。說來好笑,我是一家政府醫院的護士,照顧別人是我的職責,我自己卻需要別人的照顧。家裏的電話答錄機壞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也懶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會替我拿去修理,然後很認真地教訓我:<br /><br />  「壞了的東西要拿去修理。」<br /><br />  我發脾氣摔爛了家裏的鬧鐘,他卻立即買一個新的給我,在這種時刻,他偏縱容我。<br /><br />  有一天,我無端地傷感,搖電話給他,我在電話裏哽咽,他著急地問我:<br /><br />  「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麼不開心?」<br /><br />  「不是,我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我哭著說。<br /><br />  他啼笑皆非:「你現在不是聽到我的聲音了嗎?為什麼還要哭?」<br /><br />  「聽到你的聲音,很感動,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嬌。<br /><br />  往後,他常常拿這件事來取笑我,打電話給我時,經常對我說:「我想聽聽你的聲音,嗚嗚。」<br /><br />  如果說亮明有什麼不好,是他的佔有欲太強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給他。<br /><br />  幸而亮明的工作經常要出門,他不在香港的時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間。我想,愛一個人,也該接受他的缺點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時間都交給他,或許我會不習慣呢。<br /><br />  今天,女內科病房來了一個新病人,這個女孩子只有二十三歲,身高五尺十一寸,體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雙大眼睛。她患的是厭食症。由原來一百二十多磅,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她已經半年沒有來月經了。<br /><br />  我替她注射鹽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話也不說,只是怔怔的望著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愛情小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買過一段愛情。<br /><br />  一滴眼淚從女孩的眼角流出來,不知為什麼,比她情況更壞的病人我都見過,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br /><br />  下班後,回到家裏,我接到高致雲的電話,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國已經十年了,為什麼會突然打電話找我?<br /><br />  「阿嵐,你好嗎?」他的聲音很爽朗。<br /><br />  「還不錯。」我說。<br /><br />  「我剛從三藩市回來香港,可以出來見面嗎?」<br /><br />  我和高致雲相約在酒店頂樓的餐廳見面,那天剛好是我休假。<br /><br />  我沒想到高致雲會回來。在十年前,他曾經追求我,但我拒絕了他。我記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說很喜歡我。我說:<br /><br />  「我們沒有可能的。」<br /><br />  後來,他纏得我很厲害,我不肯再跟他見面,他打電話給我,我在電話裏冷冷地告訴他:<br /><br />  「我對你根本沒有那種感覺,我永遠不會喜歡你的,你不要勉強我好不好?還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們吧!」<br /><br />  此後,他沒有再找我。幾個月之後,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國,寄了一封信給我,內容大意是很掛念我之類,但我沒有回信。那時我才十八歲,不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所以說了很多傷害他的說話,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會說我永遠不會喜歡他。<br /><br />  去到餐廳,我差點認不出高致雲來,他變了很多,從前的他是胖胖的,臉上長滿暗瘡,現在仿如脫胎換骨,臉上的暗瘡沒有了,身材高大標準,十分英俊。<br /><br />  「阿嵐,你好嗎?」他熱情地招呼我。<br /><br />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變得那樣有魅力。<br /><br />  「你改變了很多。」我說。<br /><br />  「我離開香港時才不過十七歲。」他說。<br /><br />  我記得他比我年輕一歲。<br /><br />  「你現在做什麼工作?」他問我。<br /><br />  「護士。」我說。<br /><br />  「你以前的夢想也是做護士!」<br /><br />  「對呀!你呢?」<br /><br />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醫生。」<br /><br />  「醫生?」我沒想到他會當上醫生。<br /><br />  「我的志願本來不是當醫生的--」<br /><br />  「那為什麼?」<br /><br />  「因為我知道你會當護士,所以我要當上醫生,這樣在精神上好像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br /><br />  我驚訝得不懂得怎樣回答他。<br /><br />  他把名片給我,他現在是三藩市一間政府醫院的內科顧問醫生。<br /><br />  「讀醫學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過去。」他說。<br /><br />  「你有女朋友嗎?」我問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br /><br />  「十年來總共跟兩個女孩子談過戀愛,都是用來替代你的,都完了。」<br /><br />  「我也有男朋友。」<br /><br />  「我還擔心你結婚了。」他說。<br /><br />  「還沒有。」<br /><br />  「香港變了很多。」高致雲望著窗外說。<br /><br />  「是呀!」<br /><br />  「有什麼地方是一定要去遊覽的?」<br /><br />  「灣仔海傍吧,這十年間改變了很多。」我說。<br /><br />  「你可以陪我逛逛嗎?」他問我。<br /><br />  「沒問題。」<br /><br />  我和高致雲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見,我也不知道跟他說什麼好。<br /><br />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會吃醋嗎?」他問我。<br /><br />  「他不在香港。」<br /><br />  「淺水灣現在變成怎樣?」他問我。<br /><br />  「去看看便知道。」我說。<br /><br />  我們乘車到淺水灣,就在淺水灣露天茶座坐下來。<br /><br />  「淺水灣一點也沒有改變。」他說。<br /><br />  「不,這裏多了一間酒店。」我指著淺水灣酒店說,「這間酒店很漂亮。」<br /><br />  在淺水灣,我和高致雲談得很投契,他告訴我他在醫院裏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訴他我這邊的情形。他變得很健談,以前我覺得自己跟他合不來,沒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談了這麼多。<br /><br />  高致雲送我回家,他在門外問我:<br /><br />  「我會在香港逗留兩個星期,你可以陪我四處逛嗎?」<br /><br />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說。<br /><br />  我跟同事對調了三天假期,不知為什麼,我很想陪伴高致雲。<br /><br />  亮明在四天後回來,這三天剛好用來陪高致雲。<br /><br />  這三天我們玩得很開心,高致雲真的變了很多,他成熟、聰明、有趣,而且一直沒有忘記我。<br /><br />  第三天晚上,高致雲邀請我吃飯,他在七時三十分來接我,車子直駛淺水灣。<br /><br />  我們在淺水灣的法國餐廳吃飯,我把患上厭食症的那個女孩的故事告訴他。<br /><br />  「我也患過厭食症。」他說。<br /><br />  我愕然。<br /><br />  「被你拒絕之後,我有半年時間不太想吃東西,一個月就瘦了十多磅,後來在美國醫好了。」<br /><br />  「對不起,我不是想傷害你的--」我想解釋。<br /><br />  他用手按著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沒有恨你,我一直沒有忘記你。」<br /><br />  飯後,高致雲邀請我到他的酒店房間坐坐,我知道那或許是一種暗示,但我去了。<br /><br />  我們在房間裏擁抱,他緊緊地抱著我,我感受到一種從來未有過的溫暖。我很後悔十年前沒有選擇他。<br /><br />  「我一直沒有忘記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開我的衣服。<br /><br />  我覺得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抗拒高致雲,我跟他睡了。<br /><br />  我在淩晨六時起床。<br /><br />  「我要上早班。」我告訴他。<br /><br />  「我送你。」<br /><br />  「不用了。」<br /><br />  我匆匆回到醫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個患上厭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壓。她的體重回升了一點點。高致雲患厭食症的時候也會瘦成這個樣子嗎?<br /><br />  亮明回來了,並且來接我下班。<br /><br />  「有沒有掛念我?」他問我。<br /><br />  「有。」我騙他,這幾天以來,我的腦海裏只有高致雲。<br /><br />  我和亮明做愛的時候,腦海裏也只是想著高致雲。<br /><br />  「你沒事吧?」亮明問我。<br /><br />  我覺得很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不想起高致雲。<br /><br />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高致雲。<br /><br />  「能跟你見面嗎?」我問他。<br /><br />  我到酒店找他,我們再一次做愛,我整個人好像給燃燒了,我只想跟他一起。<br /><br />  「不行,你已經有男朋友。」他說。<br /><br />  「我跟他分手。」我好像著了魔似的。<br /><br />  「我不是要回來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兩天後,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說,他也好像著了魔似的。<br /><br />  「我愛你。」我告訴他。<br /><br />  兩天之後,高致雲回三藩市,我到機場送他。<br /><br />  「我會打電話給你。」他說。<br /><br />  他回到三藩市之後,並沒有打電話給我,我打長途電話給他,告訴他,我很掛念他。<br /><br />  「你別這樣,我們都是成人。」他說。<br /><br />  「你愛我嗎?」我問他。<br /><br />  「愛又如何?你現在已不是自由身。」他歎了一口氣。<br /><br />  我決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騙他。<br /><br />  「你不在香港的時候,一個以前追求過我的男孩子回來找我。」我告訴他。<br /><br />  他的臉色驟變。<br /><br />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說。<br /><br />  亮明痛苦得臉也扭曲了。<br /><br />  「對不起,我要去美國找他。」<br /><br />  亮明一聲不響地離開,他恨透了我。<br /><br />  我買了機票去三藩市,趕著去見高致雲,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瘋狂的一次了。<br /><br />  到了三藩市機場,我打電話給高致雲,他來機場接我。<br /><br />  我看到高致雲,撲在他懷裏,告訴他:<br /><br />  「我跟他分手了。」<br /><br />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車。<br /><br />  「是不是去你家?」我問他。<br /><br />  「你沒有訂酒店嗎?」他問我。<br /><br />  「酒店?」我沒想到他叫我住酒店。<br /><br />  「沒有。」我說。<br /><br />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間。」<br /><br />  在車上,我沒有再跟他說話。<br /><br />  他帶我到市中心一間酒店。<br /><br />  「你不打算請我回家嗎?」我問他。<br /><br />  「我家裏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說。<br /><br />  女朋友?我想也沒想過。<br /><br />  「我們感情很好。」<br /><br />  我怒不可遏:「那你為什麼--」<br /><br />  「為什麼回香港找你?」他問我,「你以前拒絕過我,你記得你怎樣拒絕我嗎?你說你永遠不會喜歡我,我就想試試你是不是永遠不會喜歡我。」<br /><br />  「你這是什麼意思?」我質問他。<br /><br />  「你以前看不起我,現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br /><br />  我狠狠地摑了他一巴掌。<br /><br />  「我只是想證實一下而已。」他笑著說。<br /><br />  「你說你沒有忘記我都是假的。」<br /><br />  「我沒想過你會那麼認真。我的確患過厭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該嘗嘗這種苦。」他說。<br /><br />  我中了他的計,他只是回來向我當天的高傲報復。<br /><br />  我羞愧得無地自容,我還跟他上過兩次床!我抱著行李奔上計程車,回到機場。<br /><br />  在機場等了兩天兩夜,終於有機位回香港。<br /><br />  本來我是想回來找亮明的,當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氣,我有什麼顏臉找亮明?難道我要告訴他我上了別人的當,求他再接納我嗎?<br /><br />  我的電話答錄機沒有留言,亮明沒有找過我。<br /><br />  馮彬告訴我亮明不會原諒我。<br /><br />  我看著他送給我的鬧鐘,為什麼鬧鐘沒有把我吵醒?<br /><br />  我回到醫院裏,那個患厭食症的女孩康復出院了。<br /><br />  聽說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屜裏拿出第一次約會時他送給我的心型胸針,胸針好像越來越黯淡了。<br /><br />  今夜,過了十二時,我一個人走在彌敦道上,落魄的畫家不見了,賣胸針的小販改賣冒牌皮包。<br /><br />  「小姐,要買愛情嗎?」一把聲音問我。<br /><br />  我回頭,看到一個小販站在燈火闌珊的街角問我,他面前沒有貨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張笑臉。<br /><br />  我繼續向前走,再回頭時,已不見了他。<br /><br />  是不是真的有賣愛情的小販?賣愛情的同時,我想買回我的尊嚴。<br /></div></body></html> in /var/www/vhosts/enjoyreadinghour.com/zh.enjoyreadinghour.com/eKatab/REST.class.php on line 799
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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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愛情的小販》



  每天入夜後,尖沙咀彌敦道驟變成一條比日間更繁華,更綺麗的大道。落魄的畫家替人畫人像素描。尼泊爾人販賣他們手造的工藝品,本地小販賣冒牌T恤、冒牌手錶、毛衣、飾物等。

  這裏是另一個俗豔的世界。

  我時常在這裏碰到一個賣胸針的小販,他賣的胸針是用熒光膠管造成的,每一個都像嬰兒手掌那麼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買下心型胸針送給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燈火闌珊,那些膠管內的熒光液體會逐漸變得黯淡,是最短暫的盟約。

  我時常想,世上會不會有一個專門販賣愛情的小販,在他的檔攤前,什麼愛情都有,任由顧客挑選,我們不用再尋尋覓覓。

  我跟徐亮明約會的頭一天,我們在彌敦道走了一遍,他買了一個心型的熒光胸針給我。

  「現在送給你好像是早了一點,但我希望你會接受。」他說。

  「我喜歡啊!」我把胸針別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約會前幾個月便認識,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電話,叫我去唱卡拉OK,那間卡拉OK正是在彌敦道上。徐亮明原來是我朋友的中學同學,他們曾經很要好,後來失去了聯絡,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慶祝一下。我的朋友叫馮彬,是個風流多情的男人,經常戀愛,但徐亮明看來很老實,不像他。

  離開卡拉OK之後,徐亮明負責送我們回家,我是最後一個下車的。他問我要電話號碼時,我緊張得差點忘記了自己的電話號碼。

  兩個星期之後,他約我吃飯。我們在彌敦道一間酒店的扒房吃飯,然後,他在街上買了一個心型的胸針給我。

  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賣胸針的小販依然每天晚上在彌敦道出現,亮明送給我的胸針已經不再發光,我依然保存著。

  亮明比我年長五年,他是我的守護神。說來好笑,我是一家政府醫院的護士,照顧別人是我的職責,我自己卻需要別人的照顧。家裏的電話答錄機壞了差不多一個月,我也懶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會替我拿去修理,然後很認真地教訓我:

  「壞了的東西要拿去修理。」

  我發脾氣摔爛了家裏的鬧鐘,他卻立即買一個新的給我,在這種時刻,他偏縱容我。

  有一天,我無端地傷感,搖電話給他,我在電話裏哽咽,他著急地問我:

  「發生什麼事?是不是有人欺負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麼不開心?」

  「不是,我只是想聽聽你的聲音。」我哭著說。

  他啼笑皆非:「你現在不是聽到我的聲音了嗎?為什麼還要哭?」

  「聽到你的聲音,很感動,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嬌。

  往後,他常常拿這件事來取笑我,打電話給我時,經常對我說:「我想聽聽你的聲音,嗚嗚。」

  如果說亮明有什麼不好,是他的佔有欲太強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時間都給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經常要出門,他不在香港的時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間。我想,愛一個人,也該接受他的缺點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時間都交給他,或許我會不習慣呢。

  今天,女內科病房來了一個新病人,這個女孩子只有二十三歲,身高五尺十一寸,體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雙大眼睛。她患的是厭食症。由原來一百二十多磅,變成現在這個樣子,她已經半年沒有來月經了。

  我替她注射鹽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話也不說,只是怔怔的望著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愛情小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買過一段愛情。

  一滴眼淚從女孩的眼角流出來,不知為什麼,比她情況更壞的病人我都見過,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後,回到家裏,我接到高致雲的電話,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國已經十年了,為什麼會突然打電話找我?

  「阿嵐,你好嗎?」他的聲音很爽朗。

  「還不錯。」我說。

  「我剛從三藩市回來香港,可以出來見面嗎?」

  我和高致雲相約在酒店頂樓的餐廳見面,那天剛好是我休假。

  我沒想到高致雲會回來。在十年前,他曾經追求我,但我拒絕了他。我記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說很喜歡我。我說:

  「我們沒有可能的。」

  後來,他纏得我很厲害,我不肯再跟他見面,他打電話給我,我在電話裏冷冷地告訴他:

  「我對你根本沒有那種感覺,我永遠不會喜歡你的,你不要勉強我好不好?還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們吧!」

  此後,他沒有再找我。幾個月之後,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國,寄了一封信給我,內容大意是很掛念我之類,但我沒有回信。那時我才十八歲,不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所以說了很多傷害他的說話,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會說我永遠不會喜歡他。

  去到餐廳,我差點認不出高致雲來,他變了很多,從前的他是胖胖的,臉上長滿暗瘡,現在仿如脫胎換骨,臉上的暗瘡沒有了,身材高大標準,十分英俊。

  「阿嵐,你好嗎?」他熱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變得那樣有魅力。

  「你改變了很多。」我說。

  「我離開香港時才不過十七歲。」他說。

  我記得他比我年輕一歲。

  「你現在做什麼工作?」他問我。

  「護士。」我說。

  「你以前的夢想也是做護士!」

  「對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醫生。」

  「醫生?」我沒想到他會當上醫生。

  「我的志願本來不是當醫生的--」

  「那為什麼?」

  「因為我知道你會當護士,所以我要當上醫生,這樣在精神上好像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驚訝得不懂得怎樣回答他。

  他把名片給我,他現在是三藩市一間政府醫院的內科顧問醫生。

  「讀醫學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過去。」他說。

  「你有女朋友嗎?」我問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來總共跟兩個女孩子談過戀愛,都是用來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還擔心你結婚了。」他說。

  「還沒有。」

  「香港變了很多。」高致雲望著窗外說。

  「是呀!」

  「有什麼地方是一定要去遊覽的?」

  「灣仔海傍吧,這十年間改變了很多。」我說。

  「你可以陪我逛逛嗎?」他問我。

  「沒問題。」

  我和高致雲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見,我也不知道跟他說什麼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會吃醋嗎?」他問我。

  「他不在香港。」

  「淺水灣現在變成怎樣?」他問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說。

  我們乘車到淺水灣,就在淺水灣露天茶座坐下來。

  「淺水灣一點也沒有改變。」他說。

  「不,這裏多了一間酒店。」我指著淺水灣酒店說,「這間酒店很漂亮。」

  在淺水灣,我和高致雲談得很投契,他告訴我他在醫院裏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訴他我這邊的情形。他變得很健談,以前我覺得自己跟他合不來,沒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談了這麼多。

  高致雲送我回家,他在門外問我:

  「我會在香港逗留兩個星期,你可以陪我四處逛嗎?」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說。

  我跟同事對調了三天假期,不知為什麼,我很想陪伴高致雲。

  亮明在四天後回來,這三天剛好用來陪高致雲。

  這三天我們玩得很開心,高致雲真的變了很多,他成熟、聰明、有趣,而且一直沒有忘記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雲邀請我吃飯,他在七時三十分來接我,車子直駛淺水灣。

  我們在淺水灣的法國餐廳吃飯,我把患上厭食症的那個女孩的故事告訴他。

  「我也患過厭食症。」他說。

  我愕然。

  「被你拒絕之後,我有半年時間不太想吃東西,一個月就瘦了十多磅,後來在美國醫好了。」

  「對不起,我不是想傷害你的--」我想解釋。

  他用手按著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沒有恨你,我一直沒有忘記你。」

  飯後,高致雲邀請我到他的酒店房間坐坐,我知道那或許是一種暗示,但我去了。

  我們在房間裏擁抱,他緊緊地抱著我,我感受到一種從來未有過的溫暖。我很後悔十年前沒有選擇他。

  「我一直沒有忘記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開我的衣服。

  我覺得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抗拒高致雲,我跟他睡了。

  我在淩晨六時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訴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醫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個患上厭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壓。她的體重回升了一點點。高致雲患厭食症的時候也會瘦成這個樣子嗎?

  亮明回來了,並且來接我下班。

  「有沒有掛念我?」他問我。

  「有。」我騙他,這幾天以來,我的腦海裏只有高致雲。

  我和亮明做愛的時候,腦海裏也只是想著高致雲。

  「你沒事吧?」亮明問我。

  我覺得很對不起亮明,但我無法不想起高致雲。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高致雲。

  「能跟你見面嗎?」我問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們再一次做愛,我整個人好像給燃燒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經有男朋友。」他說。

  「我跟他分手。」我好像著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來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兩天後,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說,他也好像著了魔似的。

  「我愛你。」我告訴他。

  兩天之後,高致雲回三藩市,我到機場送他。

  「我會打電話給你。」他說。

  他回到三藩市之後,並沒有打電話給我,我打長途電話給他,告訴他,我很掛念他。

  「你別這樣,我們都是成人。」他說。

  「你愛我嗎?」我問他。

  「愛又如何?你現在已不是自由身。」他歎了一口氣。

  我決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騙他。

  「你不在香港的時候,一個以前追求過我的男孩子回來找我。」我告訴他。

  他的臉色驟變。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說。

  亮明痛苦得臉也扭曲了。

  「對不起,我要去美國找他。」

  亮明一聲不響地離開,他恨透了我。

  我買了機票去三藩市,趕著去見高致雲,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瘋狂的一次了。

  到了三藩市機場,我打電話給高致雲,他來機場接我。

  我看到高致雲,撲在他懷裏,告訴他:

  「我跟他分手了。」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車。

  「是不是去你家?」我問他。

  「你沒有訂酒店嗎?」他問我。

  「酒店?」我沒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沒有。」我說。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間。」

  在車上,我沒有再跟他說話。

  他帶我到市中心一間酒店。

  「你不打算請我回家嗎?」我問他。

  「我家裏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說。

  女朋友?我想也沒想過。

  「我們感情很好。」

  我怒不可遏:「那你為什麼--」

  「為什麼回香港找你?」他問我,「你以前拒絕過我,你記得你怎樣拒絕我嗎?你說你永遠不會喜歡我,我就想試試你是不是永遠不會喜歡我。」

  「你這是什麼意思?」我質問他。

  「你以前看不起我,現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我狠狠地摑了他一巴掌。

  「我只是想證實一下而已。」他笑著說。

  「你說你沒有忘記我都是假的。」

  「我沒想過你會那麼認真。我的確患過厭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該嘗嘗這種苦。」他說。

  我中了他的計,他只是回來向我當天的高傲報復。

  我羞愧得無地自容,我還跟他上過兩次床!我抱著行李奔上計程車,回到機場。

  在機場等了兩天兩夜,終於有機位回香港。

  本來我是想回來找亮明的,當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氣,我有什麼顏臉找亮明?難道我要告訴他我上了別人的當,求他再接納我嗎?

  我的電話答錄機沒有留言,亮明沒有找過我。

  馮彬告訴我亮明不會原諒我。

  我看著他送給我的鬧鐘,為什麼鬧鐘沒有把我吵醒?

  我回到醫院裏,那個患厭食症的女孩康復出院了。

  聽說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屜裏拿出第一次約會時他送給我的心型胸針,胸針好像越來越黯淡了。

  今夜,過了十二時,我一個人走在彌敦道上,落魄的畫家不見了,賣胸針的小販改賣冒牌皮包。

  「小姐,要買愛情嗎?」一把聲音問我。

  我回頭,看到一個小販站在燈火闌珊的街角問我,他面前沒有貨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張笑臉。

  我繼續向前走,再回頭時,已不見了他。

  是不是真的有賣愛情的小販?賣愛情的同時,我想買回我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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